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一
本合同------{以下簡稱工會}代表企業的全體職工與{以下簡稱企業}簽訂
第 一 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改革,促進開放,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三條? 企業實行集中管理,凡企業范圍內的各------科室、職工均應遵守本合同。
第四條?? 合同雙方都有義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在法律、法規范圍內,通過共同努力,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管理水平和職工待遇。
第五條?? 企業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權力。
企業及工會鼓動職工利用業余時間學理論、學法律、學管理、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提高職工技能,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企業及工會禁止職工從事有損企業的行為和活動。
第六條??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全員
勞動合同
制。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標準。
第七條?? 工會作為全體職工的代表,有義務引導職工政確處理與企業的勞動關系,有義務教育職工認真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遵守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
規章制度
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促進企業的發展。工會應動員職工積極支持企業開展兩個文明建設,堅持改革開放,發展生產,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和經濟效益,教育職工與企業建成命運共同體。
第八條?? 企業應尊重工會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按時向工會撥繳經費,在研究,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利益的措施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支持。
企業制定的措施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 勞動關系的建立和終止
第一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工作的需要,有權自主決定招工的時間、條件、方式、數量。招工工作堅持男女平等、雙向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二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工會有權對企業執行勞動合同情況進行監督,并就違反勞動合同的情況向企業提出書面答復,并委托工會在適當范圍內公布。
第三條?? 企業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違紀職工,但事先應當征求工會意見,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建議企業重新研究處理。
企業處理違紀職工和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決定和文件,實行工會會簽制度。
第四條?? 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第五條?? 企業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企業工會主席擔任。調解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調解結果應出具書面結論。
第六條?? 在勞動合同期間,如發生企業被兼并、合并、破產、拍賣或職工離退體、退職、死亡,勞動關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 勞 動 報 酬
第一條?? 企業堅持按勞分配,堅持個人收益向個人勞動成果及所在單位經濟效益相結合,通過嚴格考核適當拉開收入擋次。
第二條?? 企業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主的多種工資分配形式。
第三條?? 對于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報酬,企業依合法規章制度扣罰金額時,以保障職工最低生活為前提。
違反前款規定,企業須退還扣濫罰部分,并按扣濫罰部分%的金額向職工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工資以------形式支付給職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領取時,可由其授權的人代領,代領者必須在工資發放明細表簽名欄簽章方可領取。
第五條?? 工資必須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的必須向工會說明情況。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一條 企業實行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工作制度。
第二條 企業根據{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和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基礎上,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工作時間,企業應說明情況,工會及職工應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小時。
第三條 在法定節假日和公體日工作不能間斷的需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工作需要及用戶急等交貨趕制急件的,通過與同級工會和職工協調方可加班。
第四條 下述情況,職工必須服從安排: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五條 企業實行的節假日及公體日;
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節{農歷正月初一;二;三放假叁天;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國慶節{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貳天;以上7天法定節假日如蓬公休日,應予順延。婦女節{限于婦女。三月八日}----;少數民族節假日根據規定執行。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一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各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三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防護及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發放保健津貼。
第四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第五條 企業必須按時發放勞保用品。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不安規定穿,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企業有權拒絕其上崗或責令其下崗。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企業有權查處。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一條 企業應充分考慮自身特點,視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職工。
第二條 企業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育等為由辭退女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條 在普級、普職、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
第五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景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它禁忌從事的勞動。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二
第二十七條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二十八條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范圍內的責任。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三
第七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八條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育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按-------工資加補貼執行。計劃生育假期間待遇按國家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一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沖突的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合同
{1}合同期滿;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恢復正常經營生產,合同難以履行時
第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合同;
企業發生關、停、并、轉、抵、租、破、賣,原合同內容不適應時。
第四條 合同期滿---月前,合同雙方應協商擬訂新的集體合同或協商集體合同的續訂。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均需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履行手續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 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對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項條款。
