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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的利弊篇一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本次規定注重德才表現、工作實績,通過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調動公務員群體積極性、健全激勵保障機制,體現了正確的用人導向。
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務員體制,拓寬公務員晉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勵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通過建立相應的職級待遇、工資、住房、醫療、交通補貼、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標準,回報公務員的辛勤付出,而不是僅僅用職務的形式。
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要向基層傾斜,科學分類、拓寬尺度,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勵機制,給干部隊伍強心針、定心丸。黨的事業根基在基層、血脈在基層、源泉在基層,我們一定要讓公務員們立基層、愛基層、有干勁。
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把關,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在提供正向激勵的同時,必須明確降級標準并落實到位,亮明底線,向懶政、惰政發出警示。讓付出者得、消極怠工者失,建設符合人性規律、符合執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其引人注目之處,在于通過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調動公務員群體積極性、健全激勵保障機制。
考察我國現有公務員體制,客觀地講,其存在一些固有深層次矛盾,此次印發的文件旨在從中央層面來解決這些問題。原來以職務為主的體制發揮了應有的歷史作用,強化了干部的責任擔當。但同時,隨著社會不斷發展,也不斷暴露出一些問題。
首先,過去干部隊伍“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狀態,從制度安排上看有不科學之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這同樣適用于干部隊伍。但為什么很多人還是一門心思想當大官?因為保障、福利,以及對職業生涯的肯定、社會榮譽等都與職務掛鉤。
其次,常規的管理結構呈金字塔狀,這意味著職務越高位置越少,這也產生了不公平的問題。如此一來,如何調動大部分人的工作積極性就成了問題,因為大部分人都在基層一線工作。最典型就是公安系統,他們的職業特征注定了很多人要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默默無聞地在非領導職務上工作。從全國范圍來看,鄉鎮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有很大提升空間。基層的特點是“職務少、出口少”,在縣鄉一級大部分公務員的年齡一超過40歲或45歲,因為上升空間受阻,就會產生“應付工作”的情緒。
最后,就是長期困擾我們的“能上不能下”這個老問題,即如何落實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降低職級。過去,這一機制之所以難以推進,不僅僅是考慮到“面子”問題,還存在人事管理的內在規律性矛盾。一直以來,我們以職責為主來培養干部,任職的干部有著相當豐富的工作經驗。如果機械地考核降級,對組織和體制同樣意味著損失。如何既保證積極性,又能讓做不好的人離開?這就需要增加管理手段的多樣性,譬如考核不合格、不稱職,可以通過降職級來負反饋,而不是職務。
總的來看,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務員體制,拓寬公務員晉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勵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社會應當重新理解“公務員”一詞,不能把它當作“官”,而是將其視作一個公共服務職業,努力消除官本位思想。讓公務員的辛勤付出,不僅僅以職務的形式來回報,還要通過建立起相應的競爭基準和工薪分配、榮譽分配、福利分配標準來回報。
向基層傾斜,科學分類、尺度更寬,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勵機制,是給干部隊伍的強心針、定心丸。黨的事業根基在基層、血脈在基層、源泉在基層,我們一定要讓公務員們“安心立命”。當然,在提供正向激勵的同時,必須明確降級標準并落實到位,亮明底線,向懶政、惰政發出警示。讓付出者得、消極怠工者失,才是符合人性規律、符合執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標志著這項試點多年的改革進入收官階段。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職務職級制度后,2014年6月在吉林、甘肅、江西、廣東四省各選一個縣試點。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2015年6月,中央正式決定在縣以下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2017年6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試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改革。2018年底,《公務員法》首次修訂,確定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將于2019年6月1日與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同步施行。
