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技術引進協議合同 技術引進合同履行經過哪幾個環節篇一
一方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方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擁有合同產品生產的專有技術,并有權和愿意向_________公司轉讓該項技術。
鑒于_________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擁有的專有技術,以生產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甲方受_________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下列條件及條款簽訂本專有技術合同。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與乙方執行。
第一條 定義
專有技術,原指生產合同產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擁有和提供的全部生產技術及加工工藝。該生產技術和加工工藝包括全部設計、制造、操作圖紙及技術資料、制造工藝、生產程序和生產技術細節。
技術資料,指制造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專有技術”,以及乙方在生產合同產品的過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關設計和制造圖紙,加工技術和工藝文件等資料。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考核產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專用設備所生產和制造的合同產品。該產品經過驗證符合并且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
工藝文件,指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藝過程卡片、工藝圖紙、工序卡片等全套資料。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工藝守則,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生產和加工過程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第二條 合同內容和范圍
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甲方同意從乙方取得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甲方采用乙方的專有技術和主要設備,能夠在甲方工廠生產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產品規格、型號、產量及技術條件和技術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完整工藝文件和資料,能正確指導合同產品的生產。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在提供技術資料的同時,還要提供全部技術標準。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廠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技術資料。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術的同時,并為甲方提供和選擇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的關鍵設備。這些設備的具體要求和規格詳見“設備引進合同”。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和交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詳見“生產設備引進合同”。
為了保證合同產品的生產,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中國國產設備,和乙方選擇提供的設備配套共同生產合同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廠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以保證所培訓的人員能夠掌握這些專有技術,生產合同產品。
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規定的條件,派遣稱職的專家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指導、技術服務。
第三條 價格
按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乙方所提供的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包括工廠設計圖紙,全部制造圖紙,工藝文件,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的全部資料總價格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術轉讓費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訓費為_________美元。
上述合同的價格為固定價格,包括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費用。該價格包括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其他義務的全部費用在內。
本合同內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算和結算。
設備引進合同的總價格為_________萬美元。其具體執行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支付與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用m/t信匯方式支付。甲方通過_________銀行,乙方通過指定的外國銀行進行支付。凡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凡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本合同第三條款所規定的總價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給乙方: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術文件和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30天內由甲方以m/t方式匯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付所有技術文件。技術文件交付的清單和技術文件的交付空運提單各一式四份。
(2)乙方說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應于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交完所有技術文件的確認函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額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四份。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術文件及技術培訓開始前15天內用m/t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合同總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合格、正式投入生產、生產出合格產品,雙方簽署了合格證書、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單據后,經審查無誤,30天內以m/t信匯方式支付給乙方:
(1)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2)由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3)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設備合同總值_________萬美元(大寫),其支付和支付辦法,按設備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技術文件及設備的交付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交付日期,將技術文件交付甲方。
設備和設備技術文件的交付,要嚴格按照設備合同的交付規定執行。
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的兩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用電話將發運日期,發運數量,包裝件數和重量,空運提單號,合同號,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時間,通知甲方,并同時用航空掛號信將下列單據寄交甲方:
(1)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三份。
全部技術文件派專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簽收日視為實際交付日。
如乙方交付的技術文件在途中丟失,短缺或損壞,則乙方應在最短期間內,最遲不得超過在甲方通知后20天,免費補給甲方。
乙方發運和寄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包裝要牢固,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裝卸,防雨和防潮。在發運的每一個包裝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標志下列內容:
(1)合同號:_________
(2)收貨人:_________
(3)嘜頭: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
(5)發貨人: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
(7)包裝箱號/件號:_________
每一個包裝箱內,均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一式兩份。
第六條 技術的修改和改進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標準及要求、工藝裝備及其他生產條件等不適合于甲方生產實際,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進行修改,并由雙方確認其修改的部分。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規定的技術內容和范圍,如有任何改進和發展,雙方都應互相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免費提供給對方。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技術的一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也不得將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轉讓第三方。
第七條 產品的考核和驗收
為了保證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制造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可靠性和先進性,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工廠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驗收”的規定,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產品的技術條件、技術標準,生產圖紙,均作為考核驗收合同產品的依據。產品的技術文件及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雙方代表要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為憑。
如果考核驗收達不到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則雙方要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考核和驗收。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屬于乙方的責任,乙方須派遣專家參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驗收。其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屬于甲方責任,其一切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如經過第二次考核仍達不到合格要求時,如系乙方責任,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其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
若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屬乙方責任,則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一切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八條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賠。如屬甲方責任,則雙方應共同協商本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成熟的、可靠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和文件,并保證在合同的有效期間內及時向甲方提供任何新的發展的改進的技術資料。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統一的,清晰和及時的。其有關規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應該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全部技術文件和資料。不得有任何遺漏。
