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基層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困難與對策篇一
對于我們基層單位來說,要想圓滿完成工作任務,不斷地促使單位向前發展,同樣也需要全體員工團結協作,奮發進取。為什么這么說呢?我覺得對一個基層單位來說,只有團結起來了,才能充分利用本單位的各種資源,調動一切力量來完成單位的任務、做好單位的工作;才能人盡所能、各司其職,從而減少內耗,提高工作效率;只有團結起來了,才能形成一種積極向上、勤奮工作的良好氛圍;才能集思廣益地把工作做好,做出色。從而創造性地完成本單位的使命。
但對我們基層來說,要想創造這種團結向上的工作生活氛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管理者根據形勢發展不斷發現并解決問題,形成其獨具特色的管理文化,需要管理者付出大量的心血來做好它。我對此問題進行了長時間的思考和實踐。發現對基層單位來說,要做到團結一致共同奮斗,有一些原則性帶共性的問題,你如果解決了,形成團結向上局面也就不難了。
其一,本單位只能允許存在一個領導核心,絕不允許多頭領導,不能有相互矛盾的措施規則出現。對單位內部的非正式組織,如能為單位所用,與單位管理思路相統一,則支持,反之就必須抑制,在員工們的心中只能覺得他們只有一個領導,哪就是基層管理者,上級的越級管理也是與基層管理思路一致的。
其二,如果基層領導是一個集體,分若干級或平級分若干部門,則必須要團結,各種措施政策(不管是哪個領導或哪個部門制定的,也不管是口頭的或成文的)必須協調一致,領導集體中有一個核心,一個拍板決策的人。不允許各打各的小算盤、小九九,培養自己的親信勢力。這種情況下,單位員工要聽命于領導集體,聽命于管理制度,而不是個別領導。不能出現聽誰的而又不聽誰的現象,絕不能允許不擔責任的人在哪兒發號施令,做主要指揮決策工作。這是很危險的。
其三,各種政策制度措施需要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不能只為某些少數人或小集團服務,要讓員工們覺得,本單位無論在制度上,還是在具體管理上,都是公平的,沒有暗中交易、幕后操作存在,從而在制度上培養大家的團結意識。
其四,對有損團結的事情或個人,一旦發生,不管是誰是什么事,應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養奸。讓員工們覺得單位是獎勤罰懶、獎懲分明的,是公平合理的。從而讓員工們從內心對單位充滿了信心。
其五,基層管理者或領導集體要有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以及把單位工作做好的自信心,把單位工作當事業干的決心。不能出現混日子的思想,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因為管理者的工作表現會直接影響下屬員工。管理者在哪兒混日子,哪有員工在哪兒干事業的道理。同時這樣也會導致人才遠離,單位工作也會一落千丈。
其六,管理者要及時發現并化解各種矛盾,包括生活中的矛盾。人是有感情的,生活中的不愉快是會帶入到工作中去并影響工作的。同樣生活中的矛盾也會帶入工作中去,所以管理要做有心人,不但要發現并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同時也要發現并解決員工生活的矛盾。解決矛盾時要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
其七,“管理”好自己的上級各位領導,要讓他們完全相信你的工作管理能力,支持你的管理思路和措施。要讓他們覺得你的管理是與他是一致的,你能做好他交給的任何工作任務。必須避免他在你的下屬員工中培植親信。
對基層單位來說,一個團結的單位不一定是很優秀很成功的,但一個不團結的單位一定是很糟糕很失敗的單位。所以,做為基層管理人員,要想把基層管理做好,做出色,就必須十分注意團結問題,把它當做基層管理的大事來抓。
基層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困難與對策篇二
要健全基層“組織體系”,建強基層治理“感應末梢”。要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堅持聚焦農村生產力最活躍、群眾幸福感最集中的區域,合理調整行政區劃,大力優化組織設置,全面推行產業鏈上建組織、聚居區里建組織、跨村聯建黨組織、城鄉黨組織結對共建等,構建鄉村管理組織體系。
要健全縱向組織架構。構建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單位、樓棟(院樓)五級“縱向到底”黨組織體系。始終突出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將各類社會組織、經濟組織、群團組織置于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之下。
要強化橫向組織聯動。建立組織、政法、宣傳、農業、民政等部門“橫向到邊”聯動機制,定期集中分析研判鄉村治理形勢、研究推進工作舉措、會商處置重大問題,著力形成協作聯動、齊抓共管的基層治理格局。
要健全基層“服務體系”,夯實基層治理“功能系統”。要完善“立體化”服務機構設施。分級建立鄉鎮黨群服務中心、村級黨群服務站、村民服務點等“三級服務體系”,將健全服務體系與滿足群眾需求精準對接,努力為農村群眾提供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實現便民服務、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社會保障、環境治理農村公共服務均等化。
要搭建“智能化”服務信息平臺。堅持運用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集成分析成果,用好“e支部”、智慧黨建app等平臺,推廣網上黨務、網上政務、網上農務、網上商務等信息服務,暢通群眾訴求,方便群眾辦事。廣泛運用大數據技術,匯總分析群眾基本信息,基本需求,提高服務精準性和智能性。
要建強“永不走”服務干部隊伍。大力推行部門包村、干部駐村、黨群結對等制度,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黨員先鋒服務隊、網格員服務隊、志愿者服務隊、農技員服務隊作用,廣泛開展送溫暖、送文化、送科技、送服務,全方位開展各類便民利民惠民服務。
