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報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一
區是老城區,城市載體功能弱,財政供給能力不強,歷史欠賬多,群體性矛盾比較突出。尤其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利益的重新分配,突顯出越來越多的矛盾,信訪工作任務也隨之加重。信訪工作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再靠傳統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不行的,必須積極探索解決信訪問題的新途徑、新機制、新辦法。在我市依法信訪工作全面開展后,區委立即召開常委會議,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全面推進依法信訪工作。初步形成了行政機關依法處理信訪案件和群眾依法有序上訪的信訪工作新局面。但面臨不斷變化發展的新情況,仍不斷出現一些的新問題,尤其是區劃調整,新的**區成立,客觀上造成了信訪量的攀升。為更好的做好我區信訪工作,為經濟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維護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區組織人員通過開座談會和深入基層調查了解情況的方法,對我區目前依法信訪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在開展依法信訪工作以來,我區采取了多種積極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依法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相關幾個責任單位共同接待處理信訪問題;二是總結工作經驗,抓住六個關鍵環節,堅持依法排查、依法認定、依法分流、依法處理、依法“三查”、依法結案,形成的依法有序的信訪案件處理程序;三是堅持信訪問題“一案三查”,制定了《**區信訪工作“一案三查”暫行規定》,一查造成群眾集體越級、重復上訪的原因,二查接待處理的責任,即查發案責任、執法處理責任和穩定責任,三查上訪人員在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嚴肅追究信訪責任,保證信訪問題依法處理;四是加強執法部門對信訪問題的性質和責任單位依法認定,保證信訪問題得到切實落實。通過這些措施,我區信訪工作在實踐中實現了四個轉變:一是樹立了大信訪觀念,由信訪辦一家接待的小信訪向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共同負責的大信訪格局轉變。二是提高責任意識,由信訪辦被動接待分轉處理向全面落實責任制、包案處理轉變。三是強化法制觀念,由信訪單一渠道思想疏導向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處理轉變。四是樹立維權意識,由被動接待來信來訪向主動為人員群眾辦實事,解決實際困難轉變。經過全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區信訪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20xx年越級上訪量較20xx年下降83%,20xx年越級上訪量較20xx年越級上訪量下降80%,20xx年越級上訪總量比20xx年越級上訪量下降73%,20xx年截止到10月末越級上訪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
但是,我區正處于社會政治、經濟不斷發展中,必然要引發新的矛盾,相對而言,區財政收相對少,收支矛盾比較突出,居民文化層次不高,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等情況,極易引發信訪活動的發生,因此,信訪工作絕不能掉以輕心。
在調研中,我們了解到,由于我區依法信訪工作剛剛起步,依法信訪機制還不健全,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五)在處理個別信訪問題時中找不到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使一些信訪問題久拖不決,形成信訪積案。
通過調查分析,我們認為存在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四)群眾素質偏低,法制觀念淡薄,當遇到信訪問題時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來解決,而是采取非法聚集、圍堵等方式進行上訪。
(六)由于改革發展的步伐較快,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跟不上,有些問題產生后,無政策法律依據,導致矛盾激化,不斷升級,產生群眾越級訪。
信訪工作是黨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密切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正確解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有效途徑,是體察民情、聯系群眾、接受監督的重要渠道。因此,我們必須認真負責的做好信訪工作,現就我區今后依法信訪工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
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是做好依法信訪工作的有力保障,是依法信訪工作的原動力,因此,要建立并落實完整的領導責任制體系,一是縱向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對重大信訪問題實行區級領導、部門領導和基層領導層層包保;二是橫向落實四種部門領導責任制,即:發案責任制、執法責任制、屬地責任制、保障責任制。發案責任制是指引發信訪問題的部門要主動依法處理信訪問題,并出具《上訪問題處理決定書》。執法責任制是指行政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有爭議的信訪問題予以認定,必要時出具《處理意見書》。屬地責任制是指鄉鎮、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的上訪人進行思想教育、疏導,并在司法部門的指導下,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按正常的信訪程序依法信訪,把問題解決在當地。保障責任制是指鄉鎮、街道辦事處協調公安派出所對信訪人無理取鬧、肆意串聯、煽動等違法行為實施警示告誡,必要時按《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二)建立并完善依法信訪各項工作制度,提高信訪工作質量
切實加強信息預測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情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要著重加強初訪、初電、初信的處理工作,落實首問責任制;把實現雙向規范作為依法信訪工作的關鍵,將維護群眾合法信訪權利和依法整頓信訪秩序結合起來,依法處理信訪問題;完善依法信訪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信訪工作網絡,創新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涉法案件的協調指導機制、依法分流和調處機制、依法排查機制和誤事責任追究機制,推行依法上訪程序,提高我區依法信訪工作質量。
(三)加強信訪隊伍建設,提高依法信訪意識
1、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全區信訪干部要緊緊圍繞市依法信訪年工作,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二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人們的利益發生了調整,新的社會矛盾造成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了“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信訪形勢給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難度。結合我區近年來發生的上訪案件,就當前信訪現狀原因、作一調研,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
1、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革:國有企業改制,金融系統推向市場,糧食系統走向社會,行政機關機構改革。這些變革,重新調整了各階層的利益關系,對人們的利益進行了再分配,同時也使人們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加強,部分群眾的利己觀念有所抬頭,致使簡單的問題易于復雜化,較小的事態易于擴大化,給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難度。據不完全統計,由于機構改革、企業改制等社會變革原因引發的信訪事件占到了信訪總量的17%。
2、法律法規某些方面的滯后。一方面,表現在法律條文的滯后。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使社會凸顯了許多新事物和新情況,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項目建設增多,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越來越多,涉及農民的征地拆遷補償問題也越來越多。但是,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會滯后于新事物和新情況,沒有法律法規的界定和約束成為導致上訪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滯后還表現在執法不嚴上。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更不允許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但是,“越軌”的行為時有發生卻少有有效制約。
3、認識上出現的誤區。誤區一:法不責眾。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受“法不責眾”錯誤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糾集眾人上訪鬧事,憑借“法不責眾”這個護身符逃避懲罰。“法不責眾”是“腐朽、落后”的中國傳統意識,它已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大障礙。誤區二:政府“管”法院。群眾中一直存在著一種錯誤的認識:政府權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時,各級黨政部門對上訪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遠遠超過其他問題,這也導致不少人信“訪”不信法。誤區三:以信訪量來考評信訪工作。目前上級對下級政府信訪工作的考評,都是以上訪量來衡量的,超過了規定的指標,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受到一定的處理。這種考評方式本意旨在加強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分級承擔社會壓力,緩解社會矛盾。但客觀上講,這種考評方式并不很科學,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對現任領導有意見,就組織煽動一些人上訪,讓現任領導難堪,最后往往能達到“攆走”的目的。
4、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對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牽涉面廣,時間跨度大,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解決難度相當大,導致問題無法處理或處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沒能得到妥善處理,客觀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對信訪問題干部中還存有畏難情緒,怕麻煩,同時部門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針對這些情況,缺乏有效的干部督查跟蹤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對纏訪鬧訪等嚴重信訪事件當事人處理不到位。首先,纏訪鬧訪的概念界定不清,對纏訪鬧訪戶定性困難,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為平息事態,免于激化矛盾,往往會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能放即放,缺乏強有力的執法配合,無法產生震懾力。
信訪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能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破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持續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總結他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循序漸進推進改革。一是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群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重大決策要符合社會現實,符合實際,要考慮群眾的心理想法,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盡量把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納入低保的范圍。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標準,讓下崗職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爭把改革的陣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樹立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一是繼續搞好普法工作。讓公民學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問題,發生糾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法律法規要與時代發展同步。立法機關、司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科學、有針對性地出臺、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條文,讓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訪部門的職能,糾正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認識 。群眾上訪總量多年居高不下,與政府及其信訪 部門的角色定位不準、轉換不力有關。政府及其部門應與時俱進,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四是嚴格執法。在處理信訪問題時,不以信訪的人多人少定對錯,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改變部分人“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
3、樹立信訪教育與信訪執法相結合的觀念,確保信訪工作取得實效。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明知攔路搶劫是犯罪,但還是攔路搶劫;明知殺人是要償命的,但還是有殺人犯。思想教育僅對講理的人有效,僅對遵紀守法的人有效。對無理取鬧的人、對別有用心的人、對圖謀不軌的人無效,因此,解決上訪問題時要做到區別對待。對確實有冤屈的,要盡快給予解決;對不了解國家的法律、政策而產生誤會的,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對于別有用心、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政府大門、攔阻交通要道等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4、樹立防范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觀念,加快推進信訪工作規范化進程。一是建立民意溝通機制。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加強民意溝通。通過談心交流,了解群眾所想、所需、所求,從而暢通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架起干群“連心橋”。二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超前排查人民內部矛盾,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實行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為了克服責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凡是第一位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的機關工作人員,要在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后,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應及時受理,并給予當事人明確的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的,要及時向上匯報,向其他部門或系統進行交辦、轉送,問題轉到哪里,責任就跟到哪里,直到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四是實行信訪工作過錯追究制。完善信訪工作現行的考評辦法,變以信訪量考評為以信訪過錯來考評,實行嚴格的信訪過錯追究制,使各級干部心里服氣,工作有積極性;使個別違法亂紀、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時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趁,形成“愛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三
隨著學校“三步走”戰略的實施,各部門的改制,生源的不斷擴,好多長期積累的矛盾和現實的矛盾暴露出來,使得信訪工作任務越來越大,難度也越來越大。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發揮信訪工作在維護學校穩定中“第一信號”的作用,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正在形成。但是,我們也應清醒的看到,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也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
(一)信訪問題的成因日趨復雜。從信訪渠道反映出的問題看,新時期信訪者反映的問題絕大多數都和學校建設、教育制度改革、后勤保障息息相關。其反映的內容涉及學校的方方面面,直接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影響范圍廣,因而處理起來難度也就越大。
(二)信訪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相對集中。涉及食后勤、安全、資助等方面的問題集中,學生反映強烈。
(一)、食堂太少,學生吃飯擁堵問題嚴重;并且食堂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不太注重衛生;食堂工作人員收取現金的現象依然存在。
(二)、宿舍管理方面,對損壞的物品維修不及時,往往上報了幾個星期都得不到有效解決。
(三)、打熱水擁堵。一棟六層樓的學生宿舍只有一樓和四樓各自配了一個自動燒水機,且設備老化,不時有鐵銹隨水流流出。
(四)、廣播臺的喇叭數量較少,并且分布不合理。走在校園里,一大半的時間都聽不到廣播臺的聲音,導致許多信息的傳播不暢。
(五)學校內照明設施年久失修。校園內還有許多地方沒有照明設施,晚上安全隱患系數增加。
(七)、足球場的衛生工作不到位。由于學生人數眾多,團體活動大部分都是在足球場上進行,必然造成足球場衛生保潔難度的增大,這時更應加強力度,保證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活動場地。
(八)、對于學校的長期規劃作為二師的一員我們都有必要了解,但對于這一塊的內容學校宣傳不到位。對于學校“三步走”的戰略、眾多荒地的開發等問題一直是學生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大一新生,但學校一直沒有做出比較明確的解釋。
(九)、關于各種資助的詳細內容也有待進一步的宣傳。這方面的內容基本上都是輔導員通知的,但輔導員同學們接觸的都不多,除了班委的成員外,這就導致信息流通不暢,也不利于學校政策的落實。
希望在新的一學期里,信訪工作能做的更貼近學生生活,取得另一個輝煌!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四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鎮街處于信訪穩定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對群眾,對待群眾來信來訪“只辦不轉”,因此,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的鎮街信訪工作,對于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鎮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信訪穩定工作,黨委書記親自牽頭,針對當前信訪突出問題,帶著“當前鎮街信訪工作面臨的難點及對策思考”這一課題,開展了一次信訪穩定工作機制創新調研活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xx鎮信訪穩定工作現狀
xx鎮位于北碚城區東北部,地形呈典型的南北走向,由三槽(中槽、后槽、壩下)二嶺組成,距北碚主城區12公里,幅員面積52.6平方公里。東與靜觀接壤,南與水土、龍鳳橋相切,西與東陽交界,北與合川毗鄰,海拔高度在160-830米之間。全鎮轄8個村,167個村民小組,3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38676人(其中城市人口18908人,農業人口19768人)。全鎮有企業117家,規模以上企業11家,主要以煤礦和非煤礦山、機械加工為主。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狠抓信訪穩定工作,使全鎮總體上保持了安定團結的良好局面。但是,隨著我鎮采煤深陷區治理、企業改制、礦山開采等經濟活動的深入,各類社會矛盾也交替出現,信訪事件不斷發生,嚴重影響著經濟社會的健康協調發展。縱觀近年來我鎮信訪案件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部分上訪群眾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甚至錯誤的認為“進京就能解決問題”。
2、信“多”不信“少”,不論什么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
3、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
4、信“訪”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5、信訪處理難度不斷增大。如近年來群眾反映的采煤深陷區農村危房改造、非煤礦山整合、礦山放炮產生振動和污染、淘汰落后產能離廠職工的安置補償、土地流轉補償、土地確權、涉法涉訴案及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一系列現實問題,因政策性強、制約因素多、處理難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時處理到位,重復信訪不斷,群眾因要求迫切,情緒激動,又極易出現過激行為。
6、擇機上訪、異常信訪時有發生。如各級“兩會”、重大會議召開期間上訪群眾增多,影響正常交通秩序和機關辦公秩序的現象時有發生。如富華水泥廠改制后職工上訪問題,就是典型例子。
二、當前xx鎮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
“穩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xx鎮明確了農村穩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礎上,創造性地構建了信訪工作“三個一”,即落實一項基本做法、建立一條綠色通道、追求一種整體效能的格局。
(一)落實一項基本做法。
堅持一項基本做法,即“矛盾糾紛排查、綜合分析和事前介入”。為將這一基本做法落到實處,xx鎮推行并落實了一系列相關制度:重大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前的信訪調研工作制度;重點村、重點對象和熱點問題的預測排查制度;重大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制度及信訪臺帳、信訪信息檔案制度。以此為基礎,在日常工作中,對群眾反映的各種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時分析研究、歸納整理。重點抓住政策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為工作決策提供時效性強的參考依據。同時,重點做好兩項工作:
1、重視解決好涉及政策的問題。對于各行政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在執行政策中發生的問題,督促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及時予以落實;對于政策雖有明文規定,但某些規定群眾認為不合理,有意見,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問題以及群眾要求合理,但目前尚無相應政策規定的問題,在努力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的同時,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依據。
2、重點調處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查辦信訪案件工作中,堅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有集體訪、越級訪可能以及有鬧事苗頭的各種因素高度重視,提前介入,及時化解各種不正常因素,維護社會穩定,為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3、設置維穩專項帳戶,多渠道解決信訪疑難問題。一方面,我鎮在資金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安排資金進入專項帳戶,用以解決無政策解決的鬧訪和纏訪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另一方面,多渠道籌集資金,解決經費緊張問題。如動員轄區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幫助解決部分信訪突出問題的涉及群眾,讓其工作有著落,困難有幫扶,逐漸息訴息訪。
(二)建立一條綠色通道。
所謂的綠色通道,即鎮黨政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制度。基層群眾反映的問題往往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為盡快解決這些問題,群眾又常常要求和黨政主要領導面對面交流、盡快解決實際問題的特點,對此,xx鎮制定了《xx鎮黨政領導接訪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責任分工的有關規定》,完善黨政領導按“一崗雙責”接待群眾來訪的新要求、新規定。
1、實行首問制,提高初信初訪調處率。每一個工作日都安排一名黨政班子成員和一名中層干部在信訪接待室接訪來訪群眾。對于初訪群眾所反映的問題,爭取做到首次調處落實到位。具體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辦案單位,定辦案人員,定結案時間;包調查、包處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結一案,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眾越級上訪、集體訪和重復訪的發生上還是有實效的。
2、實行領導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訪”現象的發生。出臺《xx鎮xx群眾工作實施方案》,扎實推進重大疑難信訪問題領導包案制。由鎮綜治辦牽頭,對社會疑難信訪問題進行排摸匯總,屬重大信訪問題的由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接待、親自協調,直到問題徹底解決為止。具體來說就是落實好“五個一”責任機制(一個案件、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做到情況清、點子新、落實勤、結論明,以卓有成效的實際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訪”現象的發生。
實踐證明,建立“黨政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制度”這一綠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實現了干群“零距離”接觸,密切了干群關系,又提高了基層初信初訪的調處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訪”現象的發生。
(三)追求一種整體效能。
所謂整體效能,即以鎮綜治辦為骨干力量,整合全鎮其他各部門資源,實行上下聯動,優勢互補。
1、整合資源,實現上下聯動。
一旦發生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對本鎮各部門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等資源進行整合,進行統一指揮、調度。保證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爭取時機、及時應對、依法調處,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級和事態的擴大。
2、優勢互補,追求整體效能。
追求“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社會工作效應。重視綜治辦工作人員之間和其他部門的優勢互補,提高綜治工作的整體效能:一是及時將全鎮的維穩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和人員,使相關部門和人員及時了解,并明確各自的責任;二是每處理一件重要的信訪事項時,都要召集有關人員集中進行研究,做到集思廣益;三是每一項重大維穩工作任務完成以后,綜治辦都要作好總結,使每個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績和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三、進一步提高我鎮信訪工作成效的對策。
當今世界,不斷深化的改革以及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必然會產生新的社會問題、新的社會矛盾,這一切都迫使鎮黨委、政府要認真面對、慎重解決。
(一)在穩定工作中要滲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時間、化精力去耐心、仔細地做群眾說服、引導工作,真正從內心尊重群眾。在化解矛盾的過程中,發現形式上的“無序”和情緒上的“偏激”是目前農村基層群眾群訪的主要特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執行穩定的工作制度中體現人文要求,滲透人文精神,針對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員和接訪地點的“有序”安排和溝通對象人數的合理要求去克服“無序”;以領導出面和一張笑臉、一杯熱茶去化解“偏激”。“本著解決問題要熱忱”,實實在在地對待上訪群眾,不以“拒絕”對待“無序”,以“簡單”對待“偏激”,做到不厭其煩,用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二)在穩定工作中要體現“統戰”思想。基層社會組織形式的變化使群眾參加生產和生活的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社會的轉型使人群的原有結構發生了變化,也使得影響基層穩定工作的因素呈現出多樣性和復雜性。因而,做好農村穩定工作的辦法也要多樣化。為此,我們在發揮組織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時,注意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調動一切積極的社會因素,盡量做到快速、及時、有效地解決具體問題。
(三)信息掌握注重“下、早、準”。“下”,即是依靠基層一線干部,村、居一線干部與群眾生活在一起,關系密切,人頭熟、好辦事,便于信息掌握。“早”,即基層干部由于生活空間優勢,發現苗頭性問題早,便于及時報告信息。“準”,即準確掌握穩定對象的生產生活情況,便于對癥下藥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因此,我鎮不斷充實一線干部力量,調整、尊重、重用與群眾關系密切、有本領、能辦事的村干部。
(四)重視發揮中堅力量的作用。基層信訪綜治工作經常處于緊張狀態,隨時都有新任務、急事情,經常遇到難度較大的信訪工作,調處要求又比較高。這種“緊、新、急、難、高”的特點,要求工作人員具有默默奉獻、團結協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強配好做穩定工作的“三強”干部:一是主體意識強,主動承擔工作,當某一工作出現“空擋”時,每個同志都能主動到位;二是協作意識強,主動配合幫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訪事件,都能主動放棄休息,按時到崗到位;三是奉獻意識強,知難而進,默默奉獻,任勞任怨。
當然,穩定工作是一個動態管理的過程,需要廣大干部群眾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從依法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著手,減少信訪問題增量,逐步化解存量,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和諧統一。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五
本文目錄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關于如何深入有效開展群眾和信訪工作的調研報告
糧食局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關于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訪督查組第十二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區、工業城、潢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國土資源局、市地稅局、供電公司等六個單位的大接訪活動開展情況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辦理情況,借此機會對信訪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這次去的六個單位共有省交辦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區2件、工業城2件;市交辦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區19件、工業城5件,潢川經濟開發區2件,市國土資源局3件、市地稅局1件、供電公司1件。從這35件信訪案件來看,信訪反映的主要問題:一是工資、社保問題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遷改造問題6件,占17%;三是農民土地、征用補償問題16件,占46%;四是其他問題5件,占14%。從六個單位調查的情況來看,信訪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訪總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趨勢;二是信訪反映的問題比較集中,工資、社保和農民土地征用問題占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眾生活中的困難。
二、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
從這六個單位信訪基本情況來看,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觀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觀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個別單位領導對信訪問題不夠重視,責任心不強,信訪工作責任制得不到落實。二是執法者對政策掌握不準,執行標準不一,業務不熟,不依法行政,成為信訪問題發生的主要源頭。三是個別企業領導私心太重,缺少群眾觀念。四是群眾素質偏低,法制觀念談薄,當遇到信訪問題時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來解決,而是采取圍堵政府、呼喊
口號
的方式進行越級上訪。三、下一步應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過分析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下一步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堅持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做好信訪工作,不僅要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認真解決信訪群眾反映的問題,還要堅持標本兼治,努力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為此,一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二要堅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不能因為工作人員不依法行政,出現矛盾,導致群眾上訪。要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現實利益的行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二)抓住工作重點,堅決控制集體訪和越級訪,尤其是進京訪。
要把控制群眾集體訪、越級訪,尤其是控制進京訪,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信訪工作的重點,要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對越級訪一定要做到省、市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決”的要求,要深入實際,有針對性地解決好信訪重點、難點問題。領導要深入基層,組織力量、調查研究、關心體察群眾疾苦,摸清情況、研究政策、拿出對策,舉一反三。對于群眾反映強烈、涉及面廣、牽涉人數眾多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調解、協調處理,爭取迅速有效地解決問題,防止錯失時機,激化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協調、處理信訪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加強對信訪熱點問題的預警和排查工作。
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預案。要建立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網絡,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發揮鄉鎮信訪辦、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層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實把問題化解在當地,認真做好上訪老戶和重點人員的穩定工作。要重視對群眾初信初訪處理,提高一次性解決問題的成功率。
(四)深化百姓求助快速處理機制。
本著“整體優化、逐步完善”的原則,以龍頭部門統一協調監管為手段,以電話求助服務為主要方式,以為群眾“經濟上解困、生活上解憂、精神上解悶”為服務宗旨,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由原有的聯網到單位,深化為聯網到人,擴大百姓求助快速處理機制宣傳,完善各單位、部門職能體系,加強監督,規范管理,提高百姓求助案件辦結率,群眾滿意率,達到“百姓求助反映情況信息暢通、職能部門處理解決問題快速高效、綜合部門督辦協調規范有序、監察部門查辦懲處及時到位”,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五)進一步完善機制、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建立健全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
