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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匯總11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4 05:14:20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匯總11篇)
時間:2023-11-14 05:14:20     小編:XY字客

方案是指為解決問題或實現目標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驟和措施。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一

一、整治目標。

建立城市建設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制,大力推動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科技創新,不斷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扎實推進城市建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國家、省、市城市安全平臺體系,推動城市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開展城市公共衛生安全專項體檢,查找城市建設在應對重大傳染病問題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3.加快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推動實現國家平臺、省級平臺、市級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智能化水平,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4.推動城市安全發展。明確安全發展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從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保障能力、應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強城市安全各項工作。加強城市安全環境建設,擴展避難疏散空間,加強城市防災工程建設,落實城市各項安全要素。做好防災避難場所等技術標準編制工作。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國家、省、市城市安全平臺體系,確保城市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指導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1.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將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逐一建檔造冊、逐一將排査結果納入房屋結構安全信息化管理平臺,實行臺賬管理。2.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聚焦四無”建設(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違法改擴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建設行為等,依法嚴肅査處。3.督促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賃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裝電梯的井道、地基等結構,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4.落實安全隱患整改責任。整改整治實施清單化管理,確保責任明晰、措施落地、閉環管理、整改到位。加強部門協同落實、聯合執法,整改整治全覆蓋、穿透式。

(三)根據城市建設安全出現的新情況,明確建筑物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1.落實建筑物所有權人主體責任。建筑物所有權人應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指導各地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2.落實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履約管理,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違法違規發包工程,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施工單位應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推行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依法履行相應責任。3.落實監管部門責任。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探索工程監理企業參與監管模式,健全省、市、縣監管體系。不斷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模式,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預算。

(四)開展摸底調查,研究制定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推動各地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1.加強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各地開展地下基礎設施的摸底調查,理清基礎情況,研究制定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落實部門、地方、企業管理責任,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建立信息管理平臺,完善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2.推動各地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實現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的即時錄入、動態更新、共建共享、實時監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礎平臺對接,滿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隱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五)完善燃氣工程技術標準,健全燃氣行業管理和事故防范長效機制。指導各地建立渣土受納場常態監測機制、推動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建設。1.制定《燃氣工程項目規范》,完善燃氣設施標準。2.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推進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化系統建設。3.

總結。

推廣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城市做法經驗,指導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納場常態監測機制,消除堆體安全隱患。4.指導各地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加強城市供水、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境治理等監督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各地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規行為,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1.嚴肅查處施工安全事故。認真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強化事故責任追究,做好事故調查分析。完善事故查處機制,嚴格落實事故查處督辦和工作約談制度。2.狠抓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項治理,著力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建筑施工非法違法行為,加強市場現場監管執法協同聯動。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強建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實施。穩步推進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部署應用,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誠信體系。4.嚴厲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各地持續規范市場秩序,大力打擊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對違反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停業整頓、降低資質、暫停執業等處罰,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加大曝光力度。

三、

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切實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開展專項整治提升行動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部署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動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要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將通過現場推進會、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好經驗好作法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城市建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設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完善長效機制,逐項推動落實。需要在國家層面進行破題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報告,統籌協調研究解決。及時總結提煉各地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國推廣。分年度總結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計劃開展情況,上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上來,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分解任務,認真抓好部署落實。

(二)細化方案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科學確定工作目標,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出臺實招實策,把專項整治抓出成效,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安全投入,堅持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不運營,絕不能帶病生產和運營。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査,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將適時對重點地區開展隨機督導。

(四)嚴肅問效問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市建設安全整治工作的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堅決問責。

(五)強化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加強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積極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旅客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預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發生,根據縣局關于印發《全縣道路旅客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城鄉客運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經安委會集體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為使安全生產整治活動實施有效,各項活動得以落實,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道路旅客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設為主線,以隱患排查治理為抓手,健全責任體系,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牢固樹立“苗頭就是隱患、隱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運營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突出問題,確保公司道路旅客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通過開展道路旅客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促使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體系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道路旅客運輸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服務意識明顯提高,運輸服務質量明顯提升。

為組織開展好道路旅客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公司成立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開展好道路旅客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以對崗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作為工作的主要內容抓緊抓好,推動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領導小組要親臨現場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以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加大源頭治理、改善安全生產狀況、實現安全無事故的工作目標,認真謀劃,精心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做到開展活動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同時要確保活動取得實效,不能搞形式、走過場。

查整改隱患,做好駕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大力倡導安全文化,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確保安全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三)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利用懸掛宣傳條幅、安全標語等多種形式,圍繞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主題,進行廣泛宣傳。大力營造“平安交通”的安全生產警示氛圍,提高一線駕乘人員的安全意識。

(一)宣傳教育動員階段(6月1日-6月15日)。

組織全體駕乘人員、管理人員,結合自身崗位特點學習本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精神及意義。

(二)自查自糾、集中整改階段(6月16日-11月30日)。

安全領導小組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查找安全隱患。

1、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實情況;

3、檢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設置擺放到位,是否齊全有效;

4、檢查有無其它安全隱患存在。

5、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改,一是對出現安全隱患情況進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出根源,然后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領導小組將限期整改,跟蹤監督。

(三)活動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領導小組本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資料,總結活動成果,找出活動過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找出根源,制定出防范措施,確保不再發生類似隱患。年底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就本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召開總結大會。研究討論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及下步安全工作如何開展,制定下步安全工作計劃。講評活動開展情況,對好的做法予以推廣,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確保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通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達到不斷地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時把安全專項整治活動作為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任務完成,全面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為城鄉公司健康、穩定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三

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總書記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天津市安委會和市衛生健康委各項部署,胸科醫院黨委高度重視,將專項整治行動作為醫院重大政治任務和集中攻堅行動。

日前,院黨委書記、院長郭志剛與安全生產分管副院長張立分別主持召開了院長辦公會和安全生產專題會,專題動員部署胸科醫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會上審議通過并出臺了《天津市胸科醫院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了胸科醫院在“三年行動”中的4個階段任務、2個專題以及5項工作要求。

會上,院黨委書記、院長郭志剛強調:醫院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要認真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市衛生健康委部署要求,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的理念,落實“鐵面、鐵規、鐵腕、鐵心”的工作要求。各分管院領導和科室負責人要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專人專班負責,扎實推進,力求實效;要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規定,層層壓實責任,聚焦“危、難、險、重”,堅持“從根本上消除醫院事故隱患”。

院領導班子和全體中層干部參加會議。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四

醫藥企業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較普遍,工藝過程復雜,近年來我省醫藥企業因工藝、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為著力提升醫藥生產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發生,決定于xxxx年3月至xxxx年12月,在全省組織開展醫藥化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xxxx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標準,通過專項行動,強化醫藥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推動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提高生產裝置本質安全水平,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全面開展醫藥行業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意識;督促指導醫藥企業修訂完善并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有粉塵和揮發性可燃物場所的監管,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藥生產企業為重點,強化使用和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完成自動控制、連鎖和報警改造,對未經正規設計的企業依法進行設計診斷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各級安監部門按本方案要求,進行動員部署,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醫藥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類管理、整治工作計劃,認真填寫《醫藥生產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于xxxx年4月底前,將匯總表報省安監局。

一是組織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安監部門要組織開展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督促企業開展三級教育,普及安全知識,提高法制意識,掌握崗位安全職責。通過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營造有特色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

二是督促指導企業依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業規程,并建立嚴格的制度規程落實考核體系,強化制度落實。