第二條 企業要求全體職工努力完成企業經營針、生產、效益目標。企業履行合同中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及成年工特殊保護等款的義務。
第三條 企業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四條 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各項
規章制度
,其中勞動人事、勞動分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全員勞動合同
制方案及企業經營方針、奮斗目標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企業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努力實現。第五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天向工會的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方可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時,應優先考慮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六條 工會應教育職工努力完成勞動生產任務,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開展勞動競,提高文化素質、職企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的職企業道德,推進企業文化建設。
第七條 工會應努力動員職工完成工廠制定的目標任務。
第八條 工會對企業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應予制止的糾正。
第九條 工會對違章指揮,有損職工安全的行為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以糾正和認真處理。
第十條 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糾正和認真處理。企業應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工會開展各種活動提供物質和經濟保障。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企業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會議達成的協議,應記錄在案,并向職工公布,經報勞動行政部門及上級工會認可后,產生法律效力,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查。
第二條 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則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的監督檢查由雙方瓦派代表,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檢查一次,促進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12份,雙方各持3份,分別---------勞動人事局-------總工會3份備案。
第六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能過,雙方簽字,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按昭法律、法規規定生效。
雙 方 代 表
職工方????????????????????? 企業方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來源:遼源市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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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四
第十條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對因工負傷、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為其支付費用并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并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三條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四條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十五條工會支持并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五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工資集體協議參考文本;
2、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參考文本;
3、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參考文本;
4、簽訂集體合同的有關說明
附件一:
工資集體協議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六
訂立合同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第二條工會代表公司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工作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別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四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的福利費用和%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五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六章勞動保險
第十七條公司根據勞動保險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十八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花費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第十九條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條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一條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七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吻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條款。修改后的條款為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八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條例,公司和工會同意確保工會代表的職工(以下簡稱職工)合法權益,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公司全面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二條 公司和工會雙方一致同意嚴格遵守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條例,認真執行中國政府有關職工雇用、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計劃生育、職工教育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
第三條 工會代表被錄用的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章 工薪
第四條 公司實行月工資制,每月按平均勞務費208元支付一次工資。職工實得工資和各種補貼,由公司按照中國政府有關規定發給職工。
第五條 工會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發展和生活指數變化等因素,有權代表職工提出增長工資的要求,公司應給予考慮。
第六條 公司實行每周5個工作日,每日8小時工作制。在盛夏炎熱天氣職工的工作時間,可經公司與工會協商適當減少。
第七條 公司因生產或工作,需要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及在法定公休節假日加班,公司應發加班工資。職工實行加班工資,由公司按中國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在夜間工作由公司支付夜餐費。
第八條 在不影響完成生產任務和經營的情況下,公司應準許職工參加中國政府和群眾團體所要求的活動,并照發工資,職工離開崗位前,應征得主管行政領導同意。
第三章 職工福利
第九條 公司應解決職工住房,并為改善職工食堂、托兒所、保健站及后勤服務等集體福利事業創造條件,職工應享受的各項福利待遇,不應低于同行業國營企業的標準。
第十條 為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身體素質,公司應支付職工午餐補貼,標準每人每日x元。
第十一條 為鼓勵職工更好地為公司努力工作,公司開業周年紀念日,發給每個職工質量較好的服裝一套,以資鼓勵。
第四章 勞動保險
第十二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條 職工每年應體檢一次,其費用由公司支付,工資照發。
第五章 勞動保護
第十四條 公司必須搞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工會有權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定期改進。
第十五條 為保護職工安全生產和改善廠風廠貌,公司在確保原有勞保用品的基礎上,每人每年發工作服兩套。
第十六條 每年 月 月(共 個月)夏暑季節,為完成生產任務和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公司應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供應清涼飲料,其標準不得低于同行業國營企業水平。
第六章 辭退、解雇
