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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考試復習計劃(優質13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4-03-20 21:46:24
最新司法考試復習計劃(優質13篇)
時間:2024-03-20 21:46:24     小編:HT書生

計劃是指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條理的行動步驟。優秀的計劃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計劃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一

司法考試拼的是一個人的“韌性+方法+資料選擇”三者缺一不可。韌性和學習方法很多都是學校培養的,本文不再贅述,重點談一談資料的置備問題,希望能支撐起成功的一角。

首先從現在開始準備,第一個階段是到20xx年司法考試大綱出臺前要把07年的司法考試推薦教材讀兩遍,不要刻意記憶。目標:把握總體思路,基本知識。因為明年的考試范圍內的法律法規不會有太大的變化,特別是三國法、刑法、訴訟法等。

第二階段是08年大綱出來后買本法制出版社07、06對照、08年新增內容的小冊子。然后三大本就不要在看,把她當作一個資料,有不明白的時候可以回來查,不要把精力放到法制出版社的三大本書上,這樣比別人至少節省一個月的時間。接下來,通過網上或報班或實戰性強的復習資料如萬國的。把所有基礎考點過一篇,大約需要將近兩個月的時間。因為時間尚早,所以盡量不要有遺漏。目標:理清脈絡、掌握基礎考點和法理,以理解為主,記憶為輔。

第四個階段是結合案例重點實現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升華書本知識。現在的司法考試案例絕對是大頭,并且案例跨部門、綜合多個法律關系和法條。沒有實戰的訓練你的分析能力得不到根本的提高。目標:提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結合案例鞏固知識點。大約一個月的時間。

第五個階段是做題,把歷年真題做一遍,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沒有解析的書不要看,其他的輔導書要謹慎的看,即使老牌的輔導機構的書像萬國的習題也存在諸多問題,關鍵是通過做題在此鞏固整個體系,查漏補缺。切記:好多試題解析是望文生義,解析者有時候根本不知道題旨,符合某個“標準答案”。貫徹最后的全部階段。但主要超過十套,要把精力放到精上,做一套題目、回顧一遍。然后循環往復,重復是最好的記憶方法。

第六個階段是沖刺階段,完整的做幾套質量高的模擬題(要做有詳細解析的,最好是有老師講解的題目)。目標:適應司法考試的高強度考驗,掌握做題技巧,合理安排考試時間。要求細膩到每一個環節,如何審題、如何答題、如何圖卡等等。

有些同學往往迷信教材,年年更新,但是卻不去消化和總結,結果年年都需要買新的。實際上這是不必要的浪費,司考有句名言:“重者恒重”,從近幾年的考試情況來看,基本的知識點每年變化不大,只要認真做好總結和歸類,便于記憶,再加上最新一年的重點法條和大綱要求就可以了。其實,根本原因還是大家的基本概念掌握的不扎實,對基本概念的理解不透徹。這些基本概念一定要記住并理解的。

最后我想說一下關于要不要報培訓班的問題。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上培訓班肯定會有作用,培訓班畢竟需要可持續發展,如果口碑太差,第二年關門的話連牌照的成本恐怕都收不回來,所以通過率還是比較可信。但是培訓班也有局限:首先是費用很高,其中有很大很大的利潤空間;其次是課堂上講的不一定都能記住消化。筆記是濃縮的知識。如果善于記聽課筆記,或者有一個整理得非常緊湊得法的筆記提供給你,那可以肯定地講,效果絕對不比輔導班差,而且你的復習思路會更明確。根據我的經驗,一個好的培訓班的講義和筆記完全可以取代或任何其他的多余教材和輔導資料。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二

之我見。司法考試這個讓無數考生“欲罷不能”的考試,我們究竟應該如何應對呢?總結自己的幾點經驗,希望對于備戰20xx年司考的朋友們有所幫助。

對于司法考試的復習從記憶的規律看,多次重復是高效記憶、牢固記憶的唯一方法,對記憶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強調重復記憶。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輪重復,科學記憶。

本階段要通讀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或名師親著授課講義,全面熟悉司法考試所要求的知識點和相關法律規定,并建立起知識體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體知識面的覆蓋,要精讀、細讀,但不要求對知識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時,結合真題,復習到哪個部門法就相應地做真題,作為檢測自己復習的方法。把單科部門法的真題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分析在某個點上已經出過什么題目,是從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細揣摩命題者的思路。

本階段要以司法考試大綱和歷年真題為指引,縮小復習范圍,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在常考點和疑難點上,并且將相關知識融會貫通,形成脈絡,在第一階段知識面的基礎上形成知識塊,也就是專題。同時,對于重要知識點的學習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題中未曾考查過的角度。還要通過演練一些質量比較高的習題,及時檢驗自己的復習效果,鞏固所學知識。這點上,我推薦大家看看法律教育網的司法考試特色班,視頻授課配有講義,還有語速調節功能,真正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隨著復習的進行,大部分的知識基本掌握,但難免有相對薄弱的內容,此時,有針對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夠的知識點就顯得尤為重要。通過本階段的復習,形成對單個知識點的強化鞏固,并反復運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以達到透徹掌握,彌補自己的不足。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本階段要加強對試卷四簡答、論述及案例分析的練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讀題、審題、答題,不要僅是看而不做。這塊兒內容得益于法律教育網幾位老師的傳授,感覺還是相當實用的。只有在考前進行了充分的準備,才能在考試中得心應手。

選用整套的真題或模擬題,在正式司法考試要求的時間里,完成答題。通過模擬考試體驗題感、題速,積累臨場經驗,鍛煉應試能力。本階段在知識的復習上,以前面復習中自己標注的重要點和預測的熱點為主,并且復習記憶性較強的科目,如憲法、法制史等試卷一的科目,調整好作息和心態,沉著應考。

