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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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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15篇)
時間:2023-09-29 03:35:06     小編:筆硯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共同出資設立汽車修理廠。甲方擬出資元,占總投資額的___%,乙方擬出資元,占總投資額的___%。

二、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虧損。

三、甲乙雙方作為的合伙人,在一方合伙人轉讓其

在的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第三人入伙,需須甲方雙方一致認可。

四、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否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

1、處分

2、改變的名稱。

3、向企業登記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以修理廠名義向他人提供擔保。

5、新的合伙人入伙。

七、一方退伙的,雙方應按照退伙時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二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伙條件:_________________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伙團體同意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時退伙;3、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五、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伙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全體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關系;

2、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伙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糾紛及其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三

一、企業合伙人協議、合伙人合作協議書茲有、、等人,為整合資源共同發展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工程營銷團隊。

第一條組織形式、合伙期限、營銷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共同意愿組成工程營銷團隊。

2、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

(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合作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伙人以個人資源作為原始出資。

2、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分別為%

3、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4、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5、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6、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單一工程項目的工程合同總造價減去成本,并按工程合同總造價收入的%,提取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至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第八條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為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開列銀行聯名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四

合伙人姓名:

性別: ?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 ?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 ?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 為經營 ?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伙期期限:合伙關系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2、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內,按原始所占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1)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 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采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伙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閱。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五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一般協議書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三人合伙經營飯店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伙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伙,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伙人簽單事項合伙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伙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六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賓館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協議合伙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共同合伙人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伙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自xx年至xx年,共xx年。

1、金額:(大寫xx)合伙人每份投資額xx。(合伙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并設立合伙方的手機短信業務。

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于合伙人為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后現金每月分紅;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后的發展。

1、為合伙負責人,要對合伙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后生效。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伙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伙后,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1、合伙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協議經合伙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姓名及簽字:

xx年xx月xx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七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管理和運作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產的能力和資格。

2、本有限合伙協議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普通合伙人”)與本協議所列明并簽署本協議之投資人(作為“有限合伙人”)共同訂立。

本協議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各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1.1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分別具有本條所指含義:

1.1.1“本協議”指《__________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協議》及其經適當程序通過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合伙企業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1.1.3“有限合伙企業”指本協議各方根據《合伙企業法》共同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即_____________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1.1.4“合伙人”除非另有說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有限合伙人”指作為有限合伙人簽署本協議、認繳有限合伙企業出資并由普通合伙人決定接納的人,以及通過受讓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違約合伙人”指違反本協議約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認定為“違約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1.8“認繳出資額”指某個合伙人承諾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決定接受的現金金額。

1.1.9“實際出資額”指某個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約定實際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現金金額。

1.1.10“總認繳出資額”指全體有限合伙人承諾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決定接受的出資現金總額與普通合伙人承諾將向有限合伙企業繳付的出資現金額之和。

1.1.11“初始認繳出資總額”指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時的總認繳出資額。

1.1.12“有限合伙企業權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在有限合伙企業中享有的權益:對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實際出資額而在有限合伙企業中享有的財產份額,包括收回投資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權利;對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實際出資額所享有的上述權益外,還包括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及管理權以及基于本協議約定取得激勵分紅的權利。

1.1.13“最低募集規模”指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的總認繳出資額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業達到最低募集規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權宣布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募集要約期限終止。

1.1.14“最高募集規模”指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的總認繳出資額不應超過____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________元)。

1.1.15“募集截止日”指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2)全體合伙人簽署本協議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認繳的總認繳出資額達到最高募集規模人民幣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募集要約期限終止之日。

1.1.16“登記機關”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機構,或任何其他被授權向有限合伙企業頒發營業執照的政府部門或機構。

1.1.17“成立日”指有限合伙企業獲得登記機關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

1.1.18“付款日”指本協議第3.5.2條所述含義。

1.1.19“繳付出資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據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應當繳納其最后一期認繳出資額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應當繳付其最后一期出資的付款日不同的,則以最后一個付款日為準。

1.1.20“交割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據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實際繳納其最后一期認繳出資額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實際繳付其最后一期出資的日期不同的,則以最后一個實際繳付日期為準。

1.1.21“募集完成日”指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募集完成之日。

1.1.22“后續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間的募集。

1.1.23“項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對其進行了投資并持有其股權或相關權益的公司、經濟組織或者實體。

1.1.24“項目投資”指有限合伙企業對項目公司進行的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投資。

1.1.25“臨時投資”指本協議第6.3條所指含義。

1.1.26“管理費”指作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業提供合伙事務執行及投資管理服務的對價,而由有限合伙企業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報酬。

1.1.27“合伙費用”指由有限合伙企業自身承擔的費用開支。

1.1.28“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

1.1.29“決策委員會”指普通合伙人按照7.1條組建的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決策機構。

1.1.30“工作日”指中國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31“會計年度”指從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2“季度”指一個日歷季度。

1.1.33“元”若非特別指出幣種,指人民幣元。

1.1.34“可供分配現金”指有限合伙企業因項目退出收到的現金,或是從項目公司和臨時投資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解釋

