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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規(guī)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幢】____【座】____【單元】____【層】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由于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公寓及其他高檔住宅等居住類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商品房的用途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拾__元整。
2.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千_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xié)議。
3.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應不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第2種和第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該商品房取得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fā)生之日起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司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前期物業(yè)服務
出賣人負責監(jiān)督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按照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yè)服務。
第二十條物業(yè)服務的內容和本物業(yè)業(yè)主臨時公約
買受人已詳細閱讀本合同附件四有關物業(yè)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本物業(yè)業(yè)主臨時公約,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提供前期物業(yè)服務,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yè)服務費用并同意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份,買受人___份,___份,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物業(yè)服務
一、物業(yè)服務內容
二、物業(yè)服務質量
三、其他約定
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二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方式取得_________區(qū)/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路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是,是。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qū)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jiān)管帳戶(預收款監(jiān)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2、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xié)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qū)平面布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qū)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二條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x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guī)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yè)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fā)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的,甲方應當發(fā)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該
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guī)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yè)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 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相關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xié)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xié)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fā)生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zhí)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三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
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四
出售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
第一條甲方經市人民政府國土局批準,取得位于 市,用地面積 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 ,使用年限 年,自 起至 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定名為 ,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訂購上述樓宇的第 幢 號(第 層)房。建筑面積 ,土地面積 (其中,基底分攤 、公用分攤 、其他 )。
第三條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將該樓宇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 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單價 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 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賬戶名稱: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日期將該樓宇交付給乙方使用,應自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違約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 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發(fā)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的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得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
出售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附表一、二(略)。
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五
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該商品房只作_________使用,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
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六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為標的物的,屬于買賣合同的一種,但商品房預售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又有所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預約合同
在合同法中,預約合同是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為了履行預約合同而訂立的合同。預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質和法律效力。預約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是訂立本合同,所以,當事人一方只能請求對方訂立合同,而不能依預約的本合同內容請求對方履行。商品房預售合同在成立之時;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帶有“預售”的字樣,但商品房預售合同絕不是預約合同。因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售方與預購方關于房屋的坐落與面積、價款的交付方式與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質量、違約責任等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雙方無須將來另行訂立一個房屋買賣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規(guī)定直接履行,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達到雙方的交易目的。
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期貨買賣合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標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長。但將商品房預售合同稱之為期貨買賣合同是錯誤的。所謂期貨買賣合同,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進行期貨交易而制訂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商品的等級或證券的種類和數量、交貨期限和地點等的合同,通常采用“標準合同”形式。期貨買賣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2)期貨買賣的標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貨買賣合同中所約定的貨物;
(4)期貨買賣的商品必須具備數量大、價格波動大、便于儲存、易于標準化等條件,如糧食、石油、鋼材等。
但是,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
第二,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標的物是商品房,而不是合同本身;
第三,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目的在于獲取房屋,不具有套期保值和價格發(fā)現的功能;第四,由于房屋的面積、坐落、單元等方面存在著諸多的差別,不具有標準化的特征,所以在國際慣例上,房屋不是期貨交易的商品,不能用于期貨交易。
可見,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期貨買賣合同。明確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期貨買賣合同,可以避免利用商品房預售合同進行變相的期貨交易,以維護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否為附期限的合同
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來作為合同效力開始或終止根據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為合同效力開始的根據,則該期限為延緩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為合同效力終止的根據,則該期限為解除期限。在附延緩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經成立,但沒有發(fā)生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不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也都沒有權利請求對方履行義務。只是在期限到來時,雙方當事人才開始履行義務;在附解除期限的合同中,合同不僅已經成立,而且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雙方都已經開始履行自己的義務。在期限到來時,雙方當事人不再履行義務,合同終止。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雙方約定在將來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這里確實存在一定的“期限”,但這種期限絕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因為:
其二,如果將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期限”作為附期限合同中的延緩期限,則商品房預售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發(fā)生法律效力,只在期限到來時,商品房預售合同才發(fā)生法律效力。這樣,作為預售方就不能要求預購方支付一定的定金或房款。顯然,這也不符合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要求。可見,商品房預售合同并不是附期限的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期限”是一種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義務的具體時間。
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購方于多數情況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價款,這種作法類似于分期付款買賣,但它不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其原因有三:
三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功能在于出賣方向買受方融資,以滿足買受方資金不足的需要。而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功能在于買受方向出賣方融資,以滿足出賣方資金不足的需要。
綜上所述,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預約買賣合同、期貨買賣合同、附期限買賣合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如果從法律上為商品房預售合同定性,則商品房預售合同屬于遠期交貨合同。所謂遠期交貨合同,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在將來的一定期間內交貨的合同。這類買賣合同僅是在交貨期限方面與一般買賣合同有所區(qū)別,而在合同的訂立、貨物價格的確定、履行地點等方面與一般買賣合同沒有任何差別。當事人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交貨,否則即應承擔違約責任。
價格糾紛的處理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投資數額大、履行期限長,所以,從商品房的開工建設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會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而引發(fā)商品房的價格糾紛。一方面,預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價格上漲或房地產價格的上漲為由要求提高房價遭預購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另一方面,預購方有時也會以房地產價格的下跌為由要求降低房價遭預售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目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占整個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對此尚沒有明確規(guī)定,所以各地的處理方法不盡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約定處理,有的按當事人分擔風險的風險負擔原則處理,有的按情勢變更原則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的處理作了原則性規(guī)定。我們認為,這個《解答》對處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之后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亦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由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的形成原因比較復雜,所以,我們認為,不可能按照一個固定的方法處理,而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解決。
其次,應當堅持情勢變更原則。情勢變更原則是合同履行的一項重要原則,盡管我國現行法律中還沒有明確規(guī)定這一原則,但學者們都普遍承認之,我國的審判實踐也已經運用情勢變更原則處理了有關糾紛。在房地產審判實踐中,各地也基本上都將情勢變更原則作為解決房地產糾紛的一項原則。例如,在商品房的價格因國家政策的變化、地方政府的房地產開發(fā)規(guī)劃變更而引起的情況下,就可以按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價格糾紛。在運用情勢變更原則處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時,應當特別注意正確區(qū)分情勢變更與正常的市場風險的區(qū)別。
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的處理
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預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糾紛也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種糾紛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的建房資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將商品房轉賣給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對于這類糾紛,較難處理的問題是判定繼續(xù)履行合同還是解除合同。
在預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糾紛中,多數預購方都要求預售方退還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也有的預購方要求預售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這類糾紛,我們認為,應當在堅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實維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在預售方有能力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應當要求預售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否則,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則可能由于預售方無力退款而使預購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預售方沒有能力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而預售方又有足夠的資金可以退還房款的,則可以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既無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又無退款的能力,法院則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當判決解除合同,責令預售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對預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權依法進行強制拍賣,以拍賣的價款退還預購方的房款。
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七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買受人自行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新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有效嗎篇八
身份證號碼:_______電話: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市--區(qū)---園六---號樓房(單元--號樓房(建筑面積---米)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貳--萬元整,即小寫--元。
四、乙方于----年--月--日第二次付款大寫叁--萬元整,即小寫--元。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14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并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余款項一并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后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叁仟元購房款,小寫3000.00元,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叁仟元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xié)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guī)定交付房產或按規(guī)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guī)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xù)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年--月--日前,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xié)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xié)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_______
住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住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丙方(見證人):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住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簽定日期:----年--月--日
簽定地點:_______
正規(guī)商品房買賣合同2出賣人:______買受人:_____
身份證號: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xié)議: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四條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五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