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會是指將學習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去,通過實踐反思學習內容并記錄下來的文字,近似于經驗總結。那么心得體會怎么寫才恰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秀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一
根據縣委組織部的安排,我于2010年7月25日到縣信訪辦報到體驗工作一個月,現體驗工作已經結束,在這段時間里,我對我縣信訪工作有了更深的認知,下面就談談我這段時間里體驗學習的心得體會:
我的本職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執法干警,此前我還被抽調到移民中心工作組干了一年的移民工作,這些工作內容與民眾信訪是息息相關的,所以對于信訪工作我也略有了解。經過此次體驗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信訪工作是維護黨和政府形象,正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緊密聯系群眾,維護和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基礎工作,是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基礎工作;信訪工作也是各級黨政部門與群眾聯系,群眾與黨政機關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在構建和諧社會這一戰略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而就我在信訪辦的短短一個月中,就接待來信、來訪群眾數十次,這也充分說明了**亟需開展信訪指導工作的緊迫性。
通過具體的工作實踐我感到,接待和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最根本的一條是要把人民群眾當成親人。對來訪者努力作到“四個一樣”,既:對初訪者要象熟人一樣,對重訪者象朋友一樣,對老弱病殘者象親人一樣,對提出問題建議者象客人一樣,才能拉近距離,融洽解決問題。還要作到兩個換位思考,既接待群眾來訪時,自己和群眾換位,要設身處地的理解群眾的難處,處理信訪問題時和領導換位思考,要考慮到我們是代表黨和政府解決群眾問題的,要兼顧到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一言一行要體現出黨和政府對待人民的感情。在信訪個工作體驗學習的一個月期間,我遇到了許多以前在工作中沒有接觸過棘手、辣手的事,在這里就不一一例舉了,但通過這許多棘手、辣手的事有使我學到了很多知識,明白了許多道理,也使我明白今后在學習中應該努力的方向,現歸納如下:
作為信訪工作人員,不僅要熟知信訪工作的業務知識,更重要的是要不斷學習掌握現行的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尤其要認真學習好鄧小平理論中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學。與中央的發展思路保持一致,緊緊圍繞中心開展工作,努力使自己成為信訪工作的內行。
就是在具體的工作中,要謹慎小心地處理好每一件事,作到滴水不漏。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做明白人,辦明白事。對說不清、道不明的問題,要多請示、多匯報有關領導,特別是在反映有關經濟問題上,一定要按原則辦事。對群眾提出的較難回答的問題,切忌輕易表態,自作主張,發表與現行政策不一致的意見。對不清楚的事,寧可不答,或咨詢后再答,也不可憑感覺回答。對人,遇事要寬容,有氣量。由于上訪群眾中有素質高低之分,有性格差異之分,難免有情緒激動,難以控制的人員,因而有時難免要受一些氣,有時還要被人不理解,挖苦、諷刺。這就需要我們有忍辱負重的精神,要在“忍”字上下工夫。還要及時的調節自己的心態,不可把上一件事或前一天的情緒帶到下一件事或第二天去。每一天都要調整自己有一個良好的心情面對上訪群眾。
在工作中要扎扎實實,要克服思想上的片面性,正確認識和處理形式與內容、分清當前與長遠、小事與大事的關系,堅持作到摸實情,講實話,重實干,用唯物主義辨證法指導工作,用求真務實的態度抓工作落實,真正作到為民辦實事。
經過近一個月的鍛煉學習,使我更加的充實了自我,完善了自身,在今后的工作和學習中,我會繼續不斷完善與磨礪自我,確實做到與時俱進,日臻完善,為構建和諧**獻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二
近年來,我國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程度逐漸增加,為了確保信訪工作的規范化、高效化,工作信訪條例于2019年開始實施。作為一名信訪工作者,我親身參與并感受到了這項改革帶來的變化。在實踐中,我深刻體會到了工作信訪條例的重要性和積極意義,也逐漸形成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信訪工作一直以來是涉及人民民主權益的重要工作,但缺少明確的法律規范常常導致工作的不規范性和隨意性。有了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信訪工作可以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進行,不僅能夠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也能夠為信訪工作者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確保工作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其次,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促進了信訪工作的便民化和高效化。過去,信訪工作常常因為程序繁瑣、流程復雜而無法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給人們帶來了很大的不便。而現在,工作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應當便民、高效的原則,要求信訪機構建立健全簡易化、標準化的處理流程,提供便捷的服務,并且規定了信訪回復的時限和回復方式。這些規定的實施,使得信訪工作變得更加高效,問題能夠更快速地得到解決,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再次,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提高了信訪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信訪工作常常涉及到各種利益關系,過去由于缺乏明確的程序和規定,往往容易導致工作的不公正和不透明。而工作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了對于信訪事項的受理和處理應當堅持公正、客觀、公開的原則,信訪工作應當及時公開辦理情況和結果。這些規定的實施,使得信訪工作更加公正透明,不僅能夠減少不公正的現象,也能夠增強信訪工作的威信和公信力。
最后,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促進了信訪工作的專業化和提升。信訪工作一直以來都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作,要求信訪工作者具備專業的知識和技能。而工作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者的必要素質和職責,要求信訪工作者具備扎實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熟悉工作流程和處理方法,有能力及時解答群眾的問題。這些規定的實施,使得信訪工作得到了更好的規范和提升,信訪工作者的水平和能力也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總之,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為信訪工作帶來了諸多的改變和進步,使得信訪工作更加規范化、高效化、公正透明化,并且促進了信訪工作的專業化和提升。作為一名信訪工作者,通過參與實踐并總結經驗,我深刻體會到了這些變化和進步,也逐漸形成了一些心得體會。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是一項重要的改革,我們應當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為信訪工作的順利進行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三
貫徹落實《條例》、實現新舊銜接,需要一個統一思想、完善提高的過程。信訪部門作為“推動”部門,要積極開展調研,密切關注《條例》學習、宣傳、推進情況,做好綜合指導、溝通協調等相關工作;要利用好《條例》賦予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信訪部門的權限,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建議等職能作用,幫助有關機關、單位解決好具體的困難和問題;要加強督查指導,利用信訪部門熟悉法規政策的優勢,督促有關機關、單位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為《條例》落實落地提供堅強保障。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四
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是新時代中國教師權益保障的重要舉措。作為一名教師,我深知這項法規的意義和影響。近日,我使用教師信訪條例進行信訪,并獲得了及時響應和妥善處理。在這個過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和體會。
首先,教師信訪條例確立了合理的訴求渠道。按照條例規定,教師在申訴時無需親自前往政府機關,而是可以通過書面形式提出訴求。這樣的改變讓我感到非常舒服和方便。畢竟,教師是社會中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必須專注于課堂教學。因此,有一個便捷的渠道,讓教師在忙碌的工作之余也能有一個申訴平臺,無疑對教師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起到了促進作用。
其次,教師信訪條例使信訪訴求更加有力。條例明確規定,政府機關應當對教師信訪案件及時進行受理,并在規定期限內給予答復。這一點對于我們這些有問題的教師來說,無疑是一個保障。以前,我們對一些隊員問題反映多次后仍然無果的情況屢見不鮮。而有了教師信訪條例,政府機關將不得不加快反應速度,及時解決教師們的問題。這種保障會直接提高教師隊伍的積極性和滿意度,更好地激發教師們的工作熱情。