本協議各部分的標題僅為索引方便而設,標題不應構成對本協議及其條款的定義、限制或擴大范圍。如未特別說明,本協議數字均包括本數。

第二條有限合伙企業

2.1設立依據

各方同意根據《合伙企業法》及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共同設立本有限合伙企業。

2.2名稱

2.2.1有限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名,最終以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2.2.2根據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需要,普通合伙人經單方書面決定,可變更有限合伙企業的名稱,但應在變更時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并應于變更后三十(30)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注冊地址

2.3.1有限合伙企業的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根據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需要,普通合伙人經單方書面決定,可變更有限合伙企業的注冊地址,但應在變更時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并應于變更后______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目的

通過從事對處于各個發展階段的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增長潛力的企業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投資為主的投資事業,實現良好的投資效益,為合伙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2.5經營范圍

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為:從事非證券類股權投資活動,投資管理及相關的咨詢服務。

2.6經營期限

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經營期限屆滿,根據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需要,普通合伙人可決定延長經營期限。如果經普通合伙人決定的延長期限屆滿后,有限合伙企業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資產未能變現,經普通合伙人提議并經合伙人大會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業可以繼續延長經營期限。

2.7普通合伙人權利

2.7.1受限于本協議其他各條款約定,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擁有《合伙企業法》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對于有限合伙企業事務的獨占及排他的執行權,包括但不限于:

(1)決定、執行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及其他業務;

(4)開立、維持和撤銷有限合伙企業的銀行賬戶,開具支票和其他付款憑證;

(5)聘用專業人士、中介及顧問機構對有限合伙企業提供服務;

(7)按照本協議約定批準有限合伙人轉讓有限合伙企業權益;

(9)根據國家稅務管理規定處理有限合伙企業的涉稅事項;

(10)采取為實現合伙目的、維護或爭取有限合伙企業合法權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動;

(11)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對外簽署、交付和執行文件。

2.3授權

2.3.1全體有限合伙人通過在此簽署本協議向普通合伙人進行一項不可撤銷的特別授權,授權普通合伙人代表全體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簽字:

(2)有限合伙企業所有的企業登記/變更登記文件;

(3)當普通合伙人擔任有限合伙企業的清算人時,為執行有限合伙企業解散或清算相關事務而需簽署的文件。

2.4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4.1普通合伙人應以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企業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負責具體執行合伙事務。普通合伙人應確保其委派的代表獨立執行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并遵守本協議約定。

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時,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為___________。

2.4.2普通合伙人可獨立決定更換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換時應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企業,并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有限合伙企業應將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有限合伙人。

2.5合伙費用

2.5.1有限合伙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有限合伙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下列費用:

(1)有限合伙企業之設立和募集的相關費用;

(2)有限合伙企業之財務報表及報告費用;

(3)有限合伙企業之會計、審計、顧問、律師費用;

(4)年度會議、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咨詢委員會會議費用;

(5)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咨詢委員會委員津貼;

(7)稅收和政府收費;

(8)托管費;

(9)管理費;

(10)訴訟費和仲裁費;

(11)其他未列入上述內容,但為有限合伙企業利益而發生的合理費用。

2.5.2上述(1)至(5)項每年的費用在整個存續期間不得超過有限合伙企業總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如超過該比例,超過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擔。

2.5.3有限合伙企業設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關聯人墊付的開辦費等費用,由有限合伙企業在設立后立即予以報銷或返還。

2.5.4普通合伙人對有限合伙企業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務,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業應該支付的管理費。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下列費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擔:

(1)人事開支,包括工資、獎金和福利等費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務費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員完成合伙企業投資管理相關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如差旅費、招待費等。

2.5.5合伙費用由有限合伙企業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根據其認繳出資額按比例分攤。

第三條合伙人及其出資

3.1合伙人

3.1.1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名稱、住所如下表所列:

普通合伙人名錄

名稱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

有限合伙人名錄

姓名或名稱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

3.2認繳出資

3.2.1有限合伙企業的初始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___元)。

3.2.2各有限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如下表所列:

合伙人名稱或姓名

證件號碼

認繳

持股

比例

繳付期限

出資額(萬元)

出資

方式

3.2.3本合伙企業不允許公開募集。

3.3出資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資方式均為貨幣出資。

3.4合伙人登記冊

普通合伙人應在其經營場所置備合伙人登記冊,登記各合伙人名稱、住所、認繳出資額、實際出資額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認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應根據上述信息的變化情況隨時更新合伙人登記冊。

3.5繳付出資

3.5.1各合伙人認繳的有限合伙企業出資根據各方約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繳付出資通知分期繳付,每一期出資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認繳出資的比例分別繳付。

3.5.2普通合伙人要求繳付出資款時,應向每一合伙人發出繳付出資通知,列明該合伙人該期應繳付出資的日期(“付款日”)與金額,該合伙人應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將該期出資款足額繳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業賬戶。

