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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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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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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令、決定,以及礦行政和職代會的決議,對全礦行政工作負全面責任;

2.根據公司規定的職權范圍,負責礦領導班子建設、人員編制和行政機構的設置、調整、聘用和解聘本礦中層領導干部;

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對重大事故和嚴重違章違紀事件組織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簽署重大事故的報告和處理意見,對本礦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負責;

4.掌握全礦開拓布局,協調各生產環節和采掘比例關系,抓好重大生產準備,及時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5.根據公司下達的生產、效益計劃和市場的要求,組織編制本礦遠景計劃和年度、季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定期檢查和部署生產和經營工作,確保全面完成生產和效益指標;

6.嚴格財經紀律和經營管理制度,定期召開經營分析會,審查、批準各項費用的支付計劃,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7.組織開展質量達標活動,搞好標準化建設,確保礦井達標; 8.抓好技術創新,積極采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搞好挖潛、改造、更新工作,不斷提高礦井機械化水平和勞動效率;

9.主持召開辦公會議和科、隊長會議,研究和貫徹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10.抓好職工生活福利,不斷改善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和勞動條件;

11.支持工會、職代會依法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工作,依靠職工群眾辦企業;

12.協調和處理好企業與地方關系,簽署礦上報或下發的重要文件和決定對外的重大行政問題。

13.組織職工群眾切實做好企業的治安保衛工作。

生產副礦長的崗位職責

1.協助礦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礦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礦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安全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安監處長)是煤礦安全管理、監督、松果的主要負責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安全副礦長(安監處分)必須監督煤礦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1、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2、及時向礦長提出設置安全管理部門(科室)、配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裝備的具體意見,確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適應本煤礦的安全工作需要。

3、協助礦長督促檢查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副總工程師、業務部門、人員的業務保安、安全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實情況。

4、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5、組織編制煤礦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6、協助礦長編制煤礦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7、每旬至少應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監察工作會議,及時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安全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

8、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經常深入煤礦井下現場,及時組織煤礦開展安全、質量大檢查,發現、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9、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指導意見。

10、及時監督煤礦進行“礦井災害預防和救災演習”、“反風演習”方案、措施的落實。

11、審查、監督煤礦按計劃如期、保質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12、監督礦井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13、負責監督對安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培訓教育、業務演習,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時清退不稱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14、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15、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機電礦長

1、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機電運輸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負責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相關科室,保證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礦井機電設備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審核各種機電報表。

4、按《煤礦安全規程》和其他文件的要求,組織機電工程設計、大型機電安裝工程施工、機電安全措施或審查上報工作,參與水平延伸設計、采區設計、機電設備的技術改造等、提出機電安全方面的審查意見。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礦井機電方面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機電部門、隊組編制實施機電技術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機電方面的技術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效益。

8、參與各類機電事故的追查處理、審查、上報機電運輸事故報告。

總工程師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技術決定。

2、早晨八點前參加安全碰頭會,對特殊環節,變化環節和重大安全隱患排除作業提出技術要求。

3、對全礦安全技術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組織制定和審查全礦年度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

4、編制科技進步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科技隊伍 建設,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技術培訓工作。

5、組織編制和審查礦井地質勘探計劃和設計,地質報告以及礦 井建設,技術改造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組織研究解決合理開發資源,采掘銜接,合理集中生產,煤炭深加工等重大技術問題。

6、組織制定和審批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并檢查記錄瓦斯, 水害, 火災等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技術措施落實進度。

7、組織技術開發,學習,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組織科技交流和技術攻關;開展技術更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新裝備,新材料。

8、組織定期召開技術工作會議,組織業務副總工程師解決各方 面的重大技術問題,提出礦井技術管理,技術開發及科研成果申報等 方面的方案和實施細則,并安排有關部門實施。

9、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技術工作,組織編制 "一通三防"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現場指揮"一通三防"重大安全 隱患的排除工作。

10,審簽新增作業項目和補充在用作業項目設計,規程,安全 技術措施,審簽通風瓦斯日報表。

礦長助理兼通風區區長

1、主持通風區的全面工作,對本區、隊實施監管,并對其行為結果負責。

2、負責組織通風區安全、生產、成本、質量標準化建設指標的分解、督促、考核。

3、負責組織通風工程計劃、“一通三防”措施、災害預防預處理計劃的實施。

4、負責組織通風區勞動組織、勞動定額、規章制度、考核管理辦法的制定、上報審批。

5、負責通風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記錄工作。

6、負責通風區管轄范圍內的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工作。

7、按時參加各種安全會議、嚴格貫徹落實礦級會議決議、精神。

8、通知通風區內人員的培訓工作。

9、負責通風區材料的審批、瓦斯報表、通風報表的審核。

10、負責通風區與其他業務部門的溝通、協調。

11、積極參加班前會議、堅持跟班作業。

12、負責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1、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成本、投融資、預算、會計核算及監督、財務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擬訂或規劃資金籌措和資本運作方案;

4、組織擬定公司年度預算大綱及財務預算,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5、審核融資計劃,報上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6、組織編制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和會計報表等;

7、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并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8、參與集團重大投融資決策,優化資本結構和資本配置;

9、審定財務、會計、審計等財務負責人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事項;

10、協調公司同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的關系。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二

礦長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令、決定,以及礦行政和職大會的決議,對全礦行政工作負全面責任;

2.根據公司規定的職權范圍,負責礦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人員編制和行政機構的設置、調整、聘用和解聘本礦中層領導干部;

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對重大事故和嚴重違章違紀事件組織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簽署重大事故的報告和處理意見,對本礦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負責;

4.掌握全礦開拓布局,協調各生產環節和采掘比例關系,抓好重大生產準備,及時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5.根據公司下達的生產、效益計劃和市場的要求,組織編制本礦遠景計劃和年度、季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定期檢查和部署生產和經營工作,確保全面完成生產和效益指標;

6.嚴格財經紀律和經營管理制度,定期召開經營分析會,審查、批準各項費用的支付計劃,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7.組織開展質量達標活動,搞好標準化建設,確保礦井達標;

8.抓好技術創新,積極采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搞好挖潛、改造、更新工作,不斷提高礦井機械化水平和勞動效率;

9.主持召開辦公會議和科、隊長會議,研究和貫徹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10.抓好職工生活福利,不斷改善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和勞動條件;

11.支持工會、職代會依法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工作,依靠職工群眾辦企業;

12.協調和處理好企業與地方關系,簽署礦上報或下發的重要文件和決定對外的重大行政問題。

13.組織職工群眾切實做好企業的治安保衛工作。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三

掘進工區主任 崗位職責

掘進工區主任對現場副經理、總工、副總工負責,指揮、指導、協調、監督司機、調度、安全員及各組組長(錨桿支護組、噴錨組、軌道鋪設組、風水電延伸組、連續皮帶支架安裝組、連續皮帶巡查維護組)的掘進施工。

1.按照既定隧道施組方案,具體實施tbm隧道施工作業,任務、責任分工明確,確保關聯部門和關鍵節點的聯絡暢通和信息溝通機制,把握現場動態,預前組織安排,合理調配施工力量,保證各施工工序銜接緊密、協調、高效、連續并行作業,最大限度提高tbm作業工時利用率。

2.檢查各施工工序作業效率和質量,發現和指出問題,并改進工作。對系統和各種設備進行必要的巡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狀態,及時組織消除出現的各種故障和問題,確保施工期間各組轄區設備日常維護和局部修理,杜絕拚設備、拚消耗。

3.遇到重大施工和設備技術問題,按預定方案組織采取應急保護處理措施后,及時通報現場副經理、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施工技術、測量、質量對口總工,tbm設備技術、狀態監控歸口副總工),在總工、副總工組織相關人員研究確定最終處理方案后,掘進工區主任負責組織方案實施。在出現重大設備故障、塌方和大涌水等重大地質問題、硫化皮帶、或其它停機時間較長時段,應聽從現場副經理的統一安排,可調整作業時間計劃,圍繞重點合理安排施工、清理和配合維修。

4.對現場施工技術問題、設備問題、應急工具、材料和備件需求,應現場文字記錄匯總,當天及時向總工、副總工和設備部報告。

5.做好兩掘進工班間的交接工作,保證兩掘進工班按統一方案和規格連續作業,消除危巖、殘存混凝土、清理等遺留問題,達不到規定要求不得交接,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當班期內施工任務,不拖延、不推諉。

6.了解和掌握材料供應等準備工作情況,與綜合工區主任做好溝通和協調工作,以便洞外作業準備和供應及時,為加快洞內施工作業創造條件。

7.與維護工區主任做好溝通、協調和交接工作,向維護工班通報設備的運行狀態和潛在的設備問題。

8.組織做好各類施工記錄和值班日志,填報好下發的各種表格,按時上報各種材料和報告。

8.激勵員工鉆研業務,開展崗位練兵,改進工藝和工作方法,鼓勵技術創新和節約資源,可酌情上報重獎。

9.具有員工任免和薪酬水平考核、推薦、評議權,檢查、督促、考核各工序員工在崗情況和工作質量,狠抓員工工作作風和勞動紀律,嚴格審批程序和請銷假制度,賞罰分明。

10.抓好文明施工工作,關注員工身體健康和施工安全。

tbm司機 崗位職責

1.熟練掌握啟動準備、啟動、掘進、停機、換步和調向等操作程序,熟練掌握操作規程手冊,正確操作機器進行掘進作業。

2.能夠根據機器狀態、出渣情況、地質勘察資料和地質工程師的指示,預判前方巖石情況,并根據不同地質條件,合理進行掘進參數匹配,使tbm安全、高效、快速掘進作業。

3.全神貫注操作,不得聊天分心,杜絕誤操作,密切注意各個系統的設備狀態,及時避免事故發生。

4.操作室作為通信聯絡中心,tbm司機要通過通訊系統,負責對各工序作業組之間信息的上傳下達。

5.按要求做好掘進機“數據采集記錄系統”的數據采集記錄,配合做好記錄存儲數據的洞外導出。

6.按照規定要求的記錄報表,做好值班記錄和設備異常記錄,及時匯總上報。

7.保護好操作室內的各種設備、掘進操作系統及激光導向系統,及時制止無關人員的進入和操作,配合測量工程師維護和調整激光導向系統。

8.學習掌握tbm構造、原理、各類管(線)路布置,熟悉電氣、plc與機電液之間的邏輯關系,了解監測、地質、測量、通訊相關知識,協助分析和排除tbm出現的機械、液壓、電氣和控制系統故障。

9、停機時間較長的空隙,負責司機室周圍,包括下部走臺、欄桿的外觀清理。

施工調度 崗位職責

1.服從工區主任領導,負責tbm施工期間tbm所有工序的協調和調度指揮。2.工區主任臨時有要事不在位時,施工調度代行主任職責。

3.具體落實工區主任下達的施工指令。施工期間應匯集各方信息,掌控各工序的施工進展和工程難點,根據各工序通報的材料需求保證洞內物資供應,搞好施工現場各工序之間、內外之間協調工作。配合工區主任做好施工進度控制、施工順序安排及各項施工內業管理等工作。及時調配人員、設備、工具和材料,實現資源的優化重組,努力提高施工效率。

4.施工期間必須始終保持與tbm各施工崗位及時的通訊聯系,并做好各工序之間的溝通工作,傳達指令及時、準確、暢通、有效(通報進料情況,通知及時卸貨)。

5.工作期間指揮調度得當,精神高度集中,應具備高度責任心,頭腦反應敏捷、眼尖、手勤、腿快,當班時不能擅自脫崗、班前不得飲酒。

6.負責匯總各種施工統計記錄表格(材料消耗、運轉記錄、維修保養執行情況、換油記錄和故障統計等),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值班日志,及時上報。

7.應熟悉施工人員的秉性、能力和擅長,合理分工和調配,揚長避短,最大限度發揮作用。

安全員 崗位職責

1.在安全部長和工區主任領導下,全面負責所駐工區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等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經理部及其上級單位下發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的制度、標準和文件。

2.深入班組,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制度、規程的講解,協助工區主任做好施工場區入場安全教育,督促、檢查主任對班組的安全教育效果。

3.協助工區主任負責工區職業健康安全的動態管理,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危險點控制措施的落實、安全用具的使用、保管以及各項安全措施、防護裝置的勞保用品的運行和使用情況,為工區主任和安全部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安全信息。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積極配合安全部巡檢和抽查。根據安全部下達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整改指令》的要求,協助工區主任制定具體的隱患整改計劃,并監督、檢查組長的整改落實情況。按規定及時將隱患整改結果以文字形式報給安全部。

5.每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檢、抽檢和日檢,及時制止并嚴厲查處“三違”行為。重點監控坍塌、破碎圍巖階段的支護安全、掘進機消防、電氣、機械、液壓等高壓、移動設備對施工人員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按“三定制度”立即解決。對于不能立即排除的安全隱患,必須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及時上報工區主任和安全部長,同時做好記錄。

6.施工場區關鍵作業區、關鍵設備和危險部位必須布置并定期更新醒目警示標志,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7.每月22日必須將所駐工區當月的工傷事故統計匯總,并按《月份工傷事故報表》要求,及時、完整的報到安全部。

8.每周一次以書面形式向安全部長匯報所駐工區的安全生產情況。9.監督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工地發生事故應及時上報,配合事故調查,并針對事故原因展開職工教育。

