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有效的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更好的發展空間,實現企業與員工共同發展,公司特制定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薪酬原則
第三條 戰略導向型的市場化原則:為實現公司發展規劃,公司將提供有競爭能力的市場化薪酬,通過吸引人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的發展。
第四條 公平與透明原則:公司依照每位員工對公司貢獻大小,公平、公正的確定薪酬,力求使每位員工的薪酬體現其價值;公司將努力使每位員工清晰、前瞻的了解工作與薪酬之間的關系,工作與發展之間的關系。
第五條 保障與激勵原則:公司將通過多樣化手段獎勤罰懶,獎勵那些為企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員工。
第四章 工資制度
第六條 公司本部員工實行崗薪工資制度。
員工薪酬=月度崗薪工資+月度津補貼+年度績效獎金
第七條 崗薪工資:即崗位薪點工資,依據職層區域和員工所在崗位的薪點區間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崗薪工資按月發放。
第八條 崗薪工資實行按區分層、以崗定級、一崗多薪、考核易薪的工資確定和升降辦法。
第九條 崗位薪點工資設臵共4個職層區域,26個崗級,每個崗級設臵10個薪點,詳見《公司崗級標準》(附件1)和《崗位薪點標準表》(附件2)。
第十條 薪點標準:崗位薪點共60個薪點,起點標準為1薪850元,1薪至4薪按等差值170元排列,5薪至40薪按等比系數1.03排列,41薪至60薪按等比系數1.04排列。
第十一條 薪點區間:部門經理a區:20崗39薪到26崗60薪;高級主管b區:14崗27薪到21崗50薪;主管c區:8崗15薪到16崗40薪; 通用行政d區:1崗1薪到10崗28薪。 第十二條 津補貼: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年度績效獎金:與員工考勤、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參見公司績效考核相關規定。
第五章 工資支付
第十四條 工資按全額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但下列各項費用需從工資中代扣: 1.社會保險費用;2.?個人所得稅及其它法定稅費;3.其它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應扣除的費用。
第十五條 工資的計算期為月初至月底,每月8日發放本月工資,但當支付日為節假日時,則提前一天支付。
第十六條 新員工被錄用時,按合同規定起薪日計算工資。 第十七條 員工在工資計算時期內,因退休、退職或解雇時,或因提薪、提級等使工資額發生變動時,均從下一自然月起薪或停止支付其工資。
第十八條 員工勤假期間工資根據公司勤假管理規定和相關制度計算給付。
第十九條 崗級變動:崗級向上(下)變動后崗薪工資相應增加(減少)一個薪點;未達到(超過)新崗級起點(終點)薪點標準的,升(降)至起點(終點)標準。
第二十條 新進人員:按所聘用崗位的崗薪工資起點標準的70%起薪。試用期滿后,根據所聘用崗位的崗級薪點區間起點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特殊引進人才試用期薪點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薪點考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檔記1分,b檔計0.5分,c檔計0.25分。凡累計考核結果滿1分的,升1薪,調薪后考核分余值滾存使用。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點等級的,不再升薪;但累計滿1分,下一年度期間可浮動增加一薪。年度考核為d檔者,以前累計分值為0,降1薪。
第七章 其他人員薪酬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及直管各子(分)公司項目制聘用人員采取項目管理模式,聘用工資按照項目聘用協議規定階段性支付咨詢、勞務費,項目結束后按聘用協議規定及時解聘,不宜采取按月支付聘傭金的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派遣員工退休后返聘按照派遣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公司借用人員相關薪酬福利由公司、被借用單位雙方協商后解決。
第二十六條 公司臨時聘用人員薪酬按市場化標準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與過去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對聘用員工的`薪酬管理,維護公司利益,保障聘用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聘用員工是指按公司《用工招聘辦法》,經公司招聘,初審、筆試、面試、體檢合格,報公司辦公會審批同意,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第三條 試用到期,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在辦公例會上提出申請,由公司辦公會確定具體的考評時間,聘用員工合格者將根據考評結果確定上崗的部門和崗位。
第四條 由公司相關部門與其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首次簽訂聘用期一般為一年,合同期滿后經公司考核合格可續簽者,第二次簽訂期一般定為三年或五年,由公司負責根據《勞動合同法》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和投保“五險一金”。
第五條 公司聘用員工崗級及薪酬標準
5.1.1領導崗位名稱: 經理助理、總工程師?