正確: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沒有任何錯誤。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所制造出來的產品為合格產品。
統一: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應有統一的符號、統一的標準、統一的規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術文件的圖紙、曲線、文字、符號等均應清晰、明確,易讀、不得模糊。
及時:技術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交付日期。
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技術文件有不符合款規定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乙方應按款免費補寄技術文件給甲方。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備,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最終應保證達到技術工藝要求和加工質量。
若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設備達不到款的要求,則乙方負責更換和再調試,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若任何一批技術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日期,從規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應按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
遲交1—4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
遲交6—8周每遲交1周罰款為合同總值的;
但上述罰款的合計不能超過合同總值的5%。
乙方在按照款的規定被罰款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義務。
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4個月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必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利10%,盡快一并退還甲方。最遲不得超過乙方接到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由于乙方責任,驗收三次不合格,且在雙方同意延長的時間內,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時,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將甲方全部已付金額連同年利10%,在款所規定的時間內,一并退還甲方,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侵權
乙方保證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權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專有技術而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發生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則由乙方負責同第三者進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在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全部技術文件進行合同產品的生產。
第十條 稅費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仲裁
凡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遵守。
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響的那一部分雙方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因發生不可抗力而影響了合同的執行,如果事故延續20天以上,則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協商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其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訂后,雙方分別向各自的政府或審理機構申請批準,以最后批準一方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均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掛號信予以確認。
雙方同意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聯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進行。凡屬正式通知以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及設備生產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后60個月。合同有效期滿,無須任何手續,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六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條款的任何改變,修改或增減,均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雙方授權各自的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其他條款一樣具有同等的效力。
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技術文件和技術資料均用英文書就。
no.:_________
date: _________
place: _________
forewords
this contract is signed on this date of in by and betwee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a) an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whereas party b is in possession of the know - how to manufacture the contract products and has the right and is willing to transfer such know - how to nanfang technology co., ltd; and whereas nanfang technology co., ltd. wishes to utilize the know - how possessed by party b to manufacture, sell and exportthe contract products; party a, authorized by nanfang technology co., ltd., held friendly discussions with party b and have concluded under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conditions thie contract.
1. definitions
_know- how_ shall mean all the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and process engineering to manufacture the contract products which are required by party a and which party b possesses. such technology engineering shall include technical details of all designs, operation drawings,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procedure and techniques.
_technical documentations_ shall mean all the know - how necessary to manufacture the contract products and all the designs, drawings, processing techniques, and engineering documents, etc. that party b uses in manufacturing the contract products. the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of such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are set forth in appendix 2 of this contract.
_test products_ shall mean the contract products manufactured by party a with the knowhow and special equipment supplied by party b which, when tested, shall meet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nd standards as specified in appendix 1 of this contract.
_engineering regulations_ shall mean those regulations which should be followed when manufacturing and processing the contract products.
2. contents & scopes of contract
party b agrees to transfer to party a and party a agrees to procure from party b the knowhow to manufacture the contract products. party a shall, in its own factory, use the know - how and equipment supplied by party b to manufacture qualilied contract products of which the specifications, types, quanti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nd standards are specified in appendix 1 of the contract.
party b shall provide to party a the complete set of engineering documents and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to be used for the manufacture of contract products in party as factory. such engineering documents and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shall correctly direct the manufacture. details are set forth in appendix 2 of the contract.
the related technical standards shall be submitted by party b at the same time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is provided.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covering the know - how to meanufacture the contract products shall be complete.
in addition to providing the know - how, party b shall also select and provide to party a the key equipment necessary for the manufacture of contract products. the requirements and specifica-tions are specified in the _equipment purchase contract_(epc)of which the delivery and payment are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there - of.
to ensure the manufacture of contract products, party b agrees to the introduction of some domestic equipment by party a bo be used with the equipment provided by party b in the manufacture. details of such domestic equipment are set forth in appendix 4 of the contract.
party b shall, according to the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s as specified in appendix 4, render technical training to party a s personnel in the factory of party b so as to ensure that the personnel can master the know - how and be able to manufacture the contract products.
party b shall, according to the conditions as specified in appendix 5, assign competent ex. perts to party as factory to render technical supervision and technical service.
