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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一
二、值班期間,認真檢查各種裝備是否完好,保證氧氣呼吸器壓力不低于18mpa,保持其它裝備“全、亮、準、尖、利、穩”,且不得短缺。
五、值班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若有急特殊情況外出,必須由礦長審批;
六、值班期間,要保持值班室內的衛生,室內必須保持清潔、整齊,井然有序。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二
一、局主要領導須24小時保持電話通訊暢通,局帶班領導、值班人員須24小時值班,凡遇重大事件須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匯報請示,妥善處置。
二、縣局全體干部職工須24小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確保遇有緊急情況能夠及時聯系溝通。
四、工作日:8時至18時,由辦公室在負責值守。18時至次日8時,在值班室值班。節假日:8-18時,在辦公室值守,18時至次日8時,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員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具體為1名帶班領導和2名值班人員。帶班領導與值班人員如因個人原因不能值班時須自行與其他人員協調替換,確保按時值班,并將替換結果報局辦公室備案。
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遇有緊急或重要情況要第一時間請示報告,不得耽擱延誤,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當面移交。局辦公室對24小時值守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七、值班地點: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xxxx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三
一、上班時,保安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一律穿制服,不得著便服;
二、門衛值班,保持1人,不準有閑雜人員。嚴禁上班時吃喝、打牌等;
五、家長來訪及探望子女,須電話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并出具接見單方可放行;家長寄送物品須認真填寫登記單,及時通知。
七、凡是走讀生外出,須出具“出入證”方可放行;
八、門衛值班室必須保持窗明幾凈,同時須做好周邊清潔衛生工作;
九、學校晚自修結束,值班人員須加強周邊巡視。學生就寢后關掉所在走廊、樓梯、廁所的電燈。
一、值班、巡邏、守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對外來可疑人員必須進行盤問,查驗證件和登記。
二、值班人員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三、值班組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余人員應在值班黨政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呈報鎮黨政主要領導,然后通知相關人員。
四、加強進出人員和來往車輛的檢查,嚴防發生各類案件。
五、保障本單位正常治安秩序,做好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工作。
六、對重點要害部位開展定期巡邏、守護、檢查,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
七、做好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一、門衛由校衛隊員實行全天候值班制,24小時不離人。
二、門衛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穿戴整潔,舉止端莊,說話和氣,時時刻刻注重學校形象。
三、嚴格作息時間,按時開關學校大門,(除上學、放學或有車出入外,一般不得打開大門)并負責經常巡邏校園,及時發現,化解不安全因素。
四、嚴格執行門衛安全負責制。凡進入學校的校外人員,必須先登記后進入,對于攜帶可疑物品,必須經查詢證實后方可放行。
1、應急值班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障應急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2、及時接聽電話和接受網絡、傳真,掌握相關重大情況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動態信息。
3、值班室工作人員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聯絡暢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遇特殊情況,需請人代班、換班或請假時,須經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批準。
4、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員要按照“及時、準確、穩妥”的原則,主動了解和掌握緊急重大情況,并認真辦理有關事項。并及時向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5、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書寫清晰、頁面整潔。
6、在處置緊急重大情況中,值班員要認真研判,及時報告。
7、值班員要將突發事件的.事發時間、地點、基本內容、記錄準確后,要進一步詳細了解事故的基本情況,如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人員傷亡情況,波及的范圍、影響程度、控制措施等,第一時間向主管部門匯報。
8、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值班室立即進入臨戰狀態,成為連接上下的通訊樞紐,保證領導在現場指揮靈便,各方面聯絡暢通,準備好赴現場的車輛、衛生應急小分隊成員實行24小時待命,保持聯系通暢。
9、值守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不遲到、不早退,嚴守工作崗位,嚴格交接-班手續,準確記錄交接-班時間。因特殊情況不能值守的,應報告相關負責人,接替人員安排妥當后,方可離崗。
一、嚴格遵守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開,必須經領導批準。
二、值班守庫,要檢查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門窗是否關閉上沒,發現問題,必須采取措施,加以處理,嚴防偷竊縱火等破壞活動。
三、庫房和值班室不得留宿和接待外人,值班室不準飲酒、搞娛樂,保持守庫室及其周圍環境的安靜。
四、值班時要保持高度警惕,雙人守庫,互相配合,共同負責,互不依賴。
五、對防火、防盜等安全設施,要經常檢查,并注意當地社會治安情況,發現問題,隨時向領導匯報。
六、對守庫武器,要妥善保管,注意安全。
七、嚴格守庫登記制度,守庫值班員每日下班前要登記守庫情況并簽字,如有異常情況,必須詳細記載,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四
1 總則
1.1 本標準對本廠防汛工作的組織、管理、工作內容、工作原則、工作程序及安全職責等有關事項進行了規定。
1.2 本標準適用于本廠防汛工作。
13 引用標準: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公司《防汛管理辦法》
2 汛期值班管理
2.1.2 健全防汛值班和安全保衛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2.1.2 根據汛期值班制度的要求,各部門汛期要日夜有人值班;
2.1.3 遇到災害性天氣,當預報來水達到或超過50年一遇時,必須加強值班巡視檢查。必要時廠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到廠房值守。