一要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終審認定機制、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解決矛盾糾紛機制等,提高信訪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認真落實信訪事項受理登記和轉送制度、聽證制度、案件終結制度和督查督辦等制度,全面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三要嚴格責任追究,把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要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六)深化依法信訪,加大宣傳力度,學習貫徹信訪法規。
真學習信訪業務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尤其要學習貫徹好《信訪條例》,深入扎實地搞好依法信訪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宣傳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憲法》,國務院和省《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游行示威法》、《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市民的法律意識,自覺遵法守法,依法信訪。促使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信訪工作機制,逐步把信訪工作納入法制軌道。
(七)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信訪干部的作用。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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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常委、副縣長
近幾年來,各地農村群眾信訪、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問題不斷增多,信訪數量逐年上升,信訪內容日益復雜,信訪形式凸顯多樣,信訪難度逐年增加,從表面現象看,農村的信訪問題有反映干部作風問題、村組級財務問題、涉農“三亂”問題、政令不通、違法亂紀、醫療糾紛和拆遷補償問題,等等,牽涉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方方面面,信訪矛盾尖銳對立,情緒異常激化,非法鬧訪、纏訪等等的件數大幅度上升,突發性信訪問題和過激行為增多。處理信訪問題的緊迫性增強,信訪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對政府系統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調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結合自己在安陽掛職工作的特點和實際,對如何有效開展群眾和信訪工作深入細致地開展了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通過條分縷析認真梳理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務領導決策,推進我市群眾和信訪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臺階。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和經驗
近兩年來,安陽信訪工作緊緊抓住被國家信訪局確定為“百千萬工程聯系點”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試點縣這一契機,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堅持以解決問題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個環節,堅持“一升一降一規范”即:“領導規格大升級、工作重心下降、規范信訪秩序”。xx年,安陽開展了集中整治信訪積案活動,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訓誡教育中心,創新推行了“三位一體”訓誡警告教育機制,大力推行信訪評估,開展信訪救助活動,這一做法被國家信訪局在全國推廣。全省規范信訪秩序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工作現場會在安陽召開。安陽也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信訪工作先進縣、建國60周年慶典期間維護穩定暨信訪工作先進縣,被省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評為“xx年度信訪工作顯著進步縣”,被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縣。今年以來,安陽創新工作方法,在全縣著力實施了信訪“六大工程”,即:“領導抓、抓領導,真正把信訪工作提升為“一把手”工程;優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訪工作確立為社會穩定核心工程;建網絡、促聯動,真正把信訪工作打造為系統工程;降重心、強根本,真正把信訪工作強化為基礎工程;建規劃、促規范,真正把信訪工作創建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訪工作拓展為創新工程”。安陽“六大工程”的扎實開展和信訪群眾各項工作的全面推進,使得全縣信訪形勢在繼續保持平穩態勢的基礎上,各項工作得到進一步轉變和提升。據統計,今年1至11月份,全縣未發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訪、集體上訪和赴省集體上訪,??????????????????? ,???????????????? ,??????????????? 。
二、當前存在問題和特點
近兩年來,盡管全縣堅持信訪高壓態勢,使信訪形勢保持基本平穩,但是,在認真梳理全縣信訪群眾工作以上做法經驗的同時,在調研中也發現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問題,這些工作中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信訪群眾工作的深入開展,影響了基層群眾信訪問題的有效解決和妥善處理。一是厭戰懈怠情緒蔓延。部分鄉鎮和單位的領導對當前信訪形勢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不能正確分析判斷當前信訪工作的嚴峻性,對信訪工作的重視程度有所下降,具體表現在思想滑坡、力度減弱、標準降低、投入減少。二是大局意識淡薄缺失。個別單位和領導在處理信訪問題上避重就輕、拈輕怕重,將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個別單位對信訪老戶放任自流,不聞不問;鄉鎮與鄉鎮之間、鄉鎮與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解決問題的責任及穩控責任劃分不清,相互推諉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實流于形式。領導接訪制度落實不到位,領導不能按規定接訪,仍然存在脫崗、漏崗現象,有的根本不接訪。一崗雙責制度落實不好,個別領導對自己分包鄉鎮、分管部門的信訪問題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對信訪工作沒有部署、沒有安排、沒有參與,沒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頭上有指標”的齊抓共管局面。信息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信訪信息報送不及時。四是矛盾糾紛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過場,不深入、不細致,全縣每月的排消會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平均在40起之內。其中,有一個十多萬人口的鄉鎮,一個月召開兩次排消會,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竟然是0,但是該鎮每月到縣以上的上訪都在10多次以上。這說明一個問題,就是全縣絕大多數鄉、村排查工作開展力度不夠,或者說基本上根本沒有開展。五是信訪評估開展不細。大多數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應該事前評估卻沒開展。六是解決問題措施不力。化解信訪老戶的辦法仍然不多,個別信訪案件久拖不決,上級信訪部門多次交辦,但群眾長期得不到穩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風不實。有個別地方和部門,遇到信訪問題,不是全力解決,而是推諉應付,導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數部門輕問題解決,重攔訪、勸訪和消化數。
當前,群眾上訪之所以時有發生,既有上訪者動機、心態等主觀因素,更有信訪工作機制等方面的客觀原因。大量上訪案件的存在,不僅擾亂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團結,給農村工作帶來嚴重影響,直接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阻礙了農村的經濟發展,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引發農村信訪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體制機制的原因,又有農村自身發展的原因;既有歷史沉積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因素。縱觀目前農村信訪穩定和群眾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特點:
(一)在干部觀念方面。信訪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在考核機制上片面強調“數型”責任制考核,只管有無進京上訪案例,不管信訪人上訪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對無理上訪、纏訪等在考核時也不能區別對待。在信訪問題“一票否決”的高壓態勢下,各級各部門采取“圍追堵截”、“花錢買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穩”的辦法,表面解決了暫時的問題,實際上對進京訪、越級訪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且還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訪資財”這個特殊的行業。
(二)在群眾觀念方面。長期以來,人們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依靠黨委、政府解決問題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對法治的信仰還比較淡薄,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還沒有真正形成,相當一些群眾存在“信訪迷信”心態,認為不管是法律問題還是非法律問題,找到領導上訪就有可能解決問題。還有一些群眾采用“無理纏訪”的方法,甚至采用集體上訪以及其他過激方式給國家機關施加壓力,試圖以此迫使政府解決其問題或者改變司法裁決。許多群眾存在“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心理或者是因為個別人由于個人恩怨,煽動、利用群眾上訪達到個人目的。這種處于敏感狀態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動,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會導致一些本來看似簡單的信訪案件極易演變為信訪事件。有的人別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舉報問題,經戶口核查相應地址無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絕出于個人的目的或為了搞垮對手、栽贓嫁禍、打擊報復、隱匿證據問題,從而為自己胡作非為、非法謀利提供條件。只要出現一定規模的上訪,一般都存在著組織者、領導者。有的人因為怕影響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從而由上訪者轉為幕后操縱者,驅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曉法律、不顧后果的人為其服務。
(三)在體制機制方面。近年來,黨和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和不斷加強信訪工作,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信訪政策和法規,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來越顯現出來,突出表現在上訪活動的隨意性上,即上訪的內容、類型、上訪活動發起的時間和空間以及上訪的流向隨意性太大。盡管現行的政策、法規對群眾上訪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規定,但是在實踐中,上訪人往往可隨時隨地就任何內容向有關或無關的部門上訪,也有的因處理不及時拖來的上訪、責任不明確推來的上訪、調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訪、接待不熱情激出的上訪等等,對違法信訪行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眾產生法不責眾心理,個別別有用心的人借信訪制造事端。
(四)在政務公開方面。有的村級由于執行財務制度不嚴,長時間不向村民公開村務,即使公開也只是象征性地公開收支總額,不公開明細帳,透明度低;有的在農村低保評定、救災救濟款物分配與發放、項目落實等方面因宣傳不到位、執行政策不嚴格、程序不到位、公開透明度不高,尤其在農村低保政策執行上,因不斷擴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該領取的對象享受了,當群眾提出質疑時,一些村干部不予說明和解釋,甚至壓制、打擊群眾,造成干群情緒對立,群眾就采取集體訪、甚至越級訪的辦法,希望上級組織來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徑方面。很多群眾反映若采取法律訴訟的形式解決爭議糾紛,既要向法院繳納訴訟費,還要向律師繳上代理費,況且能否勝訴都不是定數,即便勝了官司,執行也是個巨大難題。客觀的說,現實生活中,特別是《信訪條例》出臺后“領導接待日”制度的實施,信訪較之訴訟的確是一種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勝了官司、賠了錢財、只能討個說法”的現實面前,很多群眾自然會選擇信訪的方式。而且群眾習慣于找領導個人,尤其是能拍板的 “一把手”,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誘導了群眾擇“訪”棄“訴”。 使不少應由司法部門解決的涉法問題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許多上訪人員只要政府解決,不愿到法院依法裁決,增加了處理難度。
(六) 在遺留問題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戶口歷史遺留問題、老民辦教師遺留問題等涉地上訪和涉法上訪仍然是信訪案件主流,原因復雜,大部分需要通過司法程序才能解決,造成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案件相對較多。
三、解決對策和途徑
針對調研中發現梳理出的問題,我認為應該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訪群眾工作“六大工程”為主要載體,強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對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和群眾信訪反映合理訴求的有效解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推進信訪群眾工作再上新臺階、再取新成效,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和全面快速發展。
(一)暢通信訪渠道。一是開展大接訪活動。各級各部門領導應做到有訪必接,一把手要堅持每周定期公開接訪,堅決杜絕領導不接訪脫崗現象的發生。信訪局要不定期地暗訪督導“領導接待日”接訪情況,暗訪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二是創新接待工作方式。應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每月下訪不少于一次。要通過開展干部下訪、預約接訪、帶案下訪活動,主動深入基層,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實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實行陽光接訪。要進一步完善網絡、電話、傳真等信訪渠道,為群眾提出訴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頭防控。一是狠抓鄉村兩級排消會。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排消會制度,做到鄉鎮每月排查兩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糾紛。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書、村主任、民調委員的工資、使用、評先掛鉤。同時,鄉鎮包村領導和包村干部要參加所包村的排消會。對矛盾糾紛比較突出的三類村,鄉鎮黨政領導要親自參加該村的排消會。要嚴格落實排消臺帳備案制,縣信訪局每月集中交辦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實行臺帳管理,掛牌督辦,確保排查出來的每一起矛盾糾紛都能及時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實信訪評估機制。要把落實信訪評估作為工作重點,抓牢、抓實、抓死。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項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項,必須進行信訪評估,聽取群眾的意見。對群眾不同意、或者絕大多數群眾不同意的項目要暫停實施,重新進行考慮,決不能一邊解決問題、一邊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進行信訪評估而引發信訪問題或群體性事件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堅決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將信訪評估列入年終考核目標。
(三)抓好問題解決。一是下大力氣抓好信訪事項的受理和辦理。重視初信、初訪處理關口,加大初信、初訪的辦理力度,嚴把初信、初訪辦理質量,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切實提高信訪事項的首問處理到位率和群眾滿意率。二是下大力氣抓好信訪事項三級終結。規范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告知書制度,對結而不服、群眾不穩定的信訪事項,引導群眾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復查復核。做好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工作,對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因查處事實不清、把握政策不準、處理意見敷衍塞責被退回初始受理單位的,年終考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扣分,對由此造成越級上訪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復查完畢的信訪案件,及時錄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三是下大力氣抓實信訪三級例會。鄉鎮、村級以及縣直部門、鄉直部門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信訪例會,研究解決信訪問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信訪部門加大督查力度,實行每月一通報,對不按時召開例會、程序不規范、走形式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連續兩個月未召開例會的鄉鎮、或村級例會召開率低于80%的,年終考核該項分值為零。四是下大力氣管好、用好信訪救助資金。各級各部門應搶抓中央、省、市撥付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補助資金的機遇,認真做好相關銜接工作,特別是要做好案件的篩選、報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無明確依據的矛盾糾紛,解決一批長期困擾各級黨委、政府的“無頭案”、“釘子案”、“骨頭案”。但要堅決杜絕將信訪救助演變為“花錢買穩定”,導致信訪人以訪謀利、因訪得利、“越救越旺”,甚至產生連鎖反應。
(四)依法規范秩序。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樹立非正常上訪不但無助于問題的解決、而且還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確宣傳輿論導向,形成無理纏訪、鬧訪“大鬧大打擊、小鬧小打擊”的良好工作氛圍。二是嚴格落實穩控責任。各級各部門既要明確職責,分清任務,又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堅決把一些重點不穩定因素穩控在基層。特別是民師、三線人員、聯合診所等重點穩控對象必須時刻關注動態,密切掌握重點人員動向。對一些組織者、策劃者,以及一些長期不穩定的信訪老戶,公安部門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聯,如果發現串聯跡象,要及時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報送。長期以來,信息不準確、信息不及時是信訪工作的一個短板。只要信息準確、信息及時,大部分都能夠有效勸阻或勸返。因此,要及時掌握信訪動態,嚴格落實零報告、日報告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四是抓好訓誡打擊。要完善“三位一體”的非正常上訪訓誡機制,加大對纏訪、鬧訪人員的訓誡教育力度,對一些問題處理、救助已經到位的信訪人,如果仍然纏訪、鬧訪,要堅決予以依法處置。
(五)強化責任落實。一是強化工作目標。信訪工作目標考核應做到“兩側重兩掛鉤”。通過強化考核推動制度的落實、責任的落實。“兩側重”即側重對信訪工作薄弱環節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對制度落實的考核力度,細化考核辦法。比如,信訪評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對制度落實不好,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決,信訪工作目標分為零。可通過鄉鎮信訪例會、排消會、專題會、信訪事項評估會影像資料,在年終考核時查用。“兩掛鉤”即信訪工作目標考核要與整體目標考核和經濟利益掛鉤。改變過去只獎不罰的狀況,對年底信訪工作目標考核名列前茅的,要進行表彰獎勵和物質獎勵,對信訪工作目標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給予經濟處罰。二是強化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應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對發生有影響信訪事件,或者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推諉敷衍、弄虛作假、不負責任的,要嚴格責任追究。
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是最直接、最現實的群眾工作。許多地方信訪總量下降、信訪問題減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視群眾工作、下功夫做好群眾工作的結果,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不僅可以解決大量信訪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且可以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鞏固黨執政的群眾基礎。總之,加強新形勢下的群眾和信訪工作,要堅持在加強領導、整合資源、發揮職能部門作用上下功夫,要堅持在提高水平、增強實效、更好服務群眾上下功夫,真正把來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反映的問題當家事,把群眾工作當家業,堅持做到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用群眾觀點思考問題,站在群眾立場處理問題,多做人對人、面對面、手拉手、心連心的工作,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最終推進群眾和信訪工作的深入有效開展、確保經濟社會大局穩定與社會和諧進步。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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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信訪工作機制 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近幾年來,我局的信訪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針,積極探索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新機制、新舉措,創新信訪工作格局,把握信訪工作重點,提高信訪工作水平。今年以來,全系統沒有新的信訪案件,沒有出現集體上訪,有力地維護了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
一、整體聯動,構建信訪網絡新格局
我局的信訪大調解工作緊緊圍繞市政府信訪大調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了系統內網絡體系,各單位建立健全了以領導責任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實行“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專管,信訪專兼職人員具體抓的工作制度。二是確立目標考核責任制,我們做到把信訪工作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同獎懲,在年初研究制訂了《xx市糧食局共性目標考核辦法》,明確獎懲制度。三是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市局今年三次組織召開基層領導工作例會,研究、分析部署基層工作,解決處理重大信訪問題,如原平潮糧管所部分職工上訪強占倉庫問題,我局多次召開基層領導會議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研究制定
工作計劃
,目前對原平潮糧管所部分職工強占倉庫的問題已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四是抓好信息反饋,充分發揮各單位信息員作用,加強對集體上訪,異常上訪的信息監控,協調處理和督辦反饋,做到上下聯動,點面結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二、關口前移,重點控制集體上訪,越級上訪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抓源頭,把信訪工作的重心轉移到基層,把矛盾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加大一線信息掌握,使大量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
一是變上訪為下訪,根據市信訪工作的要求,我們在做好群眾信訪工作的同時,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我局每月都有干部下基層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各職能科室同企業都有掛鉤聯系點,市局基本掌握企業的動態。
二是強化信息工作,認真貫徹信訪重點管理暫行規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網絡,狠抓了工作落實,使一些重要的社會動態、信訪信息得到了及時搜集、迅速傳遞,對基層企業發生的矛盾要求各單位及時向市局匯報,自己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市局派人幫助解決。對集體上訪,我們要做到黨政主要領導及時迅速趕赴現場,把集體上訪的職工勸回本單位接待處理,遏止了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是加強信訪法規宣傳,增強廣大干部職工的信訪意識,在信訪接待過程中,認真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宣傳國務院頒發的《信訪條例》以及《xx市群眾逐級上訪和接待處理暫行規定》等信訪法規和規定,努力使廣大人民群眾增強依法信訪的觀念,自覺做到逐級上訪、依法上訪,從而減少了越級上訪和群訪。如有個別改制企業的職工,因對政策不理解和個別人達不到自己的目的,串連拉幫曾多次準備集體上訪,我們及時組織人員下基層了解情況,講明政策,耐心勸阻,做好說服工作。能解決的問題盡量解決,盡一切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三、突出重點,做好來信來訪調查處理工作
xx年我局收到各類信件7封,其中舉報類信訪1封,市長熱線交辦函1封,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轉辦件1封,行風熱線1封,市信訪局轉辦3封,接待來訪10多人次,信訪辦結率100%,化解大量的社會矛盾,解決一些比較棘手的問題。處理好信訪反映的問題,使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及時反饋,是信訪工作落到實處的重要標志。今年以來,我們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信訪問題上繼續堅持做到“一個宗旨、兩個堅持、三個結合、四個服務”,即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實事求是、堅持依法辦事;解決實際問題和思想教育疏導相結合、行政協調與法律處理相結合、自辦為主和加強溝通聯辦相結合;為改革發展的大局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為領導機關服務、為兄弟部門單位服務。我們把信訪工作重點放在切實解決群眾利益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上。
四、加強領導,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信訪接待日制度和領導下訪制度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對xx年全市信訪大調解工作的要求,我局黨委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穩定社會的重要工作和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同時,認真貫徹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全市開展黨政干部下訪工作的實施意見》,并研究制訂了《xx市糧食局黨政干部下訪工作實施意見》。今年以來,我們認真總結了近幾年來企業改革改制后出現的新情況,特別在人員分流、身份置換以及老信訪戶在他們沒有達到自己目的要求情況下,經常到有關部門上訪,部分職工有一定的思想情緒,加大了工作的難度。為了做好信訪工作,解決好職工的實際問題,一是我局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建立和完善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和黨政領導干部接待日制度,做到領導干部親自接待處理來訪,并有專人做好信訪接待登記工作,重要信訪領導親自參與接待調查處理,對上級轉辦的信訪件都能按上級的要求及時辦理,做到件件信訪有著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二是市局領導走出機關、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妥善處理,化解各種信訪問題和矛盾,改變了群眾上訪為領導干部下訪的工作作風。局長三次下訪,幫助企業,幫助下崗職工解決實際問題,不能解決的也耐心細致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副局長秦華在掛鉤點北興橋鎮中閘村調研時,一名老信訪戶同村干部產生矛盾,多次上訪,在秦華苦口婆心的勸說下,穩定了情緒,由于其生活困難秦華自己拿出100元以示慰問,其表示不再上訪。今年以來,我局4名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到基層下訪9人次,沒有出現新的信訪件。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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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人們的利益發生了調整,新的社會矛盾造成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了“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信訪形勢給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難度。結合我區近年來發生的上訪案件,就當前信訪現狀原因、作一調研,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
1、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革:國有企業改制,金融系統推向市場,糧食系統走向社會,行政機關機構改革。這些變革,重新調整了各階層的利益關系,對人們的利益進行了再分配,同時也使人們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加強,部分群眾的利己觀念有所抬頭,致使簡單的問題易于復雜化,較小的事態易于擴大化,給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難度。據不完全統計,由于機構改革、企業改制等社會變革原因引發的信訪事件占到了信訪總量的17%。
2、法律法規某些方面的滯后。一方面,表現在法律條文的滯后。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使社會凸顯了許多新事物和新情況,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項目建設增多,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越來越多,涉及農民的征地拆遷補償問題也越來越多。但是,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會滯后于新事物和新情況,沒有法律法規的界定和約束成為導致上訪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滯后還表現在執法不嚴上。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更不允許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但是,“越軌”的行為時有發生卻少有有效制約。
3、認識上出現的誤區。誤區一:法不責眾。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受“法不責眾”錯誤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糾集眾人上訪鬧事,憑借“法不責眾”這個護身符逃避懲罰。“法不責眾”是“腐朽、落后”的中國傳統意識,它已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大障礙。誤區二:政府“管”法院。群眾中一直存在本站著一種錯誤的認識:政府權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時,各級黨政部門對上訪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遠遠超過其他問題,這也導致不少人信“訪”不信法。誤區三:以信訪量來考評信訪工作。目前上級對下級政府信訪工作的考評,都是以上訪量來衡量的,超過了規定的指標,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受到一定的處 理。這種考評方式本意旨在加強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分級承擔社會壓力,緩解社會矛盾。但客觀上講,這種考評方式并不很科學,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對現任領導有意見,就組織煽動一些人上訪,讓現任領導難堪,最后往往能達到“攆走”的目的。
4、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對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牽涉面廣,時間跨度大,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解決難度相當大,導致問題無法處理或處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沒能得到妥善處理,客觀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對信訪問題干部中還存有畏難情緒,怕麻煩,同時部門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針對這些情況,缺乏有效的本站干部督查跟蹤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對纏訪鬧訪等嚴重信訪事件當事人處理不到位。首先,纏訪鬧訪的概念界定不清,對纏訪鬧訪戶定性困難,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為平息事態,免于激化矛盾,往往會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能放即放,缺乏強有力的執法配合,無法產生震懾力。
信訪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能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破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持續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總結他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循序漸進推進改革。一是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群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重大決策要符合社會現實,符合實際,要考慮群眾的心理想法,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盡量把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納入低保的范圍。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標準,讓下崗職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爭把改革的陣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樹立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一是繼續搞好普法工作。讓公民學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問題,發生糾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護本站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法律法規要與時代發展同步。立法機關、司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科學、有針對性地出臺、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條文,讓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訪部門的職能,糾正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認識 。群眾上訪總量多年居高不下,與政府及其信訪部門的角色定位不準、轉換不力有關。政府及其部門應與時俱進,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四是嚴格執法。在處理信訪問題時,不以信訪的人多人少定對錯,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改變部分人“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