司法考試的復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學科眾多、考查細致的特點決定的。一般來說,大概需要五至六個月的復習時間。而對于在職的考生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因為在職考生復習的時間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節日放假時間,所以在職考試的朋友應該從十月或十一月份開始復習,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結束,這樣才能做到游刃有余。當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時間規劃,我報了法律教育網的實驗班,班主任老師幫我制訂了詳盡、可行的學習方案,省去了很多麻煩。

1.迅速抓住考試重點。根據有關統計,每年司法考試的知識點的重復率達80%,如果將真題中的知識點加以總結,則能迅速抓住考試重點,掌握好這部分內容,司法考試的成功就勝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誤區,往往花費大量時間去復習只占20%分數的知識,這就是司法考試中的“二八定律”。

2.培養正確的解題思路。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識學得很好,考試分數卻讓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沒把握正確的解題思路。這需要大家在復習做題時,要仔細對照答案和評析,理清解題思路。清晰的解題思路在考試中的重要性,怎么強調都不過分,它可以幫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題狀態,“穩、準、狠”地選出正確的答案。

3.鍛煉有效的復習和記憶方法。復習和記憶方法直接影響考試的成績,但是很多人并不在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復習資料泛泛而看,不挑重點,不做習題,即使做題,也是在腦袋中大致過一下,卻不動手。經驗表明,將要記憶的內容抄寫一遍,可以達到看若干遍不能達到的效果,而將有關的知識設計成考試題,通過做題的方式來記憶,則比抄寫的效果更好,記憶更深刻。

復習方法沒有統一的定論,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因此每個人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復習方法。但是,好的復習方法有其共同之處。個人感覺,法律教育網司法考試老師推薦的艾賓浩斯記憶曲線理論,就相當實用。

閱讀教材,對那些重點難點和自己的弱點,要相對的多花些時間,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要徹底吃透。在閱讀教材的同時,要把歷屆真題刑法部分的內容,與這一章節有關的真題認真做一遍,然后對照解析。如果做對了,要明白為什么對,看解析和自己的思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盡量把自己的思路往解析上靠;如果做錯了,要認真看解析,明白為什么選這個,而不選那個,找到法理上或者法條上的依據,然后想想自己當時做題時怎么想的,和解析的差別在哪里,最后還是要把自己的做題思路往出題者的思路上靠。看完一章和做完相關的真題后,并聽完講課之后,回過頭把這一章的主要知識點做一下梳理,總結常考點和難點。同樣,按照這個思路來復習其他學科,雖然說慢一點,但是效果非常好。

以上是我自己復習司法考試的一些經驗,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啟發。祝愿大家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三

一、準備階段:

1、鹵煮是全程自學的。有自控力,自學能力比較好的,或者沒錢報班的,可以像鹵煮這樣。

需要一臺電腦,一個舒服的耳機,下載一個變速軟件(鹵煮用的audiospeedchanger),手機上將學法網設置為首頁,如果不是在校學生建議自備一臺打印機,加幾個靠譜的司法考試群(別人的進度可以激勵你,也讓你對自己的水平有客觀的認知,這些群可以在微博、豆瓣等地找到)

2、關于教材:

民法:

刑法:鹵煮用的是柏浪濤的《刑法攻略》。也可以用劉鳳科的刑法書。柏浪濤寫書結構和邏輯都非常清晰,案例解讀也很易懂,唯一的短板是語言表達能力,反應在書上,就是案例看起來沒有那么好玩。但是愿意下功夫看的話,他的書真的寫的非常好。劉鳳科被尊為“大帝”,因為他的課講的確實很有趣,有一點四川口音。但是私以為劉鳳科的書,結構上不太嚴謹,思維發散性比較強吧。這個可以自行決定。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用徐金桂的《必背119》其實就足夠了。可以先看他的系統強化教材。行政法是一個很需要獨到的行政思維的科目,學不懂的話一頭霧水,一旦懂了中國的行政體系,就會恍然大悟——政府的行政行為原來這么簡單……能幫你最快理解這個體系并記住的,徐金桂絕對是第一人。他的“條條管轄,條塊管轄”“訴訟看名義,復議看職權”,語言之精簡老道,鹵煮無比佩服。行政法的另一個名師是舒揚。舒揚的書不必買了,有興趣的可以聽聽他講行政許可、處罰、強制、公開,他會介紹很多法律出臺的背景,背后政治勢力的博弈,非常有趣,很有助于記憶。

刑事訴訟法:

鹵煮用的是楊雄128表。網上很多,打印就可以了。楊雄的表,好處在于全,非常全。刑訴是一個非常雜法條非常多非常磨嘰的學科,需要強大的內心一遍一遍記憶每個階段,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分別需要做什么。如果有志于刑訴拿高分的親們,好好背楊雄的128表,反復背上5遍以上,可以初見成效。但是,楊雄的表內容太多了,追求速度的親可以選擇用左寧的小綠皮。小綠皮每年7、8月才出,但是非常贊,很適合應試。另外,向高甲的講義可以打印下來,他得課很短可以平時聽。向高甲的口訣非常贊,非常押韻,有魔性,分分鐘記住,考場上是利器!