2.1.4 值班期間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1.5 凡是汛期承擔值班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值班紀律,按時值班,做好記錄工作。
2.1.6 在電站值班不得關閉手機,不得外出,如有急事,需外出,必須經請假批準。
2.1.7 值班人員接電話時必須保持良好的態度;先報本單位名稱、講話態度和藹耐心,不急不躁;對電話內容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進行處理。
2.1.8 值班人員應密切注意水情、雨情發展情況,上級防汛機構提出的要求及指示,必須嚴格執行盡快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2.1.9 接到故障電話必須詳細問清故障情況,并立即匯報給部門、廠領導員安排搶修。
2.1.10 用于值班的電話、傳真機,必須保持暢通,以保證上級機構和各類通知迅速傳達。
2.2 交接-班制度:
2.2.1 交接-班必須嚴肅認真對崗交接。
2.2.2 接-班人員必須保持旺盛的精力,做到值班前不飲酒,發現接-班人員有醉酒或精力不正常的`,交-班人員應拒絕接-班,并向運行維修部部門領導報告,聽候指示。
2.2.3 由于交待錯誤接-班者未提出疑議或未作交待而發生不安全及以上安全責任,由接-班者負責。
2.2.4 交接-班時,雙方發生不同意見時,應向運行維修部部門領導報告,聽候處理,不得爭吵和強行交-班。
2.2.5 交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其崗位交-班人員應繼續留崗工作,等候接-班人員到達交待清楚后,交-班人員方能離崗,并做好記錄。
2.2.6 值班人員不得連值兩班,嚴禁未交接-班或未辦好交接-班手續而擅自離崗,否則按違紀論處。
2.3 汛期水情值班制度
為加強汛期水庫調度,汛期水情值班人員應做到:
(1) 及時收集水文、氣象情報,進行洪水預報作業,提出發電調度意見。
(2)密切注意水庫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洪搶險情況,當發生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向防汛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匯報。
(3)當水庫泄洪、排沙或改變運用方式以及工程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大壩和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情況時,要把情況和上級主管領導的決定,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系傳達。
(4)做好值班調度記錄,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對重要的調度命令和上級指示要進行錄音或文字傳真。
(5)嚴格遵守防汛紀律,服從上級主管部門調度指揮。
3 檢查
本標準于印發之日起實施。
本標準解釋權屬安全監察部。
為切實做好我縣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伊犁州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及上級部門下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有關規定,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安全渡汛,特制定本制度。
1.汛期前組織成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任組長,并設立由專業人員和專職人員構成的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工作組。
2.汛期時要設立專門汛期地質災害值班辦公室,并配備電話和傳真機。
3.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室要24小時有人值班,不得缺崗,空崗和漏崗,值班時盡職盡責。
4.值班室內要設立“汛期地質災害記事簿”。詳細記錄每天接聽電話情況。
5.值班時如遇地質災害險情,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汛期值班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經常巡視和檢查值班室的值班情況,如發現缺崗、空崗或漏崗應嚴肅處罰。
7.汛期結束后,要對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要獎懲并舉,對忠于職守并及時通報和妥善處理重大地質災害的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一、 值班人員按分組名單嚴格執行,設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
二、 值班實行輪流循環制,堅持24小時全天候值班,每晚在應急職守辦公室住宿,節假日照常值班,原則上不能請假外出,若確有事外出,須協調好其他人員頂班。
三、 值班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全天隨身攜帶應急電話,及時上傳下達通知和信息。
四、 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做好值班日志記錄,有事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按領導意見處理好相關事宜,確保當日事當日畢。
五、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上網打游戲、看電視、用公務電話聊天等,做與值班無關的事,值夜班人員晚上不得喝酒。
六、 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設施,并保持值班室的干凈整潔。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五
1.機關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正常工作日的值班時間為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節假日的值班時間為早晨8:00至次日8:00。
2.公司領導負責輪流帶班,住場固定人員均安排輪流值班。帶班領導因事不能住場帶班的,應安排值班人員的相關事宜,并對當班的事件負責。值班人員因事不能值班時,可協商或由辦公室安排調整替班,且應報知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
3、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來客接待、電話接聽與辦理領導交辦的各種事宜。對突發應急事務無法自行處理的,應及時請示領導或組織住場其他人員共同處理。需報告處理結果的應及時報告。
4、對電話請示、報告、通知等要認真填寫電話記錄,及時報值班領導或分管領導,并按照領導的要求進行辦理。
5、對收到的文件材料,若是急件,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或分管領導匯報并通知辦公室。若是一般文件,要報送辦公室,按公文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6、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經常巡視,不得擅自脫崗。節假日白天值班,值班成員必須在辦公室值班。
7、值班人員要嚴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禁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農場。
8、對值班時承辦的事情因故未能處理完畢的,應及時上報并移交處理,保證各項工作無遺漏,無差錯。
9、人員安排:
帶班領導:按日歷日期,單日帶班人員:馬繼輝;
雙日帶班人員:湯向華。
值班人員:李有勇、王春節、劉家軍、王士軍、曹強,按順序輪流安排值班。
一、值班人員要親自在值班表上簽到,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保證24小時電話有人接聽,遇有特殊情況要在15分鐘內向有關領導匯報,因脫崗貽誤工作或造成事故的,按上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接收電話要認真負責,搞好記錄,及時報送領導閱批,并按領導批示抓緊辦理。同時協助門衛做好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機關公共財物不受損失。