要健全基層“工作體系”,舒通基層治理“循環脈絡”。要構建“dang委領導”的責任體系。抓好鄉鎮(街道)黨政機構和站所整合,建立健全抓黨的建設、便民服務、產業引導、綜合治理等工作機構,依法確定鄉鎮(街道)權責邊界,建立村依法自治事項和依法協助鄉鎮zf工作事項清單,實行村級事務準入制度,提高鄉村統籌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要構建“重心下移”的領導體系。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堅持擴權賦能、減負強責,發揮鄉鎮(街道)dang委(黨工委)“龍頭”作用,按照責權利相統一、人事財相配套的原則,賦予履行職責必要的發展自主權、委托執法權、人事管理權,增添治理資源、激發治理活力。
要推行“三治融合”的治理體系。突出“自治為基”,完善村(居)委會自治功能,實現zf治理與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突出“法治為綱”,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推動形成法治良序。突出“德治為魂”,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推動農村移風易俗改革,加快培育鄉村文明新風。
要健全基層“保障體系”,做強基層治理“骨骼肌體”。要強化領導機制保障。推行權責清單管理制度,把治理工作納入縣、鄉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納入各級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健全考核問責辦法,健全以群眾滿意為主體衡量標準的治理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公開機制。
要加大資源傾斜保障。建立鄉村黨組織工作經費和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根據縣級財政收入增長同比調整提高;加強政策統籌、資源統籌、力量統籌,推動部門項目、資金投入、服務供給、執法管理力量向村社一線傾斜,不斷提高基層治理能力。
要加強工作力量保障。結合農民工黨建工作,采取鄉情引、政策引、項目引等方式,回引一批有意愿、有情懷、有能力的優秀農民工、創業成功人士擔任村干部;選用一批有威望、有人脈的老黨員、老干部、老校長等,回鄉擔任政策宣傳員、民情觀察員、矛盾調解員。
基層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困難與對策篇三
今天,我就基層社會治理談些個人粗淺的認識和體會。不全面、不正確的地方敬請大家批評指正。
我們黨對社會治理規律性的認識是隨著實踐的發展逐步深化的,也經歷了一個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由現象到本質的過程。社會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程,需要全黨、全社會付出極其艱苦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社會治理有自身運行的規律,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我們對社會治理規律性的探索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單一模式管理階段。從建國初期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我國實行的是政府主導的單一管理模式,那個時期由于城鄉二元結構,人財物流動性少,基層政權比較得力,社會道德風尚良好,案件少,社會治安秩序好。社會雖然管理有力,但活力不夠。
第二階段:綜合治理探索階段。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到黨的十八大前。在這一時期,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給社會治理帶來了一系列問題。賣淫、嫖娼、賭博、吸毒、黑社會組織等各種社會痼疾沉渣泛起,社會治理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治安形勢非常嚴峻。中央提出社會綜合治理,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等多種手段進行治理,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發展其內容形式,收到了一定成效。
第三階段:共建共治共享階段。黨的十八大至今,是對社會治理規律性認識的理性深化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薄吧钊胪七M社區治理創新,構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治理體系?!?/p>
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再到“社會治理現代化”,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治理規律性認識的不斷深化,也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社會治理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成果。毫無疑問,它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國安邦重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古人講,“縣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縣治天下無不治”(司馬遷《史記》)。社會治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鶎由鐣卫砬∏∈俏覀兩鐣卫淼谋∪醐h節。我在新鄉縣調研時,一位社區黨支部書記談到目前社會治理突出問題時說:“現在是上面會多、下面會少;上面滿堂灌、下面不好辦”。話雖然尖刻,但不無道理。我個人認為,基層社會治理存在以下問題:
