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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規章管理制度 圖書館規章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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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規章管理制度 圖書館規章制度(五篇)
時間:2023-03-31 07:33:04     小編:zx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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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規章管理制度 圖書館規章制度篇一

為維護廣大讀者的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閱覽環境和秩序,特制定本館讀者守則。

1.校內讀者憑本人有效借閱證入館;校外讀者按規定辦理手續后入館。

大學校友憑畢業證(或復印件),并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館,可在館內閱覽圖書館資源。

3.保持圖書館安靜,禁止在館內喧嘩。入館后請將手機、筆記本電腦等調至靜音,閱覽區內禁止使用手持電話。

4.保持館內整潔衛生,禁止將食物及飲料帶入讀者區內。上午在規定的時間內,圖書館提供早餐就餐處;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5.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

6.讀者應愛護書刊資料,不得在書刊資料上勾劃、圈點、批注、污損及撕頁,否則賠償同樣版本的書刊。買不到相同版本書刊的,按丟失書刊賠償。愛護建筑、家具和設施設備,若損壞應予以賠償。

7.加強公德意識,勿用物品占用閱覽席位;禁止隔夜占用書包柜存放各種物品;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8.為維護開架流通的正常運行秩序,在書(刊)架上取書(刊),每人每次請不要超過兩冊;翻閱過的書刊可放在閱覽桌或書車上,不必自行歸架,以免錯架。

9.進入圖書館應注意言談舉止文明大方,著裝整齊,勿著背心、拖鞋及響底鞋等入館。

10.未經圖書館辦公室同意,禁止在館內隨意張貼各類海報,或使用個人攜帶的設備進行攝像、攝影及其他活動。

11.請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和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二、圖書館借閱證管理辦法

為加強書刊借閱的管理,保障和方便學校各類讀者合理、有效地利用圖書館文獻信息資源,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1圖書館借閱證包括:有效的xx大學校園一卡通、圖書館發放的有效期限內的各類借書證和閱覽證。

2.本校研究生、本(專)科學生由學校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辦理校園一卡通,經圖書館統一開通借閱權限后方可作為借閱證在圖書館借書和閱覽。

3.教師辦理校園一卡通后,需持卡和1寸證件相片到圖書館辦公室開通借閱權限后方可使用。

4.合同制聘用人員辦理校園一卡通后,需持聘用單位介紹信、1寸證件相片和校園一卡通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財務處或通過校園一卡通繳納200.00元押金后,方可開通借閱權限。

5.臨時來本校進修、學習的人員在學校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辦理校園一卡通后,需持有關學院或部門的介紹信和校園一卡通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財務處或通過校園一卡通繳納200.00元押金后,方可開通借閱權限。

6.讀者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閱文獻。

7.讀者若遺失校園一卡通,除立即到圖書館借閱處掛失外,還應到學校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掛失。掛失前卡上所記錄的借出文獻由持卡人負責歸還。

8.補辦校園一卡通后,須到圖書館取消掛失后方可借還圖書。

9.讀者離開學校(包括畢業、休學、退學、結業、工作調動和辭職等),將注銷或停用借閱權限。

三、圖書館辦理臨時借閱證的規定

為方便除師生外的其他讀者利用圖書館文獻信息資源,特制訂本規定。

(一)辦證對象

學校各單位的進修人員、訪問學者、沒有校園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學生(含網教學生)、本市市民及臨時到校短期查閱資料者。

(二)辦證手續

1.借書證

(1)學校各單位的進修人員、訪問學者、沒有校園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學生(含網教學生)憑學校相關單位的證明,到圖書館辦理手續,并到財務處交押金200.00元、交辦證費5.00元,方可開通中文借書權限,可借中文書5冊。