三是對有粉塵和揮發性可燃物場所的企業,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監總局《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標準強化監管,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對涉及“二重點一重大”的生產、使用、儲存裝置,按照《關于開展化工企業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自動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鄂安監管危化〔2010〕95號)的規定進行自動化改造。對未經正規設計的企業參照《xxxx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在役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工作實施方案》依法進行設計診斷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五是督促企業運用好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數字化”體系,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時排查和治理各類事故隱患。

各市(州)安監局要對照專項整治工作內容,認真總結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斷改進工作,鞏固和提高專項治理效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落實領導責任,要確定分管領導和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制定行動方案,明確整治任務、措施和行動步驟,扎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安監部門要將企業專項治理工作納入執法檢查內容,按照整改內容和工作計劃,定期進行檢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有序推進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進行查處。省安監局將適時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同時將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作為各地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及時上報進度。各級安監部門應嚴格按照進度,穩步推進整治工作。各市(州)安監局應于每季度末上報《醫藥化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度表》。2016年1月底前將專項治理工作總結材料報安監局。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五

進入春天,高溫大風天氣增加,林區內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鎮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形勢非常嚴峻。各村、各部門應高度重視,正確認識當前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加強對兩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為了切實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首先,我們必須加強領導。成立以鎮主要領導為領導、其他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兩防工作領導班子,嚴格執行主要領導班子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及時組織人員進村調查和消除火災危險,抓住兩防嚴格管理期間各項工作的執行。

二要落實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建立主要領導包總,管理領導包村、鎮干部(縣直部門合作部門干部)包組,建立村干部包戶層負責制。全鎮分為8個責任片區,鎮干部41人組成8個宣傳巡邏組,保證山頂、林地、50戶以上自然村寨、社會成員實行保險責任制。

三、做好檢查和村寨、山林巡查。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口設置檢查卡,嚴格防止火源進入山區。進村入戶和上山開展火災危險安全巡邏,及時發現危險,立即排除村寨內柴草亂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災看煙就查,看火就滅。

四、做好緊急準備。一是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城鎮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應急隊伍,嚴格管理期間實施24小時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順利,保證緊急情況隨訪,同時各村建立民兵應急隊伍,實現一村一隊、一村一隊訓練、登記冊、不出席,人人使用滅火器二是充分調動各類救火資源,做好應急準備。

五、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公安、林業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迅速調查森林火災事件,依法嚴懲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機制。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的長期防范機制,包括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鳴鑼喊寨制度等,實行家庭聯合防衛、初組聯合防衛、寨聯合防衛,形成綜合治理、綜合管理、綜合防范的工作結構。二要普遍建立村級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組織,每天監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為能力者用火情況等情況,實行早期注意晚期檢查和白天有人看護晚上巡邏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災救援聯防聯勤機制。與周邊鄉鎮建立森林防火聯防機制,實現信息交流,發生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向對方報告火災信息,協助搞好森林火災救援工作。

八、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一是建立鎮監察組,加強鎮內兩防工作監察,監察工作中發現麻痹松懈,工作不能執行,忽職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實,離職或失職的人,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移動司法機關的必須堅決移動。

二是對工作不力,發生森林火災的責任區域,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講政治,講紀律。領導干部應帶頭到達工作崗位,對離開工作崗位失控、火災頻發的,追究領導責任。

四是加強信息的提交。實行信息零報告制度,各村工作組明確信息提交人員,每天14點前向鎮森防衛辦公室報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每天15點前向縣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信息。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六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存在的系統性安全風險以及化工園區存在的區域性安全風險,建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形成和落實一批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和完善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對重大安全風險的智能分析和動態監測預警。

——企業安全生產保障水平顯著提高。2022年年底前,全省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投用率達到100%、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運行率達到100%、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等考核達標率100%,企業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落實。

——危險化學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險化學品領域和化工行業事故總量持續下降,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1.嚴格高風險化工項目準入條件。2020年年底前,省和化工產業作為發展重點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明確產業定位,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設立安全生產專篇,并制定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2021年年底前,各設區的市或者化工園區要制定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對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以下簡稱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指《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危險性類別為爆炸物的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嚴格控制。三年行動期間,全省要強化源頭管控,嚴禁已淘汰落后產能和“兩低三高”(附加值低、技術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產風險高)化工項目落地入園,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升級,依法淘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產能。

2.提升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管控水平。2020年年底前,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要求,全省統一組織開展化工園區(包括獨立設置的化工園區和內有化工園區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工作。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a級(高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原則上不得批準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并納入重點治理和監管范圍,限期整改提升,2020年年底前仍為a級的,要予以關閉退出;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b級(較高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原則上要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2021年年底前仍未達到c級(一般安全風險)或d級(較低安全風險)的,要予以關閉退出。

3.深入開展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2020年7月底前,各設區的市、縣(市、區)要組織、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全面完成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報重大隱患,有關監管部門實施掛牌督辦,對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2020年年底前,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回頭看”,對安全風險評估等級為“紅、橙”的企業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再次逐一進行核查,從源頭提升發證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年底前,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要全面建成并規范運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4.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性運輸。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2022年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全部強制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車站以及與鐵路接軌的專用線、專用鐵路等危險貨物裝卸、儲存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進行清理整頓。鼓勵化工園區內具有上下游產業鏈關聯的企業運用管道輸送代替道路運輸,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應建設符合標準規范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組織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二)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2020年年底前,各設區的市、縣(市、區)要組織、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36894-2018)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標準規范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開展風險外溢安全評估,充分考慮風險外溢、風險疊加等因素,模擬構建巨災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圍和傷亡人數,完善落實相應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企業必須保持足夠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禁超設計量儲存,盡可能減少儲存量,防止安全風險外溢。對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經評估具備就地整改條件的,整改工作必須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實施搬遷的,在采取盡可能消減安全風險措施的基礎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巳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計劃的,要確保按期完成。嚴格落實化工園區空間規劃和土地規劃,保護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禁止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布局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密集場所。

2.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2022年年底前,推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已建成投用的必須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20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

3.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從2020年起,按照《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要求,凡列入評估范圍但未開展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不得生產。2021年年底前,現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必須完成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同時對相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餾、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2022年年底前,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已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企業要根據反應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補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設備設施滿足工藝安全要求,未落實有關評估建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停產整頓。

4.推動技術創新。從2020年起,加快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獨棟廠房限人、二道門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崗位現場作業人員數量。加快新材料應用和新技術研發,研究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和儲存數量減量方案,開發以低毒性、低反應活性的化學品替代高危險性化學品的工藝路線,開展緩和反應溫度、反應壓力等弱化反應條件的技術改造,積極推廣氣體泄漏微量快速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應器等先進技術方法的應用。聚氯乙烯生產企業按照《氯乙烯氣柜安全運行規程》和《氯乙烯氣柜安全保護措施改進方案》,進一步完善氯乙烯氣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依據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立法進展,結合我省實際,適時出臺《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條例》。各設區的市根據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相關地方標準。

(三)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

1.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每年至少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開展一次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事故教訓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開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意見,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并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標準離崗培訓,2021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2022年年底前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2022年年底前,化工重點市至少扶持建設一所化工相關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現有院校增設化學化工類專業,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成立實習實訓基地。