3.5.3有限合伙企業賬戶設立后,普通合伙人將向合伙人發出首次繳付出資通知,各合伙人應按照通知要求分別繳付。合伙人實際繳付首期出資后,普通合伙人負責向登記機關申請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登記。

3.5.4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繳付其認繳出資額。

3.6逾期繳付出資

3.6.1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資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額繳付首期出資,視為其單方解除本協議,普通合伙人有權將該合伙人從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單中刪除,并要求該合伙人支付其認繳出資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在此種情況下,視為該合伙人自始未參與有限合伙企業,本協議對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響。

3.6.2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資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額繳付出資,逾期達五個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獨立判斷并認定該有限合伙人違反了本協議,從而成為一名“違約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違約合伙人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繳付的金額按照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業支付逾期出資違約金。屆時,普通合伙人將向違約合伙人發出書面催繳通知,自此通知發出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催繳期”),違約合伙人應履行繳付出資的義務,并支付本款規定的違約金。

(2)若違約合伙人在催繳期內仍未能履行繳付出資義務,則自催繳期屆滿之日起,違約合伙人在上述第(1)款項下應付違約金的比例增加為每日千分之______。屆時,普通合伙人可獨立決定并以書面通知違約合伙人的方式再次給予違約合伙人______個工作日的寬限期,寬限期自催繳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在寬限期內,違約合伙人應履行繳付出資的義務,并支付本條上述第(1)款和本第(2)款規定的違約金。普通合伙人亦可單方面決定不給與違約合伙人本款所述的寬限期,而直接依據本條下述第(4)和第(5)款之規定追究違約合伙人的違約責任。

(3)若違約合伙人在催繳期或寬限期內繳付了全部應繳出資,但未支付全部應付違約金,則自該違約合伙人實際繳付當期出資之日起,該違約合伙人還應就應付而未付的違約金按照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有限合伙企業支付滯納金;普通合伙人有權獨立決定從該違約合伙人未來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條上述第(1)款、第(2)款規定違約金及其滯納金。

(4)就因其違約行為給有限合伙企業造成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企業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資義務、支付費用和償還債務而對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所受到的損失;2)有限合伙企業向違約合伙人追索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所發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普通合伙人有權獨立決定從該違約合伙人未來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規定的賠償金。

(5)若違約合伙人未能在催繳期內履行繳付出資義務,或在普通合伙人決定給予違約合伙人寬限期的情況下,違約合伙人未能在寬限期內履行繳付出資義務,則普通合伙人有權獨立決定:

(6)該違約合伙人無權再作為合伙人繳付后續出資,違約合伙人對本協議項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項均失去表決權并不應被計入表決基數(但本協議規定必須由所有合伙人全體一致同意的事項除外),并且代表該違約合伙人的決策委員會成員(如有)應被視為自動去職。

1)普通合伙人有權將違約合伙人應繳未繳的認繳出資額(下稱“欠繳出資額”)在其他非違約合伙人之間按其當時的實際出資比例分配,或接納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違約合伙人的后續出資承諾,或相應縮減有限合伙企業的總認繳出資額。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原由違約合伙人認繳而由其他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所對應的有限合伙企業費用仍由違約合伙人承擔。

2)每次有限合伙企業按照本協議第八條規定以實際出資額為依據計算應分配收入時,應分配給該違約合伙人的收入金額以其減半后的實際出資額為依據計算。

3.6.3本3.6.1和3.6.2條規定的違約金、滯納金作為有限合伙企業的其他收入,不應計為支付該違約金或滯納金之合伙人的出資額。

3.6.4對于合伙人在繳付出資方面發生的違約,普通合伙人從有利于有限合伙企業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實際出資額的非違約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違約合伙人包括違約未能繳付出資當期開始的所有后續出資的繳付義務及權利,并將該免除部分從有限合伙企業之初始認繳出資總額中減去。

(2)與違約合伙人就違約追責之事宜達成本協議所規定的追責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該和解方案應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實際出資額的非違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3.7出質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將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出質。

第四條普通合伙人

4.1執行事務合伙人

4.1.1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唯一條件是經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納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4.1.2全體合伙人簽署本協議即視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選定為有限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4.2執行合伙事務

4.2.1普通合伙人為有限合伙企業之執行事務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擁有有限合伙企業及其投資業務以及其他活動之管理、控制、運營、決策的全部權力,該等權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過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2.2普通合伙人有權以有限合伙企業之名義或以其自身的名義,在其自主判斷為必須、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況下,為有限合伙企業締結合同及達成其他約定、承諾,管理及處分有限合伙企業之財產,以實現有限合伙企業之經營宗旨和目的。

4.2.3普通合伙人管理職能,具體管理職責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業簽訂《委托管理協議》進行確定。

4.3普通合伙人之行為對有限合伙企業的約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為執行合伙事務所作的全部行為,包括與任何第三人進行業務合作及就有關事項進行交涉,均對有限合伙企業具有約束力。

4.4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對于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5違約處理辦法

普通合伙人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為有限合伙企業謀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使有限合伙企業受到損害或承擔債務、責任,普通合伙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6責任的限制

