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一
全市各級組工干部。
6月1日至6月15日,全市各級組工干部要選擇后進村屯開展駐村蹲點工作,駐村蹲點時間不少于2天。食宿地點原則安排在村級"兩委"班子成員或黨員家中,食宿費用由組工干部自付。
通過與基層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深入了解農村現狀、農業發展、農民期盼,傳遞致富信息,共謀增收良策,理清發展思路。指導推進后進村屯開展創先爭優、"創業、創新、創優"和基層組織建設年等工作。幫助農村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使廣大組工干部下到基層后,真正成為"火種",把基層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把黨員干部和群眾真情互動的紐帶架設起來,把組織部門的良好形象樹立起來。
全市各級組工干部要把抓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駐村蹲點工作的主要任務,通過建立工作聯系點,與困難黨員群眾結對幫扶,走村入戶調研走訪,進一步摸清農村現狀,了解群眾疾苦,記好《蹲點日記》,對所駐村屯黨員、村民代表、困難戶走訪一遍。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了解村情民意。通過蹲點調研、走訪慰問、座談交流、個別談話等形式,摸清所駐村屯的基本情況、村級班子建設情況、黨員隊伍作用發揮情況、黨的建設情況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等,重點了解后進村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把村情民意了解清楚,掌握好第一手資料。
2、大力宣傳黨的政策。駐村蹲點干部通過廣泛接觸群眾,大力宣傳黨和政府支農、惠農的各項方針政策,特別要深入宣傳市第十二次黨代表大會會議精神,把廣大農村干部群眾的思想行動統一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上來,全面提高農村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
3、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積極參加村內會議及重要活動,指導基層開展好"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對照"五個好"標準,搞好摸底排查,幫助解決存在問題,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同時,圍繞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確定的各項工作目標,幫助所駐村屯理清發展思路、完善發展規劃,破解發展難題,進一步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
1、搞好動員部署。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各單位實際,認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具有操作性的駐村蹲點工作實施方案。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思想發動工作,通過教育引導,提高廣大組工干部對開展駐村蹲點工作的認識,使廣大組工干部統一思想認識,明確任務要求,積極開展駐村蹲點工作。要建立健全駐村蹲點工作責任制,把目標任務落實到科室(組)、落實到每名組工干部。
2、認真組織實施。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項要求,結合實際,明確駐村蹲點工作的具體目標及任務;要突出行業特點,發揮部門優勢,積極為蹲點村屯解決一些實際困難;要狠抓落實,加強督查指導,形成強力推進的工作態勢,確保駐村蹲點工作有效實施,不走過場;要認真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開展駐村蹲點工作堅決不搞層層陪同,不給基層和群眾增加負擔;要模范遵守各項紀律,注意言行舉止,自覺維護組織部門的良好形象。
3、做好總結宣傳。要及時發現和總結駐村蹲點工作涌現出的好做法和好典型,通過督查指導,促進先進,鞭策后進,推進工作扎實開展;要積極向市委組織部報送開展駐村蹲點工作的進展情況,特別有特色、有亮點的做法,要及時作出專項報告;要搞好有機結合,把駐村蹲點工作與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工作結合起來,與相關業務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兼顧,有序推進。駐村蹲點工作結束后,每名組工干部必須形成1篇調研報告或體會文章,擇優向市委組織部推薦上報,市委組織部將在《佳木斯組工信息》開辟專欄,刊登組工干部駐村蹲點體會文章、蹲點日記及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
請各單位、各部門在6月18日前將開展駐村蹲點工作總結報市委組織部(地址:市機關中心810室,聯系電話:xxxxxxx,電子郵箱:xxxxxx),市委組織部將結合實際,采取實地調查走訪、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座談討論等形式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推進。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二
為扎實推進專題活動向縱深發展,確保取得實效,根據市專題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安排,在前期走訪接訪解決突出問題、"送溫暖"的基礎上,集中開展"駐村蹲點調研月"活動。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省委八屆十三次全會和市委縣委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大力弘揚密切聯系群眾的光榮傳統,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通過撲下身子、靜下心來、深入基層、走進群眾、面對面交流的調研活動,拓展途徑,暢通渠道,豐富內容,增進感情,強化黨員干部的黨性鍛煉,轉變工作作風,改進群眾工作方法,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提升黨員干部隊伍形象。
深入了解農村現狀、農業發展、農民期盼,傳遞致富信息,共謀增收良策,拓寬發展路子。指導推進聯系鄉鎮、村(居)開展創先爭優、換屆選舉等工作。幫助農村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使廣大干部下到基層去后,真正成為"火種",把基層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把黨員干部和群眾真情互動的紐帶架設起來,把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樹立起來。
利用3月初到4月底的一段時間,深入聯系點開展專題活動調研。駐村蹲點調研時間不得少于7天。
1、入村住戶細察民情。在前期走訪、接訪、下訪的基礎上,以入住農戶為基礎,繼續深入走訪困難戶、村(居)離任干部、老黨員、專業大戶、孤寡老人、留守兒童,切實做到"六個必去",即所有村民組必去,所有困難戶必去,所有村民代表和村民組長家必去,群眾反映問題多的地方必去,工作推進有難度的地方必去,重大政策出臺后可能引發利益沖突的地方必去,全面了解農民群眾的所想、所盼、所急、所需、所憂、所怨,虛心聽取基層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反映的某一類問題,要實地調查研究解決,對群眾反映的涉及到多個部門的復雜疑難問題,要主動牽頭,會同鄉鎮黨委、政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會商解決。
2、因地制宜指導發展。與鄉鎮、村(居)干部、產業發展大戶、致富帶頭人等廣泛進行座談交流,扎實開展"三問"活動,即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主動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群眾需求,找準服務群眾的切入點。在問群眾方面,一問群眾生活有什么困難,二問生產需要什么幫扶,三問對黨委、政府工作有什么意見和建議;在問黨員方面,一問聯系群眾緊不緊密,二問幫扶群眾實不實在,三問工作、生產和學習有什么收獲。要通過"三問",及時收集群眾意見和訴求,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共商農村建設、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途徑。堅持做到"五個一",即幫助擬定一個發展思路、制定一個發展規劃、引進一個優質項目、解決一個發展難題、指導一批貧困戶脫貧致富。