2.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自2020年5月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新入職的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現有人員應在2022年年底前達到相應水平。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嚴格精準監管執法。省、市、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統籌制定年度執法計劃,對同一企業確定同一個執法主體,避免多層多頭重復執法。強化精準執法,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事故責任追究,經事故調查明確應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責。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企業安全技術和管理團隊,必須做出安全承諾并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不按規定作出安全承諾和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或安全承諾和報告失實的,要依法依規對有關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到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未科學管控和消除事故隱患產生根源、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依法從重處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2.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臺化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指南和化工單元操作安全要點,指導、規范企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班組達標、崗位達標和專業達標,推動涉及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建成并有效運行二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積極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項目立項、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內容和日常執法檢查重點內容有機結合,持續改進企業安全管理。

3.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使用行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注冊生產經營范圍與實際是否一致,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認真甄別其行業屬性和風險,逐一明確并落實監管責任,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深入開展反“三違”行動,落實《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反“三違”行動指南(試行)》,防范“三違”行為引發事故。組織開展危化品動火和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外來施工隊伍、試生產、開停車、檢維修等環節的安全執法檢查。

(五)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1.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各市、縣(市、區)根據本地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規模等情況,配齊配強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制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并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崗位實訓。省和化工重點市、縣(市、區)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持續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

2.運用“互聯網+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2020年年底前,建設完善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接入三、四級重大危險源儲存單元(儲罐區和庫區)溫度、壓力、液位、有毒有害監測報警等關鍵實時參數,以及值班監控中心、重大危險源罐區的視頻圖像,實行風險智能分析和管控,實現對重大安全風險的動態監測預警。2020年年底前,全省85個化工園區、125個重點監控點所有危險化學品儲罐按標準配備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建設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平臺,對園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基礎設施等風險進行實時監控預警。2020年年底前,推進全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過程信息化監管體系建設,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人員、裝卸作業、道路行駛、臨時停放、罐體清洗、交通安全等環節的安全風險,實行監測預警、綜合研判和全過程信息化管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6個重點市、27個重點縣(市、區)要全面建成并投入運行。2022年年底前,建設完成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監管系統,對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運輸、使用、經營、廢棄處置各環節實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

3.強化社會化技術服務能力。制定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清單化管理制度,搭建安全技術服務網上平臺,扶持培育一批安全培訓、咨詢、評價、檢測檢驗技術服務龍頭企業,引導行業協會、科研院所、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治理,為政府監管和企業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社會治理水平。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對設計不合規、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第三方服務機構和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健全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力量協作機制。加快省危險化學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增強現有12個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救援中心力量,提高救援覆蓋面和區域協同救援能力。全省85個化工園區(專業化工園區)要規范建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含按特勤站標準建設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落實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南,按標準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實訓演練,未建立的,要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從現在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各市、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整合一切條件,明確責任分工,并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科學組織、周密安排,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管理狀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加快推進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跟蹤督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市、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大力推廣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經驗做法,及時形成并推廣制度性成果。

各市、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對重點任務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及時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稅、信貸、技術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確職責分工,壓實責任,協調推進本地、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跟蹤督導。各市、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定期督查梳理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研判分析和信息歸集,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適時組織督導檢查,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要組織專家深入基層一線,幫助相關中小企業解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重大危險源監控等重點任務推進過程中的難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三)嚴格閉環管理。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各市、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及時下達整改指令,跟蹤整改落實情況,直至銷號清零。對重大隱患要責令立即整改或停產整改,實施分級掛牌督辦;企業逐一制定具體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限期整改完畢。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通報、警示、約談、掛牌督辦、重點關注、責任追究、“黑名單”等制度,強力推進工作落實。

(四)廣泛宣傳發動。各市、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及時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及時曝光一批關閉、停產、處罰典型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要鼓勵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支持,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七

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預案制定工作,按照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數量,嚴防踩踏、擁堵等事故發生。下面是眾鑫文檔網小編給大家帶來的縣城市管理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匯報,希望大家喜歡。

x縣城市管理局在市城市管理局的領導下,在市、縣安委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消除事故隱患、筑牢安全防線”這一主線,深入開展工作。把查隱患、保安全、促穩定貫穿于城市管理各項工作之中,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現就我局今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

組織成立了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伍剛為組長、分管副局長宋小蓮為副組長、局機關股室和直屬二級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x縣城市管理《20xx年安全生產整治提升方案》,x縣城市管理局《x縣城管局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訓大教育攻堅行動方案》,明確了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二、加大安全監管力度,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切實抓好城市市政、燃氣、消防、垃圾處理等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來我局共排查各類安全隱患50處,現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加強游園、廣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強對廣場游園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維護;。

二是加強隱患排查對未按管理要求的游樂設施進行及時清理,限期整改;。

三是加強廣場游園消防維護,切實做好防火工作,強化用電安全;。

四是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預案制定工作,按照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數量,嚴防踩踏、擁堵等事故發生。

(二)加強燃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強城鎮管道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我縣13個燃氣企業嚴格對充氣站、閥門、管網、加氣站、液化氣充氣站等設施設備進行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是繼續加大對瓶裝液化氣的市場整治督導。嚴厲打擊液化石油氣“瓶對瓶”倒氣違法行為,在現有瓶裝氣整治的基礎上要擴大治理成果,嚴格執法,深入排查治理。要以零容忍的態度,確保全縣瓶裝液化氣市場安全有序運行。

(三)加強垃圾處理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切實加強了對截洪管道、雨污分流設施、滲透液除磷設施監督檢查,加強值班監測和記錄,定時填埋、消殺、防疫,實行場區安全狀況每周報告制度,從嚴治理有害垃圾亂堆、亂倒現象一經發現,從重處罰,確保垃圾處理場安全生產。

(四)加強城市道路、橋梁、下水道等市政設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強對我局管護范圍內的道路、橋梁監管力度,定期開展巡查,發現有損壞現象及時維修,做好下水道清淤工作,從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內澇的發生。防止下水道堵塞、外溢。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術規范,落實消防安全“提示”及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責任制,持續開展電氣火災,電動車火災,“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組織專人對消防設備使用情況進行大排查,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六)加強城市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1、嚴格維護地下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程和管理制度,堅持先驗測后作業的原則,作業人員進入危險場地前,必須先對有限空間空氣進行科學檢測,強制通風,嚴禁在地面缺少2名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責任人,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核實作業條件,積極購置器材設備,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進入地下有限空間作業。

2、要積極開展現場演練、專家指導、答疑交流等方式的安全生產培訓。講解行業安全生產常識、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嚴格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七)城市戶外廣告、燈箱和樓房外墻附屬物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杜絕在高層樓頂、外墻上設置廣告牌,對沿街商鋪廣告牌的設置質量,框架結構,抗風抗震強度要進行審核,確保萬無一失。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1、工作中主動意識、創新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對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業務知識學習還需進一步提高。

3、在對企業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中,有時缺乏耐心細致,對個別專業性較強的隱患問題診斷能力不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會議精神,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為指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及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突出重點行業,狠抓薄弱環節,建立以預防為主的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好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和措施,確保我局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八

把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真正擺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強有力措施,通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全鎮所有區域、所有行業領域以及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化工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以及中小學校(幼兒園)、大型商場、網吧、歌城及娛樂場所、養老院、醫院等重點人員密集場所。突出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校車、消防、城市燃氣、涉氨涉爆、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油氣管道、玻璃等事故多發易發領域。

1.道路交通領域:嚴格查處超速、超員、超載、非客運車輛違法載客、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對七類(客車、貨車、危化品運輸車、校車、農村面包車、渣土車、低速載貨汽車)重點車輛及其駕駛人開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隱患;加大交通違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集中開展“大勸導、大曝光、大聯播、大通報、大聯動”活動;加強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大力實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