公務員職級制從多年前醞釀討論之初,就是為了解決公務員職業發展的痛點,尤其是廣大基層公務員晉升困難的問題。目前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主要與職務掛鉤,職務晉升成為公務員職業發展的唯一階梯,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廣大基層公務員的職務晉升之路堪比萬馬千軍過獨木橋,激烈的競爭壓力催生了兩種極端情況:一些人為求“進步”,不惜跑官、買官,敗壞官場生態;一些人多年上升無望,于是心生倦怠,導致人浮于事。其中還有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解決基層機關領導崗位不足、留不住人才的問題。基層的領導崗位就那么幾個,很多基本干部是注定當不了領導的,于是很多年輕人就尋求另外的出路。職級并行就意味著,不當領導,也能享受待遇,有利于基層留住能干事的人,這對基層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既保障了公務員個人的生活需求,解決了他們生活的后顧之憂,更能使之能夠安心基層、安心本職崗位建功立業,保持基層公務員隊伍穩定。促使廣大公務員正確看待職務,消除官本位現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當然,將好事辦好,還需要有一個明確可操作的細則。如《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所述,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相信,只要做好審核、考察、測評、公示等各個環節的公開透明,嚴格組織考察和把關,加強紀律監督,定能讓《規定》的激勵作用最大化。
推行“職務與職級并行”,是為公務員搭設了橋梁,根據公務員個人德、能、勤、績、廉的具體情況,確定其職務和職級,使公務員走上更適合于自己事業發展、更有利于發揮自身的職業道路,激發釋放廣大公務員干事創業的激情和動力,使之能在新時代擔起新使命,謀求新的更大作為。
【篇四】
即將執行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引起了極大關注,眾說風云,褒貶不一,仔細研讀之后,還是認為這項規定生逢正當時。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的順利出臺,目的在于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健全公務員激勵保障機制,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此項制度的出臺無疑為奮戰在基層一線的公務人員注入了一針強心劑,為廣大基層的公務人員在千軍萬馬擠職務這根獨木橋邊留下了“渡河的扁舟”,在職務之外開辟了職級晉升通道,有利于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為基層公務員辦了好事、辦了實事。
為了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真正發揮鼓勵激勵作用,我認為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加強執行管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是基層公務員的福音,同樣也可能產生矛盾,要平穩有序推行,一方面要堅持公正公平,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杜絕優親惠友的現象出現。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晉升名額限制,避免陷入“論資排輩”、“坐享其成”、“自動晉升”的怪圈,要把規定正真的用好用活,充分發揮激勵保障作用。二是要加強正面宣傳。新規定的出臺,正確解讀很重要,這就要求我們及時做好宣傳工作,既要突出《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及時出臺的重要意義,又要及時打消部分同志消極片面的認識,更要引導大家充分體會到此項規定的激勵和保障作用,營造好健康的競爭氛圍,讓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備受關懷。三是要堅定不移的推行。新規定的出臺,不同的聲音在所難免,畢竟此項規定對基層公務人員意義更為重要,甚至可能會出現下屬的職級高于上級,工資待遇優于上級的情況,這時就會出現負面的聲音;
另外名額的限制同樣可能讓部分同志產生顧慮,發出不同的聲音。面對種種誤解和曲解,不能因噎廢食,要堅定不移的推動執行,只有在公正的執行中,才能扭轉錯誤的認識和顧慮。
【篇五】
《規定》強調,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
《規定》給年輕干部更大空間。讓有為者有位,為擔當者擔當,年輕干部從來不缺干勁和能力,就缺一個機會、一個平臺。如今考核優秀有了更加實質性的作用,任職年限縮短半年,更多的單位會選擇積分管理考核等科學公平的方式進行考核,最終受益的是有能力有作為能服眾的人。這個政策相對打破了論資排輩老思想的限制,給了年輕人更多的空間。
推行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將成為公務員工資增長和職級晉升的另一個通道。換句話說,就是一定的工作年限加上相應的職級,會促使公務員的職務或職級向上遞進一個層次。這對于解決公務員晉升的”天花板”問題有著重要意義。