3、指導換屆選舉工作。深入基層搞好調查摸底,對聯系點所屬鄉鎮黨委換屆選舉進行指導協調,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同時,通過走訪村(居)老黨員、老干部和黨員代表、村民代表、村小組長等,了解對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幫助做好換屆選舉的前期準備工作。
4、宣講政策釋疑解惑。通過開辦培訓班、召開會議、政策宣講咨詢、發放資料、交流座談等方式,廣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惠民惠農政策,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要結合依法治村工作,開展法律法規教育,增強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
5、盡心竭力排憂解難。立足自身實際,從資金幫扶、信息傳遞、溝通協調、項目扶持等方面著手,盡力協助解決一批群眾關心的具體問題。當前,農村因病返貧、因災致貧群眾較多,生活十分困難,急需得到幫扶。各地各單位要本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按照"突出激勵引導、注重扶志,立足當前生活、注重扶困,著眼長遠、注重扶業"的原則,科學設計活動載體,對困難群體實行"三聯三幫","三聯"即由縣級領導、縣直科級干部、鄉鎮全體干部各聯系1戶農村困難家庭;"三幫"即采取困難群眾所在村黨組織統籌幫扶、鄉鎮領導干部聯系幫扶、縣直聯系村單位包抓幫扶的形式,從幫產業、幫就業、幫生活三個方面進行幫扶,讓困難家庭走出困境、脫離貧窮,逐步走上致富之路,從根本上解除生活之憂。要廣泛開展"結窮親"活動,縣、鄉兩級干部與城鄉困難群眾要結對成為"親戚",做到機關全覆蓋、干部全參與、農村建卡貧困戶全結對,真幫實扶,做到"窮親"不脫貧、幫扶不脫鉤、責任不解除。同時,還要從農村實際出發,以安全飲水、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農村能源、環境衛生為著力點,與農村春耕生產、水利興修等當前工作結合起來,謀劃、興辦一批看得見、摸得著的好事實事,讓基層群眾切實感受到專題活動帶來的'好處。
縣級領導帶頭,每人重點選擇一個難點村;各地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帶隊,深入聯系村(居),蹲點開展調研。專題活動調研中,要做到"三進三自三同",即進基層,進村子,進農戶;自帶生活用品,自付食宿費用,自覺服從紀律;與農民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要保證"四個做到",即零距離相處,做到"民有所思,我有所知";平等式交流,做到"民有所長,我有所獲";面對面溝通,做到"民有所困,我有所幫";快捷化服務,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辦"。
(一)加強領導。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安排。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親自下基層駐點調研。全體機關干部必須積極主動參與,集中搞好調研。所有參與調研的黨員、干部要將調研過程在《民情日記》上做好詳細記錄。各地各單位專題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調研活動的組織協調、聯絡調度和匯總上報等工作。
(二)統籌安排。要把"駐村蹲點調研月"活動作為"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主題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并與走接訪、結對幫扶活動以及春耕生產、水利建設等當前農村實際工作結合,統籌推進聯系村(居)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創先爭優活動,統籌當前各項工作,確保干部職工"走得出去、住得下來",確保"兩不誤、兩促進"。
(三)注重實效。調研活動中,要為所駐村(居)提出切合實際的發展建議、為結對戶做一些具體實在的實事好事。調研結束后,黨員干部要撰寫一篇緊密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的黨性分析材料(或調研報告),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撰寫一篇調研報告,黨員干部黨性分析材料(或調研報告)和單位調研報告要經單位黨組織研究審核通過并由黨組織負責人簽字后,報縣專題活動辦。所駐村(居)黨組織要將駐村聯系單位和黨員干部的活動開展情況和工作效果,要據實記錄并在調研活動結束后在《"駐村蹲點調研月"活動開展情況登記表》上作出書面滿意度評價
(四)嚴肅紀律。嚴格落實"五不準"要求,即:不準層層陪同、不準特殊接待、不準敷衍應付、不準縮短時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層群眾負擔。各地各單位要及時跟蹤檢查本地本單位干部職工駐村調研工作動態和執行紀律情況。縣專題活動辦督查組、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辦室要通過電話訪、下村訪、入戶訪、查記錄等多種方式,組織對各地各單位開展調研情況進行抽查,對活動不開展、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群眾滿意度低的,要及時進行通報,并督促落實到位。
(五)注重宣傳。充分利用簡報、報紙、網絡、廣播、電視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駐村蹲點調研月"活動的目的、意義、要求以及動態、效果,積極營造活動深入人心、干部廣泛參與、社會共同關注的良好氛圍。要注重發掘和總結活動中的先進典型,各地各單位要結合開展"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主題教育活動,推薦2篇以上"駐村蹲點調研月"活動典型材料,組織學習交流。通過先進典型引導,切實推動專題活動深入開展。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三
為扎實推進全鎮農村清潔工程工作,及時掌握工作動態,總結工作經驗,宣傳好典型,進一步完善工作督查指導機制,確保順利完成農村清潔工程各項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1、村莊房前屋后無零星垃圾,公共場所無散落的“白色”垃圾,村莊角落無陳年垃圾,村內垃圾及時清理。
2、進村公路、主干道路無散落“白色”垃圾,無成堆垃圾,路旁無亂堆亂放,無建筑垃圾隨意傾倒,村莊道路兩旁無占道的雜物亂堆亂放。
3、進村公路、主干道路兩側無雜草、石頭等。
采取專項治理、常規督查和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式,由鎮成立農村清潔工程督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村保潔機制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1、專項治理。由鎮農村清潔工程督查小組對所轄村進行拉網式的排查,要求所有村沒有陳年垃圾、垃圾死角。
2、常規督查。由鎮農村清潔工程督查小組抽調相關人員,開展常規性督查檢查,做到一月一排隊,一月一通報,年終總考核。
3、重點督查。在清潔工程實施期間,鎮農村清潔工程督查小組組織不定期的就某一項或幾項工作開展情況(完成情況)進行單項重點督查。
全鎮20個村。重點督查轄區內入村主干道、村莊道路兩旁,垃圾填埋場、村所在地中心場所等區域。
1、鎮農村清潔工程督查小組每月對各村保潔機制情況進行督查檢查,每月進行排名考核,考核等級為一、二、三個檔次,
2、實行年終考核,將日常督查和每月評比結合,并按照進行年終考核。對年終考核名次靠前的村,在市分配給鄉鎮的農村清潔工程資金時到位后,鎮分配時,將針對一、二、三檔次的村以一類村資金100%撥付,二類村80%撥付,三類村以60%撥付。對一類村中排名前三名的村,將給以本村資金20%的'獎勵,而連續三個月排名前三位村,將給以30%衛生資金的獎勵,而對連續三次排名在三類村后三名的村,鎮里將不撥付衛生資金的方法,同時將對其重點整改,村“兩委”書面自查自糾材料,提出整改方案,重點督查整治。
1、督查評比要深入細致,認真負責,不走過場,全面真實了解情況,嚴肅指出不足,幫助解決問題。督查評比結束后,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反饋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各村要對督查反饋的問題認真梳理,查擺原因,制訂整改措施,切實改進提高。