第十七條 集體合同有效期內,公司如因生產、技術條件發生變化需要解雇多余職工時,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特殊情況要辭職時,應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第七章 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 工會應教育職工關心公司的發展,積極學習文化、技術,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在設備、材料、環境、測試手段正常的情況下,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工會要教育職工服從公司領導,聽從指揮,積極努力搞好公司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條 工會應教育職工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八章 獎懲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護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使公司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公司有責任向董事會建議,要求董事會在職工超額公司生產計劃時,應在超額部分的利潤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潤,以體現多勞多得。
第二十二條 根據公司每年獲得稅后利潤水平,從董事會確定的福利獎勵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年終獎勵發給職工。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不同的行政處分,必要時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可以開除。
第九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二十四條 公司與工會發生勞動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可由一方或雙方向市勞動局請求仲裁,如有一方不服仲裁,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五條 公司與工會遇有特殊情況或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執行本合同時,需向對方提出協商解決。
第十章 合同期限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經市勞動局批準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經公司與工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公司與工會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條款。但需經雙方同意,報勞動局批準。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修改。
第二十八條 如因特殊情況,公司終止營業,應經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條 為促進生產和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每半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各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會員代表會議,公司照發代表工資。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與中國法律規定相悖的條款應按中國法律和中國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兩份,呈報市勞動局和汽車工業總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九
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點: ________________
集體協商雙方代表:_________
企業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業工會主席: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
雙方開始協商日期:_________
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日期:_
雙方首席代表簽字日期:_____
(企業)集體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企業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市勞動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協商代表代表企業,工會主席及其經民主推薦的協商代表代表員工,共同組成協商組織,就員工勞動權益及企業生產發展等有關問題進行協商。雙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權利并嚴格履行合同的義務。
第三條 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應遵循平等協商的原則、合法的原則、保持穩定和諧的原則、權利義務對等及利益兼顧的原則。
第四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生效,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及員工個人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
第五條 企業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員工利益的權利,支持工會依法獨立地開展工作。企業在決定有關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董事會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重大事項,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員工的意見和要求,企業應充分聽取工會意見。企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應以本合同為基礎,并征求工會意見或經職代會討論通過。
第六條 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經營者的管理權威,教育員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依法通過職代會(員工代表會)或工會組織參加企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員工應享有的民主權利;保障工會和職代會依法行使職權。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兼顧國家、企業、員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依照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向員工發放各項專項津貼、補貼。
第九條 企業實行_______工資制度。企業工資標準、分配方式及其變更,由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決定,但須聽取工會意見,并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
第十條 工會每年初根據上一年度生產經營和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參考同行業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資增幅要求與企業協商。
第十一條 員工工資的總體水平隨企業效益的增減而浮動,企業職(員)工代表大會在年初審定企業的年度工資計劃。年在崗員工人均收人 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員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 員工最低工資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本企業_______年度最低工資為每月元。
第十四條 企業根據當月生產、技術指標完成情況,按照員工工作實績確定獎金標準,獎金以貨幣形式支付。
第十五條 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探親假、哺乳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企業應按規定支付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企業如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停產放假,每月發給員工本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并享受國家、市政府規定的各種補貼。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條 企業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八條 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九條 每年的設備檢修、生產工藝需要,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及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需要緊急處理、及時檢修,必須加班加點的,可由企業決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八條限制,員工應服從安排。
第二十條 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企業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一條 企業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和每周兩天休息日制度。員工婚喪假、探親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延長工作時間的補假制度按企業規定執行。