10.協助安全部長制定緊急事故處理預案,積極協助工區領導做好搶救和保護現場等工作。

11.完成部長及工區主任交辦的有關安全衛生、環境等相關工作,負責檢查驗收勞動保護用品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四證二書“標準要求。

掘進機 電工崗位職責

1、接收組長領導,完成以下施工任務

洞內掘進機各供(含應急發電機)、用電設備和線路(傳感器線路、通訊、plc控制和數據采集傳輸)、臨時用電的運行管理、狀態檢查(主參數測試和記錄分析)和日常維修保養、安全監護,出現故障準確判斷,迅速排除。

嚴格按照掘進機電氣維護的規定,定期負責分管電氣設施(配電柜、插座、變壓器等)的維護和電氣線路的絕緣測試工作。

電氣、通訊、信號線路延伸;進排水管、風管延伸;指定區段的環境清理。

2、涉及設備異常和機械故障等重大事項,應及時匯報相關領導并相機處置。

由于掘進機電氣輸入采用20kv高壓,因此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掘進機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額定電流的原件保險絲,出現問題立即關機。

2)在設備上進行保養工作,若有指定要求,應進行電氣絕緣。首先檢查被絕緣的裝置有無電壓,然后短路接地,同時絕緣鄰近帶電部件。

3)設備上電氣裝置應定期檢查,發現連接松脫和燒焦電纜等缺陷時應立即修復。4)如果有些部件需要帶電工作,緊急情況時要請求第二人啟動應急停機裝置或啟動主斷路器,用紅色或白色的安全警告標志保護作業區域,并使用絕緣工具。5)在高壓元件上工作時,絕緣后將輸電線接地,將元件短路(例如電容器等,用接地棒短路元件)。

錨桿拱架支護作業組 崗位責任

由組長協調所轄范圍的各項作業安排,帶領全組成員合理高效作業。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完成前部支護區的巖石支護作業,主要包括錨桿作業、鋼筋網安裝、鋼拱架安裝、坍塌地段的臨時支護、洞壁上方的打眼、滲涌水處理及安裝中的焊接等任務。

2.及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根據施工進度向調度通報施工所需材料的數量(鋼筋網、鋼拱架、錨桿、連接件、錨固劑),提前備好所需材料和工具。

3.提前檢查錨桿鉆機、推進梁機構等設備能否正常工作,檢查各部重要螺栓扭矩,油氣潤滑供應是否充足,蓄能器壓力是否正確,滑道是否干涉、變形,管路之間沒有卡碴、扭曲。

4.遵照土木工程師和地質工程師的指示,按照不同圍巖支護方案的相應要求施工,支護穩妥、頂緊洞壁、間隔均勻、錨固結實、焊接牢靠。

5.遇到嚴重不良地質情況,按預案及時采取應急保護措施,通報后按照總工程師和土木工程師研究制定的方案進行施工處理。必要時,由現場副經理組織安排,在主任的指揮下,與噴混作業組配合,一起不間斷地進行支護。

6.及時對錨桿鉆機、推進梁、操縱臺、鋼拱架安裝器設備進行日常保養(按規定補充油氣潤滑油、各黃油嘴注脂)和必要的維修。發現鑿巖機及其它機構重要螺栓松動,及時按扭矩緊固。遇到設備問題,及時通報現場工程師和掘進主任,并配合分析設備原因和處理故障。

7.超前噴錨時,及時妥善遮蓋鉆機、油管、滑道、外露活塞桿及機頭附近作業區。設備上不得沾滿混凝土和錨固劑,下班前設備和附近作業區積碴必須徹底清理。

8.與掘進司機保持經常性聯系,通告巖石和支護情況,做好掘進與支護的協調。

9.密切注意巖石或落料對設備和下方作業人員的安全威脅,不得隨意往主機下方扔東西,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

9.摸索錨桿鉆機配件的磨損規律,與設備管理人員密切配合,提前做好易損件及其它配件的訂購計劃。

軌道鋪設組 崗位責任

由組長協調所轄范圍的各項作業安排,帶領全組成員合理高效施工。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后配套軌排的拆卸、前移、鋪設安裝,確保可靠牢固和安裝精度。掘進時注意觀察后配套走行的穩定性,防止鋼結構側滑、懸空和嚴重變形。

2.負責機車運輸軌道的鋪設和安裝,確保可靠牢固和安裝精度,并負責定期檢查緊固和維護。

3.負責tbm下部整個區段積碴的清理(包括機頭底部仰拱、鋪軌區、噴錨區段回彈料和尾部軌道拆卸后淤積的泥碴)。

4.及時做好工具、材料等各項施工準備,提前通知洞外所需軌道、壓板、鋼軌枕、支架、螺栓、墊圈等配套構件的數量。材料到位后,及時組織人員裝卸就位。

5.負責主機底部排水泵的啟動、停機和必要的維護,及時抽排主機底部仰拱的積水。

6.對機頭架底部的螺旋清碴機、噴錨區段回彈料清碴機、沖擊鉆等工具、服務梁走行吊車的日常保養、潤滑、外觀清理和必要的維修。

7.與掘進司機保持密切聯絡,加快鋪設速度,不延誤掘進作業。注意觀察tbm后支腿支撐可靠性,掘進行走中有無障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司機通報。

噴射混凝土作業組 崗位職責

由組長進行全組人員的任務安排,帶領全組成員高效合理施工,不延誤掘進作業。主要職責如下:

1.提前向調度通告所需混凝土料,保證混凝土料的及時供應。

2.提前準備好混凝土罐吊運和側移機構,使罐車到達后能立即投入使用。3.提前檢查和準備,確保混凝土輸送泵、計量泵、輸送皮帶機正常工作,沿途輸送管道疏通和清潔。

4.提前檢查混凝土噴射機械手的運動姿態、遙控器的預先充電和可用性,確保混凝土罐到位后能立即投入噴射作業。

5.提前用水沖刷,對要噴射混凝土的洞壁進行初步處理。

6.按照設備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噴射技法,按質按量光滑均勻地完成隧洞初期支護所要求的混凝土噴射任務。

7.遇到嚴重不良地質時,在現場副經理和掘進主任的組織安排下,與錨桿組配合作業,進行前部巖石支護區的應急噴射、超前噴錨、塌腔混凝土灌注,以及噴錨區段的清理。

8.進料時注意觀察骨料的粒度,及時挑出粗大顆粒以免堵塞鋼絲網眼。泵送過程中,注意觀察沿途管道是否堵塞和異常輸送聲響。如有堵管跡象,立即輕敲、振搗管道。

9.由于延誤噴射,造成混凝土質量下降,發現混凝土塌落度、回彈量過大或經常堵管現象,應及時通知洞外攪拌站和材料實驗室人員,查明原因和獲取處理意見。

10.噴射時注意穿戴好防護服、防護眼鏡和面罩,防止速凝劑濺入眼睛和皮膚,造成不慎燒傷。一旦接觸,應迅速用大量清水沖洗損傷表面,并及時送洞外進行醫療救護。

11.每次連續噴射結束,立即清洗輸送泵和沿途管道,如遇堵塞,及時拆檢堵管處予以疏通。

12.抓緊空隙時間進行機械手、輸送泵的日常保養和必要的維修,保持機械手、輸送泵設備外觀整潔、狀態完好。出現設備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并向掘進主任、現場機械工程師或電氣工程師通告協同處理。

13.摸索混凝土噴射系統設備的磨損規律,為提前做好易損件及其它配件的訂購計劃提供建議。

14.及時做好現場化學試劑的回收與保管,避免丟失或流溢污染環境。15.下班前必須徹底清理噴錨工作區段(含1號、2號臺車)散落積存在設備及附近區域的混凝土,包括上部防護棚附近區域和落料區。

16.與維護班交接時未完成的混凝土料,必須繼續完成遺留的混凝土噴射,清洗完設備和混凝土罐。

連續皮帶機支架安裝組 崗位職責

由組長進行全組人員的任務安排,帶領全組成員高效合理施工,不延誤掘進作業。主要職責如下:

1.提前備好所需材料和工具。

2.負責連續皮帶機支架的延伸安裝,包括洞壁打眼、安裝三角架、邊軌、拖輥、連接件和必要時的焊接,確保安裝牢固可靠。在測量工程師的協助下,確保安裝精度。

3.負責連續皮帶機移動尾段的運行維護、跑偏調整。

4.隨著掘進機不斷前移,完成連續皮帶機控制電纜和緊急拉線的向前延伸。5.負責 掘進中tbm皮帶機、連接橋皮帶機、后配套皮帶機的巡查,注意觀察皮帶機工作狀況,防止皮帶跑偏、碰撞和損傷,進行必要的調整。

6.所轄設備出現故障及時通報給掘進司機、現場工程師和掘進主任,一起協同消除故障。

7.對安裝工具進行日常保養和必要的維修,工具不足或損壞影響高效作業時,應及早向掘進主任上報。

8.隨時清理設備表層積碴,保持設備外觀及周圍作業場區的整潔。9.與測量工程師保持聯系,經常核查皮帶架的安裝精度。

連續皮帶機巡查組 崗位職責

1.上班后,馬上對整個連續皮帶機進行快速巡查,查看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狀態,是否有跑偏趨勢,皮帶上有無人員或渣料。檢查洞外皮帶機是否已先于連續皮帶機啟動。

2.啟動后,迅速對整個連續皮帶機進行快速巡查,查看是否跑偏,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滾子和拖輥是否正常轉動,皮帶有無卡滯的可能。

3.皮帶機負載運行后,要不間斷地來回巡查,查看是否跑偏,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滾子和拖輥是否轉動,皮帶架和緊固件是否牢固,是否有落料或回料。嚴格按照“連續皮帶機維護手冊”的項目和要求進行檢查,進行必要的調整、緊固和潤滑。

4.巡查中對發現的問題能夠做出正確判斷,決定是否需要停機。運行中能實施的調整及時進行,運行中不能進行修正且無需停機的問題要做出標記,在停機較長時間段內及時維護和更換損壞件,或將大的改造修理交代維護班內進行。

5.對發現的所有問題和處理措施,要當場進行記錄,當班向掘進主任、負責設備巡查的現場機械工程師或電氣工程師上報。

6.向維護班交代清楚設備的狀態、潛在的問題和需要修理維護的問題。7.負責及時向掘進司機通報皮帶機的運行狀態。掘進時不得脫崗,保持與調度、司機和洞內外的聯絡,異常情況隨時報告。

8.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對設備造成嚴重損壞的情況下,能夠正確及時地使用緊急停機拉線開關。

9.及時統計當班皮帶機消耗配件的數量,同時在洞內間隔適當距離,準備一定數量的托輥成套配件,用于應急修復和更換。

10.抓緊掘進機的停機間隙,快速更換和修復損傷零配件,并清除皮帶底部落碴。

11.抓緊停機空隙,及時分區段、分時段對連續皮帶機主驅動機構、皮帶倉滾筒、連續皮帶機沿程托輥進行日常保養和注脂,不得遺漏。每天根據地面落碴情況,酌情調整或更換刮碴器的刮板。

12.能夠正確操作連續皮帶機的控制柜和液壓動力站。

13.摸索皮帶機配件的磨損規律,與設備管理人員密切配合,提前做好易損件及其它配件的訂購計劃。

14.皮帶硫化和特殊時期聽從掘進主任的統一任務安排。

風水電延伸組 崗位職責

1.負責掘進期間風管、供排水管和電纜、通訊線路的延伸連接工作。2.兼顧tbm整個上層(重點是轉載皮帶機)區段、下層移動尾端之后的后配套臺車清理。

3.掘進前根據昨天的掘進進度和材料消耗情況,及時通知洞外準備相應數量的進排水管、密封墊、緊固螺栓和其它配套零件(風管掛鉤、8號固定鐵絲、風管儲存筒、懸掛鋼索)運入洞內。擺放有序、準備充足。

4.用沖擊鉆分別在洞壁右下4點、2點半和12點位置鉆眼,預埋螺紋鋼,并用錨固劑固定,其中風管掛鉤間隔20米,水管間隔5米,電纜掛鉤間隔5米。要求孔眼間隔均勻,掛鉤長短一致,錨固結實。管(線)路懸掛高度基本相等、平直、順暢。不得波折和扭曲,減少運行阻力。

5.掘進期間,抓緊停機空隙時間,提前分段對接好水管法蘭的連接螺栓,并就位。隨時了解掘進機的施工進展,根據tbm停機時段的多少,及時決斷,適時快速安裝。

6.掘進空閑時間,及時清除轉載皮帶機底部及附近區域地積碴。7.加強風管的巡查,發現漏風、破洞,及時用粘結方法修復。

8.準確把握風管儲存筒風管消耗量和更換時機,提前通告洞外,適時運入洞內,并抓緊安裝。

9.按照高壓電纜的安裝要求,提前在規定位置打眼,安放電纜掛鉤錨筋,根據掘進進度,穩妥安放電纜掛輪和懸掛電纜,防止電纜碰傷、擦傷。

10.保持與當班主任和掘進司機的的通訊聯絡,異常情況隨時報告。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四

掘進隊職責

1、貫徹執行煤礦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堅持管掘進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條例,認真組織、指揮、協調安全施工。