3. contract price_________shall be training fee.
the above contract price is fixed and shall include the expenses to ship all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to shenzhen as specified in chapter 2 of the contract. such contract price shall also include the expenses for party b to carry out the other contract obligations of this contract.
all the calculations and payment of expenses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in u/s/dollars.
the total price of the equipment shall be_________. the execution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epc.
4. payment & payment conditions
the payment of all the expenses under this contract shall be made by m/t through bank of china, shenzhen branch and the bank designated by party b. all the bank expenses occuring inside china shall be borne by party a and those outside china shall be borne by party b.
payment:
15% of the above contract price, e. be paid by party a to party b by m/t within 30 days after party a has received from party b the following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and documents and providing that they ar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contract:
(2)one original copy of the letter of confirmation of party b to complete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as specified in appendix 2 of the contract within 2 months after the contract takes effect.
(3)sight draft one original and one copy.
(4)commercial invoice of _________in four copies.
_________of the_________contract price amounting to_________shall be paid by party a to party b by m/t after party a has received all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and 15 days prior to the technical training.
_________of the_________contract price amounting to_________shall be paid by party a to party b by m/t after in installation and testing of the equipment are completed, the equipment is put into operation and produces qualified products and both parties have signed certificate of acceptance, and within 30 days after party a has received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and proved that they ar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contract:
(1)commercial invoice of_________in four copies.
(2)certificate of acceptance of contract product quality signed by both parties in two copies.
(3)original and copy of sight draft one copy respectively.
payment and terms of payment of the epc amounting to_________shall be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thereof.
5. delivery of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 equipment
the delivery of the equipment and equipment technical documents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terms of delivery of the epc.
within 2 working days after each lot of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is shipped, party b shall notify party a by telephone the date of shipment, quantity, number of cases, weight, number of airbill of lading, contract number, flight number and expected date of arrival and send by air - mail - register to party a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1)air bill of lading one original and four copies.
(2)detailed list of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in three copies.
i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are hand carried to shenzhen, the date when party a signs the receipt shall be taken as the date of delivery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in case of any loss, shortage of damage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during shipment, party b shall, within the possible shortest time which, however, doesnt exceed 20 days from notification by party a, make replacement to party a free of charge.
the packing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s should be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省市工廠。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合同范圍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價格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支付(方案一)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合同總價的%計(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合同總價的 %,計(大寫:),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合同總價的%,計(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支付(方案二)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合同總價的%,計 (大寫:),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合同總價的 %,計(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合同總價的 %,計(大寫:),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合同總價的%,計 (大寫:)。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2)以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條、條、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交貨與交貨條件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個月內分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目的港口為中國 。