(2)其他人員憑身份證到圖書館辦理手續,并到財務處交押金200.00元、交辦證費5.00元及60.00元/年服務費,方可開通中文借書權限,可借中文書5冊。

2.臨時閱覽證

臨時閱覽證僅供讀者在圖書館查閱資料,不能外借書刊,期限為一個月。凡需辦理臨時閱覽證者,憑身份證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并到財務處交納辦證費5.00元。

(三)其它規定

1.若有超期或遺失書刊,一律按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

2.離校時,須還清所有圖書,并交回借書證方可按規定退還押金。

四、違規使用借閱證處理辦法

1.使用他人借閱證,借用雙方各停止借書權限2個月。

2.使用失效借閱證(已掛失或已注銷的借閱證):

(1)使用本人失效借閱證,停止借書權限2個月,并扣留失效證件。

(2)使用他人失效借閱證,停止借書權限3個月,并扣留失效證件。

3.盜用或偽造借閱證,一律送交學校保衛部門處理;同時還要停止其借書權限6個月。

4.如系累次違規,將加重處罰。

五、圖書館文獻借閱規則

(一)圖書

1.冊數

(1)教職工、研究生限借外文書3冊、1983年以前圖書(劉國鈞分類法)3冊,各校區普通圖書16冊。

(2)本專科學生限借外文書1冊、1983年以前圖書(劉國鈞分類法)3冊,本校區普通圖書10冊。

2.期限

教師借期為60天,本專科及研究生為30天。

3.超期

所借圖書必須在借閱期限內歸還,若需繼續使用,在沒有其他讀者預約該書的情況下,可續借一次。超期按0.05元/天·冊繳納滯納金。凡逾期未還或滯納金未交者,一律暫停借書。

(二)期刊、報紙

1.館內中外文現刊、精裝過刊和報紙一律不外借,只供室內閱覽。若需外借復印,必須辦理暫借手續,復印完后于當天立即歸還。

2.平裝期刊教師、研究生可借2冊;本(專)科生可借1冊。

(三)借還書刊

讀者借還圖書館書刊,均需辦理借還手續。凡未辦理借閱手續而將書刊私自帶出圖書館者,均視為偷盜書刊行為。偷竊書刊者,除按學校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外,一律按碼價20倍罰款。

(四)免罰日

圖書館將每月第二周星期三設定為免罰日,當天所還過期圖書一律免罰;如遇當月免罰日為法定節日則另行通知時間。

六、圖書館館藏書刊遺失、損壞賠償辦法

圖書館館藏書刊的遺失和損壞,是學校財產的損失,也是讀者利益的損失。為進一步維護學校和廣大師生的利益,特制定本辦法。本規定從20xx年4月起執行。

(一)遺失書刊

1.賠書刊

(1)遺失借出書刊應立即向圖書館聲明并積極尋找。在尋找不果的情況下,應以同版(或經同意后以新版)書刊進行賠償。賠償的書刊應滿足公眾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現損毀、污染等狀況(關于損毀、污染狀況的具體表述參見本辦法的有關內容);另需加付3.00元文獻數據重新處理加工費用(以下簡稱加工費)。

(2)成套多卷圖書遺失其中一冊或數冊,按整套圖書價格賠償,賠償后讀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冊圖書。

(3)遺失合訂本期刊,按全年的期刊賠償;遺失精裝本,不得以平裝本賠償,須加收15.00元的精裝期刊裝訂費及建庫費。

(4)學位論文應于符合著作權法之前提下賠償重制本。

2.賠款

若經努力仍無法獲得同版圖書進行賠償的,需按以下標準計算賠款(多卷圖

書原價按整套圖書的總價計算):

(1)國內出版圖書:圖書原價(¥) × 2 +加工費(3.00元)+保管費【(當前年-出版年)× 2 】。

(2)國外出版圖書:圖書原價(原幣種的價格) ×當前匯率× 2 +加工費(3.00元)+保管費【(當前年-出版年)×2 】。

(3)成套多卷書:若遺失其中一冊或數冊,按整套圖書價格和普通圖書賠償標準賠償,賠償后讀者不得索取其它卷冊圖書,即:整套圖書價格(¥) × 2 +加工費(3.00元)+保管費【(當前年-出版年)× 2 】。