第四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的規定,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提取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 企業保證員工依法享受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失業;生育等保險待遇。
員工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第二十六條 企業按國家的規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員工的集體福利事業支出。企業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關集體福利事項,應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 企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建立和完善員工補充養老保險制度,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保險費標準,員工享受補充保險的條件和標準,按照本企業規定執行。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改善勞動條件作好特殊工種和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堅持三級安全衛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制度。
第三十條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定期健康檢查。
第三十一條 工會支持企業加強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二條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企業應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工會有權參加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員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十三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溫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并正確使用。
第三十五條 企業和工會均有責任教育員工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六章 女員工的特殊保護
第三十六條 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對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規定。做好女員工經、孕、產、哺“四期”安全衛生保護工作。
第三十七條 女員工因懷孕、生產、哺乳,在規定的休假期間發給本人相應的工資,并享受國家規定的物價、取暖、洗理、書報、獨生子女等補貼。產假期間工資受本市最低工資保障。女員工懷孕三個月后按規定進行孕期檢查,檢查時間算作勞動時間,檢查費用和生產(含流產)費用按規定全額報銷。
第三十八條 哺乳期的女員工經本人申請企業批準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滿,本人提出復工申請,企業應及時予以安排工作崗位。
第三十九條 企業為女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婦科檢查。
第四十條 企業堅持男女員工同工同酬的原則,凡適合女員工的崗位優先安排女員工。
第四十一條 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對侵害女員工勞動保護權益的責任人員,企業應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給予被侵害女員工經濟賠償。
第七章 技能培訓
第四十二條 企業建立員工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與職業技能鑒定有關的制度。健全培訓機構,保證培訓經費和培訓時間。
第四十三條 企業應當有計劃地對在職員工進行技術等級培訓、適應性培訓和繼續教育;對新招聘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對從事技術工種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按需要對下崗員工進行轉崗培訓。
員工在培訓期間,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員工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和職業技能鑒定計劃要列人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第四十五條 企業鼓勵員工通過自學提高自身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對經過自學取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在技術革新、技術攻關中取得優異成績者給予獎勵。
第四十六條 工會協助企業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職業技能教育、開展崗位培訓和勞動競爭活動,不斷提高員工隊伍的素質。
第四十七條 員工應積極參加企業及其所在部門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職業技能,增強自身素質。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勞動管理
第四十八條 企業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有關規定,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員工應依法與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 員工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違約,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工會幫助和指導員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工會和企業都有責任告知員工實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并幫助教育員工明確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企業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應征求工會意見,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員工申請仲裁或是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五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按照本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企業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程序、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條件,企業與員工在合同期內的權利、義務,依照《勞動法》、《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員工無過錯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期滿后,若本人提出續訂合同,工會可以幫助協調,企業在生產經營、組織結構等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一般應當考慮同意續訂。
第五十四條 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按照《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程序執行。
企業依照本條款裁減的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時,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五十五條 企業廠長(經理)對企業生產經營負有全面責任,對企業的生產指揮、經營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全面負責。
員工應服從領導,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五十六條 企業依法制定勞動紀律和獎懲制度,并依據勞動紀律和獎懲制度對員工進行獎勵或懲罰。獎懲條件和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七條 企業對員工做出開除、除名和辭退的決定時,應當依法定程序進行,并事先通知工會。
第九章 合作與監督
第五十八條雙方為促進企業的發展,維護企業與員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地合作。
企業領導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席會,就涉及員工整體利益重大事宜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雙方遵守聯席會議所作出的決定。
第五十九條 企業領導或其代表應邀可以出席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十條 每月由工會召開一次有各方面員工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聽取員工對企業生產發展、員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企業領導層轉達。
第六十一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行政方代表、工會方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檢查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并有針對性地協商相應措施。
第六十二條 建立定期的協商制度,重大問題,雙方協商代表有一方提議,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隨時進行協商。
第十章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六十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簽訂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雙方代表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內容。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