2、認真貫徹執行礦上及集團公司有關煤炭生產的各項技術規定和政策,在組織施工的過程中,堅持技術原則,嚴格落實作業規程,及時解決掘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創造良好的生產作業環境,實現安全施工。

3、根據礦下達的掘進進尺計劃,制定實施計劃的施工措施和作業規程,組織全隊完成月、季、年度掘進進尺計劃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4、做到一工程一措施,認真的給工人傳達貫徹作業規程和措施,按要求進行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以便及時修改或補充措施。

5、認真抓好工程質量的管理和驗收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驗收的標準,切實抓好考核、驗收,保證工程質量驗收達標。

6、組織職工學習新技術,推廣新工藝、新經驗,促進生產發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7、協助其它有關部門搞好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組織學習,不斷提高全隊職工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更好地服務于安全生產。

8、完成礦領導和各部室領導交辦的生產任務和其它工作。

掘進隊隊長崗位職責

1、掘進隊長對本隊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管轄的掘進工程、運輸、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全面負責,是安全第一負責人。

2、負責本隊掘進工作面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積極組織工人學習、提高本職業務水平,落實本區隊安全生產工作。

3、根據礦下達的掘進計劃,制定實施計劃和辦法,并將計劃分解到班組,保證掘進計劃按期完成。

4、參加礦井組織的安全、工程質量檢查,堅持每班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掘進工作面開工前或結束后,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手續。

5、經常深入掘進工作面,參加現場值班,及時掌握工作地點的地質條件變化、通風、瓦斯、防塵和設備運轉維護情況,分析研究生產、安全、工程質量、煤炭質量和原材料消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并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

6、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保證安全施工。

7、搞好正規循環作業,抓好工程質量,實現質量標準化要求。

8、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堅持文明生產,不斷提高單進水平。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親自進行交接班檢查,升井后要認真填寫當班安全生產情況記錄。

10、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掘進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熟知施工巷道規程措施、規格標準、施工工藝和工序安排,綜合防塵措施,避災路線等。積極配合隊長開展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編制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施,保證每項工程開工前規程、措施齊全,做到每項工程有規程、有措施,并且符合現場實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負責報批、傳達、貫徹、監督執行。

3、定期復查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根據現場情況及上級有關規程及時修改補充完善。

4、負責區隊職工的崗前培訓,搞好本單位特殊工種技術培訓計劃與統計工作,從業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要深入現場,對生產工藝和職工規范操作進行技術指導。

6、加強對掘進工作面探放水的技術指導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枝術措施,報批后進行傳達、貫徹。

8、定期對本工作面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有落實、整改措施。

9、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并提出具體建議。

10、組織好調查研究,及時

總結

本區隊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方法、經驗,學習新知識、推廣新經驗。

11、必須按礦精細化管理的有關要求,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掘進隊值班隊長崗位職責

1、嚴格值班制度,了解上班安全生產情況和存在問題,然后向各班布置生產任務和傳達安全注意事項。

2、督促班(組)長開好班前會,傳達上級指示,交待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明確責任。協助班(組長)長按照作業規程作業圖表規定合理分工,恰當安排勞動力,確保安全生產任務按時完成。

3、嚴格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及其技術安全措施,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嚴禁“三違”的發生。生產過程中出現特殊情況或發生事故時,要立即采取措施,親自指揮處理,并向調度部匯報請示。

4、認真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和匯報制度。若工程質量不合格,當場令其返工,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在隊部辦公室值班接聽電話,及時安排落實礦領導、各部門交待的任務,了解井下施工情況,不得脫崗、睡崗、串崗。

6、督促當班跟班隊長做好現場管理工作,管好、用好、保護好各類設備和設施,做到文明生產。

7、完成礦和區隊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掘進隊跟班隊長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三大規程》,參加礦、區隊組織的安全業務培訓及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培訓、頂板管理、安全質量標準等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和技能。

2、負責全班(組)生產、安全、工程質量等方面的工作,帶領全班(組)員工完成或超額完成本班(組)生產任務。

3、接受值班隊長下達的生產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開好班前會,準確清點出勤人數,安排好勞動力,做到合理分工,把生產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匯報制度、帶班制度、“煤礦三大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特殊情況或發生事故時,要立即采取措施,親自指揮處理,并把情況向調度室作如實匯報。

5、搞好工程質量,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檢查督促職工按照《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規定進行作業,嚴格按照工程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凡不合格者,必須當場令其返工,并追究其責任。

6、合理使用原材料,管好、用好、保護好各類設備和設施,做到文明生產。

掘進工程質量驗收員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隊的工程質量驗收工作,對本隊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

2、認真學習作業規程,鉆研業務,堅守崗位,深入實際,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服從領導安排,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3、熟悉并掌握《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與考核評級辦法》,嚴格驗收標準,不徇私情,凡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驗收。

4、必須班班進行現場檢查驗收評分,對每小班工程進度及其他工作進行統計和計分,項項評定結果,并認真做好原始記錄和質量班評估工作,記錄本要有交接班長和本人的簽名。

5、堅持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對于當班沒有完成生產任務,工程質量不合格,事故隱患沒有處理,按規定扣分,并視情況進行整改。

6、驗收上井后,要及時整理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好原始記錄,以備領導查驗。

7、密切配合技術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當好區隊領導的參謀,協助做好其它方面的工作。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五

礦長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組織本煤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按有關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證煤礦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必須設立瓦斯治理機構和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建立瓦斯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實治理資金。

第3條 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責任制,并嚴格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 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入井檢身和出入井清點制度等,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核、落實。

第5條 建立、健全符合實際情況的各崗位工種操作規程,并做好宣傳貫徹、教育工作,確保各崗位工種按章作業。

第6條 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投入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相關的資金及時到位、使用適當。

第7條 負責組織編制年度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

第8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技術水平和產品的科技含量。

第9條 礦長是煤礦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安全監控系統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第10條 切實保證煤礦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資源需求。

第11條 每月至少應主持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安全

1 隱患、制定解決措施、檢查上一次辦公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研究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大決策。

第12條 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13條 在本煤礦積極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4條 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15條 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安排本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

第16條 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如實報告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自覺接受監督。第17條 負責批準不能保證采煤工作面形成兩個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殘留煤柱開采的安全措施。

第18條 負責批準水淹區域下采掘工程設計。第19條 負責批準“帶水壓開采”安全措施。

第20條 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做好作業現場的勞動保護工作,按規定安排對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第21條 確保煤礦依法生產,不得超層越界開采,不得擅自提高開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產。

第22條 煤礦發生事故時,礦長要立即組織指揮搶救,按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第23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

生產副礦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必須加強對分管職能科室(部門)的領導,對職能科室(部門)提出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問題,要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第3條 協助礦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并對煤礦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第4條

組織相關人員編制各專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并組織實施。第5條 組織編制各專業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第6條 根據煤礦的長遠規劃、接續計劃,參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開拓、掘進、采煤等生產計劃,合理組織生產。

第7條

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煤礦生產班組長例會,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第8條 定期組織進行生產系統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保證人員、時間、資金、措施、質量“五落實”。

第9條 堅持開展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0條 負責組織編制煤礦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第11條 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組織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專業安全生產(質量)大檢查,督促相關部門(人員)整改安全隱患。

第12條 負責監督采煤、掘進區隊落實“采煤、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以及其他隊組按章施工。

第13條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采煤、掘進工作面檢查驗收,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組織復查。

第14條 負責組織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領導小組,并進行指導。第15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6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及時向礦長提出設置安全管理部門(科室)、配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裝備的具體意見,確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適應本煤礦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條 協助礦長督促檢查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業務部門、人員的業務保安、安全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實情況。

第4條 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第5條 組織編制煤礦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第6條 協助礦長編制煤礦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第7條 每旬至少應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監察工作會議,及時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安全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

第8條 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經常深入煤礦井下現場,及時組織煤礦開展安全、質量大檢查,發現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第9條 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主導意見。

第10條

及時監督煤礦進行“礦井救援預案的救災演習”、“反風演習”方案、措施的落實。

第11條 審查、監督煤礦按計劃如期、保質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第12條 監督礦井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13條 負責監督對安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進行的相關安全培訓教育、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時清退不稱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14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5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機電副礦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生產副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機電、運輸系統管理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加強對分管科室、隊組的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第3條 參加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煤礦機電、運輸系統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第4條 組織制定機電、運輸等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第5條

組織編制機電設備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第6條 負責大型機電設備的安裝、檢修安全管理。

第7條 定期組織進行機電、運輸系統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保證人員、時間、資金、措施、質量“五落實”。

第8條 堅持開展煤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9條 定期召開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會議,研究機電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第10條 負責煤礦機電、運輸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實。每旬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煤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巡回大檢查,督促相關部門(人員)及時整改有關隱患。

第11條 負責組織編制煤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第12條 根據煤礦的總體規劃,進行機電、運輸系統規劃,監督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保養等,確保其滿足要求。

第13條 主持機電設備、設施的選型、設計。

第14條 保證煤礦使用的機電設備、設施“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防爆合格證”等齊全。

第15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6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第1條 全面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等災害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上述災害的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資金的安排使用。

第3條 組織編制礦井長遠發展規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認真組織研究、制定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第4條

組織編制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根據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第5條 負責編制(修編)礦井地質報告,并做到合理開發、三量平衡。第6條

對煤礦的“三下”開采設計、改變通風系統設計、采區設計、水平延深設計、采掘工程設計、作業規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進行嚴格審查。

第7條 負責批準水淹區域下廢棄煤柱開采安全措施。

第8條

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本礦的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會審。

第9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安全技術水平。

第10條 定期組織進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11條 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監控系統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12條 按時參加礦長生產副礦長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并提出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意見。

第13條 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制落實和技術管理等工作,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第14條

協助礦長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第15條

組織編制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16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7條

6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安監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安全副礦長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工作,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等規定。

第2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3條

參與煤礦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的審查。

第4條 參與其他科室編制的有關設計、規程、安全措施審查。

第5條 監督安措工程中安全資金的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參加竣工驗收。第6條 根據實際情況經常分析煤礦的安全狀況,向安全副礦長提出具體建議。第7條

加強對排查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況的督查,確保重大隱患按時得到有效整改。

第8條 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等工作,切實提高煤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第9條

按時參加煤礦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做好安全例會的會議記錄、存檔管理,提出具體建議。

第10條 按規定組織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第11條 及時匯總、總結各安全監察員的檢查情況,提出具體改進意見,不斷提高煤礦安全監察員的工作水平。

第12條 保證煤礦安全系統工程的正常運行,及時分析、處理存在的問題。第13條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程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14條 負責組織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第15條 參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第16條 參與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審查、實施。第17條 按照煤礦安全獎罰規定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18條 監督煤礦安全設施、設備、儀器(表)的使用采掘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第19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20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安監科崗位職責

條1條 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第2條

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指示,依法進行安全監察。

第3條 對安全監察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不按時或不整改的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第4條 參與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做好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的監察、復查、驗收。第5條 建立健全安檢科各級領導和安監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第6條 做好《安全簡報》、《安全信息日報》等安全監察方面的資料、報表,為上級領導進行安全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第7條 參與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及調查處理。

第8條 按照有關文件,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礦各基層單位進行“安全評估”和“雙基建設”量化考核工作。

第9條 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及時參加煤礦生產月度工作會議。

第10條 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并根據專業特點提出主導意見和建議。第11條 做好各級領導抓“三違”指標和下井考核工作。

第12條 嚴肅查處“三違”,對“三違”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公布查處“三違”情況。

第13條 定期組織全礦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

第14條 參與制定礦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意見或安全工作計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完善和審批,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情況的監察。

第15條 深入現場,掌握全礦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重大隱患,落實有關責任單位研究處理,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調度室匯報。

機電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在機電、運輸管理方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等規定,搞好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第2條

負責領導機電科對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進行管理。

第3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 發現煤礦使用的設備不符合有關規定時,機電科科長要令其停止使用。第5條 發現有關人員不適宜擔任相關崗位的工作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第6條 發現有故意損壞煤礦機電、運輸安全設施的現象或影響到正常安全生產管理的行為時,機電科科長要立即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7條 配合有關科室,進行設備的進貨驗收,保證采購的設備符合規定要求。第8條 根據煤礦的生產計劃,綜合安排對設備進行檢修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第9條 定期組織本科室人員學習新知識,掌握煤礦設備的工作原理和維護要求。第10條 定期排查煤礦在機電、運輸范圍內的安全隱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第11條 在對制定的規程、措施進行審查時要嚴格把關,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12條 經常深入現場,對現場的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進行檢查,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保證機電、運輸設備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13條 每月至少應組織3次煤礦機電、運輸安全設備、設施的大檢查,及時消除設備(設施)安全隱患。

第14條 主持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等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第15條 保證高低壓供電、各類保護的可靠性,并保證各類保護齊全、完好。第16條 參與編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計劃,并監督實施。第17條 組織建立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

第18條

加強對分管機修車間的管理,保證修理的設備、器材符合規定要求。第19條

負責煤礦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第20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機電、運輸、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

第2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2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一通三防”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保證在通風作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組織好本科的各項工作,保證完成作業計劃。

第3條 組織好班前會,及時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精神,總結安全生產情況,下達工作任務,并布置工作。

第4條 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第5條 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6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7條

合理調配本科的勞動力配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8條 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礦井通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第9條 組織好礦井通風設施的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第10條 組織開展好本科安全教育,及時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認真學習、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11條 負責每日對報送礦長簽字的各類通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確保準確真實。