5.2.1 實習試用期一般是二個月,從面試和體檢合格后計 算,經公司試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試用期各崗位薪酬標準詳見附表1。
5.3.1 基本工資:500元/人〃月
5.3.2工齡工資: 6元/年,逐年遞增。
5.3.3 獎金:分為月獎和績效獎(半年獎和年終獎)。――績效獎(年終獎)采用公司績效獎勵考核辦法,由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是否給予獎勵。
5.3.4 職稱津貼:獲有國家頒發或認可的專業職稱。但若 所持職稱級別與其崗位級別不一致的以孰低原則享受津貼。其中:初級職稱50元/月,中級職稱100元/月,高級職稱200元/月。崗位級別的職稱界定詳見附表3。其具體辦法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辦法同日作廢。
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篇二
為深化我院用工制度改革,促進聘用護理人員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調動聘用護理人員愛崗愛院、敬業奉獻的熱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醫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1)聘用條件及程序:
①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②招聘條件:
b.身體健康,品學兼優;
c.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和溝通能力;
d.新錄用護理人員年齡在25周歲以下;
e.具有護理學(助產)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護理(助產)專業執業資格并注冊。
③招聘程序:
a.根據醫院護理崗位需要及編制計劃,由院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制定招聘計劃,招聘公司計劃外用工并發布招聘信息。
b.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收集、整理應聘人員信息后會同護理部進行應聘資格審查。
c.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護理部對通過應聘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理論知識筆試,成績合格的,原則上按招聘計劃人數兩倍確定應聘人員進行基礎護理操作考核、面試和體檢。
d.根據崗位要求及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護理人員名單,經院部研究同意后按程序辦理。
a.經總院批準的擬聘用護理人員,由總院與其協商訂立期限叁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可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執行期間不辦理護士注冊變更。
b.新聘用的護理人員試用期叁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⑤對在本院實習的護理專業(大專及以上)的學生,根據其實習期間工作表現,品學兼優者畢業后可以在總院需求計劃內優先聘用,如其當年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成績公布的次月解除勞動合同。
(2)聘用護理人員薪酬和其他待遇:
①試用期每月薪酬為銅陵市最低工資標準(今年為800元,以后隨銅陵市標準調整而調整),不享受其它待遇。
②試用期滿輪轉期間:
a.基本工資:錄用當年為銅陵市最低工資標準800元/月;
c.績效工資:依據各項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計發。
③工資支付:
a.正常工資支付
日工資標準=基本工資÷制度工作日(20.83天取整21天計算)
b.各種假期工資支付
事假不支付工資;婚、喪、產假(生育)、探親假支付基本工資;
第一個月病假=基本工資×80%;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上崗,本人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結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④其它待遇:
a.全額享受同崗位人員的獎金和員工福利。
b.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大病保險,按銅陵市社會保障有關規定執行。
c.享受工作崗位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3)激勵機制:
①對在本院工作滿一年的聘用護理人員,專業理論扎實,技術水平較高,工作成績突出,確已成為科室及醫院的護理骨干,經科室推薦,主管部門考核、醫院考察,民主測評,每年按未調整待遇的聘用護理人員10-20%(每年由院職代會決定)的比例擇優調整其薪酬和福利待遇。調整后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等同于同崗位護士。
②對在總院連續服務滿十年的聘用護理人員,每年綜合考核優秀的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管理:
職業道德,服從護理部統一管理和教育,服從護士長派班和工作需要的調配。
②聘用護理人員上崗前應進行一周的崗前培訓。
③聘用護理人員必須參加醫院規定的政治與業務學習及各項社會活動,參加院內外各類繼續醫學教育培訓、學術交流,積極參加醫院及護理部組織的各項活動。
④對聘用護理人員加強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質量考核,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聘用護理人員,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再續訂。
⑤每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一周。
⑥有下列情形之一,醫院可解除與聘用護理人員的勞動合同:
a.因故不能從事護理工作者。
b.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護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常規,過失造成嚴重護理差錯甚至醫療事故者。
c.護理部組織的質量檢查年度內累計2次不達標者。
d.護士定期考核連續2次不合格者。
e.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f.有其它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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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臨時聘用人員薪酬管理,切實保障臨時聘用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實施范圍和對象
縣經濟開發區管委、縣直各單位、各事業單位中經縣政府研究批準,由縣級財政安排費用的臨時聘用人員;縣直機關單位符合公務用車配備規定聘用的駕駛員。
二、崗位績效薪酬的組成