擔當作為,強化正向激勵的作用。對于廣大基層公務員來說,更能使之能夠安心基層、安心本職崗位建功立業,保持基層公務員隊伍穩定。促使廣大公務員正確看待職務,消除官本位現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從2014年6月黨中央在吉林、甘肅、江西、廣東四省各選一個縣進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的試點開始,再到2018年底的首次修訂《公務員法》,職務與職級并行的話題一直是公務員群體談論最多、關注最緊的話題。近日,這部關乎廣大公務員群體切身利益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終于頒布,及時回應了廣大公務員特別是基層公務員的真切期盼,極大提振了基層公務員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信心和決心。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工作現狀早已是基層公務員感受最深的“痛點”,“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變成常態,但是以往以職務定待遇的陳規舊例讓基層公務員晉升無門、苦不堪言。黨中央堅持從基層最需要、最關切的問題出發,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為基層公務員開辟了另一條上升通道,捅破了基層公務員晉升的“天花板”,把激勵鼓舞基層干部、關心關愛基層干部要求落到實處,體現了黨中央的基層視角,增強了基層公務員立足本職安心工作的社會責任感和自我認同感。
“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基層作為各項政策具體實施層級,對上承接著不同行業、不同職能的機關部門,能不能把政策實事求是地貫徹,能不能到邊到底地落實,不僅體現了基層公務員的責任意識,更體現了基層公務員的專業素養。不可否認,當前參加公務員招考的人依舊很多,但報考職位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主城區,偏遠山區不愿去,基層崗位看不上,甚至個別職位出現零報考的情況。黨中央推進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把職級與待遇掛鉤,不斷提高基層公務員工資、住房、醫療等福利保障,精準突破了基層如何引進人才、留住人才的“瓶頸”,讓基層單位、基層崗位有了更強的吸引力、競爭力,為建設一支扎根基層、建功基層的高素質專業化基層公務員隊伍提供了堅強的政策支持和鮮明的用人導向。
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基層公務員的職務晉升之路堪比萬馬千軍過獨木橋,激烈的競爭壓力導致少數基層公務員一眼看到頭,拿著“死工資”,心里沒了激情,甚至出現鋌而走險、“另辟蹊徑”的違規違紀問題。縱觀黨的十八大以來,基層公務員跑官買官者有之、以權謀私者有之、人身依附者有之,這些行為損害了黨群、干群關系,嚴重敗壞了官場生態。黨中央始終著眼凈化政治生態,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讓老實人看到希望,讓實干者奮勇當先,破除了“官本位”思想,端正了基層選人用人導向,解決了“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營造了積極向上、努力進取的干事創業氛圍,彰顯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的決心和意志。
【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建立職級序列,暢通職級晉升通道,拓展職級晉升空間,給廣大公務員服下了“定心丸”。但環境的變化、任務的變化給黨員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輕干部不能在“晉級”的安樂中喪失奮斗的激情,只有時刻保持“危機感”才能在新時代的浪潮中成為“弄潮兒”。
“危機感”來源于“本領恐慌”。年輕干部步入基層一線的工作崗位,往往會面臨基層環境難以適應、工學矛盾突出、缺乏工作經驗等諸多問題,出現“本領恐慌”現象。加之信息時代知識迭代速度不斷加快,舊知識的“保質期”越來越短,更要求年輕干部不斷增強自身的“迭代能力”。《規定》的出臺,解決的是后顧之憂,面對新時代新挑戰,黨員干部要每天問自己“今天,我更新了嗎?”
“危機感”不是“干著急”。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部分黨員干部確實有了“危機感”,但心里干著急,還是用老套路老辦法,有的甚至拉關系跑項目,陷入了“四風主義”的泥塘,踩上了“亂作為”的紅線,于事無補的情況下于事添亂。
“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唯有用理論武裝“大腦”、以實踐摔打“腰板”、以反思提升“底氣”,方能破解“本領恐慌”與“能力危機”。年輕干部不妨給自己排出“學習計劃”開列“學習清單”,把理論學習和政治素質提升掛起鉤來,把理論和實踐聯系起來,在實踐中,磨礪心志、練就本領、成就自我。初次走上工作崗位的干部要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可能的鍛煉自己,困難、挫折面前,始終保持一顆積極向上、昂揚進取之心;
壓力、重擔面前,時刻鼓勵自己,適時調整心態,堅持不懈終能柳暗花明;
寂寞、空虛面前,不忘初心、堅持學習,方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繁華。
意味悠長,引發了我的思考。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
職務與職級并行實施方案
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
浙江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
職務職級并行工作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