3、樹立信訪教育與信訪執法相結合的觀念,確保信訪工作取得實效。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明知攔路搶劫是犯罪,但還是攔路搶劫;明知殺人是要償命的,但還是有殺人犯。思想教育僅對講理的人有效,僅對遵紀守法的人有效。對無理取鬧的人、對別有用心的人、對圖謀不軌的人無效,因此,解決上訪問題時要做到區別對待。對確實有冤屈的,要盡快給予解決;對不了解國家的法律、政策而產生誤會的,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對于別有用心、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政府大門、攔阻交通要道等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4、樹立防范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觀念,加快推進信訪工作規范化進程。一是建立民意溝通機制。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加強民意溝通。通過談心交流,了解群眾所想、所需、所求,從而暢通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架起干群“連心橋”。二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超前排查人民內部矛盾,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實行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為了克服責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凡是第一位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的機關工作人員,要在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后,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應及時受理,并給予當事人明確的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的,要及時向上匯報,向其他部門或系統進行交辦、轉送,問題轉到哪里,責任就跟到哪里,直到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四是實行信訪工作過錯追究制。完善信訪工作現行的考評辦法,變以信訪量考評為以信訪過錯來考評,實行嚴格的信訪過錯追究制,使各級干部心里服氣,工作有積極性;使個別違法亂紀、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時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趁,形成“愛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六
——高橋聯委會
隨著我區區域經濟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的社會矛盾和問題。若問目前鄉鎮最難的是什么?最耗費精力的是什么?可能相當一部分干部就會毫不猶豫地說:應對上訪。如何遏制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和增多,如何提高鄉鎮信訪工作成效已成鄉鎮黨委、政府討論最多的話題之一。
一、高橋鎮信訪工作現狀
2011年1-10月,高橋鎮信訪辦共受理群眾上訪279批1702人次,涉及群體訪68批1320人次。其中通過市信訪信息系統處理上級交辦、轉送信訪件共計95件,上級交辦信6件,參閱信10 件。
1、信訪總量攀升,群體訪增加。1-10月份的信訪工作,不管從信訪總量、信訪人數、群體訪都比去年同一時期有較大上升。特別是群體訪情況,到目前為止已遠遠超過2010年全年群體訪總量。特別是土地征用補償、安置,省、市、區重點工程的拆遷、安置等方面的信訪量明顯增多。
2、越級上訪明顯增多。一是由于近郊的地理位置因素,群眾到市越級上訪比較多;二是上訪群眾唯上的心理,越級去省、市、區上訪也明顯增多。
3、信訪處理難度不斷增大。如信訪反映土地征用安置補償,村鎮規劃、房屋拆遷安置,企業職工工資兌現,村級換屆選舉等一系列現實問題,因政策性強、制約因素多、處理難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時處理到位,重復信訪不斷,群眾因要求迫切,情緒激動,又極易出現過激行為。
4、擇機上訪、異常信訪時有發生。如各級“兩會”召開期間上訪群眾增多,影響正常交通秩序和機關辦公秩序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近期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
1、勞資糾紛問題。主要是拖欠職工工資問題。特別是春節前,在一月份就共計為300余外來民工討回50余萬元工資款。
2、拆遷安置問題。一是梁祝、甬金高速連接線拆遷戶反映的安置補償不公問題;二是輕軌、甬梁線和通途路工程沿線未劃入拆遷紅線的村民要求進行拆遷安置;三是梁祝村一些尚未簽訂拆遷協議的住戶反映政府動用黑幫強制簽訂協議、拆遷人員打傷人事件。這些拆遷安置問題引發了大量群體上訪事件發生。
3、江南村大衣斗村民與興光煤氣調壓站安全距離不足引發的群體上訪以及因此問題引發的關于江南村新農村建設各類問題的群體訪事件,包括要求全村同步進行新農村建設、新農村建設房屋分配、拆遷先后問題等等。
4、工程施工引發的矛盾。如君恒房產在長樂村開發的“西城印像”工地施工引起周邊小區住宅開裂、沉降的引發的多次群訪事件。目前尚在積極處理的新莊村汪漕頭部分民房因古林鎮建廠房打樁引發的不穩定事件。
5、老訪戶重復上訪問題。
三、
當前高橋鎮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穩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高橋鎮明確了農村穩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礎上,創造性地構建了信訪工作“三個一”,即落實一項基本做法、建立一條綠色通道、追求一種整體效能的格局。
(一)落實一項基本做法。
堅持一項基本做法,即“情況預查、綜合分析和事前介入”。為將這一基本做法落到實處,高橋鎮推行并落實了一系列相關制度:重大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前的信訪調研工作制度;重點村、重點對象和熱點問題的預測排查制度;重大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制度及信訪臺帳、信訪信息檔案制度。以此為基礎,在日常工作中,對群眾反映的各種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時分析研究、歸納整理。重點抓住政策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為工作決策提供時效性強的參考依據。同時,重點做好兩項工作:
1、重視解決好涉及政策的問題。對于各行政村及有關單位在執行政策中發生的問題,督促村及有關單位及時予以落實;對于政策雖有明文規定,但某些規定群眾認為不合理,有意見,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問題以及群眾要求合理,但目前尚無相應政策規定的問題,在努力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的同時,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依據。
2、重點調處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查辦信訪案件工作中,堅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有集體訪、越級訪可能以及有鬧事苗頭的各種因素高度重視,早處理、早落實,及時化解各種不正常因素,維護社會穩定,為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二)建立一條綠色通道。
所謂的綠色通道,即鎮黨政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制度。基層群眾反映的問題往往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為盡快解決這些問題,群眾又常常要求和黨政主要領導面對面交流、盡快解決實際問題的特點,對此,高橋鎮借鑒兄弟鄉鎮的成功經驗,制定了《高橋鎮黨政領導接訪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責任分工的有關規定》,實行黨政領導接待群眾來訪的新制度、新規定。
1、實行領導首問制,提高初信初訪調處率。每一個工作日都安排一名黨政班子成員和一名中層干部在信訪接待室接訪來訪群眾。對于初訪群眾所反映的問題,爭取做到首次調處落實到位。具體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辦案單位,定辦案人員,定結案時間;包調查、包處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結一案,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眾越級上訪、集體訪和重復訪的發生上還是有實效的。
2、實行領導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訪”現象的發生。出臺《高橋鎮集中化解社會矛盾工作實施方案》,扎實推進重大疑難信訪問題領導包案制。由鎮信訪辦牽頭,對社會疑難信訪問題進行排摸匯總,屬重大信訪問題的由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接待、親自協調,直到問題徹底解決為止。具體來說,做到了“四個到位”:一是領導責任到位;二是包案處理到位;三是實地調處到位;四是處理意見和處理結論到位。做到情況清、點子新、落實勤、結論明,以卓有成效的實際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訪”現象的發生。
實踐證明,建立“黨政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制度”這一綠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實現了干群“零距離”接觸,密切了干群關系,又提高了基層初信初訪的調處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訪”現象的發生。
(三)追求一種整體效能。
所謂整體效能,即以鎮綜治中心為骨干力量,整合全鎮其他各部門資源,實行上下聯動,優勢互補。
1、整合資源,實現上下聯動。
一旦發生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對本鎮各部門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等資源進行整合,進行統一指揮、調度。保證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爭取時機、及時應對、依法調處,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級和事態的擴大。
2、優勢互補,追求整體效能。
追求“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社會工作效應。重視綜治中心工作人員之間和綜治中心和其他部門的優勢互補,提高綜治工作的整體效能:一是及時將黨政的維穩工作部署通報相關人員,使相關人員及時了解近期的中心工作,明確各自的責任;二是每處理一件重要的信訪事項時,都要召集有關人員集中進行研究,做到集思廣益;三是每一項重大維穩工作任務完成以后,綜治中心都要作好
總結
,使每個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績和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四、進一步提高鄉鎮信訪工作成效的意見和建議
我區半數以上的鄉鎮處于近郊,不斷深化的改革以及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必然會產生新的社會問題、新的社會矛盾,這一切都迫使黨委和政府要認真面對、慎重解決。
(一)在穩定工作中要滲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時間、化精力去耐心、仔細地做群眾說服、引導工作,真正從內心尊重群眾。在化解矛盾的過程中,發現形式上的“無序”和情緒上的“偏激”是目前農村基層群眾群訪的主要特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執行穩定的工作制度中體現人文要求,滲透人文精神,針對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員和接訪地點的“有序”安排和溝通對象人數的合理要求去克服“無序”;以領導出面和一張笑臉、一杯茶水去化解“偏激”。“本著解決問題的熱忱”實實在在地對待上訪群眾,不以“拒絕”對待“無序”,以“簡單”對待“偏激”,做到不厭其煩,用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二)在穩定工作中要體現“統戰”思想。基層社會組織形式的變化使群眾參加生產和生活的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社會的轉型使人群的原有結構發生了變化,也使得影響基層穩定工作的因素呈現出多樣性和復雜性。因而,做好農村穩定工作的辦法也要多樣化。為此,我們在發揮組織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時,注意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調動一切積極的社會因素,盡量做到快速、及時、有效地解決具體問題。
(三)要緊緊依靠一線干部。“面向基層”是組織的一貫要求,鄉鎮黨委、政府的基層是村、居和群眾工作的單位。村、居一線干部與群眾生活在一起,關系密切,人頭熟、好辦事,做好農村基層穩定工作,必須緊緊依靠一線干部。要不斷充實一線干部力量,調整、尊重、重用與群眾關系密切、有本領、能辦事的村干部。
(四)重視發揮中堅力量的作用。基層信訪綜治工作經常處于緊張狀態,隨時都有新任務、急事情,經常遇到難度較大的信訪工作,調處要求又比較高。這種“緊、新、急、難、高”的特點,要求工作人員具有默默奉獻、團結協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強配好做穩定工作的“三強”干部:一是主體意識強,主動承擔工作,當某一工作出現“空擋”時,每個同志都能主動到位;二是協作意識強,主動配合幫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訪事件,都能主動放棄休息,按時到崗到位;三是奉獻意識強,知難而進,默默奉獻,任勞任怨。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七
民政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信訪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給新時期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帶來了機遇,同時,也使民政信訪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特點。如何正確認識新時期民政信訪工作的特點和成因,有針對性地研究探討相應對,已成為各級民政部門的同志,特別是民政信訪工作者要認真研究的課題。現根據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對當前民政信訪工作的特點、成因與對策作一點粗淺的探討。
目前,我國正處于新舊體制轉換的過程中。由于經濟體制的改革,利益關系的調整,民政信訪的對象、內容和形式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民政信訪工作也呈現出許多新的特點。
1、信訪對象趨于多元化。民政信訪工作的主體已不單純是過去的以優撫對象、老幼病殘、貧困戶為主,現在則擴大到離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社會求助者及其他如舉報、咨詢、婚姻服務對象、社會法人等。民政信訪對象區域性特點越來越明顯。過去信訪對象主要集中在農村,現在城鎮信訪對象呈逐年上升之勢,外地人員來信來訪的現象也逐年增多。
2、信訪內容趨于復雜化。目前,除了“三老”對象的“三難”、退伍士兵的安置、貧困戶的救濟等老主題外,信訪內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福利企業的殘疾職工生活保障、基層干部的違法違紀、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確定、災民建房、殘疾人優惠政策的落實等。信訪對象反映的問題絕大多數都很現實,基本都涉及到個人或集體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確要求為其解決實際問題,不達目的,不肯罷休。在改革過程中,由于社會深層次矛盾逐漸暴露出來,許多信訪對象反映的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處理起來難度較大。有些問題,如果我們稍有疏忽,處理不當,極易在社會上產生消極影響。
3、信訪形式趨于多樣化。在社會轉型中,由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民政對象相對其他社會成員而言,他們對民政部門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強,來信來訪的形式已不單純局限于個人的來信來訪,聯名信、匿名信、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現象也明顯增多。有的信訪對象尤其是來訪人員的言行超常,情緒激烈。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不斷增多,群眾的各種想法和要求主要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探求新時期民政信訪工作的成因,主要存在著三個方面的“落差”:
1、政策法規的落差。民政對象的救濟、補助等標準雖然幾經調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區域間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在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的情況下,許多政策仍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民政對象的生活水平難以實現同步提高的要求,這就造成了優撫、救濟對象信訪問題的增多。極少數基層干部在執行一些政策法規上不到位,一些與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群眾最敏感,反映比較強烈的社會熱點問題,如最低生活保障、災民建房、基層政權建設、“三老”的“三難”等,反映的問題也顯得較為突出。
2、體制制度的落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大集體企業,尤其是民政福利企業由于資金、技術、規模等因素的制約,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致使企業虧損,職工收入降低,人員下崗,這就造成下崗職工特別是殘疾職工的上訪增多。國家人事制度的改革,企業用人自主權增大,使退伍軍人安置的難度不斷加大,許多用人單位不愿接收安置的退伍士兵。另外,許多企業效益下滑,客觀上也給退伍士兵的安置帶來困難。這就導致許多退伍士兵因安置問題而來信來訪。
3、人員素質的落差。少數民政信訪對象自身人為因素,造成不應有的來信來訪增多,主要表現在:不懂政策;不滿足對問題的解決,要求過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識淡薄,無理取鬧等。個別民政信訪接待人員素質不高,對新政策、新標準及有關知識缺乏了解,業務不熟,工作被動應付,處理問題質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簡單,帶來負面效應,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復信訪、越級上訪。
另外,還存在著其它方面的成因:如改革開放,區域間人員流動性增大,非轄區內各種對象,不同要求人員的上訪時有發生;因其他一些問題或矛盾,群眾不知道找哪一個部門解決,就盲目地往民政部門跑等等。
新時期民政信訪工作的宗旨在于堅持為密切黨和政府與群眾的聯系服務,為促進社會穩定服務,為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因此,改變傳統思維方式,轉變傳統工作方法,依據新時期民政信訪工作的特點和成因,做好民政信訪工作,筆者認為必須做到以下四點。
1、提高信訪接待人員素質,情暖信訪者
民政信訪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為民排憂解難的有效途徑。要做好新時期的民政信訪工作,培養和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政策水平高,廉潔奉公,務實高效,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的信訪干部隊伍非常重要。信訪工作者必須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更新各種專業知識,熟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和法律、法規,了解改革開放的發展形勢,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提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提高綜合協調、化解矛盾和理論政策研究的能力。要優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讓座,一杯開水解渴,一片誠心辦事”。要積極宣傳黨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對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提出的要求,無論是否合理,都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能解決的當場聯系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要向來訪者說明情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這樣,我們就能求得來訪者的諒解,避免重復來訪和越級上訪。反之,如果信訪接待人員態度粗暴,推諉扯皮,必然會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2、加強信訪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主動權
民政信訪現象同其它事物一樣,都有一個醞釀、形成、發展和演變的過程。如果我們在工作中注重收集有價值信息,及時、正確把握信訪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訪工作主動權,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及時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源頭,解決在萌芽狀態。因此,在工作方法上必須向立體開放型轉變,建立健全市、鄉(鎮)、村三級民政信息網絡,加強基層信訪力量,形成多元化的信訪格局,把信訪觸角延伸到基層的各個角落。廣大民政工作者必須善于利用各種渠道傾聽民政對象的呼聲,正確把握民政對象的思想脈搏,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隨時防止突發事件和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現象的發生。去年,我市一家福利企業由于效益不好,職工半年多沒有領到工資,廠里的殘疾職工醞釀著集體去市政府上訪。鎮民政助理得知這個消息后,迅速與市民政局電話聯系,匯報了情況,并及時趕到廠里,與廠領導一起做殘疾職工的思想工作,終于將這起集體上訪事件化解在萌芽狀態。
3、解決信訪對象實際問題,提高滿意度
“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對象來信來訪主要源于一些實際問題難以解決。如果我們在信訪工作中,對信訪對象反映的實際問題,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著落”,提高信訪者對信訪工作的滿意度,才能真正從根本上控制信訪量。在解決民政對象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時,凡是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必須保證不折不扣地及時落實到位;凡是國家沒有規定,但地方完全有能力解決的,要盡量幫助解決;對一些信訪反映較多的難點問題,如“三老”對象的“三難”問題,要想方設法解決好;對一些社會熱點問題,如退伍軍人安置問題,要強化宣傳,耐心解釋,積極引導,認真研究解決。在工作中要加強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聯系和配合,特別是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來,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該哪一級、哪個部門解決就由那一級、那個部門解決,不能互相推諉扯皮,更不能將矛盾上交或推給社會。我市北興橋鎮一位革命傷殘軍人,在鎮農貿市場租了一個鋪位搞屠宰,鎮工商、稅務部門要他交納一定的費用,他以自己是革命傷殘軍人為由不肯交納,并為此事多次上訪。我們針對他的情況,嚴肅批評了他的不對之處,然后會同工商、稅務、信訪等部門的同志一起會商,根據他的實際情況,給了他許多照顧。這樣的處理使他非常滿意。總之,切實解決好民政信訪對象的實際問題,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保障民政對象的合法權益。
4、完善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減少信訪源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許多規章制度現在已無法完全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必然引起相關民政對象的不滿意而使來信來訪增多,要減少此類信訪事件,必須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控制和減少“信訪源”。前兩年,許多殘疾人來上訪,反映基層殘疾人有關優惠政策難以落實到位。我們就及時會同市委農工部的同志到幾個鄉鎮進行調研,發現殘疾人反映的情況在許多地方存在。原因有兩點:一是已出臺的殘疾人優惠政策太原則,基層難以操作;二是殘疾人類別不同,殘情有別,按同一標準實施有失公允。針對這一情況,我們后來在市委出臺的新一輪農村農業承包合同中給出了具體規定,增強了可操作性,并向廣大殘疾人作了宣傳。政策出臺后,此類上訪明顯減少。再如一段時間,我市優撫對象來信來訪反映“三難”問題比較突出。局機關會同鄉鎮民政助理對全市“三老”人員的“三難”問題進行挨家挨戶全面普查,登記造冊,摸清真實情況,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議,出臺實施了《*市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新舉措,并在各鄉鎮建立了優撫門診室,既解決了面廣量大、多層次優撫對象的實際困難,消除了他們的思想疑慮,同時也大大減少了因政策不完善或政策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的信訪事件。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八
從近幾年信訪情況來看,各種非正常信訪尤其是進京非訪和群體性事件增長勢頭猛、影響惡劣、處置難度大,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訪這一難題,成為當前社會管理創新中亟需解決的現實問題。筆者對連云港市非正常信訪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并探尋了解決該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我市信訪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我市信訪工作總體形勢
近年來,我市信訪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績,信訪形勢多年來保持總體平穩,沒有發生影響較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但同時和全國一樣,我市也正處于社會矛盾的凸顯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沖突等原因,在加快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也多,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從20xx年到20**年,各級信訪總量連續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訪有關情況
第 1 頁 的赴京非正常上訪問題,較好地維護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區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連云港市非正常信訪的特點分析
綜觀我市非正常上訪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與流轉、涉軍人員、民間借貸、涉法涉訴、房產糾紛等方面。其行為呈現出三個特征:
(一)頻率高發,人數批次明顯增加,連鎖反應明顯。今年非正常上訪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現了此類問題解決又引發其他問題的現象。如前幾年我市通過多種渠道解決了企業軍轉干部問題后,又連續出現退役士官、復員軍官等其它涉軍人員反映待遇等問題。
(二)規模較大,手段方法靈活、行動組織性強。隨著上訪次數的增多,上訪人在跟政府有關部門“打交道”的過程中,也積累了一些“經驗”。為達目的,他們往往想盡辦法,嚴密組織,統一口徑。如民辦教師、涉軍人員、“殘疾車主”,“銀行協解人員”串聯、抱團集體上訪的傾向非常明顯。
(三)行為過激,對抗性明顯增強,社會影響大。有些上訪人不管自己反映問題是否有理,就直接到**、中南海、使館區等場所,拉橫幅、靜坐、圍堵大門、攔截車輛等行為進行上訪。
三、非正常上訪形成的原因
(一)上訪人心理因素加劇進京非訪
隨著利益格局調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貧而患不均的心理在第 2 頁 廣大群眾中顯得尤為突出。上訪群眾心理心態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過分強調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錯誤心態: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認為“誰的官大就找誰”;“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鬧不解決,大鬧大解決”的投機心理;“盲從”、“賭氣”、“盲訴、盲訪”心理等。再加上現實中確有一部分人以訪謀生,因訪得利,從而導致非正常上訪逐年增多。
(二)體制的負面效應誘引進京非訪
1、勸返機制的負面影響。對非正常上訪,隨有隨接,隨接隨返,對減少正常上訪總量效果明顯。然而從實踐中看,上訪人產生了去北京上訪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負面效應,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惡性循環。
2、考核通報制度存在一些不足。發生非正常上訪后一級通報一級,為降低數量,后移名次,基層就會采取“攔”、“堵”、“截”等手段,這就給上訪人造成基層黨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訪的錯覺,以此要挾責任單位滿足其過高訴求或不正當要求。
3、責任劃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訪條例》規定解決信訪問題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但在特殊時期、敏感時節,涉及到三跨三分離、涉法涉訴等信訪問題時,強調讓戶籍所在地穩控,有時迫于壓力,為完成穩控任務,就可能答應了一些不該答應的條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眾通過非法上訪能解決問題的想法,導致工作越做越被動。
(三)政府職能缺位助推進京非訪
第 3 頁 非正常訪反映的問題,有相當一部分是在基層受理過。但鄉鎮、村基層組織功能弱化,力量薄弱,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成為一句空話,導致矛盾上行。同時基層干部在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過程中,確實存在方法簡單、工作拖沓、推諉扯皮的現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進而群眾情緒失控,采取進京上訪。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戶肆意非訪
1、在適用法律上有難度。《信訪條例》內容欠缺,導致上訪秩序混亂。首先,《信訪條例》沒有對上訪案件做終結的法律規定;其二,對正常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缺乏明確的法律界定;其三,對纏訪、鬧訪、無理訪等行為缺乏剛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訪條例》的法律約束力,導致上訪秩序混亂。處置非正常上訪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有關法律依據分散規定在《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多部法律法規中,且多屬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則性規定。
2、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的主體不明確。非正常上訪行為違犯了《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規,本應由公安處置的違法行為,但由于“三個慎用”的出臺,導致公安機關不敢處置,信訪部門無力處置。尤其是勞教制度取消后,老戶活動更加頻繁,組織更加嚴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參與非訪的將近1萬,對于這些老戶如何教育疏導,沒有什么好的對策,導致加入非訪隊伍的人員不斷增加。
第 4 頁 四、我市處置非正常信訪的做法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市處置進京訪的一些做法
1、領導重視,組織健全,構建應急處置小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駐京工作,專門成立接訪二處,主要負責群眾進京上訪的應急協調和處置工作。
2、精心組織,快速反應。駐京工作組成立以來,按照“遇有情況,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處置原則,發現人員失控進京,主動對接有關部門,主動到敏感地區布控,果斷處置,迅速勸返。多次成功勸返,如海州區張某等6人多次進京,有兩次在中南海帶出,蘇紅酒業一批33人次進京被成功勸返。3、全力協調,多措化解。每次發生非訪以后,市駐京工作組在第一時間向省駐京工作組及國家信訪局等部門及時匯報,爭取理解和支持,盡可能地核減。同時,對于事發單位發函交辦,跟蹤問效,及時化解矛盾,防止因處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訪。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盡管我市在處置非正常信訪問題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第 5 頁 嫌。三是處理難。由于法律依據和證據不足,即使公安機關對非正常上訪人做出拘留、勞教等處理,被處理的非正常上訪人若對處理不服,就會提起公訴,而公安機關往往會被裁定為敗訴,還要對非正常上訪人進行賠償,致使許多公安機關不敢依法處理。2、現有的信訪終結機制不健全。按照《信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問題確已解決并且已經三級終結的信訪案件,“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而事實上,只要上訪人不息訴,上級就交辦,原來的終結隨之成為一紙空文。尤其是對已經法律程序終結的無理非正常信訪,缺乏相應的終結機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訪的對策思考
針對非正常上訪的行為表現、發展趨勢和產生的原因,筆者結合在實踐中化解非正常上訪的探索,提出如下對策:
(一)創新體制,整合資源,構建一元化“信訪大格局”。
化解信訪矛盾的理想路徑是把信訪資源的整合與政府機構改革結合起來,把信訪與監督結合起來,建立起統一、權威的社會矛盾處理機制。
第 6 頁 工作統領信訪工作,發揮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系的優勢,全社會共同擔起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職責。
(二)創新機制,完善功能,構建一體化“社會大協同”。
社會協同是創新社會管理的核心內涵和化解信訪矛盾的主渠道。隨著社會網格化管理創新模式的不斷推行,結合信訪矛盾網格單元化解方式的運用,可以構建以來訪接待為主軸、法律咨詢解答與心理咨詢為輔佐的“一軸兩翼”接訪模式。
一是在“規范”、“暢通”中推進有序上訪。嚴格按照新《信訪條例》的規定,改“批示立案”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上訪申訴,沒有領導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訪條件的上訪申訴,即使有領導的批示也不能立案,嚴防接訪中的隨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減信訪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蹤評估以及政策執行效果的反饋,妥善處理信訪問題。對因政策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要注重執法監督。檢查政策執行中執法者不當行政原因造成信訪問題時,信訪工作機構要大膽行使《信訪條例》賦予的行政處分建議權,制止不當行政執法行為。
三是在“調處”、“化解”中提升社會協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機制。探索民間組織參與信訪,讓非政府背景的社會組織承擔起社會弱勢群體與政府及司法機關間溝通、協調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機構,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法律援助人員、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綜合第 7 頁 運用咨詢、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如社會義務工作者對各類信訪人群的義務心理疏導、法律援助、政策咨詢和社會關懷等,以形成現代法治社會所需要的人民群眾社會基礎。
(三)創新方法,包容并蓄,構建科學化“依法大息訪”。
在信訪工作中,要善于運用“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的社會管理機制,綜合體現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貴包容、法治保障相結合原則。
一要以“評”控訪。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認真研判有關信訪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誤導性等潛在風險,既要防止大信訪問題處置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視小信訪問題而演變為大事端。特別是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科學、慎重決策,盡可能減少因決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為不規范產生的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
二要依“法”息訪。建議建立公開聽證信訪制度和必要的信訪終結制度,對“兩級終審”、“三級終結”的案件進行最終認定,推廣無理上訪戶終結制度,把信訪聽證與規范信訪秩序結合起來,實施無理上訪老戶終結制度。
第 8 頁 人知道非正常上訪不僅無助于解決問題,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從根本上扭轉當前的被動局面。
(四)明確導向,多元評價,構建科學化考評機制。
當前信訪事項解決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評價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揮棒”,在考核干部政績時,加大民生指標的分值設置,讓干部更加注重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社會建設,真正做到“群眾最關心什么,干部就該考慮什么”。
第 9 頁 機可成,形成“愛哭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全面推進和社會利益格局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顯現,信訪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信訪矛盾不能靠“堵”更應重視“疏”。因為“堵”只能將“橋梁”變“鴻溝”,“疏”則能把“天塹”變“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規范的信訪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訪氛圍,讓信訪問題得到更快更好的解決,需要社會各方齊抓共管,共同支持與努力。解決信訪問題任重道遠,信訪工作制度、社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個過程,我們不能消極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這個過程中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入探討研究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認真做好新時期,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二)
一、我區信訪工作概況
我區地處中心城區,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金融、商貿、旅游、服務的中心。全區現轄6個街道、40個社區和6個行政村、31個自然屯,總人口34萬。
--受理網上訪53件次,同比下降74%,結案率達到100%。
二、信訪工作現狀
