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一
1、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開展疫情監測信息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登記與報告工作。
2、校醫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的登記、審核、分析、上報工作。
3、學校內發現傳染病病例后立即進行網絡直報,報告內容有:患病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班級、住址、聯系方式、發病時間、確診時間、診斷依據、疾病名稱、報告單位、報告人,同時將上述報告內容詳細登記。
4、執行重大疫情實行雙線報告制度,即當重大傳染病疫情(含傳染病暴發或異常增加)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除進行校內報告外,一定要通過電話等通訊方式逐級迅速上報至區衛生局及防疫站。
5、隨時進行網絡及通訊設施的維護,確保通暢。
6、校醫及各班主任為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人,不得遲報、瞞報、謊報、漏報傳染病疫情。
格爾木英瀚幼兒園
2017年9月1日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做好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工作是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充分認識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建立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對未履行報告人職責,造成疫情擴散和危害進一步加大追究其責任。
二、報告的時限和要求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校的責任報告單位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任報告人是機構指定信息的信息報送員。
當發生學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學生異常增加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該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當地衛生疾控部門;一旦確定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及時填寫相關報告卡。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
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發現食物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報出相關信息。
5、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縣教育局報告。
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提供留樣食物,以便檢驗。
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并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體衛藝處。
2、進程報告。在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衛生時間處置中,學校應當每天將事件變化情況報告主管教育部門。
3、結案報告。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將事件處理結果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至省教育廳。
三、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制定適合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按照學校制定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為了學生、教職工身體健康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開展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二、成立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小組,指定校醫/保健老師(專職或兼職教師)擔任學校疫情報告人,各班級班主任為成員,開展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三、疫情報告工作組工作職責
4、負責組織開展對本校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學校校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學校和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課監測制度。學校和托幼機構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進行記錄。
1、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各班級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和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醫院(衛生院)防保科報告,同時,向區教育局報告。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三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為了學生、教職工身體健康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4、負責組織開展對本校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學校園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一)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學校和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課監測制度。學校和托幼機構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進行記錄。
1、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痘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各班級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痘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和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醫院(衛生院)防保科報告,同時,向區教育局報告。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管理,保障信息報告系統規范有效運行,及時準確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快速有效地處置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以及其他專業防治機構和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和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管理,保障信息報告系統規范有效運行,及時準確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快速有效地處置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以及其他專業防治機構和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和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等制定本規范。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遵循依法報告、統一規范、屬地管理、準確及時、分級分類的原則。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組織人員對本規范規定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核實、確認和分級。具體分級標準詳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系統的技術管理,網絡系統維護,網絡人員的指導、培訓。
(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業務管理工作、網絡直報和審核工作,定期匯總、分析轄區內相關領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四)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報告發現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接受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舉報、咨詢和監督,負責收集、核實、分析轄區內來源于其他渠道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范圍,包括可能構成或已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其報告標準不完全等同于《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判定標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認、分級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一)傳染病
1、鼠疫:發現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亂:發現1 例及以上霍亂病例。
3、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現1 例及以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發現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發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 例及以上皮膚炭疽或腸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職業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
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傷寒(副傷寒):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及以上傷寒(副傷寒)病例,或出現2 例及以上死亡。
8、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 例及以上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現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風疹: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等集體單位發生10 例及以上風疹病例。
11、流行性腦脊髓膜炎:3 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 例及以上流腦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熱:1 周內,一個縣(市、區)發生5 例及以上登革熱病例;或首次發現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熱:1 周內,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高發地區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熱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鉤端螺旋體病:1 周內,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 例及以上鉤端螺旋體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腦炎:1 周內,同一鄉鎮、街道等發生5 例及以上乙腦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瘧疾:以行政村為單位,1 個月內,發現5 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內無當地感染病例報告的鄉鎮,以行政村為單位,1 個月內發現5 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在惡性瘧流行地區,以鄉(鎮)為單位,1 個月內發現2 例及以上惡性瘧死亡病例;在非惡性瘧流行地區,出現輸入性惡性瘧繼發感染病例。