簽約雙方協商同意的;
簽約時依據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或撤銷的;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生產經營嚴重困難,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必須變更的。
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形成新的決議,報告職代會后,應在七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六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終止:
企業被撤銷、解散或依法宣告破產;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六十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應在七日內向審核本合同的勞動行政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第十一章 履行合同中的爭議處理
第六十七條 在協商處理爭議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企業不得解除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勞動合同。
第六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不協商、不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或在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采取過激行為,對方當事人可申請有關部門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二章 違約資任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正確履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企業違反本合同給員工造成損害的,應按相應規定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第十三章 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七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協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經企業職(員)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副本_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副本報送有管轄權的市或區(縣)勞動仲裁部門備案一份。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七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
企業(蓋章):____________ 企業工會(蓋章):________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__ 工會方首席代表(簽字):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工會主席):____________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十
本合同內:
1.1“雇員”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員,但不包括合資合同第46條所述少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中方高級管理人員。
1.2“主管人員”指任何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行使主管職能的任何雇員。
第二條職責
2.1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義務
雇員應勤奮地履行其職責并努力促進公司的業務,公司應就雇員的勞動向其付酬,并促進雇員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員的文化生活。
2.2雇員的具體職責和義務
(a)每個雇員的責任將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會和總經理隨時代表公司予以確定。
(b)每個雇員必須按照其主管人員指示盡最大的努力認真執行任務,與主管人員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頒布的工作規章的規定。
(c)所有雇員必須遵守以下各項:
(i)小心操作交給他們的設備和工具;
(ii)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與其它雇員隨便來往;
(iv)受公司雇用期間,除經公司批準,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v)避免有損公司聲望、名譽或業務的行為;
(vi)未經同意,不得為個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錢或財產。
(d)鼓勵雇員提出改進公司經營的意見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安全、工作環境、產品質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見和方法,提出值得受獎勵的意見或方法的雇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金或獎勵。
(e)除經公司管理部門明確授權,雇員無權亦未被授權為公司或代表公司達成任何交易或訂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為。
2.3公司的具體職責
(a)公司將尊重雇員的人格和個性,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其安排與其能力相適應的任務。公司將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
(b)公司鼓勵管理部門、主管人員和雇員之間的和睦關系,并適時頒發公司業務有秩序進行所必須的工作守則。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條和與雇員個人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所述發給雇員基本工資和提供補助。
(d)公司應按《合資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積極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撥交工會經費,該筆金額應作為公司開支。工會可以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e)公司將為雇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所、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狀況相適應的福利待遇。
2.4工會的具體職責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和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條雇用手續
3.1公司作為中外合資企業,根據有關法律享有企業自主權,有權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職工。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3.2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公司招聘雇員的標準和人數。
3.3公司招聘計劃和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4公司雇員成為公司正式雇員前應合格完成六個月的試用期。
3.5公司將與雇員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格式附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a。
3.6職工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前,公司和工會應指導雇員明確個人勞動合同載明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
3.7從北齒轉入華-納的職工,其在北齒的工齡應視為在華-納的工齡。
第四條工作時間、節假日
4.1工作時間
(a)公司董事會決定基本工作周,以適應全部生產能力。
(b)雇員正常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c)公司可隨時更改雇員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動雇員工作日的起始和結束時間。由于工作需要,經以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
(d)公司應嚴格控制雇員加班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情況。
(e)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為保障雇員健康,工會可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f)雇員必須按公司工作規章規定的程序報告每天出勤情況。任何雇員由于個人原因擬遲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
遇有緊急情況不可能事先批準,雇員應盡快報告緊急情況的性質和未能提早報告的原因,但最遲應在復工時立即報告。
4.2節、假日
雇員每年享有下列法定節、假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可適當增加節、假日休息天數)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一天
國慶節(十月一日)……………………二天
春節………………………………………三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4.3有薪假期
(a)受公司連續雇用滿一年的職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對有貢獻的的職工可適當增加休假天數。