第 10 頁 大量存在且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
(一)信訪總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運行
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深層次的矛盾逐漸呈現,其中多數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因為社會轉型而必然出現的矛盾高發期。不和諧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級各部門同心協力去化解和解決。
(二)信訪問題涉及面廣,結構性矛盾突出
群眾信訪反映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對國家發展、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小至要求解決個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看,主要集中在勞動社保、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占、企業改制、涉法涉訴、軍隊退役人員、環境保護、干部作風等八個方面,約占信訪總量的一半,其余的問題則相對比較分散。這八個方面問題,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中多數又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帶來的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密不可分。這些情況充分表明,改革帶來的結構性矛盾已成為當前社會突出的矛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會不斷暴露,不和諧的因素還會繼續產生。
(三)信訪形式以走訪為主,過激行為時有發生
第 11 頁 式信訪的約占28%,采取走訪形式信訪的約占72%。在走訪中,集體上訪(指5人以上)的人次約占走訪總人次的70%。不可忽視的是,集體上訪的人次仍占較大比例,有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的串聯集體上訪有所增加,上訪過程中的過激行為仍不斷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情況還時有反復。種種情況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三、信訪嚴峻形勢的成因
在高強度地推進信訪穩定工作的同時,信訪穩定形勢并不樂觀。究其原因,相當復雜。
(一)城市化工業化的突飛猛進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在城市化、工業化日新月異時期,使社會構成和社會矛盾異常復雜,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相互博弈在所難免,通過信訪渠道維權成了弱勢群體費省效速的當然選擇。
(二)各類改革舉措的強勢到位
改革涉及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調整。改革是前無古人的探索,難有萬全之策。大力推進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過改革,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也難免有人利益受損,尤其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來,使得涉改矛盾紛繁復雜。這種日積月累的社會矛盾,在一定時期必然呈高發且難以化解之勢。
第 12 頁(三)全能政府的無限責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在改革發展中,群眾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于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群眾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為政府分憂解難。
(四)決策的非科學性與變動性
領導機關決策不科學是引發政策性信訪的關鍵因素,政策的變動性是導致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從信訪穩定突出問題看,集中表現為各種主體之間經濟利益沖突,主要由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政策考慮不周引發的,與政策調整變動大、前后銜接不足、群眾得到的利益和實惠相對受損有關。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適用不同政策,群眾得到的經濟補償差異較大,加之群眾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較高,經濟利益矛盾驅使他們走上集體上訪之路。領導機關在處理上訪糾紛的決策不慎,也是導致上訪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執行力的強弱差異
第 13 頁 因。有的領導干部在處理群眾利益問題時方法簡單、態度生硬,與群眾形成對立或對抗;有的干部對需要關心和解決的群眾利益事項久拖不決、釀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觸矛盾,對群眾上訪采取推、拖、躲的辦法,使小事情變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訪穩定工作中重排查輕預防、重牽頭責任輕部門聯動、重接訪輕走訪、重出警輕處置、重批示輕靠前指揮、重穩控輕化解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訪群眾的誤解與偏見
從信訪穩定狀況看,相當部分涉法涉訴和政策性上訪,群眾從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發,誤解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誤解司法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一些上訪群眾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信高層領導不信基層領導、信“鬧”不信“理”。每次領導班子換屆和主要領導干部調整,都要掀起新一輪重訪、纏訪高潮,就是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的表現。在老上訪戶的示范帶動下,不少上訪者篤信“不鬧不解決”,尤其是專選敏感時期和重要時段給政府施壓,從而達到大鬧大解決的目的。
(七)現行信訪穩定體制的缺陷
現行信訪穩定工作體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誰主管誰負責與屬地管理原則未細化。在人、事、財權不斷上收的今天,上級政府利用權威把自己應負的信訪穩定的責任推給下級政府,下級組織面對“自己生的孩子叫別人撫養,還要考核別人養得好不好”
第 14 頁 的做法十分無奈。二是接返、勸返辦法不科學。按照國家《信訪條例》規定,只要上訪人員在5人以內,上訪過程無過激、違法行為,就不應要求基層組織接返、勸返。然而上級有關部門只要有人上訪,不問青紅皂白,便要限時接人。這種體制不僅增加了信訪穩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訪渠道,還給上訪人員形成了政府怕上訪的誤導。三是信訪交辦程序不規范。上級組織多頭交辦、重復交辦、亂交辦現象時有發生。法院終審、信訪終結的案件繼續交辦屢見不鮮,甲地負責的事項交給乙地辦也不少見。四是不加區別地問責。建立信訪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關規定太籠統,不區別在處理上訪事件中有無失職瀆職行為,只要出現不穩定事件和進京上訪便“否決”、“問責”,這種是非不分的問責體制,迫使基層組織無原則地“拿錢買平安”。事實上,很多不穩定事件的發生,不是信訪工作沒到位,而是上訪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對違法上訪懲處乏力
目前,重訪、纏訪、鬧訪有禁無止,與對違法上訪者懲處不力有關。一是缺失規范群眾上訪現場秩序的文件,沒有及時將《信訪條例》和《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信訪實際具體化。二對嚴重影響機關事業單位正常秩序的纏訪行為沒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種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惡性鬧訪案件打擊不力等等,導致鬧訪者、纏訪者氣焰越來越囂張,客觀上為躍躍欲試的鬧訪人、纏訪人壯了膽。
第 15 頁 四、加強我區信訪穩定工作的主要對策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和改進信訪穩定工作,以穩定保障和促進發展。除了宏觀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體制、社會保障制度、戶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理順信訪工作條塊體制、理順接返、勸返體制,暢通正常上訪渠道、規范信訪交辦程序、細化問責措施等等,在我區信訪穩定日常具體工作中,還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求創新提效率
第 16 頁 級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性化;實行基層代訪制度,即村委會、社區干部對轄區居民反映集中的問題采取代替居民到相關部門反映的舉措,推進信訪秩序的規范化、矛盾解決的程序化和干群關系的和諧化;實行信訪情況通報制度,每兩月發一次信訪通報。
(二)狠抓信訪矛盾化解,保穩定促發展
把工作重心從對群眾信訪事項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預防化解上來,增強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針對性。堅持定期集中排查與不定期經常性排查相結合,自下而上逐級排查與邊排查邊調處相結合,及時掌握社會矛盾的苗頭動向和預警信息,對可能引發大規模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力爭將信訪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成本低、見效快。要高度重視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工作,切實做好源頭排查、超前化解、預警研判、預案完善和妥善處置工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矛盾積累、激化,堅決防止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強化和改進初信初訪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訪一次辦結率作為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的關鍵,作為專題研究信訪工作時的一項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好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督查工作機制,有效利用督辦單、專項督查、定期通報等手段,對重信重訪等重大信訪事項辦理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工作的重點放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第 17 頁 百姓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上;做好督辦和問效,在提高案件辦結質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工作,強化復查復核機構的職能,全面提高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決”的基本原則,多策并舉,充分發揮政治、經濟、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綜合運用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多種方法,加大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
(三)落實敏感時期的信訪穩控,創祥和顧大局
堅持和鞏固已有的穩控措施和手段,確保24小時信息和聯絡暢通,隨時掌握轄區內信訪動向。對重大矛盾和信訪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對出現越級、集體信訪苗頭或發生異常信訪突發事件立即向領導匯報,并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置,防止矛盾激化、擴大事態。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穩控工作協調小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信訪突出矛盾和群體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堅持化解為主、以化促控,推動矛盾的有效化解。進一步就有可能出現化解轉機的疑難矛盾作為工作重點,從而切實減少矛盾存量,推動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責任單位根據排查名單,落實人員力量,形成“三位一體”的穩控工作小組,開展信訪對象穩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備勤工作,嚴格執行“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的信息值班上報制度。五是在鞏固提高階段,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勸返對象的穩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訪歷史積案及熱點問題破解,重民生解民憂
總結“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年”和“區委書記暨黨
第 18 頁 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活動經驗,形成長效機制,深入開展遺留、疑難、沉積信訪案件攻堅戰。抽調8名優秀干部組成經濟、動遷征地、綜合三個專項工作組,每組配備一名信訪干部負責協調,各工作組分別對分管業務的副區長負責,直接協調包案領導和職能部門。經濟組設在經濟計劃局辦公、動遷組設在城市建設行政執法局辦公,綜合組設在信訪調處局辦公,各工作組每周向信訪調處局反饋信訪案件辦理情況,由信訪調處局匯總上報。抽調人員原有編制、渠道、待遇不變。專項工作組要針對17起老大難歷史信訪積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爭調處一個是一個、化解一個是一個、清理一個是一個。同時針對現階段熱點、焦點、難點信訪矛盾,重點解決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國企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涉法涉訴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的突出問題,加強源頭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組織力量,主攻難點,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區涉及城際鐵路、勞動湖南擴的動遷矛盾問題,更是要前瞻思維、審慎部署、合理施行。我們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決;需要上口或歸口處理的,積極匯報、協調、配合,敦促早日辦結,同時不折不扣地做好穩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實現我區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創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建設,盡一切努力逐步解決好事關民生的群眾切身利益問題。
(五)強化指標考核和責任制度,抓規范看實效
第 20 頁 以實行“人盯人,二對一”的辦法進行穩控,只要能收到實效,有什么辦法就采取什么辦法。凡是敏感時期發生進京上訪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講任何條件,一律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所在單位的目標考核實行降級排位或一票否決,決不手軟。
(六)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強素質增實績
切實加強信訪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加強信訪干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切實強化廉政建設,加大對信訪干部的監督力度;切實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提高信訪干部的綜合素質,將信訪機關打造成一支“負責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優秀的隊伍。強化信訪工作“全區一盤棋”理念,增強合力,加強配合,構建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促進全區信訪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創造出實實在在的信訪工作業績。
五、結語
第 21 頁 眾來信來訪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從而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三)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人們的利益發生了調整,新的社會矛盾造成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了“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信訪形勢給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難度。結合我區近年來發生的上訪案件,就當前信訪現狀原因、作一調研,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
一、造成信訪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
第 22 頁 法規的界定和約束成為導致上訪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滯后還表現在執法不嚴上。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更不允許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但是,“越軌”的行為時有發生卻少有有效制約。
3、認識上出現的誤區。誤區一:法不責眾。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受“法不責眾”錯誤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糾集眾人上訪鬧事,憑借“法不責眾”這個護身符逃避懲罰。“法不責眾”是“腐朽、落后”的中國傳統意識,它已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大障礙。誤區二:政府“管”法院。群眾中一直存在文秘雜燴網著一種錯誤的認識:政府權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時,各級黨政部門對上訪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遠遠超過其他問題,這也導致不少人信“訪”不信法。誤區三:以信訪量來考評信訪工作。目前上級對下級政府信訪工作的考評,都是以上訪量來衡量的,超過了規定的指標,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受到一定的處罰這種考評方式本意旨在加強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分級承擔社會壓力,緩解社會矛盾。但客觀上講,這種考評方式并不很科學,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對現任領導有意見,就組織煽動一些人上訪,讓現任領導難堪,最后往往能達到“攆走”的目的。
4、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對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牽涉面廣,時間跨度大,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解決難度相當大,第 23 頁 導致問題無法處理或處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沒能得到妥善處理,客觀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對信訪問題干部中還存有畏難情緒,怕麻煩,同時部門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針對這些情況,缺乏有效的文秘雜燴網干部督查跟蹤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對纏訪鬧訪等嚴重信訪事件當事人處理不到位。首先,纏訪鬧訪的概念界定不清,對纏訪鬧訪戶定性困難,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為平息事態,免于激化矛盾,往往會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能放即放,缺乏強有力的執法配合,無法產生震懾力。
二、解決信訪問題的幾點建議
信訪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能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破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持續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總結他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循序漸進推進改革。一是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群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重大決策要符合社會現實,符合實際,要考慮群眾的心理想法,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盡量把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納入低保的范圍。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標準,讓下崗職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爭把改革的陣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第 24 頁 2、樹立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一是繼續搞好普法工作。讓公民學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問題,發生糾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護文秘雜燴網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法律法規要與時代發展同步。立法機關、司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科學、有針對性地出臺、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條文,讓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訪部門的職能,糾正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認識。群眾上訪總量多年居高不下,與政府及其信訪部門的角色定位不準、轉換不力有關。政府及其部門應與時俱進,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四是嚴格執法。在處理信訪問題時,不以信訪的人多人少定對錯,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改變部分人“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
3、樹立信訪教育與信訪執法相結合的觀念,確保信訪工作取得實效。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明知攔路搶劫是犯罪,但還是攔路搶劫;明知殺人是要償命的,但還是有殺人犯。思想教育僅對講理的人有效,僅對遵紀守法的人有效。對無理取鬧的人、對別有用心的人、對圖謀不軌的人無效,因此,解決上訪問題時要做到區別對待。對確實有冤屈的,要盡快給予解決;對不了解國家的法律、政策而產生誤會的,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對于別有用心、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政府大門、攔阻交通要道等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第 25 頁 4、樹立防范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觀念,加快推進信訪工作規范化進程。一是建立民意溝通機制。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加強民意溝通。通過談心交流,了解群眾所想、所需、所求,從而暢通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架起干群“連心橋”。二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超前排查人民內部矛盾,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實行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為了克服責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凡是第一位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的機關工作人員,要在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后,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應及時受理,并給予當事人明確的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的,要及時向上匯報,向其他部門或系統進行交辦、轉送,問題轉到哪里,責任就跟到哪里,直到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四是實行信訪工作過錯追究制。完善信訪工作現行的考評辦法,變以信訪量考評為以信訪過錯來考評,實行嚴格的信訪過錯追究制,使各級干部心里服氣,工作有積極性;使個別違法亂紀、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時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趁,形成“愛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第 26 頁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九
近幾年來,各地農村群眾信訪、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問題不斷增多,信訪數量逐年上升,信訪內容日益復雜,信訪形式凸顯多樣,信訪難度逐年增加,從表面現象看,農村的信訪問題有反映干部作風問題、村組級財務問題、涉農“三亂”問題、政令不通、違法亂紀、醫療糾紛和拆遷補償問題,等等,牽涉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方方面面,信訪矛盾尖銳對立,情緒異常激化,非法鬧訪、纏訪等等的件數大幅度上升,突發性信訪問題和過激行為增多。處理信訪問題的緊迫性增強,信訪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對政府系統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調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結合自己在安陽掛職工作的特點和實際,對如何有效開展群眾和信訪工作深入細致地開展了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通過條分縷析認真梳理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務領導決策,推進我市群眾和信訪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臺階。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近兩年來,安陽信訪工作緊緊抓住被國家信訪局確定為“百千萬工程聯系點”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試點縣這一契機,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堅持以解決問題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個環節,堅持“一升一降一規范”即:“領導規格大升級、工作重心下降、規范信訪秩序”。2019年,安陽開展了集中整治信訪積案活動,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訓誡教育中心,創新推行了“三位一體”訓誡警告教育機制,大力推行信訪評估,開展信訪救助活動,這一做法被國家信訪局在全國推廣。全省規范信訪秩序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工作現場會在安陽召開。安陽也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信訪工作先進縣、建國60周年慶典期間維護穩定暨信訪工作先進縣,被省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評為“2019年度信訪工作顯著進步縣”,被省委zd委評為全省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縣。今年以來,安陽創新工作方法,在全縣著力實施了信訪“六大工程”,即:“領導抓、抓領導,真正把信訪工作提升為“一把手”工程;優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訪工作確立為社會穩定核心工程;建網絡、促聯動,真正把信訪工作打造為系統工程;降重心、強根本,真正把信訪工作強化為基礎工程;建規劃、促規范,真正把信訪工作創建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訪工作拓展為創新工程”。安陽“六大工程”的扎實開展和信訪群眾各項工作的全面推進,使得全縣信訪形勢在繼續保持平穩態勢的基礎上,各項工作得到進一步轉變和提升。據統計,今年1至11月份,全縣未發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訪、集體上訪和赴省集體上訪, , , 。
近兩年來,盡管全縣堅持信訪高壓態勢,使信訪形勢保持基本平穩,但是,在認真梳理全縣信訪群眾工作以上做法經驗的同時,在調研中也發現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問題,這些工作中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信訪群眾工作的深入開展,影響了基層群眾信訪問題的有效解決和妥善處理。一是厭戰懈怠情緒蔓延。部分鄉鎮和單位的領導對當前信訪形勢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不能正確分析判斷當前信訪工作的嚴峻性,對信訪工作的重視程度有所下降,具體表現在思想滑坡、力度減弱、標準降低、投入減少。二是大局意識淡薄缺失。個別單位和領導在處理信訪問題上避重就輕、拈輕怕重,將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個別單位對信訪老戶放任自流,不聞不問;鄉鎮與鄉鎮之間、鄉鎮與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解決問題的責任及穩控責任劃分不清,相互推諉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實流于形式。領導接訪制度落實不到位,領導不能按規定接訪,仍然存在脫崗、漏崗現象,有的根本不接訪。一崗雙責制度落實不好,個別領導對自己分包鄉鎮、分管部門的信訪問題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對信訪工作沒有部署、沒有安排、沒有參與,沒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頭上有指標”的齊抓共管局面。信息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信訪信息報送不及時。四是矛盾糾紛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過場,不深入、不細致,全縣每月的排消會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平均在40起之內。其中,有一個十多萬人口的鄉鎮,一個月召開兩次排消會,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竟然是0,但是該鎮每月到縣以上的上訪都在10多次以上。這說明一個問題,就是全縣絕大多數鄉、村排查工作開展力度不夠,或者說基本上根本沒有開展。五是信訪評估開展不細。大多數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應該事前評估卻沒開展。六是解決問題措施不力。化解信訪老戶的辦法仍然不多,個別信訪案件久拖不決,上級信訪部門多次交辦,但群眾長期得不到穩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風不實。有個別地方和部門,遇到信訪問題,不是全力解決,而是推諉應付,導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數部門輕問題解決,重攔訪、勸訪和消化數字。
當前,群眾上訪之所以時有發生,既有上訪者動機、心態等主觀因素,更有信訪工作機制等方面的客觀原因。大量上訪案件的存在,不僅擾亂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團結,給農村工作帶來嚴重影響,直接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阻礙了農村的經濟發展,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引發農村信訪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體制機制的原因,又有農村自身發展的原因;既有歷史沉積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因素。縱觀目前農村信訪穩定和群眾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特點:
(一)在干部觀念方面。信訪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在考核機制上片面強調“數字型”責任制考核,只管有無進京上訪案例,不管信訪人上訪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對無理上訪、纏訪等在考核時也不能區別對待。在信訪問題“一票否決”的高壓態勢下,各級各部門采取“圍追堵截”、“花錢買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穩”的辦法,表面解決了暫時的問題,實際上對進京訪、越級訪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且還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訪資財”這個特殊的行業。
(二)在群眾觀念方面。長期以來,人們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依靠黨委、政府解決問題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對法治的信仰還比較淡薄,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還沒有真正形成,相當一些群眾存在“信訪迷信”心態,認為不管是法律問題還是非法律問題,找到領導上訪就有可能解決問題。還有一些群眾采用“無理纏訪”的方法,甚至采用集體上訪以及其他過激方式給國家機關施加壓力,試圖以此迫使政府解決其問題或者改變司法裁決。許多群眾存在“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心理或者是因為個別人由于個人恩怨,煽動、利用群眾上訪達到個人目的。這種處于敏感狀態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動,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會導致一些本來看似簡單的信訪案件極易演變為信訪事件。有的人別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舉報問題,經戶口核查相應地址無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絕出于個人的目的或為了搞垮對手、栽贓嫁禍、打擊報復、隱匿證據問題,從而為自己胡作非為、非法謀利提供條件。只要出現一定規模的上訪,一般都存在著組織者、領導者。有的人因為怕影響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從而由上訪者轉為幕后操縱者,驅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曉法律、不顧后果的人為其服務。
(三)在體制機制方面。近年來,黨和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和不斷加強信訪工作,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信訪政策和法規,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來越顯現出來,突出表現在上訪活動的隨意性上,即上訪的內容、類型、上訪活動發起的時間和空間以及上訪的流向隨意性太大。盡管現行的政策、法規對群眾上訪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規定,但是在實踐中,上訪人往往可隨時隨地就任何內容向有關或無關的部門上訪,也有的因處理不及時拖來的上訪、責任不明確推來的上訪、調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訪、接待不熱情激出的上訪等等,對違法信訪行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眾產生法不責眾心理,個別別有用心的人借信訪制造事端。
(四)在政務公開方面。有的村級由于執行財務制度不嚴,長時間不向村民公開村務,即使公開也只是象征性地公開收支總額,不公開明細帳,透明度低;有的在農村低保評定、救災救濟款物分配與發放、項目落實等方面因宣傳不到位、執行政策不嚴格、程序不到位、公開透明度不高,尤其在農村低保政策執行上,因不斷擴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該領取的對象享受了,當群眾提出質疑時,一些村干部不予說明和解釋,甚至壓制、打擊群眾,造成干群情緒對立,群眾就采取集體訪、甚至越級訪的辦法,希望上級組織來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徑方面。很多群眾反映若采取法律訴訟的形式解決爭議糾紛,既要向法院繳納訴訟費,還要向律師繳上代理費,況且能否勝訴都不是定數,即便勝了官司,執行也是個巨大難題。客觀的說,現實生活中,特別是《信訪條例》出臺后“領導接待日”制度的實施,信訪較之訴訟的確是一種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勝了官司、賠了錢財、只能討個說法”的現實面前,很多群眾自然會選擇信訪的方式。而且群眾習慣于找領導個人,尤其是能拍板的 “一把手”,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誘導了群眾擇“訪”棄“訴”。 使不少應由司法部門解決的涉法問題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許多上訪人員只要政府解決,不愿到法院依法裁決,增加了處理難度。
(六) 在遺留問題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戶口歷史遺留問題、老民辦教師遺留問題等涉地上訪和涉法上訪仍然是信訪案件主流,原因復雜,大部分需要通過司法程序才能解決,造成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案件相對較多。
針對調研中發現梳理出的問題,我認為應該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訪群眾工作“六大工程”為主要載體,強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對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和群眾信訪反映合理訴求的有效解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推進信訪群眾工作再上新臺階、再取新成效,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和全面快速發展。