第12條

監督本科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第13條 定期組織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安全隱患,并組織治理。第14條 組織好本科新工人簽定師徒合同,并監督執行。第15條 負責本科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第16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第17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第18條 組織落實本科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第19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務。第20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生產技術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應急救援預案、采掘方案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督促貫徹執行。

第3條 負責編制礦井長遠發展規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認真組織研究、制定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第4條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和掌握礦井各生產環節的動態,做好技術跟蹤和技術指導。根據采掘情況,及時提出調整意見,確保采掘正常銜接。

第5條 負責編制(修編)礦井地質報告,并做到合理開發、三量平衡。第6條 負責對礦井開采設計、改變通風系統設計、采區設計、水平延深設計、采掘工程設計、作業規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參與編制。

第7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安全技術水平。

第8條 定期組織進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第9條 抓好工程質量管理,參與檢查、驗收、評比工作。

第10條 負責組織礦井各種圖紙的填繪工作,搞好各種圖紙及技術資料的建檔工作。

第1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生產技術科崗位職責

第1條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第2條 貫徹執行礦井安全技術政策和三大規程,嚴格把握正常開采程序和采掘關系,實現安全生產。

第3條 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上標準崗、干放心活,杜絕人身、機械事故和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4條 參與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做好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的監察、復查、驗收。第5條 建立健全技術科各級領導和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第6條 編制和參與檢查礦井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盤區無設計、工作面無規程、臨時施工無措施或安全技術不合理,為上級領導進行安全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第7條 參與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及調查處理。

第8條 按照有關文件,參與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礦各基層單位進行“安全評估”和“雙基建設”量化考核工作。

第9條 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及時參加煤礦生產月度工作會議。

第10條 掌握礦井生產過程中安全、工程質量、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以及頂板管理情況。對本科提出的設計和技術措施負技術責任。

第11條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和三大規程的教育和考核工作。第12條 參加質量大檢查、有關工程竣工驗收和事故追查、分析和處理。第13條 參加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

第14條 嚴肅查處“三違”,對“三違”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公布查處“三違”情況。

第15條 參與制定礦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意見或安全工作計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完善和審批,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情況的監察。

第16條 深入現場,掌握全礦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重大隱患,落實有關責任單位研究處理,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調度室匯報。

調度室主任崗位職責

第1條 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第2條 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調度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領導匯報。第3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 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

第5條 隨時掌握煤礦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采取相關措施。

第6條 負責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第7條 負責煤礦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第8條 負責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調度。

第9條 負責事故情況的匯報和匯總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第10條 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并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第11條 負責保證煤礦生產通訊系統的暢通。

第12條 負責煤礦監控系統的運行值班及各類信息的匯總、報告。第13條 負責各類生產報表的報送等工作。第14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5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綜合管理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綜合管理科科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做好本部門從業人員的安全工作,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服務。

第2條 負責做好上級有關安全指示,指令和會議精神的上傳下達,及時把上級安全指示傳遞倒基層單位,并負責監督檢查。

第3條 負責抓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調查和研究,充分了解企業安全管理現狀,挖掘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提煉新的安全理念,豐富本礦安全內涵。

第4條 綜合管理科科長應充分發揮礦長參謀助手的作用,經常深入基層了解上級安全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5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6條 負責做好定期檢查本部門安全供電、地面防火、治安及環境衛生的工作。第7條 負責組織落實礦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總結、意見和職代會行政工作報告起草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8條 抓好對外執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各種檢查、學習的接待工作。第9條 抓好小車及客車司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絕酒后駕車,保證行車安全。第10條 抓好企業檔案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杜絕失密和泄密現象的發生。第11條 按要求參加礦長辦公會,做好會議記錄,按照要求及時下發傳達。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六

礦長、副礦長、技術負責人

崗位職責

一、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受公司委托,全面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市、區等各級主管部門關于煤礦行業的政策和規定,守法經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定。

3.負責組織制訂煤礦機構設置、人員定編、崗位職責、工作權限,草擬薪酬標準及考核辦法報公司審批,執行勞務用工制度,招聘除礦級管理人員、副總工程師之外的相關人員,建立一個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統

一、高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4.全面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技術裝備和培訓并重”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確保生產安全。

5.負責組織煤礦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建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安全文化和安全技術教育體系建設;應急和救災救援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6.領導、指揮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含技術負責人)抓好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標準,建立一個嚴格有序的企業規章制度系統。

8.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考核辦法,并按要求報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

9.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術、業務知識的培訓,組織制訂員工培訓計劃,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全面提高員工隊伍的綜合素質。

10.負責企業文化和礦區環境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培育企業精神,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活條件和礦區環境,創建和諧、文明、綠色可持續發展的企業。

11.負責煤礦臨時派工、勞動定額管理,建立健全臨時派工管理制度,堅持 “一支筆”批準的制度,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礦井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2.定期組織召開礦務會、礦長安全辦公會等會議,研究決策安全生產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問題。定期參加安全、生產等專業例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3.每月下井、跟班、值班次數符合公司要求,隨時掌握、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情況。

14.完成政府主管、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對煤礦的整個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有決策指揮權,對緊急重大問題,有臨機

1 處置權。

2.有對員工的聘用、調動和辭退權;有對副總工程師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的任用提出建議權。

3.有按主管部門、公司的要求提出機構設置方案權。

4.有薪酬制度、獎懲辦法的建議權。

5.有按照公司制度對員工的獎勵權和處分權。

6.有煤礦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權。

7.有權拒絕或停止執行上級有關違反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

8.有主要技術方案、作業規程、重大技術安全措施的審批權。

9.公司授予的其他權利。

二、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的技術管理,是煤礦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同時分管“一通三防”、地測和員工教育培訓工作,分管科室一通三防科、生產技術科、監控室及其他教育培訓職能,分管(班組)通防打鉆隊(防突、瓦斯、通風、粉塵、防滅火)。

2.貫徹執行國家和各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負責組織制定和審定各項技術標準,建立健全技術標準體系。

3.組織編制全礦開拓接續生產長遠規劃;開拓方案,年、季、月度生產計劃。組織編制礦井重大災害預防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4.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并組織審批日常生產技術方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4.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認真落實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在生產的全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在生產的各個環節結合生產現場實際制定相應的保證生產安全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并組織落實,確保不因技術問題發生安全問題。

5.負責分管科室、隊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

6.組織起草礦井質量標準化計劃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按時參加礦長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

7.負責“一通三防”工作。組織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落實,抓好從方案設計、設備購置、設施施工、日常管理、維護維修、隱患處理等全過程工作,保證系統完善、合理,設施齊全,裝備先進,安全可靠。

7.負責井田開拓和礦井地測工作。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搞好礦井主要巷道工程的總體布置和設計,嚴格控制井田邊界,保證礦井安全。組織有關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井下巷道中、腰線的給定,確保井下巷道準確貫通。

8.抓好地構造研究,根據井田地構造資料制定礦井水防治、頂板管理工作技術方案,提供準確的圖紙和資料,并對具體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9.負責組織擴能改造工程的設計和技術審核工作,負責礦井新技術、新項目的科研攻關和推廣應用,負責群眾性的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工作。

10.負責編審礦井長遠發展規劃、開拓方案和生產接續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11.負責建立健全職工教育體系,編審員工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日常教育培訓工作,并進行督促、檢查、考核。

12.負責全礦技術管理人員管理和培訓,特殊專業和要害工種的培訓,確保持證上崗。

13.每月主持召開一次通防專業會、分析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檢查各單位、各部門執行通防、頂板管理規定和問題整改情況,按規定定期審簽瓦斯日報表、監測日報表、測風旬報表,制訂風量計劃。

14.每月下井及跟班天數不得少于公司規定,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技術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5.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7.負責和上級技術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

18.負責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管理制度,保證煤礦技術檔案齊全完整。

19.參與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分析事故的技術原因,組織制定技術防范措施。

20.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隊組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日常安全生產技術方案(含一般的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審批權。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獎懲建議權。 4.有對“三違”、工程質量等行為的處理處罰權。

5.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三、

安全副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分管科室安全科,分管班組檢身房;分管業務:隱患排查與整治、反“三違”、安全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安全事故查處等。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各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政策、規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認真落實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協助礦長監督檢查總工程師、分管副礦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各隊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并及時向礦長匯報,提出考核意見。

4.定期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主管部門匯報工作,組織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并保證完成質量。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裝備的管理,組織、指揮安檢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全方位、不間斷的監督、檢查,指導、檢查安檢人員工作,管好用好裝備。

6.根據煤礦管理需要及時提出和組織修訂、完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協助礦長組織起草礦安全生產發展目標、發展規劃,起草年度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獎懲辦法, 經礦安全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7.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檢查落實情況。

8.負責同時抓好分管專業的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定期組織并安全質量大檢查。

9.每月下井跟班天數不得少于公司規定,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安全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0.負責審查、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落實情況,參加審定安全施工方案,對煤礦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進行監督。

11.負責檢身房管理。制定入井檢身和初入井人員清點制度,定期檢查、考核落實情況。

12.協助礦長組織好安全辦公會,做好主導性發言;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3.負責組織好安全例會,主持、參加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4.抓好安全文化體系的建設,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監督檢查持證上崗情況。

15.定期組織應急事件和救災救援預案的演練,不斷完善預案,提高預案的可行性和實用性,一旦發生應急事件要立即協助礦長啟動預案,參加和協助礦長組織指揮事故救災救援工作。

1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執行事故調查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職權范圍處理事故責任人或提出處理意見。

17.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日常安全工作計劃、方案的審批權。

3.有對“三違”、工程質量等行為處理處罰權。

4.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四、生產副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采煤、掘進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回采、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支護質量、頂板管理負領導和管理責任。分管科室生產技術科、調度室。分管隊班組采煤隊、掘進隊、維修隊、庫管、后勤。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省市的煤礦生產政策、規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會審、貫徹作業規程,指導、督促采掘班組按照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當生產現場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督促有關單位及時編寫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掘進和新工作面的投產驗收,組織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安裝拆除和巷道開口、貫通工作、巷道維修、回收等工作。

4 4.負責生產調度管理。對日常生產進行安排和調度,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動態,組織井下生產用物料的運輸和儲放,搞好綜合平衡、均衡生產,協調生產和輔助部門的關系。發生重大事故時,負責調度人力、物力、車輛等。

5.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根據國家規程、井田地質資料、井田開拓情況和生產實際制定礦井防治水方案并組織實施。

6.認真落實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負責生產系統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落實及處理工作。

7.每月下井跟班天數不得少于公司規定,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生產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8.負責組織起草和審核生產建設計劃,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9.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提高回采率和支護能力,組織制定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并監督貫徹落實。

10.負責管理火工品管理。組織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庫房管理,確保庫房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簽批火工品發放。

11.負責文明生產及生產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制定生產環境治理辦法并檢查落實情況。

12.參加安全生產例會會,做好主導性發言,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3.負責組織生產例會、班組長例會、放炮員例會、頂板管理分析例會;按時參加機電、運輸專業會議,主持或參加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4.礦井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的組織工作。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組織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15.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日常生產計劃、方案的審批權。

3.有對“三違”、工程質量等行為處理處罰權。

4.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五、機電副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供電、供排水及機電設備運行、維護等生產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機電科。分管班組設備維修班。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供電、提升、運輸、供排水以及機電設備的規范、標準,組織制定和落實供電供排水系統和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3.負責煤礦生產、生活用電、用水工程設計、施工、改造等技術管理工作,確保煤礦生產用電、生活用水安全。

4.負責機電設備的購置選型、安裝、供應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給計劃工

5 作,保證生產需要。

5.負責機電設備修理、保養工作。組織編制全礦設備大、中修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并負責審批,組織計劃的落實。按規程抓好機電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和安全運行的基礎工作,抓好機電管理達標工作,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完好運行,杜絕失爆。

6.負責瓦斯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通訊系統的維護管理工作,制定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和日常維護工作,確保系統使用可靠安全。

7.負責運輸、提升工作。制定運輸、提升管理辦法和作業規程,組織指揮物料、人員的提升和運輸并確保安全。

8.負責井下排水工作,嚴格執行井下防治水規定,保證排水系統的運行可靠。

9.負責機電設備的倉庫管理,落實倉庫管理標準化規定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10.認真落實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

11.負責分管工作的質量標準化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按時參加礦長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負責設備、修舊利廢、工器具以舊換新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審查決定設備、工器具的報廢。

12.每月下井天數不得少于公司規定,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生產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3.參加安全生產會,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4.負責組織每月一次的機電、運輸專業會議,每天參加生產調度例會,參加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5.礦井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的組織工作。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組織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16.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車間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設備大、中修計劃的審批權。

3.有對“三違”、工程質量尤其是設備安裝質量等行為處理處罰權。

4.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七

副礦長崗位職責

1、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開發礦業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色金屬礦山生產技術規程》,協助礦長全面負責礦產資源的開發、采掘,加強礦山生產、技術管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好礦產資源。

2、嚴格執行國家“采掘并舉、掘進先行”的技術方針,遵守“由上而下、由兩冀向中央,貧富、大小、厚薄兼采”的開采原則,協助礦長搞好礦山設計工作。

3、根據總體部署,編制年度采掘技術計劃。

4、采取切實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方法,降底礦石的貧化損失。

5、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施工情況,確保礦山生產任務完成,通過現場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進行技術評價,提高設計質量和管理水平。