(b)經公司批準,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特殊性質的事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5病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6婚假、產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民法典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4.7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
家有喪事的雇員應立即報告其部門主管。
4.8探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但是享受探親假當年應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資格依適用法規享受探親假之雇員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并事先取得總經理批準后享用探親假。
第五條工資、補助和各項基金
5.1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決定雇員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的分配制度,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慮消費、物價上漲的因素,應增加雇員工資。公司制訂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5.2董事會根據資格決定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5.3雇員有資格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津貼、獎金和福利,以及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補助。
5.4公司將根據董事會制訂的方針,按雇員的工作表現和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決定是否發給獎金及獎金數額。
5.5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對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費。對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費。對在節假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費。如果雇員因未在正常工作時間認真自覺履行其工作任務而需加班,公司不發給任何加班費。
5.6公司應支付法律規定的任何其它金額,包括病假工資和節假日工資。
5.7支付雇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由有關雇員本人負擔并由公司扣繳。
5.8如果公司臨時停產,停產期間公司應向雇員支付停產期工資,金額相當于雇員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產超過一個公歷月,公司應決定采取相應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預期的措施。
5.9除第5.5條規定的費用外,公司將對下列費用負責:
(a)每一上班雇員的午餐費;
(b)每一雇員工作服的費用;
(c)本合同第7.5條規定的雇員責任保險費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給雇員的款項。
(e)按中方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元的標準向北京市財政局交納中方職工糧、油、燃料、副食、文教衛生和其他各項價格補貼費。公司評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后,除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福利費用和住房補貼以外,不再上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項補貼。
(f)根據《關于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公司和職工個人每月應交存工資總額10%作為中方職工住房公積金。
(g)其它符合規定的費用基金。
5.11公司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上述費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會通報使用情況。
第六條獎勵、獎金和補助
6.1公司對雇員的出色工作,長期、忠誠的服務,對公司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公司認為合適的獎勵,這類獎勵可以用獎金辦法頒發。
6.2對下述特別情況,將發給下述特別補助:
(a)雇員結婚:人民幣200元;
(b)雇員第一次生育:人民幣200元;
(c)雇員由于長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幣400元。
(d)雇員父母亡故:人民幣100元。
6.3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發給雇員獎金:
(a)在達到生產目標、完成工作任務或增加生產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執行公司工作規章;
(c)生產、技術的創造發明或改進生產方法和技術;
(d)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e)提出有用的建議,并因此防止意外發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損失。
(f)其他應予物質獎勵的模范行為。
獎金和其它獎勵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
第七條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
7.1公司應遵守適用于合資企業的中國政府關于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法規,以保證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雇員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雇員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7.2雇員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公司負擔。身處有害環境的雇員可視情況增加體檢次數。
7.3雇員應遵守中國有關的安全法規,以及隨時由公司頒布的安全規則。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7.4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5如雇員因工業事故死亡或受傷,或嚴重職業中毒和發生其它引起傷害的職業事故,及時向公司的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及工會組織報告,并接受他們的調查和處理。
7.6公司負責購買全體雇員的責任保險。
7.7公司負責向職工提供勞保用品并制定勞保用品發放細則,此類細則應足以在任何氣候和工作條件下對工人進行保護。
7.8公司將執行中國政府有關合資職工的退休政策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認為適當的退休養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條處罰和解雇
8.1解雇試用期內的雇員
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8.2因故解雇和其它處罰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員時,應提前三十天發給正式雇員和工會書面通知。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削減基本工資或停職等處分,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可以開除。
上述批評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員今后如何改進的情況。削減基本工資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并對其第一次違章扣取其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計薪期間因違章削減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該計薪期間所發工資額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職指雇員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七天。
8.3由于傷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關病假的規定和制度;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對屬于下列情況,公司不會按8、2款規定解雇雇員。:
(i)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ii)員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iii)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iv)國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通知和備案
公司解雇雇員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被解雇雇員,并報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8.5解雇費
如果公司在集體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第8、2和8、3(a)款解雇雇員或雇員個人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未予續約,被解雇的雇員可根據其受公司雇用時間,每工作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工作滿十年的雇員自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領取一個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資。雇員由于長期生病和因生產技術條件變化被解雇可酌情加發給雇員三至六個月實得工資。對開除的雇員不發給解雇費。