評優資格。
六、未經值班領導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讓機關外人員在本單位留宿過夜。
七、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因值班不力,嚴重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的,要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機關內發生失竊、失火等重大事故及對鎮內發生的重大事故不報、瞞報、延報的,視情節給予帶班領導及值班人員行政處分。
為保障節假日正常工作秩序和機關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形式
由局辦公室制定節假日值班表,每天安排一名局領導和兩名工作人員值班。工作人員在值班室值班,值班時間與正常上班時間一致。
二、值班任務
值班工作人員負責接聽來電,做好電話記錄,包括來電時間、單位、來電人、電話內容;接待來訪人員;處理突發、緊急事件,及時向值班局領導匯報,并向辦公室負責人傳達;防止局機關財產失竊;及時排除火災等重大安全隱患。
三、值班規定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交接-班,臨時有事自行做好調班工作,并在值班記錄本上說明情況。節假日值班期間無關人員不得在局機關逗留。
2.值班時要堅守崗位,增強警惕性。
3.在規定時間內加強巡視,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機房、文印室等重點部位的監管。
4.遇到緊急事件,冷靜處理,積極應對,并及時向局領導匯報情況或向公安部門報警。
四、其他事項
1.值班工作人員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局減少損失者,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2.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造成損失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雙休日,段值班室由段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值班,夜間由機關全體干部擔任值班。
2、值班時間分白班: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晚班19:30至第二天8:00。節日期間: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晚班18:00至第二天8:00,節日期間24小時干部值班不離人。
3、保衛部門必須在節假日5天前安排好干部值班,上報總公司及公安部門,雙休日及夜班由段辦編排干部值班,各室按編排秩序安排好本室值班,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由所在室予以安排。
4、由段辦對干部值班進行考核,值班遲到、早退的,扣獎金20元,無故未值班的扣當月生產獎,屬股室負責的,扣股室主任當月生產獎。
5、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提高警惕,履行職責,堅守崗位,不得離崗,并經常用電話檢查各車間安全和值班情況,做好記錄,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向段領導匯報,按照段領導要求,妥善處理。
6、值班室鑰匙由段門衛負責保管,值班人員值班時到門衛領取,下班后將鑰匙存放到門衛。
1、????????縣教育局機關值班共分為七個值日組,實行行輪流值班制度。
2、????????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值班時間:每組值班人員從周一上午8:30到下周周一上午8:30。
3、????????電話要24小時暢通,保證上傳下達。
4、????????遇有上級交辦的事情,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交主管局長處理。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局長。
5、????????實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交接-班人員要相互通報情況。
6、????????出現值班人員缺崗空崗情況,罰款30元。
7、????????出現治安案件的,追究帶班人員和有關責任人政治經濟責任。
一、市政府機關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注重儀表、提高警惕,嚴格要求、大膽管理。
二、按時開關大門,并對機關院內和辦公大樓進行巡邏檢查,夜間巡邏實行每小時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向保衛科和相關部門報告。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門衛職責,機關工作人員一律憑證進入。非機關工作人員憑有效證件登記或取得聯系確認后方可進入;無證件人員經登記室聯系相關單位確認后,方可進入;發現可疑人員,要仔細詢問,及時報告,如有上訪人員,問明情況后按群眾來訪接待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凡攜帶物品出機關大院,門衛人員要認真查看有關證明,并查驗物品登記無誤后,方可放行。禁止收購廢舊物品、推銷商品的閑雜人員進入機關院內。
五、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值班期間不準看書、看報、下棋以及進行其他娛樂活動,嚴禁睡覺、會客、同無關人員聊天。
六、值班期間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并做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應將有關注意事項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七、值班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和工作區內衛生,確保值班室內外整潔衛生。
為明確工作職責,嚴肅值班紀律,實現機關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機關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應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機關值班。具體值班安排由綜合科負責,每月1號前公布機關值班具體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綜合科承擔,不再安排機關其他人員;周六、周日和節假日值班由綜合科統一安排值班表。
節假日白班值班時間: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時間: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體值班要求見《行政服務中心機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值班期間接聽電話,處理有關事務,做到上傳下達。
2、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同時監督檢查保安、保潔到崗工作情況。
3、負責機房的設備安全及有關工作業務。
4、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實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因脫崗,缺崗,工作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責任事故的,視情節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并追究相應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局機關值班管理,強化應急值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局機關值班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實行24小時值班制,局機關正式職工輪流值班。