(4)對于無法確定原價的圖書按以下標準計算賠款:

國內出版(印刷型):100.00元+加工費(3.00元)。

國外出版(印刷型):1200.00元+加工費(3.00元)。

(5)單本(包括合訂本)期刊:基準價格為該刊全年價格,按普通圖書賠償標準賠償,賠償后不得索取該年其它期的期刊。

(6.)學位論文:學位論文原價(¥)的確定方法為:論文頁碼× 0.20元(此處0.20元是參照復印收費價格定的標準及裝訂費)。

3.逾期滯納金

遺失書刊應及時辦理賠償手續;如果遺失書刊已逾期,在賠償的同時需如數繳納逾期滯納金。

4.退款

若在賠款后三個月內找回原書刊,或新購與原書完全一樣的圖書,可持原書刊或新購書刊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退款手續,若賠書時是在財務處交的賠書款,需出示賠款收據,若是在圖書館辦公室通過校園一卡通付的款,憑圖書館記錄辦理;同時從賠款之日起計算并交納逾期滯納金及加工費。超過三個月不予退款。

(二)損毀、污染書刊及條碼

損毀、污染館藏書刊應按損污程度進行賠償。損毀、污染嚴重無法繼續提供公眾使用的按遺失書刊進行賠償。

1.損毀書刊

損毀是指書刊在被利用期間出現折角、卷曲、勾畫、圈點、批注、涂抹、撕裂、散頁、裂脊、斷封和裁割等狀況。

(1)書刊出現折角、卷曲,或被勾畫、圈點、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但可清除、覆蓋、粘合且不影響字體和圖像原狀的,其損壞部分按1.00元/頁進行賠償。

(2)書刊出現散頁、書脊掰裂及精裝封面斷裂等,賠償實際發生的修復費用。

(3)書刊出現折角、卷曲,或被勾畫、圈點、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不可清除、覆蓋、粘合,或雖可清除、覆蓋、粘合但影響字體和圖像原狀的,按遺失圖書進行賠償。

(4)圖書被裁剪(無論是整頁還是一頁中的部分區域)按盜竊圖書行為進行處理。

2.污染書刊

書刊污染是指書刊的任何部位被液體或固體物質(無論是否具有顏色、氣味、毒性)所接觸,以致出現異色、異味、發生皺褶或其它形變等。

(1)圖書被清潔飲用水(無色無味)浸染,但經處理干燥后未出現皺褶或變形的圖書,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頁進行賠償。

(2)圖書被污染,但污漬、異味和皺褶變形經處理可被清除、覆蓋,且不影響字體和圖象原狀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頁進行賠償。

(3)除上述兩條情況外的其它污染圖書均按遺失圖書進行賠償。

3.其他規定

(1)在進行館藏剔除處理后,按遺失圖書賠償的污損圖書的所有權歸賠償人。

(2)損壞圖書條形碼者,每條條形碼賠償1.00元。

七、電子閱覽室讀者須知

1.本室僅對全校師生員工開放,讀者憑校園一卡通上機。

2.圖書館在電子閱覽室的`計算機上不安裝游戲軟件,也不允許讀者從網上下載游戲軟件。

3.在使用過程中如設備出現故障,讀者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嚴禁用戶自己打開機箱處理。如發現人為損壞機器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賠償、罰款或給予處分等處罰。

4.用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部網絡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在網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閱覽、制作、傳播和復制反動、黃色信息,不得宣傳邪教和從事迷信活動。如不慎進入不良站點,應立即退出。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將送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罰。

5.嚴禁違章操作,不得入侵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破壞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不得私設密碼,違者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八、圖書館館際互借規則