4.6.1普通合伙人及其關聯人不應被要求返還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資本金,亦不對有限合伙人的投資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還及投資回報均應源自有限合伙企業的可用資產。

4.6.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過失行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員不應對因其作為或不作為所導致的有限合伙企業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損失負責。

4.7免責保證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員、普通合伙人聘請的代理人、顧問等人士為履行其對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業的各項職責、處理有限合伙企業委托事項而產生的責任及義務均及于有限合伙企業。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職責或辦理受托事項遭致任何索賠、訴訟、仲裁、調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損失、承擔費用、罰款,有限合伙企業應補償各該人士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費用,除非有證據證明該等損失、費用以及相關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該人士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引起。

4.8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換

4.8.1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使有限合伙企業受到重大損害或承擔有限合伙企業無力償還或解決的重大債務、責任時,有限合伙企業可按照4.8.2規定的程序將普通合伙人除名。

4.8.1普通合伙人除名應履行如下程序:

(2)上述裁決作出后______日內代表有限合伙企業百分之______以上實際出資的合伙人同意將普通合伙人除名。

4.8.2合伙人在作出將普通合伙人除名之決定同時,經代表有限合伙企業百分之______以上實際出資的合伙人同意可決定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則有限合伙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4.8.3普通合伙人更換應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決定將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時做出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之決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簽署書面文件確認同意受本協議約束并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應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職責和義務。

自4.8.2條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畢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業,停止執行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納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業事務。

被除名的執行事務合伙人仍有權獲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有限合伙事務而應獲得的報酬、應分配的收益以及合伙權益;如有限合伙在除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同時接納了新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亦有權選擇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評估價值為依據向新的執行事務合伙人轉讓其獲得上述報酬、分配的權益以及合伙權益。

第五條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責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有限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5.2不得執行合伙事務

5.2.1有限合伙人不執行有限合伙企業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5.2.2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換、選定普通合伙人權利時,應遵守本協議的明確規定。

5.2.3本協議所有規定均不構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業介紹投資的責任或對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資行動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均不應被視為構成有限合伙人參與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或其他活動,從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認定為根據法律或其他規定需要對有限合伙企業之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權利沒有優先與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資及獲取有限合伙企業可能分配的其他財產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擁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優先的地位。

5.4身份轉換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

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5有限合伙人的陳述和保證

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陳述和保證,于本協議簽署之時:

5.5.1如有限合伙人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協議非其本人簽署,代表其在本協議上簽字的人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6)其己閱讀本協議并理解本協議條款之確切含義,不存在重大誤解情形。

5.5.2如有限合伙人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實體;

(6)其已仔細閱讀本協議并理解本協議條款之確切含義,不存在重大誤解情形。

5.5.3有限合伙人進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陳述和保證,于本協議簽署之時:

(3)其向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關其主體資格、法律地位、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如適用)的資料或信息真實、準確。

如有限合伙人違反本條項下陳述和保證內容導致有限合伙企業遭受任何投資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項目公司公開發行上市的限制)、損失、費用、責任或索賠,普通合伙人有權認定有限合伙人為違約合伙人,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包括要求違約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使有限合伙企業免受損害,及要求違約合伙人將其合伙權益轉讓給其自選的合格投資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確定的合理價格將其合伙權益轉讓給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資人。為本條之目的,合格投資人是指符合本條項下陳述與保證事項、受讓權益不會導致有限合伙企業違反《合伙企業法》或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投資人。

第六條投資業務

6.1投資目標

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目標為主要對國內或吉林省文化產業中穩健型和價值型及穩健成長型的產業、動漫科技產業、航天航空高科技產業及新型文化科技產業領域的項目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投資,以期實現良好的投資效益。

6.2投資限制

6.2.1有限合伙企業原則上不應以獲取短期交易差價為目的買賣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2.2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對他人之負債提供擔保;

6.2.3單個項目投資額度不超過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但投資決策委員會一致同意的除外。

6.3臨時投資

6.3.1為實現有限合伙企業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將待投資、待分配及費用備付的現金在商業合理原則之下用于臨時投資。臨時投資限于存放銀行、購買國債或其他固定收益類的證券。

第七條有限合伙企業治理結構

7.1決策委員會

7.1.1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設立后5個工作日內組建決策委員會,決策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兩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資額多少,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員擔任決策委員會主席,負責組織召開并主持委員會會議。

7.1.2決策委員會委員任期叁年,期滿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請到期委員連任。決策委員會成員可用書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辭職,并在發生下列情況時該成員視為自動去職:

(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為違約合伙人;

(2)決策委員會除該成員之外過半數成員表決認為該成員不適宜擔任委員,普通合伙人已將此事書面通知該委員。

(3)委員連續三次不參加決策委員會會議,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認為其不稱職且已書面通知該委員。在上述情形發生的情況下,普通合伙人有權安排他人接替去職委員。

7.1.3決策委員會的職能包括:

(1)批準有限合伙企業投資及項目退出事項;

(2)批準有限合伙企業重大資產處置;

(4)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項;

(6)批準有限合伙企業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決策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7)討論并決定普通合伙人認為應當征詢決策委員會意見的其他事項;