2、鎮農村清潔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匯總督查情況,認真總結,推廣典型,排名通報。每次督查要建立臺帳,以作為年終考評依據。
3、村干部實行包崗制,各村劃分責任區,明確各村干部責任范圍,對各村干部實行嚴格問責。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四
為確保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成效,持續改善全鎮人居環境,進一步提高農村環境衛生建設和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常態化管理,營造一個整潔、有序、美觀的美好鄉村形象。根據《縣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督查考評辦法(試行)》(辦發〔2017〕6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督查考評辦法》。
開展以“四清”、“五化”、“兩控”、“兩處理”、“兩示范”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衛生集中整治行動,徹底整治垃圾亂倒、污水亂潑、柴草亂堆、農膜亂飛、廣告亂貼、占道經營、馬路市場等影響人居環境的問題,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是我家環境靠大家”的講衛生、勤清潔、重環保的理念,健全完善農村環境衛生整治長效管理機制,實現農村環境面貌大提升的目標。到2017年底,建成一批環境舒適優美、基礎設施健全、服務設施配套、村容村貌整潔、村風文明和諧的美麗村。
(一)鎮區環境衛生:依據《鎮鎮區環境衛生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確定的責任區域和責任單位,對鎮區各單位進行考評。
(二)農村環境衛生:對各村進行督查考評;同時對包村、包片領導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履職情況進行考評。
(一)督查考評主體:
1.督查: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對村、鎮屬各單位的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不間斷督查考評,每月不少于三次。
2.暗訪:由鎮督查組對全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暗訪,暗訪結果納入考核,每月通報一次,對未及時或按規定要求做出整改的,進行通報批評。
3.考評:由鎮黨政主要領導帶隊,鎮人大、鎮紀委以及鎮分管領導參加,鎮黨政辦抽調一名干部和4名村負責人(輪流安排村書記或村主任)組成考評組,每月對鎮區各單位的責任區域和各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二)督查考評方式:
1、集中考評:每月月底由黨政主要領導帶隊組成考評組集中進行考評。
2、分組督查:黨政主要領導分片帶領分管領導逐村逐社不間斷進行督查。
(三)督查考評標準:依據《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文件內容,根據全鎮工作進展情況和階段性工作重點確定當月督查內容。
(四)督查考評結果應用。
1、考評組考評結果由鎮分管領導負責匯總,共分為五個等次,其中:一等次1名,二等次3名,三等次3名,四等次3名,五等次3名,鎮政府每季度依據考評等次對各村環境衛生整治費用進行獎補。
2、督查考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以《督查通報》形式及時向各村、鎮屬各單位反饋,同時建立問題臺賬,限期整改。
3、每月考評得分和排名情況通過公告欄、手機微信等形式公布,排名后三位的村由鎮黨委對村書記、主任、文書進行約談,并責令村書記在鎮村干部會上做書面檢查;連續兩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給予村書記黨政紀處分;連續三次排名后三位的村,按照《鎮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問責辦法(試行)》、村委員會組織法啟動問責程序,鎮黨委委派包村領導為第一書記,同時年終考核不定等次。
4、每月的考核結果累計分數作為該村委會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5、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日常考核結果按30%的比例納入各村年度衛生考核,年終考核將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按30%的比例單獨列項進行考核,依據該村年終累計得分進行綜合考核,成績排名靠前的'村,以及在環境衛生綜合整治中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個人,由鎮黨委、政府按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獎勵;工作不達標,排名后三位的村實行“一票否決”,當年不得評先樹優。
6、包片領導、包村干部與各村環境衛生整治考評結果相結合,同考核、同獎懲,獎優罰劣。每月考評為第四、第五等次的村,身份是公務員的包村領導罰款100元,干部罰款50;身份是事業人員的包村領導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20%,干部扣5%―10%,對不按時上繳罰款的,年終考核不定等次。
7、集中考評結果占總分值的50%,班子成員專題會議綜合測評結果占總分值的50%,總分作為當年各村考評依據。
8、分組督查中每發現一處,保潔員扣發工資30元,監督員扣發工資100元,村干部扣發工資100元,由村上執行,鎮政府從該村當季獎補資金中扣除。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五
為進一步做好各項工作,強化目標管理,明確職責任務,充分調動全鎮村“兩委”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執行力,推動我鎮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又快又好發展,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完成,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我鎮村(社區)工作目標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客觀、注重實效、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和重點工作考核相結合、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平時工作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和民主測評相結合,實行百分制考核。
成立黃市鎮村(社區)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小組,負責村(社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長:羅藝;副組長:雷忠喜、譚琨、劉新華、張云風、鄧志良、黃雙峰;成員: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譚江成、李青松、歐陽運保、周孚軍、伍慧云、劉洪良、劉麗、三中心主任及鎮屬相關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黨建辦,由黃雙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考核具體事宜。
1、基礎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參加會議、報表和資料報送情況以及對各分管領導、各部門開展工作配合情況。每缺一次會議扣0.2分;每遲報一次報表、資料扣0.1分;每缺報一次報表、資料扣0.2分。每出現一次不配合分管領導或各部門工作人員下村開展工作情況扣0.2分,扣完為止。基礎工作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考核。
2、社會公認度評估(4分)。
①鎮黨委滿意度測評(2分)。由鎮領導班子成員、各站所負責人、駐村干部對村(社區)班子進行滿意度測評,其計算公式為(滿意票數×1+比較滿意票數×0.8+基本滿意票數×0.6)/總票數×100×3,由黨委計算測評實際得分。
②村組長、黨員、群眾代表對村(社區)班子進行測評(2分)。由黨委、政府在年終考核時派出考核小組到村(社區)組織召開民主測評會,村支書代表村班子在會上進行述職,參會人員進行測評,得分計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測評內容為班子建設、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