為滿足本校廣大師生科研教學的需求,圖書館已與中國國家圖書館簽訂館際互借協議,可為本校師生借閱國家圖書館紙質圖書。具體館際互借規則如下:

1.圖書館在國圖的借閱圖書范圍及冊數:近三年以前外文圖書共50冊,20年前編目的外文圖書20冊;中文圖書、古籍、稿本、工具書、原版期刊、報紙、輿圖、光盤及叢書不外借。

2.此項借閱僅限于教師和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1冊;若學校讀者借滿規定上限數量時,其他讀者只能等待有還回圖書后再借。

3.借閱期限:從讀者拿到圖書之日起15日,逾期讀者按國圖5.00元/冊/日標準自付。

4.國家圖書館的收費標準:20.00元/冊(含郵費),該項由圖書館館際互借費支付。

5.違規處理:外借圖書需按時歸還。如有污損或遺失按照“國家圖書館違規處理辦法”辦理;該費用由讀者自付。

6.借閱步驟:登錄網站,檢索到所需書目詳細信息(書名、作者、id號、出版社和出版年份等)后,進入學校圖書館主頁的“館際互借”欄目,注冊并登錄互借系統,在線提交“館際互借基本信息”,圖書館將及時處理讀者請求,在收到圖書后通知讀者到館取書。

附:國家圖書館違規處理辦法

逾期

外借圖書逾期歸還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每日每冊5.00元。

遺失

遺失本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并積極尋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后用新版圖書)抵賠,并另加10.00元加工費。

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后的新版圖書)則按以下標準賠償:

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1996~20xx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20xx年以后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另加10.00元加工費。

進口原版外文圖書,按實際價值的1~5倍賠償,另加10.00元加工費。

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每冊有單價,且復本較多,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

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獻:按目前國家文物市場估價賠償。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

支付賠償金后,讀者找回原文獻,可憑原賠償金收據索回所賠款額。但須交納從支付賠償金日至歸還文獻日的逾期使用費。

污損

對批劃、涂改、污損普通書刊資料者,根據情節輕重賠償5.00~20.00元,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撕割

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九、電子資源版權公告

圖書館所購電子資源,僅限于在xx大學校園網ip范圍內用戶使用。為了保護電子資源的知識產權,維護xx大學的聲譽,也為了保證廣大合法用戶的正當權益,圖書館要求各使用單位和個人重視并遵守電子資源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

1.嚴禁任何個人或單位連續、系統、集中、批量地下載圖書館購買或試用的電子資源,更不能使用網絡下載工具批量下載。

2.不得將所獲得的電子資源提供給校外人員,不得將個人網絡帳號提供給校外人員使用本校電子資源,更不允許利用獲得的電子資源進行非法牟利。

3.校內任何個人不得設置代理服務器閱讀或下載電子資源。校內單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設置代理服務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圖書館允許,并且保證該服務器不得允許校園外ip通過它訪問圖書館購買的電子資源。

4.讀者有義務妥善保管個人網絡賬號及電腦(服務器)。如出現賬號被盜、電腦受攻擊等情況而造成了電子資源的違規使用,讀者將承擔相應責任。

5.如發現違規行為,圖書館將協助學校有關部門進行追查,并進行如下處理:

(1)通知所在單位,并限違規當事人于3個工作日內到圖書館接受調查并提交書面檢討,圖書館向全校范圍發布通報批評。

(2)停止借書權限半年。

(3)情節嚴重者,將報請學校予以紀律處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違規者自負。

說明:由于各數據庫商對“批量下載”的界定不一致,因此圖書館無法制訂統一標準。一般數據庫商認為,如果超出正常閱讀速度下載文獻就視為“批量下載”,通常正常閱讀一篇文獻的速度至少需要幾分鐘。