再者,教師信訪條例有效規范了信訪工作。在我的個人經歷中,我感受到了這一點。在我申訴的過程中,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專業而認真地對待我的信訪案件。他們耐心聽取了我的陳述,詢問了細節,并要求我提供相應證據。這一過程既嚴肅又規范,讓我感到非常安心。此外,條例還規定了政府機關應當對信訪案件進行合法、公正的調查處理。這種規范化的工作流程,必將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同時,也會提高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最后,教師信訪條例在完善工作機制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條例要求政府機關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并組織相關人員接受必要的培訓。這種機制可以保證信訪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政府機關能夠更好地應對信訪事務。在我的信訪過程中,我感受到了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高效領導,他們能夠因事施事,迅速處理問題。這樣的機制讓我對信訪工作的前景充滿了希望,相信教師們的聲音必將得到更好的傳達和處理。
總的來說,教師信訪條例給廣大教師帶來了莫大的幫助和改善。它規范了教師的信訪行為,提高了教師隊伍的權益保障和工作積極性。我相信,隨著更多的教師開始使用教師信訪條例,整個教師隊伍將迎來嶄新的發展機遇。同時,政府機關的工作效能和公信力也將因此提升。希望更多的教師能夠了解和運用教師信訪條例,同時也期待這項條例能夠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為廣大教師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和發展平臺。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五
《學信訪工作條例》是2019年12月教育部印發的一項重要條例,旨在規范高等教育學生信訪工作,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高等教育健康有序發展。本文旨在探討該條例對于高校信訪工作的意義,并分享本人在學信訪工作中的心得體會。
學生是高校的重要組成部分,信訪工作的質量直接關系到高校教育質量和聲譽。該條例的頒布,有利于規范信訪工作流程和標準,推動高校學生信訪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同時,該條例明確了高校信訪工作的職責、管理體系和處置流程,為高校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制度依據。條例還特別強調了對于學生權益的保障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對于幫助學生維護權益、解決問題都有積極意義。
學信訪工作本質上是一個服務性工作,而傳統的行政考核和目標指標往往只強調“辦事量”的目標,將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的質變轉化為原地踏步的同質化任務。從實踐中來看,學信訪工作的常見矛盾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信訪數量多、時間緊、工作難度大;學生期望高、事實承載力弱;市場經濟活躍,利益關系復雜;組織管理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針對這些問題,應當通過加強院系之間的溝通和合作、增強工作計劃的靈活性、整合資源、改善工作效率等方面來解決這些問題。
第四段:結合個人經驗,從幾個關鍵點分享經驗體會。
作為學工部信訪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我對于高校信訪工作的認識和掌握也隨著《學信訪工作條例》的頒布愈加深刻。個人經驗中,高校信訪工作的工作特點在于響應速度快、服務質量高、工作精確度大、隱私保密高等各個方面。在實際工作中,應重視以下幾點:首先是統一思想,明確意識,做好備案、通報、文件的上報工作;其次是把握輿情,分析研判,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方案;再次是全面落實,嚴謹細致,加強資料檔案和業務經驗的積累;最后是強化隊伍建設,提升素質,完善配備,拓寬發展渠道等。
綜上所述,高等教育的學生信訪工作是一個復雜而又重要的工作。《學信訪工作條例》為高校信訪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提升高校信訪工作的信任度和服務質量。同時,應當從實際工作出發,總結經驗和教訓,深化再造,切實提升契合社會發展需求的高校學生信訪工作水平。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六
近日,在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上,安徽省信訪條例正式頒布實施。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我對這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法規進行了深入研究,并從中獲得了許多新的認識和體會。下面我將從五個方面展開,詳細闡述我對安徽信訪條例的心得體會。
首先,安徽信訪條例的頒布無疑為普通公民提供了更便利的渠道,讓我們更容易地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在過去,很多時候我們想要解決問題,面對各種繁瑣的手續和程序,常常感到力不從心。而如今,信訪條例的出臺明確了政府部門應負有的職責和義務,明確了我們信訪的權利和方式,進一步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這無疑是為我們公民提供了更多機會去解決問題、維護權益。
其次,安徽信訪條例突出了保護權益的核心思想。法律的出臺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利益和權益,信訪條例也不例外。這項新法明確規定,一旦政府機關錯失了信訪事項的處理時限,將會面臨相應的處罰,這使得政府部門必須更加認真對待每一件信訪事項。此舉不僅能夠避免信訪事項被拖延甚至擱置,也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增強公眾對政府的信任。信訪條例的出臺,充分體現了政府在保障公民權益方面的積極性和決心。
第三,安徽信訪條例推動了政府部門的改革與創新。信訪工作一直是政府工作中的難點和痛點,長期以來存在著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責任推諉等問題。而信訪條例的出臺,明確規定了各級政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從源頭上解決了這些問題。政府部門將不得不對自身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進行全面審視,加強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提高綜合素質和能力素質,以更好地履行職責,服務于人民群眾。
第四,安徽信訪條例的實施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指導原則和程序規范。作為一項法規,信訪條例將公正、快捷、高效作為基本原則,明確規定信訪人可通過書面、口頭、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信訪,并要求政府部門在收到信訪材料后及時進行登記、調查、處理。這一系列程序規范的出臺,將有效地提高信訪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避免了信訪事項因為混亂的程序而被耽擱。
最后,安徽信訪條例的實施還需要公民的積極參與和監督。法律的實施需要有強有力的監督機制來保障其有效性,信訪條例也不例外。我們作為公民,應當充分認識到信訪條例的重要性,了解我們的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到信訪工作中來,合理合法地表達我們的訴求和維護我們的權益,同時也要用理性和客觀的態度進行監督,確保條例的執行效果。
總之,安徽信訪條例的實施不僅是一項法規出臺,更是一項重要舉措,為我們公民提供了更多解決問題的機會和渠道。通過深入研究和總結,我深刻認識到這項法規的意義和價值。我相信,在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安徽信訪條例必將為解決問題、維護權益提供更加規范和有力的保障,實現良好的社會效果。作為普通公民,我們要積極參與,用實際行動支持并配合信訪條例的實施,為社會和諧穩定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七
今年以來,我縣政法綜治部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深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活動,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上半年民調綜合排名居全省104位,較去年同期上升8位,保持了全縣政治大局穩定和社會治安乎穩。
立足解決突出信訪問題,在全縣集中開展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專項治理,及時化解,妥善處置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上半年共受理涉法信訪案件41件,對上級交辦的21件重點涉法案件,已結案息訪19件,結案息訪率達90.5%,完成了省,市下達的結案息訪雙指標任務,重大群眾性事件預警率和處置率均達100%,促進了全縣信訪穩定。
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以偵破命案為重點,偵破嚴重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大要案,抓捕逃犯為主攻方向,以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為中心,加大對各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38起,經濟型犯罪案件36起.精心組織,重拳出擊,一舉偵破"201.4.5"搶劫殺人等一批大要案;檢察機關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快捕快訴,確保案件質量,批準逮捕和決定逮捕172件193人,提起公訴140件181人,還首次受理起訴了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執行案件,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震撼力,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審判機關圍繞"公正與效率",全面推進各項審判工作,共受理案件882件,審結863件,結案件數均創歷史新高.特別是采取有效措施,開展了兩次大規模集中執行行動,執結陳年積案48件,涉案標的500萬元,維護了審判尊嚴,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全年執結率達到93.8%.