2.建筑施工領域:重點排查高空作業及臨邊、洞口等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深基坑支護與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制定與專家論證、審查和使用;起重機械辦理使用登記,塔機、物料提升機等拆裝隊伍資質、安拆人員資格證;腳手架的設計、搭設、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范,搭設隊伍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及搭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嚴厲打擊不嚴格履行法定程序,無資質或超資質承攬工程及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3.消防領域:重點排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場所,集中整治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業務不熟練、脫崗漏崗等問題。集中整治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等問題。按照有關要求,督促違規場所將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徹底分離,拆除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4.瞞報、謊報事故的,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

7.違反安全生產規定,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9.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10.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不落實的;

11.未按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

12.企業未制定切實可行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的;

13.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九

通過開展三年行動,推動局機關有關股室、各學校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統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扎實推進教育系統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安全形勢持續向好,實現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

(一)全面落實教育系統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學校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落實教育系統干部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承擔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其他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落實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指導督促學校加強各領域安全管理,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監管機制,推動學校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著力消除盲區漏洞。(局各股室站、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的安全防控體系。指導學校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形成安全風險清單,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公告制度。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開展排查整治活動,實現隱患排查、登記、整治、報告、銷賬閉環管理。構建學校安全協同聯動機制,加強與政法、公安、自然資源、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協同聯動,促進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調動行業協會、專業企業、師生公眾等力量參與,凝聚學校安全治理合力。(局機關各股室站、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治理。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組織各學校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高層建筑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全面排查測試消防給水系統、消防設施器材、外保溫防護層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問題。對宿舍、教學樓、圖書館、辦公樓、食堂、禮堂、校園小賣部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排查,重點查看是否存在電氣線路鋪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電氣線路老化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格整改管理缺位、設施損壞、疏散不暢、違章用火、違規用電、排油煙道積油等安全隱患。對校園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進行排查,在辦公區、住宅區設置規范的集中充電、停放場所,解決亂停亂放、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等突出問題。結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做好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問題專題宣傳教育和整治,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消防車通道標識標志施劃工作。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畢。按照《湖南省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范》要求,深化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20年,在我縣打造不少于2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2021年,全面推廣示范學校典型經驗做法,全面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2022年,有效落實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局維穩牽頭,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原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留樣、清潔消毒等關鍵環節管理。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中小學、幼兒園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進學校食堂(伙房)基礎建設標準化,進一步改善學校食堂(伙房)基本設施條件,確保所有學校食堂(伙房)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小餐飲登記證》。實施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工程,2020年力爭實現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基本全覆蓋,城市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大幅提高。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加強評價考核,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局體衛藝股牽頭,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學校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健全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實驗室人員安全培訓機制,完善危險化學品存放場所技防、物防建設。定期組織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等排查,強化危險化學品購買、儲存、使用、廢物處理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開設實驗室安全相關專業及課程,把實驗安全教育納入相關人才培養方案。(局電教站牽頭,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定期開展校車安全檢查,督促指導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務方案,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保障校車通行安全。加強與公安、交通、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完善聯動工作機制。(校車辦、維穩股配合,各中小學幼兒園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學校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物(含構筑物)和學校周邊地質災害安全隱患,整治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隱患,加強學校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全面開展設施設備專項檢查,查找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落實學校建筑所有權人承擔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局基建辦牽頭,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加強校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設置隔離欄或隔離墩,校內機動車行駛、停放與學生活動區域實現物理隔離;結合地形、道路情況規劃機動車線路,減少人車混行和交叉,設置減速帶、交通安全標志,施劃交通標志線、人行橫道標線、停車位、禁停線等,整治校內交通秩序。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禁學生未滿12周歲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無證駕駛機動車上學進入校園道路。(局維穩股牽頭,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安全基礎支撐保障能力。

1.加強學生安全素質教育。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將消防知識納入各學校安全教育內容和高中新生軍訓內容。加強安全應急演練,中小學每月、幼兒園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應急疏散演練;職業學校按照實際,組織好應急疏散演練;各學校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地震、防溺水、防暴恐等應急演練。各學校根據學生年齡,結合事故發生規律和季節特點,通過科普講座、親身體驗、專題專欄等多種形式開展各項專題安全教育,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動體驗,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重點開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實驗室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電信網絡詐騙、防不良網貸、防傳銷、防災減災、防暴恐等主題教育。加強實訓實習期間和校外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教育管理。(局基礎教育股牽頭,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設一批安全管理相關在線開放課程,運用虛擬仿真技術開展學校安全教育,進一步完善實驗室安全檢查信息系統。推動中職學校和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煙霧報警、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平臺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扎實推進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全面落實校園“4+n”安全防范措施,著力提升校園安防建設整體水平。(局維穩股、電教站、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學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安全教育管理能力提升。舉辦安全管理專題培訓班,分批分類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骨干隊伍進行培訓。(局維穩股牽頭,各學校配合)。

從2020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制定印發全縣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局機關相關股室、各縣直學校、中心學校和各中小學校幼兒園依據實施方案,制定本單位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各學校對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三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實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全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

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跟蹤整治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確保按時整改銷案,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校園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實施。總結各學校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縣推廣,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從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各中小學幼兒園黨政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專項整治工作,本著對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生命負責的態度,把專項整治作為當前教育系統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認真動員部署,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扎實開展檢查督查。

(二)創新工作方法。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緊抓住校園安全重點工作和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排查檢查,想辦法、出實招、補短板,探索解決問題的新方法。要在專項整治工作中主動發現問題,深入研究問題,有效緩解問題。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堅持邊排查邊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對查出的問題實行“零容忍”,堅決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和薄弱環節,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整改結果要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嚴格實行跟蹤督辦制度,對排查不細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倒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通過開展三年行動,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一)全面落實教育系統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學校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落實教育系統干部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落實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指導督促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監管機制,推動學校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著力消除盲區漏洞。

(二)建立風險隱患安全防控體系。指導學校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形成安全風險清單,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和責任“六項機制”。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現隱患整治閉環管理。構建安全生產協同聯動機制,加強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協同聯動,促進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調動行業協會、專業企業、師生公眾等力量參與凝聚學校安全治理合力。創新校園安全管理,全面建成市、縣兩級校園安全風險防控平臺,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以雙重預防機制為基礎,形成事前預防、事發預警、事中應急和事后處理的校園安全閉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安全工作有留痕、有標準、可量化。

(三)加強教育系統消防安全整治。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督促各級各類學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本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級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學計劃,對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避險自救、應急疏散演練。

3.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對校園所有建筑、用火用電設施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學校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加強學校建筑物安全整治。

1.加強校舍建設管理。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在實施校園建設過程中嚴格履行好相關建設手續,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符合國家規定的建設標準,保證工程質量。

2.強化校舍日常維護。加強對校園建筑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維護,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支持公辦中小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逐步使所有校舍滿足國家規定的建設標準、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

3.排查違規改建校舍。根據市安委會統一部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積極配合屬地住建部門,全面排查違規改建校舍的情況,查找是否存在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

(五)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1.全面排查隱患。結合春、秋季開學檢查開展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問題清單,做到立行立改。

2.規范駕乘行為。擴大校車安全知識教育覆蓋面,嚴格安全文明駕駛,嚴格乘車交接手續,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做好開學前、惡劣天氣時的工作提醒。

3.實施動態監管。制定校車動態監管平臺建設基本規范,加強對校車和駕駛員的動態監管。

(六)加強實驗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1.開展教育培訓。按照“全員、全程、全面”的要求,扎實開展實驗室危化品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護意識,規范操作水平和自我防護能力。學校要建立實驗室的安全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必須進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規范的培訓,未經相關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績者不得進入實驗室。