請廣大讀者協助監督,如果發現違規行為,請向圖書館信息技術部舉報。

十、圖書館維護知識產權的聲明

1.圖書館是為本校教師、學生及其他工作人員提供文獻資料的信息服務機構,以建立內容豐富、獲取方便的信息環境,滿足學校人才培養和學科發展的信息需求為主要任務。

2.圖書館向用戶提供的信息資源主要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正式購置的和自建的各類文獻資料,如:圖書、期刊、學位論文、報紙、音像資料、數據庫以及其它印刷型和電子網絡型的信息資源。

3.圖書館尊重任何個人、團體或機構所享有的著作權,在信息服務中注意保護信息產品的知識產權、注意維護作者的合法權益。

4.圖書館重視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和學校的整體利益,依據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則,深入開展信息服務。

5.為了保護各類文獻資源的知識產權,維護xx大學的聲譽,也為了保證廣大合法用戶的正當權益,圖書館吁請校內單位和個人了解、重視并自覺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

6.圖書館對于在其網站上發布的所有自建或與他人共同開發的信息內容和服務擁有全部知識產權,未經正式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復制、仿造或鏡像網站內容。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無論是電子版或非電子版,無論全部或部分,均構成侵權,圖書館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用戶出于學習目的,對館藏圖書、期刊和學位論文等文獻進行復制時,單冊文獻復制量不應超過單冊篇幅的三分之一。圖書館不支持超過此數量的文獻復制活動。

8.館藏文獻數字化產品的服務以不違反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為基本原則。

9.對于由學校購買的、僅限于校園網用戶使用的電子資源,要求學校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通過自設代理服務器為校外人員提供訪問服務,不得利用工具軟件進行批量下載,更不得利用獲得的文獻資料牟取商業利益。對違規行為將進行徹底追查和嚴肅處理;對違規者將停止使用學校電子資源的權利并在全校通報批評;由違規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違規者負責。

10.由于多方面條件的限制,圖書館尚無法保證與其網站內容的全部作者及時取得聯系;如有疏漏,煩請作者本人及時告知。若作者對其作品的發布存有異議,圖書館網站將立即遵囑撤消有關內容。

十一、xx大學圖書館捐贈書刊須知

xx大學圖書館歡迎本校師生、校友及社會各界人士向圖書館捐贈圖書。xx大學圖書館將向所有捐贈者出具感謝函,但因館藏空間有限,圖書館需根據館藏特色和受贈圖書質量進行篩選處理,敬請捐贈者知曉以下條例。

1.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圖書將被納入館藏

(1)內容符合本校教學科研范圍。

(2)原則上為正式出版物;可酌情接受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收藏價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內容適合專科及以上程度讀者利用。

(4)為本館缺藏,或本館需增加復本的圖書。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圖書一般不納入館藏: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之規定的圖書。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學術價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損圖書。

(4)內有劃線、注記和眉批的圖書(若為海內外孤本或為名人批注,則不在此限) 。

(5)內容陳舊的圖書。

(6)不成套的圖書。

(7)基本上不具學術參考價值的圖書。

(8)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的圖書。

3.圖書館對捐贈圖書的處理

(1)捐贈圖書送達圖書館后,圖書館即擁有對該書的所有權和處理權。

(2)圖書館沒有將捐贈圖書寄還捐贈者的義務。

(3)納入館藏并不表明該書將被圖書館永久收藏。

(4)圖書館有權不知會捐贈者,對不予收藏的圖書進行處理或對已入藏的捐贈圖書進行剔除。

4.圖書館對不予入藏捐贈圖書的處理

具有參考價值,但圖書館已收藏或不適合圖書館收藏的圖書,轉贈本校師生或其他圖書館。

5.聯系方式

(1)捐贈者可將圖書直接送到:xx大學圖書館辦公室,xx校區聯系電話:

(2)郵寄可按以下地址:

(3)若本地捐贈者欲捐贈圖書較多,可與圖書館聯系,由圖書館派員提取。聯系電話:

圖書館規章管理制度 圖書館規章制度篇二

圖書館是為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學研究服務的教育機構,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的讀書興趣和閱讀能力、提供教育教學情報資料等認真做好服務工作。為規范學校圖書館管理工作,發揮學校圖書的最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圖書管理員要認真學習管理業務知識,做好圖書管理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

二、圖書管理員在新書到室后,要及時做好驗收、登記、編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書刊資料的流通。

三、圖書館需建立圖書總括登記、個別登記和注銷登記三個帳冊,做到帳物相符。

四、圖書館要逐步實現自動化管理,建立圖書和期刊數據庫。利用網絡實現網上查詢、借閱、統計、賬冊打印等工作。

五、圖書分類應使用國家標準《中國圖書館分類法》;期刊分類應使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期刊分類表》。圖書著錄應以國家標準《普通圖書著錄規則》為依據;期刊著錄應以國家標準連續出版物著錄規則》為依據。

六、嚴格執行圖書借閱制度。根據教學和學生的需要建議學校及時添置圖書。

七、對于珍貴文獻、資料要妥善保存,非經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對于破損書籍應及時修補,延長使用壽命。

八、做好圖書室、閱覽室衛生整潔工作,并督促讀者保持室內安靜。

九、認真制訂書刊資料的`選購標準,使之結構合理、復本量適當,不斷提高藏書質量。對于內容陳舊、過時不宜流通、借閱率不高、復本量過和破損無法整修的圖書要定期剔除,及時注銷。

十、教工調離、學生休學、退學和畢業離校,均需主動還清全部書刊,并交回借書證,否則,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圖書館規章管理制度 圖書館規章制度篇三

(一)借書制度

1、圖書館圖書(對教職工及學生)實行全開架的書庫管理方式。讀者入室必須交驗本人借書證,無證不得入室。借出:讀者在室內選書,不得將圖書亂拿亂放,從室內中選好圖書后持圖書到借閱處,經檢查儀檢查并由計算機處理后,由管理人員將借書證和所借圖書一并交還給讀者。還書:讀者須將所借圖書交還到借閱處,經檢查并由計算機處理確認書籍未超期和完整無損后,方可離去。

掛失:讀者一旦發現圖書丟失,須持本人借書證立即到借書處對所丟失圖書進行掛失。

2、辦借書手續之前,讀者要仔細查看書中有無缺頁和污損,如發現圖書已有損壞,應及時告知圖書管理人員。

3、要按時歸還。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還書的須提前辦理續借手續或提前歸還。

4、未按借閱制度擅自將圖書帶出圖書館者,即按偷書論處。

(二)借書數量及期限

1、教職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冊圖書,借閱期限為90天。

2、學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冊圖書,借閱期限為30天。

3、圖書借閱7天后方可歸還圖書。

4、圖書借閱20天后可續借,續借次數僅限一次,自續借之日起,續借期限為30天。

(三)其它規定

1、外單位人員到圖書室借書需經教務處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并按期歸還。

2、圖書室對所有外借圖書均有權隨時收回。

3、對丟失、損壞的圖書,可按“圖書遺失,損壞賠償辦法”進行賠償。

圖書館圖書屬于學校財產,讀者應對圖書、報刊予以愛護,以便使其發揮更大作用。若發生以下情況,應進行賠償。

(一)讀者在借書時應認真檢查所借圖書有無缺頁,污損現象。若發生有上述情況,可交圖書管理員做好登記。否則,在還書時發現有以上情況,批評教育外,以原書的1倍罰款。情況較為嚴重者,按原書的2倍罰款。

(二)圖書條形碼的.完好是保證圖書正常流通的重要條件。如發現有丟失條形碼或損壞條形碼者,丟失,損壞一個條形碼罰款2元。丟失,損壞一根磁條,罰款3元。

(三)圖書超期每冊每天罰款0.3元。

(四)遺失一般圖書可按書原價罰款并支付10元手續費,若遺失珍貴圖書或現已無法購買到的書籍,可處以2倍的罰款。

(五)成套圖書若丟失或損壞其中一本,應按整套價格賠償。

(六)采用撕條形碼,損壞磁條等惡劣手段偷竊圖書,除報請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外,可按原書價的2倍罰款。