6、參與礦山工程的預結算工作。

7、負責開拓工程的塌方、空區處理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

8、負責采礦及井下小礦體、殘礦的回采管理工作。

9、收集與生產有關的各類資料,及時建立健全各類生產動態管理圖表和臺帳。

10、協助礦長,認真抓好礦區的安全環保工作,抓好隊伍建設,加強人員管理。

11、根據礦山生產需要,填寫采購清單,并作好后勤管理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八

內蒙古蒙發煤炭公司崗位說明書nn蒙發公司崗位說明書n

一、崗位基本信息: 崗位名稱 公司/ 部門 制作人 審批人

二、崗位關系: 崗位職務關系 直接上級 其他上級(如存在多重匯報,請寫明)直屬下級 崗位名稱及在崗人數 礦長 副總經理(分管煤礦)安監科科長 安全副礦長 內蒙古蒙發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崗位編號 部門 制作日期 審批日期 暫不填寫,為數據庫做準備 呼和烏素煤礦安監科nn其他下級(指非直接匯報關系的下級崗位)安監科副科長、技術員、安檢員、檢身工、火工管理員、火 工保管員 總轄人數 崗位功能關系 填入名稱 礦長 人 接受或提供的服務內容、資源、信息/文檔名稱等 提供煤礦工程施工、設備使用安全建議 提供礦井安全檢查情況報告 提供安全檢查問題處理意見及建議 提供煤礦生產工作安全要求、建議及處理意見 提供生產崗位安全培訓通知及培訓安排及培訓結果 提供分管區隊及科室持證上崗情況檢查結果 提供火工品領用、使用和管理要求 提供通風安全隱患檢查報告、整改建議及處理意見 提供通防工程安全管理方面需協助事項 提供安全管理要求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要求 提供經礦長審批的安全處罰單,落實罰款。提供人員增補、調整申請 提供煤礦培訓工作計劃及安排 提供下屬人員績效考核表計考核結果 提供井下、井上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及需調度會解決問題 提供火工品請購單的審批手續 提供煤礦隱患排查基本情況表 提供現場安全檢查接待服務及相關資料 煤炭局 提供隱患整改情況報告及數據 提供現場檢查接待服務及相關資料nn生產副礦長nn總工程師 內部客戶 安檢科長、安檢員 財務部 人力資源部 調度室 火工品管理員 安監局 外部客戶nn-1-n內蒙古蒙發煤炭公司崗位說明書n培訓中心(包頭、鄂 爾多斯)職業疾病控制中心 公安局、民爆大隊 衛生局 水利局 質量技術監督局 環保局 施工隊 財務部 辦公室 安技部 提供員工安全資格培訓/特種作業證辦理申請及名單 提供安全相關資料、數據 提供火工的批報申請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檢查所需資料 提供火工品相關人員證件辦理資料 提供職業安全檢查資料 提供防洪檢查接待服務 提供鍋爐、儀器、儀表的檢驗情況 提供環保檢查所需資料及接待服務 提供井下工程質量驗收及處罰決定 接受安全資金及處罰扣款執行情況 接受政府機關檢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接待工作安排 接受礦井安全生產所需的技術資料/圖紙、安全檢查報告及 處理意見 接受崗位所需的人員信息 人力資源部 內部供應商 機電科 調度室 機運隊 接受管理及業務方面的培訓 接受工資及獎金兌現結果 接受作業n

規程/安全規程 接受生產計劃進展情況報告及安排 接受各區隊安全生產情況及突發事件信息、事故進展情況 接受井下施工作業安排及操作規程/安全規程 接受停電、人員傷亡等突發事故報告 接受火工品請購單 火工品管理員 安監局 接受火工品領、用、退數量、庫存數量 接受火工品庫的安全防衛情況及異常情況 接受國家及行業管理規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檢查通知及信息資料提供要求 煤炭局 培訓中心 外部供應商 職業疾病控制中心 公安局、民爆大隊 質量技術監督局 環保局 水利局 接受國家及行業管理規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檢查通知及信息資料提供要求 接受崗位持證上崗培訓通知及證書 接受職業病防治檢查 接受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檢查 接受管理要求和檢查通知 接受管理要求和檢查通知 接受管理要求和檢查通知nn-2-n內蒙古蒙發煤炭公司崗位說明書n衛生局

三、崗位績效與職責: 崗位設立目的概述 協助礦長完成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制度、法 規和上級政策的執行情況并進行考核,確保煤礦無安全生產事故發生。關鍵績效領域 ? 業務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參考)煤礦安全工作計劃完成率/安全事故發生起數/安全隱患 整改率/安全事故處理及時率/安全培訓計劃完成率/覆蓋 率/培訓達標率/職業病發病起數 安全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偏差率 安全檔案完整率/檔案建立及時率 人員流失率/后備人員培養計劃 接受管理要求和檢查通知nn? ? ?nn費用管理 檔案管理 人員管理nn崗位重要職能與任務描述(總體不超過 15 項,依重要性排列)

1、負責根據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制定呼和烏素煤礦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及應急預案 等,協助礦長搞好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煤礦安全工作計劃,及時組織安全大檢查,召開安全工作會。

3、組織并實施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聯系特種崗位培訓,完成特種職業的證件辦理。 業務職責

4、負責組織開展煤礦質量標準化工作。

5、負責煤礦職業病危害的防治工作。

6、負責煤礦火工品的報批以及火工庫日常管理。

7、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對煤礦專項檢查的相關工作。

8、協助安技部完成煤礦工程檢查驗收,工程進度、質量監督管理。

9、負責施工安全監督管理。 組織及人 員管理

1、負責安檢科組織架構設計及崗位職責調整。

2、負責專、兼職安檢人員錄用,培訓和培養。

3、負責對下屬人員進行工作指導及考核。

1、安全專項資金的使用。 費用管理

2、合理使用辦公用品(紙筆、電腦、打印復印機)及公共資源(水電)。nn

四、崗位權限: 建議權 公n

司及煤礦發展規劃 業務方面 煤礦安全管理考核工作 井下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審核權 煤礦安全類制度流程; 煤礦生產采掘技術方案 等文件安全條款的審核 權。人事方面 費用方面n-3-nn決策權 1.外部分管機關科長及以下人員 的慰問; 2.煤礦各項生產計劃,設備購買、使用的安全否決權 安檢人員聘用的決策權 安全專項資金的使用權nn煤礦員工使用的建議權n內蒙古蒙發煤炭公司崗位說明書n

五、崗位任職要求(上崗基本要求): 學歷 大專 總工作經驗年限 專業知識技能 資格考試 行業或專業 煤礦井下采掘機運通相關工作 煤礦安監站站長(科長)工作 其它要求

六、崗位成功關鍵素質能力要求: 1 2 3 責任感 執行力 原則性 4 5 6 溝通協調能力 團隊協作能力 決斷能力 7年 管理年限(3)年,基層 中層 高層nn專業知識技 能要求nn煤炭相關專業 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 年限(年)7年 3年nn行業或專業 經驗要求nn

七、工作條件及強度n工作制 □正常班 □長白班 □倒班(○兩班倒 ○三班倒)站立 不緊張 低 小 1 1 1 2 2 2 工作地點 工作環境影 響程度(1-5)□室外 氣味 3 走動 3 3 3 4 4 4 溫度 3 80% 5 5 5 工作環境和條件 □室內 濕度 3 □室內外兼有 噪音 3 坐 非常緊張 高 大 粉塵 3 20% 輻射 2nn工作姿勢(出現概率)nn精力nn緊張程度 發生頻率 體力消耗nn

八、晉升與職務輪換 晉升崗位 輪換崗位 可直接升遷的職位 可相互轉換的職位 可升遷至此的職位

九、其他說明: 安全副礦長 調度室主任 安監站副站長、綜采隊正副隊長、綜掘正副隊長、通風正副隊長nn-4-nn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九

一、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受執行董事委托,全面負責煤礦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省、市關于煤礦行業的政策和規定,守法經營。執行股東會的各項決定。

3.負責組織制訂煤礦機構設置、人員定編、崗位職責、工作權限、薪酬標準及考核辦法,執行勞務用工制度,招聘相關人員,建立一個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統

一、高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4.全面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技術裝備和培訓并重”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確保生產安全。

5.負責組織煤礦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建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安全文化和安全技術教育體系建設;應急和救災救援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6.領導指揮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抓好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標準,建立一個嚴格有序的企業規章制度系統。

8.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考核辦法,建立一個經營目標保證系統。

9.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術、業務知識的培訓,組織制訂員工培訓計劃,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全面提高員工隊伍的綜合素質。

10.負責企業文化和礦區環境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培育企業精神,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活條件和礦區環境,創建和諧、文明、綠色可持續發展的企業。

11.負責煤礦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堅持 “一支筆”批錢,嚴格財經紀律,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股東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2.負責組織制訂營銷策略,統一領導煤礦營銷工作,積極開拓市場。

13.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委會、生產會,不定期組織召開礦務會議、礦長辦公會等會議,研究決策安全生產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問題。定期參加安全、生產等例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4.負責協調和地方政府的相關工作,按時參加主管部門的會議并組織落實。

15.直接主管財務科、綜合辦公室和儲煤場。負責對副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評價等管理工作。

16.每月下礦井××天,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情況。

17.建立健全工會組織并支持其工作。

18.完成政府主管、股東會、執行董事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對煤礦的整個生產經營管理有決策指揮權,對緊急重大問題,有臨機處置權。

2.有對員工的聘用、調動和辭退權。

3.有機構設置權。

4.有資金使用權。

5.有非固定資產的購置權和固定資產購置的建議權。

6.有薪酬制度、獎懲辦法的決定權。

7.有對員工的獎勵權和處分權。

8.有煤礦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權。

9.有權拒絕或停止執行上級有關違反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

10.股東會、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權利。

二、總工程師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的技術管理,是煤礦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同時分管“一通三防”、地測和員工教育培訓工作,分管科室通防科、地測科和綜合辦公室的教育職能,分管車間(班組)通防隊、監測隊(瓦斯、粉塵、防火)

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負責組織制定和審定各項技術標準,建立健全技術標準體系。

3.協助礦長建立煤礦技術委員會并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重大技術決策要發揮主導性意見并由技術委員會討論決定。負責審批日常生產技術方案。

4.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認真落實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在生產的全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在生產的各個環節結合生產現場實際制定相應的保證生產安全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并組織落實,確保不因技術問題發生安全問題。

5.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

6.負責分管工作的質量標準化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按時參加礦長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安全質量大檢查。

7.負責“一通三防”工作。要組織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落實,抓好從方案設計、設備購置、設施施工、日常管理、維護維修、隱患處理等全過程工作,保證系統完善、合理,設施齊全,裝備先進,安全可靠。

7.負責井田開拓和礦井地測工作。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搞好礦井主要巷道工程的總體布置和設計,嚴格控制井田邊界,保證礦井安全。組織有關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井下巷道中、腰線的給定,確保井下巷道準確貫通。

8.抓好地構造研究,根據井田地構造資料制定礦井水防治、頂板管理工作技術方案,提供準確的圖紙和資料,并對具體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9.負責組織擴能改造工程的設計和技術審核工作,負責礦井新技術、新項目的科研攻關和推廣應用,負責群眾性的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工作。

10.負責編審礦井長遠發展規劃、開拓方案和生產接續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11.負責建立健全職工教育體系,編審員工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日常教育培訓工作,并進行督促、檢查、考核。

12.負責全礦技術管理人員管理和培訓,特殊專業和要害工種的培訓,確保持證上崗。

13.每月主持召開一次通防專業會、頂板管理分析會,分析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檢查各單位、各部門執行通防、頂板管理規定和問題整改情況,逐日審簽瓦斯日報表。

14.每月下井天數不得少于××天,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技術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5.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委會、生產會;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6.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例會;每月一次的機電、運輸專業會議,參加×次以上的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7.負責瓦斯監控系統的管理工作,制定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和日常維護工作,確保系統使用可靠安全。

18.負責管理和使用規定的技術措施經費,組織制定辦法并安排年度使用計劃,落實并檢查使用情況。

19.負責和上級技術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

20.負責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管理制度,保證煤礦技術檔案齊全完整。

21.參與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分析事故的技術原因,組織制定技術防范措施。

22.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日常生產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獎懲權。

4.有規定的技術措施經費使用權。

5.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三、安全副礦長

(一)

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同時分管火工品管理和出入井管理。分管科室安全科,分管車間(班組)炸藥庫、檢身房。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以及省市的安全生產政策、規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認真落實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協助礦長監督檢查總工程師和、分管副礦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并及時向礦長匯報,提出考核意見。

4.定期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主管部門匯報工作,組織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并保證完成質量。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裝備的管理,組織、指揮安檢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全方位、不間斷的監督、檢查,指導、檢查安檢人員工作,管好用好裝備。

6.根據煤礦管理需要及時提出和組織修訂、完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協助礦長組織起草礦安全生產發展目標、發展規劃,起草年度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獎懲辦法, 經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7.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檢查落實情況。

8.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定規范并組織實施。同時抓好分管專業的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協助礦長組織并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質量大檢查。