把開展平安創建活動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龍頭工作來抓,落實了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實施社區穩定"五項工程",建立社區綜治室,完善10項工作制度,促進了基層綜治工作水平的提高;重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整合警務資源,實施三警聯動戰略,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提高警員業務技能;狠抓社區警務室建設,建立健全了縣、鄉、村三級數字化治安報警網絡,劃分了黨員治安責任區,調整和充實了“十大員”隊伍,實施了對重點區域的不間斷防控,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率達90%;開展了遏制殺人及傷害案件,“民轉刑”案件,青少年違法犯罪和流動人口違法犯罪四個專項治理.開展了“掃黃,打非”,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整頓和社區矯正工作,對流動人口和租住房屋進行清理整頓,不斷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開展端窩點,抓現行,堵源頭行動,堅持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不斷加大專案偵察和打擊力度;積極探索幫教轉化工作的新方法,認真落實"三級管理","五道防線"舉措,健全社區幫教網絡;廣泛開展“六無社區”等活動;加大對“...”人員的防控堵截力度,對有線電視線路,光接點,放大器等傳輸設備實施重點看守,對重點部位,場所加強布控巡邏;開展反,,,警示教育活動,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社會新風;采取暗線跟蹤,撒網布控,順藤摸瓜等方法,使3名“...”失控人員全部找回.
縣委年初出臺了《關于加強政法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政法部門班子和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政法各部門圍繞“為誰執法,為誰服務和怎樣執法,如何服務”,加大對干警的教育管理力度,培養政法干警高尚的職業操守;針對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加強監督制約,實行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發揮政法先進文化的導向,塑造,凝聚功能,開展了標準化榮譽室,學習室,活動室建設,舉辦了政法部門首屆“天平杯”健身大賽;積極推進法律進社區,把六月份確定為法律服務月,分別在五大廣場集中開展法律宣傳服務活動,啟動了法律服務超市,設立了法官,檢察官聯系點和法律服務熱線,實現了陣地前移,警力下沉和法律與公民零距離,面對面.
政法隊伍自身建設也存在一些不適應問題,干警的整體素質需要提升,辦案質量,效率,和執法作風需進一步改進。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出要積極培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再次強調,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民族院校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筑牢各族學生接力實現中國夢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須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育納入教育教學改革體系,完善培育模式,創新方式方法,推動人文化、實體化、大眾化發展,找準教與學的心理契合點、情感共鳴點、價值結合點,突出“中華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國夢”這一主線,擴大覆蓋面、點線面有機結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強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實效。
基本國情教育是大學生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育的邏輯起點。要充分利用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形勢與政策課等課程教學和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和主題教育,引導大學生深刻認識多民族是我國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國發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開發了祖國的錦繡河山、廣袤疆域,共同譜寫了悠久的中國歷史,共同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多元一體”和諧共生格局。中華民族和各民族的關系是一個大家庭和家庭成員的關系;各民族的關系是一個大家庭里不同成員的關系。深刻認識到我國民族問題的重要特點,深刻把握當前我國民族工作的階段性特征以及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牢固樹立“一條道路”“兩個共同”“三個離不開”“四個自信”“五個認同”和“五個維護”的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視民族團結為各族人民的生命線,自覺將個人理想追求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緊密結合起來,在促進民族團結、共建美好家園,擔當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偉大實踐中建功立業、成就夢想、體現價值。
民族院校是我國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擔者,發揮著“三基地一窗口”的獨特功能。強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實履行傳承和弘揚我國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多元一體中華文化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特殊使命;彰顯主場優勢,就是要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家國情懷、社會關愛和人格修養、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基本國情和中國夢教育;發揮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發揮師生員工傳承弘揚各民族優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鞏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中華文化教育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政策貫徹落實、民族團結生命線堅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融入結合等方面更加有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質量,就是要在著眼點于鑄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設的同時,及時跟進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發揮大學資政育人功能,幫助民族地區培訓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優勢資源綜合開發,服務民族地區發展。
“五個認同”是民族團結的根基,也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育的根本。因此,應以“五個認同”為切入點,將其納入教育教學重要內容和綜合考核體系,明確目標要求:引導各族學生把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加強民族團結作為自身的神圣職責,旗幟鮮明地維護國家利益和祖國尊嚴,同一切分裂祖國的言行作堅決斗爭;引導各族學生牢固樹立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意識,始終把中華民族的共同利益擺在首位;引導各族學生充分認識到文化認同是最基本、最深層次的認同,人人充當中華文化的傳播者;引導各族學生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忠于黨、砥礪前行為人民;引導各族學生堅定四個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實現中國夢的生動實踐中放飛青春夢想,在為人民利益的不懈奮斗中書寫人生華章。
根據會議安排,現就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體會和下一步的貫徹打算作簡要匯報。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這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動機關黨的建設創新發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條例》印發后,省委宣傳部高度重視,認真貫徹中央和我省部署要求,抓緊抓實《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及時為機關每一名黨員配發了《條例》,領導班子、機關黨委、各黨支部先后組織開展《條例》專題學習,切實做到領導干部帶頭學、黨務干部深度學、廣大黨員跟進學,在機關營造了學條例、守條例、用條例的濃厚氛圍。通過前段時間的學習,對于《條例》有以下幾點學習體會:
一是《條例》為加強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依據,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充分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范。要求機關基層黨組織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以黨支部建設為基礎,促進本單位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條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是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
二是《條例》充分體現了四中全會關于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部署要求。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的《決定》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擺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突出位置。《條例》深入貫徹四中全會決定精神,對機關基層黨組織的指導思想、原則遵循、組織設置、基本職責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訂和完善。比如《條例》規定,機關基層黨組織要堅持和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和全體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形成長效機制。可以說《條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用,推動機關治理和各項事業發展,更好地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條例》突出了黨的政治建設的統領地位。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推進黨的政治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強調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重要部署,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強調機關基層黨組織要當好“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把政治標準、政治要求貫徹到工作全過程和事業發展各方面,同時《條例》增寫了“黨的政治建設”專章,強調必須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落實黨的政治建設責任,推動黨和國家機關彰顯政治屬性。《條例》的這些規定,對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進一步從制度保障上作了強化,具有深遠意義。