(七)如發現借書證代借,轉借等情況,除批評教育外,停借圖書一個月。

(八)遺失的書刊經賠償后,經過一段時間又找到原書刊時,可將原書刊交回圖書館,原賠償款收據經圖書管理員簽字認可后交回財務,由財務處退回賠償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損壞期刊者,加倍罰款。

(一)圖書館服務對象僅限于本校師生。

(二)為了給大家創造一個幽雅寧靜的環境,凡到圖書室借閱者,嚴禁吃東西、吐痰、亂扔果皮、吸煙。借閱者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褲頭,嚴禁大聲喧嘩、不得搶占座位等,以免影響他人。

(三)借閱者進入室后,一律到借閱處登記簽名,放下借書證,方可進行借閱。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冊圖書,如果閱覽,將代書板放在圖書相應位置上,然后歸座閱覽;如果借圖書,請把圖書拿到借閱處登記;不得在圖書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響他人取圖書。

(五)閱覽者在閱覽時,應愛護圖書,不得折頁、勾畫、撕毀,違者酌情罰款。

(六)借書者,將圖書拿到借閱處后,經檢查儀檢查并由計算機處理后,由圖書管理員將借書證和所借圖書一并交還給借書者后,方可離開。

(七)閱覽者在閱覽時,不得將書攜帶出室外。若有違章,并停止借閱權30天。

圖書館規章管理制度 圖書館規章制度篇四

一、學院實行校園卡一卡通,校園卡即為借書證,入館時憑本人校園卡在門禁處刷卡。校園卡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本院讀者陪同他人入館時,被陪同人員須向門衛出示身份證件,登記后方可入館。

二、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員。講究文明禮貌,著裝整齊,行為舉止端莊,禁止有過分親密舉動。保持安靜,禁止聲喧嘩或在閱覽區內接打電話。保持環境衛生,禁止隨地吐痰和亂丟雜物,禁止在館內吃零食、喝飲料。

三、圖書館禁止占座行為,工作人員根據情況清理閱覽桌面。圖書館對讀者遺留在館內的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四、圖書館為重點防火、防潮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點吸煙。對于在館內吸煙的學生,將依據學院規定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學院教職工在館內吸煙的,將上報學院人事部門,依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禁止在潮濕陰雨天氣及空調開啟時開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動物入館。

五、圖書館內禁止使用臺燈等自帶照明設備,禁止為電動車電池、電熱寶、手機充電寶等各類充電設備充電。

六、讀者不得進入空調房、配電間、網絡間、天臺等非開放區域,不得私自碰觸照明燈、應急燈、空調的墻壁開關及其它用電設備設施。

七、愛護圖書資料和館內家具設備及其它公共設施,嚴禁在閱覽桌椅及書刊上刻畫或書寫,禁止隨意搬動家具,使用公共檢索系統時禁止更改計算機系統的設置。

八、離開圖書館時如所攜帶物品導致監測儀報警,應主動配合門衛和值班人員檢查。

違上述規定者,需寫出書面檢討,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暫停借閱資格1-3個月或暫停入館資格3-6個月等處理,或上報學院給予紀律處分。

一、電子閱覽室以輔助教學和科研為目的,面向本校師生提供電子資源文獻檢索和上網服務,僅對校內讀者開放。

二、上機者請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危害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

三、本室上機實行實名制,讀者須出示本人校園卡刷卡后方可上機和下機。使用他人校園卡上機者取消雙方1-3個月的上機資格。盜用他人校園卡上機者取消學期間上機資格。

四、一人一機位,不允許多人共用一機。機位僅限本人使用,上機中途離開者不得將機位轉借他人。

五、刷卡后請務必在十分鐘內登錄賬號,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不得使用背包、書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機位有限,讀者不得長時間空占機器,離開二十分鐘者即視為自動放棄,工作人員有權將機位再次分配。

