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篇一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依法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一)整治的重點范圍。
專項整治范圍為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其中整治的重點包括:
1.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特別是工藝復雜、規模較大和危險性較高的企業;
2.帶有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特別是經營劇毒化學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及氣體充裝站、加油站等;
3.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手續未結束、正在建設期間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二)整治的重點內容。
(1)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安全規程制定情況;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4)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5)生產、儲存設施和工藝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符合情況,與周邊和內部環境的安全距離情況,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對未經正規設計的在役裝置進行安全設計診斷工作情況;
(7)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情況;
(8)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檢測、評價(估)、監控和備案情況;
(9)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況;
(10)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手續情況;
(11)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打非治違”、隱患自查自糾等工作開展情況。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整改階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開展全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必要時聘請專家進行重點安全檢查,查找內外部安全間距、生產工藝、單元操作、重點反應裝置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不足。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要加快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工作進度。
(二)排查整治階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主要內容:一是檢查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情況,并現場抽查企業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公用工程等單元和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狀況;二是檢查企業整改事故隱患情況,單位自查或聘請機構或專家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隱患,是否已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計劃等情況。對檢查發現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要依法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對隱患嚴重,有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切實推動隱患整改;重大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市安監局將派出督查組,對各鎮區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和抽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鎮區要針對前兩個階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積極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尤其是重大隱患,要及時整改銷案。同時,推動各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進“兩重點一重大”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安全設計診斷和安全標準化創建等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鞏固和深化專項整治活動各項成果。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和責任,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突出重點、依法整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按照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3、強化指導、狠抓落實。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特別是“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扎實開展。
整治方案篇二
為打擊私鹽交易,防止非食品用鹽、非碘鹽流入食鹽市場,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xx省鹽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一次食鹽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現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無證照擅自從事食鹽批發、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將非食用碘鹽冒充合格碘鹽進行銷售的單位和個人;購進工業鹽、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作為食鹽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的經營者。
此次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從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廣播、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強鹽業政策法規和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食鹽安全意識。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積極營造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氛圍。
(二)專項整治階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總體要求,全面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加大對鹽業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和打擊力度,重點查處走si鹽、制售假冒偽劣食鹽等違法行為。
(三)檢查驗收階段(7月1日—7月10日)。針對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整治情況書面報縣政府。
這次鹽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縣鹽政所牽頭,工商、公安、衛生等職能部門共同負責,認真做好鹽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一)廣電等宣傳部門要配合鹽業公司加強鹽業政策法規和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食鹽安全意識。對鹽業典型案件進行曝光。
(二)鹽政、工商部門負責清理無證照私鹽加工、儲運、銷售窩點,加大對食鹽市場商品質量監測力度。
(三)工商、衛生部門加強對食品加工、流通環節和餐飲服務業使用食用鹽情況的監控力度,防止將非食用鹽作食鹽使用。
(四)鹽業公司加強批發企業管理,規范其經營行為,監督指導鹽業企業自查自糾,查禁加工販運私鹽的違法行為。
(五)公安機關加大對鹽業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加工、運輸、販賣私鹽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擾亂鹽業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的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實有效地開展整治工作。同時,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執法合力,對鹽業市場進行綜合治理,確保整治取得成效。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整頓和規范食鹽市場秩序是實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整頓和規范食鹽市場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證食鹽安全的高度,嚴厲打擊走si鹽、制售假冒偽劣食鹽等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群眾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鹽。