四是《條例》有力激發了黨務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和信心。“育才造士,為國之本。”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離不開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機關黨務干部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機關黨組織要把建設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機關黨務干部隊伍作為重要任務來抓,配齊配強機關黨務干部。《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著眼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要求,強調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注重選拔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干部專兼職從事黨務工作,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機關黨務工作人員隊伍,有計劃地安排機關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與行政、業務工作人員之間的雙向交流。這些規定對于保證機關黨務工作力量,充分調動和發揮黨務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一步夯實機關黨建工作基礎,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黨中央對各級黨組織學習貫徹《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作為xxx職能部門,將認真對標對表《條例》,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努力推動部機關黨的建設邁上新的臺階。
一是持續深化《條例》學習貫徹。學習貫徹《條例》必須長抓不懈、常學常新、抓常抓長。我們將重點克服部分黨員中存在的對于《條例》學習淺嘗輒止、懈怠松勁等問題。在前一段時間學條例、用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在學深悟透、聯系貫通上下功夫,堅持把貫徹落實《條例》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黨建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黨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及我省有關實施意見結合起來,與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結合起來,與常態化開展學習對照黨章黨規活動結合起來,切實把《條例》作為抓好機關黨建的基本遵循,不斷提高機關黨建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二是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針對機構改革后從政府部門轉隸到部機關的少數黨員、干部,對黨政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存在模糊認識的問題,我們將堅定不移地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推動機關彰顯政治屬性,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宣傳思想工作是政治工作、宣傳思想部門首先是政治機關的意識,始終做到旗幟鮮明講政治。我們將始終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持續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作為首要任務,貫穿融入到宣傳思想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堅定信仰者、忠實實踐者,當好“三個表率”,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
三是著力提升組織力。我們將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新的契機,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結合支部換屆和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等工作,進一步優化組織設置、創新活動方式、加強隊伍建設,著力破解目前部機關少數黨支部存在的組織設置不順、活動形式單一、戰斗堡壘作用不明顯等問題,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推動部機關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我們將始終堅持機關黨建和宣傳思想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重點督促部領導班子成員、支部書記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意識,著力破解“兩張皮”問題,推動黨的建設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進。
四是建強用好黨員隊伍。針對機關個別黨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存在寬松軟等問題,我們將按照抓在經常、嚴在日常的思路,切實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不斷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我們將結合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引導每一名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強化黨的意識和組織觀念,自覺做到思想上認同組織、政治上依靠組織、工作上服從組織、感情上信賴組織。結合“模范機關”建設,大力弘揚“跨越發展、爭創一流;比學趕超、奮勇爭先”精神,持續開展黨員承諾踐諾和“文明處室”“奮勇爭先崗位標兵”評比活動,激勵各支部和廣大黨員積極履職、有效發揮作用,使每名黨員都成為一面鮮紅的旗幟,每個支部都成為黨旗高高飄揚的戰斗堡壘,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貢獻力量。
五是壓緊壓實政治責任。我們將緊緊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不斷加強和改進部機關黨的建設。部領導班子要進一步強化抓機關黨建是本職、不抓機關黨建是失職、抓不好機關黨建是瀆職的理念,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自覺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帶動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堅持做到以上率下,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重點抓好班子成員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切實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動部機關黨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進步。
黨組是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領導機關中設立的領導機構,在本單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組是我們黨的組成細胞,肩負著管理黨員,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的重責。如何管理好黨員、提升黨員黨性意識、保持黨員的純潔性和先進性是黨組當前工作的第一要務,管好黨員應從抓好黨組工作開始。
一是要把握好黨組工作原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對黨組工作原則作出了相關規定,堅持黨的領導,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開展工作,落實黨組管黨治黨責任;堅持民主集中制,確保黨組的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堅持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本單位領導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相統一,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民主程序轉化為本單位領導班子的決定。只有堅持黨的領導,落實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杜絕工作中出現一言堂、拍腦袋決策等情況,有效推進黨組決策明朗化;只有不斷完善黨組工作制度,切實用制度治黨,把黨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達到從嚴治黨的目的。
二是要履行好黨組書記職責:作為單位黨組書記,要切實履行好單位黨建第一責任人,推進單位黨組工作,抓好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宣傳及貫徹執行。黨組在工作中要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及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落實好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到黨管干部,抓好干部隊伍建設及人才隊伍建設,力爭將單位職工培養成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切實踐行“三嚴三實”,嚴格落實中央區、市、縣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
三是黨組在議事決策時必須要做到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堅持充分協商,實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執行黨組會議相關規定,推進黨組議事制度建設,確保黨組決策落到實處。
四是終身責任追究能有效推進黨組決策:終身問責制,能讓黨員領導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線,有了制度的邊界,才能讓黨員清楚明白什么行為是允許的,什么行為是禁止的,時刻以制度作為行動的底線,便于監督,便于管理,讓黨組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第一章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黨組工作,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應當準確掌握《條例》主要內容,以《條例》為準則,進一步推進黨組工作,增強做好黨組工作的能力,堅持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加強督促落實,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通過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結合工作進行思考,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更加堅定了做好本職工作的決心和信心。