社會公認度評估工作由黨建辦負責考核統計。
3、重點工作年終綜合完成情況考核(90分)。
①黨務工作(15分)。其中基層黨建工作(8分)、宣傳統戰工作(2分)、政法武裝工作(2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3分)。由鄧志良、黃雙峰、李勇、伍慧云、劉麗負責考核。其中基層黨建工作由黃雙峰負責考核,宣傳統戰工作由劉麗負責考核,政法武裝工作由李勇負責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由鄧志良、伍慧云負責考核。
②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張云風負責考核。
③政法綜治維穩、信訪工作(10分)。由李勇負責考核。
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10分)。由劉新華及安全生產各分管領域的黨政領導負責考核。
⑤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工作(26分)。其中糧食生產工作(5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5分)、鄉村建設工作(5分)、農業產業發展工作(5分)、改廁工作(3分)、農業其他工作(3分)。由張云風、李清文、李青松及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負責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鄉居民醫療保險(5分)、養老保險(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負責考核。
⑦衛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黃雙峰、伍志勇負責考核。
⑧國土規劃、環境保護工作(6分)。其中國土規劃(3分),環境保護(3分),由譚琨、歐陽運保及自然資源所負責人負責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負責人負責考核。
1、2021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實行分組考核和獎懲。
按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分數排名,前二名的單位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優秀單位,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2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單位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良好單位,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單位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合格單位,不予發放獎牌、獎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誤被“一票否決”的單位為不合格單位。
2、對8個村(社區)每村(社區)評選優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優秀單位的,增加評選優秀村干部1名,優秀村干部發放證書及獎金,獎金400元。
3、對黨建工作、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工作(3項)、安全生產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等七項重點工作,每一項重點工作根據考核評選一個先進村(社區),發放先進獎牌及獎金,單項獎金600元。
4、對招商引資工作單獨考核。年度內引進投資額度在1000萬元以上企業的'村(社區)評為本年度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對先進單位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
5、對鎮域經濟發展或社會事業發展作出特別貢獻的站所和單位,由黨政聯席會研究,評選3個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
6、對鎮產業經濟發展有較為突出貢獻的企業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勵,由黨政聯席會研究,評選3個先進企業進行表彰,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
7、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結果直接計入村(社區)干部年度績效考核,與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掛鉤,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該村(社區)干部總體按120%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結果為良好的,該村(社區)干部總體按100%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結果為合格的,該村(社區)干部總體按80%績效工資發放。績效工資的發放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鎮駐村干部按本村(社區)“兩委”干部日常工作具體情況造冊核準后,上報鎮黨委審批備案。
8、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被評為不合格單位的村(社區),取消發放該村(社區)村干部績效考核工資。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六
為加強鎮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激發鎮干部干事創業活力,根據《婺源縣2021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圍繞縣委、縣政府“發展全域旅游、建設最美鎮村”的決策部署,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的原則,從工作業績、工作作風等方面,對全體機關干部進行全面客觀的考核,充分調動機關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全鎮各項事業快速發展。
全體干部職工(含財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員、駕駛員和聘用干部)。
成立鎮頭鎮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實施推進:
組長:xxx
第一副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負責績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俞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資料數據按時上報黨政辦公室。
實行黨政班子成員、一般干部職工分列考核制度,堅持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考核對象全年績效考核總分為100分,具體分值參照年終考核分值分配。其中:日常考核以每月考核及獎懲為依據,綜合全年各月考核情況,形成平均分納入年終日常考勤結果;年終考核結果由年度崗位工作、掛點包村、日常考勤、測評得分4部分構成。為便于操作,日常考核得分先按百分制計分,再按占比折算計入總分。
(一)日常考核
實行每日登記匯總、每周統計通報、每月建立臺賬制度。以每月100分為基準分實行加扣分。主要包括日常出勤記錄和履職情況評價兩項。
1.黨政班子成員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記錄(50分)。以考勤機、請銷假記錄為準。若因公出差或工作進縣下村未按程序報備的,經黨政主要領導簽署證明可視同出勤。(責任科室:黨政辦)
(2)季度履職情況(50分)。班子成員季度履職情況每季度開展一次,具體包括分管業務(15分)、掛村工作(15分)、履職評價(20分)3個方面。其中,分管業務、掛村工作實行倒扣分制度,單項扣完為止;履職評價以黨政主要領導及其他班子成員打分為準,主要領導、其他班子成員評價各占一半分值。(責任科室:鎮紀檢、黨建辦)
2.一般干部職工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記錄(50分)。以考勤機、請銷假記錄為準。若因公出差或工作進縣下村未按程序報備的,經分管領導簽署證明可視同出勤。(責任科室:黨政辦)