(二)加強領導,分工協作。成立由副縣長崔志成同志任組長,工商、公安、衛生、廣電、鹽業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在縣鹽政市場稽查所設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揮和協調全縣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報、聯席會議等工作協調機制,及時溝通情況、交流信息,積極開展食鹽市場集中整治聯合行動,形成整治合力,確保整治實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要切實加強對整頓和規范食鹽市場秩序工作的組織協調,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共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突出重點,嚴格整治。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對各類非碘鹽的管理,重點打擊工業鹽等非碘鹽沖擊食鹽市場行為,加強對復興和鳳儀等重點區域、學校食堂和貨物集散中心等重點部位的聯合整治,理順食鹽購銷渠道,規范食鹽經營市場。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食鹽生產經營違法違章行為,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決嚴格依法處理,該吊銷《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要堅決予以吊銷,該取締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拒絕阻礙和暴力抗拒執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予以堅決打擊。
整治方案篇三
為進一步消除影響交通發民展的思想和體制障礙,轉變交通工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改進服務質量,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機關,以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實現更快更好發展為目的,進一步規范機關行為,完善運行程序,強化監督檢查,切實解決機關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為全縣改革發展大局服務。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貫徹市委、市政府優化發展環境若干規定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交通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凡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設定要求的許可事項一律取消。嚴格按照縣政府公布的許可事項目錄和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事項實施行政許可。
第二條 嚴格規范行政審批的各項工作程序,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各交通窗口要充分發揮服務職能,行政審批各項程序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一口對外、一門受理、一次告知、一站辦公、一地辦結”要求運作執行,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第三條 實行行政許可限時辦結制。對程序簡便、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政策規定的,可以當場辦結的事項,實行即收即辦,直接辦理;對程序、條件等相對復雜,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要公開承諾辦結時限,并且必須在承諾時限內作出決定。超過承諾時限沒有明確答復的,將追究審批部門不作為的責任。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的設立、變更(合并、分立、補證)、及停、歇業早請,符合條件的,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需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新增、更新、過戶營運車輛的申請,受理并經核準后隨時辦理《道路運輸證》;對新增辦理車輛技術等級簽章的,隨時辦結;對辦理繳費、報停、二保單簽章、建檔業務的,受理后符合條件的單項業務即時辦結。汽車駕駛員培訓考核合格者,20個工作日內領取《從業資格證》。對群眾舉報或投訴,及時進行核準,認真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條件的養路費免費申請,10個工作日內辦結,通過調查不符合條件或有異議的,七日內給予答復。
第四條 實行工作無缺位制度。局機關各科室及局屬各單位都要建立“工作日全日對外辦公、工作人員無缺位、業務工作不間斷”為核心內容的工作制度。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日和本部門承諾對外辦公的工作日必須有人在崗,若因故不在時必須由熟悉業務并行使同等職權的其他人員負責處理各項業務,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現業務間斷或拒絕、推諉、扯皮等現象。如出現工作時間脫崗,除追究責任人外,同時,追究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責任,問題嚴重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第五條 建立企業檢查準入制度。運管站等單位年初或每季度對需要檢查的事項進行梳理后要進行公示。除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或涉及安全生產及突發事件等情況外,各業務科室和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到道路運輸等相關企業進行檢查查。例行檢查要提前通知,并嚴格控制參加檢查的人數和次數,對道路運輸等相關企業的臨時性檢查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檢查結果要面向社會公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 對同一家企業、同一事項禁止重復檢查。同一檢查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由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的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檢查;法律、法規、規章沒有明確規定的,由最先介入的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聯合檢查。同一檢查事項涉及多個業務科室的,由主要業務科室牽頭,協調相關業務科室進行聯合檢查。
第七條 實行檢查責任追究制,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監督。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不準隨意扣押被檢查者的財物及證照,不準接受被檢查者的宴請、現金、禮品和有價證券等。檢查結束后,要出具相關手續,如被檢查單位在執法檢查后出現和檢查相關的問題將追究執法檢查人員的責任。局有關部門及領導還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堅持上路明察暗訪,對隨意扣押被檢查者財物及證照,接受被檢查者宴請、現金、禮品和有價證券的,一經查實,要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執法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 建立道路運輸企業、經營業戶信用等級制度。根據道路運輸企業的經營、守法、安全生產等各方面情況進行分類監管。對于信用等級較高的道路運輸企業、經營業戶,可以享受年檢免審、免予日常檢查的待遇;對于信用等級低的道路運輸企業、經營業戶,要作為重點監控對象,加強日常檢查和年度審驗。
第九條 簡化各類報表。各類上報表格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對于保留的報表,盡可能面向社會公開。
第十條 清理、減少收費項目。嚴格執行有關收費的管理規定,凡是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依法保留的行政事業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都要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未列入的收費項目,道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繳納。遇到違規行為,道路運輸企業可向局優化發展環境辦公室舉報,一經查實,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在3個月內退還違規收取的費用。養路費免費證的核發嚴格按照《河北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辦法》冀交工字[92]233號文件第八條和第十八條內容執行。
第十一條 禁止任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以任何名義向道路運輸企業、經營業戶進行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和亂培訓行為,任何部門不得要求道路運輸等相關企業參加帶有強制性的收費培訓。各執法單位的業務科室不得以任何名義向道路運輸等相關企業推銷產品、商品和服務,不得指定、限定中介機構提供某種專項服務。
第十二條 對行政權力進行清理并公開。按照《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河北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各項行政權力按照行政權力類別、審批項目、法律依據、辦理程序和責任內容全面認真地清理,凡不涉及黨和國家機密、商業秘密以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都要面向服務對象公開。對不能公開或暫時不能公開的,必須提供依據,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編制職權目錄和流程圖。各執法單位都要按照行政許可權、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行政管理和行政收費權、非行政許可的審批權等行政權力的分類,編制職權目錄,包括權力依據、主管領導和內部機構、崗位職責分工,服務承諾,工作紀律、責任追究等。按照權力運行的程序制定流程圖,包括行使權力的條件,承辦崗位辦理時限,監督制約,管理相對人權利,投訴舉報途徑等,并予以公開。
第十四條 公開權力運行的決策過程。對項目審批、工程招投標、大宗物資采購以及其他重要方面權力的行使都要公開,全力推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