二、節假日、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及特殊時期,實行局領導帶班制和科室干部坐班制,處理緊急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
三、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在五樓值班室值班(上班時間可在本人辦公室值班),不得擅離職守和飲酒值班。值班人員按照《局機關值班人員職責》的規定做好相關工作。值班人員因故無法值班的,經本代班領導同意,可與局機關其他同志調整。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防止脫崗。值班人員應提前通知接-班人員按時到崗,并把值班用手機、充電器、值班記錄等物品當面交給接-班人員。值班人員在交-班之前,要盡可能把值班事務辦結,確實辦結不了的,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由接-班人員繼續辦理。
五、值班人員督促保衛人員加強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
六、辦公室對局機關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違反值班紀律、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將值班表現情況列入個人年度考核內容。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一、按時值班,值班人員應按照值班輪流表按時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應提前報告。
二、堅守崗位。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值班職責,不得擅自離崗。
四、電話暢通。值班人員除工作聯系外,一般不得撥打電話,不得長時間占用電話。
五、做好銜接。值班時未能處理完畢的事件,值班人員應做好移交、銜接工作。同時要保持值班室的環境衛生。
六、下屬單位節假日值班制度參照局機關制度執行。
七、本制度自頌布之日起施行。
一、局機關值班室地點設在六樓;局機關的日常值班(含節假日)工作,統一由局行政辦公室負責安排,逐月印發局機關值班表,并對值班工作進行檢查,抓好落實與考核。
二、局機關值班時間定為正常工作日的下午6:00轉天早晨8:30;雙休日上午則定為8:30中午12:45,中午12:45下午6:00,并同夜間值班續接;日常值班原則上每班安排2名人員,節假日與汛期期間增設為4人(含局領導與司機各1人)。
三、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空崗,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如需倒班或臨時替班,必須提前報辦公室備案;值班人員應交替就餐,不得飲酒或擅同非本單位人一起值班,凡因空班脫離、不盡職守、漏報實情、貽誤工作的,均要追究責任、予以處罰,并由局行政辦公室向局機關各科室通報批評。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受理市局與區委、區政府的專線電話和住戶群眾有關報修、咨詢、上訪的熱線電話,及時填寫值班日志和處理情況;對市、區上級領導部門或者基層單位緊急通知通報等事項,必須在認真做好記錄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局相關領導或有關部門如實傳報,確保信息暢通。
下,均不得與來電、來訪住戶負氣爭執,以實際行動維護局機關聲譽。
六、值班人員到崗后,應立即啟動值班室內的報警器,至次日早上8:30關閉;每晚8:30前,應與樓內保安人員共同巡視大廈各樓層的安全防范情況,如發現重大緊急情況,可及時與派出所進行聯系,并采取應急措施控制場面。
七、嚴格晝夜值班交接程序,對當班時承辦的事情,原則上要及時處理完畢并在值班記錄上詳細登記;因特殊情況需延時處理的,必須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確保無遺漏、無差錯。
八、值班人員必須愛護值班室內設施,維護環境衛生;每次值班工作結束前,值班人員要及時整理值班室,被褥等值班生活用品應保持清潔,值班人員在每日值班后應將被罩、床單、枕巾拆下統一放置于床頭(由保潔人員統一清洗),被子疊放整齊;關閉空調、電視、照明燈等電器開關,將《值班記錄》和值班鑰匙交給值班接替人員。
一、排班
1、機關值班統一排期,每組值班一周,交接時間為每周一8時。
2、值班人員因公出差時,由辦公室統一調補人員。個人有特殊情況由個人之間協商解決,并報辦公室。原排值班人員因公出差時,由馮耿才、馮金福、任愛民、任世勝、周長斌值班。必要時從原排人員中調整。
二、職責與要求
1、接待來信來訪。要求做到:(1)堅持在接待室值班接待;(2)做好接待記錄,填寫登記表和監督卡;(3)向有關庭轉交來訪者的意見,及時、負責地給來訪者答復,當日不能答復的,三日內予以答復;(4)屬于疑難復雜的案件應提交業務副院長處理;(5)屬于審判作風、審判紀律方面的問題,提交紀檢書記處理。
2、維持來訪、庭審及院內辦公秩序。要求做到:(1)對進入法院內的當事人以外的來客進行登記(領導檢查工作者除外)。(2)制止當事人上辦公樓。(3)來客需見審判人員,經允許后應通知審判人員下樓會見。(4)上班時間一般不得在辦公室會見來客(領導檢查工作及單位之間正常業務來往者除外);對不遵守規定的人,值班人員要進行耐心的解釋和勸止;對謾罵、吵鬧或以其他方式擾亂法院秩序,勸阻不止的當事人或案外人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3、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要求做到:(1)進行來客登記與身份審查;(2)制止在機關內吵鬧、鬧-事、打架的行為,緊急情況下可依果斷采取措施制止,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3)夜間值班要嚴加防范,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院長或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副院長。
三、值班紀律及行為規范
1、值班人員要嚴守崗位,定時到崗,工作不懈怠,守崗不脫崗,圓滿完成任務。
2、實行責任追究制。信訪接待、機關秩序管理、安全保衛工作中發生問題,要追究當班人員的責任。
3、值班人員要著裝上崗,舉止文明,禮貌接待,不急不躁,不說帶諷刺挖苦性語言。要用實際行動樹立執法者的良好形象。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六
為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
2、消防值班應由單位領導帶班。值班領導要不定時地查班、查崗。
3、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崗。
4、本單位實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檔案。值班人員要詳細填寫值班檔案,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
6、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7、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8、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9、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10、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重慶消防公司)。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登記備案。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濟南市公安消防分局制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故障,并填寫《系統每日運行登記表》;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誤報警、故障等有關情況;