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績效薪酬制度。崗位績效薪酬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所聘輔助性崗位的基本職責。崗位分一般性崗位和技術性崗位。一般性崗位臨時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執行標準為每月600元,技術性崗位臨時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執行標準為每月1000元。
(二)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的工作年限積累。每月工齡工資按照臨時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發,工齡工資標準為每年20元。
(三)崗位績效獎金
崗位績效獎金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的崗位實績和貢獻。績效獎金分月績效獎金和年終績效獎金。月績效獎金標準為一般性崗位人均300元,技術性崗位人均500元。年終績效獎金標準為一般性崗位人均2000元,技術性崗位3000元。各單位要根據臨時聘用人員的崗位責任、工作表現等情況,制訂績效考核辦法,獎金適當拉開檔次發放。
(四)特殊崗位津貼
為體現對特殊崗位的政策傾斜,對從事特殊性輔助崗位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種類及標準,由縣政府研究確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長機制
(一)調整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標準根據本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調整,從第二年的1月起執行。
(二)正常增加工齡工資
臨時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發20元工齡工資,并從第二年的1月起執行。
(三)調整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
根據工作要求,并隨社會經濟發展變化等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
四、相關政策
(一)由于臨時聘用人員流動性較大,各單位與臨聘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原則上實行一年一聘制,用工對象應當在法定勞動年齡內。
(二)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各單位要及時辦理臨時聘用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切實維護臨時聘用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各單位要建立臨時聘用人員個人工資銀行賬戶,工資支付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發放渠道與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相同。
(四)臨時聘用人員薪酬、單位應負擔的社會保險均從財政安排各單位的臨時人員費用中列支,總額不得突破。臨聘人員各類保險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行承擔。
五、組織實施
(一)各單位每年在申請預算時,將臨聘人員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績效獎金和特殊崗位津貼列入基本支出預算,按月申請撥付。
(二)臨時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關系到臨時聘用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各鎮人民政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關于提高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工資 待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從2017年元月起,對列入縣財政預算供給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提高工資待遇。在現行工資待遇標準的基礎上:基本工資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月績效獎金增加100元,年終績效獎金增加2000元。資金供給渠道不變。
請各單位對照《繁昌縣》(繁人社[2011]162號),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以充分調動臨時聘用人員工作積極性,提升工作效率。
特此通知。
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護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取的商業和技術等專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員工在職或離職后因個人過失使公司經營、管理、技術、交易等專有信息外泄,從而導致公司蒙受經濟、信譽等損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術語和定義
(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于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經營秘密、管理秘密、技術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1、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公司內部掌握尚未公開的各類文件資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預決算資料、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人事檔案、工資薪酬、勞務收入資料、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會議記錄等。
3、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產品圖紙、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和供應商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等。
5、上述信息,無論-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視為商業秘密。
第四條 職責
(一)總經辦
1、負責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維護和調整。
2、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的督導實施和檢查。
3、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相關獎懲的發起、審核及相關公告的發布。
(二)各部門
1、負責與部門相關保密信息和資料的管理。
2、負責對掌握本部門保密信息的相關員工進行保密的教育、監督和檢查。
3、負責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獎懲的發起。
第二章 密級的劃分及確定
第五條 密級的劃分?