在思想認識方面,政法姓黨是政法機關永遠不變的根和靈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做到“兩個維護”的鮮明主題。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聽從黨中央指揮,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確保政法工作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在工作作風方面,堅持“事不過夜”事不宜遲”“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對交警本職工作熟記于心,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尤其是提升工作效率,做到“當日事當日畢”,加強請示匯報,做到令行禁止。
在紀律作風方面,堅持“每日三省吾身”,共同維護警察的良好形象;樹立規矩意識,嚴格按照黨性原則、政策法規、制度程序辦事;要培養團隊意識,在講原則的同時更要講風格,工作有分工,更要有協作和相互補臺。
我們黨歷來重視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十八大以來,中央把黨員教育管理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來部署推進,從嚴從實教育管理黨員,推動管黨治黨不斷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取得明顯成效。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黨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必須把黨員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激發黨組織的升級活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政治可靠、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
作為黨員電化教育的工作人員,作為一名黨員,如何做好黨員教育工作,如何不斷提升自身的黨性素養我做出如下思考。
一是學習內容方面,我們要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著眼健全黨的組織體系,提升黨的組織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黨員。我們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深入學習領會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要義、基本精神、實踐要求,掌握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增強政治自覺、理論自信、情感融入。
二是教育方式方面,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教育、管理、監督、服務相結合,不斷增強黨員教育管理針對性和有效性。學習方式還要堅持集中教育和經常性教育相結合,組織培訓和個人自學相結合,形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長效機制。
三是學習實踐方面,要強化問題導向,既明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作出制度性規定。要加強事上練,在學習中,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增強過硬本領,做好本職工作,自覺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把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是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的重要舉措,是新時期黨對各級領導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實現形式。通過認真學習,對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和認識,主要有以下體會:
一、強化政治意識,以身作則樹榜樣。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不斷強化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政治意識,嚴格“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抓好學習教育成果轉化,在思想上強化認識、堅定理想信念,在行動上狠抓落實、推動政法工作有效發展。對照黨章和《條例》“找偏差,喊看齊”,事事想在前,時時刻刻嚴要求,立好標桿,樹好榜樣,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做到思想不含糊、立場不動搖,以實際行動將基層政法工作做細、做實。
二、提高法治思維,嚴格依法辦事。嚴格按照《條例》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思考問題、推動工作,增強工作前瞻性、主動性。通過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養成依法履職、依規辦事的習慣。做群眾工作,注重發揮調解作用,將群眾訴求和各類矛盾糾紛的解決引導到法治軌道上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矛盾糾紛調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樹立責任意識,真抓實干有作為。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培養“越是艱險越向前”的英雄氣概和“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斗爭精神,忠誠履職、不辱使命。時刻讓自己身上的擔子重一些,努力讓人民群眾生活的壓力輕一些。嚴格要求自己,在政法工作中保持純潔性和戰斗力,面對不良社會風氣,社會黑惡勢力,必須堅決斗爭,嚴厲打擊,絕不聽之任之;面對急難險重任務,必須豁出來、頂上去,絕不畏縮不前。
通過學習,自己進一步武裝了頭腦,更新了觀念,振奮了精神。下一步,我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將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要求落到實處,嚴格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消除社會隱患,為基層政法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把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是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的重要舉措,是新時期黨對各級領導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實現形式。通過認真學習,對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和認識,主要有以下體會:
通過學習,自己進一步武裝了頭腦,更新了觀念,振奮了精神。下一步,我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將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要求落到實處,嚴格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消除社會隱患,為基層政法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繼續做好黨員干部學習教育工作。一是抓貫徹,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十九大精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大學習宣傳力度;二是創新開展以“兩學一做”為主要內容的“三會一課”,調動黨員干部參與學習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學習教育的靈活性和實效性。
在原有“三個一”工作保障機制的推動下,進一步宣傳好集團內身邊優秀黨員的先進事跡和工作經驗,著手建立“延?思黨建”的微信公眾號,及時推送典型榜樣、新知應會、熱點問題,打破三校空間壁壘,使黨支部更好地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領導集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行政領導依法辦學,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推動集團的整體發展。
黨支部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一個黨員就是一面旗幟。每個黨員都有責任區,任務的完成和作用的發揮,必須密切聯系群眾,依靠群眾,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著想、為群眾謀福利。強化學校、社區、街道共建的服務方式,傳遞“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繼續做好“太陽花”學校建設,以創新的方式吸引更多黨員教師參與,擴大受益面和影響力,共同為社區、為社會做貢獻。
作為集團的領銜校,支部已推動搭設德育教學兩個平臺,服務于三校教師的進一步發展。在德育方面將以我校黨員教師領銜的“延愛班主任工作室”、延安實驗優秀黨員教師“祝瑋班主任工作室”這兩個平臺,通過培訓交流、磨課實踐,幫助三校青年班主任拓寬個性化發展提升路徑,形成富有特色的教育風格,成為有特色、有創意、有擔當、因材施教的優秀班主任,提升集團的育德能力。
教學方面,在集團學科工作坊成立后,發揮黨員教師表率作用,以“帶”、扶”、“幫”、“分享”等形式,提升不同層次教師的學習力、研究力和課堂教學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促進集團優質均衡發展。
今后,支部將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進行強有力的管理和教育,在履職盡責、師德師風、組織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始終維護好“渠”與“水”的關系,緊握從嚴治黨的“水龍頭”,毫不動搖地去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依法辦學,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長寧教育優質均衡卓越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八
修訂的《信訪條例》,是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舉措。修訂后的《信訪條例》貫徹了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體現了堅持“以人為本”,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彰顯了權利、責任、法治、秩序的理念。與舊條例相比,它增加了暢通信訪渠道、創新信訪工作機制,以及強化信訪工作責任的內容,并完善了維護信訪秩序的內容。
知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信訪人對各級人大及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上述機關提出。新版《信訪條例》將一部分本不屬于信訪功能范圍的內容適當剝離出去,為司法預留下合理空間。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勢頭良好,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前所未有的作用。這對我們提高法律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為一名學校的教師,更應盡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依法行政、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
20xx年x月x日。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九