(2)季度履職情況(50分)。一般干部職工季度履職情況每季度開展一次,具體包括業務工作(15分)、掛村工作(15分)、履職評價(20分)3個方面。其中,業務工作、掛村工作實行倒扣分制度,單項扣完為止;履職評價以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評價為準(涉及多位分管領導的,取涉及業務工作、掛村工作分管領導評價平均分),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評價各占一半分值。(責任科室:鎮紀檢、黨建辦)
(二)年終考核
1.黨政班子成員考核
黨政班子成員考核內容包括崗位工作、掛點包村、日常考勤、測評得分4個方面。
(1)崗位工作(40分):依據《婺源縣2021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實施方案》的考核結果排名計分,排列全縣鄉、鎮(街道)第1名的此項工作得滿分(即40分),每下一名扣1分,并列第1名的按第1名計分,并列第2名以后的(含第2名),按排名前的鄉、鎮個數扣分;分管工作未列入上述工作方案考核的,以其主管部門考核結果按上述方式計分;分管多項工作的,分別計分,取其平均分為此項得分。
凡在婺源縣2021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中加分的,按3倍的對應分值標準獎勵分管的班子成員,有兩位以上分管領導共同參與的工作,加分由主抓分管領導按比例分配。(責任科室:黨政辦)
(2)掛點包村(20分):依據《鎮頭鎮2021年度村級工作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考核結果排名計分,排列全鎮村(場、居)第1名的此項工作得滿分(即20分),每下一名扣2分,并列名次依前款方式計分。此外,對比去年村級考核排名,所掛點村排名每前進一名,掛點包村工作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名次后退后仍在前二名的不扣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3)日常考勤(10分):黨政班子成員每月日常考核結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應分值后,為日常考勤得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4)測評得分(30分)
a.民主測評(15分):以全體干部職工(黨政正職除外)、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的測評結果進行計算。評分實行十分制,分德、能、勤、績、廉、法6個方面進行評分。此項得分=總得分÷有效票。(責任科室:黨建辦)
b.黨政正職評分(15分):鎮黨政正職分別根據平時掌握的考核對象的履職情況,對其業務工作、駐村工作、完成急難險重任務或中心工作等情況及工作作風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得分取黨政正職對考核對象評分的.平均分。(責任科室:黨建辦)
2.一般干部職工考核
一般干部職工考核包括崗位工作、掛點包村、日常考勤、測評得分4個方面。駕駛員取所有一般干部職工的平均分。
(1)崗位工作(30分):依據分管領導得分為準,涉及多項崗位工作的,取各分管領導得分的平均分,然后折算成相應分值計入。
凡在婺源縣2021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中加分的,由加分工作主管領導確定加分人員,按不高于3倍的對應分值標準進行加分獎勵。(責任科室:黨政辦)
(2)掛點包村(15分):按蹲點包村領導得分,折算成相應分值計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3)日常考勤(25分):一般干部職工每月日常考核結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應分值后,為日常考勤得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4)測評得分(30分):
a.民主測評(15分):評分實行20分制,分德、能、勤、績、廉、法6個方面進行,全體干部職工、各村(場、居)主要負責人的測評得分,和黨政班子成員(黨政正職除外)測評得分各占50%。(責任科室:黨建辦)
b.黨政正職評分(15分):鎮黨政正職分別根據平時掌握的考核對象的履職情況,對其業務工作、駐村工作、完成急難險重任務或中心工作等情況及工作作風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得分取黨政正職對考核對象評分的平均分。(責任科室:黨建辦)
根據考核結果,評選表彰一批表現優秀、敢于擔當機關、善于動真碰硬干部隊伍,弘揚正能量。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七
“本人承諾,若存在利用職務之便向群眾‘吃、拿、卡、要’,侵占集體利益的行為,自愿主動辭去居委會相關職務。”3月6日,龍馬潭區蓮花池街道祥社區居委會集中承諾儀式上,龍祥社區17名居委會干部和居民小組長,在社區居民代表面前莊重而嚴肅地承諾。
近期,龍馬潭區出臺《村(社區)干部“一諾一議一考核”適任度評價實施方案》,以任前承諾、半年評議、年終考核的形式,推動形成“凡進必諾、凡諾必考、凡考必果”的村(社區)干部廉潔考評機制,真正讓村(社區)干部用權受約束,行權受監督。
“承諾不僅是一種形式,更是對居委會干部的一種約束。”龍祥社區新當選的`居委會主任任曉玲感慨。為促進村(社區)干部廉潔履職,龍馬潭區在換屆選舉程序中增加“任職公開承諾”程序,要求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小組長填寫《公開承諾書》,在村(居)民代表會議和村(居)民小組會議上作出任前承諾。
承諾內容以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等10種主動辭職的基本情形為基礎,并結合自身崗位實際確定工作目標責任,形成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廉潔履職責任書。承諾書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民代表、小組戶代表簽字認可,并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龍祥社區居民小組長楊國蓮說:“如果本人沒有完成相關工作,或者自身廉潔自律出了問題,公開承諾書就是本人的辭職書。”
“今天的承諾只是開始,我希望我們居委會的干部們不要以為公開承諾就了事。”既是居民代表也是監委會成員的陳仕軒認為,居民更看重的是居委會干部今后的實績。
為推動承諾事項落到實處,龍馬潭區充分發揮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在年中和年初由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組織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和村(居)民小組會議,對村(社區)干部開展半年評議和年終考核,通過素質、能力、口碑、業務和履職等五項內容,對村(社區)干部進行立體式、全方位崗位適任度評價。
同時,龍馬潭區通過紀檢監察干部“一對一”網格化包片聯系機制,為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提供監督業務指導,切實讓村民監督成為干部正視和解決問題的“正衣鏡”。
龍馬潭區將村(居)委會干部半年評議和年終考核結果與目標考核、評先評優、任期長短掛鉤,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進一步暢通不勝任、不廉潔村(社區)干部“出口”。
《方案》對半年評議、年終考核為“不稱職”或一年內連續兩次評議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村干部、小組長,由鎮街紀(工)委、村(居)黨組織書記分別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兩年年終考核“不稱職”,或在任期內違反《公開承諾書》所列情形的,《公開承諾書》即自動調整為《辭職申請書》,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一諾一議一考核’是龍馬潭積極探索基層干部管理上的一個創新,目的就是為了激活基層干部的創造力,讓基層組織的潛力更好地發揮。”龍馬潭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熊燕說。(作者單位:龍馬潭區紀委)(責編:劉艷梅)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八