(一)法律規定方面存在問題
一是法律條文存在“打架”現象。這與我國法律制定的軌跡模式有關。一部法律的出臺,通常由相關部門提出,人大列入立法計劃后,相關部門起草法律草案,最后提請人大審議通過。起草過程中,雖然征求了不少部門意見,也做了大量調查研究工作,但都把管理、收費和審批等有利于部門集權的規定擺在重要位置,而關于法律責任、法定義務和責任查究則規定不夠、規定不嚴。
二是法律規定存在諸多空白點。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新情況、新問題、新階層層出不窮,而法律的出臺相對滯后,存在許多空白點。比如,在互聯網、生態環境、民生保障、司法鑒定、投票選舉等方面,法律不能完全適應新的發展變化。
三是“強勢部門”提出制定法律規章的多,“弱勢部門”提出制定的相對較少。這一點,在省市一級表現尤為明顯。
(二)法律執行面臨諸多挑戰
一是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和利益驅動問題。在執法過程中,地方和部門存在“爭利”現象,對跨區域、跨部門涉案金額較大的經濟類案件,各相關地方和部門相互博弈,爭著辦理。其他棘手復雜案件,相互推諉扯皮。
二是個別執法人員選擇性執法、釣魚執法問題。辦理經濟類案件積極性高,辦理一般刑事案件積極性低。
三是法律監督難問題。監督制度不少,但有些文件落實困難。
四是檢法隊伍的行政化傾向影響了基層業務骨干積極性的發揮。檢察官、法官實行員額制,情況有所好轉,但深層次的矛盾還沒有解決。
五是政法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中央有規定,政法部門辦案應該完全“吃皇糧”,但有的地方沒有完全“吃皇糧”,還存在變相“吃雜糧”的現象。
(三)一些基層黨組織形不成戰斗力。十八大以來,中央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明顯增強。但一些地方也存在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邊緣化問題。有的基層政權被家族勢力、黑惡勢力長期把持。中央決定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正是針對這一問題采取的戰略舉措。
(四)社會治理社會化程度低。行業自治組織、群眾性組織(公益性)發展不充分,很多該由行業自治的事項都靠政府增加人財物投入來管理,這是不可持續的,既加大了行政成本,政府也無力管好。政府在社會治理中不能包打天下,不能一遇到問題就靠無限增加人財物的辦法去解決,形成惡性循環。社會治理應該千方百計提高社會化水平,減少行政成本,實現治理效果最大化、治理成本最小化。
(五)社會矛盾化解機制、訴調機制不夠有力?;馍鐣苁腔鶎由鐣卫眢w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矛盾并不可怕,一個社會必須建立矛盾排查和化解機制。我國的人民調解制度被西方譽為“東方一枝花”,但近年來,作用沒有完全發揮。大量的矛盾糾紛沒有被消除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造成整個社會集訪、群訪、鬧訪的大量增加,給社會穩定造成了很大壓力。
(六)社會道德滑坡也帶來了很多治理難題?!笆坑邪傩?,以德為首”(《三國志》)?!暗赖率莾刃牡姆伞?。道德具有規范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人無德不立,官無德不為,業無德不興,國無德不威。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精神文明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們國家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體的公民道德建設呈現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態勢。但在不少人身上還存在是非、善惡、美丑不分,不講信用、欺騙欺詐危害他人等道德滑坡現象,帶來很多社會治理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為我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必須堅持“四化”(即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并重;
(二)必須堅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三)必須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四)必須走群眾路線;
(五)必須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六)必須堅定不移推進司法改革;
(七)必須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基層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困難與對策篇四
基層作為國家的根本,是社會治理的重中之重。新時代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基層社會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戰,尤其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場大考。要從中看到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的獨特優勢,分析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中存在的普遍問題,為進一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提出對策建議。
基層社會治理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強調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然而,我國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還存在著基礎組織力量薄弱、治理體制機制不完善、治理手段單一、多元主體協同治理困難等問題,仍需要積極探索基層社會治理的現代化路徑,才能不斷健全社會治理相關制度,最終構建基層社會治理的新格局。