民事訴訟法:

鹵煮用的是韓心怡的書,直接用她的系統強化就好。民訴最有名的其實是郭翔,郭翔的書比韓心怡的內容少,沒有那么面面俱到。鹵煮不用郭翔,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講課太追求趣味性導致段子太多,鹵煮對枯燥的東西耐受力比較強,可以忍受整天聽韓心怡講干貨。所以選了韓心怡。韓心怡的書,內容真的全很多,尤其是民訴新司法解釋出來之后。

商法+經濟法:

鹵煮當時用的鄢夢萱的簡要講義,書太厚了沒有必要!而且鄢女神15年押考點完全押錯了。其實商法15年考的非常難,商法的內容很雜,所以老師們每一個小法講得都比較淺,但是15年考得非常深,所以在重視公司法的同時,票據法、保險法、證券法也要重視啊!關注一下考試年的新修法律,新法必考!至于經濟法,沒有時間的親們背一下鄢夢萱119里的boss,內容不全,但是性價比不錯。然后做一做汪華亮最后的押題補充知識盲點。

鹵煮建議聽課聽一下汪華亮,他是出題人弟子。商經老師里,他是講課講得最深的。15年他的押題押中很多。別的老師考點幾乎全部押偏。但是汪華亮的書編的真是無力吐槽,排版、結構都無比糟糕,很難想象一個教法學的老師如何寫出那么亂的講義的……所以他的書,最好邊看邊自己整理成有條理的筆記。

理論法學:聽課聽白斌,配套白斌的小綠皮。法制史部分可以用宋光明的必背119。憲法部分可以參考杜洪波卷一串講里面的大表格。但是鹵煮當時準備理論法學的時候,自己把各個老師的講義都重新匯總了,很大的工程量,但是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印象極其深刻。

理論法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是政治)、法理學、法制史、憲法、法律職業道德。法治理念,考前十幾天狂背政治就好了;法理學,個人建議學完前面的幾個大法再學,那些抽象的理論,需要映射到具體的部門法里才能理解的,這個部分白斌和宋光明的都可以;法制史,用宋光明寫的順口溜,鹵煮當時在他的基礎上把整個法制史內容編成了幾千字的“詩歌”,8月份起每天早上讀一遍“詩”,陶冶情操,記憶深刻;憲法,是理論法學里最難的,憲法一定要聽白斌的課,他可以用簡單的順口溜把主席、人大、中央軍委、政府、法檢、政協、特區、自治區、村委會這些龐雜零亂的內容講明白,憲法里的國家機構部分,立法法,選舉法,這些內容白斌的小綠皮簡直是業界良心!法律職業道德,看哪個老師的都可以,但是一定要看,這個往年考得很白癡,但是15年考得很難。基本都是習近平報告里的內容,依法治國的風估計可以刮到,建議注意一下政治和職業道德的相關內容。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四

很多同學都是在職考生,集中復習時間很短,因而制定一個緊湊而科學的復習計劃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其實,對于有了一定法學基礎的法院工作人員來說,三個月的時間是足夠的的。

第一輪復習從7月中旬到8月中旬,約一個月的時間。這個階段要圍繞我們精心選擇的輔導書,展開全面復習。在這輪復習中一定要克服急躁心理,速度不宜過快,要以細為主兼顧速度。我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由于我們時間有限,必須從本輪開始就要突出重點、綜合復習,比如民法刑法,在通教材的時候,法條,真題也同時進行,這樣以來既為以后的復習打下了基礎,又做到了重點突出。

有人說司法考試就是放棄的藝術,這話不無道理。對于法院工作人員來說,要想在有限的時間和精力取得好成績,必須懂得“舍得”的涵義,放棄一些根本無法記全記住的東西,抓住往屆司法考試中反復出現的內容,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總之一句話,多而雜,不如少而精,只有在大分值部門法,才有通看法條的必要性,如刑法、物權法等。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講,是先看一邊輔導書,再看一下相對重要的法條,再做一下相關的真題,樣的次序可以使你在復習的時候更具有針對性,因為你已經了解了司法考試考查的范圍,深度,和切入問題的方式,在以后的復習階段就不會在一些無謂的地方浪費時間和精力。我推薦那種按部門法分類的真題解析。

從復習的順序上,我推薦先民后刑,先實體后程序,先大后小、先實務的后理論的順序。我的復習順序是民法-刑法-民訴-刑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三國法-商法經濟法-法理法史職業道德。我也了解了我周圍一些考得非常不錯的同事,他們基本上也遵循了這個順序。

第二輪復習從八月中旬到九月初。本輪復習應以重點法條為主,以真題為輔,基本剝離教材。應為重點法條比較分散,從一開始就看法條往往因其缺乏條理性而效果欠佳,這時,第一輪復習為我們構建起來的良好知識結構就顯得至關重要了。我認為,對于重點法條的復習更要以理解為主,理解法律如何平衡爭議當事人之間的利益訴求,看清法律規定背后的利益(比如擔保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保護國有銀行的利益,看法條的時候一定要分清銀行的角色)并在一定程度上結合真題去理解。在時間分配上,第二輪只需分配半個月的時間就可以了。因為我們大多數是法學本科或者有法學背景的,已經有一些法學知識。與之配合的是,在第一輪的時候看教材不能死讀書,要合理利用法律思維,在理解法條時嘗試著用自己的法律邏輯去推理,看自己是否能推導出與法條相符合的結果,推導正確的,不用多看,推導錯誤的,就是應該反復看的部分,還要檢討自己的推理方式看錯誤出在什么地方,然后反復理解加強記憶。

第三輪復習從九月初到考前。本輪復習還是重點法條與真題并重,同時要達到融會貫通的境界(至少在重點內容部分是如此)。因為是沖刺階段,大家一定要注意新增考點的復習。第三輪復習的重點是分值大的,新增考點,以及容易拿分見效快的部分,比如國際私法只需要掌握很少的法條和理論知識,就可以全部國際私法部分的分數。在這個階段,骨干部門法的水平基本定型,提升空間不大,相比之下,像程序法這種可以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的部分應該成為側重點,易混,易忘的知識點在這一階段最好過一遍,保證在司法考試的考場上能記清楚。像法理,法史,司法文書這些內容放到最后是比較合適的。因為這些內容即使你先前背的純熟現在也會忘的一干二凈。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五