(一)暢通信訪渠道。一是開展大接訪活動。各級各部門領導應做到有訪必接,一把手要堅持每周定期公開接訪,堅決杜絕領導不接訪脫崗現象的發生。信訪局要不定期地暗訪督導“領導接待日”接訪情況,暗訪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二是創新接待工作方式。應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每月下訪不少于一次。要通過開展干部下訪、預約接訪、帶案下訪活動,主動深入基層,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實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實行陽光接訪。要進一步完善網絡、電話、傳真等信訪渠道,為群眾提出訴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頭防控。一是狠抓鄉村兩級排消會。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排消會制度,做到鄉鎮每月排查兩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糾紛。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書、村主任、民調委員的工資、使用、評先掛鉤。同時,鄉鎮包村領導和包村干部要參加所包村的排消會。對矛盾糾紛比較突出的三類村,鄉鎮黨政領導要親自參加該村的排消會。要嚴格落實排消臺帳備案制,縣信訪局每月集中交辦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實行臺帳管理,掛牌督辦,確保排查出來的每一起矛盾糾紛都能及時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實信訪評估機制。要把落實信訪評估作為工作重點,抓牢、抓實、抓死。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項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項,必須進行信訪評估,聽取群眾的意見。對群眾不同意、或者絕大多數群眾不同意的項目要暫停實施,重新進行考慮,決不能一邊解決問題、一邊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進行信訪評估而引發信訪問題或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堅決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將信訪評估列入年終考核目標。
(三)抓好問題解決。一是下大力氣抓好信訪事項的受理和辦理。重視初信、初訪處理關口,加大初信、初訪的辦理力度,嚴把初信、初訪辦理質量,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切實提高信訪事項的首問處理到位率和群眾滿意率。二是下大力氣抓好信訪事項三級終結。規范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告知書制度,對結而不服、群眾不穩定的信訪事項,引導群眾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復查復核。做好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工作,對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因查處事實不清、把握政策不準、處理意見敷衍塞責被退回初始受理單位的,年終考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扣分,對由此造成越級上訪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復查完畢的信訪案件,及時錄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三是下大力氣抓實信訪三級例會。鄉鎮、村級以及縣直部門、鄉直部門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信訪例會,研究解決信訪問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信訪部門加大督查力度,實行每月一通報,對不按時召開例會、程序不規范、走形式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連續兩個月未召開例會的鄉鎮、或村級例會召開率低于80%的,年終考核該項分值為零。四是下大力氣管好、用好信訪救助資金。各級各部門應搶抓中央、省、市撥付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補助資金的機遇,認真做好相關銜接工作,特別是要做好案件的篩選、報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無明確依據的矛盾糾紛,解決一批長期困擾各級黨委、政府的“無頭案”、“釘子案”、“骨頭案”。但要堅決杜絕將信訪救助演變為“花錢買穩定”,導致信訪人以訪謀利、因訪得利、“越救越旺”,甚至產生連鎖反應。
(四)依法規范秩序。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樹立非正常上訪不但無助于問題的解決、而且還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確宣傳輿論導向,形成無理纏訪、鬧訪“大鬧大打擊、小鬧小打擊”的良好工作氛圍。二是嚴格落實穩控責任。各級各部門既要明確職責,分清任務,又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堅決把一些重點不穩定因素穩控在基層。特別是民師、三線人員、聯合診所等重點穩控對象必須時刻關注動態,密切掌握重點人員動向。對一些組織者、策劃者,以及一些長期不穩定的信訪老戶,公安部門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聯,如果發現串聯跡象,要及時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報送。長期以來,信息不準確、信息不及時是信訪工作的一個短板。只要信息準確、信息及時,大部分都能夠有效勸阻或勸返。因此,要及時掌握信訪動態,嚴格落實零報告、日報告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四是抓好訓誡打擊。要完善“三位一體”的非正常上訪訓誡機制,加大對纏訪、鬧訪人員的訓誡教育力度,對一些問題處理、救助已經到位的信訪人,如果仍然纏訪、鬧訪,要堅決予以依法處置。
(五)強化責任落實。一是強化工作目標。信訪工作目標考核應做到“兩側重兩掛鉤”。通過強化考核推動制度的落實、責任的落實。“兩側重”即側重對信訪工作薄弱環節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對制度落實的考核力度,細化考核辦法。比如,信訪評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對制度落實不好,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決,信訪工作目標分為零。可通過鄉鎮信訪例會、排消會、專題會、信訪事項評估會影像資料,在年終考核時查用。“兩掛鉤”即信訪工作目標考核要與整體目標考核和經濟利益掛鉤。改變過去只獎不罰的狀況,對年底信訪工作目標考核名列前茅的,要進行表彰獎勵和物質獎勵,對信訪工作目標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給予經濟處罰。二是強化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應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對發生有影響信訪事件,或者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推諉敷衍、弄虛作假、不負責任的,要嚴格責任追究。
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是最直接、最現實的群眾工作。許多地方信訪總量下降、信訪問題減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視群眾工作、下功夫做好群眾工作的結果,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不僅可以解決大量信訪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且可以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鞏固黨執政的群眾基礎。總之,加強新形勢下的群眾和信訪工作,要堅持在加強領導、整合資源、發揮職能部門作用上下功夫,要堅持在提高水平、增強實效、更好服務群眾上下功夫,真正把來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反映的問題當家事,把群眾工作當家業,堅持做到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用群眾觀點思考問題,站在群眾立場處理問題,多做人對人、面對面、手拉手、心連心的工作,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最終推進群眾和信訪工作的深入有效開展、確保經濟社會大局穩定與社會和諧進步。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十
研究報告是研究人員勞動和智慧的結晶,也是客戶要求的最重要的書面成果之一。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第一篇: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我區地處中心城區,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金融、商貿、旅游、服務的中心。全區現轄6個街道、40個社區和6個行政村、31個自然屯,總人口34萬。
20__年,全區共接待和受理群眾各種形式的信訪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眾走訪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進京訪84批次132人次,集體訪7批次,其中真正屬我區進京訪有32批次63人次,集體訪5批次25人次,登記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廠教師6人的集體訪1批),屬地屬事是龍沙區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訪2批次,進京訪同比上升68%;進省訪12批次31人次(含集體訪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訪95批次412人次(含集體訪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區訪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體訪420批次,含重復訪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眾走訪的結案率達到70%。
--受理群眾來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結案率達到98.5%。--受理電話訪628件次,同比下降29%,結案率達到100%。
--受理網上訪53件次,同比下降74%,結案率達到100%。
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實質突破。“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年”成效顯著,23起歷史遺留的重點疑難信訪案件辦結14起,45起臨時交辦案件辦結35起;“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扎實開展。區級領導共接待136起信訪案件,息訴罷訪的有102起,辦結率達75%;全區一盤棋的信訪格局形成。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發揮了巨大作用。
當前,信訪工作總體形勢在向好的方面發展。但由于當前我國正處在矛盾多發的特殊社會發展階段,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信訪突出問題仍較集中,深層次的問題不斷產生,不和諧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
(一)信訪總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運行
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深層次的矛盾逐漸呈現,其中多數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因為社會轉型而必然出現的矛盾高發期。不和諧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級各部門同心協力去化解和解決。
(二)信訪問題涉及面廣,結構性矛盾突出
群眾信訪反映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對國家發展、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小至要求解決個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看,主要集中在勞動社保、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占、企業改制、涉法涉訴、軍隊退役人員、環境保護、干部作風等八個方面,約占信訪總量的一半,其余的問題則相對比較分散。這八個方面問題,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中多數又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帶來的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密不可分。這些情況充分表明,改革帶來的結構性矛盾已成為當前社會突出的矛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會不斷暴露,不和諧的因素還會繼續產生。
(三)信訪形式以走訪為主,過激行為時有發生
當前,群眾信訪的形式呈現為多樣性,有書信、走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但主要的還是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從最近對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的統計數據看,在全國,群眾采取書信形式信訪的約占28%,采取走訪形式信訪的約占72%。在走訪中,集體上訪(指5人以上)的人次約占走訪總人次的70%。不可忽視的是,集體上訪的人次仍占較大比例,有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的串聯集體上訪有所增加,上訪過程中的過激行為仍不斷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情況還時有反復。種.種情況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在高強度地推進信訪穩定工作的同時,信訪穩定形勢并不樂觀。究其原因,相當復雜。
(一)城市化工業化的突飛猛進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在城市化、工業化日新月異時期,使社會構成和社會矛盾異常復雜,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相互博弈在所難免,通過信訪渠道維權成了弱勢群體費省效速的當然選擇。
(二)各類改革舉措的強勢到位
改革涉及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調整。改革是前無古人的探索,難有萬全之策。大力推進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過改革,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也難免有人利益受損,尤其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來,使得涉改矛盾紛繁復雜。這種日積月累的社會矛盾,在一定時期必然呈高發且難以化解之勢。
(三)全能政府的無限責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在改革發展中,群眾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于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群眾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為政府分憂解難。
(四)決策的非科學性與變動性
領導機關決策不科學是引發政策性信訪的關鍵因素,政策的變動性是導致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從信訪穩定突出問題看,集中表現為各種主體之間經濟利益沖突,主要由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政策考慮不周引發的,與政策調整變動大、前后銜接不足、群眾得到的利益和實惠相對受損有關。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適用不同政策,群眾得到的經濟補償差異較大,加之群眾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較高,經濟利益矛盾驅使他們走上集體上訪之路。領導機關在處理上訪糾紛的決策不慎,也是導致上訪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執行力的強弱差異
實踐證明,干部執行力強,工作深入扎實,信訪穩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級領導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眾工作,真情為民,不少糾紛可消滅于萌芽、化解于基層,從源頭上保住了穩定。反之,干部執行力弱,是導致信訪穩定事項不斷產生和難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領導干部在處理群眾利益問題時方法簡單、態度生硬,與群眾形成對立或對抗;有的干部對需要關心和解決的群眾利益事項久拖不決、釀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觸矛盾,對群眾上訪采取推、拖、躲的辦法,使小事情變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訪穩定工作中重排查輕預防、重牽頭責任輕部門聯動、重接訪輕走訪、重出警輕處置、重批示輕靠前指揮、重穩控輕化解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訪群眾的誤解與偏見
從信訪穩定狀況看,相當部分涉法涉訴和政策性上訪,群眾從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發,誤解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誤解司法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一些上訪群眾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信高層領導不信基層領導、信“鬧”不信“理”。每次領導班子換屆和主要領導干部調整,都要掀起新一輪重訪、纏訪高潮,就是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的表現。在老上訪戶的示范帶動下,不少上訪者篤信“不鬧不解決”,尤其是專選敏感時期和重要時段給政府施壓,從而達到大鬧大解決的目的。
(七)現行信訪穩定體制的缺陷
現行信訪穩定工作體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誰主管誰負責與屬地管理原則未細化。在人、事、財權不斷上收的今天,上級政府利用權威把自己應負的信訪穩定的責任推給下級政府,下級組織面對“自己生的孩子叫別人撫養,還要考核別人養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無奈。二是接返、勸返辦法不科學。按照國家《信訪條例》規定,只要上訪人員在5人以內,上訪過程無過激、違法行為,就不應要求基層組織接返、勸返。然而上級有關部門只要有人上訪,不問青紅皂白,便要限時接人。這種體制不僅增加了信訪穩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訪渠道,還給上訪人員形成了政府怕上訪的誤導。三是信訪交辦程序不規范。上級組織多頭交辦、重復交辦、亂交辦現象時有發生。法院終審、信訪終結的案件繼續交辦屢見不鮮,甲地負責的事項交給乙地辦也不少見。四是不加區別地問責。建立信訪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關規定太籠統,不區別在處理上訪事件中有無失職瀆職行為,只要出現不穩定事件和進京上訪便“否決”、“問責”,這種是非不分的問責體制,迫使基層組織無原則地“拿錢買平安”。事實上,很多不穩定事件的發生,不是信訪工作沒到位,而是上訪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對違法上訪懲處乏力
目前,重訪、纏訪、鬧訪有禁無止,與對違法上訪者懲處不力有關。一是缺失規范群眾上訪現場秩序的文件,沒有及時將《信訪條例》和《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信訪實際具體化。二對嚴重影響機關事業單位正常秩序的纏訪行為沒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種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惡性鬧訪案件打擊不力等等,導致鬧訪者、纏訪者氣焰越來越囂張,客觀上為躍躍欲試的鬧訪人、纏訪人壯了膽。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和改進信訪穩定工作,以穩定保障和促進發展。除了宏觀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體制、社會保障制度、戶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理順信訪工作條塊體制、理順接返、勸返體制,暢通正常上訪渠道、規范信訪交辦程序、細化問責措施等等,在我區信訪穩定日常具體工作中,還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求創新提效率
實踐科學發展觀,針對新時期信訪穩定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總結成功經驗,不斷創新和完善受理、辦理、調處、信訪事項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穩控、應急、化解“一條龍”的長效機制,努力創建我區“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個堅持”:堅持“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從而提高信訪案件的協調力度、調處效率和辦結質量;堅持“領導包案制度”,實行“包化解、包穩定”的責任制。做到一個信訪事項、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層,為民解憂;堅持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強化領導責任,以“聯合接防、集體會診”解決實際信訪難題;堅持“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咨詢解答與引導尋求司法程序解決相結合。其次抓好“四個實行”:實行信訪工作例會制度,定期部署、指導、檢查基層和部門信訪工作;實行信訪評估制度,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事前信訪評估,避免埋下信訪隱患,促進各級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性化;實行基層代訪制度,即村委會、社區干部對轄區居民反映集中的問題采取代替居民到相關部門反映的舉措,推進信訪秩序的規范化、矛盾解決的程序化和干群關系的和諧化;實行信訪情況通報制度,每兩月發一次信訪通報。
(二)狠抓信訪矛盾化解,保穩定促發展
把工作重心從對群眾信訪事項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預防化解上來,增強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針對性。堅持定期集中排查與不定期經常性排查相結合,自下而上逐級排查與邊排查邊調處相結合,及時掌握社會矛盾的苗頭動向和預警信息,對可能引發大規模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力爭將信訪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成本低、見效快。要高度重視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工作,切實做好源頭排查、超前化解、預警研判、預案完善和妥善處置工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矛盾積累、激化,堅決防止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強化和改進初信初訪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訪一次辦結率作為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的關鍵,作為專題研究信訪工作時的一項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好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督查工作機制,有效利用督辦單、專項督查、定期通報等手段,對重信重訪等重大信訪事項辦理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工作的重點放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百姓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上;做好督辦和問效,在提高案件辦結質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工作,強化復查復核機構的職能,全面提高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決”的基本原則,多策并舉,充分發揮政治、經濟、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綜合運用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多種方法,加大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
(三)落實敏感時期的信訪穩控,創祥和顧大局
堅持和鞏固已有的穩控措施和手段,確保24小時信息和聯絡暢通,隨時掌握轄區內信訪動向。對重大矛盾和信訪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對出現越級、集體信訪苗頭或發生異常信訪突發事件立即向領導匯報,并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置,防止矛盾激化、擴大事態。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穩控工作協調小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信訪突出矛盾和群體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堅持化解為主、以化促控,推動矛盾的有效化解。進一步就有可能出現化解轉機的疑難矛盾作為工作重點,從而切實減少矛盾存量,推動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責任單位根據排查名單,落實人員力量,形成“三位一體”的穩控工作小組,開展信訪對象穩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備勤工作,嚴格執行“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的信息值班上報制度。五是在鞏固提高階段,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勸返對象的穩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訪歷史積案及熱點問題,重民生解民憂
總結“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年”和“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活動經驗,形成長效機制,深入開展遺留、疑難、沉積信訪案件攻堅戰。抽調8名優秀干部組成經濟、動遷征地、綜合三個專項工作組,每組配備一名信訪干部負責協調,各工作組分別對分管業務的副區長負責,直接協調包案領導和職能部門。經濟組設在經濟計劃局辦公、動遷組設在城市建設行政執法局辦公,綜合組設在信訪調處局辦公,各工作組每周向信訪調處局反饋信訪案件辦理情況,由信訪調處局匯總上報。抽調人員原有編制、渠道、待遇不變。專項工作組要針對17起老大難歷史信訪積案,一案一策、超常,力爭調處一個是一個、化解一個是一個、清理一個是一個。同時針對現階段熱點、焦點、難點信訪矛盾,重點解決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國企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涉法涉訴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的突出問題,加強源頭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組織力量,主攻難點,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區涉及城際鐵路、勞動湖南擴的動遷矛盾問題,更是要前瞻思維、審慎部署、合理施行。我們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決;需要上口或歸口處理的,積極匯報、協調、配合,敦促早日辦結,同時不折不扣地做好穩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實現我區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創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建設,盡一切努力逐步解決好事關民生的群眾切身利益問題。
(五)強化指標考核和責任制度,抓規范看實效
結合區情,制定實施科學合理、務實完善的信訪指標考核細則,考核的重點是信訪案件解決和穩控工作,將其作為貫徹《信訪條例》、落實上級信訪穩定工作部署、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對信訪工作的指導、檢查、督促、考評,通過公開、透明的開放式監督制約機制,推動行政部門切實發揮職能、有效作為。不斷提高處理信訪事項的效率,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處理信訪問題,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訪秩序,積極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信訪指標考核要納入區委、區政府總體考核體系,并把干部的信訪工作績效與干部的評先樹優、提拔重用緊密地結合起來;繼續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黨政主要領導對信訪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直接抓,其他領導“一崗雙責”、分工抓。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造成影響的,及時行使信訪“三項建議權”和啟動“責任倒查”。敏感時期要進一步落實信訪穩控責任,把信訪穩定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層層明確工作職責,并嚴格責任追究。一是實行“零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研判和報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訪動態,切實把上訪人穩控在當地。尤其是敏感時期,各街道、各部門要堅持每日向信訪局報送信息,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要堅決防止瞞報、緩報、漏報和錯報。對因工作不力,信息報送不及時,導致進京非正常上訪、進京集體上訪、到省較大規模聚集上訪和發生較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造成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二是實行“看死盯牢”穩控措施。對重點的穩控對象加大穩控力度,必要時可以實行“人盯人,二對一”的辦法進行穩控,只要能收到實效,有什么辦法就采取什么辦法。凡是敏感時期發生進京上訪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講任何條件,一律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所在單位的目標考核實行降級排位或一票否決,決不手軟。
(六)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強素質增實績
切實加強信訪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加強信訪干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切實強化廉政建設,加大對信訪干部的監督力度;切實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提高信訪干部的綜合素質,將信訪機關打造成一支“負責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優秀的隊伍。強化信訪工作“全區一盤棋”理念,增強合力,加強配合,構建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促進全區信訪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創造出實實在在的信訪工作業績。
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要協調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要著眼于我國基本國情,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和有序進行。”在科學發展觀對信訪的指導下,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要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抓住重點,夯實基礎,依法規范信訪,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機制,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努力把問題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真正把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從而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
第二篇: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為探尋信訪發生原因,掌握處訪有效措施,穩控信訪未來走勢,近期,我們以某鎮的信訪情況為依據,進行調查研究。對全*鎮1-4月份信訪事項進行統計歸類,整理內容,分析原因,總結處訪方法,歸納處訪經驗,對當前農村信訪情況進行總結和思考。
1-4月份,全鎮到縣走訪數量為16件,到鎮走訪16件,先后有兩人去省申訴,發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的兩次。
從統計上看,當前信訪工作呈現鮮明的新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集訪數量相對增加。1-4月份,全鎮共發生6次集訪,占信訪總數的16.67%。集訪主要發生在農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層機構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組村民,為了爭得一份機動地單獨供本組收益,先后組織兩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要求確認一二審法院判決錯誤。機構改革中落聘人員、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訴求,都是集訪的高發人群。
(二)越級訪更加突出。全鎮除到鎮走訪外,發生的去縣訪、進京去省訪都是越級訪,不經鎮,不經縣,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進等村民。信訪的層級性被弱化,突發性增強,給預測和應對工作增加難度,給基層人民政府工作帶來很多被動,也增加解決信訪問題的社會成本。
(三)無理訪日趨嚴重。全鎮發生的進京去省訪都屬無理訪。如劉湘君上訪的“民師”待遇落實問題,經縣市兩級信訪部門處理,形成結論,否定了他的錯誤認識,但他仍不死心,繼續上訪,以市信訪局工作人員曾傷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訪局復核意見為由對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為對象去省走訪。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組村民所反映的問題經法院反復處理,形成定論,但他們就是不予認可,固執已見,突然地發起進京申訴,增加信訪工作代價。
(四)民主訪比較集中。在全部信訪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對村組的作為不滿意,懷疑他們的公正,認為他們侵權,反映出民主權利意識的增強,主要表現在:沒有按規定給予土地承包權或者說給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損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利益;村政務財務不公開,剝奪村民知情權;在調處村內矛盾上不積極、不公平等。
(五)利益訪現象十分典型。在上訪中,都是為著利益,而且是個人利益,很多上訪人希望通過信訪獲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額外的利益。如主動要求政府辦理城鄉“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補償村準、要求政府給予經濟幫助等。新南村七組村民在村統一分配土地時以虛報人口方法多獲取59畝土地,對外發包收益,村集體糾正收回,在經法院審判敗訴后,他們競到最高院上訪,企圖奪回土地。
信訪新特點的產生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變化的結果,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新發展具體反映,折射出我縣市場經濟發展迅猛,城鄉物質文化進步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縣經濟發展、文化活躍、思想解放、環境寬松、以民為本發展思路的明顯成效。信訪是穩定情況的“情雨表”,多發的信訪雖然暴露出很多不穩定因素,但也充分證明了發展的持續與高效,發展規律告訴我們,伴隨著發展,新矛盾、新問題一定會出現,這是利益變化引起的必須結果。比如我鎮的國投土地平整項目建設,關系到土地的重新劃分,涉及有關人的具體利益,難免有人通過信訪表達請求。在機構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們走上信訪的道路。所以,信訪是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現象,只要充分認識并認真對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開展工作。
正是以民為本理念的強化,我們強調服務與誠信,弱化管理與監督,理解并寬容群眾的不合理請求,對他們偏執甚至錯誤的行為只是加以說服教育而不是制裁與懲罰,導致信訪方便快捷,成本較低,成為人們主張權利,維護利益的重要選擇,信訪數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內不會減勢。
環境的寬松加上信息時代信息的開放,群眾思想活躍,想法豐富,加上市場經濟的影響,人們權利意識增強,利益觀念強烈,恥于利而榮于義的思想進一步弱化,積極爭取應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該得利益,使得利益訪現象非常典型。
為了減少恐懼心理帶來的精神壓力,許多群眾在人多壯膽心理作用下積極利用集訪方式來實現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眾為了制造聲勢,增加政府壓力,人為地串訪集訪,導致集訪的相對增多。
多少年來官情結在群眾心目中始終存在,認為官大好辦事,權重辦成事,在“告御狀,眾官怕”心理驅使下熱衷于進京進省上訪,造成越級上訪的高發。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為村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規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體,在某些方面難以操作,不能完全滿足現實生活需要。比如對村組法律地位問題,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作為村內的村民小組能否有自己獨立的土地等財產,現實生活中,很不統一。有的村以組為單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個標準,分包土地。有的村,組里有自己的實體,收益為本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屬財產沒有組屬財產。正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則與籠統,引發歧義與爭議,產生上訪。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處理事務淡化程序、不公開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眾合理懷疑,引發信訪。更有部分村組干部作風不務實,工作不積極,服務不到位,群眾有意見,只好上訪。