(一)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一直以來,能否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關乎到黨能否長期執政、國家能否長治久安。我國黨和政府始終致力于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這有助于拉近黨群干群關系,把人民群眾和黨、國家團結在一起?;鶎邮菄液腿罕娭g的橋梁,黨的執政基礎是基層,基層社會治理的質量和效率越高,人們對于黨和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滿意度就越高,國家秩序就越穩定。所以,這就要求扎根基層,抓基層、打基礎,推動國家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轉移,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推動基層治理創新。
(二)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
加強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是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的必然要求。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就意味著人們的需求不僅停留在對物質層面上的滿足,人們對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更高水平的追求。人們更加注重自己的民主權利、健康安全、生活壞境,并且通過參與社會治理來表達自己的訴求?;鶎幼鳛樽罱咏罕姷牡胤?,只有不斷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才能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需求,增強人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三)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基層是人民共同生活的家園,基層人民群眾是使得黨和國家政策能夠得到充分落實的主體,是推進國家發展進步的主體?;鶎由鐣卫硎菄抑卫淼闹匾M成部分,也是基石。因此,只有打造基層社會治理的共同體,才能構建基層社會治理的新格局。只有實現基層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才能更好地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四)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重要支撐
以這次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斗爭來說,全國各地的基層組織尤其是社區在防控疫情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疫情爆發不久,基層黨組織發揮了戰斗堡壘的作用,民眾生活的各個城鄉社區組織在其領導下迅速采取行動,積極做好疫情的排查工作,宣傳疫情相關知識。在封城、封路等措施實施后,為人民群眾提供了巨大幫助。居民也以各種形式參與到群防群控中,鞏固了抗擊疫情的社會基礎。基層治理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也成為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重要支撐。
(一)基層組織力量薄弱
一是基層社會治理的負擔過重,由于承擔了上級下達的各種任務,但同時辦公經費不足、物資缺乏、責任重大、事情繁雜、力量薄弱而且權力受限,造成基層組織嚴重超標的勞動,基層工作人員往往疲于應付,上級哪個部門要求嚴格就趕緊完成哪個任務,真正遇到事情又相互推諉。二是基層治理層級過多導致了機構臃腫、人員冗雜,而且降低了信息傳遞的速度和信息的準確性,運轉不靈活,從而增加了基層治理的成本,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三是基層干部隊伍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并且理論水平不夠,思維方式陳舊,治理方式單一。而且對相關的政策理解不夠到位,無法及時對人民群眾進行組織和宣傳。一些基層干部也常常在工作中存在惰性,在思想上缺乏主動性、積極性,進而造成了嚴重的人才流失情況,基層留不住人才的問題日益嚴重。
(二)治理體制機制不完善
一是應急機制不完善。首先,缺乏科學的應急預案,雖然各個地方縣區都建立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的預案,但整體上缺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的具體方案,不能靈活地運用。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基層組織的應急物資保障不充足、對應急操作的宣傳以及培訓演練不到位。最重要的是輿情應對機制不完善,有些基層政府在處理突發事件時一問三不知,或者怕承擔責任不敢發聲。二是參與和監督機制不完善。基層政府部門在職責權限劃分上存在著交叉或不清的問題,但群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監督基層社會治理的渠道有限,導致社會主體無法表達自己的訴求,給基層社會治理帶來了新的問題。
(三)治理手段單一
目前基層還沒有充分運用現代科技進行社會治理,網格化管理和服務不夠精準,基層治理信息平臺建設不完善,沒有發揮出大數據的優勢。不少地方的基層社會治理中仍然習慣開會、筆錄的形式,存在著“基層智慧治理及利用新技術的意識不強、能力不足”的問題。
(四)多元主體協同治理困難