(一)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二)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三)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六條 密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薪酬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和資料為秘密級。
第三章 保密管理措施
第七條 員工任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二)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基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三)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員工承諾,未經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公司其他職員)知悉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
(四)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公司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員工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員工披露、使用有關的商業秘密的,視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六)上級主管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
(七)員工承諾,在公司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有違反,其一切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八)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公司總經理和主管領導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或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非經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八條 員工離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應在離職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財物,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本制度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開始。
(二)員工在進行離職交接時,將自身掌握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與公司指定相關人員交接,否則視同泄密。
第八條 員工離職后的保密
(一)雙方同意,員工離職之后仍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
(二)員工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兩年。
(三)員工認可,公司在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員工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無須在員工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用。
第四章 泄密的懲罰 第九條 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輕微且未給公司造成實際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條 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輕微但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罰款及行政降級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可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并追償損失。
第十二條 員工如主觀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無論情節輕重,公司給予降級或者開除處理,在追償公司損失的同時,并向其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 適用?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的正式員工、任職期間及離職的安全考察與保密控制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安全考察與控制。
2、 目的?
3、 職責?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日常考察管理工作。?
4、員工錄用?
4.1人員考察策略?
4.2對錄用人員的考察?
4.2.2考察的結果應記入《應聘申請表》?
4.2.3在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不良傾向的,將不予錄用
5、離職措施?
5.2部門要加強員工離職時的涉密資料、口令等的交接工作。?
6、離職程序?
6.1員工必須在離職日前30天向本部門部長提出書面離職報告。
6.2部門長接到員工離職報告后,填寫《員工特別事項處理意見表》,簽署意見后送行政部。
6.4員工離職得到批準,由部門通知離職員工來人事科辦理離職手續。離職員工在離職日前必須把擔當的部門工作移交完畢。
6.5辦理離職手續?
6.5.1離職員工到行政部索取《員工離公司手續單》?
6.5.4技術部門員工離職必須簽訂《雙邊保密協定》?
6.5.5員工離職后如發生泄密情況,應承擔由此涉及的法律責任 ??
保密崗位與職責?
保密崗位:研發崗位、客服崗位、檔案管-理-員?
一、研發崗位職責?
1、 參與公司經營戰略規劃制定; ? ?
2、 負責為公司產品技術走向提供依據和技術分析; ?
3、 負責對公司研發立項提供技術評審和可行性分析; ?
4、 按照公司戰略規劃和研發規劃逐步實施并最終完成產品研發工作;
5、 為現有產品升級換代提供研發規劃和技術支持; ?
6、 為研發項目預算提供需求和預測; ?
8、按時提交部門工作報告并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解決方案。?
14、 及時反映測試中的問題,并提交項目進展報告;?
16、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測試規章制度; ?
17、參與總體設計,合理控制、調配資源,使資源發揮最大作用;?
二、客服崗位職責?
2、 處理客戶投訴 ?
3、 負責解決客戶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
4、 組織公司產品的售后服務和維護管理 ?
6、 負責收集客戶產品使用情況和客戶反饋意見 ?
7、 負責指導客戶產品的安裝、使用、保養 ?
9、 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一切工作以客戶滿意為標準 ?
13、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并參與編制客戶服務規程。 ?
14、建立售后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客戶服務檔案、質量跟蹤及反饋)?
三、檔案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1、負責檔案整理、編目、鑒定、統計、排列和檢索工作編制等工作。 ?
3、負責庫房內部整理,檔案裝具和案卷排放整齊、科學有序。保證庫內無灰塵,整潔美觀。
6、負責檔案、資料調借工作。做到提供準確、及時主動。用后及時清退,按時入庫歸位。
對服務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與培訓的計劃及落實情況 ?
落實情況?
1、 人力資源部每月堅持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培訓,做出培訓計劃,記錄培訓過程。
3、 員工無違反保密紀律的行為,無泄密行為。?