近年來,隨著社會進步和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信訪制度逐漸成為監督政府工作和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方式。為了進一步完善信訪制度,安徽省制定并實施了《安徽省信訪條例》,我在參與信訪工作中深刻感受到了該條例的實際效果和意義。在此,我愿意與大家分享我的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安徽省信訪條例的出臺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信訪工作不僅是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部分,更是保障人民權益的重要途徑。然而,在實踐中,一些信訪問題的處理常常受到一些地方官員的干預,導致了信訪問題的延誤和解決的困難。安徽省信訪條例的出臺,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規范,明確了信訪工作的職責和權限,強化了政府對信訪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有效提升了信訪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其次,安徽省信訪條例的實施推動了信訪工作的整體協調性和效率提升。在過去,信訪工作中,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常常出現問題,導致信訪問題的解決進展緩慢。安徽省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的組織協調機構和具體責任人,并鼓勵建立跨部門、跨地區協調機制,有效解決了協調問題。同時,條例還規定了信訪工作的時限要求和準確辦理要求,為信訪工作的高效運行提供了制度支持,讓信訪問題得到更快速、更公正的解決。
再次,安徽省信訪條例的落實提升了信訪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信訪工作涉及公民合法權益,公眾對信訪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著高度的關注。安徽省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了信訪工作的公開原則和公開范圍,要求信訪部門及時向社會公開信訪數據、受理標準、辦理情況等信息。這一舉措有效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透明度,讓公眾了解信訪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也為公眾監督信訪工作提供了渠道。同時,條例還明確規定了信訪工作的公正性原則和保障措施,強化了信訪工作的正義性,有效提升了公眾對信訪工作的滿意度和認同感。
最后,安徽省信訪條例的出臺引發了信訪工作全員的重視和參與。在條例的推動下,安徽省各級政府和信訪部門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加強了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提升了信訪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同時,條例規定了信訪工作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增強了信訪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信訪工作全員的重視和參與,使得信訪工作更加有力、高效,為廣大信訪群眾提供了更優質的服務。
總結起來,《安徽省信訪條例》的出臺和實施,不僅在法律層面上為信訪工作提供了保障,更在制度層面上推動了信訪工作的整體協調和效率提升,提升了信訪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引發了信訪工作全員的重視和參與。我相信,隨著《安徽省信訪條例》的不斷完善和實施,信訪工作將在更高水平上為人民服務、維護社會穩定做出更大貢獻。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
局屬各單位:
為維護社會穩定,切實化解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2020年信訪工作方案。
2020年我局的信訪工作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以“事要解決”為核心,以基層基礎為重點,大力開展“信訪工作雙向規范”主題活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信訪工作,實現信訪形勢“三下降、一好轉”(信訪總量、非正常上訪、重復集體訪三下降、信訪秩序好轉)的目標。
1、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局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2、堅持以“信訪工作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與和諧社會”、“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信訪工作與黨群關系”、“信訪工作與人民公仆”等為題的大討論,進一步提高對開展信訪工作的認識,凝聚對搞好信訪工作的共識,強化對發展信訪工作的卓識。
3、健全信訪工作協調處理與辦結配合機制,堅持把信訪工作視為搞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重中之重來抓,局機關與局屬各單位均應配備專(兼)職信訪員,負責對來信來訪的登記、承辦、轉辦、督查和歸檔,注重信訪信息的搜集、傳遞、交流和反饋。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4、建立高質量信訪工作辦結機制,及時準確地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信訪處理情況,對上級交辦的信訪督辦專函,不準推諉、拖拉,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結案上報,辦結率達到100%。
5、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切實解決群眾信訪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各類來信來訪,要做到辦有回聲、問有答聲,力爭群眾滿意率95%以上,確保今年我局信訪工作順利、健康發展。
6、建立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機制,明確職責、明確任務,一級抓一級,一級負責一級,層層落實,切實抓好信訪工作的督查督辦的工作,對因工作不落實而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要嚴格按照信訪工作首問制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妥善處理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異常上訪和突發性群體事件,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對歷史遺留問題和疑難信訪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制度。
7、建立和完善民意表達機制,暢通信訪渠道,確保反映問題及時解決,拓寬民意表達途徑,為人民群眾的訴求提供暢通、便利的渠道。設立局信訪接待室,由局信訪辦牽頭,各二級單位選定一名業務水平高,工作能力強的同志任兼職信訪員,負責對來訪人員的接待處理。
8、建立信訪隱患排查調處機制,主動加強矛盾排查,及時掌握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問題、動態、信息和苗頭。
2020年1月20日。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一
××年月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月日起實行。《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信訪人的信訪方式。
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
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
按照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專題計劃,我參加了8月x日進行的第五期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主要學習《廣東省信訪條例》。《條例》已經20xx年x月x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我省適應信訪工作新形勢和新任務需要,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步驟,標志著我省信訪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工作行為,依法規范群眾的信訪行為,依法規范源頭預防,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我省加快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為群眾敞開信訪“大門”
大門關閉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圍、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暢通群眾上訪、信訪的渠道,敞開“大門”,降低門檻,方便信訪群眾的信訪活動與表達合法訴求。
“現在有些群眾到有關部門去信訪,但遲遲得不到解決,隨后群眾信訪的層級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來越亂,條例的制定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讓群眾的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訪工作必須暢通渠道。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時必須維護信訪秩序。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作為我們學校來說,我想信訪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塊可能要算是面對家長的各種投訴了,如何正確處理好家長的投訴,我們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信訪條例》,依法辦事。通過學習深刻認識到,該條例作為全國首部規范信訪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訴訪分離、強化網絡信訪、建立重大信訪問題倒查責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項聽證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對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范與明確,讓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訪人要依法信訪。
總之,新《信訪條例》的基調凸顯了“規范”,我們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就可以避免就信訪抓信訪,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20xx年x月x日。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內容顯示中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第。
三、緊急信訪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二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論述,為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頒布實施的《信訪工作條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規范信訪工作的黨內法規,是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全面領導的重要制度安排,對于縱深推進信訪制度改革、實現信訪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下面,淺談三點認識和體會。