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包裝與標記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設計與設計聯絡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標準與檢驗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條和第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安裝、試車和驗收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本章第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在本合同第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批“設備”交貨之日起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按本合同第條、第條和第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保證、索賠和罰款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和附件的規定。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的規定。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個月。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侵權和保密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_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里。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本合同生效后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稅費
_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_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仲裁(方案一)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章仲裁(方案二)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法定地址
買受人:出賣人:
地址:地址: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傳號:電傳號:
傳真號: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技術引進協議合同 技術引進合同履行經過哪幾個環節篇十六
本協議由按__________________組建,總部設在美國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稱公司)為甲方與____公司(以下稱為買方)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締結,一式兩份。
鑒于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
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
系統部件是指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并按規定資料標準生產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貨商所生產的部件。但經雙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進設備也應視為系統部件。
“規定資料”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
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生效日期”
本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權公司開始用買方資金進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筆付款之日。上述授權書可為買方正式委托的官員所發之電報或信函,或是雙方正式簽署的本協議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為本協議規定的開始工作之日。
“可容許的遲延”
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
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
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公司愿意向買方出售,買方愿意向公司購買設備及其附屬項目。
設備及其附屬項目須符合本協議和技術規格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____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公司應于____(日期)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3份。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的日程載于附表b。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表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設備及附屬項目購買費加上預付的運往買方的“一切險”運輸保險金,總價為:____。
第4條支付
本協議所規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額均為____(某國)法定貨幣,買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項都必須使用____法定貨幣,公司書面另行通知買方的除外。
買方同意向公司支付買價,總金額為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種發票后,買方必須即刻付給公司業已到期應付的所有款項,包括各種稅收費用在內,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買方或買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遲,不能按議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公司業已到期的款項,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費的權利,延付費月率為到期末付款的(年率為),買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協議所規定的此種費用。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權停止本協議所規定的工作,并有權根據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的規定聲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產生的后果為可諒解的。買方同意對公司因停工和重新開工所引起的額外費用作合理補償。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據本合同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定,確認本協議已被撤銷。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公司至少應在供貨前二十八(28)天將初步驗收的日期用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公司,且至少應在七(7)天前書面通知買方驗收的確切日期。買方須在上述設備驗收日期之后連續____周內,每周為五(5)個工作日,共計____個工作日,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
如發現設備有缺陷,應由公司可在每周買方不進行檢測的兩天中或在檢測期間進行校正,但不得妨礙買方進行上述檢測。校正之后,應允許買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對校正部分進行另行檢測,以證實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時沒有影響以前成功檢測的結果。
順利完成這些檢測后,買方須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買方同意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買方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后,公司須將設備拆卸、包裝,以便運往買方工廠。
從公司工廠至買方工廠的裝運應由____進行或安排,不得無故延誤,____應負責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陸運輸費用。
買方應當連續____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以確保設備仍能完成出廠驗收時所作的各項試驗。
公司必須在上述驗收后盡快,或在驗收期間,在不妨礙買方檢驗條件下,校正買方向公司監督員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后,應同意給予買方額外時間以重復尚未通過的檢測,以及進行其他一些必要檢測以證明上述缺陷業已消除且不影響先前已成功的試驗。
上述檢測完成后,買方須立即在現場驗收證上簽字以證明驗收完畢,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協議生效后____周內進行,該期限可按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規定延長。若買方用該設備進行培訓,則認定現場驗收已經進行,應立即簽署現場驗收證,此證從買方首次使用設備進行培訓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廠驗收試驗或現場驗收試驗期間,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編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誤或價格增加的情況下,應盡可難采用最新的圖紙、數據及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若因此導致誤期或使價格增加,則只能按買方原來書面要求采用原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本項前文所述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在按本協議第9條(更改)更改訂單后,即成為認可資料。