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篇四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管理,提高建設監理工作水平,依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以下簡稱監理人員)資格,實施監理人員資格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執業許可、分級] 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在其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監理人員分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總監理工程師實行崗位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工程師實行執業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員實行從業資格管理制度。
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分為水工、機電、地質、測量、金屬結構、合同管理、水土保持、工程移民、環境保護等9個專業,總監理工程師不劃分專業。
第四條[管理主體、管理內容] 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內容包括監理人員資格考試、考核、審批、培訓和監督檢查等。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全國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負責全國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審批,歸口管理全國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負責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直屬單位及其獨資或控股組建企業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
流域管理機構指定的中介機構或自律組織負責本流域管理機構直屬單位及其獨資或控股組建企業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中介機構或自律組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
第五條[監理員申報條件] 申請監理員資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二)經監理員培訓合格;
(三)非國家公務員和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在職工作人員;
(四)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五)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組織管理能力。
一、《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申請表》;
二、身份證、學歷證(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及相關材料。
有關審批單位自收到監理員資格申請材料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并向審查合格人員頒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
各審批單位應當及時將監理員資格審批情況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每半年向社會公告取得監理員資格的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條[監理工程師考試制度] 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具體辦法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另行制定。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表》;
(二)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
第十條[考試許可]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自報名截止日期后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向合格者頒發準予參加考試通知書。
對監理工程師考試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訴或舉報。
第十一條[考試合格證明]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向考試合格者頒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一)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證書》;
(三)經總監理工程師培訓合格;
(四)在監理工程師崗位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經歷不少于2年;
(五)年齡不超過65周歲;
(六)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申請表》。
(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審批時限]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自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申請截止日期后20個工作日內組織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向合格者頒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證書》,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
對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訴或舉報。
第十五條[監理員資格管理] 申請人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后,欲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應當由其聘用監理單位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登記備案。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從業的,應在有效期滿前30個工作日內,由其聘用監理單位到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請辦理延續手續,并提交由受聘監理單位和被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共同出具的近三年監理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監理工程師資格管理] 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欲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注冊執業手續。
第十七條[總監理工程師資格管理] 申請人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證書》后,欲以總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應當由其聘用監理單位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登記備案。
《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0個工作日內,由其聘用監理單位到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請辦理延續手續,并提交由受聘監理單位和被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共同出具的近三年監理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申請資格證書禁止行為]監理人員資格申請人應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禁止提供虛假材料或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十九條[資格證書保管與使用規定] 監理人員資格證書應當由本人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倒賣、轉讓監理人員資格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監理人員資格證書。
(一)不得違反評審程序和有關規定;
(二)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三)應當依法維護監理人員的知情權、申訴權和訴訟權;
(四)不得索取、接受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程序批準的;
(二)不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批準的;
(三)有關單位超越職權范圍批準的;
(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得到批準的;
(五)依法應當撤銷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二條[注銷資格] 取得監理人員資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應當注銷并收回其相應的資格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
(三)超過本辦法規定的監理人員年齡限制的;
(四)連續三年未直接從事資格許可范圍內的工程建設監理活動的;
(五)超過資格證書有效期而未申請延續的;
(六)監理人員資格批準決定被依法撤銷、撤回或資格證書被依法吊銷的;
(七)成為國家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現職工作人員的;
(八)依法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證書遺失處理] 監理人員遺失資格證書,應當在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指定的媒體聲明作廢后,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請補發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監督管理]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對監理人員資格實行動態管理。監理單位應當每年將本單位監理人員的從業情況,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備案,并對備案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監理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依據有關法規賦予的權限及時查處。
