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職級并行為激勵公務員擔當作為、苦干實干打破“三個門”暢通“三條路”,旗幟鮮明為積極干事者撐腰鼓勁,切實把公務員隊伍干事創業的主動性、積極性廣泛而有效地調動起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的內容,供大家參考閱讀,希望能夠給你提供一些幫助,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一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這標志著這項試點多年的改革進入收官階段。其引人注目之處,在于通過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調動公務員群體積極性、健全激勵保障機制。
規定指出,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規定所稱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并行的晉升通道,體現公務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資歷貢獻,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不具有領導職責。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公務員可以通過領導職務或者職級晉升。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履行領導職責,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依據隸屬關系接受領導指揮,履行職責。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這既是關乎廣大公務員群體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作,對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二
20xx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新公務員法確立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目的是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拓寬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職業發展空間,實現對公務員的持續激勵。《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指出,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規定所稱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并行的晉升通道,體現公務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資歷貢獻,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不具有領導職責。
據了解統計,中國所有公務員里,60%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76.7%是鄉科級及以下人員。在基層單位,99%的公務員屬于副處級以下,90%的公務員屬于副科級以下。公務員隊伍,越往上職位越少,這也產生了不公平的問題。如此一來,如何調動大部分人的工作積極性就成了問題,因為大部分人都在基層一線工作。通過此次規定解決了基層公務員的很多問題;一是職務職級并行規定有利于解決了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問題,樹立了激勵導向。二是建立職務職級并行制度,有利于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建立起基層公務員職務與職級晉升的制度,體現對公務員工作的重視和對干部的關心,堅定了公務員奉獻崗位、服務社會的信心。三是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有利于樹立正確用人導向,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體現個人資歷,獎懲并舉,鼓勵公務員立足本職踏實工作、爭創業績,營造起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此次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對公務員職級、晉升、待遇及分類做了明確規定,突出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凸顯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事業為上、公道正派、五湖四海、任人唯賢,著力匡正選人用人風氣,貫徹正確用人導向。高度重視干部選拔培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從嚴從優選拔干部,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使廣大基層干部能更好的扎根基層,讓付出者能得到回報,讓基層的工作者更加有干勁,共建我們美麗鄉村和美麗中國。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三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部門遵照執行。我認為,在現在頒布此項規定一方面是為了深化現目前公務員的分類改革,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等有關機制。二是為了積極響應2018年7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指出的:“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是關鍵。”這一要點。
那么,此次印發的規定都有那些干貨呢?下面,我們就來大致了解一下規定的部分內容。
什么是職級?本規定所稱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并行的晉升通道,體現公務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資歷貢獻,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不具有領導職責。
公務員可以通過領導職務或者職級晉升。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履行領導職責,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依據隸屬關系接受領導指揮,履行職責。
職級的確定?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首次確定職級按照有關規定套轉。新錄用公務員按照有關規定確定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層次的職級。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調任的人員,按照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其原任職務、調任職位和工作經歷確定職級。機關接收的軍隊轉業干部,按照國家軍轉安置有關規定確定職級。
公務員要晉升職級,需要什么基本資格?對于晉升巡視員、主任科員等都應當任廳局、調研員、主任科員及科員2、3、4年以上。同時,也要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各方面因素綜合考慮,不僅僅是達到了最低的任職年限就晉升,也不能僅僅憑借任職年限時長就論資排輩。