第6條所有權和損失的風險
公司保留對設備及其附件的所有權,直到總買價全部付清為止。盡管如此,該設備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損失風險從設備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廠交貨時已轉讓給買方(根據《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80年版)。
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義務沒有或延遲履行,公司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天災、公敵行為、戰爭、民變、叛亂、暴動、禁運、火災、爆炸、地震、雷擊、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災難、政府或其他合法當局的法律、法規、命令或規定、運輸延誤或故障、因買方或罷工或其他勞動爭議造成的延誤、因物資、材料、附件或設備短缺或供貨延誤、或其他任何公司無法實際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沒有或延誤履行協議,公司可以決定延長其執行本協議規定義務的時間,但延長期不得超過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續期。但公司應盡一切努力減小可諒解延遲所造成的影響。
除上述規定之外,下列原因也應視為可諒解延遲的原因:
公司沒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約定資料,但這種延誤必須是公司實際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責任或過失引起的。
公司須及時將預計的或實際推遲交貨或現場驗收的信息以及有關細節和估計的延誤的期限通知買方。
如果買方導致或引起的可諒解的延遲達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內,雙方未能就變通履行本協議的義務達成協議,包括調整總買價,公司可就此書面通知買方撤銷本協議,這種撤銷應視為是執行本協議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定。
第8條稅收
除第3條所提及的總買價外,買方須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經紀人傭金以及銷售、消費、營業、使用、貨物等稅或類似的由____地任何稅務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或今后制訂的法律,不論其是現在或今后生效的,對公司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稅收。
第9條更改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得對本協議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條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須按此條規定制作更改訂單。
更改訂單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買方和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公司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10條備件
公司在十(10)年期內(從現場驗收日起)得向買方提供公司設計或制造的備件。在此xx年期間,買方訂購的備件得以收到訂單時公司的現行銷售價或公司的工廠交貨價供貨,那種價格合理即使用那種。上述期限到期及在處置用以制造公司設計備件的專門機床之前,公司必須書面通知買方以使買方有機會發出定單。
第11條侵犯專利
除協議第14條(責任范圍)所羅列的間接損害或意外損害責任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保護買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協議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國專利(非其他專利或權利)的任何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購買的設備中,其附件、設備或零件沒有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有關專利保護由本條第2款另行具體規定。
對于沒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但安裝在本設備上的附件、設備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種附件、設備及零件的制造商保護公司免責的方式、范圍和限度保護買方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從制造商處所得的保護應轉讓給買方。公司必須盡可能地為買方從公司的賣方和供方處爭取最優惠的保護補償。
公司對買方任何實際或被指控的侵權概不負責,除非:
(i)買方被訴侵權或收到指控侵權的索賠書,且在收到此種索賠書后十(10)天之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公司。
(ii)買方必須協助公司且與公司通力合作,以便減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權的物品)專利權使用費、索賠費、損害賠償金及有關費用,并及時向公司提供買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種索賠或訴訟中作為辯駁材料的所有資料、文件、記錄及其他文據副本,對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擔的任何義務或支付的任何費用、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或專利權使用費,買方概不承擔或支付。
(iii)公司有權進行任何有關索賠之訴或指控的談判或辯護,且可以本公司名義或以買方名義參與談判和進行辯護。
第12條免責保護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無論如何,買方和公司均應使各自的雇員保持穩定。各方僅對自己的雇員實行工人恤養和職工責任保險。
買方保證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免于因公司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公司為設備提供服務而使買方、或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所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證免去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因買方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買方對設備進行維修時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協議時,各方須對因自己的過失,不論是主動行為、魯莽、疏忽或缺乏技術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第13條擔保
按本條款規定,公司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兩(2)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的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的擔保必須限于本條款以下的規定。
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而言,公司須盡一切應盡的可能從其制造者處取得最大程度的擔保,并將同樣的擔保轉讓給買方。
上述擔保不適用于因買方人員修理、更動、不當使用或因買方沒按公司提供的維修手冊和使用說明書使用或維修設備而引起的設備故障。
買方須將有瑕疵的設備部件退回公司工廠。修理件或調換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廠交貨價交付買方,如所退設備部件屬本協議的擔保范疇,則可免費。
擔保除外規定:公司應提供由該13條以上所規定的擔保,第12條(保護)規定的保護和第11條(侵犯專利)規定的專利保護,而:(1)不再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而導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賠償,(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協議而出現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關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第14條責任范圍
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種類或性的間接或意外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設備或其他任何財產的短缺或使用而導致或發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損害,不論其為何種性質或種類,也不論是何原因。
第15條使用專有軟件的特許
提供給買方的專有軟件的一切權利仍屬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準許買方按設計功能使用專有軟件,但該特許不屬買方獨有、且不可轉讓。特許權費應計入總買價。
未經公司預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專有軟件或其任何部分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
買方必須能夠隨時說明復制軟件是為了有效發揮專有軟件的設計功能。
凡買方違反本條所規定的條件,公司有權撤銷此種特許。如果撤銷特許,買方須在撤銷后十五(15)天內將所有專有軟件拷貝交還公司。