六、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程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一、值班人員夜間值班嚴禁睡覺。
二、值班人員嚴禁與外來人員聊天。
三、值班人員在無火災報警情況下,嚴禁外出空崗。
四、值班人員值勤期間嚴禁吃零食。
五、值班人員嚴禁使用辦公電話談私事。
六、值班人員接聽電話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你好,消防中控室"。
七、值班人員在交接-班期間,必須將值班間打掃干凈。
八、值班人員每日應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九、上班嚴禁遲到、早退。
一、為了及時發現火災隱患,有效地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及時報警,撲救初期火災,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酒店設立值班的所有人員均為消防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值班制度,堅守崗位,確保安全。
三、各部門的值班人員每天上下班或交接-班前,應對其值班負責的范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作好記錄,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四、值班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五、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值班人員,必須執行《防火檢查、巡查制度》內容,落實巡查制度。
六、院保衛處負責對全校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保持不間斷聯系。
2、值班員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接到報警電話時,應及時準確地報告隊領導、并保持原始記錄,做到有證可查。
3、堅守崗位,根據隊領導的要求,通知隊員出動。
4、掌握責任區的有關情況,熟記有關單位、部門的電話號碼。
5、維護保養通信設備,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和修復,保證通信聯絡暢通。
6、負責內部的防火防盜和衛生工作,并保持清潔。
7、根據火情,及時向公安消防救援。
第二條 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
第三條 消防值班應由單位領導帶班。值班領導要不定時地查班、查崗。
第四條 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崗。
第五條 本單位實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檔案。值班人員要詳細填寫值班檔案,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 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第八條 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第九條 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第十條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1、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2、值班人員要認真自學消防法律、法規,學習自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4、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報告。
5、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電力集團
一、單位應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數應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二、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發現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三、發現消防設施運行故障問題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五、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火警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同時報告部門主管。
六、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1、明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職責,制訂每日24小時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以及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與要求。
2、具備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維修保養記錄、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基本情況資料。
3、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的聯系電話等資料。
4、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不得漏記、補記、代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設備設置應符合要求,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6、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具備一定消防知識和熟悉操作規程。
7、值班期間發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應按照相應的火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嚴格執行火災報警制度。
8、值班人員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或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
9、控制外來人員入內,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消防管理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出報警時,有條件的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
當消防控制中心接收到火警信號時,值班人員應根據顯示情況,查看報警探頭位置,并立即電話通知該區位所在的部門現場查看,或派人到現場查看,如果是火警應按下列程序操作。
1、撥打“119”向消防支隊報警,報警時要沉著,準確地講清楚位置,樓層起火部位,燃燒性質和火勢大小等,同時電話報告主要負責人,保衛部門、電房、設備科等有關部門。
2、在報警的同時,將消防控制器切換到自動狀態,使消防供水、噴淋供水等處于聯動狀態。
3、打開事故廣播,通知大樓消防員立即到火災地點投入滅火,引導人員疏散及轉移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應時刻與著火點保持聯系,根據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時處理,如果發現聯動有故障根據情況應及時手動啟動消防泵。
5、消-防-隊到場后,應服從消-防-隊領導統一指揮。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職責
1、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大樓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懂得火警應急處理程序。