1.做到“抓綱、務本”。抓“綱”是基礎,務“本”是關鍵。“綱”就是考綱和《考試說明》,抓綱就是要求考生明確物理考試內容與要求,明晰各知識內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對考試說明中所列的i類知識,要知道其內容及含義,并能在有關問題中識別和直接使用;對考試說明中所列的ii類知識,要理解其確切含義與其他知識的聯系,能夠進行敘述和解釋,并能在實際問題的分析、綜合、推理和判斷等過程中運用。

“本”就是教材,務“本”就是要求考生要回歸教材,雖然現在教材有多種版本,但是考試內容一定是各個版本的公共部分。請廣大考生千萬不要本末倒置,整日捧著復習資料而丟棄了教材,回答問題要以教材為準,絕不能以復習資料為準。

2.形成知識體系。我們要將《考試說明》規定的考試內容認真歸納整理。形成知識鏈,編成知識辮,形成知識網,建成知識樹。做到成竹在胸,做到看到考題就知道用什么知識來解決。

3.加強選擇題訓練。后期備考,選擇題訓練不可少,尤其是對基本概念、基本規律和基本物理學史不明晰的考生更加必要。但一定要控制難度,做好限時訓練,做好統計分析,通過訓練做到查漏補缺,同時在訓練過程中要特別重視物理學史,重視圖像、圖表的題目。

4.加強實驗復習和訓練。由于考生平時的學習不太注重實驗,所以實驗題很容易失分。

高中物理學習方法講解

第一、要弄清楚每一個知識點的概念,只有對概念了解熟悉,認知清楚后,方能對你所學習的物理模型掌握透徹。才能悟出知識點深邃的內在。

第二、學會畫圖,因為高中物理講述的是很多物理模型的過程。如果你能把復雜的過程圖形化,你就能懂得高中物理看似復雜,其實脈路很清晰的知識聚集過程。學懂物理模型,將一個個解題方法和技巧運用到新題目中去。

第三、學會用數學圖像去理解物理知識。高中物理的很多知識點運用了數學的圖像去講解難懂的物理概念。充分運用二元一次圖像的屬性去理解物理知識,會感覺理解起來輕松很多。

第四、逐步的受力分析,切記想當然。高中物理的很多物理量講究矢量的概念。注重大小和方向。要把牛頓第二定律學習深入進去,才能為后面復雜的電磁學題打下堅實的基礎。

如何學習好高中物理

課前預習

對于第二天要學習的知識點,要努力做到課前預習,精讀課本,背誦定律和公式,用自己原有的知識去理解書本上的知識,畫出書上的重點,做出筆記,通過課前的閱讀了解知識重、難點和疑點,帶著思考準備第二天的課堂。以便在上課時能夠有的放矢,提高學習效率。

認真聽課

上課認真聽講,遇到不明白的問題,要及時向老師請教,做到今日事今日畢,不留疑問到明天。還要注意學習老師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提高思維能力。

課后復習

下課后要及時復習鞏固所學知識。對剛剛學過的新知識,課后一定要反復的思考和理解,不要“眼高手低”,“一看就會,一做就廢”。

獨立做題

要獨立的完成老師布置的任務,保質保量地完成習題。獨立解題,就是獨自思考的過程,能夠快速的查漏補缺,可能有時慢一些,有時走彎路,有時甚至解不出來,這些都是正常的,是任何一個初學者走向成功的必經之路。

歸納總結

做題后不要急于評判分數多少,要及時歸納總結出知識點,有什么疑問或是弄錯的地方要隨手拿專門的本子記下,然后通過再思考來解決。知識結構、好的解題方法、好的例題、模糊不清的地方等等都要記下來。課后還要整理筆記,一方面是為了“消化好”,另一方面還要對筆記作好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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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六

導語:2016年司法考試已經結束了,2017年司法考試的備考工作也在火熱進行中。下面百分網小編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試復習備考指南,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

磨刀不誤砍柴工。一個好的學習方法可以事半功倍。可以參考之前通過司法考試考生的經驗,然后結合自己的情況,總結出一整套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時間不要耗費太多時間,控制在一周左右為宜。

司法考試難度大的原因是什么?幾乎所有人給出的答案都是“要記的內容太多”。其實,即使是“死記硬背”,也需要一定的技巧。當然,我們不提倡死記硬背的學習方法,建議使用理解性記憶比較好,只有把知識點內容理解并轉換成自己的,才能有較長的記憶周期,也不容易忘記。

民法、刑法前期要重點學習,因為這個科目理論性教強,需要徹底掌握;打基礎的時候可以去看一下獨角獸司考網校的司法考試培訓課程,授課老師都是民法、刑法的業內大咖,能夠用透徹的講解解析民法和刑法中難點和易混知識點,尤其是基礎較差的考生,可以迅速找準重點和難點。

同時,獨角獸網校的司法考試培訓輔導課程采用全高清課件,均配有同步字幕,可以加速播放,可以在電腦、手機、平板等多終端設備上隨時學習和下載。音頻、視頻、字幕,三管齊下強化學習者的理解和記憶,充分提高學習效率,迅速提升分數,為各類考生提供一體式快捷解決方案。

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保證充足的時間才能保證學習完一個系統的課程。試想,若是連課程都沒有學習一遍的話,怎么能談通過考試呢?筆者的一位朋友曾經報名學習過獨角獸司法考試培訓的課程,由于他本人是在職學習,沒有充足時間參加面授班培訓。筆者為他推薦了獨角獸司法考試培訓,他們的教務老師在報名后了解了他的法學基礎,為他制定了專屬的學習計劃,建議他保持在800個小時及以上的總體學習時間,對于通過司法考試是很有必要的。