(8)聽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和運作符合法律及本協議約定的有關情況所作的說明。

7.1.4對于決策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表決權的成員一人一票。

(1)下列事項應當經參會的有表決權的決策委員會委員一致通過:

(2)單個項目投資額度超過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

(4)金額超過人民幣______仟萬元(含)(以成本計算,下同)的資產處置;

(6)有限合伙企業與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人的關聯交易事項;

(7)其他應由決策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7.1.5下列事項應當經參會的有表決權的決策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7.1.6下列事項應當經參會的有表決權的決策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2)金額人民幣______仟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

7.1.7決策委員會會議不定期召開,由決策委員會主席召集。會議通知期為______天。成員參與會議即可視為其放棄任何關于通知期的要求。

7.1.8決策委員會會議可以采取現場會議、電話會議或通訊表決方式進行。過半數有表決權委員參與的會議方為有效會議。

7.1.9決策委員會可不召開會議,經全體委員一致簽字同意的方式做出決議。

7.1.10如委員在表決時棄權的,不計入表決基數。委員可自行或書面委托他人代為參會和表決。

7.2合伙人大會

7.2.1合伙人大會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大會行使的職權為:

(1)聽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報告;

(2)根據本協議第4.8條約定除名和更換普通合伙人;

(3)根據本協議約定選擇有限合伙企業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業;

(5)根據本協議第3.6.4條的約定表決違約合伙人相關事項;

(6)根據本協議第10.4條約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轉讓權益;

(7)根據本協議第2.6.1條的約定延長本有限合伙企業的存續時間;

(8)除明確授權普通合伙人獨立決定事項之相關內容外,有限合伙協議其他內容的修訂。

7.2.2上款表決事項(2)及(3)項須由合伙人大會代表實際出資額百分之______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表決事項(4)須由全體合伙人一致通過,表決事項(5)須由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非違約合伙人通過,表決事項(6)至(8)項必須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通過。

7.2.3合伙人大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召開合伙人大會,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全體合伙人,并將會議議題及表決事項通知全體合伙人。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7.3托管

有限合伙企業應當與一家商業銀行簽訂托管協議,有限合伙企業所有資金委托銀行托管。銀行根據托管協議行使托管職能。

第八條收益分配與虧損分擔

8.1收益分配與虧損分擔的原則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預期的有限合伙企業支付費用、清償債務或履行其他義務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權在分配時,預留合理數額現金。

(3)有限合伙的現金和非現金分配應當按照如下約定的分配原則和分配方式進行。

(4)有限合伙經營期間,可供分配現金不得再次進行6.3條約定以外的投資。對于可供分配現金,普通合伙人在綜合考慮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屆時之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規定的基礎上,有權單獨決定以合理的時間和方式按下列原則和順序盡早分配給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認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開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現金分配事項。

8.2現金分配順序

(1)首先預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費。

(2)根據本協議約定,按照實際出資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體有限合伙人累計分配的優先回報金額(p)達到全體有限合伙人實際出資額年平均投資收益率達到百分之______)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間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該出資之日為止)。

8.3非現金分配

8.3.1在有限合伙企業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應盡其合理努力將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變現、避免以非現金方式進行分配;但如根據普通合伙人的獨立判斷認為非現金分配更符合全體合伙人的利益,則普通合伙人有權決定以非現金方式進行分配。非現金分配時,如所分配的非現金資產為公開交易的有價證券,以自分配決定做出之日起______個證券交易日內該等有價證券的平均交易價格確定其價值;對于其他非現金資產,除非超過一半的決策委員會成員同意普通合伙人確定的價值,普通合伙人應聘請獨立的第三方進行評估從而確定其價值。如決策委員會同意普通合伙人確定的價值,則以此價值為準。但涉及國有資產交易或國有主體的,應當遵照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8.3.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進行非現金分配時,視同進行了現金分配,分配金額應計入8.2條所指之現金分配。

8.3.3有限合伙企業進行非現金分配時,普通合伙人應負責協助各合伙人辦理所分配資產的轉讓登記手續,并協助各合伙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受讓該等資產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義務;接受非現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將其分配到的非現金資產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進行處分,具體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關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協商。

8.4其他分配

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繳付出資而向有限合伙企業支付的違約金,計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收入,在全體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該等違約金的合伙人)之間按實際出資比例分配。

8.5費用收入

因本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活動收到的所有投資管理費、投資終止費、投資顧問費、投資終止補償等費用歸有限合伙企業所有。

8.6所得稅

根據《合伙企業法》之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并非所得稅納稅主體,合伙人所獲分配的資金中,在投資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報繳納所得稅或根據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有限合伙企業代扣代繳所得稅。

第九條會計及報告

9.1記賬

普通合伙人應當在法定期間內維持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業交易項目的會計賬簿,作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財務報表的基礎依據。

9.2會計年度

有限合伙企業的會計年度與日歷年度相同;首個會計年度自有限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到當年之______月______日。