提高政治站位。在抓好《條例》貫徹落實中準確把握精髓要義。要準確把握信訪工作的政治性。始終堅持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把黨的領導貫穿信訪工作各方面、全過程,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要準確把握信訪工作的時代性。主動適應新時代信訪工作新挑戰、新任務、新要求,以學習研討、宣講輔導、座談交流等方式推動《條例》精神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努力創造適應群眾新需求、體現時代新特征的信訪工作新模式。要準確把握信訪工作的群眾性。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了解民情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時刻把群眾滿意作為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全力以赴厚植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強化工作舉措。在抓好《條例》貫徹落實中維護民利凝聚民心。要切實改進作風。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接訪、下訪、包案等制度,通過現場接訪、帶案下訪、重點約訪等方式,主動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呼聲、耐心解決問題、用心化解矛盾,以工作作風的轉變,推動信訪工作“三率”水平持續提升,從根本上獲得群眾的信賴、認可和支持。要做實群眾工作。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辦群眾之所需,全力以赴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對于當前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長期以來形成的一些歷史遺留信訪問題,能夠解決的主動上手立即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要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制定化解方案逐步解決,務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堅決不能產生新的積案,堅決不允許引發集體訪、越級訪。要堅持依法治訪。嚴格遵照執行《條例》各項規定,強化依法治訪觀念,對群眾合理訴求主動回應、加快解決,對無理要求、糾纏鬧訪、串聯鬧事的上訪人員,堅決糾正過去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傾向,堅決打擊、依法處置。
綜合施治施策。在抓好《條例》貫徹落實中提升信訪工作質效。要強化基礎建設。信訪問題大多產生在基層,信訪群眾大多來自基層,信訪工作的著力點在基層,信訪問題的解決重在基層。要認真研究、切實加強信訪基層組織建設、信訪基礎工作,加大信訪穩定工作的人、財、物的投入,努力使信訪基層組織建設、信訪基礎工作適應當前信訪工作形勢和任務的需要。要健全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落實、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協調、信訪部門推動、各方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持之以恒落實好“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化解制度,堅持法律、行政、教育等多手段并用,調解、仲裁、訴訟等多渠道結合,做到一案一策一套人馬,切實把信訪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要開展專項整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開展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行動,推進矛盾源頭化解,加大初信初訪辦理,嚴控信訪增量,切實減少存量,加大對到呼進京非正常上訪、越級上訪的源頭防控和依法整治力度,防止規模性群體性事件、重大社會影響事件發生,堅決履行維護一方穩定政治責任,全力保持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三
幼兒園信訪條例作為保障家長和幼兒園之間的合法權益的重要法規,對于維護幼兒園教育質量、規范辦學行為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實踐中,我們學校幼兒園也積極履行信訪制度,不僅保障了家長和幼兒的合法權益,也促進了家園合作的良好發展。
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出臺,為解決家長與幼兒園之間的矛盾和問題,提供了科學、有效的途徑。通過信訪制度,家長可以反映幼兒園辦學中存在的問題,監督幼兒園的行為,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同時,也為幼兒園營造了規范、透明的辦學環境,促進了幼兒園的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三段:信訪條例的運行機制。
我們學校幼兒園信訪條例的運行機制相對完善。首先,信訪委員會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幼兒園管理人員和家長代表組成,確保了家長在監督和管理中的參與。其次,信訪受理室設立了專門的信訪窗口,并制定了清晰的受理流程和時限,確保了信訪問題的快速解決。最后,信訪結果的反饋和通報也得到了廣泛宣傳,增加了公開透明的度。
從我們學校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實踐中,我們有以下幾點心得體會。首先,信訪制度的落實需要全員參與,家長、幼兒園工作人員和幼兒都是制度的主體,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發揮信訪制度的作用。其次,我們學校注重培養家長的法律意識和信訪意識,定期組織家長會議和座談會,介紹最新的法規和條例,提高家長的知識水平。最后,我們學校非常重視信訪問題的及時解決,受理窗口非常及時并給予了相應的反饋,從而有效減少了信訪問題的積累,保證家長的合法權益。
第五段:結尾。
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實施,為家長和幼兒園之間的溝通搭建了一座橋梁,構建了和諧的家園合作關系。只有通過信訪制度的有效運行,才能促進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提升,保障家長和幼兒的合法權益。我們學校將進一步完善信訪條例,加強家園合作,為孩子們提供更好的教育環境和服務。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四
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總結黨長期以來領導和開展信訪工作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理順信訪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信訪工作,是新時代信訪工作的基本遵循。
第一,《條例》是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領導的重要制度安排。制定出臺《條例》,堅持黨中央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對于提高黨領導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必將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信訪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工作體制和格局,明確黨委、政府、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信訪部門以及各方力量在信訪工作中的定位和職責,同時明確了信訪工作保障措施。
第二,《條例》是堅持人民至上、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舉措。制定出臺《條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群眾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通道,對于推動信訪工作充分發揮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當好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具有重要意義,必將進一步增強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厚植黨長期執政的群眾基礎。
第三,《條例》為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出臺《條例》,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縱深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信訪工作體制機制,對于提高信訪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時反映群眾呼聲,著力化解突出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必將推動信訪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更加適應形勢和任務需要,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五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將孩子送入幼兒園接受早期教育。幼兒園在孩子成長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也因各種原因面臨一些問題和困擾。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提升幼兒園教育質量,2019年我國正式施行了幼兒園信訪條例。通過對這一條例的學習和思考,我深切體會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幼兒園信訪條例的頒布對維護幼兒園教育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環境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幼兒園作為孩子的第一課堂,對他們的成長影響深遠。然而,一些幼兒園存在著違規辦園、虐待幼童等問題。這些問題會嚴重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對其一生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通過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實施,可以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管,對違規行為采取嚴厲的處罰措施。這有效地遏制了一些違規行為的發生,確保了孩子們在幼兒園里的安全和健康成長。
其次,幼兒園信訪條例的頒布也為家長提供了一個合法維權的平臺。家長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對他們的教育事務負有重要的責任。然而,有些家長可能因為自身條件限制或知識乏同,無法有效維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在這種情況下,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出臺為家長提供了種種合法維權的途徑和權利。他們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向幼兒園提出自己對幼兒園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同時也能舉報違規行為。這有效地增強了家長的主體地位,保障了他們合法權益的實現。
不僅如此,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實施還能夠促進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提升。幼兒園在教學中往往存在著教師數量不足、教學設備落后、師資培訓不夠等問題。這些問題會直接影響幼兒園教育的品質和效果。通過幼兒園信訪條例的落實,可以引導幼兒園加大投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供更好的教學環境和條件。同時,幼兒園在接受家長的監督和建議后,也會更加重視教學質量,進一步提升教育水平。