2.強化隱患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建立實驗室危化品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建立自查和整改臺賬,實施精準監管、整治。

3.加強風險管控。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預案,配備監測報警設備,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控。制定完善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演練,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七)加強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1.嚴格制度規范。對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相關要求,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建立健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改善衛生環境。重點解決包括農村中小學食堂建設在內的薄弱環節,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不斷加大學生食堂設施的建設和設備更新升級,改善學校食品衛生環境,滿足師生教育教學和生活基本需要。

3.加大培訓力度。將食品安全內容納入國培、省培計劃,推行分級分類培訓,對學生食堂、校園超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法規文件和規章制度的培訓,提高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推動相關部門加強校園周邊200米安全區建設,加強對安全區內有關經營服務場所、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落實“四個禁止”,即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場所、禁止設立歌舞廳、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禁止設立彩票專營場所、禁止設立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協調相關部門清理整頓校園周邊非法經營商販、攤點、違章建筑等;嚴格整治向學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販賣“三無”、“五毛”食品等突出問題。

(九)加強專項安全管理。一是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溺亡專項治理。聯合市委政法委等部門,深入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溺亡專項治理工作,推動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及學校落實工作職責。深入開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導學生掌握防溺水知識。組織發放《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提醒家長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監管。二是做好學生欺凌防范工作。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機制,做好學生欺凌排查、防范和處置工作。密切家校聯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發生。三是加強防災減災工作。切實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著力提升災害防范預警能力,切實增強學校防御自然災害能力。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校園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檢、預警、信息監測公告、隱患排除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構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體系。四是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組織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掃黑除惡攻堅沖刺和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工作,根除影響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的黑惡隱患,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開展反恐怖專項行動,提升教育系統反恐怖綜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至5月中下旬)。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各地各校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下旬至12月)。各地各校全面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各校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查找分析校園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各地各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學校(園)分季度、半年、年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進展情況,2022年12月對三年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并及時將季度、半年、年度、三年總結報送市校園安全生產專委會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校園安全生產專委會成立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市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專委會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定期研究專項行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地各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分解任務,確保人員落實、經費落實、質量落實,按期完成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地各校要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大力向師生宣講安全知識,傳授安全技能,規范安全行為。要扎實開展以消防、自然災害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演練,切實提高師生自救互救能力和學校應急處置能力。要科學設計學生在校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等主題宣傳片,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開展宣傳,營造全社會參與支持校園安全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基礎建設。各地各校結合推進平安校園“七防工程”建設,不斷夯實學校基層基礎,保障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順利實施。對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分類指導,督促對照“中小學、幼兒園三十條”,細化方案,加快推進,推動實現人防專業化、物防標準化、技防智能化、心防人性化、陣地防規范化、環境防人文化、機制防制度化,切實提升校園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強督促指導。結合春秋季學期重點督查和常態化督查,建立指導、督辦、評估、通報機制,督促各地各校按期推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各地各校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對整治工作不作為,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堅決問責。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為貫徹落實《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徹底解決校舍安全隱患和歷史遺留問題,根據前期排查摸底情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立足學校實際,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現狀,完善校舍建設手續,保證校舍建筑質量,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建立校舍安全長效機制。

(一)目標。對排查出存在問題校舍,制定“一棟一策”實施方案,進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鑒定整改,建設手續完善,抗震驗算鑒定整改,確保校舍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務。根據目標,9月24日前完成學校每棟校舍詳細整治方案。學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續情況,共有()棟校舍,存在問題()棟,詳細整治方案見附件。

1.明確責任。校長親自抓落實,是第一責任人,安排xxx等具體負責整改工作。

2.規范管理。一是根據任務清單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制度,整改完一棟驗收一棟銷號一棟。二是按程序推進,保存好、保存全整改檔案(紙質和電子)。

3.有序推進。聘請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相關評估評定,能同時具有校舍質量、消防和抗震評估鑒定權限范圍,并能出具整改方案,確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進。

4.確保質量和安全。現場評估、鑒定,特別是改造加固拆除過程中,嚴格按規程、規范實施,制定安全措施和預案,確保整改質量和安全。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為加強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全市校園安全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通過開展三年行動,推動各地各校各部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統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加強教育系統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礎支撐保障能力,扎實推進教育系統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為實現全市教育系統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證。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教育系統各單位各部門組織觀看“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二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安排專題學習,結合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和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三是結合實際貫徹學習。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宣傳工作重點,納入“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新時代新作為新篇章”重大主題宣傳范疇,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在報、網、端、微等平臺進行專題宣傳,形成集中宣傳聲勢。

(二)全面落實教育系統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學校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落實教育系統干部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落實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指導督促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監管機制,推動學校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著力消除盲區漏洞。

(三)建立風險隱患安全防控體系指導學校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形成安全風險清單,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和責任“六項機制”。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現隱患整治閉環管理。構建安全生產協同聯動機制,加強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協同聯動,促進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調動行業協會、專業企業、師生公眾等力量參與,凝聚學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開展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治理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組織各類學校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畢。建立完善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組織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強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加強評價考核,推進健康教育。

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等排查,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

加強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

4.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清理不達標載客汽車、非專用校車,保障校車發展與服務需求相適應。督促指導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務方案,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保障校車通行安全。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學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隱患,查找并整治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隱患,落實學校建筑所有權人承擔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設施設備專項體檢,查找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

6.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的資格準入和辦學管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推進辦學機構全面消除安全隱患。

(五)提升安全基礎支撐保障能力1.加強學生安全素質教育。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在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和中職、高中新生軍訓課程中加入消防知識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產月、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活動契機,開展科普講座、親身體驗、專題專欄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宣傳活動,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動體驗,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加強實訓實習期間和校外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和風險特點,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范標準,規范安全管理和監督行為,把安全生產要求貫穿學校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落實教育系統安全管理統計分析制度,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情況。

3.提升安全生產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積極推動學校開設安全管理相關在線開放課程,推進運用虛擬仿真技術開展學校安全教育,進一步完善實驗室安全檢查信息系統。加強校園“三防”建設,推動學校建設安全物聯網監控系統和安全管理平臺,積極推廣應用溫度傳感、煙霧報警、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安全監測預警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

4.強化學校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督促各類學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推動與學校周邊重點救援力量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學校應急保障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完善應急管理分級響應制度和程序,定期開展應急演練,一旦出現險情第一時間有效應對,提升風險防范能力。根據學校實際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1.動員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相關股室、單位依據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部署。

2.組織實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組織各級各類學校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化實施方案,對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實效。

3.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跟蹤整治,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確保按時整改銷案,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統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實施。總結各地各校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廣,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分年度對專項整治行動完成情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并于每年年底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報告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

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把三年專項整治作為解決學校安全重點難點問題的攻堅行動,抓緊整治實施,切實保證落實。

2.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對照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強化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市教育局將三年專項整治納入教育督導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扎實推進、落地見效。