第16條出版物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復制按本協議規定或為促成本協議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買方也不得使用或公開任何為其所有的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復制本,也不得將其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個人、商號或公司,除非:
(i)為使買方能操作和維護本設備;或
(ii)給設備的其他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但此種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必須與買方一樣按本條款的限制性規定保存和使用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和資料;并必須簽署一書面協議以取得公司贊同。
雙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權均屬公司所有,買方不得傳播、公開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給買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冊和任何形式的資料,本協議明文規定的除外。
雙方還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并不是準許或特許制造或讓他人制造本設備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統或元件,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7條合同的保密
雙方當事人、其雇員、代理人、代表或顧問應視本協議及其任何補充協議和所有條款和條件為機密,無論何時,不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將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團體公開,法律作有規定的除外。
第18條買方人員
公司允許一定數量的買方代表在設備制造、試驗和驗收期間到公司的工廠見習,以熟悉設備的構造與性能,確認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手冊規定的運行標準而不另外收費。但買方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得由買方負擔。
第19條檢查會
在設備制造期間,必要時,將與買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廠舉行進度檢查會。會上由公司報告進度與按計劃完成的情況。
此種會議的記錄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會議后盡快分發給每位與會者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同的人士。
從協議生效后一個月起到提交設備作出廠驗收為止,公司必須每月向買方遞送進度報告,以提供設備近況信息。
第20條轉讓
本協議呆協議雙方當事人、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利益,且對雙方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未經一方當事人預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其所規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如公司的權益必須轉讓給繼承其全部財產的其他公司時應當例外,且公司還可轉讓其協議所規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權,也可以轉讓收取買方按本協議規定為支付任何此種款項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21條履行權不得放棄
不論何方在何時未執行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解釋為放棄這些規定,也不得影響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后執行任何和全部此種規定的權利。
第22條因無力償付而終止協議和協議的撤銷
在之后的任何時候,如對方當事人呈交了自愿破產申請書,或被提起破產之訴,且在此后根據此種起訴被判破產,或法院根據任何改組法規的規定對對方當事人及其資產實行保留管轄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當事人被判無力償還,或因對方無力償還,指定了人員接收對方的資產,且在其后的六十(60天)內未作清償,或對方資產被剝奪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為清償債務而將全部財產轉讓。
除本條第1款之規定之外,在協議期限內,買方還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公司取消設備購買。收到此種通知后,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盡快中止設備的生產,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0)天后,完全停止該設備的生產工作,并通知各轉包人停止工作,保護一切為公司占有而買方應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財產,并采取其他合理行為,以減少本條第3款所規定的應向公司支付的協議撤銷費用。
如按本條第2款規定撤銷協議,公司有權獲得按公認的會計慣例合理計算的因本協議的履行和撤銷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成本費用的補償,外加為實際成本10%的利潤。買方以前根據本協議所付款項必須從補償費中扣減。
收到本條第3款規定的付款數額連同任何包裝費后,公司必須在公司的工廠以工廠交貨價(根據《國際貿易解釋通則》1980年版)將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納入本條第3款規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給買方,同時將其產權轉移給買方。
只要買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條第4款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種情況,買方付費應當減少,減少金額等同公司保留財產的價值。如應買方要求,公司必須替買方賣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規定的財產,此種出售或其他處置的實得額應由公司付給買方或另記入買方貸方。
應買方書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種要求時買方已經決定行使其本協議所規定的撤銷協議的權利,公司必須通知買方其應承擔的撤銷費用的責任。
第23條仲裁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必須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與一名買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討論解決。討論期間,公司必須繼續努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如在提交委員會后十五(15)天內未獲解決,則按國際商會的仲裁調解規則,由該規則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最終裁決。此種仲裁將在____地舉行,仲裁必須使用英語。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員有權裁定由協議雙方或一方承擔所有仲裁費用并確定其金額。
如違反或指控違反本協議的時間超過一(1)年,則不得將爭議按協議規定提交仲裁,雙方也不得對對方提起任何訴訟。
第24條通知
買方對公司送發的有磁本協議的通知或函電,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發,則一律視為未按規定送發:
(地址略)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給買方送發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視為未按規定送發:
(地址略)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請求、要求、審核、批準、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須作成書面形式,如派專人遞送,得視為其在遞送當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郵寄,得視為寄出后的第10天應被收件人收悉,如用電傳,一經答復則視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25條其它
本協議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本協議及上述附錄中的標題僅為了查閱方便,并非本協議的構成部分,不得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
為執行本協議必要職責而需要往返于____地與____地的公司職員,應由買方提供二等艙機票公司不負擔此項費用。
當事人雙方相互保證:
(i)自己是按本協議所注明的管轄區的法規正式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ii)本協議的簽署及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的履行均屬其法人權限范圍之內,且全都經過股東決策的正式授權,不觸犯任何法律,除已經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同意和批準,或需在這些部門,機構登記或備案。
(iii)代表協議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保證其完全有權代表當事人締結本協議。
第2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準。
協議雙方對協議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簽署以下各項規定,特此為證。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