一是群眾參與度不高的問題。基層社會治理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人民群眾自治,人民群眾應當成為社會治理的主體。我國當前的現狀是群眾對于政府部門或者社會組織機構依賴性太強,認為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是基層政府和其他組織的事,自主意識有待加強,缺乏主體參與意識,也缺乏對社會治理的認可。二是基層黨組織無法放手發動群眾的問題?;鶎咏M織力量薄弱,缺乏強大動員能力和組織能力,無法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三是無法凝聚起社會合力的問題?;鶎诱块T之間存在著職能交叉、權責不清的問題,社會組織之間存在著利益分歧的問題,多元主體之間缺乏交流溝通的問題,都導致了遇事互相推諉、缺乏責任感,主體之間力量無法凝聚。
(一)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理念
近日,“地攤經濟”成為社會一大熱點,要實現民生發展與城市治理之間的平衡就要求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理念。一是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要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決不能將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凌駕于人民群眾的利益之上,堅決杜絕官本位思想,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和思想觀念,改變政府過去生搬硬套,“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現象,實現基層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再到“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轉變。二是在強化黨建引領的前提下,以自治組織為重點。村民委員會和社區等基層自治組織要積極引領人民群眾主動參與到治理的過程中來,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自主化。三是堅持精細服務的理念。要創新服務方式,主動引導市場的力量,努力發展社會化的服務組織和力量,努力培育多種社會服務平臺,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二)加強對基層社會治理的投入和幫助
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開展有時無法順利進行,主要是存在社區人員,辦公經費、基礎設施的匱乏問題。經費等相關問題不解決,基層社會治理就無法保持自身的相對獨立性。因此,一是應該主張構建多元資金保障機制,在以政府撥款為主的前提下,全社會共同參與,從各個渠道籌集經費;在充分利用財政資金的情況下,社會中的資本有序參與到基層社會治理。二是基層社會治理要做到財政公開化和透明化,必須受到居民的監督,提高資金的利用率。三是對基層人才及時進行獎勵,改善基層工作人員的待遇,重視改善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以及辦公運用的設備,只有這樣才能留住人才并從外界吸引人才。
(三)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
基層社會治理應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方式,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智慧城市、智慧社區的建設,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效能。加強信息化建設,運用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拉近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拓展群眾參與和監督基層社會治理的渠道。加快搭建基層社會治理的信息處理平臺,實現信息資源的有效共享,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撐。
(四)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制機制
完善機制體制是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根本保證,基層社會治理要建立完善的應急機制、考核機制、獎懲機制和監督機制,不斷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一是應在基層社會治理實踐的發展過程中總結經驗,盡快完善法律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同地區的基層制定具體的、專門的法律,進一步明確治理過程中各個主體的權限,明確基層社會治理的程序、目標等,確保各項工作依法順利開展。二是建立有效的制約和監督機制。有效的監督機制可以使基層社會治理公開化,維護群眾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時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內部的監督,以此糾正過程中的錯誤現象。三是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應急體系建設。在平常時期做好物資和資源的儲備,增加基層社會組織的應急保障措施等,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培訓演練。
(五)加強多元主體協同治理能力