9.3審計

有限合伙企業應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后,由獨立審計機構對有限合伙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有限合伙企業設立之時,審計機構由普通合伙人選定,當決策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更換審計機構時,普通合伙人應召集決策委員會會議,討論審計機構的更換事宜。

9.4財務報告

9.4.1普通合伙人應在每季度結束后______日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______個月之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9.5半年度經營報告

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業設立后第一個完整半年度結束時起,每半年度開始后______日之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經營報告,內容為該半年度經營活動報告以及未經審計的財務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資本賬戶信息。(受有限合伙企業與項目公司達成之保密協議限制的信息除外)。

9.6年度報告

在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當年之后的每一年度,普通合伙人應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報告,內容為上一年度投資活動總結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并召開一次合伙人年度會議。年度會議之內容為溝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進行投資業績評估報告。年度會議不應討論有限合伙企業潛在投資項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應通過此會議對有限合伙企業的管理及其他活動施加控制。

9.7查閱財務賬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權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合理時限內親自或委托代理人為了與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相關的正當事項查閱及復印有限合伙企業的會計賬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條項下權利時應遵守有限合伙企業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規定。

第十條后續募集、權益轉讓及退伙

10.1后續募集

(1)普通合伙人依本條獲得授權,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間,向現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進行一次或數次后續募集。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為后續募集的交割日:

1)新的有限合伙人經普通合伙人批準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簽署書面文件確認其同意受本協議或其修訂版本約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10.2.2條約定支付全部款項。

10.2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1普通合伙人根據本協議10.1條規定進行后續募集時,可獨立決定接納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受讓原有限合伙人權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2根據本條規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認繳出資額度的原有限合伙人,應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經繳付出資占認繳出資額的比例作為其首次繳付出資的比例,在后續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繳清首次出資。

10.2.3后續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應依法辦理相應的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并在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登記冊上登記。

10.3有限合伙人權益轉讓

10.3.1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后______年內,除違約合伙人依據本協議約定轉讓其權益,否則有限合伙人不得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當中的任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出資及接受分配的權利。

10.3.2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______年后,未經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應以任何方式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當中的任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出資及接受分配的權利。不符合本協議規定之權益轉讓可能導致普通合伙人認定該轉讓方為違約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10.3.3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______年后,擬轉讓有限合伙企業權益的有限合伙人(“轉讓方”)申請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業權益的,當下列條件全部滿足時方為一項“有效申請”:

(2)轉讓方至少提前______天向普通合伙人發出轉讓請求;

(4)擬議受讓方已書面承諾承擔該次轉讓引起的有限合伙企業及普通合伙人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據其獨立判斷認為擬議中的轉讓符合有限合伙企業的最大利益,則可決定放棄本10.3.3條第(2)-(4)項規定的一項或數項條件,認可一項有關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轉讓的申請為“有效申請”。

10.3.4當對于一項有關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轉讓的申請成為有效申請時,普通合伙人有權并且應當獨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但如果擬議受讓方為轉讓方的關聯人且轉讓方為擬議受讓方之后續出資義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般情況下普通合伙人應予同意。

10.3.5對于根據本10.3條規定經普通合伙人同意轉讓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同等條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權優先受讓,普通合伙人放棄優先權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優先受讓。

10.4普通合伙人權益轉讓

10.4.1除依照本協議之明確規定進行的轉讓,普通合伙人不應以其他任何方式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當中的任何權益。如出現其被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之特殊情況,確需轉讓其權益,且受讓人承諾承擔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責任和義務,在經代表實際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轉讓,否則有限合伙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10.4.2若經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實際出資額百分之______以上的合伙人決定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并將原普通合伙人強制除名,則原普通合伙人應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并且轉讓價格應經轉讓方及受讓方均接受的獨立第三方進行評估確定。原普通合伙人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0.5有限合伙人退伙

10.5.1有限合伙人可依據本協議約定轉讓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從而退出有限合伙企業,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資本金的要求。

10.5.2有限合伙人發生下列情形時,當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被法院強制執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發生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被視為當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約定當然退伙時,有限合伙企業不應因此解散。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10.6普通合伙人退伙

10.6.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諾,除非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在合伙企業按照本協議約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終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職責;在有限合伙企業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轉讓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其自身亦不會采取任何行動主動解散或終止。

10.6.2普通合伙人發生下列情形時,當然退伙:

(1)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業權益被法院強制執行;

(3)發生根據《合伙企業法》適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規定被視為當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約定當然退伙時,除非有限合伙企業立即接納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則有限合伙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條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期間,普通合伙人不得從事與有限合伙企業有利益沖突和直接競爭關系的業務。

(2)普通合伙人可發起、管理其他基金或從事受托資產管理事務,但不得與有限合伙企業產生利益沖突。

(3)在各方就設立有限合伙企業進行洽談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經投資的項目,或已經簽約投資的項目,不受上述限制。