七、讀者須尊重和服從工作人員的指導和管理,機位不夠時請自覺排隊等候。上機滿3小時后,如遇他人排隊,請自覺下機,下機滿1小時后方可再次上機。

八、請愛護室內設備,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插拔、搬動、拆裝;因操作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處以1-2倍罰款;故意損壞或有盜竊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九、請勿刪改計算機內安裝的軟件和計費系統。

十、使用設備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或故障請及時告知工作人員,不得自行處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間禁止玩游戲,違紀者取消1-3個月的上機資格。

十二、為保持良好的上機環境,請勿將食氣入室內,上機期間請保持桌面和室內清潔。

十三、上機期間請保持室內安靜,不要在室內接聽電話或進行語音聊天,保管好隨身物品。

圖書館規章管理制度 圖書館規章制度篇五

1、圖書館報刊閱覽室對已辦理借書證的師生員工開放。

2、讀者憑本人借書證進圖書室,不得將書包、雨具和私人書刊帶入庫內,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內。

3、借閱圖書時,須保持室內整潔和安靜;嚴禁在書庫里吸煙、隨地吐痰和亂丟廢棄物。

4、圖書室開放時間: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1、凡我校教職工和經正式注冊入學的學生都可按規定憑有關證件申請領取借書證。

2、新生辦理借書證應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張,或由圖書館采集學生電子照片信息,集體制作借書證。

3、借書證僅供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借書證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屬無效,不得使用。

5、借書證如遺失,應及時來館掛失,如掛失后找到了原有借書證,應到本館注銷掛失。如補證后又找到原借書證,須將原證交回本館。如發現仍用原證借書者,作違紀論處。

6、補辦借書證須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張,憑校牌或學生證自行到圖書室辦理補證手續。

1、凡借閱本館圖書資料,一律憑本人借書證,不得代借(可代還)。

2、每次借書以一冊為限。

3、借書期限,每次為一個月。如確實需要,可在到期前來館辦理續借手續,續借期為一個月。以續借一次為限。

4、借書時應當檢查,發現有污損、殘缺或與書名不符等情況,須立即向管理人員聲明,加蓋印記。否則,在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借書人負責。

5、借出的書刊,遇到特殊需要,讀者應根據圖書館的要求,主動到圖書館歸還。

6、讀者離校前,在辦理離校手續時,應將所借圖書及借書證交回本館,否則本館不予簽蓋離校證明。高三學生須在5月1日前還清書籍,否則暫緩發放畢業證書。本校師生員工不得將借書證借給非本校師生使用。

圖書館的書刊資料是公共財產,是圖書館根據教學需要,為廣大師生服務的重要物質基礎,讀者應自覺愛護,妥善保管,如有污損、遺失等情況,借閱者應負賠償責任。

1、書表面污損,根據清潔輕重,酌情處理。

2、損內頁和封面并有撕破現象,按書價20%–50%賠償。

3、重污損或撕、缺頁,照原價賠償。

4、遺失圖書須以版本相同的書本賠償并支付加工費2元。如抵賠原版書刊有困難則按原書價兩倍賠償。整套書如遺失一冊,則按整套書的雙倍賠償。

5、借圖書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罰滯納金0.10元。

1、進入書庫必須出示證件,以證換取代書板后方可入室查閱資料。

2、讀者要正確使用代書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冊書刊資料,并以代書板代替所取資料的位置。

3、書庫內的圖書實行全開架借閱,讀者可自由取閱。瀏覽完畢,須將所閱資料對號放回原處,并取回代書板。

4、必須保持書庫內書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潔,書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處或平放書架一側。

5、未辦好借閱手續的書刊,不得攜出室外,如有發現,將視為竊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面批評教育,或本人作出檢查,或報告學校給予全校通報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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