3.狠抓對標落實。各地各校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與要求,結合本地本校本部門安全生產實際制訂實施方案,確保統一行動的整治內容不出現一個盲區和漏洞,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推動落實校園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加強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延安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要求,現就全市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通過三年行動,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對安全生產特別是校園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夯實學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摸清校園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深化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師生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突能力,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徹底消除重大安全隱患,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實工作責任。要建立健全學校“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校園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學校主體責任和校園長第一責任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2.健全體制機制。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安全事故處理和風險化解機制以及應急救援機制、安全教育機制、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協調機制等體制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3.嚴格日常管理。要嚴格門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車安全、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各類學生活動安全管控、預防溺水、預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項內容。特別是對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學校教學等場所及設施的,要加強日常隱患排查,嚴格按照人員聚集場所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4.加強基礎能力建設。要加強在學校安全基礎能力建設方面的經費投入,嚴格按照學校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要求,強化安全基礎建設,配齊配強專兼職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員,積極構建全員參與的人防體系。結合學校及周邊治安特點,按要求建設必要的隔離欄、減速帶、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設施,確保安全設施到位、安全防護用品齊全,安全警示標識齊備,構建安全適用的保障體系。做好校園安全三個“100%”質量提升工作,全力保障我市校園安全穩定。

(二)深入開展校園安全宣傳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以全國各地學校近年來多發、頻發的安全事件為教訓,認真研判中小學面臨的安全形勢,深入總結分析本地中小學安全事故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認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加強中小學生預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防范學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將安全教育貫穿專項整治全過程、全方位,做到警鐘長鳴,毫不松懈。

2.開展好主題教育活動。要圍繞安全生產月、“4·15”國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災減災日、“i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時間節點以及節假日、寒暑假和開學后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環節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活動,突出安全教育內容。要做好對安全教育日活動的組織領導,增強教育活動吸引力,對各類進校園活動要嚴格落實備案審核制度,嚴禁在活動中發布、夾帶商業廣告。

3.重視應急疏散演練。要按照《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有關要求,堅持做好中小學校每月一次、幼兒園每季度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對于在校生較多的鎮中小學、農村寄宿制學校以及存在安全風險點的學校,要適當增加應急疏散演練次數。使用校車的學校,還應定期組織學生進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應急疏散演練可與學校升旗、課間操、集體活動等相結合,以組、班或年級為單位開展小規模應急演練。演練期間要認真做好演練準備工作,加強對演練的過程監測和數據采集,確保應急演練安全和效果,堅決防止因演練引發的擁擠踩踏、煙霧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強化家校協同。要進一步密切家校聯系,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建立周末和節假日學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讓家長切實承擔起學生離開學校后的看護責任。特別是對農村留守兒童、單親家庭、進城務工子女要予以重點關注,共同構筑起安全防線,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強化對家長預防學生網絡沉迷的提醒,做好《關于預防學生網絡沉迷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信》的復印發放、回執回收保管工作。

(三)做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1.落實防溺水工作責任。各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積極預防、失職追責”的原則,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健全責任體系,細化工作措施,強化工作協同,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水務部門要在轄區危險水域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深入研究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進一步強化應對舉措,對預防工作提早安排、全面部署。各學校要做好防溺水宣傳教育工作。家長要履行好學生在節假日、周末、上學前放學后的安全監管責任。

2.落實好《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要認真落實好《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的發放、簽訂及回執回收保管工作,明確家長簽字職責(不可代簽),確保預防溺水教育落實到每一所學校、每一個班級、每一名學生。

3.加大隱患排查整治。水務部門要督促各類水工程、蓄水設施、河道管理單位、涉水涉河工程建設單位、河道采砂經營企業、涉水旅游單位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特別是要為中小學生設置圖文并茂言簡意賅的標志,配備必要的救生設備,有條件時要對轄區內易發生溺水事故的水域進行巡查,落實救援措施。

4.建立“三位一體”機制。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與聯系,通過家訪、家長會、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普及預防溺水安全常識,增強學生家長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督促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切實履行對子女監護主體責任,切實承擔起學生在放學后、周末和節假日的監管責任。各鎮辦、村組(社區)要依托周邊村鎮,主動溝通,充分調動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的積極性,要在重點水域的醒目位置懸掛預防溺水宣傳橫幅(標語),宣傳預防溺水知識。暑期,聘請一些熱心群眾、教師、離退休人員等義務監管員(志愿者)組成學生安全監護小分隊,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學生生命安全的濃厚氛圍。加強對學校周邊湖泊、河道、水渠、魚塘等管理,構建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的預防工作責任體系,營造全社會預防學生溺水的工作氛圍,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持續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各學校要按照相關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抓好消防安全應急演練。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風險預防,實行關口前移、主動防范,認真查找學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風險隱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實驗室、圖書館、會議室等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的重點。要在總結近年我市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寶貴經驗和深刻教訓基礎上,結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請消防、應急等部門,針對區域性各類易發災害可能帶來的威脅,抓好重點區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開展全面、系統的火災風險隱患排查,做到不遺漏一棟校舍、不放過一處隱患。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患一檔一策”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建檔、整治、銷號”閉環管理要求,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要對校園周邊存在的火災風險隱患,進行集中排查,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并協調解決。

2.強化宣傳教育效果。要落實“上好一堂消防課、開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業、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練”的“四個一”活動。消防安全課和主題教育活動可結合學校“火災案例”,以警示教育為主,簡單易學、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識;暑假消防作業要突出家庭火災逃生疏散路線和辨認消防疏散標識,防范煙火入侵等知識為主;疏散逃生演練應正視模擬火災災景,嚴格演練程序、嚴肅演練紀律,起到示范和規范作用。

3.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制度。要嚴格落實值班和值守應急工作,堅持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確保通信聯絡和信息渠道暢通。遇有突發事件和重要緊急情況時立即啟動預案,反應靈敏、行動迅速、處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不斷強化校車安全。

1.強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要與校車管理工作人員、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工作職責;要建立防范校車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應急預案;要有完整的隨車接送臺賬;要按照規定對校車駕駛人和師生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車“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定車(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學生座位)、定檢(定時對校車進行檢測維護)、定線路(固定接送線路)、定時間(固定接送時間),對照日常校車管理進行自查整改。要加強對提供校車專業服務企業、單位的專業監管和日常管理,規范經營行為,增強安全保障,提高服務質量。

2.進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園,不漏一車一人”的原則,對轄區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自有校車、租借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各類車輛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車管理臺賬,詳細掌握接送學生車輛數量、車輛狀況、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基礎實、臺賬全。對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分類建立問題清單,認真落實隱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予以掛牌督辦,實行整改銷號制度,確保隱患徹底消除。

3.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核查整治。要嚴格落實校車和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聯合公安、交通等部門對學校校車和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對照相關技術標準集中進行檢查,對安全技術性能達不到校車標準,沒有運營資質、未辦理校車登記(即無專用校車外觀的標識或非專用校車標牌)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接送學生車輛立即停駛。對校車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要進行再次審查,堅決杜絕聘用不合格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各地要在專項整治階段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職業培訓。

4.完善校園周邊標線標識。要主動聯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門對轄區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改,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道路的學校標志、人行橫道標志標線、校車停靠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隔離護欄和車輛減速設施等。對發現破損、缺漏和不規范的交通設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進行完善整改。

(六)全面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機制。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機制。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將本區域學生欺凌和暴力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為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和學校相關崗位考評。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作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為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強化預防學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保護暨“一號檢察建議”,進一步推動未成年人保護,要完善機制體制,明確職責任務,加強統籌協調,嚴肅追責問責;強化校園安全管理,特別是學生寢室、教室、保安室等重點區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園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隱患;完善教師準入制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杜絕性侵幼兒園兒童和中小學生案事件,切實維護幼兒園兒童和中小學生權益。

3.開展積極有效宣傳。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專題教育。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要通過組織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