他是從11月初開始復習的,準備的相對比較早,時間比較充足。按照獨角獸網校老師制定的司法考試培訓和學習計劃,前期第一遍打基礎的時候一邊看視頻課程一邊對照名師講義學習,在講義上做筆記,用不同顏色的筆標注我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還有重點的地方(紅色筆勾畫是不會的指點,黃色的是重點知識點)聽完一節課后,自己下來翻閱相關的書籍資料,把不懂的地方弄明白。

學習完一個科目后就做一遍真題。進入第二遍復習的時候,進度就會很快了。在考前兩個月的時間進行大量的做題。現在想起來,那段時間是過著非常充實,也很辛苦。考前十五天的時候背誦大量的知識點的內容。

學習計劃對于學習復習司法考試尤為重要,很多人只知低頭學習卻沒有規劃,很容易影響復習效果甚至半途而廢。

學習計劃要保證大的方向不會出錯,小的方面可以按照自己執行的時候進行微調。先制定一個大的計劃,再分幾個小計劃,明確本周要完成那些,下周要完成哪些。對于在職考生老說,一般周一的時候是最忙的,所以盡可能在前一個周末多擠時間學習,有的時候甚至需要把周一要學習的內容都學習完,以備不時只需。

如果在職的學員經常加班,后期的時間就無法保障,所以必須盡可能利用平時的碎片時間,才能保證完成既定的周計劃。切記放寬對自己的要求,因為有一次就會有兩次哦,長此以往,計劃永遠是完不成的。隨著學習計劃的推進,在學習和復習中,大家會現象一些奇特的現象,就是你之前學習民法的內容,明明都會都懂了,但是學習刑法的內容的時候,民法的多忘的差不多了。

這個現象是正常的,符合每個人的遺忘曲線定律。因此在一個月的時候,可以適當調整計劃:可以在每周日用上午2個小時的時間,快速的過一遍之前學習的內容,每個月的月底過一遍上個月學習的內容。重復的學習,才會鞏固,也就不會發生經常忘記的情況了。

書籍資料方面有三個是必須的,第一就是參考書教材,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三大本,確實三大本很全面。筆者之前有在某寶上購買了一套三大本,拿到書后,滿懷激情的去學習,一周后就有點兒抵觸心理了,一周半就動都不想動那本書了,結果放棄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的感受。這里推薦一本書,獨角獸網校的司考應試指南,這本書最大的好處就是老師已經在書里邊把重點的知識點的`內容用不同顏色標注出來,每個章節還有一道練習題。感覺還不錯!

第二是法條,這個法條的內容基本上差不多,大同小異。

第三本就是歷年真題。對于司法考試而言,歷年真題的作用是相當突出的,我們必須對它要有足夠的認識——善待真題。應該說,歷年真題是司法考試的精華所在,它將司法考試范圍內的知識點,以題目的形式展現出來,這也是命題專家智慧的結晶。最重要的一點是,對于真題必須反復的做,并且要不僅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要能夠真正搞懂每一道真題,而并非單純的記住答案。

在制訂復習計劃的時候,應當把真題練習單獨列出來,穿插在每一輪的復習過程中。筆者的建議是,真題至少做兩到三次。希望每次都會有不同的收獲,每次對題目的內涵都能夠有更深刻的認。

心態很重要,尤其是在考前,越臨近考前越焦躁,這個時候就需要自己適當的調整下心情。已經走了99步,千萬不要在最后一步放棄!

一、復習目的:平時認真學習是復習的基礎,司法考試經驗復習著重鞏固已學的知識,明確考試范圍,加強記憶,并解決一些尚不很理解的難點,疑點。平時對很多內容不理解,單純依靠復習,是不可能取得統考合格成績的。

二、復習方針:應按考試大綱全面復習,重點突出,加強記憶,學員不能要求教師猜題、押題,教師不能任意縮小復習范圍。

三、復習技巧:理論很多是需要記憶的內容,可以準備一本筆記本,記下一些難記的數字或公式,在考前突擊記,毫無經驗可言,只有熟背才能在考試時得心應手。

四、記憶方法:記憶的基礎是理解,理解的記得住,但科學的記憶方法也很重要:(1)分章背記。以便考試時對某一命題一時記不起來,可先記這是哪一章的內容,就容易記起。(2)概括記憶。對概念原理應概括后記憶,容易記憶,不要原文整段記背,答題時延伸。(3)在每天最佳記憶時點背記,清晨或晚上七點一九點。(4)最佳姿式。不要邊走邊記,而要半躺在沙發或座椅上,使全身處于完全放松姿式下,背記容易記住。(5)記憶順序。對應記憶內容平時按章順序記背,考前1~2天重背難記憶的內容容易記住。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七

復習司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大多數時間是自己再和自己較勁。所以我們一定要調整好心態,穩扎穩打、目標明確!

對于一只盲目航行的船來說,所有的風都是逆風。——法國 哈伯特

如果你是迫于就業壓力或者其他原因而被動參加考試,那么你就要好好權衡一下了。證書只不過是個資格證而已,它并不能等同于律師、法官、檢察官。它也并不能讓你現有的生活得到迅速的改變。

所以一定要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只有明確的目標才能讓你在枯燥的司考路上一直走下去!