9.每月下井天數不得少于××天,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安全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0.負責提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意見,執行和落實提取、使用規定。

11.負責審查、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落實情況,審定安全施工方案,對煤礦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進行監督。

12.負責管理火工品庫。組織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庫房管理,確保庫房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簽批火工品發放。

13.負責檢身房管理。制定入井檢身和初入井人員清點制度,定期檢查、考核落實情況。

14.協助礦長組織好每月一次的安委會,做好主導性發言;參加每月一次的生產會,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5.負責組織好每周一次的安全例會,按時參加每周一次的生產例會,每月一次的通防專業會、頂板管理分析會以及、機電和運輸專業會,參加×次以上的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6.協助礦長抓好安全文化體系的建設,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監督檢查持證上崗情況。

17.定期組織應急事件和救災救援預案的演練,不斷完善預案,提高預案的可行性和實用性,一旦發生應急事件要立即協助礦長啟動預案,親自參加和協助礦長組織指揮事故救災救援工作。

18.具體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執行事故調查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職權范圍處理事故責任人或提出處理意見。

19.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日常安全工作計劃、方案的審批權。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獎懲權。

4.有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權。

5.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四、生產副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采煤、掘進、運輸等方面的生產管理工作,分管科室生產技術科、調度室。分管車間(班組)采煤隊、掘進隊、綜修隊、運搬隊。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省市的煤礦生產政策、規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組織采區方案設計及生產的銜接方案,在回采工作面設計時,必須首先滿足頂板支護及“一通三防”的需要,確保安全生產;編制、會審、貫徹作業規程,當生產現場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督促有關單位及時編寫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掘進和新工作面的投產驗收,組織回采工作面初放、末回、安裝拆除和巷道開口、貫通工作、巷道維修、回收等工作。

4.負責生產調度管理。對日常生產進行安排和調度,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動態,組織井下生產用物料的運輸和儲放,搞好綜合平衡、均衡生產,協調生產和輔助部門的關系。發生重大事故時,負責調度人力、物力、車輛等。對同級業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救災救援。

5.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根據國家規程、井田地質資料、井田開拓情況和生產實際制定礦井防治水方案并組織落實,6.認真落實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負責生產系統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落實及處理工作。

7.負責管理監控室工作,制定監控管理制度,確保法是監控系統、產量監控系統、下井人員考勤定位系統的安全可靠使用。

8.負責分管工作的質量標準化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協助礦長組織并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質量大檢查。

9.每月下井天數不得少于××天,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生產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0.負責提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意見,執行和落實提取、使用規定。負責組織起草和審核生產建設計劃,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11..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提高回采率和支護能力,組織制定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并監督貫徹落實。

12.負責生產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制定生產環境治理辦法并檢查落實情況。

13.參加組織編制全礦開拓接續生產長遠規劃;開拓方案,年、季、月度生產計劃。參加組織編制礦井重大災害預防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14.協助礦長組織好每月一次的生產會,做好主導性發言;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委會,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5.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生產例會、每月一次班組長例會、放炮員例會、頂板管理例會;每天召開生產調度例會,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機電、運輸專業會議,參加×次以上的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6.礦井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的組織工作。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組織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17.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日常生產計劃、方案的審批權。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獎懲權。

4.有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權。

5.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五、機電副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供電、供排水及機電設備運行、維護等生產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機電科。分管車間(班組)設備維修、皮帶工區、運轉工區、運搬工區、供排工區。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供電、供排水以及機電設備的規范、標準,組織制定和落實供電供排水系統和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3.負責煤礦生產、生活用電、用水工程設計、施工、改造等技術管理工作,確保煤礦生產用電、生活用水安全。

4.負責機電設備的購置、安裝、供應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給工作,保證生產需要。

5.負責機電設備修理、保養工作。組織編制全礦設備大、中修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并負責審批,組織計劃的落實。按規程抓好機電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和安全運行的基礎工作,抓好機電管理達標工作,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完好運行、移動設備完好率在85%以上,杜絕失爆。

6.負責運輸、提升工作。制定運輸、提升管理辦法和作業規程,組織指揮物料、人員的提升和運輸并確保安全。

7.負責井下排水工作,嚴格執行井下防治水規定,保證排水系統的運行可靠。

8.負責機電設備的倉庫管理,落實倉庫管理標準化規定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9.認真落實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

10.負責分管工作的質量標準化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按時參加礦長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安全質量大檢查。

11.每月下井天數不得少于××天,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生產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4.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委會、生產會,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5.負責組織每月一次的機電、運輸專業會議,按時參加每周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每月一次班組長例會;每天參加生產調度例會,參加×次以上的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6.礦井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的組織工作。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組織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17.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車間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設備大、中修計劃的審批權。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獎懲權。

4.有規定機電設備的購置權和維修經費的使用權。

5.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六、基建后勤副礦長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基本建設、環境建設和后勤保障工作,分管科室基建科、材料科和綜合辦公室有關職能。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基本建設、環境建設、物料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組織制定和落實基本建設、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制訂和落實煤礦物料管理制度。

3.負責煤礦基本建設、環境建設的招標、施工組織、施工監督等管理工作。組織施工單位編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作業規程,加強日常施工監督管理,組織驗工計價、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4.負責煤礦房屋、道路、供排水、生活用電等基本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和礦區環境美化工作,妥善保管礦區基本建設的圖紙、資料等技術檔案。

5.負責物料的采購、保管、供應等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采購紀律和物料管理辦法,抓好廢舊料的回收處理,保護礦山環境。

6.負責治安保衛和井上災害預防工作,重點抓好防火、防汛工作,負責組織井上義務消防隊,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

7.負責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衛生工作,制定相應管理辦法,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8.負責供水、供暖、職工食堂、職工宿舍、職工浴池、衛生所的管理和環境衛生工作,制定管理辦法并組織、檢查落實情況。

9.認真落實基建后勤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

10.負責分管工作的質量標準化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按時參加礦長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安全質量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車間(班組)工作。

11.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委會、生產會,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2.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分管科室、車間(班組)負責人會議,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3.一旦發生火災、水災,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礦長組織指揮救災工作。

14.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規定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獎懲權。

4.有規定材料設備購置權。

5.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

機 電 副 礦 長 崗 位 職 責

1、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礦井機電方面的各項管理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礦長的指示、決定。

4、負責機電設備及運輸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等管理工作。

5、負責所分管的機電部門、區隊及全礦的機電管理工作。

6、負責機電配件、材料的計劃、督促落實采購工作。

7、負責微機網絡、自動化辦公、指揮調度系統的管理和維修工作。

8、對采剝和主要運輸設備及時提出中、小修及大修更新改造計劃,并組織落實,保證全礦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9、搞好分管單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研究工作,確保設備安全高效運轉。

10、定期召開機電系統專業會議和組織機電設備大檢查的布置總結工作。

11、搞好協作關系,顧全大局,圓滿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一

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安全保障體系。

2、負責組織制定本礦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落實,執行情況。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人員下井跟班制度。

4、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落實,檢查執行情況。

5、保證本礦安全生產投入及其有效實施,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

6、負責每周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辦公會,聽取安全工作匯報,總結、部署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7、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制度,落實整改措施。

8、發生事故時,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按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9、主動接受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

10、決定安全工作方面的獎懲事項。

11、建立和維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1、協助礦長抓好全礦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專業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和技術規范。

3、協助礦長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貫徹落實。

4、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不斷修改完善,適應安全生產需要。

5、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有計劃地組織解決重大安全隱患和職業危害方面的隱患。

6、協助礦長并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檢查落實。

7、按周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

8、協助礦長組織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擬訂改進措施,組織落實。

9、負責監管實施礦山災害預防計劃和應急預案。

10、負責組織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11、檢查各科室、工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和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2、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和輔助救護隊伍,并負責組織培訓。負責應急救援物質倉庫建立和物質的保障和補充。

13、負責:應急救援、地面設施、安全管理和職業衛生健康四個專業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14、負責地面物品的管理工作。

15、完成礦長臨時交代的任務。

回采副礦長崗位職責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回采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負責采煤工作面的生產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調查隱患事故源頭,負責組織回采單位所發生的事故處理,采取有效措施組織生產。

四、每月組織三次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五、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各種問題,協調解決單位之間的問題。

六、負責回采單位的職工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組織落實各工種的崗位責任制。

七、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要了如指掌,合理開采,杜絕無效進尺、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八、發生事故后,必須迅速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并報告礦長及有關部門。事后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九、主管調度室管理工作。

十、負責采煤專業、信息調度兩個專業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開掘副礦長崗位職責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開掘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負責采煤工作面的生產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調查隱患事故源頭,負責組織開掘單位所發生的事故處理,采取有效措施組織生產。

四、每月組織三次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五、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各種問題,協調解決單位之間的問題。

六、負責開掘單位的職工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組織落實各工種的崗位責任制。

七、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要了如指掌,合理開采,杜絕無效進尺、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八、發生事故后,必須迅速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并報告礦長及有關部門。事后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九、負責開掘專業、信息調度兩個專業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一、.對全礦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全面負責。對本礦井"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負責安全技術工程項目的計劃、設計及落實。

二、掌握和了解與本礦井田范圍相鄰煤礦的開采技術資料,防止發生超層越界違法開采行為。

三、負責組織編寫礦井安全發展規劃、安技措工程項目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

四、負責編制組織審批礦井各項工程設計,組織審批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等。

五、負責全礦安全科研項目和技術革新活動,組織推廣安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六、定期召開安全技術工作會議,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提升運輸等重大災害事故的技術措施,并檢查落實。

七、負責礦井防治水設計、措施及防護水技術管理,主管探水隊的管理工作。

八、組織編制礦井長遠計劃、年度計劃和月度作業計劃并負責貫徹落實

機電副礦長崗位職責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機電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全礦機電設備完好負責。

二、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統一指揮調動,合理安排設備的檢查、檢修、小修、中修、大修并編制設備檢修計劃。

三、抓好機電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負責檢查機電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五、對因設備長期失修,有重大隱患或因防護裝置不安全造成的工傷事故負責。

六、每月組織對本礦機電設備進行三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記錄,并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七、負責各種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完好使用。

八、對臨時進行的設備檢修,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九、主管機電科、運輸區、安裝隊的管理工作好安全工作。

十、負責機電專業、運輸專業兩個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

一、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通風副礦長崗位職責

一、通風礦長是全礦“一通三防”的專業主要負責人,對礦長負責,負責全礦“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二、執行“一通三防”方面的規程、細則和有關規定。

三、根據生產地區的安排和條件有關人員的不斷變化,負責組織制定礦井調風方案,確保通風系統合理,設施齊全,風量穩定,風量充足,安全可靠。

四、負責組織制定礦井防滅火相適應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控制和實時監測煤層自燃,負責組織管理黃泥注漿隊的工作。

五、負責礦井瓦斯管理工作,瓦斯檢查人員的管理工作,嚴格現場交接班,嚴禁空班漏檢,每月制度瓦斯巡查路線。

六、負責礦井測風測塵和主要進回風巷的防塵工作。

七、負責巷道貫通、瓦斯排放、盲巷管理、串聯通風的管理工作。

八、主管通風區的工作,負責“一通三防”專業的標準化工作。

九、負責瓦斯防塵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并拿出處理意見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十、完成礦長臨時交代的任務。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二

煤礦礦長崗位工作職責

煤礦礦長崗位職責

一、職責范圍

1.受公司委托,全面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市、區等各級主管部門關于煤礦行業的政策和規定,守法經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定。

3.負責組織制訂煤礦機構設置、人員定編、崗位職責、工作權限,草擬薪酬標準及考核辦法報公司審批,執行勞務用工制度,招聘除礦級管理人員、副總工程師之外的相關人員,建立一個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統

一、高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4.全面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是安

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技術裝備和培訓并重”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確保生產安全。

5.負責組織煤礦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建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安全文化和安全技術教育體系建設;應急和救災救援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6.領導、指揮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含技術負責人)抓好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標準,建立一個嚴格有序的企業規章制度系統。

8.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考核辦法,并按要求報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

9.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

化、技術、業務知識的培訓,組織制訂員工培訓計劃,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全面提高員工隊伍的綜合素質。

10.負責企業文化和礦區環境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培育企業精神,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活條件和礦區環境,創建和諧、文明、綠色可持續發展的企業。

11.負責煤礦臨時派工、勞動定額管理,建立健全臨時派工管理制度,堅持

“一支筆”批準的制度,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礦井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2.定期組織召開礦務會、礦長安全辦公會等會議,研究決策安全生產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問題。定期參加安全、生產等專業例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3.每月下井、跟班、值班次數符合公司要求,隨時掌握、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情況。

14.完成政府主管、公司交辦的其

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對煤礦的整個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有決策指揮權,對緊急重大問題,有臨機處置權。

2.有對員工的聘用、調動和辭退權;有對副總工程師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的任用提出建議權。

3.有按主管部門、公司的要求提出機構設置方案權。

4.有薪酬制度、獎懲辦法的建議權。

5.有按照公司制度對員工的獎勵權和處分權。

6.有煤礦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權。

7.有權拒絕或停止執行上級有關違反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

8.有主要技術方案、作業規程、重大技術安全措施的審批權。

9.公司授予的其他權利。 出處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三

山西襄垣七一新發煤業有限公司

炮掘隊各分管隊長

二0一三年

目 錄

炮掘隊職責范圍...........................................2 炮掘隊隊長--譚文杰職責范圍...............................2 炮掘隊生產副隊長--郝利東職責范圍.........................3 炮掘隊機電副隊長--韓德鋒、楊鑫職責范圍...................4 炮掘隊安全副隊長--李玉明職責范圍.........................4