17、血吸蟲病:在未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 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 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傳播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 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傳播阻斷地區或非流行區,發現當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釘螺。
18、流感:1 周內,在同一學校、幼兒園或其他集體單位發生3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癥狀住院病例,或發生1 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瀉(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中發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紅熱: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猩紅熱病例。
22、水痘:1 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輸血性乙肝、丙肝、hiv: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發生3 例及以上輸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發或再發傳染病:發現本縣(區)從未發生過的傳染病或發生本縣近5 年從未報告的或國家宣布已消滅的傳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職業中毒: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現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環境因素事件:發生環境因素改變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輻射照射事件:出現意外輻射照射人員1 例及以上。
(七)傳染病菌、毒種丟失:發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亂、脊灰等菌毒種丟失事件。
(八)預防接種和預防服藥群體性不良反應:
1、群體性預防接種反應:一個預防接種單位一次預防接種活動中出現群體性疑似異常反應;或發生死亡。
2、群體預防性服藥反應:一個預防服藥點一次預防服藥活動中出現不良反應(或心因性反應)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醫源性感染事件:醫源性、實驗室和醫院感染暴發。
(十)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內,一個醫療機構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事件信息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步工作計劃等。具體內容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
(二)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
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分為初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
1、初次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名稱、初步判定的`事件類別和性質、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主要的臨床癥狀、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2、進程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同時,對初次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進行補充和修正。
3、結案報告
事件結束后,應進行結案信息報告。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由相應級別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評估,在確認事件終止后2 周內,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獲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同時進行網絡直報,直報的信息由指定的專業機構審核后進入國家數據庫。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采用最快的通訊方式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報送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的專業機構,應對信息進行審核,確定真實性,2 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同時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盡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如確認為實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根據不同的級別,及時組織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如尚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由專業防治機構密切跟蹤事態發展,隨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五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為了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開展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二、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三、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為穰曉萍。
四、疫情報告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匯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二)疫情報告人負責本校內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課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
(三)協助衛生單位對本校發生的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市區教體局、衛健委、疾控機構對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促、檢查。
(四)組織開展對本校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38種法定傳染病、重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六、學校發現傳染病疫情時,特別是學生群體性發病等情況,學校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對疫情進行初步核實,確認后由疫情報告人按要求及時上報教體局和當地疾控機構。學校教職員工發現疫情不得瞞報、漏報、緩報疫情。疫情未經當地疾控機構調查核實,學校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隨意發布任何疫情信息。
學校建立學生晨午檢、因病缺課監測制度。學校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進行記錄。
1.晨午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各班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上報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病因,并及時上報,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發生法定傳染病疫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在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時限內向屬地疾控機構和教體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學生姓名、班級、年齡、性別、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發病時間、主要癥狀、確診時間及診療情況。
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控機構報告,同時,向區教體局報告。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六
學校傳染病報告制度傳染病的預防工作歷來是國家重視、民眾受益的火事,也是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紐成部分。預防為主是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導方針。學校一旦發現傳染病后,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為此,我校結合實際制訂如下制度。
一、為加強學校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根據的規定,學校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機構,建立傳染病疼情報告網絡,固定專(蒹)職疫情管理人員、消毒人員,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疫情管理人員何永清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領導、、老師、學生等為義務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應存規定時限內,向縣教育局和縣疾控中心報告。
三、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應及時報告。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疫情。
五、學校要進一步落實“晨檢”制度,對請假、缺課的學生耍詢問原因,注意追蹤,確傈對傳染病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采取開設健康教育課、設立直傳欄、舉辦黑扳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衛生部門要經常深入學校進行防病知識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學校堅持晨檢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習時前10分鐘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舅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校醫負責全投的異常情況的排查。1、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2、向衛生室老師匯報,衛生室老師診斷為疑似病人后及時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3、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4、通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6、對疑似癥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7、加強宣傳教育,安定人心,穩定學校秩序。8、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9、堅持開窗通風制度,每天派專人負責教室的開窗。10、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負責對各教室、專用教室的消毒。11、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愈后要出示醫院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等制定本規范。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遵循依法報告、統一規范、屬地管理、準確及時、分級分類的原則。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組織人員對本規范規定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核實、確認和分級。具體分級標準詳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系統的技術管理,網絡系統維護,網絡人員的指導、培訓。