極少數群眾不能正確對待歷史,不能擺正歷史與與現實的關系,總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過去,以現在的標準去衡量昨天,從而產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著眼于當前和今后,不可能調整過去。一些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代課老師,他們不感恩當初組織上的照顧,讓他們成為先進分子,從普通群眾中脫穎而出,從事非農業勞動,有一份體面的崗位和當時不錯的收入,反而以組織欠債的心理要求補助安置、幫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資,或者主張支付養老金,用現時的政策回去調整過去的事情。在這些根本不可能落實的主張不能實現時,就理直氣壯地上訪。
信訪是發展的伴生物、附屬品,是解決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重要方式和途徑,是保護并實現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訪,既不熟視無睹,束之高擱,也不大驚小怪,草木皆兵,要認真對待,積極應對,因勢制宜,對癥下藥,努少消除信訪,為發展掃清障礙。
(一)正確評價,理性判斷。目前,黨和政府重視信訪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工作責任,暢通人民群眾表達意愿,維護權利的渠道,必須全力建設好這項惠民工程。在評價信訪問題上應堅持理性判斷,正確評價,既不能將信訪等同于工作責任,也不能將信訪視同無理取鬧,正當的信訪是群眾困難,應認真研究解決,無理的信訪是市場經濟利益化的表現,應從解訪工作中冊除。對照這個標準,當前在評價信訪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數主義的不足,沒有區分和辨別正當訪和無理訪,科學性與公正性欠缺。在評價穩定質量上,不能單以信訪發生數量為標準進行考核,而是要區分正當訪與無理訪,只能將正當訪的數量作為考核指標,將不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糾紛、無理謀求不正當利益的無理訪排除考核指標之外,如此,提高評價的科學性與公正性。在評價一個地區的信訪工作業績時,也不能單以信訪總量作為考核標準,而是要結合人口、經濟建設指標等各種因素綜合評價,以合理的判斷,公正的考核調動信訪工作人員積極性,推動信訪維穩工作深入開展。
(二)因勢制宜,靈活處理。對待上訪要主動迎接,不可回避拒絕。要暢通信訪渠道,讓群眾信訪有路走,有門進。只有這樣,才能將矛盾留在身邊,否則造成矛盾升級,越級上訪,不但造成工作被動,而且為處理增加成本和難度。對待信訪,要耐心接待,掌握情況,分析原因,尋找策略,切不可閉目塞聽,敷衍了事。對于各種信訪事項,要分門別類,區別對待,加強教育疏導,分流無理信訪;認真履行職責,解決正當信訪。對于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積極主動地幫助解決,不能認為平白無故地為他人辦事是勞而無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辦服務事。對于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給予答復,把上訪始終控制在手中。要提高處理糾紛和矛盾的技術水平,因勢制宜,靈活多變,以各種變通方法解決棘手難題,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曾為發展作出犧牲的群眾,把他們從求償的上訪路上拉回來。
(三)依法辦事,公開公正。治標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隨著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辦事,陽光行政已成為時代新潮,形勢要求我們必須辦事公道,公開透明,否則群眾就有理由懷疑我們所做的工作,就會制造不必要的上訪。從上訪統計情況看,上訪多發的村,大都存在辦事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夠的問題,對群眾報告不足。我們處理事情,開展工作一定要樹立群眾眼睛最亮的理念,時時想著讓群眾知情和參與,不要怕煩,不要嫌累,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為聰明,蒙混過關。村務,特別是村財務要定期公布,接受群眾評議監督。土地林木等集體重要財產的處分一定要征得群眾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實把民主管理落到實處。對于村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權利義務問題,在法律政策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建議縣政府以《意見》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議定方法解決,用村規民約彌補法律的不足。要學會用法律思維分析研究問題,依靠法律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教育和動員群眾走依法解決矛盾道路,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文明規范地調整好各種利益關系。
(四)齊抓共管,多措并舉。息訪工作事關全局,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需要各方參與,齊抓共管,任何單兵作戰都事倍功半,甚至無功而返。各個部門,各個成員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種優勢,為解訪獻計出力,在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責任誰負責原則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門間、人員間的互補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補充地完成任務。信訪綜治部門要積極受理上訪,主動深入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訪情況,掌握上訪原因,提出解決建議,根據對口原則,將需處理事項及時交辦有關部門和個人。相關部門要根據“誰家孩子誰家抱原則”積極主動地受領信訪案件,迅速履行職責,妥善解決問題。在解決措施上,要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包括在宣傳教育上求過關,在機制責任上增壓力,在獎懲激勵上生動力,著力完善息訪止爭的長效機制。要注重在鄉風民俗上找途徑,在親情友誼上尋突破,不斷豐富處理矛盾糾紛的方式方法。要堅持依法治訪,健全工作機制,規范處訪程序,及時治理各種無理訪、非正常訪,切實發揮黨紀法律在處訪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訪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
第三篇: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人們的利益發生了調整,新的社會矛盾造成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了“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信訪形勢給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難度。結合我區近年來發生的上訪案件,就當前信訪現狀原因、作一調研,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
1、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革:國有企業改制,金融系統推向市場,糧食系統走向社會,行政機關機構改革。這些變革,重新調整了各階層的利益關系,對人們的利益進行了再分配,同時也使人們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加強,部分群眾的利己觀念有所抬頭,致使簡單的問題易于復雜化,較小的事態易于擴大化,給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難度。據不完全統計,由于機構改革、企業改制等社會變革原因引發的信訪事件占到了信訪總量的17%。
2、法律法規某些方面的滯后。一方面,表現在法律條文的滯后。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使社會凸顯了許多新事物和新情況,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項目建設增多,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越來越多,涉及農民的征地拆遷補償問題也越來越多。但是,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會滯后于新事物和新情況,沒有法律法規的界定和約束成為導致上訪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滯后還表現在執法不嚴上。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更不允許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但是,“越軌”的行為時有發生卻少有有效制約。
3、認識上出現的誤區。誤區一:法不責眾。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受“法不責眾”錯誤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糾集眾人上訪鬧事,憑借“法不責眾”這個護身符逃避懲罰。“法不責眾”是“腐朽、落后”的中國傳統意識,它已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大障礙。誤區二:政府“管”法院。群眾中一直存在文秘雜燴網著一種錯誤的認識:政府權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時,各級黨政部門對上訪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遠遠超過其他問題,這也導致不少人信“訪”不信法。誤區三:以信訪量來考評信訪工作。目前上級對下級政府信訪工作的考評,都是以上訪量來衡量的,超過了規定的指標,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受到一定的處罰這種考評方式本意旨在加強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分級承擔社會壓力,緩解社會矛盾。但客觀上講,這種考評方式并不很科學,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對現任領導有意見,就組織煽動一些人上訪,讓現任領導難堪,最后往往能達到“攆走”的目的。
4、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對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牽涉面廣,時間跨度大,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解決難度相當大,導致問題無法處理或處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沒能得到妥善處理,客觀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對信訪問題干部中還存有畏難情緒,怕麻煩,同時部門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針對這些情況,缺乏有效的文秘雜燴網干部督查跟蹤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對纏訪鬧訪等嚴重信訪事件當事人處理不到位。首先,纏訪鬧訪的概念界定不清,對纏訪鬧訪戶定性困難,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為平息事態,免于激化矛盾,往往會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能放即放,缺乏強有力的執法配合,無法產生震懾力。
信訪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能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持續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總結他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循序漸進推進改革。一是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群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重大決策要符合社會現實,符合實際,要考慮群眾的心理想法,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盡量把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納入低保的范圍。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標準,讓下崗職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爭把改革的陣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樹立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一是繼續搞好普法工作。讓公民學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問題,發生糾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護文秘雜燴網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法律法規要與時代發展同步。立法機關、司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科學、有針對性地出臺、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條文,讓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訪部門的職能,糾正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認識。群眾上訪總量多年居高不下,與政府及其信訪部門的角色定位不準、轉換不力有關。政府及其部門應與時俱進,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四是嚴格執法。在處理信訪問題時,不以信訪的人多人少定對錯,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改變部分人“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
3、樹立信訪教育與信訪執法相結合的觀念,確保信訪工作取得實效。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明知攔路搶劫是犯罪,但還是攔路搶劫;明知殺人是要償命的,但還是有殺人犯。思想教育僅對講理的人有效,僅對遵紀守法的人有效。對無理取鬧的人、對別有用心的人、對圖謀不軌的人無效,因此,解決上訪問題時要做到區別對待。對確實有冤屈的,要盡快給予解決;對不了解國家的法律、政策而產生誤會的,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對于別有用心、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政府大門、攔阻交通要道等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4、樹立防范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觀念,加快推進信訪工作規范化進程。一是建立民意溝通機制。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加強民意溝通。通過談心交流,了解群眾所想、所需、所求,從而暢通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架起干群“連心橋”。二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超前排查人民內部矛盾,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實行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為了克服責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凡是第一位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的機關工作人員,要在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后,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應及時受理,并給予當事人明確的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的,要及時向上匯報,向其他部門或系統進行交辦、轉送,問題轉到哪里,責任就跟到哪里,直到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四是實行信訪工作過錯追究制。完善信訪工作現行的考評辦法,變以信訪量考評為以信訪過錯來考評,實行嚴格的信訪過錯追究制,使各級干部心里服氣,工作有積極性;使個別違法亂紀、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時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趁,形成“愛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十一
我區位于中心城區,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金融、貿易、旅游、服務的中心。現轄6條街道、40個社區、6個行政村、31個自然村,總人口34萬。
20xx2000年,全區共接待和接受了1710批3672訪。
--受理群眾走訪973批2935人,同比下降5%,包括84批132人,7批集體走訪,其中32批63人,5批25人,注冊22批49人(含原工廠教師6人集體走訪1批)屬地屬事8批龍沙區案件,異常走訪2批。北京訪問同比增長68%;12批31人(含2批集體訪問)同比下降14%;95批412人(含42批集體訪問)同比增長11%;782批2360人(含420批集體訪問和1340批重復訪問),同比增長26%,群眾訪問結案率達到70%。
--接受群眾來信56次,同比下降51%,結案率達到98.5%。-接受電話訪問628次,同比下降29%,結案率達到100%。
--受理網上訪53件次,同比下降74%,結案率達到100%。
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實質突破。“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年”成效顯著,23起歷史遺留的重點疑難信訪案件辦結14起,45起臨時交辦案件辦結35起;“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扎實開展。區級領導共接待136起信訪案件,息訴罷訪的有102起,辦結率達75%;全區一盤棋的信訪格局形成。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發揮了巨大作用。
二、信訪工作現狀
當前,信訪工作總體形勢在向好的方面發展。但由于當前我國正處在矛盾多發的特殊社會發展階段,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信訪突出問題仍較集中,深層次的問題不斷產生,不和諧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
(一)信訪總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運行
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深層次的矛盾逐漸呈現,其中多數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因為社會轉型而必然出現的矛盾高發期。不和諧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級各部門同心協力去化解和解決。
(二)信訪問題涉及面廣,結構性矛盾突出
群眾信訪反映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對國家發展、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小至要求解決個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看,主要集中在勞動社保、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占、企業改制、涉法涉訴、軍隊退役人員、環境保護、干部作風等八個方面,約占信訪總量的一半,其余的問題則相對比較分散。這八個方面問題,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中多數又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帶來的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密不可分。這些情況充分表明,改革帶來的結構性矛盾已成為當前社會突出的矛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會不斷暴露,不和諧的因素還會繼續產生。
(三)信訪形式以走訪為主,過激行為時有發生
當前,群眾信訪的形式呈現為多樣性,有書信、走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但主要的還是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從最近對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的統計數據看,在全國,群眾采取書信形式信訪的約占28%,采取走訪形式信訪的約占72%。在走訪中,集體上訪(指5人以上)的人次約占走訪總人次的70%。不可忽視的是,集體上訪的人次仍占較大比例,有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的串聯集體上訪有所增加,上訪過程中的過激行為仍不斷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情況還時有反復。種種情況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三、信訪嚴峻形勢的成因
在高強度地推進信訪穩定工作的同時,信訪穩定形勢并不樂觀。究其原因,相當復雜。
(一)城市化工業化的突飛猛進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在城市化、工業化日新月異時期,使社會構成和社會矛盾異常復雜,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相互博弈在所難免,通過信訪渠道維權成了弱勢群體費省效速的當然選擇。
(二)各類改革舉措的強勢到位
改革涉及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調整。改革是前無古人的探索,難有萬全之策。大力推進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過改革,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也難免有人利益受損,尤其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來,使得涉改矛盾紛繁復雜。這種日積月累的社會矛盾,在一定時期必然呈高發且難以化解之勢。
(三)全能政府的無限責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在改革發展中,群眾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于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群眾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為政府分憂解難。
(四)決策的非科學性與變動性
領導機關決策不科學是引發政策性信訪的關鍵因素,政策的變動性是導致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從信訪穩定突出問題看,集中表現為各種主體之間經濟利益沖突,主要由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政策考慮不周引發的,與政策調整變動大、前后銜接不足、群眾得到的利益和實惠相對受損有關。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適用不同政策,群眾得到的經濟補償差異較大,加之群眾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較高,經濟利益矛盾驅使他們走上集體上訪之路。領導機關在處理上訪糾紛的決策不慎,也是導致上訪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執行力的強弱差異
實踐證明,干部執行力強,工作深入扎實,信訪穩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級領導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眾工作,真情為民,不少糾紛可消滅于萌芽、化解于基層,從源頭上保住了穩定。反之,干部執行力弱,是導致信訪穩定事項不斷產生和難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領導干部在處理群眾利益問題時方法簡單、態度生硬,與群眾形成對立或對抗;有的干部對需要關心和解決的群眾利益事項久拖不決、釀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觸矛盾,對群眾上訪采取推、拖、躲的辦法,使小事情變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訪穩定工作中重排查輕預防、重牽頭責任輕部門聯動、重接訪輕走訪、重出警輕處置、重批示輕靠前指揮、重穩控輕化解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訪群眾的誤解與偏見
從信訪穩定狀況看,相當部分涉法涉訴和政策性上訪,群眾從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發,誤解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誤解司法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一些上訪群眾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信高層領導不信基層領導、信“鬧”不信“理”。每次領導班子換屆和主要領導干部調整,都要掀起新一輪重訪、纏訪高潮,就是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的表現。在老上訪戶的示范帶動下,不少上訪者篤信“不鬧不解決”,尤其是專選敏感時期和重要時段給政府施壓,從而達到大鬧大解決的目的。
(七)現行信訪穩定體制的缺陷
現行信訪穩定工作體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誰主管誰負責與屬地管理原則未細化。在人、事、財權不斷上收的今天,上級政府利用權威把自己應負的信訪穩定的責任推給下級政府,下級組織面對“自己生的孩子叫別人撫養,還要考核別人養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無奈。二是接返、勸返辦法不科學。按照國家《信訪條例》規定,只要上訪人員在5人以內,上訪過程無過激、違法行為,就不應要求基層組織接返、勸返。然而上級有關部門只要有人上訪,不問青紅皂白,便要限時接人。這種體制不僅增加了信訪穩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訪渠道,還給上訪人員形成了政府怕上訪的誤導。三是信訪交辦程序不規范。上級組織多頭交辦、重復交辦、亂交辦現象時有發生。法院終審、信訪終結的案件繼續交辦屢見不鮮,甲地負責的事項交給乙地辦也不少見。四是不加區別地問責。建立信訪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關規定太籠統,不區別在處理上訪事件中有無失職瀆職行為,只要出現不穩定事件和進京上訪便“否決”、“問責”,這種是非不分的問責體制,迫使基層組織無原則地“拿錢買平安”。事實上,很多不穩定事件的發生,不是信訪工作沒到位,而是上訪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對違法上訪懲處乏力
目前,重訪、纏訪、鬧訪有禁無止,與對違法上訪者懲處不力有關。一是缺失規范群眾上訪現場秩序的文件,沒有及時將《信訪條例》和《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信訪實際具體化。二對嚴重影響機關事業單位正常秩序的纏訪行為沒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種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惡性鬧訪案件打擊不力等等,導致鬧訪者、纏訪者氣焰越來越囂張,客觀上為躍躍欲試的鬧訪人、纏訪人壯了膽。
四、加強我區信訪穩定工作的主要對策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和改進信訪穩定工作,以穩定保障和促進發展。除了宏觀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體制、社會保障制度、戶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理順信訪工作條塊體制、理順接返、勸返體制,暢通正常上訪渠道、規范信訪交辦程序、細化問責措施等等,在我區信訪穩定日常具體工作中,還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求創新提效率
實踐科學發展觀,針對新時期信訪穩定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總結成功經驗,不斷創新和完善受理、辦理、調處、破解信訪事項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穩控、應急、化解“一條龍”的長效機制,努力創建我區“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個堅持”:堅持“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從而提高信訪案件的協調力度、調處效率和辦結質量;堅持“領導包案制度”,實行“包化解、包穩定”的責任制。做到一個信訪事項、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層,為民解憂;堅持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強化領導責任,以“聯合接防、集體會診”解決實際信訪難題;堅持“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咨詢解答與引導尋求司法程序解決相結合。其次抓好“四個實行”:實行信訪工作例會制度,定期部署、指導、檢查基層和部門信訪工作;實行信訪評估制度,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事前信訪評估,避免埋下信訪隱患,促進各級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性化;實行基層代訪制度,即村委會、社區干部對轄區居民反映集中的問題采取代替居民到相關部門反映的舉措,推進信訪秩序的規范化、矛盾解決的程序化和干群關系的和諧化;實行信訪情況通報制度,每兩月發一次信訪通報。
(二)狠抓信訪矛盾化解,保穩定促發展
把工作重心從對群眾信訪事項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預防化解上來,增強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針對性。堅持定期集中排查與不定期經常性排查相結合,自下而上逐級排查與邊排查邊調處相結合,及時掌握社會矛盾的苗頭動向和預警信息,對可能引發大規模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力爭將信訪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成本低、見效快。要高度重視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工作,切實做好源頭排查、超前化解、預警研判、預案完善和妥善處置工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矛盾積累、激化,堅決防止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強化和改進初信初訪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訪一次辦結率作為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的關鍵,作為專題研究信訪工作時的一項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好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督查工作機制,有效利用督辦單、專項督查、定期通報等手段,對重信重訪等重大信訪事項辦理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工作的重點放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百姓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上;做好督辦和問效,在提高案件辦結質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工作,強化復查復核機構的職能,全面提高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決”的基本原則,多策并舉,充分發揮政治、經濟、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綜合運用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多種方法,加大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
(三)落實敏感時期的信訪穩控,創祥和顧大局
堅持和鞏固已有的穩控措施和手段,確保24小時信息和聯絡暢通,隨時掌握轄區內信訪動向。對重大矛盾和信訪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對出現越級、集體信訪苗頭或發生異常信訪突發事件立即向領導匯報,并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置,防止矛盾激化、擴大事態。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穩控工作協調小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信訪突出矛盾和群體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堅持化解為主、以化促控,推動矛盾的有效化解。進一步就有可能出現化解轉機的疑難矛盾作為工作重點,從而切實減少矛盾存量,推動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責任單位根據排查名單,落實人員力量,形成“三位一體”的穩控工作小組,開展信訪對象穩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備勤工作,嚴格執行“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的信息值班上報制度。五是在鞏固提高階段,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勸返對象的穩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訪歷史積案及熱點問題破解,重民生解民憂
總結“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年”和“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活動經驗,形成長效機制,深入開展遺留、疑難、沉積信訪案件攻堅戰。抽調8名優秀干部組成經濟、動遷征地、綜合三個專項工作組,每組配備一名信訪干部負責協調,各工作組分別對分管業務的副區長負責,直接協調包案領導和職能部門。經濟組設在經濟計劃局辦公、動遷組設在城市建設行政執法局辦公,綜合組設在信訪調處局辦公,各工作組每周向信訪調處局反饋信訪案件辦理情況,由信訪調處局匯總上報。抽調人員原有編制、渠道、待遇不變。專項工作組要針對17起老大難歷史信訪積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爭調處一個是一個、化解一個是一個、清理一個是一個。同時針對現階段熱點、焦點、難點信訪矛盾,重點解決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國企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涉法涉訴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的突出問題,加強源頭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組織力量,主攻難點,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區涉及城際鐵路、勞動湖南擴的動遷矛盾問題,更是要前瞻思維、審慎部署、合理施行。我們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決;需要上口或歸口處理的,積極匯報、協調、配合,敦促早日辦結,同時不折不扣地做好穩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實現我區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創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建設,盡一切努力逐步解決好事關民生的群眾切身利益問題。
(五)強化指標考核和責任制度,抓規范看實效
結合區情,制定實施科學合理、務實完善的信訪指標考核細則,考核的重點是信訪案件解決和穩控工作,將其作為貫徹《信訪條例》、落實上級信訪穩定工作部署、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對信訪工作的指導、檢查、督促、考評,通過公開、透明的開放式監督制約機制,推動行政部門切實發揮職能、有效作為。不斷提高處理信訪事項的效率,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處理信訪問題,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訪秩序,積極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信訪指標考核要納入區委、區政府總體考核體系,并把干部的信訪工作績效與干部的評先樹優、提拔重用緊密地結合起來;繼續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黨政主要領導對信訪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直接抓,其他領導“一崗雙責”、分工抓。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造成影響的,及時行使信訪“三項建議權”和啟動“責任倒查”。敏感時期要進一步落實信訪穩控責任,把信訪穩定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層層明確工作職責,并嚴格責任追究。一是實行“零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研判和報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訪動態,切實把上訪人穩控在當地。尤其是敏感時期,各街道、各部門要堅持每日向信訪局報送信息,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要堅決防止瞞報、緩報、漏報和錯報。對因工作不力,信息報送不及時,導致進京非正常上訪、進京集體上訪、到省較大規模聚集上訪和發生較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造成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二是實行“看死盯牢”穩控措施。對重點的穩控對象加大穩控力度,必要時可以實行“人盯人,二對一”的辦法進行穩控,只要能收到實效,有什么辦法就采取什么辦法。凡是敏感時期發生進京上訪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講任何條件,一律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所在單位的目標考核實行降級排位或一票否決,決不手軟。
(六)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強素質增實績
切實加強信訪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加強信訪干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切實強化廉政建設,加大對信訪干部的監督力度;切實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提高信訪干部的綜合素質,將信訪機關打造成一支“負責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優秀的隊伍。強化信訪工作“全區一盤棋”理念,增強合力,加強配合,構建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促進全區信訪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創造出實實在在的信訪工作業績。