最后,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實施還有助于營造和諧的幼兒園社會環境。幼兒園是孩子們接受教育的重要場所,社會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孩子的學習和成長。幼兒園信訪條例的作用不僅僅是對幼兒園進行監管和管理,更重要的是為提供監督和維權的家長提供了一個平等和公正的平臺。這能夠有效減少因不滿和糾紛而累及到孩子的現象。同時,家長和教師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也能夠得到良好的發展,進一步提升幼兒園社會環境的和諧程度。
總之,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實施給我們帶來了許多驚喜和希望。它對維護幼兒園教育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環境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為家長提供了一個合法維權的平臺,促進了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提升,并營造了和諧的幼兒園社會環境。但同時我們也應該意識到,幼兒園信訪條例只是保障幼兒權益的一項措施,在實際生活中我們仍然需要更多的積極行動來關注幼兒園教育,提高幼兒園教育的整體質量,為孩子們的成長提供更好的保障。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六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第。
三、緊急信訪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年月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月日起實行。《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信訪人的信訪方式。
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
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按照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專題計劃,我參加了8月x日進行的第五期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主要學習《廣東省信訪條例》。《條例》已經20xx年x月x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我省適應信訪工作新形勢和新任務需要,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步驟,標志著我省信訪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工作行為,依法規范群眾的信訪行為,依法規范源頭預防,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我省加快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為群眾敞開信訪“大門”
大門關閉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圍、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暢通群眾上訪、信訪的渠道,敞開“大門”,降低門檻,方便信訪群眾的信訪活動與表達合法訴求。
“現在有些群眾到有關部門去信訪,但遲遲得不到解決,隨后群眾信訪的層級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來越亂,條例的制定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讓群眾的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訪工作必須暢通渠道。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時必須維護信訪秩序。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作為我們學校來說,我想信訪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塊可能要算是面對家長的各種投訴了,如何正確處理好家長的投訴,我們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信訪條例》,依法辦事。通過學習深刻認識到,該條例作為全國首部規范信訪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訴訪分離、強化網絡信訪、建立重大信訪問題倒查責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項聽證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對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范與明確,讓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訪人要依法信訪。
總之,新《信訪條例》的基調凸顯了“規范”,我們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就可以避免就信訪抓信訪,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20xx年x月x日。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內容顯示中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七
作為幼兒園家長,我們對孩子在幼兒園的安全和教育質量一直倍感關切。為了更好地保障幼兒權益,維護幼兒園教育的公平公正,我積極參與了學校和政府組織的幼兒園信訪活動。通過這次經歷,我深感幼兒園信訪條例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并對幼兒園教育管理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幼兒園信訪條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監督教育行政部門和幼兒園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條例明確要求幼兒園建立信訪制度,設置信訪辦公室,專門負責處理家長的投訴和意見。這樣一來,家長們可以通過書面信訪、電話、面對面等方式提出問題或建議,及時溝通和解決矛盾。我曾在一次信訪活動中遇到過一個問題,即幼兒園的教學費用明細沒有公示,也沒有相關政策說明。通過信訪,我向學校提出了質疑,并要求學校向家長公布相關政策。很快,學校采取了行動,解決了這一問題。可見,幼兒園信訪條例為家長提供了一種行之有效的途徑,可以維護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權益。
其次,幼兒園信訪條例對于幼兒園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條例對幼兒園的基本要求和行為規范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比如,幼兒園應該保證安全,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制定完善的學生資料管理制度等等。在我參與的一次信訪活動中,家長們對于幼兒園的衛生問題提出了質疑,認為幼兒園存在環境臟亂差的問題。通過信訪,教育部門介入了調查,并責令學校整改。這次信訪讓我深刻認識到,幼兒園信訪條例對于提高幼兒園管理和服務質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有效地增強了幼兒園的管理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再次,幼兒園信訪條例為幼兒園家長和教育部門之間的溝通搭建了橋梁。條例規定,幼兒園建立家長委員會,由家長代表選舉產生,代表幼兒園家長的利益和愿望。家長委員會在幼兒園發展、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可以提出合理建議,參與學校重大決策。在我參與的一次信訪活動中,家長們對于幼兒園招生政策和收費問題提出了質疑。通過信訪,家長委員會與學校舉行了座談會,共同商討解決方案。這次信訪讓我深感,家長代表的參與和溝通對于構建和諧的家園關系至關重要,幼兒園信訪條例為家長和幼兒園教育部門之間的溝通提供了一個平臺。
最后,我認為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出臺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推動。條例不僅僅是保障我們和孩子的合法權益,更是促進幼兒園教育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政府和教育部門應該加強對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宣傳和解讀,讓更多的家長了解這項政策,積極參與到幼兒園信訪中來。同時,我們家長也要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和監督意識,通過信訪活動來推動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提高,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更好的環境。
總之,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出臺為我們家長提供了一種維權的途徑,讓我們的聲音被聽到,讓我們的權益得到保障。我們應該積極參與到幼兒園信訪中來,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幼兒園教育的公平公正做出貢獻。同時,我也期望政府和教育部門能夠進一步加強對幼兒園信訪條例的宣傳和解讀,提高家長們對幼兒園信訪的參與度,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教師篇十八
信訪工作是政府運轉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與民眾信息溝通的關鍵路徑。為了更好地規范信訪工作,201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工作新條例正式生效。經過一年多的實施,新條例逐漸展現出了自己的優勢和不足之處,本文將從實際工作中出發,結合個人職業背景,探討新條例對信訪工作的意義體會。
第二段:新條例的主要特點和意義。
信訪工作新條例的制定,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解決群眾信訪問題,便于政府更好地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并能夠及時作出回應和處理。在新條例的帶動下,政府職能向著“陽光化、透明化、便民化”的方向發展。其中,新條例明確了政府部門辦理信訪工作的條例、規范了信訪接待機構的職責和義務,更重要的是明確了政府對信訪的處理時間以及信訪回訪機制。隨著新條例的貫徹執行,一定程度地打破了政府部門和群眾溝通的壁壘,保障了群眾利益,維護了社會穩定。
第三段:新條例的推廣難點及應對之策。
盡管新條例對信訪工作進行了規范和指導,但是在宣傳和推廣方面還存在很大的難點。在實際工作中,曾經遇到多次群眾對新條例不了解的情況,無法很好地貫徹條例中規定的要求。面對這種情況,我們需要不斷加強新條例的宣傳和推廣工作,通過各種渠道、多種形式向公眾傳遞新條例的內容和要求,提高群眾對新條例的認知率,推動條例的實施。
第四段:新信訪模式的探索。
在信訪工作改革的過程中,新信訪模式已經逐步推行。新信訪模式改變了傳統的處理方式,面向全民開放、便于群眾反映問題,更能夠盡早將問題解決;同時,新信訪模式強化了政府與公民對話的機制,使得信訪工作更加沉穩、高效。
第五段:總結和展望。
信訪工作是政府與民眾溝通的橋梁,是解決社會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關鍵所在。而新條例的落地實施,使得信訪工作更加規范化、標準化和規范化。在新條例的帶動下,信訪工作也在不斷探索新領域、新模式。基于對新條例的實踐、總結和感受,信訪工作將不斷開拓新的思路和方式,為維護群體和諧、促進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