炮掘隊職責范圍

1、根據生產領導組下達的掘進進尺計劃及生產科制定的施工措施和作業規程組織全隊完成月、季、年度掘進進尺計劃和各項技術指標;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機關有關開拓掘進的技術政策、規定、規范、決定,嚴格工程管理;

3、做到一工程一措施,認真向職工傳達貫徹作業規程和措施,按要求進行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以便及時修改或補充措施;

4、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要求,組織正規循環作業,實現優質、低耗,提高掘進水平;

5、嚴格管理制度,加強設備材料管理,降低材料消耗;

6、遵守“火工品”管理制度,加強“火工品”管理;

7、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貫徹執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加強對五大災害的預防與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8、抓好質量標準話工作,按照質量標準化工作,按照質量標準要求,做到一次成巷,搞好管轄范圍內的文明生產;

9、組織職工學習新技術,推廣新工藝、新經驗,促進生產發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10、完成礦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炮掘隊隊長--譚文杰職責范圍

全面負責本隊掘進施工管理,隊長不在時,指定一名副隊長代行隊長職責。

1、組織制定區隊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并認真抓好落實;

2、根據礦下達的計劃,制定實施計劃和辦法,并將計劃分解到班組,保證生產計劃的完成;

3、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保證安全生產;

4、搞好正規循環,抓好工程質量,實現質量標準化;

5、搞好人力調配和勞動組織調整,提高工作效益和單位水平;

6、搞好設備和材料管理,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

7、完成礦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炮掘隊生產副隊長--郝利東職責范圍

在隊長領導下,負責本班的質量、安全及生產管理的全面工作。

1、開好班前會,具體安排各班組的工作,并積極組織落實,完成當班生產任務;

2、深入現場,以身作則,靠前指揮,對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親自組織處理;

3、做好生產系統管理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組織現場交接班,交清遺留問題,保證安全生產;

4、支持班組長工作,抓好勞動紀律,貫徹“三大規程”,帶頭抵制“三違”;

5、遵守礦各項規章制度,每班如實將生產情況向區隊及礦調度室匯報;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炮掘隊機電副隊長--韓德鋒、楊鑫職責范圍

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隊機電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1、全面掌握所管轄區域內機電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強化設備管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2、深入現場掌握每臺設備的運行情況,有計劃地進行設備檢修,提高檢修質量,保證設備達到完好要求;

3、對各類機電設備事故,嚴格執行“一事故,一追查”制度,找出預防同類事故的方法,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

4、組織好本隊機電維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職工技術素質;

5、協助隊長不斷完善各項機電管理制度,努力降低配件消耗;

6、遵章守紀,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炮掘隊安全副隊長--李玉明職責范圍

在隊長領導下,負責施工技術工作,對全隊安全、質量及生產負技術責任,對分管技術員負技術領導責任。

1、根據設計和有關資料,協助隊長制定本隊作業計劃及實施方案;

2、負責組織編制施工作業規程或施工技術措施,并向職工貫徹,現場檢查落實,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規定,保障工程符合設計要求,搞好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動態達標;

3、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準確地掌握施工現場地質條件變化情況,并制定出對性措施,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4、定期對職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

5、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促進安全生產和生產效率、經濟效益的提高;

6、負責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并作為技術基礎資料妥善保管,經常與生產技術部門聯系并匯報工作;

7、遵章守紀,積極工作,努力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四

礦長、副礦長職責

一、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整個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原則,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對煤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管理部門的決定,加強對全礦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必要的安全工作機構。

三、負責主持制定煤礦安全工作計劃和作業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教育和處罰。

四、對礦山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積極穩妥的措施,立即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禁遲報、謊報、瞞報各類傷亡事故。

五、經常深入生產第一線,認真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產失控和漏管。

六、堅持每旬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和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每月召開一次員工會,加強職工安全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七、對各工種負責人履職情況進行嚴格監督、考核和獎懲。認真貫徹經常教育、三級培訓和廣泛宣傳的原則,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技能培訓。

八、加強煤礦內部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并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措資金,不斷改善煤礦安全生產裝備和管理水平。

九、做好職工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煤礦安全生產設備、物資的供給,按時發放職工勞動報酬。

十、組織做好煤礦的防火、防盜和安全保衛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

十一、每季必須書面向公司上報一次全礦綜合情況(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生產、安全礦長職責

一、協助礦長抓好煤礦全面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主管召開每周的生產工作例會。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有關安全生產等各方面的規定和技術規范。

三、協助礦長作好召開月、季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逐條貫徹落實。

四、組織制定并落實本礦生產管理各項職責、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并不斷充實修改完善,適應生產工作需要。

五、協助礦長并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整改。

六、定期組織分析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問題。

七、協助礦長組織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擬訂改進措施,組織落實。

八、負責組織具體實施礦山災害預防和應急計劃。

九、負責組織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十、檢查組(井)長職責履行情況和管理工作情況。

十一、及時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改善生產條件,對生產指揮不利、設備陳舊落后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十二、在指揮生產的過程中,當生產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生產首先服從安全,發現危急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的,立即下達停產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十三、對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健全,工人無章可循、管理混亂、安全技術措施不當造成重大人身、設備事故負責。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機電礦長崗位職責

一、負責管理機電和運輸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負責機電方面和運輸方面與井下生產安全協調,監督井下機電設備運行實況。

三、負責采購礦井所需機電設備,如掘進機、采煤機、通風機、刮板輸送機等

四、管理地面絞車房、工作面絞車及各種機電設備

總工程師、技術礦長安全管理責任制

一、負責組織編制巷道大修年度計劃,季度計劃和月計劃。

二、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井巷修復安全技術措施。

三、負責組織探索和推廣使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的支護手段在井巷支護中的應用,解決三軟巷道和高應力巷道中的支護難題。

四、在考慮井巷布置時,要將井巷布置在巖性好,不受采動壓力影響的層位中,避開在三軟圍巖及應力集中區域布置井巷。

五、負責組織解決施工中存在的技術難題。必須大力推廣使用錨注支護工藝和跨巷道回采技術。

六、負責組織和參與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質量監管體系。

七、對生產系統中存在的問題要拿出解決辦法,并負責組織和督促實施。

八、在上述職責范圍內,如因工作失誤、工作不到位等沒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巷道修復工作受到影響,礦井巷道狀況長期沒有好轉,甚至出現影響礦井正常生產,威脅礦井安全的情況時,將追究其責任。

九、掌握主要通風系統井巷的支護狀況,斷面大小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向分管巷修副總、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匯報,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意見,要求和督促安排處理,并追蹤檢查處理情況,確保通風系統的穩定和礦井通風的安全。

十、如果是因為檢查不到位、對存在的問題沒有重視、沒及時向有關領導提出解決或視而不見等沒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通風系統不穩定、影響礦井通風安全,將追究其責任。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五

煤礦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

礦長崗位職責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分管科室安全科,分管班組檢身房;分管業務:隱患排查與整治、反“三違”、安全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安全事故查處等。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各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政策、規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認真落實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協助礦長監督檢查總工程師、分管副礦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各隊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并及時向礦長匯報,提出考核意見。

4.定期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主管部門匯報工作,組織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并保證完成質量。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裝備的管理,組織、指揮安檢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全方位、不間斷的監督、檢查,指導、檢查安檢人員工作,管好用好裝備。

6.根據煤礦管理需要及時提出和組織修訂、完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協助礦長組織起草礦安全生產發展目標、發展規劃,起草年度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獎懲辦法, 經礦安全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7.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檢查落實情況。

8.負責同時抓好分管專業的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定期組織并安全質量大檢查。

9.每月下井跟班天數不得少于公司規定,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

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安全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10.負責審查、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落實情況,參加審定安全施工方案,對煤礦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進行監督。

11.負責檢身房管理。制定入井檢身和初入井人員清點制度,定期檢查、考核落實情況。

12.協助礦長組織好安全辦公會,做好主導性發言;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3.負責組織好安全例會,主持、參加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4.抓好安全文化體系的建設,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監督檢查

持證上崗情況。

15.定期組織應急事件和救災救援預案的演練,不斷完善預案,提高預案的可行性和實用性,一旦發生應急事件要立即協助礦長啟動預案,參加和協助礦長組織指揮事故救災救援工作。

1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執行事故調查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職權范圍處理事故責任人或提出處理意見。

17.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權限

1.有分管科室員工的聘任、解聘建議權。

2.有日常安全工作計劃、方案的審批權。

3.有對“三違”、工程質量等行為處理處罰權。

4.有權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一、職責范圍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采煤、掘進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回采、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支護質量、頂板管理負領導和管理責任。分管科室生產技術科、調度室。分管隊班組采煤隊、掘進隊、維修隊、庫管、后勤。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省市的煤礦生產政策、規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會審、貫徹作業規程,指導、督促采掘班組按照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當生產現場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督促有關單位及時編寫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掘進和新工作面的投產驗收,組織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安裝拆除和巷道開口、貫通工作、巷道維修、回收等工作。

4.負責生產調度管理。對日常生產進行安排和調度,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動態,組織井下生產用物料的運輸

和儲放,搞好綜合平衡、均衡生產,協調生產和輔助部門的關系。發生重大事故時,負責調度人力、物力、車輛等。

5.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根據國家規程、井田地質資料、井田開拓情況和生產實際制定礦井防治水方案并組織實施。

6.認真落實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分管科室、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本系統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負責生產系統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落實及處理工作。

7.每月下井跟班天數不得少于公司規定,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現場生產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8.負責組織起草和審核生產建設計劃,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9.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提高回采率和支護能力,組織制定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并監督貫徹落實。

10.負責管理火工品管理。組織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庫房管理,確保庫房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簽批火工品發放。

11.負責文明生產及生產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制定生產環境治理辦法并檢查落實情況。

12.參加安全生產例會會,做好主導性發言,匯報分管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檢查考核意見,執行、落實會議部署的工作。

13.負責組織生產例會、班組長例會、放炮員例會、頂板管理分析例會;按時參加機電、運輸專業會議,主持或參加班前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14.礦井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的組織工作。如

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組織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15.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六

礦長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生產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中有關礦山生產的規定。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召開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4、安全生產與生產工作做到“五同時”,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建設工作的同時,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5、審定本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規程。

6、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7、按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并專款專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本單位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9、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10、依照《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考核。

11、制定礦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方案。

12、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礦山存在的安全隱患。

13、定期組織和領導礦山的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14、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審定安全生產的獎懲事項。

15、及時按有關規定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礦山事故。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本礦安全生產狀況,匯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16、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

17、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

安 全 員 職 責

1、安全員在廠礦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廠礦的安全技術工作,協助廠礦礦長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參加廠礦制訂、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廠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4、搞好本廠礦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廠礦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

5、組織好本單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動,經常組織預防事故演習。

6、參加廠礦擴建、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竣工和設備改造、工藝變動安全設施的驗收。

7、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8、每天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并進行考核;對緊急情況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9、負責廠礦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掌握廠礦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10、參加廠礦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11、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12、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班組長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和本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對所轄生產范圍內工人的安全健康負責。

2、熟悉本班組各崗位安全規程,組織職工學習并對熟知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3、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對分配到本班組的新工人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常教育和檢查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生產工具、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環境安全,及時消除生產過程中的隱患。

4、開好班前和班后會,根據生產作業特點和工人的思想狀況等,具體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和注意事項,并組織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5、堅持交接班制度,保持作業場所的安全、整潔。遇有無力處理的事故隱患上報單位領導,發現危及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報告單位領導。

6、對本班工人進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導,并經常檢查本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主管領導,并采取臨時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8、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9、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班組安全員安全職責

1、班組安全員一般由副班(組)長兼任,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安全工作,受車間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協助班組長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總結。

2、組織開展本班組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做好安全活動日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對新工人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5、檢查督促班組人員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

6、發生事故要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操作崗位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素質,增強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的能力。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礦山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使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讓安全生產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必須加大安全宣傳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傳制度,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第二條: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讀物、安全櫥窗、墻報、專欄等新聞媒介和輿論工具的導向作用。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及時宣傳本礦的安全管理決策,隨時隨地表揚好人好事和安全先進事跡;批評曝光違章違紀現象和忽視安全生產的行為。

第三條:安全宣傳的具體安排:每月辦一期安全專欄、墻報,每季度出一次新聞展覽櫥窗。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宣傳評比。

第四條:礦部每月召開一次專題安全例會,主要是學習安全材料、報刊、總結本單位近期安全生產情況,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礦安全大檢查。

第五條: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各級所需的安全專題會議,報告或通報全礦的安全工作。

第六條:積極舉辦各種類型的安全文化娛樂活動,開展安全知識競賽等活動,弘揚全礦的安全文化,增強企業的安全宣傳內容,啟發引導職工增強安全意識。

第七條:安全宣傳工作要堅持深入群眾,深入實際的原則,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把立足點放在教育職工遵章守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和自我負責的自覺行動上來。