(4)若普通合伙人投資或提供服務的公司或企業,普通合伙人作為小股東或關聯人不能控制或實際控制該公司或企業,則不應視為普通合伙人違反第11.1.1條的規定。

(5)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對有限合伙人所進行的可能與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投資活動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業提供商業機會的投資活動,有限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企業應秉承誠實信用原則對該投資事項進行友好合作、公平協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與有限合伙企業進行惡意競爭。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則基礎下,可以單獨投資或同有限合伙企業聯合投資。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伙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解散和清算

13.1解散

當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有限合伙企業應被終止并清算: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延長;

(3)有限合伙企業所有項目投資均已退出;

(4)經普通合伙人決定,本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業沒有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數方嚴重違約,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斷有限合伙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8)有限合伙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

(9)出現《合伙企業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清算

13.2.1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擔任,除非代表實際出資額百分之______以上的合伙人決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擔任。

13.2.2在確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業未變現的資產由清算人負責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則普通合伙人有義務幫助清算人對未變現資產進行變現。

13.2.3清算期不超過______年,清算期結束時未能變現的非現金資產按照本協議第八條約定的分配原則進行分配。

13.3清算清償順序

13.3.1有限合伙企業到期或終止清算時,合伙財產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及分配: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有限合伙企業債務;

(5)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收入分配原則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間進行分配。

其中對第(1)至(3)三項必須以現金形式進行清償,如現金部分不足則應增加其他資產的變現。第(4)項應與債權人協商清償方式。對于第(5)項,原則上應按剩余資產的不同種類分別分配,每一合伙人分配取得的資產中各類資產配比相同;相關資產不適合按比例分配的,則應根據其合理價值由清算人決定以合理的方式進行分配。

13.3.2有限合伙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

14.1不可抗力

14.1.1“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政府或公共機構的行為(包括重大法律變更或政策調整)、流行病、民亂、罷工,以及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14.1.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______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的充分證據。

14.1.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后果減小到最低限度。

14.2全部協議

本協議構成合伙人之間的全部協議,取代此前所達成的所有關于有限合伙企業的約定、要約、承諾或備忘錄等有關資金募集及設立的口頭及書面的協議。

14.3修改協議

本協議修改時,當修改內容為本協議規定的需要有限合伙人同意事項之相關內容時,經符合約定數量的合伙人出具同意的書面文件后可進行修訂;其他內容普通合伙人可獨立決定進行修改。

14.4可分割性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八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九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戊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己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以下簡稱“合伙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六方合伙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廣州市天河區天平攝影館(以下簡稱“xxx”),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性質為合伙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伙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三條合伙企業的名稱:廣州市天河區天平攝影館

第四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廣州市天河區廣州大道北1112號xx大廈一、二層部分。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企業經營范圍

第五條合伙目的:xx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對外致力于“用經典去演繹精彩的人生,用真誠去對待每一位顧客”;對內致力打造和諧、人性的內部管理模式。為社會創造稅收,為勞動者提供就業崗位。

第六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打造時尚、經典的人像藝術攝影、婚紗攝影;及各類廣告創意攝影。時尚的化妝、造型設計。

第四章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合伙企業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伙人各方的具體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1)甲方出資總金額為_____萬元。包括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價值_____萬元,(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總額_____萬元;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知識產權、企業長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譽等)價值總額為_____萬元。甲方占_____%出資比例。

(2)乙方以現金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占_____%出資比例。

(3)丙方以現金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占_____%出資比例。

(4)丁方以現金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占_____%出資比例。

(5)戊方以現金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占_____%出資比例。

(6)己方以現金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占_____%出資比例。

合伙人將按上述資金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合伙人中以現金投入的應于年月日以前存入合伙企業賬戶,以實物、知識產權等其它財產權利出資的,應于年月日前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全部投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并出具由全體合伙人確認的出資證明。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章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提取法定公積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三條企業債務承擔方式:

(一)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二)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六章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五條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由合伙企業向合伙事務執行人出具委托書。

第十六條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一)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第十七條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按各合伙人出資比例進行表決,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八條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二)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三)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下列事務按各合伙人出資比例進行表決,并作出決議:

(一)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七章入伙、退伙和出資的轉讓

第二十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五)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七)《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九條、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合伙人分別為可以退伙、當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出資轉讓的條件:

(一)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按出資比例表決,并作出決議;

(二)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三)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五)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八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三條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條企業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四)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七)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后,本協議生效,對各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各合伙人未按本協議第九條依期如數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額%支付企業的違約金;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由于各種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協議的影響程度,由合伙人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協議。不可抗力按公認的定義解釋。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必須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反或提出新改動意見,除法律有關規定可免除責任或者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外。

第十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應改動之處,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以補充和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自訂立、合伙人簽名、蓋章,并經工商行政機關注冊登記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七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己方(簽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

甲方:地址:電話:傳真:法定代表人:

乙方:地址:電話:傳真: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全程設計、策劃、銷售、招商運營、項目經營管理昆明市白塔路昆明市中醫學院地塊(以下簡稱該項目)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招商及經營管理的項目及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商業策劃、招商及商業運營管理的物業為:,地點位于:,項目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共識