各村黨(總)支部、村民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村干部報酬和保險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保護和調動農村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現就規范我鎮村干部報酬和保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村干部報酬由基本報酬和考核報酬兩部分組成。
1、村黨組書記基本報酬參照上年度全鎮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的1.5倍確定;考核報酬不低于上年度全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0%,年終根據村規模、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村干部工作表現等確定。
2、其他在編在職村干部的基本報酬和考核報酬都按照村黨組織書記報酬的一定比例確定,其中:①村民主任按村支部書記的90%計算;②結報會計按村支部書記的85%計算;③副支書按村支部書記的80%計算;④村民副主任按村支部書記的75%計算;⑤其他村干部按村支部書記的65%計算。其它副級干部擔任責任區負責人可享村會計工資比例待遇。
全鎮共13個行政村,村黨組織書記的基本報酬人均1.05萬元,共13.65萬元、考核報酬人均3400元,按規模和年終考核得分確定,共4.42萬元;
其它村干部全鎮共46人,報酬總額為51.39萬元,其中基本報酬為24.84萬元,人平5400元;考核報酬為26.55萬元,人平5770元。
村干部的報酬標準從工作2010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6月底之前將基本工資的一半打卡發放到各人帳戶中。
基本報酬以鎮統籌,統一打卡發放,考核報酬年終由鎮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1、黨組織書記全部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從2010年起實施。除市財政負擔最低保險費中集體繳納部分的50%外,鎮財政和村共同負擔集體繳納部分的50%,其中鎮財政負擔集體繳納部分的25%,村級負擔集體繳納部分的.25%,其余為個人負擔。
2、其它村干部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總額以2009年最低繳費基數的3倍測算。除市財政負擔30%外,個人負擔保險總額比例(主任、自然村負責人30%;結報會計、副支書、副主任40%;其他村干部50%)其余部分由鎮、村1:1比例集體負擔。
3、養老保險的補繳和續繳
養老保險費繳納年限為15年,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繳費年限經測算不滿15年的,除參加集體參保外,須由個人一次性向前補繳不足年限。對符合政策需要補繳的對象,2004年以后的由集體、個人各負擔一半;2004年之前的全部由個人負擔。各村干部個人與集體負擔比例仍按新委發[2009]43號文件執行。2004年精減后聘用的村干部從聘用時間到試用期滿后開始投保,按上述標準執行。
4、對原有養老保險的處理
對過去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各村要協助鎮勞服所做好農保轉為企業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手續,保證平穩過渡;對已參加商業保險的,按照集體負擔不重復的原則由各村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5、執行時間
20xx年6月底前,村黨組織書記實現企業養老保險全覆蓋,其他村干部基本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根據各人情況保證補繳全額到位。
干部報酬與保險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鎮村及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1、明確分管黨務工作的副書記直接負責,鎮組織委員、經管站、農保所具體操作。
2、及時分解測算到個人上報市基層黨組織建設小組辦公室審核。
3、嚴格按照市委文件精神執行,確保村干部報酬及時足額兌現,保險按期足額繳納。
4、這次保險原則上要求所有村干部人人參保,對不參加保險的村干部一律簽字認證,省補取消后,今后鎮政府不再負擔任何補助,其后果一律自負。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九
為加強村(社區)效能建設,規范村(社區)干部管理,強化崗位責任,提高工作績效,打造務實、創新、廉潔、高效的村(社區)干部隊伍。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考核范圍為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村(社區)其他兩委成員由黨支部書記、主任考核。
第二條堅持職責明確、重點突出、績效考評、目標量化、績效掛鉤、逗硬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激勵和約束相統一,著眼于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干部的自我約束能力。
第四條考核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民主、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采用每月計分、年終匯總方式綜合考評。每月計分由自我檢評、目標量評、組織考評“三評”確定,計分權重為1:5:4。每月基本分=當月“三評”分-當月加分;年終匯總分=12個月基本分加總/12+加分總分。
第六條 自我檢評。自我檢評是干部對自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反思性自查評定。評價意見等次分值按優秀(90分以上)、稱職(70-89)分、基本稱職(60-69)分、不稱職(60以下)計算。自我檢評占10%權重。
自我檢評由所聯系村(社區)鎮領導在月底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干部檢評。檢評內容主要有:自查是否按時、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總結當月工作特色亮點;查找不足和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建議。
第七條 目標量評。目標量評是對干部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的定量考核評價。目標量評基礎分為100分,考核由鎮黨委、鎮政府目標督查考核組牽頭,效能辦指導各單位制定考評細則,對納入考核內容的工作項目,要明確具體工作事項、完成時限、工作質量、目標要求和具體評分標準,做到細化量化。各辦(所)負責考核,根據各村(社區)目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考核評價打分。目標量評占50%權重。在百分制的基礎上,實行因素法加減分進行量化考核。
(一)加分項目、內容及分值:加分項目由個人收集經單位核實向效能辦申報計分,未申報的按不滿意檔計分;減分項目由效能辦牽頭考核計分。
1.表彰獎勵。凡工作被縣、市、省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別加3、4、5分,同級部門分別加1、2、3分。以獎狀、獎牌、證書或文件認定。
2.突擊工作。凡臨時承擔并完成鎮、縣、市、省委(政府)突擊性工作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分別加2、4、6、8分。
3.通報表揚。凡受到鎮黨委、政府通報表揚的每項加1分。
4.迎檢工作。代表鎮政府接受縣、市、省及以上工作檢查并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4、6分;同級部門分別加1、2、3分。
5.創新工作。村(社區)在現代服務業發展、社會建設和社會穩定以及黨建工作中,具典型示范意義,在村(社區)中處于領先地位的(需提供證明材料),由各村(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經鎮黨委、政府審定后,每項加2-5分。
6.超額任務。超額完成鎮上目標任務的,每項加3分。
7.督辦事項。每完成1件加2分。
8.其他事項。全年本村(社區)無信訪、安全、環境事件發生的,加5分。
(二)減分項目、內容及分值。由鎮效能辦會同各辦(所)核實統計實施。
1.信訪維穩綜治。對本轄區出現的不穩定情況未及時報告鎮上的`,扣1分/次;對信訪事件因村(社區)穩控工作不到位、處置不力的.,扣2分/次。由綜治辦負責考核。
2.安全生產工作。本村(社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扣2分/起,重大的3-5分/起。由經環辦負責考核。