思想決定行動。

一旦你確定司考的目標,剩下的就是要堅守這個目標并全力以赴。不要三天打漁,兩天曬網、不要投機取巧,妄走捷徑。最后的分數能證明你的付出。

身體素質。

司考目前是14門課一年一次通過。巨大的復習量要求考生有一個良好的身體狀況!所以備考期間一定要注意飲食的合理搭配和身體的鍛煉。慢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跑步期間可以聽一些相關機構的專業知識音頻。

充足的時間。

如果是全職復習備考,那你需要安排一份合理的學習計劃表,并注意適當的休息;如果是在職,那你會比全職更辛苦些。工作之余,你需要保證自己每天都有一定的學習量。到考試后期,更是要保證14+的學習時間。

適合的方法。

學習方法有許多種,沒有必要每個都去嘗試,找到適合自己的就好。初期準備階段可以通過微博,論壇,公眾號,學習群等渠道搜集其他人的復習備考經驗。借鑒他人經驗,再結合自身在實際備考中的`體會形成自己的學習方法。注意:成功者的經驗很重要,失敗者的經驗同樣重要。

持之以恒。

目標容易確定,復習的知識是一樣的,復習方法也可以從眾多資料中借鑒,真正難的是持之以恒的堅持下去。在長時間的復習過程中,考生很容易產生想要放棄的想法,這種時候一定要自我鼓勵,或者和一起備考的伙伴互相激勵。咬咬牙,堅持下去才不辜負自己的付出!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八

國際法是司法考試中的一個難點,需要多加練習多加復習才能在這一個部分獲取更多的分數。今天小編整理了部分關于國際法的復習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a、中國外交部長參加條約談判,無需出具全權證書

b、中國談判代表對某條約作出待核準的簽署,即表明中國表示同意受條約約束

c、有關引渡的條約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批準書由國家主席簽署

d、接受多邊條約和協定,由國務院決定,接受書由外交部長簽署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以下情形無需出具全權證書:(1)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外交部長談判締約;(2)使館館長議定派遣國和接受國之間的條約約文:(3)國家向國際會議或國際組織派遣的代表,議定該會議或組織中的條約約文。

選項b錯誤。待核準的簽署是等待政府確認的簽署,表示一種特殊的待定狀態。在簽署人所代表的本國確認之前,它只有認證條約約文的效力,并非表明國家同意受條約約束。

選項c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簡稱《締結條約程序法》,下同)第七條規定,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前款規定的條約和重要協定是指:(一)友好合作條約、和平條約等政治性條約;(二)有關領土和劃定邊界的條約、協定;(三)有關司法協助、引渡的條約、協定;(四)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條約、協定;(五)締約各方議定須經批準的條約、協定;(六)其他須經批準的條約、協定。……批準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簽署,外交部長副署。

選項d正確。《締結條約程序法》第十二條規定,接受多邊條約和協定,由國務院決定。……接受書由外交部長簽署,具體手續由外交部辦理。

a、甲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b、乙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c、上述《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終止執行

d、甲國可以查封沒收乙國使館在甲國的財產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b錯誤。根據“國家主權”和“主權平等”原則,雙方都有權自主決定外交關系的存續和終止,因此,兩國的行為并沒有違反國際法,不用承擔國家責任。

選項c正確。斷絕外交關系導致以此種關系為適用條件的條約終止。

選項d錯誤。使館財產不得侵犯,即使在兩國斷交、使館館長長期或暫時撤退、發生武裝沖突時也不例外。

a、劫持未發生在甲國領空,甲國對此沒有管轄權

b、乙國有義務將其引渡到甲國

c、乙國可不引渡,但應由本國進行刑事審判

d、本案屬國際犯罪,國際刑事法院可對其行使管轄權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蒙特利爾公約》及其補充議定書的規定,對危害國際民航安全的非法行為,以下幾類國家有管轄權:(1)航空器的登記國;(2)航空器降落時,被指稱的嫌疑犯依在該航空器內,該航空器的降落地國有管轄權;(3)在租來時不帶機組的航空器內發生犯罪或針對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營業地國或其永久居所地國有管轄權;(4)罪行發生地國有管轄權;(5)嫌疑犯發現地國;(6)依各國國內法規定的其他管轄權。據此可知,航空器登記國對于危害民航安全罪行具有管轄權。本案中,甲國是航空器登記國,因此甲國擁有管轄權。

選項b錯誤。危害民航安全罪行是一種可引渡的罪行,但各國沒有強制引渡的義務。

選項c正確。根據或引渡或起訴原則,乙國可不引渡,但應由本國進行刑事審判。

選項d錯誤。國際刑事法院只對四種犯罪行使管轄權:滅絕種族罪、侵略罪、戰爭罪、反人類罪。據此可知,危害國際民航安全的非法行為,不屬于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范圍。

a、乙國記者的行為,涉嫌違反國際法

b、乙國議會的法案一旦被執行,則涉嫌違反國際法

c、丙國的行為涉嫌違反國際法

d、丁國的行為不涉嫌違反國際法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甲國新政府推行新的經濟政策和外交政策,屬于甲國內政,他國不得干涉。乙國的記者不是國際法的主體,對甲國外交政策進行評論,不構成國際法上的干涉內政。

選項b正確,選項d錯誤。現代國際法確立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基本原則,因此,傳統的以干涉、戰爭、平時封鎖等方法來解決國際爭端的情況已經不符合國際法的要求。本題中,乙國與甲國因甲國新政府的經濟和外交政策而產生爭端,乙國采用干涉、支持甲國和平反政府運動的方式來報復甲國的方式是違反國際法的。同理,丁國暗自支持甲國的反政府武裝的行為也是違反國際法的。

選項c錯誤。丙國本身沒有對甲乙兩國之間的爭端發表或實施任何行為,只是乙國的記者在其國內發表了相關的文章,這與丙國國家本身的行為沒有任何關系。

a、甲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b、乙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c、上述《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終止執行

d、甲國可以查封沒收乙國使館在甲國的財產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b錯誤。根據“國家主權”和“主權平等”原則,雙方都有權自主決定外交關系的存續和終止,因此,兩國的行為并沒有違反國際法,不用承擔國家責任。