(1)甲方委托乙方向土地使用權方xxxx提供該項目全套的競標、設計方案。

(2)甲方與xxx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項目前期策劃款人民幣50萬元整。(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3)甲方與xxxx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后,乙方即成為該項目唯一的代理機構,負責該項目的策劃、設計、招標、銷售代理、招商和商場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撤銷或中止乙方在該項目中的以上代理權。

(4)乙方對該項目的策劃、設計、招標、銷售代理、招商和商場管理有絕對的主體權利。若項目開展過程中,甲方需要對委托的事項進行修改的,應與乙方協商并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與權利

3.1甲方權利:

(2)擁有乙方與該項目有關的所有策略及商業行為的最終決策權;

(4)享有乙方開展該項目作業中所有資料的索取權利;

(5)在所有的招商代理、銷售代理、商業運營確定后,所有客戶繳納的定金由甲方負責該項目點的財務主管收取并辦理相關手續。

3.2甲方義務:

(3)甲方應書面授權指派專業人員作為聯系人與乙方協調該項目工作。

(4)根據本合同約定,甲方按時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5)承擔乙方招商過程中相關公關、物料、宣傳品及各類設計費用;

(6)不干涉乙方的日常業務及人事管理工作,只對乙方周期性的工作指標進行考評;

(7)負責該項目對外一切政府機關等手續的辦理工作;

(8)有義務協調乙方與工作相關機構(如:廣告公司、設計院、施工方等)的工作。

3.3乙方權利

(1)按合同約定按時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5)乙方承諾,策劃機構、設計機構、招商代理、銷售代理、商業代理、策劃費和設計費用低于同行業收費百分之十。

3.4乙方義務:

(1)按法規進行招商及商業顧問;

(3)未經甲方書面承諾,對項目關系人和客戶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對所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公布;不得向他人轉讓、泄露、擴散該項目的資料、圖紙、文件及相關經濟指標。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一

協議合伙人: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共同合伙人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伙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合伙的經營項目、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二、賓館經營宗旨: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三、合伙期限:自年至年,共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合伙人每份投資額。(合伙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并設立合伙方的手機短信業務。

五、合伙共同協商管理人。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于合伙人為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后現金每月分紅;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后的發展。

七、合伙負責人事務。

1、為合伙負責人,要對合伙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后生效。

八、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伙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伙后,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伙退出清算

1、合伙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協議經合伙簽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二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為其項目發展,實現互惠互利,經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合約。

一、合作方式

1、乙方作為的專業傳媒公司為甲方提供專業創意設計和包裝服務。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源對外宣傳使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著雙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實施有效資源共享,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可提供甲方策劃、設計、媒體、制作的廣告業務服務支持。

2、乙方對甲方所持的項目資源享有第一優先服務合作權,除甲方所持的項目方有意愿要求合作廣告方之外,甲方將給予不同程度的支持,支持的內容和形式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處理。

3、乙方應妥善維護好甲方提供的客戶資源,未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所造成的客戶資源損害等行為,甲方有權停止與乙方所有合作。

4、除甲、乙雙方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事項外,乙雙方不得干涉對方的其他業務;

5、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6、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務。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作期內享有乙方提供的客戶資源使用權。

2、甲方在本著雙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實施有效資源共享,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可提供乙方策劃全案支持。

3、甲方應妥善維護好乙方提供的客戶資源,未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所造成的客戶資源損害等行為,乙方有權停止甲方所有合作方式。

4、除甲、乙雙方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事項外,甲雙方不得干涉對方的其他業務;

5、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7、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或未能完成甲方委托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更換合作對象。

四、計費與結算

1、乙方承諾在甲方款項到帳后一周內可以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正規發票。

2、結算付款甲方不能按照與乙方的約定結算周期按時進行結算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該在一個星期內予以補足,否則乙方可以暫時終止業務。一個月內仍不能補足的,乙方可以直接終止該業務的合作。

五、協議的期限、終止及變更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3、協議的變更需通過雙方正式書面文件確認后方有效。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的雙方如在解釋或者執行該協議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或者發生異議的時候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構進行裁決。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七、協議的解除

1、在協議期限內有一方破產或倒閉則自動解除協議。

2、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政策因素使履行協議不能則協議自動解除。

八、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應經雙方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有效,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三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伙協議,并自愿就合伙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經營面積平方米,經營范圍:干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準的為準)。

二、合伙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伙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并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占50%。雙方同意僅對合伙組織的凈利潤進行分配,凈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后,該合伙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______元;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合伙人會議、合伙事務執行人

1、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伙事務執行人公布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伙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x執行。

2、合伙事務執行人

1、本合伙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xx。

2、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為: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4)合伙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伙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伙債務;

八、禁止行為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本合伙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個月以上的;

(3)合伙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人終止后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并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伙組織債務,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十、違約責任

十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x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四

合作人姓名:

1、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2、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3、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上述合伙人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范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系,客戶業務關系,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三個合伙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伙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五、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伙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注:

合伙人簽字:

1:

2:

3: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篇十五

合作人姓名:

1、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2、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3、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上述合伙人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范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系,客戶業務關系,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三個合伙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伙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五、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伙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簽字、手印有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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