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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優質(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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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優質(五篇)
時間:2023-06-11 18:10:44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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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篇一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時應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我院遵循屬地原則,根據江蘇省物價局審核批準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最新文件執行。

2、住宿費:1400元/人·年。

3、學院提供國家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方式幫助貧困學生克服經濟困難,完成學業。

學院現設有多項院級獎學金及各類助學金,獎、助學金獲獎金額高,授予面廣。

4.退費辦法: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勞動與社會保障部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5〕103號)規定執行。

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篇二

浙江農林大學位于杭州市臨安區、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高校。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浙江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方便大家學習。

浙江農林大學(zhejiang a&f university),簡稱“浙農林大”,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入選國家 “111計劃” 、“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 ,為cdio工程教育聯盟、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聯盟成員單位。 學校創建于1958年,時稱天目林學院,1960年與浙江農學院合并成立浙江農業大學,1966年更名為浙江林學院,1970年7月與浙江農業大學合并,1979年2月恢復獨立辦學,2010年更名浙江農林大學。 截至2021年2月,學校有東湖、衣錦、諸暨3個校區,占地面積32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90余萬平方米,儀器設備總值4.73億元;設有16個學院(部)和1個獨立學院,66個本科專業;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6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類別8個;有教職工2360余人;有各類在校生343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1570余人(含暨陽學院),研究生2300余人,留學生1400余人,農民大學生、繼續教育學生9100余人。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1年,我校招生專業共有43個,其中學術型專業28個,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共15個,詳見《浙江農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國家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分別編制和下達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自主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布在招生目錄上的擬招生人數僅供考生報考時參考,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后,各專業招生人數將根據報考生源、推免生錄取、學校發展需要等實際情況予以調整。2021年,我校繼續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單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符合第(一)點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1)符合第(一)點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1)符合第(一)點中第1、2、3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一)點中的各項要求。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在現場確認時將校驗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9.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入學考試

(一)考生應當在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

(三)初試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3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六、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專業綜合課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等四方面。具體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將在2021年3月下旬另行公布。

(三)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

(六)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七、調劑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調劑工作辦法,調劑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信息將于2021年2月下旬另行發布。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

(一)錄取辦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件精神,統一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二)錄取類別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學制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2.5-3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3年。研究生的彈性學習年限為2-5年。

(四)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

(五)學歷學位證書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一)以上報考須知如與國家2021年相關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國家招生文件為準。

(二)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考登記表,如考生在報名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錄取工作的哪個階段,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學校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將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考生如對業務課有疑問,請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

(四)考生在報名考試各階段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相關信息將及時、詳盡的在網頁上予以公布。

(五)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武肅街666號浙江農林大學研招辦

申訴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武肅街666號浙江農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或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篇三

1.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

3. 科類要求:

藝術類提前批次——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理科類:工程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汽車服務工程。

4. 錄取辦法:

(1)江蘇省內(文、理)

1)對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bc,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需達到4c,技術科目等級需達到合格。

2)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給予一定的獎勵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獎勵分后進行排序,再采用“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情況下,理科考生按數學(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語文(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語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蘇省內(藝術)

1)藝術類考生均需參加江蘇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2)必測科目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

3)美術類按文化總分和專業總分相加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江蘇省外(文、理)

1)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總分排序。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內蒙古自治區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文件政策規定為準。

(4)江蘇省外(藝術)

1) 藝術類考生均需參加本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2)美術類按文化總分和專業總分相加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綜合分相同,按文化省統考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其他要求按各省考試院公布的錄取要求執行。

二、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篇四

第十二條??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我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和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我校本科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我校本科招生實行按志愿錄取。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計劃公開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條??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實考分安排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實考分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錄取。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

第十七條??我校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績調檔,進檔后扣除加分并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八條??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對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我校面向農村及貧困地區的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即勵學計劃)、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華僑和港澳臺地區學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我校有關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我校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其他專業學生均須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和學位英語考試。

第二十條??我校對于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必測科目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定的填報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若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均達到a+則加3分參與專業排序;高水平藝術團優錄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自主招生(含勵學計劃)和綜合評價錄取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

第二十一條??我校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為:在特殊類型招生中,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將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將作為調劑考生專業志愿的參考。

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篇五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南京郵電大學章程》,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學校全稱:南京郵電大學

第二條 學校性質:省屬公辦高校

第三條 學校層次:本科、碩士、博士,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

第四條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293;江蘇省標代碼:1111;其他省標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當年公布為準。

第五條 仙林校區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9號;三牌樓校區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馬路66號。具體專業學習地點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六條 招生類別:普通本科生(含綜合評價招生、保送生和高水平運動隊)?。

第二章?辦學條件

第七條 南京郵電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其前身是1942年誕生于山東抗日根據地的八路軍戰郵干訓班,是我黨、我軍早期系統培養通信人才的學校之一。目前學校已經發展成為一所以工學為主體,以電子信息為特色,理、工、經、管、文、教、藝、法等多學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碩士、本科等多層次教育協調發展的高校。

第三章?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確定年度招生規模,審定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協調解決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條 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數為準。根據教育部及教育廳相關規定,我校2022年預留計劃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十二條 普通類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

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依據“分數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的輔助排序分排序錄取;投檔時如無輔助排序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總分排序錄取,若該分數仍相同,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則綜合衡量考生高中階段綜合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學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考生報考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內蒙古自治區采用“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即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

參加江蘇省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南京郵電大學2022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我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綜合分進行排序錄取,無藝術類綜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績(含照顧加分)加專業統考成績的總分進行排序錄取,依據“分數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如考生綜合分或總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排序,如原始文化分仍相同,以考生語文和數學成績總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則綜合衡量考生高中階段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照顧加分政策。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進行體格復查和錄取資格審查,發現問題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等部門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七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實行大類招生(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錄取至專業大類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學校大類分流的原則,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第十八條 普通高考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校依據《江蘇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普通本科新生學費預收標準:文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200元,理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500元,工科類專業每生每年5800元(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安全、網絡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等專業每生每年6380元,軟件工程(嵌入式培養)專業每生每年78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至1500元。

第七章?學生畢業

第二十條 學生畢業時達到《南京郵電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要求,頒發南京郵電大學畢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 根據《南京郵電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辦法》,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郵電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中外合作辦學

第二十二條 經教育部批準,南京郵電大學與美國波特蘭州立大學合作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南京郵電大學波特蘭學院。學院開設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兩個本科專業教育,學制四年。學生前三年在南京郵電大學學習,第四年可赴美國波特蘭州立大學學習。

第二十三條 南京郵電大學波特蘭學院報考專業需滿足相應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條 南京郵電大學波特蘭學院的學費,國內學習期間每生每年52000元;學生赴美國學習期間,學費按照美方標準收取。

第二十五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南京郵電大學畢業及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南京郵電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授予南京郵電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赴美國學習后,符合美方授予學位條件者,在獲得南京郵電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同時,還將由美國波特蘭州立大學授予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六條 由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監督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并維護考生和招生錄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監督電話:(025)85866836。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 為確保每一位學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影響學業,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助體系。學校設立了新生科創基金、學業獎學金和華為、三維通信、烽火通信、瑞華等多項企業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入學綠色通道,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和在校的綜合表現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國家教育資助;學校還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了勤工助學崗位,同時通過減免學費、臨時特困補助等多種地方政府資助和學校資助措施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體資助政策詳見我校學生工作處網站()。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咨詢:

電????話:(025)85866668??85866669

傳????真:(025)85866270

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9號

郵????編:210023

e-mail:?zsk@

網????址:

微信平臺:joinnjupt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 在錄取過程中,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均由我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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