4.嚴格學校日常管理。要嚴格按照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各項規章制度,強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要通過委托專業第三方機構或組織學校開展等方式,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強化教育懲戒作用。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處(科)室并向社會公布,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并監督實施欺凌和暴力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從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按照統一工作部署,各學校結合實際,廣泛宣傳動員,做好前期準備和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細化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對本校的校園安全進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細致徹底開展自查自糾,對所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帳。要根據整改難易程度及危害后果進行分析研判,各學校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進行全面整治,嚴防走形式、擺過場。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學校要負責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逐條逐項落實排查。對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久拖不改的學校,將采取相應措施,督促其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對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跟蹤督查、一盯到底。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學校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深入分析校園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深層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機制體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體措施,各學校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可復制的成果,在全市范圍內推廣。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高度重視,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各校園長要親自組織專項整治工作,本著對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生命負責的態度,把專項整治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認真動員部署,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扎實開展自查、排查工作。

(二)創新工作方法。各學校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緊抓住校園安全重點工作和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排查檢查,想辦法、出實招、補短板,探索解決問題的新方法。要在專項整治工作中主動發現問題,深入研究問題,有效緩解問題。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學校要堅持邊排查邊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對查出的問題實行“零容忍”,堅決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和薄弱環節,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整改結果要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嚴格實行跟蹤督辦制度,對排查不細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倒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十

為切實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減少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農村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兩大主題,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向縱深發展,對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打擊突出違法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堅決遏制農村地區交通事故多發勢頭,確保20xx年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較20xx年明顯下降,為加快建設新階段現代化“高特美強”新固鎮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強化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各鄉鎮政府、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服務中心、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重點工程中心、縣城市管理局、蚌埠銅陵現代產業園、縣經濟開發區、蚌固一級公路公司等相關單位要按照道路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結合公安機關提供的近三年來交通事故情況,對所管轄的道路(含堤壩道路、橋梁等)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要精心組織、扎實開展,確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重點是臨水臨溝臨塘、急彎陡坡等路段的路側防護、國省道穿村過鎮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設施缺失等隱患。對正在修建或修建完畢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雖已通車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設單位負責排查與整改。對存在管理爭議的道路,于1月12日前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排查與整改主體。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開展,至1月25號前全部完成。按照“誰主管、誰排查、誰整改”的原則,由排查單位針對排查的隱患,制定具體整改措施或建議。排查情況及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分別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認真分析,根據整改難度大小,按照“一般隱患、較大隱患、重大隱患”進行登記造冊,實施分類整改。要制訂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完成時限。隱患整改原則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強力推進、掛圖作戰、倒排工期、確保完成,切實按時整改到位。對于困難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時采取臨時性管控措施。國道、省道要按相關規范全部安裝路側護欄;對非機動車、行人通行或橫穿較多的路段,具備條件的應增設機非隔離等物理隔離設施;對20xx年以來發生過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導致死亡人數累計超過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實警告標志、道路標線、減速帶、警示樁、交通信號燈(含閃光警告信號燈)“五必上”;對20xx年以來發生過沖出路面翻墜導致亡人交通事故的臨水臨溝臨塘、急彎陡坡等路側險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實警告標志、減速帶、路側護欄“三必上”,其他縣道、鄉道、村道可參照《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防治手冊》,結合路側水體條件、邊溝深度等具體情況設置路側防護設施,對于基礎條件極差、短期內不能增加護欄的,要臨時性設置警示樁、堆土砌石等攔擋警示設施,加強引導提示。水利部門在實施路邊溝、渠等水利施工時,要同時完善路側防護,嚴防產生新的隱患。

整改情況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實行一周一上報,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通報、督導,對完成的整改組織驗收、對賬銷號。

1.全面加強電動三(四)輪車整治。抓好源頭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縣市場監管局要對我縣電動三(四)輪車生產廠商及經營戶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對違反規定生產、銷售的堅決予以處罰和取締,檢查及處罰情況實行一周一上報,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長態機制,強化電動三(四)輪車生產、銷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嚴防不合標電動三(四)輪車經我縣流入市場。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快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合理規劃路線,最大限度方便學生上、放學搭乘公交車。各鄉鎮政府要積極配合交管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的上牌辦證工作,全力做到能上盡上。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嚴查電動車闖紅燈、私自改裝、逆行、違法載人、非法營運、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上述單位查處情況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2.整治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貨車超限、拼車、包車、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縣公安局要結合轄區農村地區道路的交通特點,科學安排勤務,對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結合我縣農村地區出行的實際,進一步擴大酒駕、無證駕駛、“兩違”等重點違法行為查處向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延伸、向午后凌晨時段延伸。要強化對春運期間農民工返鄉拼車、包車的管控,嚴查超員、超速、無證、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充分發揮交警執法站和轄區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處、糾違力度,提升執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懾。上述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3.緊抓務工務農群眾出行安全。各鄉鎮政府、蚌埠銅陵現代產業園、縣經濟開發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持續開展農村群眾出行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活動,重點關注勞動密集型企業、零星務工及“潮汐打工”人員,摸清轄區企業員工上下班通勤、農村群眾就近務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員數量等信息底數,按縣道交聯的規定落實工作措施并建立臺賬。要落實包保責任制,加大抽查、檢查力度,發現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及時整改,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通知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進行查處。排查情況及相關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4.抓好運輸企業的源頭管理。縣交通運輸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對全縣“兩客一危一貨”及出租車企業、農班線客運車輛開展一次全面檢查,督促企業及時維護保養存在隱患的農班線車輛,確保車輛不帶“病”上路行駛、駕駛人不帶“病”上車。要對動態監控制度未落實、安全教育不到位等問題緊盯不放,強力推進整改,切實堵塞源頭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實長效機制,堅持日常巡視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切實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我縣道路運輸企業源頭隱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檢查及整改情況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5.加強拖拉機等農用車輛、機械的監管。縣農業農村局要切實加強對我縣拖拉機等農用車輛、機械安全監管,開展全面排查。要認真謀劃,制訂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推動登記上牌、發放駕駛證工作。要切實加大對道路外拖拉機等農用車輛、機械無牌無證行駛的處罰力度,最大限度減少以上車輛上道路行駛。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夯實基礎、強化處罰,不斷推動此項工作持續開展,確保取得實效。具體措施及工作開展情況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6.聯合開展農村地區騎路市場、占道經營、騎路辦理紅白喜事等行為的整治。各鄉鎮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針對本轄區國省干線及農村地區道路沿線“騎路市場”,盡快采取清理取締等整頓措施。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及時設置臨時性防范措施,必要時可上報公安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實施臨時交通管控,確保交通安全。要按照縣道交聯下發的《關于建立騎路市場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整頓治理的長效機制。具體措施及工作開展情況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五大隊、縣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職,加大對占道經營的打擊。其中公安機關重點處罰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的行為;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五大隊、縣交通運輸局重點查處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等占道經營行為;縣城市管理局重點處理職責范圍內的流動攤點經營行為。要適時開展聯合執法,齊抓共管,消除占道經營導致的道路安全隱患。上述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政府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農村地區擠占道路辦理紅白喜事、群眾在道路聚集的隱患,制訂工作措施、處置流程,落實各村(居)的包保責任制,充分發揮各村(居)等基層組織力量及兼職勸導員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關注、及時予以勸導和處置。對不聽制止的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消除占道引發的風險隱患。各鄉鎮的包保方案、包保責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宣傳內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常識、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電動三(四)輪車整治的相關規定等。各部門都要結合自己的職責,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其中:縣教體局要立即在學校集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同時針對部分家長(尤其是老年人)駕駛電動三(四)輪車接送學生的情況,通過簽訂《倡議書》等形式,教育、引導家長及學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這一隱患;縣融媒體中心要加強對此次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并通過現場報導等形式,擴大群眾對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曉度,引導廣大群眾積極配合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縣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臺,安排包村民警進村入戶進行宣傳;組織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傳板等多種形式,深入轄區開展滾動式宣傳;各鄉鎮政府要組織各村(居)利用農村大喇叭、微信群、宣傳單、宣傳板、橫幅、上門勸導等多種手段開展宣傳,提高群眾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出行的意識,尤其是勸導老年人不駕駛電動車違規載人,引導群眾自覺抵制不合標的電動三(四)輪車,不銷售、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要發揮好行政村(居)“一欄一標語”、紅白喜事等宣傳作用,進一步強化“兩站兩員一長”、村級兼職勸導員工作機制的落實,結合農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況,集中開展嚴禁農用車、貨車、三輪車違法載人的安全提示,營造精準覆蓋的立體化宣傳聲勢。每個村(居)委會門前至少要有一塊宣傳板,每個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識,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條宣傳提示;縣市場監管局要做好對電動三(四)輪車生產廠家及經營商戶的宣傳引導,不生產、不銷售非標產品;縣農業農村局要加大對農用車輛、機械使用單位和駕駛人的宣傳引導,及時上牌辦證、車輛及機械不違上路、不違規載人;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兩違一貨一客”及出租車企業的宣傳教育,引導駕駛人嚴守交通規則、切實遵守使用安全帶的規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銅陵現代產業園、縣經濟開發區要針對轄區集中用工企業,加大對員工出行安全的宣傳引導,消除因拼車、包車、超載等原因而導致的事故隱患。以上單位的宣傳情況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動起來,制定細化工作方案,逐項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堅決防止“上熱中溫下冷”,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檢查。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隱患問題要跟蹤督辦,層層推動工作措施落實。對動作遲緩、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約談,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不擔當、不盡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進行“一事雙查”機制,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規范執勤執法。切實加強執法教育培訓,確保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防因執法不規范、執法方式不當,引發重大事件和輿論炒作。要做好執法人員的執法安全防護工作,配齊配足安全防護和疫情防護裝備,堅決避免發生傷亡事件。