3.規劃建設管理。出現違建,未及時發現并報告的,扣2分/次,對違建處置不力的,扣3分/次。由城建辦負責考核。
4.城鄉環境治理。由城管中心負責考核。“臟、亂、差”現象受到縣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扣2分/次;發生污染環境事件,受到縣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督辦的,扣2分/次。
5.臨時交辦任務。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專項工作或臨時性重點工作,未按要求或時限完成的扣1分/次,造成工作被動的扣2-5分/次。由鎮效能辦負責考核。
6.日常工作事項。分管領導或牽頭部門所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或時限辦結落實的,扣1分/次。由各牽頭部門負責考核。
7.首問責任情況。對反映“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經查證屬實的扣1分;應當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實一起扣1分;對反映索、拿、卡、要的,每查實一起扣3分。由鎮效能辦負責考核。
第八條 組織考評。組織考評是考核領導小組對干部履行職責情況及干部德才表現的定性評價。組織考評占40%權重。組織考評基礎分100分,最終得分實行紀律考勤考核減分制度。有下列情形的個人分別給予減分:
(一)請假制度。支部書記和主任有事外出須向黨委書記、鎮長請假,并以書面形式報效能辦備查,全年累計事假(病假、產假等有明文規定的另計)不得超過15天,每超過一天者扣2分;其余“兩委”成員須向黨務副書記請假。無假外出者每天扣2分。
(二)會議制度。參加鎮上會議遲到、早退者扣0.5分/次,無故不參加鎮或縣上會議者,分別扣1、2分/次。
(三)查崗制度。鎮紀委和考核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村(社區)干部在崗情況進行檢查,督查中村(社區)干部不在崗的,且不能說明原因的,扣1分/次;主任當值不在崗者扣2分/次。公示牌未正確填寫(時間不正確、個人去向不清楚或未留有效聯系電話)的,扣0.5分/次。
(四)學習制度。每月未按要求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每次扣2分;黨員分課堂未正常開展的,每季度扣5分(在每季最后一月扣減計分)。抽查發現村(社區)人員民情日記未記錄,每次扣0.5分;民情日記反映的問題因主觀原因未完成或未答復的,每次扣1分。
(五)公示制度。按規定要求做好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工作。以上公開內容不全面、不及時、次數未達到要求的,每項扣1分;財務支出審批不規范,手續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其他有明確規定需要公示而未公示的,每項每次扣0.5分。
第九條綜合評定主要是對村書記和主任“三評”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在全面梳理匯總考核信息的基礎上,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客觀公正地對村(社區)干部作出等次評定。
第十條年度考核根據評分高低進行綜合評定,原則上優秀(90分以上)、稱職(70-89)分、基本稱職(60-69)分、不稱職(60以下)。
第十一條年終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由鎮黨委對村(社區)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綜合目標評定末位的村(社區),對支部書記或村主任作相應組織處理。
第十二條效能辦負責做好統計工作,扣分、處罰、獎勵情況每月通報公示,處罰、獎勵分月和年度兌現。
第十三條本辦法中未盡事宜,以黨委、政府集體討論決定為準。上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半年)。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十
為充分調動村主職干部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體現村書記、主任“一肩挑”工作擔當,推動全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鄉黨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鄉所轄6個行政村的黨組織書記。
考核內容由日常制度考核、專項考核和重點工作考核三項組成。
(一)日常考核
1.值班制度。堅持村主職干部每周“5+x”值班制,正常情況村書記負責擔任周一至周五總值班領導。遇重大節假日及重要時段(以鄉黨委、政府通知為準),村書記必須到崗值班,確保手機24小時開機。由鄉督考辦每月進行不定期抽查,凡發現一次村辦公室無人值班的,每次扣10分,重要時段擅自脫崗的,每次扣30分。
2.會議(活動)制度。每周二必須按時參加組團聯村集中辦公,凡缺勤一次(除參加省、市、鄉組織的學習、參觀、培訓、會議外)扣10分。鄉黨委、政府統一組織的會議(活動),無故缺勤一次,扣10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請假或替會一次,扣3分。
3.請假制度。村書記無論因公或因私離鄉外出開會、學習、考察、辦事,1天時間的應向組團聯村團長請假,未請假的一次扣5分;2天以上(含2天)的應向鄉主要領導請假,未請假的一次扣10分,凡請假的必須書面請假并報鄉督考辦備案,村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報鄉黨委、政府審批,經批準方可外出,如未報批的發現一次扣20分。
4.干部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發現一次酌情扣20-100分,情節嚴重的,將按照不合格村干部處置:(1)不注意干部形象,在公共場合宣傳與黨委、政府相悖言論的;(2)不主動帶頭配合上級黨委、政府開展工作及履行崗位職責的;(3)不主動帶頭做好村兩委班子團結、貫徹村民主決策、履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4)不主動帶頭履行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等義務以及鄰里關系差或有其它違反社會公德行為的`;(5)無正當理由不主動交納集體承包款(或法定稅費)以及不履行其他村民(或公民)應盡義務的。
(二)專項考核
1.黨建工作:黨建統領基層治理各項工作落實情況被衢州、江山和本鄉督查扣分的,每次分別扣10分、5分、2分。大陳鄉黨建統領基層治理“五四”工作法執行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3-5分。鄉村振興講堂工作開展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1-3分。
2.黨風廉政工作:本村黨員、干部(含村民小組長)發生違法違紀行為,被鄉或上級機關查處,受到黨紀政務輕處分的每人次扣10分,受到黨紀政務重處分的每人次扣30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每人次扣50分;村兩委干部或本人因違法違紀被立案查處的扣100分;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的,每例扣5分;本村黨員、干部(含村民小組長)被“第一種形態”問責的,提醒談話扣3分,批評教育扣5分,通報批評及談話誡勉的扣10分;村兩委干部或本人被問責的,當月扣50分;凡當月出現涉紀上訪(信訪)的,每次(件),江山本級扣10分,衢州市級扣20分,省部級扣50分,國家級扣100分。
3.信訪維穩工作:本村村民每發生1人次去京赴省到衢來江上訪的,分別扣50分、30分、20分、10分;發生5人以上(含)到江山集體上訪的,每次扣20分。一次性發生5人以上(含)到鄉里上訪的,每次扣10分。信訪人員在江山市行政中心等重要區域發生呼口號、拉橫幅、擋堵大門、阻斷交通等情形的,扣20分。向省委書記、省長信箱反映問題的,每件扣20分;向衢州市委書記、市長信箱反映問題的,每件扣15分;向江山市委書記、市長反映問題的,每件扣10分。如反映的問題不屬實或村主職干部能主動介入并積極協處的,在下月考核中酌情給予挽回。重點時期未落實對重點信訪對象實行“一盯一”、“多盯一”管控,造成人員失控的,每次扣30分。發生去京赴省去衢來江上訪,通知村里后,村里未及時安排人員參與勸返的,酌情扣10-30分;重要節點和敏感時期信訪信息未落實“零報告”制度的,每次扣5分,遲報、漏報1次扣2分;對12345事件,村里未及時處置的,每起扣1-5分。