2、消防控制中心為安全重地,所有值班人員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工作失職者釀成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3、值班人員應保持高度警惕性,嚴密監視控制器的運行情況,發現報警及時查處,若屬火警,則按火警應急處理程序操作,若屬誤報或故障,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維修處理,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認真做好消防中心的環境衛生,控制好室內的溫度和消防控制臺的清潔,做到無灰塵,無雜物。
5、嚴格做好交接-班制度,保持控制中心不脫人,認真填寫交接-班和值班記錄。
6、定時定期對大樓消防設施進行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認真做好檢測記錄,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保持正常運行。
第一條 消防控制系統使用單位對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及相關系統負責維護和管理,安全負責人為第一負責人。
第二條 消防控制室應建立 、健全各種規章制度,明確和制定火警處置程序、操作程序。
第三條 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員必須備案,經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第四條 消防控制室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員要遵守各項管理制度,不準遲到 、早退,不準空崗,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第五條 控制室內不準設床,不準容留其他人員,當班時間不準喝酒,不準酒后上班。
第六條 消防控制室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熟悉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 、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 發生火災應及時準確啟動消防設備,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并向"119"報警,協助消-防-隊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
第八條 定期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檢查,做好系統功能試驗,確保消防設備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
一、單位應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同時值班人數應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二、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發現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未履行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離崗。
三、發現消防設施運行故障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五、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同時報告部門主管。
六、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七
一、鄉政府防災減災應急指揮辦設立應急值班室(黨政綜合辦公室,值班電話:),承擔全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職守工作。
二、應急職守時間為全天候24小時(包括雙休日、節假日),交接-班應做到面對面交接。
三、鄉應急指揮辦牽頭負責應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對全鄉應急值守工作的協調、指導、督查。鄉政府、各村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
四、應急值守的主要任務
(一)保證通信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和動態。
(二)負責接收和處理有關單位上報的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建立值班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向本級領導和上級政府報告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協助本級領導和單位進行應急處置,并及時反饋處置情況。
(三)建立值班信息網絡。掌握本級領導的主要活動、行蹤、聯系方式;掌握各單位聯系電話、領導電話和其他必須掌握的聯系電話。
(四)建立值班通報制度,定期通報本行政區域內值班工作情況。
(五)負責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的值班工作,保證本行政區域內值班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原則
(一)有情必報。發生緊急重大情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向本級領導和鄉政府值班室及有關辦門報告。
(二)逐級上報。發生緊急重大情況,要逐級向上報告。
(三)規范運作。制定規范的值班信息報送方式,有條不紊地處置緊急重大情況。
(四)本制度所指緊急重大情況是指市縣及我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明確規定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重大情況應在事發后第一時間(30分鐘內)以最快捷的方式報告鄉政府應急辦(值班室),90分鐘內報送書面報告和電子文檔。
六、接報緊急重大情況處理程序:
(一)接報緊急重大情況,應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領導和負責處置該類緊急重大情況的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向其他領導報告和向有關辦門傳達。
(二)凡向鄉政府值班室報告的緊急重大信息,原則上必須以書面材料方式,并經本級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必要時應報請主要領導審批同意,以確保上報信息真實有效。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起草書面報告,采取電話等其他方式報告的,要及時補報書面材料。
(三)對接報的緊急重大情況,值班人員要認真記錄、登記、核實,再按程序報告。事態特別緊急,需要爭取處置時間的情況下,應先報送初步情況,稍后核實再隨時續報最新情況。
(四)從接報重大緊急情況開始,值班人員要積極協助有關領導和辦門進行應急處置,在處置過程中,要主動與有關領導和現場處置負責人及有關辦門保持聯系,及時傳達領導和上級的處置意見,負責催辦和落實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跟蹤了解有關情況,及時報告處置情況。
(五)接報的緊急重大情況處置完畢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鄉值班室反饋,并報本級領導知曉,對接報的緊急重大情況材料、電話記錄、處置過程中的`領導批示、指示及處理情況等,要及時整理歸檔保存。
(六)要加強對緊急重大情況的搜集整理,準確判斷可能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的苗頭信息,及時向領導報告。
(七)各級各辦門要高度重視應急值守工作,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從事值班工作。
七、應急值守工作考核獎懲