8.6由于公司違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嚴重違反合同侵害雇員合法權益,雇員提出辭職時,公司需按規定支付解雇費。
8.7工會代表
對于公司雇員的解雇、辭退或懲罰,須征求工會意見,有關雇員或就有關問題向公司陳述其立場。工會如果認為不合理,有權提出反對。工會可以派代表與代表董事會的管理部門磋商,尋求解決的辦法,但管理部門有作出終局決定的最終權利。如有爭議按12.2條執行。
8.8被解雇的雇員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員應立即向公司歸還所有公司擁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權的文件、設備和其它財產。
第九條辭職
9.1一般性辭職
在第8.2條規定的前提下,要求辭職或退休的雇員在取得工會同意后,必須在建議的辭職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體說明有理由辭職的特別情況,對這類辭職的請求,公司不得無理拒絕。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9.2受過特別培訓雇員的辭職
盡管有8.1條的規定,任何參加過公司出資培訓的公司雇員,如在受訓結束起五(5)年內從公司辭職,需向公司償付培訓費用,其金額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第十條保密、不競爭
10.1雇員同意對獲披露的有關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生產管理過程和技術、推銷或財務資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客戶、產品、程序、業務和服務資料嚴格保密,未經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將其披露給公司內外任何人士,亦不將其用以與公司進行競爭或用作雇員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公司與雇員個人勞動合同終止時,雇員應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錄、配方、財務報表或促銷資料歸還公司。
第十一條發明
11.1本合同有效期內,雇員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藝產品或配方方面的發明(“發明”),該等發明應是公司的專有財產,雇員應立即將其披露給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文件),使公司擁有這些發明的產權和所有權。盡管有該規定,對雇員在工作時間外,在未使用或參考公司設施、機密資料或材料情況作出的任何發明而獲得的全部專利,雇員應有權保留所有權。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和爭議的解決
12.1監督檢查
為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執行,公司和工會將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勞動合同監督小組,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勞動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代表。雙方亦可應一方要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和協商有關公司和職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勞動糾紛
公司內部出現的勞動糾紛應先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一方或雙方都可請北京市勞動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對仲裁結果不同意,該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臨時性人員的聘用
13.1臨時性人員的定義,指聘用期不超過一年,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
13.2聘用程序,公司聘用臨時性人員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同意,由總經理決定后,簽發聘書。
13.3聘用臨時性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決定。
13.4聘用臨時性人員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
解釋和執行本勞動合同時,雙方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合資企業合同和其它有關條例。
第十五條生效和期限
15.1在本合同簽署后,雙方應立即將本合同報北京市勞動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于1998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五年。
15.3本合同內容如與中國政府的規定有抵觸,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構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雙方書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參照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權代表于上述日期簽訂本合同,特此證明。
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工會
簽署人:____________?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總經理?職務:工會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集體合同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各類處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對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公司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1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為3年。
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需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后確定。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中、英文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兩份,分別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副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會集體合同的作用篇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為進一步明確企業經營者和職工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協調雙方之間的利益關系,共同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工作委員會代表各中小企業全體員工與各中小企業法人代表簽訂《中小企業集體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對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中小企業經營者和全體員工均有約束力,是企業經營者、工會和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的勞動關系準則。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二條企業應當尊重并支持企業工會依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企業工會應當支持企業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職權,組織員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民主平等協商等途徑和形式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勞動紀律,履行《勞動法》和企業規章所規定的義務。
第三條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
第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企業和企業工會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一方和雙方可提請______區勞動爭議協調組織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和提出訴訟。
第五條企業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企業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第六條企業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并根據企業效益逐步提高職工工資。
第七條企業應按規定發給職工必備的勞保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生產。
第八條工會有權監督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措施,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______區域性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生效。經企業方代表和工會方簽字蓋章報勞動部門、_______區工會。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所屬的成員單位應當向各自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公布。
第十三條本合同壹式____份,每個企業一份、工會一份、報上級工會備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