一是構建多元主體的治理體系。健全基層社會協同治理體系要以基層黨組織領導為主,強化黨建引領,形成社會組織、群眾、企業等在內的多元化的協同治理主體。政府要當好組織者、執法者、引領者、政策制定者;村委會、社區等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要組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開展協商討論,進行民主決策,要激發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主動性,創新自治內容和手段;企業要強化社會責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為社區居民提供多樣化個性化服務;廣大群眾要自覺參與社會治理,積極響應社會號召,樹立起主人翁意識,不要做冷眼旁觀者。二是不斷推進基層民主協商的開展。協商民主可以滿足基層主體需求多元性,可以維護主體間的共同利益,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都離不開基層各類主體的參與和集體討論。通過協商民主的模式也可以充分調動社區各類行為主體積極性,以對話和協商的方式可以及時化解傳統城市基層社會治理的內在矛盾,凝聚各方共識,提高多元主體協同治理的能力。
基層社會治理的現代化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也并非靠個人的努力就能成功,它需要的是各個主體之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需要的是一套完善的管理體制和制度。要結合不同基層的實際情況,找到解決基層社會治理問題的相關對策,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理論和實踐發展,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
基層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困難與對策篇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國安邦重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社會治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然而基層社會治理恰恰是我們社會治理的薄弱環節。
(一)“三缺”。即:缺人、缺錢、缺手段
1.缺人。主要表現在:一是鄉鎮編制控制嚴。比如房縣根據鄉鎮規模大小,鄉鎮編制一般控制在25—45人,其中有10%左右的人員因身體、年齡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由此導致鄉鎮在職在崗的人員不足。為解決鄉鎮人員不足問題,縣里采取招錄公務員的辦法來解決,但事實上即使招錄了公務員,因工資待遇低也難以穩定下來,加之部分鄉鎮因地處偏遠、條件惡劣,部分考上的鄉鎮公務員要么又考走了,要么辭職不干,流失嚴重。二是村支部書記選人難。現在我們縣的大部分村是小村合大村,相當于原來的管理區,但村干部職數少,每村3至5人。選人難,換屆時對村干部人選必須進行嚴格審查,公檢法、組織部、紀監委等多個單位都要逐一審查把關,制定了“四不用”的條件,即60歲以上的不用、受過刑事處罰的不用、受過黨紀政紀處罰的不用、涉嫌黑惡勢力的不用。這樣就杠下去了不少實際工作能力比較強,在一個地方有威信、群眾也認可的村支部書記人選。一些地方雖然有符合村書記條件、有能力的人選又不愿意當村干部,為什么他們不想當村書記呢?有的是怕操心,有的是嫌工資待遇低,有的是對當干部不感興趣,也還有的是無信心。全縣部分村因無合適人員擔任村干部,鄉鎮黨委只好從在職脫產干部中選派村支書,全縣共有52個村是選派脫產干部擔任村書記的。
2.缺錢。鄉鎮政府沒有自己的財源,所有經費都依靠縣級財政預算撥付,經費來源具有唯一性。并且部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還需要鄉鎮配套資金,部分鄉鎮保機關運轉經費都不能保證存在問題。據不完全統計,一般鄉鎮因此負債在一百萬元以上。村一級經費就更困難了,也因此導致了村級運轉難、村干部待遇低。比如房縣村干部工資每年為2.5萬至3.5萬元之間,退休待遇就更低了,每人每年只有1000元生活補貼。許多村干部反映退休后還不如低保戶,為此多年人代會上都有反映村干部待遇過低的人大建議。村級組織因為缺錢對老百姓反映的諸如修路、修渠、環境治理的一些訴求根本無法得到落實。
3.缺手段。職責不對等是突出的問題。涉及農村千頭萬緒的事務都壓到村這一級去落實。但事實上,很多事情村這一級是無法落實的。比如對纏訪、鬧訪、越級上訪,就顯得束手無策。依賴村規民約的手段缺乏落實的硬措施。鄉村缺執法機構和手段,存在“看得見管不了”。如房屋的亂搭亂建問題,鄉村只能口頭制止,因無執法權限,很難落實到位。很多棘手的問題還得依賴縣直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
(二)“三重”即債重、責重、負擔重
1.債重。鄉村兩級在確保運轉和投入基本建設上欠債較多。比如房縣305個村負債1.7億元,平均每個村50—60萬元,最高的達100多萬元,可謂債臺高壘,負債運行。
2.責重。現在鄉村工作,一方面標準高難度大。就拿精準脫貧驗收標準“三率一度”來說,“三率”即貧困戶漏評率、錯退率、綜合貧困發生率,“一度”即群眾滿意度,這些標準國家驗收時都必須達到98%以上,標準要求是非常高的,稍有不慎就出問題,就會被責任追究。另一方面要求高責任大。如信訪維穩,既使不是鄉村基層的問題,一旦出現越級上訪,不論客觀原因一律追究鄉村責任,輕者面談提醒掛牌督辦,重者調崗免職。如我縣近期一個百人大會上,5個信訪工作倒數的鄉鎮書記檢討發言,一個鄉鎮書記離崗專抓信訪維穩。我市還有一個縣的鄉鎮書記因信訪維穩不力而被免職。
3.負擔重。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千頭萬緒的工作都需要鄉村干部去完成去落實,如精準脫貧、信訪維穩、鄉村治理、基層黨建、項目建設與經濟發展,再之很多工作強調處處留痕,開展一個簡單的工作都要有定位、有照片、有記錄、有方案、有報表、有圖冊、有展板等等。一些職能部門強調傳遞壓力提高工作節奏,上午發傳真,下午要報告,基層疲于應付。同時各級督辦檢查工作頻率高。任何一個檢查組到村上來都要村組織干部陪同,牽扯了很多時間精力。有些工作過于細化繁瑣,需要填寫有關表冊竟有幾十種之多。
(三)三難”即難管、難治、難長效
1.難管。主要表現在:村上年輕力壯有頭腦的精明一些人大都外出打工或創業去了,留下大多的都是“386199”(婦女兒童老人)部隊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好這部分人是比較困難的事。