(一)各村書記是應急值守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領導、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二)對值班組織健全、人員落實和制度建設完善,應急值守工作開展好,在緊急重大情況的報告和處置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值班人員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對有關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后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對第一責任人通報批評直至進行組織處理,對有關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1、值班人員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員脫崗和帶班領導聯系不到的;
3、遲報、漏報、瞞報、誤報和越級上報緊急重大情況的;
4、在緊急重大情況的處置過程中,對領導和上級指示、批示相互推諉或跟蹤落實不力的。
2012年11月13日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八
為使縣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與自治區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縣外地區有關政務工作的聯絡和銜接。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黨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和介紹信的使用和管理,聯系辦理印章制發工作。
(三)負責制定公休日、節假日、夜間值班值宿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辦理來電、來函,接收、傳遞有關信息,接收、辦理公休日、節假日、夜間其他單位發來的傳真。
(五)接待來客、來訪人員。
(六)協助領導處理突發和應急事項。
(七)掌握領導公務活動信息。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實行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書負責,夜班、公休日、節假日由辦公室干部輪流值班。一般情況下,每周有一位辦公室領導帶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時期實行主任、副主任輪流帶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種事項,一般情況下應按程序逐級上報辦理,并根據有關領導的批示迅速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和反饋落實情況。遇到特殊緊急事項,必要時可超級上報。
(一)在夜班、公休日、節假日,對上、下級和有關地區部門的正常來文來電做好登記,待上班后交機要室辦理;屬基層、群眾向電話反映的問題,上班后交電話辦處理;屬緊急重要事項,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按領導批示辦理。
(二)受理電話,首先要講“您好,值班室”,然后要問清發話人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認真做好電話記錄,及時準確地按程序辦理,并將辦理結果向有關領導報告。
(三)對邀請領導參加公務活動的來電、來柬,值班人員要經分管副主任審閱后送辦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據批示請示相關領導后,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縣人民政府及政府辦公室領導次日公務活動情況,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領導。
(五)認真接待來訪人員
1、對前來聯系工作的,要問清工作單位、姓名、職務以及所辦公務的內容,按有關規定答復和處理。一時不能作出答復和處理的,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后再作答復。
2、凡屬由有關部門或單位辦理的問題,可直接介紹到有關部門或單位辦理。屬于群眾上訪,要及時與信訪部門聯系處理。
3、要求面見領導匯報或商談工作的,由門衛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員負責與領導聯系,而后由值班人員將聯系結果告知門衛。
(六)對領導臨時交辦的事項,要記錄在案,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間,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做到文電處理有記錄,接洽公務有記錄,交辦過程和辦理結果有記錄,交-班接班有簽字。
(二)重要或緊急事項要及時向分管領導或帶班領導報告,不漏報、延誤。未經請示,不得擅自處理。
(三)接班人員必須遵守交接班時間,提前10分鐘到崗。接班人員如未按時接班,前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對“空崗”的`或不按時接班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交接班時,要認真填寫《值班交接單》。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講清當班情況,接班人員要了解前班人員未辦完的工作。此外,還要檢查辦公、通訊設施是否完好、暢通,各種登記簿是否齊全。
(五)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辦理的保密事項,不得隨意擴散領導公務活動信息及電話號碼等內部事項。要衣著整潔、舉止端莊、態度和藹、熱情禮貌、用語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潔和衛生,愛護值班室辦公、通訊設備,保證正常使用。
個別化教學計劃案例分析篇九
第一條 應急值守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職責,各單位、各部門要把應急值守納入單位應急管理工作范疇,完善制度,明確責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第二條 應急值守工作原則:
嚴謹高效、有情必報、快速反應、安全保密。
第三條 應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堅持礦領導值班和下井帶班制度,隨時掌握應急管理動態,強化應急值守工作的領導。
(二)值班員嚴格堅守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和現場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脫崗,遇有特殊情況需臨時離開時,須請示領導同意,妥善安排。
(三)值班領導和值守工作人員實行值班制度,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四)值班人員應熟悉各應急隊伍、各處應急設備和裝備、應急避難場所、應急疏散路線,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正確做出先期應急處置。
(五)熟悉信息收集、發布、匯總、報送的內容和程序要求,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確保各類突發信息報告及時、處置及時,不得誤報、遲報、瞞報、漏報。
第四條 應急值守人員職責:
(一)認真履行應急值守基本要求,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二)及時填寫值班情況記錄,做到字跡清晰、內容詳細、妥善保存。做好來文來電的收發、處置工作,注意收集掌握重要動態信息,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發生或收到突發事件情況信息,根據規定程序,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四)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到“緊急情況下三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員”。