第十五條 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制定科學、量化、操作性強的績效考評辦法,并把績效考評與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領導干部述職等結合起業,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強化社會監督。成立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向社會頌舉報電話(8723341),以加強監督職能。對被舉報存在損害優化發展環境行為的行政執法部門、窗口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一次查實待崗”制度,待崗期間要參加崗位培訓,培訓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重新安排上崗,考核不合格的延長待崗培訓三個月,延長待崗期間后仍不符合上崗條件或單位另行安排本人拒不服從的,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實行發展環境首長負責制。局下屬各單位要制定優化發展環境工作計劃,列入本單位工作重要議程,常抓不懈。局領導小組要根據各單位的工作作風、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作為評選政績突出單位的主要內容和依據。對存在損害優化發展環境行為并造成不良影響、產生嚴重后果的單位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第十八條 加大對損害發展環境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反本規定并損害發展環境的行為,局紀委要按照《唐山市關于優化發展環境若干紀律的暫行規定》、《唐山市關于機關工作人員公務不作為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以及《唐山市交通局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整治方案篇四
為切實解決消費投訴熱點、難點居高不下問題,從源頭杜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根據《關于印發〈市工商局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消費維權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針對家具建材、服裝鞋帽、交通工具和汽車配件、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銷、壟斷行業、有關服務等消費投訴居高不下的行業,自20xx年7月至11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通過專項整治,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及時化解消費糾紛,優化消費市場環境,確保廣大消費者安全、放心消費,以消費維權工作的實際成效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夯實群眾信賴支持工商工作的根基。
為加強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成立區工商局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一)加強家具建材類商品監管。集中解決沒有合格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害物質超標、質量不合格等問題;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甲醛及重金屬超標、含放射性物質家具建材違法行為;依法保障裝飾裝修材料的消費安全。
(二)加強服裝鞋帽類商品監管。集中解決商標侵權、標識標注不規范、質量不達標、“三包”規定不落實等消費投訴較高問題。服裝鞋帽是大眾日常消費品,服裝鞋帽特別是品牌服裝和兒童服裝備受社會關注,因此要特別注重解決假冒知名品牌服裝和進口服裝的商標侵權問題,以及兒童服裝、校服存在的質量不達標、安全隱患等突出問題。
(三)加強交通工具和汽車配件類商品監管。集中解決汽車配件、以副廠配件冒充正廠配件、電動摩托車沒有合格證、電瓶質量不合格等問題。尤其是要集中解決電動摩托車質量不過關等問題。
(四)加強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銷行為監管。集中解決利用經營場所和各大酒店、宴會廳開展各類老年人講座和商品促銷過程中存在的無照經營、虛假宣傳、銷售不合格商品等問題。特別是針對老年消費者及其子女投訴舉報、反映問題較多的經營者,一經查實,從重從嚴處理。
(五)加強壟斷行業的消費維權工作。主要是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郵政、電訊等行業的消費維權。集中解決亂收費、強制交易、虛假宣傳、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等問題。尤其是要依法查處利用格式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免除經營者義務等違法行為。
(六)加強農資等其他商品監管。集中解決化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缺斤短兩,地膜厚度不達標,假冒偽劣種子、農藥等問題。督促農資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進貨臺賬、質量承諾等可追溯監管制度,強化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檢測,防止不合格農資流入市場。
(七)加強通訊設備和廚衛電器類商品監管。集中解決通訊設備和廚衛電器類商品質量低劣、虛假標注、“傍名牌”、維修費用不透明以及規避應付“三包”責任等問題。特別是利用消費者不熟悉“三包”規定,以“私自拆動”為由,規避責任的行為。
(一)加強對消費投訴熱點行業監管。圍繞消費投訴熱點,把監管的重點放到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關乎各族消費者切身利益的領域上來,在總結消費維權監管執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切實做好消費投訴熱點領域的消費維權工作。
(二)強化商品質量跟蹤監測。要針對消費投訴熱點行業,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商品展銷會等集中消費的大型市場以及專賣店、總代理、批發市場為重點場所,集中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經費,增加監測批次,突出安全指標,認真組織開展商品質量定向性、連續性的跟蹤監測。對監測結果不合格的經營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三)曝光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件,震懾失信行為。繼續推進侵害消費者權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失信行為曝光力度,建立企業和個體經營者誠信檔案、商品質量監測數據庫、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件庫,積極推進商品質量信息和監管執法信息的共享和應用,拓寬信用信息披露渠道,倡導守法經營。建立健全從自治區工商局到基層工商所四級貫通的消費維權信息化網絡體系,推動監管執法電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監管執法和消費維權的現代化和科學化水平。
專項行動自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宣傳部署階段(20xx年7月1日至15日),通過轄區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語的`形式營造輿論聲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6日至11月15日)。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重點,針對消費投訴熱點行業,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商品展銷會、批發市場、專賣店、總代理等為重點場所展開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一批消費欺詐等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嚴厲懲治違法主體。并于每月12日前將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情況報送市工商局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督查評估階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科室開展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鞏固專項整治成果,積極推進長效機制建設。20xx年11月22日前,各科室將專項治理總結報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制度。各科室要將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機構改革期間的重要任務,堅持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科室分工協作抓,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加強與行業組織的溝通協作,加強信息資源共享,依托我區“大維權”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投訴熱點領域消費維權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切實形成消費維權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查指導,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在第一時間報送市工商局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辦公室。
(四)加強社會宣傳,贏得社會各界支持。各科室要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加強與媒體的合作,努力做好消費投訴熱點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要注重正面宣傳監管執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集中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成果,努力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輿論氛圍,創建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