選項c正確。斷絕外交關系導致以此種關系為適用條件的條約終止。

選項d錯誤。使館財產不得侵犯,即使在兩國斷交、使館館長長期或暫時撤退、發生武裝沖突時也不例外。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九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2017年司法考試《刑法》考點復習,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必須是兩人以上。

1.這里兩人以上,既可以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兩個以上的單位,還可以是兩個以上單位和自然人的結合。

2.如果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犯罪,我國傳統觀點認為,在自然人犯罪的情況下,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須至少有兩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反之,如果雖然是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犯罪,但其中,只有一個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那么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犯罪的工具,屬間接正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但司法考試已經改變傳統觀點,認為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因為存在阻卻責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的人應當按照共同犯罪處理。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十

與民法有所不同,商法是由若干既有一定聯系但更有顯著不同的分支部門或分支學科組成的,這些分支學科或分支部門雖然有一定的相通性,但差異是主要的,各自的內容基本上都只適用于本學科領域,具有較強的獨立適用性與封閉性,在前期復習階段大家不必花費太多時間在商法上面,只要每天抽出一部分時間進行一點就行,不需要過多的練習題。

(二)熟記各科知識點,理解其理論背景商法沒有太多深奧的理論知識,但對于重點的法條,歷年司法考試常考的考點,結合政法英杰國家司法考試真題和老師們的講解,做到熟練掌握。

(三)重視往年司法考試真題和大綱。

司法考試中,商法一些知識點的考試重復頻率很高。有一些司法考試輔導專家把這種現象叫做“重者恒重”,也就是說,重要的知識點始終是重要的,雖然這個說法有“同義重復”的嫌疑,倒也生動說明了一個問題,即通過這種方式可以預見到將要來臨的司法考試的重要知識點,可以避免商法復習的偏差,可以克服整個復習備考內容多時間緊的問題;同時還發現司法考試中的“重要考點”在大綱中的分布非常有規律。由于大綱只是綱要性的,篇幅很少,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重要知識點”的分布規律,并能夠在整個大綱體系中把握其位置所在。通過歷年真題和大綱相結合,我們找到了重要知識點在大綱中的分布規律,那么下一步就是把握這些重要知識點。

扎實理論基礎上配以商法重要考點的重要掌握,相信作為考生的你肯定會勇往直前,在2011年司法考試中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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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十一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

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并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

司法考試考試標準

如何確定考試成績與授予資格?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成績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

參加考試的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分數核查。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并獲得《法律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法官、檢察官和申請律師執業,應當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規定的條件。

另外根據《公證法》的規定,擔任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監察工作

第一條為了加強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保證國家司法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暫行規定所指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是指監察機關依法對國家司法考試職能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活動。

第三條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實行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教育與懲處相結合。

第四條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應有利于保證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有利于“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的全面體現,有利于維護應試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司法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

第五條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由監察部駐司法部監察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各省(區、市)司法廳(局)監察室(處)在監察部駐司法部監察局指導下開展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

第六條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三)調查處理國家司法考試職能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的行為;

第七條監察機關應對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重點環節加強監督:

(一)監察人員可以列席國家司法考試職能機構與監察事項有關的會議;

(二)報名、考試期間,監察人員可進行現場監督;

(四)應試人員成績登錄校正完畢后,在正式公布前應送監察部駐司法部監察局備份存檔;應試人員提出查分后變更成績的,應書面通報監察部駐司法部監察局。

第八條監察機關履行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二)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反國家司法考試規定的文件、資料及其他有關材料;

(三)要求司法考試職能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四)責令被監察對象停止違反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建議國家司法考試主管部門暫停涉嫌違紀的人員執行職務。

第九條監察機關依法作出的監察決定,國家司法考試職能機構應當執行。

監察機關依法提出的監察建議,國家司法考試職能機構無正當理由的,應當采納。

第十條國家司法考試職能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由國家司法考試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給予通報批評;工作人員違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國家司法考試工作中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和重大事件的,除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外,應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十二條國家司法考試工作中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和重大事件,各省(區、市)司法廳(局)監察室(處)應及時報監察部駐司法部監察局。

第十三條監察機關應確定專門人員負責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監察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執紀,嚴守紀律,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

監察人員在國家司法考試監察工作中違反紀律的,從嚴處理。

第十四條本《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考試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司法考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市、區)(不屬于國家或者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市、區);重慶、陜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范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制定并唯一授權法律出版社獨家出版的《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于2013年5月10日全國各大新華書店、法律專業店同步上市發行。

為配合考生復習備考,由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委員會依據大綱組織編寫的《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三大本),也與大綱同時出版發行。

司法考試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司法考試具體時間可參照2012年時間安排。

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0時至25日24時。

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結束后,不予補報。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0日。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在規定期限確定本地區現場確認時間,向社會公告。

自2012年起,部分地區(上海市、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重慶市、貴州省、四川省成都市)實行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全程網絡化管理。

選擇在上述地區報名參加司法考試的人員,有關報名和考試事宜按照上述地區司法行政機關的公告辦理。

2013年實行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全程網絡化管理的地區范圍有望擴大。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報名信息、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

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司法考試應試規則

基本要求

第一條為規范國家司法考試考場秩序,確保國家司法考試公平公正,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應試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則。

基本規則

司法考試第三條應試人員應當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指定的考場。

無準考證主、副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應當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四條應試人員除攜帶必需文具外,不得隨身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稿紙、電子用品、通訊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第五條應試人員在考試前20分鐘內可以進入考場。

考試開始30分鐘后,應試人員不得入場。

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應試人員可以交卷出場。

第六條應試人員應當在考試開始后30分鐘內,按照要求在試卷、答卷(答題卡)標明的位置填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粘貼條形碼,供監考人員現場查驗。