2.難治。主要表現在:矛盾多樣多發。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深入推進,因征地拆遷、村鎮建設、勞資糾紛、醫患糾紛、“涉老”群體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也將隨之增多,有的矛盾化解難度大,給維護穩定工作帶來嚴重挑戰。加之基層基礎工作不夠扎實,以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雜人員等為重點的人口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部分村(居)矛盾排查機制,聯動聯防機制沒有真正形成。還有因為一些部門對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使一些矛盾糾紛久拖不決,引發重信重訪和越級上訪,甚至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
3.難長效。村民自治民眾參與度不高,自治力僅靠村民自覺和村規民約的自我約束,很難達到治理的效果。很多該由村(居)自治的事項都靠鄉鎮黨委政府解決,這樣既加大了行政成本,又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難度。形成了政府在社會治理中包打天下,一遇到問題就靠無限增加人財物的辦法去解決,事實上這種局面是不可持續的。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對我國社會治理應堅持的治理理念從4個方面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闡述: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一)加大政策項目支持力度
習近平2016年全國農村改革座談會上曾指出:新增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經費要向農村傾斜社會建設公共資源要向農村投放,基本公共服務要向農村延伸,形成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合力,努力讓廣大農民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中。農業是個弱勢產業,農村是弱勢區域,農民是弱勢群體,因此要加大對三農的政策傾斜,在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予以更多更大的支持,解決基層缺錢辦事的問題。真正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
(二)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鄉村基層治理遇到的難題。一是要強化依法行政。對于非法信訪戶、無理信訪戶、不符合程序的上訪戶,建議在符合依法行政的程序前提下進行嚴格規范的處置。二是要強化公正司法。著重強化司法機關服務群眾能力,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要強化全民守法教育。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模式,把普法宣傳與文藝匯演、知識競賽等活動相結合,融入群眾的日常生活。從而實現法治文化與地方特色文化、行業文化、群眾文化的有機融合。
(三)加強自治德治建設
通過引導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有序參與社會事務,進一步提升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水平。一是要進一步明晰基層組織職責,合理劃分事權。要堅持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村(居)民自治為基礎,引領群眾開展自治,使村居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服務群眾上。二是要積極培育扶持社會組織。每個村(居)根據不同社情培育不同的義工團隊或志愿者團隊,如治安巡邏隊,開展日常巡邏。三是加大對公益類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公益類社會組織給予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如:幼兒園、衛生室、電子商務、村民活動中心等方面的建設。四是要多方面搭建民主參與平臺。把搭建平臺作為推進社會治理的重要環節,在黨委政府領導的前提下,搭建基層群眾參與重大決策、公共事務的平臺。讓老百姓了解政府的工作目標,并將自己的意見及時反映給鄉鎮黨委政府,促進黨委政府決策更為科學、合理、操作性更強。五是切實發揮好德治在社會治理中的基礎作用,進而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注重以規促德,系統梳理和修改完善“村規民約”,讓“村規民約”真正成為老百姓的自覺行為,成為村民自治的有效措施和保障。
基層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困難與對策篇六
【摘要】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造?;鶎尤罕姷拿裥墓こ獭YF陽農村地廣線長人口多,當前基層社會治理存在人口管理難、矛盾化解難、基層管控難等問題,迫切需要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文章系統介紹了貴陽市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深入分析了當前存在的多頭管理影響服務效率、市級部門職權難于下放和人員數量素質不足等問題,并提出了探索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建立鎮級政府統籌用人機制、完善基層工作考核制度和培育發展村民理事會等對策建議。
【關鍵詞】貴陽市基層社會治理創新