哪些情況,公務員的職級會被降低、不得晉升?最簡單的就是不符合公務員晉升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的。其次,收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或者是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者是其他影響晉升職級的其他情形。
在對于公務員的管理制度當中,職務和職級這兩個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也是確定公務員的薪資及其他方面待遇的依據。
從職務來看,單指公務員的頭銜,側方面體現出公務員本人的工作能力和職責的大小。從職級來看,是從一定的層次對應到相應的級別中,主要體現為各位公務員的資歷方面。
國家有關部門建立此項制度,形成了通過職務和職級晉升的兩個晉升通道。同時,也是對公務員管理制度的創新和完善,鼓勵公務員真真正正做到為人民服務,踏踏實實的服務。
當今社會的有志青年們,仍然懷抱著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他們通過考試進入不同的部門,在不同的崗位上發光發熱,有了這樣的制度保障,也為他們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忠誠干凈擔當,是對21世紀新時代選任用人規律的深刻揭示。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四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本次規定注重德才表現、工作實績,通過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調動公務員群體積極性、健全激勵保障機制,體現了正確的用人導向。
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務員體制,拓寬公務員晉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勵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通過建立相應的職級待遇、工資、住房、醫療、交通補貼、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標準,回報公務員的辛勤付出,而不是僅僅用職務的形式。
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要向基層傾斜,科學分類、拓寬尺度,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勵機制,給干部隊伍強心針、定心丸。黨的事業根基在基層、血脈在基層、源泉在基層,我們一定要讓公務員們立基層、愛基層、有干勁。
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把關,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在提供正向激勵的同時,必須明確降級標準并落實到位,亮明底線,向懶政、惰政發出警示。讓付出者得、消極怠工者失,建設符合人性規律、符合執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五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這即是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也是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關鍵一招。《規定》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在保持公務員制度連續性的基礎上,總結改革經驗,吸收改革成果,在構筑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的藍圖中,畫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在公務員隊伍中,往往存在“踏踏實實干幾年,當上領導就輕松”的消極認識,部分干部晉升之前兢兢業業,晉升之后就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把只進不出的“彈簧門”當做自己懶政怠政的“安全門”,嚴重影響了公務員隊伍的整體形象。即便是不能再勝任原有職務,也會保留原有待遇,這就為不作為、慢作為留下了可以活動的“口子”。《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對不得晉升職級的四種情況和降低職級的四種情況進行了明確界定,暢通了公務員職級能上能下的路徑。這意味著今后一部分公務員晉升職級之后,即便是享受到了相應的待遇,也可以被“打回原形”。相信在這一機制的督促和鞭策下,每一名公務員都會慎重對待自己的級別和待遇,“在其位,謀其職,負其責,盡其事”。
公務員是老百姓的勤務員,每一個有志于從事這一職業人,都是抱著一腔熱血,懷揣拳拳之心,走上工作崗位。之所以在成長的道路上會成為“蒼蠅”、“老虎”,究其根源,則是因為在從業過程中,身陷官本思想的“旋轉門”,迷失了為政的方向,走向了人民的對立面。而“官本位”思想的存在,無論是對于形成風清氣正的從業環境,還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魚水情,都如同附骨之疽,危害甚深。因此,有必要從制度上打破公務員官本思想“旋轉門”,暢通干事創業路。職務職級并行,引導公務員建立正確的職業預期,拓展公務員全方位發展空間,讓基層干部、普通干部成為最大受益者,對于消除領導崗位的特權待遇,逐步破除“官本位”思想意義重大。 這也必然會推進公務員隊伍求真務實,干事創業,努力干出實打實的新業績,干出群眾稱道的好口碑。
職務職級并行為激勵公務員擔當作為、苦干實干打破“三個門”暢通“三條路”,旗幟鮮明為積極干事者撐腰鼓勁,切實把公務員隊伍干事創業的主動性、積極性廣泛而有效地調動起來,引導廣大公務員立足自身實際,提升工作能力,練就過硬本領,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狀態、敢闖敢試的斗志、開拓進取的精神,履職盡責,拼搶爭先,銳意謀績,用知重負重、攻堅克難的實際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對人民的赤誠,凝心聚力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做出新的貢獻。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心得體會六
20xx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新公務員法確立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目的是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拓寬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職業發展空間,實現對公務員的持續激勵。這一制度將涉及數百萬公務員。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旨在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改革公務員職務設置辦法,建立職級序列,暢通職級晉升通道,拓展職級晉升空間等。
據統計,中國所有公務員里,60%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76.7%是鄉科級及以下人員。在基層單位,99%的公務員屬于副處級以下,90%的公務員屬于副科級以下。公務員隊伍,越往上職位越少,這也產生了不公平的問題。如此一來,如何調動大部分人的工作積極性就成了問題,因為大部分人都在基層一線工作。對于基層公務員普遍關注的“晉升難”等問題激烈的競爭壓力催生了一些不好的情況:一些人不惜跑官、買官;一些人多年上升無望,心生倦怠,導致人浮于事。
此次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使廣大基層干部吃了“安心丸”,讓他們能更好的扎根基層,讓付出者能得到回報,讓基層的工作者更加有干勁,共建我們美麗鄉村和美麗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