應試人員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作標記或者在非署名處署名。

第七條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規定用筆,按照試卷要求,在答卷(答題卡)標明的相應位置填寫、填涂答題內容。

第八條因應試人員原因致使試卷、答卷(答題卡)損毀、污皺的,不予更換。

因應試人員原因損壞試卷、答卷(答題卡),填寫、填涂不清,錯填、漏填姓名、準考證號,或者答題位置錯誤、答題順序顛倒,導致無法識別姓名、準考證號,無法判讀答題內容或者導致答題評分失準的,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考試紀律

第九條應試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考試紀律:

(一)不得在考場內喧嘩、走動或者有其他影響他人的行為;

(二)不得在考場內以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互打手勢等方式傳遞信息;

(三)不得窺視、抄襲他人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同意他人抄襲;

(四)不得與他人交換試卷、答卷(答題卡);

(五)不得在規定時間以外答題;

(六)不得將試卷、答卷(答題卡)帶出考場;

(七)不得有其他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第十條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但遇有試卷、答卷(答題卡)分發錯誤或者字跡模糊問題的,可以舉手并經監考人員同意后詢問。

第十一條考試時間終了,應試人員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正面朝下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核驗回收后,方可離開考場。

第十二條應試人員交卷離開考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第十三條應試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的,依據《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四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十二

第一階段主要復習的科目占司考80%以上的分數,今年的復習安排相對于前幾年,我做了適當的調整,先復習民法,刑法,把法理學放在了后面,由于民法、刑法更接近于生活,理解起來相對簡單一些,而法理學太過抽象,導致無數的0基礎考試望而生畏!

第二階段:5月1日-6月30日(2個月時間)。本階段是在鞏固上一階段復習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攻克重難點,并且對所有的司法考試科目進行全面復習。

近幾年司法考試的新考綱都是5月底開始公布,所以在第二階段還要注意按照最新的考綱進行復習,在資料的選擇方面要求更為嚴格一些。

第三階段:7月1日-8月10日。本階段的核心是測試訓練歷年真題,考生們可以去考試吧的網站上找歷年真題,建議你踏踏實實的按照考試的要求,定時訓練。

這階段的復習依然會堅持看書、聽課、做題的思路。

第四階段:8月11日-8月31日。本階段核心問題是進一步梳理歷年真題,并且將知識點進行對比歸納,網校上也有真題的詳細分類。

第五階段:9月1日-9月11日。本階段的核心是調整心態,適當預測和沖刺。司考注重基礎,功到自然成,所以最后的十幾天不要太心急,適當關注一下預測信息,做一套模擬試題或者真題適應一下臨考狀態。

為了方便所有人,我以小時來建議。根據上面說的1200小時理論,一步步分配時間。

三大本卷一必看一遍,800頁內容,大概需要100小時,卷二卷三以此類推,具體看什么內容根據個人選擇,能全看最好。

看完三大本做一遍真題,對照解析。100小時。

輔導教材看一遍,各部門法學完,估計至少300小時沒了。再做一遍真題。

這里說明下,以上的內容應當在6月份前看完,這樣你的準備是很充分的。有不少考生復習到這個程度就上考場了。

各科錄音和講義:按照考試吧的課程流程的5個階段跟著就可以:基礎班、真題班、法條班、論述題班、沖刺班。基礎班和法條班必須聽。聽錄音不是聽一遍就完了,要在講義上做筆記,然后反復看講義。這個階段最關鍵,是備考的黃金期,一般是6月7月,期間配合做真題2遍。

完成這一步,你已經很有競爭力了。插一句,法條建議平時看,法敎網的法條班的課程多聽幾遍,跟著就好了,可以利用瑣碎的時間。

8月最后沖刺階段,記憶+做題。這時候完全根據個人情況復習了,對司考你已經比我了解。老實說上面的計劃我都沒完全做到,我做了哪些內容,哪些內容沒做就不說了。因為心痛加后悔,后悔當初投入時間不夠。

司法考試復習計劃篇十三

在司法考試的14門科目中,法理學、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五個部門法,以考查法學基本理論為主,相應的法條依托較少,其教材依賴性最為突出。即便像國際三法有一些法條,用處也不大,尤其諸如《伯爾尼公約》、《巴黎公約》之類的國際條約,很是冗長,讀起來比較別扭,倒不如看教材來得快。

關于復習順序,對初學者來講,最好遵循循序漸進的規律。如應當先復習實體法,后復習程序法;先復習國內法,再復習國際法。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復習:法理學、憲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

司法考試的14門科目是一個法律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體系,按照一定順序通讀一遍,以便有個整體把握。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靈活安排復習順序。如可以按重點科目順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順序,還可以按弱項科目為序等等。

在閱讀教材時應有自我命題意識,要善于找“題眼”,迎合命題者的設計思路,有時還會不謀而合。同時不要忽視教材中出現的小案例,這可能是很好的命題素材,稍加變化就可能出現在司法考試試卷上。

司法考試十大重點部門法,應投入主要精力加以熟練掌握:

刑法(約70分)、刑事訴訟法(約55分)、合同法(約50分)、民事訴訟法(約40分)、民法通則(約35分)、行政訴訟法(約25分)、憲法(約15分)、公司法(約12分)、擔保法(約11分)、仲裁法(約7分)。

此十大法條合計320分,占司法考試分值比重的80%.并且,除憲法以外,其余九大法條均可能出現在案例分析試卷上,其身價非同一般。

要重記憶,必須把把法制史、憲法、三國法、經濟法、職業道德等卷一的內容記熟吃透。這些科目的特點就是:你記憶準確了,就可以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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