安全培訓制度

第一條:安全技術培訓是職業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又是培養職工提高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技術素質和整體文化素質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礦工作的在冊職工都必須接 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必須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第二條:安全技術培訓包括從業前培訓,轉業培訓,學徒培訓,在崗位培訓,轉崗培訓及其它特殊工種的職業性培訓,培訓可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培訓。根據需要可分為就地培訓,派出培訓 或送往大專院校培訓。

第三條:企業必須統籌規劃培訓工作,成立培訓組織機構,設立培訓中心或培訓場所,配備必要的培訓設施、設備。有足夠的培訓經費和書籍資料教材,選擇合格的教師和輔導人員,制定培訓工作制度,使培訓工作正規化,達到普及提高的培訓目的。第四條:職工全面培訓,在抓好三級安全教育的同時,礦部分期分批舉辦本礦安全技術培訓班,每三年對全礦職工輪流培訓一次,每期培訓不少于十天時間,每期學員不少于50人次。培訓的內容在重點突出安全培訓、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技能、規章制度的同時,要加強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使安全技術知識和思想道德意識同步提高。

第五條:新職工培訓,凡來本礦工作的新職工(不論臨時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須經過本礦安全培訓,未經培訓者,不準上崗位,異地異廠調入本礦的職工,本礦離崗半年以上回歸本單位的職工均接新職工對待,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第六條:特殊工種培訓,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劃,必須加強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特種作業人員年齡不能低于20周歲,必須是身體健康的男性職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礙從事本作業疾病的人員不能參與培訓,更不能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條: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設、絞車提升機、機動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除經過所在行業的專門培訓學習之外,必須經過國家設立的專業技術或有關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領取證書、證件、憑證件上崗從事本工種作業,但必須經過熟練期或使用期。達到以上專業培訓條件之后必須接受和經過本礦的安全培訓考試,再憑本礦考核合格證持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工種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技術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性。否則,不能從事本工種。第九條:大中專、專業(技工)學校的畢業生按現行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辦法和有關規定進行專業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種的憑考核證件,可不再進行培訓考試,但必須遵守本礦的安全規定。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礦山生產是安全管理的重點環節,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礦山安全法》、《礦山安全條例》和本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第二條:礦山的探礦、掘進、采礦、回采主體工程必須先設計、后施工,設計要求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第三條:礦山生產的設計必須保證有兩個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將供電、供水、通風、提升、運輸系統、車場、排水、設施配套。第四條:每個礦井洞口,必須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須知),其主要內容是:

1、凡進入井下的工作人員,檢查工作的領導,工程測量、安全檢查,本礦和外來參觀學習實習人員(持證)準許進入井巷。凡下井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井巷安全(須知)制度。非工作人員目標入內,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須集中精力,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井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指揮調度,遵守崗位職責,做到責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帶好所需工具(手電、雨鞋、安全帽)。

4、杜絕"三違"現象,嚴守技術操作規程,不玩忽職守,不盲目蠻干,嚴禁違令作業和擅自亂串。

5、爆破通風要提前15分鐘警戒,信號要準確無誤,不準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準有盲炮、啞炮存在。如遇啞炮,謹慎排除,做到萬無一失。

6、工作之前要過細檢查,通過敲幫問頂清理松石之后開始作業,堅持濕式作業,杜絕打干鉆。

7、嚴禁在危險區、采空區、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運輸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當班作業不留隱患,照明要齊全,工具有擺放整齊,建立嚴格的交接班簽字制度。

9、愛護井下一切設施、設備工具,嚴禁盜竊破壞。

10、堅持文件生產,不準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條:礦山生產應認真執行"采掘并舉、掘進先行,貧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術原則,合理確定開采順序和采礦方法,落實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產。

第六條:礦山井下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礦山井下生產作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交持班制,填寫好安全值班記錄。第八條:礦山井下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地下開采必須按設計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技術設計要求,安全設施必須規范標準。

2、每個采場中段和分層都必須有兩個出口,并連通上、下巷道。 安全出口的支護必須堅固,天井、人員通行的梯子要堅固適用,天井中不能有懸掛物、聯絡道口不能堆放石塊,以便保障行人 安全。

3、礦山井下工作,隊長、班長必須準確掌握當班出勤人數和工作地點,危險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點禁止單人作業,下班之前必須清點人數,一同下班。

4、井下作業普遍采用36v低壓照明,作業場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線路、動力線路都要整潔,開關、閘刀要安裝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時間、信號,放炮前要有專人負責發出警戒信號、標志、警戒線(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響后20分鐘之內不準接近爆破面,不準有啞炮存在,不準套殘眼打鉆。

6、井下通風,已形成通風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風,通風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風巷道的要有通風設備,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風設備,將新鮮風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許在炮煙濃烈時強行作業,防止炮煙中毒引起窒息。

7、危險區、采空區、塌陷區禁止作業,必須加固封閉,并要設掛醒目的禁令標志。

8、井下必須安裝抽水、排水設施、水坑、水倉要加固欄桿。明顯積水要隨時排放。要嚴格注意觀測地下水涵水層、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開采遇到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現象,發現滴掉石碴,巖石移動、裂隙增大、巖石有響聲,就是地壓活動的預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點。對地壓活動地段要有專人負責,及時進行現場監測,做好預測、預報工作。

10、采準切割巷道,頂幫巖石松軟不穩固、或破碎帶,斷層帶,須采取支護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壞的支架,必須及時修復,確認安全方可作業。

11、礦房采礦必先打通兩頭聯絡道,或分層的人行道,梯子與聯 絡道口要保持穩固安全通道,聯絡道口不能堆放雜物,要使作業 人員暢通。

12、礦山井下必須堅持濕式作業,禁止打干鉆。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條: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揮系統,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擔任,副組長由安保科科長擔任,組員由各廠長擔任,消防辦公室設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檔案。

第二條:提高警惕,謹慎小心,嚴防火災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務。

第三條:防火防爆工作必須堅持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原則,堅持反對麻痹大意、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誘發火災的違法違紀行為。第四條:配備消防設施

1、裝備足夠的車輛、水管、水箱、高壓水管噴頭、水槍。

2、庫房重地、樓堂管所、生產單位都要設放、裝配滅火器材,(培訓好使用滅火器材的技術人員)。要掌握干粉滅火器、油 質滅火器或化學滅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準備必要的水桶、砂袋和滅火工具。

4、各建筑設施、廠房、倉庫、宿舍等均應設置防火設備。

5、舞廳、會議室多人聚集的場所門窗不能緊閉,要有迅速撤離 疏散的通路。

礦區防火防爆

1、嚴禁任何單位,任何人在礦區以內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 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和本礦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嚴防爆炸 事故及火災。

2、生產、生活用電必須按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安全用電技術規 范,加強安全用電管理,防止用電系統引起火災。

3、合理裝卸,定期檢查本礦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情況。

4、辦公樓、單身樓、車間、配電室、高壓電路周圍,不允許存 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檢修設備、烤燒管道等生產性生火,必須經領導同意,在 周轉無柴草燃料的情況下使用。

6、電焊機周圍不能有木質器具 和易燃物品。

7、職工家屬的燒柴做飯要"曲突徙薪"。監視火源,嚴防火災事 故發生

8、車間、辦公室、職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別注意生火 安全,鐵爐子周圍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質器具。室內要保持 空氣暢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煙中毒。

9、嚴禁室內存放爆炸物品,嚴禁室內存放汽油、煤油、橡膠等 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礦區廠區、庫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煙花爆竹。

礦區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條:加強礦區交通管理,維護礦區交通秩序,保障礦區道路交通安全,是礦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第二條:凡本礦和外來我礦的一切車輛、司助人員、隨車工作人員和礦區行人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遵守本礦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條:道路管理

1、路段:從周莊通往尖崖溝礦區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輕軌巷道),都是本礦的交通要道,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壞。

2、養路:本礦對本礦區交通道路進行經常性的維修、養護。生產單位的路段由所在單位進行養護,不能塌方、沖毀、中斷。各種生產施工都不能影響道路的暢通。改道和加寬路面的較大工程必須經礦部測繪批準,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施工。

3、保護:在礦區公路沿線,禁止放炮、采礦、掏金、炸石。嚴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壓下挖或開路種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堅固、寬暢、利水的路基。

②礦區道路要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信號、燈光。③禁止任何人設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雜物。④不準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結冰。⑤不準遮擋路燈、標志、信號。⑥不允許占路面擺攤設點。⑦不準霸道停放車輛。

礦區行人安全

為保障礦區交通安全,行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上下班職工必須排隊行走,隊列只限單列或兩列,隊列要整齊,不能并排橫列,且忌散亂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員主動向右靠邊行走。

3、在來往車輛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觀察來往車輛(特別是下坡行車)的動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讓,防止意外,切忌臨車橫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準織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讓車。

5、任何人不準在停車場、倒車點或危險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讓。

6、禁止兒童在車路上或倒車場地貪玩或橫穿行走。

7、不準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車輛。

8、行人不準在橋梁、急彎、狹窄路段與車輛搶行通過。

班中作業安全規定

第一條:職工在上班期間,應遵章守紀、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堅守崗位,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不違 章作業,不違犯勞動紀律。

第二條:上班進入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種的崗位環境,細心檢查工作地點周圍的安全狀態,以及當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機械工具、防護措施等,發現故障和安全問題及時處理,本人無法處理的要報告班組長一并進行處理,確認故障排除達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條:職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緒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飲酒。體力虛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準上班。第四條:高空作業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沒用平穩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動的地方,均視為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緊系能負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帶、安全繩、安全繩帶的系樁或物體要堅固牢靠。在高空作業的人員不能穿底子光滑、堅硬的鞋。要嚴格遵守高空作業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

3、未成年人、女職工以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和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禁止高空作業。

4、高空作業,必須有穩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臺,作業平臺不能堆放易滑、易滾和笨重的東西,地面人員不能在高空垂直臺下供料或作業。

5、高空作業必須按照作業條件,配備合適的勞動防護措施,如安全帶、安全帽、腳手架、防護欄、安全網以及絕緣用具,照明設施等都要使用得當。

6、高空作業班要合格分工,高處作業人員的工具要裝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專門輸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準在高空、投擲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擺放得當,防止墮落傷害,嚴禁高空違章作業。

礦 區 作 業

1、進入礦區、車間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勞動防護,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盤好發辮,發辮要裝入帽內。上班時不準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褲、長袖服,不準包頭巾、圍巾,不能光腳赤膊進入廠區或車間上班。

2、不準帶小孩或閑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班中不準戲弄、打鬧、閑談、爭吵、高聲喧嘩、瞌睡納悶,看書看報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工作場所,確認本崗位的機電設備、安全設施、照明信號、保險裝置、齊全有效、靈敏可靠再進行工作,作業場所不能有任何隱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許跨越運轉設備和傳動皮帶,不準觸動危險部位,不能用腳踩、手摸機電轉動部位,不能將身體任何部位、衣著、工具靠近設備的運轉或傳動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的工作特征和設備性能,熟練掌握操作要領和技術要求。要愛護設備、保養設備,提高設備的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機電設備、各種工器具、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消聲除塵設施都要采取誰操作誰負責、誰損失誰賠償的崗位交接責任制,更換工種時必須交清原崗位的設備和工器具。

7、檢修機械電器設備時,必須先斷開電源、關機停車,停電檢修要設監護人,掛停電警示牌,非監護人其他任何人不準動開關或擅自進入供電室,專職電工在合閘前要過細檢查,確認檢修完畢可合閘開車。

其 它 作 業

1、從事毒性藥劑、腐蝕劑、粉塵作業的職工和易燃易爆作業人員都要加強自身防護,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專用保護用品,不準在作業場所進餐、飲水、吸煙、點火,作業后要 嚴格消毒、清洗。

2、從事機修、機床、截割、焊接的作業班,必須是技術熟練的專職人員進行操作,掉鏈、航車、滑輪、超重工具都要保證安全,防護要齊全,作業配合要聯手。

3、礦區裝礦、裝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環境,工具有牢固,作業時不能擁擠保證安全生產。

4、各工種的班中作業要堅持安全第一、文明生產,做到清潔衛生整齊有序,暢通無阻。

煤礦掘進隊長崗位職責篇十七

掘進安監員職責

一、工作職責:

1、必須掌握所在掘進工作面的作業規程及措施要求的有關施工標準及安全措施。

2、進入掘進工作面檢查沿途工業衛生,材料定置化管理及巷道的中腰線是否正確。

3、檢查各種檢測機具:扭力矩扳手,錨桿拉力器、錨索拉力器是否齊全合格,臨時支護是否完善。

4、檢查上一班支護是否合格同時對本班的支護質量情況進行把關,嚴格執行錨桿、錨索貼牌管理制度。

5、巷道掘出后是否按規定使用臨時支護。

6、檢查皮帶、煤溜機頭機尾的壓柱地錨是否牢固。

7、對本班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管,存在隱患督促及時整改。

8、完工后煤頭10米后的浮煤是否清理干凈,支護是否完善,是否留有隱患。

二、工作要求:

1、安監員要把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整改情況在圖表上填寫清楚,當班未處理的必須在交接班時告知接班安監員,由接班安監員繼續跟蹤督辦。

2、安監員必須按照以上八條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對查出的問題要嚴格對照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

3、安監員要認真盡責,安監處對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把關不嚴的安監員,一經查出給予200-5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建議調離工作崗位。

安 全 監 察 處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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