(五)定期參加應急管理培訓,掌握綜合應急處置預案。
(六)遵守保密紀律,嚴格保密措施,嚴防失泄密事故。
(七)認真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一、鄉政府防災減災應急指揮辦設立應急值班室(黨政綜合辦公室,值班電話:),承擔全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職守工作。
二、應急職守時間為全天候24小時(包括雙休日、節假日),交接-班應做到面對面交接。
三、鄉應急指揮辦牽頭負責應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對全鄉應急值守工作的協調、指導、督查。鄉政府、各村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
四、應急值守的主要任務
(一)保證通信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和動態。
(二)負責接收和處理有關單位上報的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建立值班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向本級領導和上級政府報告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協助本級領導和單位進行應急處置,并及時反饋處置情況。
(三)建立值班信息網絡。掌握本級領導的主要活動、行蹤、聯系方式;掌握各單位聯系電話、領導電話和其他必須掌握的聯系電話。
(四)建立值班通報制度,定期通報本行政區域內值班工作情況。
(五)負責督促、指導檢查下級的值班工作,保證本行政區域內值班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原則
(一)有情必報。發生緊急重大情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向本級領導和鄉政府值班室及有關辦門報告。
(二)逐級上報。發生緊急重大情況,要逐級向上報告。
(三)規范運作。制定規范的值班信息報送方式,有條不紊地處置緊急重大情況。
(四)本制度所指緊急重大情況是指市縣及我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明確規定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重大情況應在事發后第一時間(30分鐘內)以最快捷的方式報告鄉政府應急辦(值班室),90分鐘內報送書面報告和電子文檔。
六、接報緊急重大情況處理程序:
(一)接報緊急重大情況,應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領導和負責處置該類緊急重大情況的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向其他領導報告和向有關辦門傳達。
(二)凡向鄉政府值班室報告的緊急重大信息,原則上必須以書面材料方式,并經本級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必要時應報請主要領導審批同意,以確保上報信息真實有效。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起草書面報告,采取電話等其他方式報告的,要及時補報書面材料。
(三)對接報的緊急重大情況,值班人員要認真記錄、登記、核實,再按程序報告。事態特別緊急,需要爭取處置時間的情況下,應先報送初步情況,稍后核實再隨時續報最新情況。
(四)從接報重大緊急情況開始,值班人員要積極協助有關領導和辦門進行應急處置,在處置過程中,要主動與有關領導和現場處置負責人及有關辦門保持聯系,及時傳達領導和上級的`處置意見,負責催辦和落實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跟蹤了解有關情況,及時報告處置情況。
(五)接報的緊急重大情況處置完畢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鄉值班室反饋,并報本級領導知曉,對接報的緊急重大情況材料、電話記錄、處置過程中的領導批示、指示及處理情況等,要及時整理歸檔保存。
(六)要加強對緊急重大情況的搜集整理,準確判斷可能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的苗頭信息,及時向領導報告。
(七)各級各辦門要高度重視應急值守工作,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從事值班工作。
七、應急值守工作考核獎懲
(一)各村書記是應急值守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領導、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二)對值班組織健全、人員落實和制度建設完善,應急值守工作開展好,在緊急重大情況的報告和處置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值班人員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對有關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后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對第一責任人通報批評直至進行組織處理,對有關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1、值班人員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員脫崗和帶班領導聯系不到的;
3、遲報、漏報、瞞報、誤報和越級上報緊急重大情況的;
4、在緊急重大情況的處置過程中,對領導和上級指示、批示相互推諉或跟蹤落實不力的。
2012年11月13日
1、縣應急委員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縣應急辦主任帶班,應急辦副主任、工作人員輪流帶班(值班電話:57116398 57116974);節假日值班由縣應急委員會、縣應急辦安排縣領導和應急辦輪流值班。值班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承擔突發事件應對任務的專項應急指揮部要進一步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由班子成員、專項應急指揮部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必須有專門的值班地點,帶班領導及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地點值守,嚴禁無故脫崗行為。值班人員必須保證電話、傳真、移動通訊設備等的暢通,帶班領導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承擔突發事件應對任務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領導必須在值班室內留存兩種以上聯系方式,并保持移動通訊設備的24小時暢通。
3、值班人員要認真準確地做好電話記錄,做到時間、地點、人物、內容、處理經過以及通話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清楚。遇有突發事件和重大緊急事項,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和縣應急辦報告,并按領導批示組織處理。
4、對縣應急委員會、縣應急辦交辦的事項,值班人員要認真傳達和辦理,及時催辦、查辦和反饋結果,做到件件有著落。
5、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每件事情的處理情況及結果必須清楚及時記入值班記錄并簽名;交接-班時,要逐件交接處理事項。
6、值班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記錄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允許無關人員在值班室閑聊,防止假冒或行騙事件發生。
時歸檔。
8、縣應急辦將不定期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專項應急指揮部有關值班值守情況進行督查,對未認真落實值班要求的將全縣通報,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