基層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社會治理創新要逐步從局部化、碎片化、淺表化的實驗,走向全局化、系統化和深層化的探索,這其中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意義重大。特別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加快發展,社會變革給貴陽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同時也給基層社會治理帶來了矛盾和挑戰,當前基層社會存在人口管理難、矛盾化解難、安全防控難、基層管控難、服務供給難、隊伍建設難等“六大難”問題。
“貴陽市模式”是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大創新,是密切干群關系、化解群眾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舉措,得到了群眾的廣泛歡迎。但由于起步的時間不長,還面臨著一系列問題的考驗,主要體現在:
(一)多頭管理影響服務效率
貴陽市雖然在鎮級探索設置了“一辦一中心”,但僅僅是辦公場所的整合、辦事模式的改進,并未真正觸及機構改革,管人與管事脫節,事權與財權脫節,鄉鎮條塊關系仍未理順。比如,鎮國土所、財政所、林業站等派出機構的人財物仍由市級職能部門管理,鎮黨委政府對站所不能形成徹底有效的約束。辦事大廳名義上隸屬社會治理服務中心,但村鎮建設規劃、農業、林業等服務崗的工作和人員歸綜合辦公室管理。
(二)市級部門職權難于下放
由于現有體制或規定的限制,一些市直職能部門職權無法交給鎮級政府行使,導致鎮級政府在房屋建設、工商管理、食藥監督等方面缺乏審批權限、執法權力和行政管理手段。比如市公安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農業局等單位,涉及農村、群眾的管理服務事項約74項,按目前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規定無法下放或授權給鎮級行使。從辦事大廳的運行情況看,服務崗的工作人員較多的工作也是答復咨詢、受理材料,真正蓋章辦結仍然在市級職能部門。與此同時,市級職能部門長期形成的管制觀念、利益觀念難以徹底改變,往往不敢冒改革風險,不愿意將部門職權交給鎮政府行使。一些鎮領導對“一辦一中心”的設置,也僅僅停留在“掛掛牌就好”,不愿深入推進職能轉變,或者希望市職能部門將人財物權力下放,但責任不下壓。一些基層干部習慣了鎮村相對靈活的上班時間和方式,對辦事大廳較為嚴格規范的“坐班”服務有顧慮。
(三)人員數量素質不足
鎮級黨委政府普遍存在缺編嚴重的情況,難于招錄工作人員,現有的基層干部也流動較快。比如,朱昌編制99人,現僅有68人;東風鎮編制99人,現僅有68人(其中8人為借調);金華鎮編制99人,現僅有68人(其中8人為借調)。一些部門僅有2個人,派員到服務崗為群眾辦事,就難于保障日常的巡查、執法工作。一些干部年紀較大,缺乏服務崗所需的專業技能;一些年輕干部則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偏低,不愿意深入基層做艱苦細致的群眾工作。
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是一項長期工程,貴陽市自開展試點工作以來才不足兩年時間,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要確保“貴陽市模式”的持續可行,應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加快推進鎮級機構改革,更好地服務群眾,夯實基層基礎,推動貴陽市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取得更大成效。特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探索下放行政審批事項
直接下放給鎮政府執行,通過市級職能部門與鎮一級簽訂執法委托書的形式,委托行使行政執法權對于一些涉及行政執法或法律明文規定不能下放或委托鄉鎮行使的職權,強化鎮一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如公安、國土、司法方面的職權。同時,應積極發展農村社會中介組織,給市場和社會相對獨立的自主發展權;政府應根據市場和社會的發育程度來下放權力,保證市場和社會對政府下放的權力能接得住、接得好。
(二)建立鎮級政府統籌用人機制
加快推進鎮級機構改革,建立和完善鎮黨委統一領導下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司法所、財政所等派出機構以鎮管理為主,按照實際需要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根據各鎮的情況適當下放用人權,由鎮統籌安排編制、人員、經費等,包括人才的招聘權、人才的支配權,建立獨立的鎮一級人才庫,化解各鎮在用人方面所面對的壓力,市級職能部門只進行業務指導。
(三)完善基層工作考核制度
構建責任流程管理體系,建立分層分級的流程體系,將流程設計進一步細化到每個崗位職責,強從提升公共服務空間出發設置責任流程;明確流程之間的接洽;設計流程績效指標。對包村駐點干部,其工作實績的考,且獲得服務對象的滿意、認可上;評要重在圍繞群眾需求,對在便民服務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實績的考評要重在圍繞群眾需求辦實事做好接待、辦證、咨詢和其他服務工作上。
(四)積極培育發展村民理事會
貴陽市應在總結提升“一辦一中心”改革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各村歷史文化和民俗民風,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礎上,指導建立村民理事會,不斷完善村民理事會民主議事規則和激勵保障等機制,充分發揮村民民理理事會在村務管理中的議事、咨詢、協商作用,充分調動群眾參與農村社區服務與管理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握群眾的能力和水平。通過利用“熟人社會”的優勢,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把思想動態,不斷會工作載體、優化工作方法,更好地解決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