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一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劃分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其他監護人,本中心與學生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每位上課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并服從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4.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違法違禁物品進入教室。出現火災、地震時,應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5.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嚴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釣魚,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危險地帶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為出現事故的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6.上課期間,學生未到?;蛩阶噪x校,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由監護人負責按時接送,因監護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中心地處繁華地段,行人車輛較多,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東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自負。
8.本協議一式一份,學生入學時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中心上課期滿為止。
環球教育培訓中心(蓋章):。
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二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360本站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采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學生家長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三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身體受到傷害,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3、符合下列條件學校不承擔責任: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蚶蠋熉男辛藨M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蛩阶噪x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7、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鐵路等危險地區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嚴禁學生上學和離校途中乘坐農用三輪車、無牌無照、非載客車輛和報廢車輛等。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1、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訴學校,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屬于學校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含學生到校、離校來回途中、周六周日、節假日)學生自行活動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有效期為一年,學生家長保存一份,另一份學生及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學生家長簽字(蓋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四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確保小學生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學生安全責任。
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2、校車方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車輛符合校車標準,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兒童。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4、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
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
5、校車運行途中,學生在車廂內不允許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兒童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長和校車方接送人員在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
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7、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8、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后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9、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0、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校車方、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方:____。
家長: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五
為有效防止和杜絕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與學生監護人能充分履行各自職責,使學生在學習期間能夠健康成長,根據《民法通則》、《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2、乙方作為未成年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充分履行監護職責,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3、在甲方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學生受到傷害,甲方的管理行為存在過錯的勵志網,應根據其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未成年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6、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下列情形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8、因甲方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9、為了更好地管理、保護好學生,甲方實行封閉管理,安排學生在校內食宿。在校外食宿的學生,監護人應加強安全教育、管理,學生外出后或者放學后發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甲方每學年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果發生意外的安全事故,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學生或監護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11、甲、方雙方如因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發生爭議,雙方均應依據《民法通則》和《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通過正當合法的法律途徑依法解決。事故的處理不得妨礙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得通過任何非法手段和途徑進行處理。
12、為了督促學生嚴格按《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自己,有效制止學生中一些不良行為,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凡有下列嚴重違紀行為之一,且屢教不改的,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甲方有權勸其退學甚至開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甲方有權要求家長接回家教育,或要求其轉學,甲方為其轉學提供相關服務。
(1)不服從教師教育管理,頂撞辱罵教師,嚴重擾亂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2)不經學校批準,私自外出(借證外出、混出校門、外出)、
(3)偷竊公私財物,有意破壞學校桌凳、門窗等公共設施。
(4)談情說愛,傳看不良書刊、圖片,視頻資料等。
(5)在校內外強討惡要,威脅恐嚇同學。
(6)抽煙酗酒、擅入營業性網吧。
(7)在校內拉幫結派,打架斗毆。
(8)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校。
(9)在校外與不良少年勾結,結伙滋事,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10)經常違反《學生文明管理細則》中一般性條款規定,如帶手機、mp3、電器進校,亂吃零食等,對其它學生的健康成長造成負面影響,經教育仍不改過。
1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學生在竟陵初級中學在讀期間長期有效,雙方共同恪守。
甲方:竟陵初級中學乙方(學生的監護人簽字):
校長:學生簽名: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六
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落實“一崗雙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明確并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首先清點班上的學生人數,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等異常情況,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作進一步處理,加強課堂紀律的控制,嚴防學生在課堂上出現故意喧嘩、打鬧等不良現象,以及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并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并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安保主任或分管校長匯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8、上體育課、實驗課和電腦課時,教師須課前進行相關設備設施安全檢查,結合課程特點對學生講清、講清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項,教學中教會學生的自我保護與幫助方法;嚴把課堂教學過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程序及時進行處理。
9、教師必須保障上課期間學生的人身安全。
10、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漫罵或驅趕學生。
11、關注學生的思想和行為表現,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行為出現異常,要及時詢問、教育或聯系班主任、家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2、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外出的,原則上由班主任帶學生到門衛處填寫《出校證明》方可離校,教師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校園。
13、要按照學校作息時間不要拖堂、準時放學,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4、重視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教育,嚴禁學生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上下樓推擠、攀爬護欄、圍墻、樹木、籃球架等公共設施或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游戲,一旦發現以上情況,應及時對學生進行阻止和教育。
15、代理班務教師應處理帶班當天突發事件。
此安全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至20xx年第二學期。
長鋼小學(學校蓋章)學校負責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七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
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周一至周五,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
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
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
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后果責任自負。
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后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校園安全協議書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增建通遼北站至建國線路所聯絡線工程西遼河特大橋施工,原設計是在新橋上設置電纜槽,經局建設處組織圖紙審查會審查,決定將電纜槽設置在既有橋人行道北側,在既有線施工,為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需要乙方(通遼工務段)配合,為了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協議內容:
1.施工前,由甲方負責施工接電任務,由于用電管理造成人身及行車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
2.甲方在施工前通知乙方,必須在乙方派駐地安全監察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開工。
3.甲方在安裝電纜槽施工過程中,出現人身及設備安全問題,甲方自行負責。
4.甲方在電纜槽施工中,設置專職防護員,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由于甲方安裝電纜槽施工引起的行車事故,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施工地點:
增建通遼北站至建國線路所聯絡線工程西遼河特大橋。(k10+538)。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電纜槽安裝工程竣工后自行失效。施工中發生本協議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到錦州鐵路運輸法庭仲裁解決。
甲方:沈鐵錦工集團通遼工程項目經理部。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__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