五、結語
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要協調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要著眼于我國基本國情,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和有序進行。”在科學發展觀對信訪的指導下,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要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抓住重點,夯實基礎,依法規范信訪,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機制,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努力把問題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真正把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從而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十二
為探尋信訪發生原因,掌握處訪有效措施,穩控信訪未來走勢,近期,我們以某鎮的信訪情況為依據,進行調查研究。對全xxx鎮1—4月份信訪事項進行統計歸類,整理內容,分析原因,總結處訪方法,歸納處訪經驗,對當前農村信訪情況進行總結和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現象的新特點
1—4月份,全鎮到縣走訪數量為16件,到鎮走訪16件,先后有兩人去省申訴,發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的兩次。
從統計上看,當前信訪工作呈現鮮明的新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集訪數量相對增加。1—4月份,全鎮共發生6次集訪,占信訪總數的16.67%。集訪主要發生在農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層機構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組村民,為了爭得一份機動地單獨供本組收益,先后組織兩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要求確認一二審法院判決錯誤。機構改革中落聘人員、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訴求,都是集訪的高發人群。
(二)越級訪更加突出。全鎮除到鎮走訪外,發生的去縣訪、進京去省訪都是越級訪,不經鎮,不經縣,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進等村民。信訪的層級性被弱化,突發性增強,給預測和應對工作增加難度,給基層人民政府工作帶來很多被動,也增加解決信訪問題的社會成本。
(三)無理訪日趨嚴重。全鎮發生的進京去省訪都屬無理訪。如劉湘君上訪的“民師”待遇落實問題,經縣市兩級信訪部門處理,形成結論,否定了他的錯誤認識,但他仍不死心,繼續上訪,以市信訪局工作人員曾傷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訪局復核意見為由對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為對象去省走訪。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組村民所反映的問題經法院反復處理,形成定論,但他們就是不予認可,固執已見,突然地發起進京申訴,增加信訪工作代價。
(四)民主訪比較集中。在全部信訪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對村組的作為不滿意,懷疑他們的公正,認為他們侵權,反映出民主權利意識的增強,主要表現在:沒有按規定給予土地承包權或者說給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損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利益;村政務財務不公開,剝奪村民知情權;在調處村內矛盾上不積極、不公平等。
(五)利益訪現象十分典型。在上訪中,都是為著利益,而且是個人利益,很多上訪人希望通過信訪獲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額外的利益。如主動要求政府辦理城鄉“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補償村準、要求政府給予經濟幫助等。新南村七組村民在村統一分配土地時以虛報人口方法多獲取59畝土地,對外發包收益,村集體糾正收回,在經法院審判敗訴后,他們競到最高院上訪,企圖奪回土地。
二、信訪新特點的成因分析
信訪新特點的產生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變化的結果,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新發展具體反映,折射出我縣市場經濟發展迅猛,城鄉物質文化進步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縣經濟發展、文化活躍、思想解放、環境寬松、以民為本發展思路的明顯成效。信訪是穩定情況的“情雨表”,多發的信訪雖然暴露出很多不穩定因素,但也充分證明了發展的持續與高效,發展規律告訴我們,伴隨著發展,新矛盾、新問題一定會出現,這是利益變化引起的必須結果。比如我鎮的國投土地平整項目建設,關系到土地的重新劃分,涉及有關人的具體利益,難免有人通過信訪表達請求。在機構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們走上信訪的道路。所以,信訪是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現象,只要充分認識并認真對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開展工作。
正是以民為本理念的強化,我們強調服務與誠信,弱化管理與監督,理解并寬容群眾的不合理請求,對他們偏執甚至錯誤的行為只是加以說服教育而不是制裁與懲罰,導致信訪方便快捷,成本較低,成為人們主張權利,維護利益的重要選擇,信訪數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內不會減勢。
環境的寬松加上信息時代信息的開放,群眾思想活躍,想法豐富,加上市場經濟的影響,人們權利意識增強,利益觀念強烈,恥于利而榮于義的思想進一步弱化,積極爭取應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該得利益,使得利益訪現象非常典型。
為了減少恐懼心理帶來的精神壓力,許多群眾在人多壯膽心理作用下積極利用集訪方式來實現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眾為了制造聲勢,增加政府壓力,人為地串訪集訪,導致集訪的相對增多。
多少年來官情結在群眾心目中始終存在,認為官大好辦事,權重辦成事,在“告御狀,眾官怕”心理驅使下熱衷于進京進省上訪,造成越級上訪的高發。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為村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規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體,在某些方面難以操作,不能完全滿足現實生活需要。比如對村組法律地位問題,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作為村內的村民小組能否有自己獨立的土地等財產,現實生活中,很不統一。有的村以組為單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個標準,分包土地。有的村,組里有自己的實體,收益為本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屬財產沒有組屬財產。正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則與籠統,引發歧義與爭議,產生上訪。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處理事務淡化程序、不公開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眾合理懷疑,引發信訪。更有部分村組干部作風不務實,工作不積極,服務不到位,群眾有意見,只好上訪。
極少數群眾不能正確對待歷史,不能擺正歷史與與現實的關系,總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過去,以現在的標準去衡量昨天,從而產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著眼于當前和今后,不可能調整過去。一些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代課老師,他們不感恩當初組織上的照顧,讓他們成為先進分子,從普通群眾中脫穎而出,從事非農業勞動,有一份體面的崗位和當時不錯的收入,反而以組織欠債的心理要求補助安置、幫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資,或者主張支付養老金,用現時的政策回去調整過去的事情。在這些根本不可能落實的主張不能實現時,就理直氣壯地上訪。
三、應對信訪新情況措施探析
信訪是發展的伴生物、附屬品,是解決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重要方式和途徑,是保護并實現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訪,既不熟視無睹,束之高擱,也不大驚小怪,草木皆兵,要認真對待,積極應對,因勢制宜,對癥下藥,努少消除信訪,為發展掃清障礙。
(一)正確評價,理性判斷。目前,黨和政府重視信訪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工作責任,暢通人民群眾表達意愿,維護權利的渠道,必須全力建設好這項惠民工程。在評價信訪問題上應堅持理性判斷,正確評價,既不能將信訪等同于工作責任,也不能將信訪視同無理取鬧,正當的信訪是群眾困難,應認真研究解決,無理的信訪是市場經濟利益化的表現,應從解訪工作中冊除。對照這個標準,當前在評價信訪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數字主義的不足,沒有區分和辨別正當訪和無理訪,科學性與公正性欠缺。在評價穩定質量上,不能單以信訪發生數量為標準進行考核,而是要區分正當訪與無理訪,只能將正當訪的數量作為考核指標,將不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糾紛、無理謀求不正當利益的無理訪排除考核指標之外,如此,提高評價的科學性與公正性。在評價一個地區的信訪工作業績時,也不能單以信訪總量作為考核標準,而是要結合人口、經濟建設指標等各種因素綜合評價,以合理的判斷,公正的考核調動信訪工作人員積極性,推動信訪維穩工作深入開展。
(二)因勢制宜,靈活處理。對待上訪要主動迎接,不可回避拒絕。要暢通信訪渠道,讓群眾信訪有路走,有門進。只有這樣,才能將矛盾留在身邊,否則造成矛盾升級,越級上訪,不但造成工作被動,而且為處理增加成本和難度。對待信訪,要耐心接待,掌握情況,分析原因,尋找策略,切不可閉目塞聽,敷衍了事。對于各種信訪事項,要分門別類,區別對待,加強教育疏導,分流無理信訪;認真履行職責,解決正當信訪。對于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積極主動地幫助解決,不能認為平白無故地為他人辦事是勞而無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辦服務事。對于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給予答復,把上訪始終控制在手中。要提高處理糾紛和矛盾的技術水平,因勢制宜,靈活多變,以各種變通方法解決棘手難題,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曾為發展作出犧牲的群眾,把他們從求償的上訪路上拉回來。
(三)依法辦事,公開公正。治標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隨著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辦事,陽光行政已成為時代新潮,形勢要求我們必須辦事公道,公開透明,否則群眾就有理由懷疑我們所做的工作,就會制造不必要的上訪。從上訪統計情況看,上訪多發的村,大都存在辦事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夠的問題,對群眾報告不足。我們處理事情,開展工作一定要樹立群眾眼睛最亮的理念,時時想著讓群眾知情和參與,不要怕煩,不要嫌累,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為聰明,蒙混過關。村務,特別是村財務要定期公布,接受群眾評議監督。土地林木等集體重要財產的處分一定要征得群眾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實把民主管理落到實處。對于村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權利義務問題,在法律政策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建議縣政府以(意見)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議定方法解決,用村規民約彌補法律的不足。要學會用法律思維分析研究問題,依靠法律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教育和動員群眾走依法解決矛盾道路,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文明規范地調整好各種利益關系。
(四)齊抓共管,多措并舉。息訪工作事關全局,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需要各方參與,齊抓共管,任何單兵作戰都事倍功半,甚至無功而返。各個部門,各個成員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種優勢,為解訪獻計出力,在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責任誰負責原則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門間、人員間的互補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補充地完成任務。信訪綜治部門要積極受理上訪,主動深入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訪情況,掌握上訪原因,提出解決建議,根據對口原則,將需處理事項及時交辦有關部門和個人。
相關部門要根據“誰家孩子誰家抱原則”積極主動地受領信訪案件,迅速履行職責,妥善解決問題。在解決措施上,要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包括在宣傳教育上求過關,在機制責任上增壓力,在獎懲激勵上生動力,著力完善息訪止爭的長效機制。要注重在鄉風民俗上找途徑,在親情友誼上尋突破,不斷豐富處理矛盾糾紛的方式方法。要堅持依法治訪,健全工作機制,規范處訪程序,及時治理各種無理訪、非正常訪,切實發揮黨紀法律在處訪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訪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十三
xx作為全市的林業大縣,在5〃12地震中林木資源又遭受了較大破壞,因此做好林業工作相當重要。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是保護林區社會穩固的重要工作,也是發現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信訪工作,領導干部親自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過問、處理重要信訪問題,認真聽取、采納群眾信訪中的意見與建議。信訪工作有組織、有制度、有專人具體負責,年內無越級上訪情況,信訪結案率達100%,能夠說整體情況較好。
在當前共建與諧社會的大形勢下,在全力重建xx的形勢下,信訪工作任務越來越大,難度也越來越大。林業系統的信訪工作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一是隨著社會形勢變化,信訪問題成因日趨復雜多樣化,一些新問題出現。二是信訪反映的問題相對集中,要緊集中在征占用林地與林地流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森林采伐等方面,也從側面說明了我們在這些工作方面有待加強完善。三是群眾就同一問題不斷反映上訪,形成相當數量的重復訪。群眾關于信訪工作的不熟悉,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作難度。四是反映的某些問題大多與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有關,不易在短期內予以解決,處理難度相對較大。
步,群眾信訪的趨勢不大可能在短時期內發生根本性的改變。為習慣新的形勢與任務,發揮信訪工作在保護穩固與促進與諧林業進展中的作用,務必在確信成績、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工作中的問題與原因,制定出相應的政策,做出合理的決策,以創新與務實的精神來做好信訪工作。
一、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拓寬信訪工作新思路。
要深刻認識保護穩固與處理好信訪問題的重要性與
妥善處理各類信訪問題的緊迫性,切實增強處置信訪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把信訪工作政策貫徹落實。堅持以科學進展觀為指導,把實現好、保護好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信訪工作的根本目的,主動改進工作,把信訪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深入學習《信訪工作條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到了思想認識到位、領導工作到位、基層工作到位、信訪工作到位。
二、加強宣傳教育,推廣信訪政策。
認真剖析信訪工作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視的一點是由
訪抬頭趨勢,規范信訪工作。
三、健全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
由于信訪制度不完善,組織機構不健全,信息反饋不及時,政治嗅覺不敏感等因素,給林業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動。因此做好信訪工作要不斷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職責,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通過貫徹落實《信訪條例》真正建立起對信訪工作整體重視,層層重視的穩固長效領導機制;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規范化運行機制;加強宏觀指導,明確目標要求,定期檢查考核的科學管理機制;堅持各項領導制度,嚴格實行工作通報與加強責任追究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靈敏、準確、快速的信訪排查調處制度,強化信訪預測、預警、預控能力。
另外,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對信訪工作人員的素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務必加強信訪部門的基礎管理。大力加強信訪部門的隊伍建設,改善信訪部門的工作條件,配備必要的設備,提高辦公效率,增強工作實力,在群眾首訪中做好思想引導與情緒操縱工作。通過領導接待日、開門接訪、主動約訪、帶案下訪、上門回訪、網絡答復等形式,拓寬與暢通信訪渠道,使人民信訪成為群眾獻計獻策、參政議政的重要窗口,更好地發揮信訪工作在保護社會穩固中的積極作用。
四、提高分析、預測能力,強化事前防范。
信訪工作的良好開展不只在于事后的妥善解決,還在于要提高分析、預測能力,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做到事前防范。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從源頭上減少林業信訪問題的發生。采取扎實有效措施,明確工作職責,對林業各項工作中的不穩固因素、矛盾糾紛及苗頭隱患、可能遇到與發生的問題,各科室、單位要準確掌握,及早摸排、做到早估計、早準備、早預防,特別要注意與做好以退耕還林工程、公益林建設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出現的不穩固因素與矛盾糾紛的摸排、解釋與答復工作,堅決把不穩固因素與矛盾化解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這樣又能夠在源頭上避免問題的升級或者矛盾上交。
五、強化依法治訪,開創信訪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勢與任務對信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訪工作、保護社會穩固,僅靠單一的部門是不夠的。要采取新形式、新舉措,加強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提高依法做好信訪工作的水平,加強同司法機關的溝通聯系,加強同政府法制部門的合作,加強同勞動仲裁機構的協調,才能不斷開創林業信訪工作新局面。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十四
本文目錄
2020年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依法信訪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民政信訪工作現象調研報告
為探尋信訪發生原因,掌握處訪有效措施,穩控信訪未來走勢,近期,我們以某鎮的信訪情況為依據,進行調查研究。對全*鎮1-4月份信訪事項進行統計歸類,整理內容,分析原因,總結處訪方法,歸納處訪經驗,對當前農村信訪情況進行總結和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現象的新特點
1-4月份,全鎮到縣走訪數量為16件,到鎮走訪16件,先后有兩人去省申訴,發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的兩次。
從統計上看,當前信訪工作呈現鮮明的新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集訪數量相對增加。1-4月份,全鎮共發生6次集訪,占信訪總數的16.67%。集訪主要發生在農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層機構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組村民,為了爭得一份機動地單獨供本組收益,先后組織兩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要求確認一二審法院判決錯誤。機構改革中落聘人員、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訴求,都是集訪的高發人群。
(二)越級訪更加突出。全鎮除到鎮走訪外,發生的去縣訪、進京去省訪都是越級訪,不經鎮,不經縣,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進等村民。信訪的層級性被弱化,突發性增強,給預測和應對工作增加難度,給基層人民政府工作帶來很多被動,也增加解決信訪問題的社會成本。
(三)無理訪日趨嚴重。全鎮發生的進京去省訪都屬無理訪。如劉湘君上訪的“民師”待遇落實問題,經縣市兩級信訪部門處理,形成結論,否定了他的錯誤認識,但他仍不死心,繼續上訪,以市信訪局工作人員曾傷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訪局復核意見為由對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為對象去省走訪。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組村民所反映的問題經法院反復處理,形成定論,但他們就是不予認可,固執已見,突然地發起進京申訴,增加信訪工作代價。
(四)民主訪比較集中。在全部信訪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對村組的作為不滿意,懷疑他們的公正,認為他們侵權,反映出民主權利意識的增強,主要表現在:沒有按規定給予土地承包權或者說給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損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利益;村政務財務不公開,剝奪村民知情權;在調處村內矛盾上不積極、不公平等。
(五)利益訪現象十分典型。在上訪中,都是為著利益,而且是個人利益,很多上訪人希望通過信訪獲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額外的利益。如主動要求政府辦理城鄉“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補償村準、要求政府給予經濟幫助等。新南村七組村民在村統一分配土地時以虛報人口方法多獲取59畝土地,對外發包收益,村集體糾正收回,在經法院審判敗訴后,他們競到最高院上訪,企圖奪回土地。
二、信訪新特點的成因分析
信訪新特點的產生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變化的結果,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新發展具體反映,折射出我縣市場經濟發展迅猛,城鄉物質文化進步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縣經濟發展、文化活躍、思想解放、環境寬松、以民為本發展思路的明顯成效。信訪是穩定情況的“情雨表”,多發的信訪雖然暴露出很多不穩定因素,但也充分證明了發展的持續與高效,發展規律告訴我們,伴隨著發展,新矛盾、新問題一定會出現,這是利益變化引起的必須結果。比如我鎮的國投土地平整項目建設,關系到土地的重新劃分,涉及有關人的具體利益,難免有人通過信訪表達請求。在機構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們走上信訪的道路。所以,信訪是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現象,只要充分認識并認真對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開展工作。
正是以民為本理念的強化,我們強調服務與誠信,弱化管理與監督,理解并寬容群眾的不合理請求,對他們偏執甚至錯誤的行為只是加以說服教育而不是制裁與懲罰,導致信訪方便快捷,成本較低,成為人們主張權利,維護利益的重要選擇,信訪數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內不會減勢。
環境的寬松加上信息時代信息的開放,群眾思想活躍,想法豐富,加上市場經濟的影響,人們權利意識增強,利益觀念強烈,恥于利而榮于義的思想進一步弱化,積極爭取應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該得利益,使得利益訪現象非常典型。
為了減少恐懼心理帶來的精神壓力,許多群眾在人多壯膽心理作用下積極利用集訪方式來實現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眾為了制造聲勢,增加政府壓力,人為地串訪集訪,導致集訪的相對增多。
多少年來官情結在群眾心目中始終存在,認為官大好辦事,權重辦成事,在“告御狀,眾官怕”心理驅使下熱衷于進京進省上訪,造成越級上訪的高發。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為村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規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體,在某些方面難以操作,不能完全滿足現實生活需要。比如對村組法律地位問題,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作為村內的村民小組能否有自己獨立的土地等財產,現實生活中,很不統一。有的村以組為單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個標準,分包土地。有的村,組里有自己的實體,收益為本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屬財產沒有組屬財產。正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則與籠統,引發歧義與爭議,產生上訪。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處理事務淡化程序、不公開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眾合理懷疑,引發信訪。更有部分村組干部作風不務實,工作不積極,服務不到位,群眾有意見,只好上訪。
極少數群眾不能正確對待歷史,不能擺正歷史與與現實的關系,總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過去,以現在的標準去衡量昨天,從而產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著眼于當前和今后,不可能調整過去。一些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代課老師,他們不感恩當初組織上的照顧,讓他們成為先進分子,從普通群眾中脫穎而出,從事非農業勞動,有一份體面的崗位和當時不錯的收入,反而以組織欠債的心理要求補助安置、幫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資,或者主張支付養老金,用現時的政策回去調整過去的事情。在這些根本不可能落實的主張不能實現時,就理直氣壯地上訪。
三、應對信訪新情況措施探析
信訪是發展的伴生物、附屬品,是解決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重要方式和途徑,是保護并實現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訪,既不熟視無睹,束之高擱,也不大驚小怪,草木皆兵,要認真對待,積極應對,因勢制宜,對癥下藥,努少消除信訪,為發展掃清障礙。
(一)正確評價,理性判斷。目前,黨和政府重視信訪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工作責任,暢通人民群眾表達意愿,維護權利的渠道,必須全力建設好這項惠民工程。在評價信訪問題上應堅持理性判斷,正確評價,既不能將信訪等同于工作責任,也不能將信訪視同無理取鬧,正當的信訪是群眾困難,應認真研究解決,無理的信訪是市場經濟利益化的表現,應從解訪工作中冊除。對照這個標準,當前在評價信訪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數主義的不足,沒有區分和辨別正當訪和無理訪,科學性與公正性欠缺。在評價穩定質量上,不能單以信訪發生數量為標準進行考核,而是要區分正當訪與無理訪,只能將正當訪的數量作為考核指標,將不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糾紛、無理謀求不正當利益的無理訪排除考核指標之外,如此,提高評價的科學性與公正性。在評價一個地區的信訪工作業績時,也不能單以信訪總量作為考核標準,而是要結合人口、經濟建設指標等各種因素綜合評價,以合理的判斷,公正的考核調動信訪工作人員積極性,推動信訪維穩工作深入開展。
(二)因勢制宜,靈活處理。對待上訪要主動迎接,不可回避拒絕。要暢通信訪渠道,讓群眾信訪有路走,有門進。只有這樣,才能將矛盾留在身邊,否則造成矛盾升級,越級上訪,不但造成工作被動,而且為處理增加成本和難度。對待信訪,要耐心接待,掌握情況,分析原因,尋找策略,切不可閉目塞聽,敷衍了事。對于各種信訪事項,要分門別類,區別對待,加強教育疏導,分流無理信訪;認真履行職責,解決正當信訪。對于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積極主動地幫助解決,不能認為平白無故地為他人辦事是勞而無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辦服務事。對于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給予答復,把上訪始終控制在手中。要提高處理糾紛和矛盾的技術水平,因勢制宜,靈活多變,以各種變通方法解決棘手難題,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曾為發展作出犧牲的群眾,把他們從求償的上訪路上拉回來。
(三)依法辦事,公開公正。治標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隨著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辦事,陽光行政已成為時代新潮,形勢要求我們必須辦事公道,公開透明,否則群眾就有理由懷疑我們所做的工作,就會制造不必要的上訪。從上訪統計情況看,上訪多發的村,大都存在辦事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夠的問題,對群眾報告不足。我們處理事情,開展工作一定要樹立群眾眼睛最亮的理念,時時想著讓群眾知情和參與,不要怕煩,不要嫌累,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為聰明,蒙混過關。村務,特別是村財務要定期公布,接受群眾評議監督。土地林木等集體重要財產的處分一定要征得群眾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實把民主管理落到實處。對于村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權利義務問題,在法律政策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建議縣政府以《意見》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議定方法解決,用村規民約彌補法律的不足。要學會用法律思維分析研究問題,依靠法律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教育和動員群眾走依法解決矛盾道路,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文明規范地調整好各種利益關系。
(四)齊抓共管,多措并舉。息訪工作事關全局,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需要各方參與,齊抓共管,任何單兵作戰都事倍功半,甚至無功而返。各個部門,各個成員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種優勢,為解訪獻計出力,在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責任誰負責原則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門間、人員間的互補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補充地完成任務。信訪綜治部門要積極受理上訪,主動深入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訪情況,掌握上訪原因,提出解決建議,根據對口原則,將需處理事項及時交辦有關部門和個人。相關部門要根據“誰家孩子誰家抱原則”積極主動地受領信訪案件,迅速履行職責,妥善解決問題。在解決措施上,要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包括在宣傳教育上求過關,在機制責任上增壓力,在獎懲激勵上生動力,著力完善息訪止爭的長效機制。要注重在鄉風民俗上找途徑,在親情友誼上尋突破,不斷豐富處理矛盾糾紛的方式方法。要堅持依法治訪,健全工作機制,規范處訪程序,及時治理各種無理訪、非正常訪,切實發揮黨紀法律在處訪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訪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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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縣民政局信訪工作呈現了較好態勢,每年來信來訪都在800件(人)次左右,上訪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來信來訪辦結率達98%,群眾滿意率達95%以上。探索新時期民政信訪工作的特點、存在問題的原因和相應對策,已成為民政工作者要認真研究的課題。
一、黨和政府親民、惠民政策越來越多,民政信訪也越來越復雜化
隨著國家親民、惠民政策的不斷出臺,經濟體制改革,利益關系的不斷調整,新時期民政信訪的對象、內容和形式也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1、信訪對象呈現出多元化
民政信訪工作的主體已不單純是過去的貧困戶、優撫對象、老弱病殘為主,現在則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企業轉干部、危房戶、社會救助者、對村委會換屆選舉不滿意的村民或落選者等,特別是一些新政策的出臺也相繼引起一些相關人員的上訪。比如,農村低保戶的幾次擴面提標,這項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很強,而且受益者得實惠多,原來,低保特困戶一個月只有15元,有的一戶只保一個人,一年下來也就是100多塊錢,現在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一個月一家人口多的都是幾百塊,所以要求進入低保的人數多,但指標畢竟有限,保到的與未保到的這種“邊緣戶”又形成了較大的反差,也就是說原來比較窮的進入低保后,比未進入低保的“邊緣戶”經濟條件又要好一些。這些“邊緣戶”心里不平衡,所以,上訪的也就相應的增多了。xx年,國家出臺了對1954年以后的部分參戰人員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生活補貼的政策,從而引發了一系列的上訪問題。一是有單位的參戰人員認為自己的退休工資很低,要求享受參戰待遇;二是部分參戰的傷殘軍人也要求享受參戰待遇,但民政部的規定是對同時具備享受兩種或兩種以上優撫待遇條件的,按最高的一項標準發放,可是,有的就不理解政策,多次上訪。又如,在國家出臺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條例之前,很少有要求救助的,現在,要求救助的是絡繹不絕,有的鉆救助政策的空子周游全國;有的麻風病人、艾滋病人成群結隊,一來就是10幾人,漫天要價;有的是刑滿釋放人員,不滿足他們的要求就耍耐、就威脅,給工作人員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壓力,從而也給信訪工作帶來了新的困難。
2、信訪內容越來越復雜
現在,除了優撫安置、救災救濟等老主題外,信訪內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鄉低保對象的確定、危房改造、村委會換屆、村干部的違法違紀等,上訪人反映的問題絕大多數都很現實,而且都要求解決,不達目的不罷休。在改革過程中,由于社會深層次矛盾逐漸暴露出來,許多來信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又強,處理起來感到難度比較大,有些問題,如果我們不引起重視,處理不當,就會在社會上產生消極影響。從xx年來,我們開展了兩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由于國家對“三農”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當村官再也不去收“三提五統”了,工作比以往要輕松很多,加之,工資通過國家轉移支付有保障,而且又還比較高,所以村干部的競爭就比較激烈,相當一部分村出現了候選人到處拉選票,利用家族勢力左右選舉,有的甚至搞賄選,有的一人投多張選票等不法現象。這樣部分村民和部分落選者對新當選的村干部不滿意,甚至不認同,從而造成集體上訪,多頭上訪,一直從民政局、信訪局、法院、檢察院到縣委、縣人大、縣政府上訪,在某種程度上說,村干部任期3年,也是少數村民上訪的3年。
3、信訪形式趨于多樣性
在我們的社會轉型中,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還不夠完善,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一部分社會群體對民政部門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強,來信來訪的形式已不單純局限于個人,聯名信、匿名信、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現象也明顯增多。部分上訪人員還采用對比、自殘、傷人等形式上訪。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從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將建筑公司、搬運社等破產企業的職工及農林場圃的退休職工比照城市低保政策的最高額度發放生活費。這樣一來,其他破產企業的職工和其他企業改制下崗職工心里不平衡,多次找到民政局要求比照他們享受低保待遇,有的說,他們中間有些是穿金帶銀、高樓大廈都享受低保的最高待遇,我們于情于理都應該享受,還有老復員軍人說:“我們畢竟扛過槍,多多少少為國家做過貢獻,但我們的優待金居然沒有低保的多(因為低保是保全家的),我們想不通”,這些上訪者是說得有道理的,作為民政局也無法拿出充分理由來說服他們,只能是天天和他們磨嘴巴皮子。
二、造成民政信訪增多的主要原因
隨著惠民政策的不斷出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也不斷增多,群眾的各種想法和要求主要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造成信訪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1、政策法規有些不夠完善或在執行政策法規時存在著偏差