4.平安大陳建設:未落實本村平安宣傳、巡查,發生食品藥品、消防安全、安全生產事故等情況的,酌情扣10-50分;網格運行不到位,網格考核排名末3位的每個網格分別扣10-30分;未落實牽頭網格糾紛調處及隱患處置的,每次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轄區內發生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每起扣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轄區村民違法交通規則被有關部門查處的,每起扣10分,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人亡人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未配合網格警務工作的,每次扣10分;發生邪教人員滋事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社區矯正人員管控不到位發生再犯罪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
(三)重點工作考核
月度重點工作考核具體內容由鄉黨委臨時確定,月末由各線分管領導根據各村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打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由鄉綜合督考辦牽頭匯總,各相關分管領導和組團聯村團長負責考核,當月考核結果匯總后,次月初報鄉黨委會議商定結果。
(五)獎金發放
獎金基數為每月每人1000元,以月度考核按季發放的形式兌現。資金由鄉財政全額列支。
(六)其他事項
1.本考核辦法實行百分制計算,每分計10元。考核扣分以單項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不累積扣分,當月扣完為止。
2.考核結果納入鄉對村年度綜合考核。
3.村兩委其他干部(含村務工作者)的月度考評辦法由各村自行制定,獎金基數為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資金由各村自籌。
4.本辦法由鄉綜合督考辦負責解釋,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
鄉鎮領導調研方案篇十一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村干部,指由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村“兩委”干部。
第二條 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對村“兩委”干部進行量化考核。績效考核由工作實績考核(80%)、民主測評情況得分(20%)和加、減分三部分組成。
(一)黨建工作(15分)
1、“兩委”班子團結協調,戰斗堡壘作用強(2分)。鬧無原則糾紛,影響村集體正常開展工作的扣2分。
2、遵守黨風政紀,無違法違紀現象(2分)。出現一例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現象的扣1分,直止扣完。
3、堅持黨內生活制度,黨內活動正常,按規定組織召開各類會議并有記錄(2分)。各類活動、會議無記錄的扣1分;未按要求開展活動及召開會議的扣2分。
4、認真開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5分)。村集體重大事項必須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開展,且程序規村干部考核辦法范,記錄齊全,記錄不齊的扣2分,沒有按要求公示的扣1分,扣完為止。
5、遠程教育按要求開展,配發的各類電教設備保存完好,并發揮作用(2分)。未按要求收看并記錄的扣1分,未發揮作用的扣2分。
6、黨員發展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并做到規范化(2分)。出現一例黨員發展不規范的扣1分;未及時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的扣1分;出現三年未發展現象的扣5分。
(二)經濟發展工作(15分)
1、制定了符合村情的任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向黨員群眾公開作出承諾(2分)。
2、年度工作計劃圓滿完成(3分)。
3、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新增農業項目1個,(2分)。
4、加大土地流轉力度,建立合作社(3分)。
5、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村容整潔、環境優美(2分)。
6、新增規模企業1個(3分)。
(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10分)
1、信訪維穩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2分)。
2、治安穩定。村內糾紛調解及時,有臺賬、有記錄、有調解書(2分)。
3、文體活動設施配備齊全、維護到位(1分),積極組織群眾開展文化體育活動(1分)。
4、認真做好反制邪教和宗教事務工作(2分)。
5、及時果斷處理各種突發案件(2分);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不到位,造成影響的,扣0―2分。
(四)計生工作(10分)
1、全面完成計生考核指標(5分)。每出現一起錯、漏報扣1分;每出現一例追溯期內突破考核目標的政策外生育扣2分,扣完為止。在區人口計生委檢查或抽查中問題較大,每次扣5分;在市計生委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問題較大,倒扣5分;在省人口計生委檢查或抽查中存在問題,倒扣10分。
2、村級計生組織健全,村主職干部重視,計生服務聯絡員作用發揮好(3分)。
3、陣地建設規范,宣傳氛圍良好(2分)。
(五)村級事務方面(15分)
1、村級活動場所干凈整潔(2分)。
2、帶領黨員群眾抓好農業生產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2分)。
3、安全生產穩定(2分)。
4、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真實、全面、規范(4分)。鎮自行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扣0.5分,未按時張貼的扣1分;經區檢查發現問題的扣0―3分。
5、帶頭執行坐班制度,每周至少坐班5天,帶頭推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上門服務、馬上就辦等便民舉措,記錄民情日記和工作日志(3分)。
6、經濟發展環境好,沒有強行阻工、摻工現象(2分)。
廣大干部群眾年終對村干部履行職責、完成年度工作承諾目標給予評價,群眾滿意率以群眾民主測評的方式進行,滿意和較滿意的.票數占總票數的比例即為群眾滿意率。群眾滿意率90%(含90%)以上的得滿分,每下降1%扣0.5分。各村群眾滿意度考評結果由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
(一)加分項目
1、新增集體收入過3萬元加 分;
2、新增納稅 萬企業加 分/個;
3、申請獲得上級資金扶持加 分;
4、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加 分/項。
(二)減分項目
1、如果發生非正常赴京上訪扣 分/件,非正常赴省上訪扣 分/件,非正常赴市上訪扣 分/件,非正常赴區上訪扣 分/件。
2、年度工作計劃未完成的一項扣 分。
3、對上級黨委政府布置的任務,故意推諉、未按時執行扣 分。
第三條 考核辦法 每年底考核一次,由鎮黨委牽頭,有關領導帶隊,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考核組,深入各村通過采取聽匯報、實地查看、民主測評、民意調查等形式,對照考核內容逐項逐條進行量化打分,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一年來的工作實績,并拿出考核意見,研究決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五個等次。綜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為優秀,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為良好,80分以下―70分為稱職(含70分),70分以下―60分為基本稱職(含60分),60分以下為不稱職。
第四條 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績效工資掛鉤
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掛鉤,做到有獎有罰、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村干部被評為優秀的,績效報酬按100%發放;被評為良好的,績效報酬按80%發放;其它的按60%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