第二十五條[申請表與證書制作規定] 監理人員資格申請材料的格式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規定;監理人員資格證書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印制。
第二十六條[解釋權] 本辦法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解釋。
第一條為了適應我省工程監理行業發展需要,規范省工程監理人員從業行為,根據《湖北省建設監理協會章程》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對監理人員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湖北省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考試、注冊、繼續教育和行業自律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湖北省監理工程師,是指參加規定的資格考試,達到規定的分數線,取得《湖北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經過注冊,取得《湖北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后,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本辦法所稱湖北省監理員,是指參加規定的資格考試,達到規定的分數線,取得《湖北省監理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監理員資格證書》),經過注冊,取得《湖北省監理員崗位證書》(以下簡稱《監理員崗位證書》),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四條湖北省建設監理協會負責湖北省工程監理人員的考試、注冊、繼續教育和行業自律管理工作。各市州建設監理協會(未設建設監理協會的由從事建設監理工作的相關協會負責,下同)負責本地區工程監理人員行業自律管理工作。
第五條湖北省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湖北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湖北省監理員資格考試實行本省統一大綱。
(一)制定統一的湖北省監理員資格考試大綱;
(二)組建試題庫,確定考試命題,提出考試合格的標準;
(三)負責資格審查、報名、閱卷等考務工作。
第七條參加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達到我省確定分數線的,可以取得湖北省監理工程師資格。
第八條湖北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四科,采用國家統編教材。
湖北省監理員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理論與實務》一科。
第九條參加湖北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者,應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職稱,從事工程監理、設計、施工或工程管理工作。
第十條參加湖北省監理員資格考試者,應具備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初級及以上職稱。
第十一條湖北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第十二條凡參加湖北省工程監理人員資格考試者,由本人提出申請,聘用單位推薦,統一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建設監理協會報名(在省工商注冊的單位直接向省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報名)。各地建設監理協會審核后報省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參加考試。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發布。
第十三條經考試合格者,由省建設監理協會核發《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員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員資格證書》的人員,應辦理注冊手續,取得《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監理員崗位證書》后,才能從事監理工作。
第十五條注冊手續的辦理,按照個人申請、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建設監理協會申報、市州建設監理協會初審、省建設監理協會審批(在省工商注冊的單位直接報省建設監理協會審批)的程序進行。
第十六條申請注冊湖北省監理工程師或湖北省監理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員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監理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年齡在?65?周歲以下(含?65?周歲)身體健康,能勝任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湖北省工程監理人員注冊申請表》(附件一);
(二)身份證和《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員資格證書》;
(三)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四)所學專業、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學歷(學位)和職稱證書;
(五)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監理員崗位證書》注冊有效期?3?年,期滿后,按照注冊手續的辦理程序辦理注冊驗證手續。驗證內容為本人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業績、繼續教育情況、職業道德等。
第十八條在注冊有效期內,湖北省監理人員變更單位,應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填寫《湖北省工程監理人員變更注冊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變更注冊,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一)無工作業績的;
(二)脫離工程監理業務崗位的;
(三)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
(五)在建設工程監理活動中有不良記錄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監理員崗位證書》的;
(八)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從事工程監理及工程項目管理服務的。
第二十條已注冊湖北省監理工程師取得國家監理工程師資格后,可申請注冊國家監理工程師,但應當先辦理湖北省監理工程師資格和注冊的注銷手續。
第二十一條湖北省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必須接受繼續教育,在每一驗證有效期內達到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作為驗證的條件之一。
第二十二條繼續教育由省建設監理協會統一組織,按照個人自學、統一測試的方式實施。省建設監理協會按年度提出繼續教育的學習內容,湖北省監理人員按照規定的學習內容自學,省建設監理協會每年統一組織一次測試。
1?、在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5?、參與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7?、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8?、協助做好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
10?、參與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對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進行初審。
第二十四條湖北省監理員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以下工作:
3?、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
5?、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6?、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監理記錄。
第二十五條湖北省監理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3?、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服務水準;
4?、保守委托人的商業、技術秘密;
5?、不準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工作;
6?、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從事工程監理及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工作。
第二十六條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注冊管理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并給予警告,?3?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第二十七條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監理員崗位證書》的,由注冊管理機構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第二十八條《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監理員資格證書》、《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監理員崗位證書》由省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統一印制。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省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