(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業務管理工作、網絡直報和審核工作,定期匯總、分析轄區內相關領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四)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報告發現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接受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舉報、咨詢和監督,負責收集、核實、分析轄區內來源于其他渠道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范圍,包括可能構成或已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其報告標準不完全等同于《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判定標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認、分級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一)傳染病
1、鼠疫:發現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亂:發現1?例及以上霍亂病例。
3、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現1?例及以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發現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發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例及以上皮膚炭疽或腸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職業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
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傷寒(副傷寒):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傷寒(副傷寒)病例,或出現2?例及以上死亡。
8、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現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風疹: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風疹病例。
11、流行性腦脊髓膜炎:3?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例及以上流腦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熱:1?周內,一個縣(市、區)發生5?例及以上登革熱病例;或首次發現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熱:1?周內,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熱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鉤端螺旋體病:1?周內,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鉤端螺旋體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腦炎:1?周內,同一鄉鎮、街道等發生5?例及以上乙腦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瘧疾:以行政村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5?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內無當地感染病例報告的鄉鎮,以行政村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5?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在惡性瘧流行地區,以鄉(鎮)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2?例及以上惡性瘧死亡病例;在非惡性瘧流行地區,出現輸入性惡性瘧繼發感染病例。
17、血吸蟲病:在未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傳播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傳播阻斷地區或非流行區,發現當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釘螺。
18、流感:1?周內,在同一學校、幼兒園或其他集體單位發生3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癥狀住院病例,或發生1?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瀉(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中發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紅熱: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猩紅熱病例。
22、水痘: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輸血性乙肝、丙肝、hiv: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發生3?例及以上輸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發或再發傳染病:發現本縣(區)從未發生過的傳染病或發生本縣近5?年從未報告的或國家宣布已消滅的傳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職業中毒: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現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環境因素事件:發生環境因素改變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輻射照射事件:出現意外輻射照射人員1?例及以上。
(七)傳染病菌、毒種丟失:發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亂、脊灰等菌毒種丟失事件。
(八)預防接種和預防服藥群體性不良反應:
1、群體性預防接種反應:一個預防接種單位一次預防接種活動中出現群體性疑似異常反應;或發生死亡。
2、群體預防性服藥反應:一個預防服藥點一次預防服藥活動中出現不良反應(或心因性反應)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醫源性感染事件:醫源性、實驗室和醫院感染暴發。
(十)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內,一個醫療機構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事件信息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步工作計劃等。具體內容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
(二)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
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分為初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
1、初次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名稱、初步判定的.事件類別和性質、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主要的臨床癥狀、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2、進程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同時,對初次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進行補充和修正。
3、結案報告
事件結束后,應進行結案信息報告。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由相應級別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評估,在確認事件終止后2?周內,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
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學校篇八
《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相關規定,結合幼兒園實際,制訂本制度。
組長:
副組長:
1.負責建立、健全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匯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2.負責園內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
4.負責組織開展對全園師生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衛生保健主管是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報告人,執行園長是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1.監測報告流程
2.處置措施
幼兒晨午檢
嚴格晨午檢,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傳染病缺勤等情況時,由班主任及時向保健醫生報告,保健醫生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進行記錄及時上報。
(1)保健醫生把好第一道晨檢關。對早晨入園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幼兒健康狀況。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時,應當立即告知家長帶幼兒去醫院確診。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幼兒的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
(2)班級教師把好第二道晨檢關。對進班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幼兒健康狀況。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時,及時報告醫務室。保健醫生進行進一步排查,根據情況,及時聯系家長帶幼兒去醫院確診。在家長來接之前,由保健醫生帶幼兒在隔離室隔離。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幼兒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
(3)各班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了解患病情況,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幼兒的早發現。
(4)保健醫生及各班班主任,應當全日觀察幼兒健康狀況,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午檢時要對全體幼兒加測一次體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時,按照處置措施(2)的監測要求執行。
教職工晨檢與健康日報告
(1)建立教職工晨檢制度,早晨在門口對教職工進行紅外線體溫檢測,異常者建議就診,同時建立臺賬備查正常者可上崗。
(2)教職工自行利用釘釘進行健康情況日報告。
1.突發事件報告流程
2.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疫情報告人即刻報告執行園長,執行園長排查并批示后,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上報。
(2)當發現師生中出現ncp或疑似ncp病人時,疫情報告人即刻報告執行園長,執行園長應立即逐級上報幼兒園所在社區、區(縣)教育局、總園長,并配合疾控人員做好人員隔離與衛生消毒。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疫情報告人即刻報告執行園長,執行園長排查并批示后,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上報。
(4)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疫情報告人即刻報告執行園長,執行園長排查并批示后,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上報。
3.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或執行園長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微信、qq等)向長師附幼總園長、區(縣)教育局、區疾控中心、所在社區報告。如果出現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則還需同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