民政對象的救濟、補助等標準雖然多次調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區域間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在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的情況下,許多政策仍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民政對象的生活水平難以實現同步提高的要求,這就造成了優撫、救災救濟對象信訪問題的增多,一些與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密相關,群眾最敏感,反映比較強烈的社會熱點問題。如優撫、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救災救濟等方面,顯得較為突出。近年來,城鄉低保幾次調標,但物價上漲的幅度更高,所以造成他們心理上的不平衡,引發上訪。再就是農村的“半邊戶”,城鎮戶口一方享受了低保,就比農村低保戶強得多,造成群眾對政策的不理解。還有地域方面的差距,同樣一個困難戶,如果戶口在走馬鎮也許完全夠低保標準,但如果他戶口在中營鄉卻不一定能評得上低保,因為中營相對比較落后,比他困難的對象實在太多了。又如受災戶,農村的低保戶和富裕戶受災的程度一樣,在發放救災款物時,應該側重于低保戶。燕子鄉這次遭受冰雹襲擊后,該鄉在救助時側重于困難戶,結果造成大量村民群體上訪。
2、體制改革和制度的不完善
前些年,屬于非農戶口的子女當兵退伍后都安排工作,并且在入伍前簽訂安置
協議書
,后來改革實行了貸幣化安置,有的企業改制或破產了,原來簽訂的安置協議書不能兌現,造成這些對象的四處上訪,要求安排工作。今年底,**縣“禁麻換的”使一部分殘疾人失去了生活的依靠,造成這部分殘疾人上訪,原來他們依靠跑麻木為生,每月可以掙700—800塊錢。**縣里為了保穩定,要求民政局將這些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并享受最高額度。如果這部分人納入了低保,原來沒有開麻木的那批殘疾人比他們還困難又怎么辦?這就形成了很大的矛盾,現在民政局也很難辦,暫時采取的臨時生活救助,每月發250元生活補助費。但實際上這部分殘疾人仍然在開麻木,也仍然在上訪。3、部分人員的素質比較低
一是少數基層民政接待人員素質不高,對新政策、新標準及有關知識了解不夠,工作被動應付,處理問題質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簡單,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復上訪、越級上訪。二是少數信訪者也有素質不高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不懂政策、不滿足對問題的解決,要求過高、法制意識淡薄、無理取鬧等。
三、抓好民政信訪工作的對策
認真研究新時期民政信訪工作的特點和存在問題的原因,對癥下藥,才能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政信訪工作。
1、加強信訪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民政信訪現象同其它事物一樣,都有一個醞釀、形成、發展和演變的過程。如果我們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信訪信息,及時、正確把握信訪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訪工作主動權,防患于未然,及時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源頭,解決在萌芽狀態。因此,要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民政信訪網絡,加強基層信訪力量。廣大民政工作者要善于利用各種渠道傾聽民政對象的呼聲,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隨時防止突發事件和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現象的發生。
2、提高信訪工作者素質,做到以情暖人、以理服人
民政信訪工作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為民排憂解難的有效途徑。信訪工作者都要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更新各種專業知識,熟悉相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提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提高綜合協調化解矛盾的能力。優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五個一”,即:一張笑臉相迎、一句問候在先、一把椅子讓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誠心辦事。對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提出的要求,無論是否合理,都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能解決的當場聯系解決,不能解決的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
3、切實做到以人為本,解決信訪對象實際問題
俗話說:“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對象來信來訪主要源于一些實際問題難以解決。在信訪工作中,我們只要對信訪對象反映的實際問題,真正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在解決民政對象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時,凡是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必須保證不折不扣地及時落實到位;對一些信訪反映熱點難點問題,要認真研究想方設法解決。在工作中要加強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聯系和配合,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該哪一級、哪個部門解決就由哪一級、哪個部門解決,不能互相推諉扯皮,更不將矛盾上交或推向社會。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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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人們的利益發生了調整,新的社會矛盾造成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了“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信訪形勢給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難度。結合我區近年來發生的上訪案件,就當前信訪現狀原因、作一調研,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
1、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革:國有企業改制,金融系統推向市場,糧食系統走向社會,行政機關機構改革。這些變革,重新調整了各階層的利益關系,對人們的利益進行了再分配,同時也使人們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加強,部分群眾的利己觀念有所抬頭,致使簡單的問題易于復雜化,較小的事態易于擴大化,給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難度。據不完全統計,由于機構改革、企業改制等社會變革原因引發的信訪事件占到了信訪總量的17%。
2、法律法規某些方面的滯后。一方面,表現在法律條文的滯后。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使社會凸顯了許多新事物和新情況,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項目建設增多,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越來越多,涉及農民的征地拆遷補償問題也越來越多。但是,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會滯后于新事物和新情況,沒有法律法規的界定和約束成為導致上訪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滯后還表現在執法不嚴上。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更不允許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但是,“越軌”的行為時有發生卻少有有效制約。
3、認識上出現的誤區。誤區一:法不責眾。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受“法不責眾”錯誤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糾集眾人上訪鬧事,憑借“法不責眾”這個護身符逃避懲罰。“法不責眾”是“腐朽、落后”的中國傳統意識,它已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大障礙。誤區二:政府“管”法院。群眾中一直存在本站著一種錯誤的認識:政府權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時,各級黨政部門對上訪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遠遠超過其他問題,這也導致不少人信“訪”不信法。誤區三:以信訪量來考評信訪工作。目前上級對下級政府信訪工作的考評,都是以上訪量來衡量的,超過了規定的指標,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受到一定的處 理。這種考評方式本意旨在加強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分級承擔社會壓力,緩解社會矛盾。但客觀上講,這種考評方式并不很科學,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對現任領導有意見,就組織煽動一些人上訪,讓現任領導難堪,最后往往能達到“攆走”的目的。
4、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對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牽涉面廣,時間跨度大,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解決難度相當大,導致問題無法處理或處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沒能得到妥善處理,客觀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對信訪問題干部中還存有畏難情緒,怕麻煩,同時部門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針對這些情況,缺乏有效的本站干部督查跟蹤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對纏訪鬧訪等嚴重信訪事件當事人處理不到位。首先,纏訪鬧訪的概念界定不清,對纏訪鬧訪戶定性困難,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為平息事態,免于激化矛盾,往往會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能放即放,缺乏強有力的執法配合,無法產生震懾力。
信訪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能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破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持續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總結他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循序漸進推進改革。一是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群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重大決策要符合社會現實,符合實際,要考慮群眾的心理想法,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盡量把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納入低保的范圍。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標準,讓下崗職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爭把改革的陣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樹立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一是繼續搞好普法工作。讓公民學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問題,發生糾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護本站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法律法規要與時代發展同步。立法機關、司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科學、有針對性地出臺、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條文,讓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訪部門的職能,糾正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認識 。群眾上訪總量多年居高不下,與政府及其信訪部門的角色定位不準、轉換不力有關。政府及其部門應與時俱進,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四是嚴格執法。在處理信訪問題時,不以信訪的人多人少定對錯,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改變部分人“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
3、樹立信訪教育與信訪執法相結合的觀念,確保信訪工作取得實效。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明知攔路搶劫是犯罪,但還是攔路搶劫;明知殺人是要償命的,但還是有殺人犯。思想教育僅對講理的人有效,僅對遵紀守法的人有效。對無理取鬧的人、對別有用心的人、對圖謀不軌的人無效,因此,解決上訪問題時要做到區別對待。對確實有冤屈的,要盡快給予解決;對不了解國家的法律、政策而產生誤會的,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對于別有用心、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政府大門、攔阻交通要道等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4、樹立防范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觀念,加快推進信訪工作規范化進程。一是建立民意溝通機制。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加強民意溝通。通過談心交流,了解群眾所想、所需、所求,從而暢通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架起干群“連心橋”。二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超前排查人民內部矛盾,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實行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為了克服責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凡是第一位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的機關工作人員,要在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后,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應及時受理,并給予當事人明確的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的,要及時向上匯報,向其他部門或系統進行交辦、轉送,問題轉到哪里,責任就跟到哪里,直到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四是實行信訪工作過錯追究制。完善信訪工作現行的考評辦法,變以信訪量考評為以信訪過錯來考評,實行嚴格的信訪過錯追究制,使各級干部心里服氣,工作有積極性;使個別違法亂紀、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時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趁,形成“愛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十五
根據縣政協xxxx年工作要點安排,3月21日,在副主席嚴維民率領下,法制委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調研組,分別到縣公安局信訪接待室,定城鎮信訪接待中心和縣信訪接待大廳開展信訪工作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去年以來,我縣以維護群眾根本利益、反映社情民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緊緊圍繞“把事解決,把人留住”的工作重點,扎實開展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暢通信訪渠道、化解信訪積案、創新信訪管理體制機制、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確保了我縣信訪維穩形勢總體平穩可控,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確定的目標任務。全縣發生群眾上訪514批2286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7.4%和38.7%。其中集體上訪56批759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1.3%和32.8%;進京訪11批16人次,分別下降31.3%和25%;赴省訪89批179人次,同比分別下降1.6%和6.2%;去市訪16批28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5%,人次下降73.3%;來縣訪398批2063人次,同比分別下降49.7%和13%。縣信訪局共收到來信248件,同比下降6.4%。其中市級以上交辦信件96件,同比上升97.4%,已辦結93件;縣領導交辦3件,全部辦結;市信訪局轉送56件,已辦結44件;自收信件2件,已辦結。縣黨政領導閱批來信率76%,初信辦結率95%。
我縣信訪工作已連續6年獲全市先進單位稱號,成效明顯,成績喜人,但也確實來之不易。尤其是xxxx3年以來,面對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所造成的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大量“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的信訪形勢,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信訪局與縣直各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破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一是領導重視,扎實推進領導干部接訪、走訪。去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安排下,我縣實行分類接訪、定期公告、預約接訪、律師陪訪、聯合接訪、跟蹤督辦等制度,突出做好縣領導接訪由鄉鎮書記和縣直有關部門領導上行參與陪訪、鄉鎮領導接訪由村支書上行參與陪訪,建立長效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二是突出重點,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結合“五級書記大走訪”和“五個一萬”活動,全面梳理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化解、建立長效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縣共排查矛盾糾紛隱患1175件,化解1120件,化解率達95.3%。三是抓住難點,著力搞好信訪積案化解。對上級交辦的23件積案落實縣領導“包案”;對“釘子案”、“骨頭案”和“三跨三分離”等疑難復雜案件加大處置力度。23件積案,已化解21件,息訴罷訪21件。四是維護穩定,全力做好特殊時期信訪維穩工作。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國“兩會”以及省、市、縣黨代會、“兩會”期間,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及時預測預警,切實把矛盾化解、源頭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對重點群體,重點人員落實黨政領導親自包案,實行“五包”,盡最大努力將人員吸附在本級,穩控在當地,化解在基層。五是健全網絡,全面推動基層信訪體系建設。按照“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有制度機制保障辦事”的要求,精心組織,制定方案,明確目標,量化任務,全縣22個鄉鎮,同步實施,共同推進,全面建成鄉鎮“一站兩中心”,受到了副省長方春明和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xxxx3年以來,我縣信訪工作有創新、有亮點、有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一是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少數領導干部對信訪工作在全黨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認識不高,擺不正改革、發展與穩定之間的關系,群眾觀念不強,對信訪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沒有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樂觀,高枕無憂,出了事則束手無策,怨天尤人;有的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采取“哄、攔、卡、壓”的方法,把政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少數群眾思想觀念上有誤區,有的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有關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有的信“多”不信“少”,不論什么事,多邀幾個人、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有的信“鬧”不信“理”,無論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有的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涉訴問題,也要找黨委、政府上訪解決。二是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有待提高。少數干部解決問題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眾反映的問題久拖不決;有的接訪干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采取推諉、扯皮的態度,激起眾怒;有的干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能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導致干群關系緊張對立;有的干部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不能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征兆置若罔聞,既不及時報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任由群眾上訪、再訪、越級訪。三是工作措施不夠扎實,有的地方社會穩定預測預警機制不夠健全,少數干部對部分苗頭性信訪動態不能及時發現;有的地方維護社會穩定力量整合的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在處理重大問題時各方力量沒有得到有效整合,沒有形成工作合力;有的地方和單位聯系群眾的工作機制不健全,密切聯系群眾,暢通和拓展群眾訴求渠道,確保民情、民意、民智順暢上達,及時傾聽群眾呼聲等方面有待加強。
可以預見,隨著改革的全面深化,各種利益格局進一步調整,群眾信訪量居高不下的形勢不可能在短期內發生根本性變化,一些潛在的社會不安定因素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徹底清除。為了鞏固和發展我縣信訪工作形勢,建議如下:
(一)高度重視,創新信訪工作思路。要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深刻認識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重要性,正確認識改革發展所帶來的一些社會矛盾的必然性和妥善處理各類社會矛盾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更加自覺地從全縣工作大局出發,堅持把發展經濟作為解決各類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實現好、維護好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信訪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全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扭轉信訪工作“兵來將擋,水來土屯”的消極被動局面,克服畏難消極情緒,主動改進工作方法,認真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盡心竭力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長此以往,方可從根本上扭轉信訪工作局勢。
(二)以問題為導向,以改革為手段,繼續創新體制機制。信訪工作,重點在基層。一要進一步堅持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各負其責,進一步建立完善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二要進一步健全基層信訪工作網絡,切實做到層層有信訪工作組織、有接待場所、有專兼職人員、有工作標準和制度、有績效考評、有責任追究,真正做到“個人訪不出鄉(鎮)、集體訪不出縣”,把信訪問題解決在發生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縣本級。三要進一步健全靈敏、準確、快速的信訪排查調處制度,強化信訪預測、預警、預控能力,千方百計防止和避免個訪問題群體化,簡單問題復雜化,經濟問題政治化,局部問題社會化,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動權,消除不安定因素,不斷減少重復信訪、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維護全縣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
(三)適應新情況,研究新政策,建立健全各項信訪工作制度。國家已出臺信訪工作“新政”,信訪等部門要認真學習、研究,適應新情況。一要進一步健全聯合辦信訪制度。縣幾個班子,有關部門,要定期溝通情況,排查各類問題,制定預案,聯合辦案,增強化解矛盾糾紛的力度。二要健全與司法機關、政府法制部門和勞動仲裁機構的聯系、溝通、協調制度,采取新形式、新舉措,加強信訪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設,不斷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三要擴大視野,把人民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提案議案納入大信訪網絡,作為信訪工作信息研判、預測預警的風向標,并充分發揮代表、委員聯系面廣、層次較高、信息靈敏和反映人民群眾意愿最直接、最真實、最廣泛以及做上訪群眾工作最便捷、最有說服力的優勢,化上訪為下訪,化對立為對話,化消極為積極,使人民信訪成為群眾向黨委、政府獻計獻策、參政議政的重要窗口。
(四)提高素質,切實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切實受理好、答復好、解決好群眾反映的訴求,確保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初訪、首辦環節,要有一支過硬的信訪工作隊伍。各地、各部門要精選一批德才兼備、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干部充實到信訪工作第一線,切實“把人留住、把問題解決”;要充分利用聯合接訪中心這一平臺,發揮好聯合接訪機制效應,真正實現“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服務效果;要繼續堅持“抓基層打基礎”,進一步完善“村為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要加強信訪干部業務培訓,切實提高辦信接訪、處理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要關心、愛護信訪工作干部,對優秀信訪干部要厚愛一分,及時培養提拔重用。
基層信訪工作調研報告篇十六
近年來,我區按照中央、省、市信訪工作部署,以深入開展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集中化解信訪積案和探索創新信訪工作體制機制等工作為載體,扎實做好信訪維穩工作,有力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群眾對區里干部信任度明顯增強,越級上訪量大幅下降,大量的信訪問題吸附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xx年獲得鷹潭市信訪工作創新先進單位稱號,xx年獲江西省信訪工作“三無”縣(市、區)、江西省信訪信息化建設先進縣(市、區)、鷹潭市信訪工作綜合先進縣(市、區)等稱號。
xx年1—9月,我區信訪工作成功實現了“兩個零、兩下降”的好成績。即我區進京訪、赴省集體訪均為零人次;來區訪(118批374人次)、赴省訪(10批21人次)同比分別下降71%和16%。我們的做法和體會主要有三點:
一、關鍵在于關口前移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和鷹潭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因征地拆遷、企業改制及歷史遺留問題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層出不窮,紛繁復雜,信訪維穩形勢嚴峻。區委、區政府堅持變被動為主動,變救火為防火,做到前移關口,事前防范。
一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區聯席辦始終堅持“區級每旬、鎮(街道)每周”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時期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全面掌握和調處各地各部門存在的矛盾糾紛問題,在區本級、鎮(街道)、村(社區)中形成信訪工作三級聯動“倒逼機制”,做到層層有責任,級級有壓力,人人有任務,排查和解決了大量的矛盾糾紛問題;在日常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同時,我區開展了“四服務四推進”“三解三促”活動,活動開展以來全區32名在職縣級領導及77個區直部門單位、6個鎮(街道)的干部紛紛深入基層一線,走村竄戶,深入細致排查矛盾糾紛和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到鎮(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戶、戶不漏人,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特別是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及時發現,準確掌握,超前處置,有效的控制了信訪增量。
二是堅持領導干部下一級接訪。我區將“下一級接訪工作機制”作為一項長效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變被動接訪為主動下訪。月湖區四套班子領導按照區委牽頭,政府主導,人大、政協協助的原則,每個月的10日、20日到掛點的鎮(街道)接待群眾來訪;鎮(街道)領導干部包片村(社區),每周至少安排一個工作日到包片的村(社區)接待群眾來訪,共同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切實在源頭上化解信訪問題。該機制自xx年7月份運行以來,縣級領導下級接訪群眾219批584人次,解決問題168件。
三是推行社區網格化管理。按照中央基層組織建設年總體部署,扎實推進基層黨建標準化項目建設,在標準化建設中依托“數字鷹潭”建設“數字社區”,探索社區信息化管理。在信息化的基礎上,實行網格化管理。全區35個社區,按300—400戶一個單元,劃分成150個網格,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建立了以片警、社區干部、居民事務理事會成員、樓棟長、單元長為主體力量的'網格管理員隊伍。對每個小區每棟房屋納入管理網格,并用不同顏色對常住人口、暫住人口、特殊人群等進行區分,對實有人口和重點信訪人員、特殊人群進行動態管理。進一步提升了社區管理的科學化水平,為了解社情民意,第一時間掌握信訪維穩動態,奠定了扎實的基層基礎。
二、重點在于解決問題
做好信訪工作重在解決問題,真正做到以民為本,帶著感情,帶著責任,帶著使命,從根本上為群眾梳理情緒、解決難題。
一是注重初信初訪。對初信初訪認真及時妥善處理,有助于防止矛盾激化、升級和減少信訪處理“成本”。我們十分注重在改進信訪工作方法上求實效,扎實做好初信初訪工作,提高一次性辦結率。各級信訪干部對待來訪群眾始終做到“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讓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熱情接訪”,對群眾反映合理的問題,一次性給予答復、辦結;對一時辦不了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的解釋、說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使群眾反映的問題盡可能一次性得到解決,有效地減少了重復訪,減少了信訪總量。
二是大力化解積案。我們在抓好新發生信訪問題的同時,對歷史遺留和重復訪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在今年7月、10月開展重點信訪問題專項化解活動。對所有信訪積案按照“一個積案、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實包案責任,按照“妥善解決一批,教育疏導一批,信訪救助一批,三級終結一批,依法處置一批”的方法抓好化解工作。特別是對于很多事屬單位非我區的三跨三分離案件,我區在協調過程中仍然處于主導地位。在三跨三分離案件難協調、難解決的情況之下,仍然竭盡全力,主動出擊,縣級領導干部帶頭到省以及其他地區協調,將許多案件圓滿化解。
三是控制越級上訪。首先做好源頭穩控工作,對每個重點對象都落實專人穩控,將源頭穩控作為信訪工作的常態化手段;其次做好信息摸排工作,充分發揮村(居)民理事會和基層信訪網絡作用,及時掌握信訪動態,針對一些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化解;最后做好“亡羊補牢”工作,對赴京勸返回來的信訪人,安排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包案領導親自接訪,面對面溝通交流,哪怕有1%的合理訴求,也盡100%的努力為其解決。
三、基礎在于完善機制
信訪工作涉及面廣,千絲萬縷,紛繁復雜,面對信訪工作新情況、新問題、新形勢,我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更新理念,創新方式,完善機制,提升信訪工作實效。
一是堅持和完善督查督辦制度。我區制定下發了《月湖區信訪案件督查督辦工作辦法》。每半月召開一次信訪積案化解情況調度會,會議由信訪工作分管領導主持,對一些信訪案件要求責任單位負責人作出案件辦結承諾,若在承諾期間內仍未辦結則對該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每月召開縣級領導包案的信訪問題調度會,由區委書記調度區委常委、人大、政協領導包案的案件,由區長調度政府領導包案的案件,由政法委書記調度涉法涉訴的案件,對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結的信訪案件由包案領導在區四套班子例會作出解釋。同時每月由區聯席辦出一期《訪情匯要》,對全區信訪工作情況作出通報。
二是堅持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制定下發了《月湖區信訪工作黃牌警告和重點管理實施辦法》。凡被黃牌警告和列為重點管理的鎮(街道)或區直單位(部門),期限內不評為綜合性先進,其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不得評先評優,不得提拔重用。區紀委針對案件辦結、案件處理、穩控工作等方面進行跟蹤督查問效。今年對處置信訪問題工作不到位的2個單位給予全區通報批評,誡勉談話3人,有力整頓了工作作風、嚴明了工作紀律、提高了工作效能、推動了工作落實。
三是堅持和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聯席會議制度。成立月湖區矛盾調解中心。組織了一支130余人的調解員隊伍,堅持依法調解、自愿調解、屬地調解的原則,集中整合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等資源,因案制宜,綜合施策,加大化解力度;同時在信訪局增設了信訪案件研究室,針對疑難復雜信訪案件,召集相關部門專業人員,對信訪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調查,搜集資料,認真分析研究,提出合理解決辦法。
四、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信訪考核方式
各地“非正常上訪信訪人數”,是目前信訪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這種指標進一步演化為衡量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標準,即所謂的“一票否決制”。單憑信訪和上訪數量的多少,實際上不僅很難準確衡量一個地方的社會矛盾狀況,還容易導致地方政府為應對信訪工作考核,過度重視減少上訪數量,而忽略對上訪矛盾和問題的真正化解,強制“學習”、非法限制訪民人身自由等極端做法。
我們認為一方面要堅持信訪工作的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的考核和問責制度,以堅持責任政府和領導干部問責制。另一方面,完善這種考核和問責制度,尤其應該糾正‘重數量,輕解決,重穩控,輕化解”的考核方式,把工作重點放在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和化解上。由此出發改進信訪工作考核的標準和方法,促使單純以“非正常上訪”人次數為基礎的信訪責任追究機制向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轉變。
2、涉法涉訴案件
近年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不斷攀升,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整個社會在追求公平和正義的過程中,訴諸法律的紛爭不斷增多,但是相關法律體系和社會保障機制卻不夠完善,對新的利益沖突應對不夠及時;另一方面是由于某些本應納入訴訟程序內的案件由于各種原因進入信訪渠道,導致“訴”、“訪”交叉。因而有必要建立健全訴訪分離工作機制,將屬于“訴”的事項從信訪工作中剝離出來,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提高涉訴信訪工作的成效。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信訪部門應當明確不予受理。
3、打擊非訪
對非正常上訪,我們的態度應當明確,就是先處理非正常上訪行為,再解決信訪問題。目前的情況,對非正常上訪行為或采取過激方式上訪的,很多在解決其問題后也并未追究其責任。特別是對于一些年紀偏大的老人,執法部門也顯得“束手無策”,處置無力讓部分信訪人“膽子大了起來”。信訪問題難以解決的信訪老戶往往是因為一開始就未對其嚴厲打擊,從而造成一步步越來越極端。該按照治安處罰條例及法律法規的一定要進行處罰,但可從輕處罰,一定不能免除處罰。只有這樣才能依法打擊非訪人員、纏訪人員、鬧訪人員、群體集訪人員的囂張氣焰,起到逐步規范信訪秩序的作用,也只有規范了信訪秩序,信訪才能起到真正解決問題的作用。
4、開辟新的信訪途徑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特別是網絡技術在人民生活已經普及化,人民群眾反映問題的方式也呈現多樣化。因此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必須建立起適應人民群眾需要的多手段、多角度、立體化的信訪途徑。就現階段而言,除了要進一步重視網上信訪,加大對網上信訪件、群眾來電件的督察督辦外,要同時開辟新的信訪渠道,例如微博信訪,在社交網絡迅猛發展的今天,微博信訪會是拓寬網絡信訪渠道的又一趨勢,截止xx年微博活躍用戶已超過5億,微博信訪深受廣大網民歡迎,大大拉近了信訪部門和群眾之間的距離,如目前微博上海南省信訪局主辦的海南信訪群眾之家是個很好的學習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