(四)加強信息報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信息收集、整理、上報工作,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高效。各單位要明確聯絡員,將名單于1月10日前上報。各單位按方案要求上報信息,重要情況隨時上報,20xx年3月底前報送工作總結。報送地址:縣交管大隊三樓法宣室(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xxx,郵箱:xxx@。

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篇十一

專項整治是由主管部門或多個部門在短時間內對某一市場行為、某一行業或突出社會問題實施的行政檢查、執法和處罰行動。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標本兼治,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努力消除各類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堅決杜燃氣安全生產事故,把該項工作做實做細做深,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鎮燃氣供應場站設施,整治供應、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扎實做好查底數、列清單等基礎性工作;整治瓶裝液化氣違規違法經營;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鋼瓶、超期未檢鋼瓶、違規檢驗鋼瓶等行為;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全面落實入戶安檢工作,排查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隱患,扎實整改,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一)燃氣設施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對照《安徽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建城〔2017〕164號)《關于加強城鎮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號)督促燃氣企業對天然氣門站、天然氣儲配站、車用加氣站、壓縮天然氣場站、液化天然氣場站、液化天然氣場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天然氣管道等設施,以及儲罐安全閥、壓力表等監控設施開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氣設施安全風險隱患,并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點查找手冊》及風險管控、隱患整治雙重預防機制,按周期滾動排查,實施“清單管理、動態銷號”管理;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專項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運行。在督促企業排查整改的基礎上,按季度開展滾動排查和風險隱患整治。

(二)規范城鎮燃氣市場經營秩序。

1.規范燃氣企業經營行為,督促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嚴格落實入戶安檢工作,嚴格按標準執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入戶安檢,積極推進落實瓶裝燃氣色標管理、溯源管理、配送經營的制度化、標準化和常態化,強化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燃氣企業加強對供應站(點)、送氣車輛、送氣人員的管理,統一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發現送氣車輛及人員非該企業所屬,應立即責令企業停業整改,拒不整改的應依法按照“向無經營許可單位和個人供應用于經營的燃氣的行為”進行處罰。

2.督促瓶裝液化氣企業落實用戶實名制氣登記,發放《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安全用氣告知書》(詳見附件),在進行實名制管理建立用戶檔案的基礎上,推動瓶裝液化氣企業建立用戶信息提供,實現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服務。

3.督促管道燃氣企業開展燃氣設施排查工作,加強市政管網巡查力度,及時維修更換老舊燃氣設施,精準理清市政燃氣管網路線走向,完善燃氣設施標識標牌。

4.督促燃氣企業加強員工安全、消防和保衛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的必須確保100%持證上崗;要求生產一線員工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禁止違章操作,對存在“三違”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從重處理。

5.加快瓶裝液化氣市場整合。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文件精神,嚴格安全準入,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嚴格對照相關要求,嚴控新設立瓶裝液化氣經營企業,對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業整頓。

6.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天然氣的行為。重點檢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車庫、住改商、密閉場所等從事餐飲服務的公共聚集場所。依法查糾氣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氣場所不符合要求、燃氣設備設施不符合要求、用氣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為,重點查處餐飲場所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的行為。在執法過程中,及時移交存在需其他部門查處的違規行為。

(三)加大燃氣使用安全宣傳,提高用戶安全意識。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渠道,依托宣傳、教育等部門廣泛開展用氣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居民用戶、非居民用戶(包括機關、學校、醫院以及養老機構食堂、工地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通過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教育。

從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5月)認真落實工作方案,廣泛宣傳動員,部署有關工作,營造工作氛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對照本方案整治內容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完成問題和風險隱患摸排梳理,落實安全整治主體責任,建立隱患及措施清單,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針對整治中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攻堅整改工作,強力推進問題整改,確保整治無死角。

(四)鞏固提升(2022年)認真分析突出的安全問題,查找深層次原因,總結經驗,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過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制度成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鄭文。

副組長:汪承金、毛純君、夏純成、劉興剛。

成員:鄧應何、鄭志華、張迪福、謝予暉、陳斐。

葉凡晶、李鴻勝、田勇、伍德傳、包琪。

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聽取整治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問題,強化責任落實。

(二)加大部門間協調。各二級機構、科室積極配合落實燃氣專項整治工作,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明確各部門責任。一二大隊、開發區分局要加強轄區內餐飲也燃氣安全使用巡查力度,及時督促整改安全隱患;物業管理中心加大小區內燃氣使用安全宣傳力度,督促物業工作人員加強巡查小區內燃氣管網設施安全,及時發現整改隱患;公共事業局負責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對照工作方案定期巡查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局機關各科室負責法制、人事、物資等保障。

(三)嚴格督促指導。局督查科對專項整治行動全過程督查檢查,準確掌握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強化跟蹤督辦,確保任務按期完成。

為加強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根據《xx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通過實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完善燃氣安全長效機制、責任體系、制度成果和預防體系,扎實推進燃氣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嚴格落實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違法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燃氣安全預防體系,突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筑牢安全底線,提高安全水平,促進我縣燃氣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一)全面落實相關法規規范。

1.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執行《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xx省燃氣管理條例》規定,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工作落實。

2.嚴格落實標準規范。工程建設質量監督部門嚴格落實《城鎮燃氣技術規范》《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嚴格工程質量標準,嚴守工程質量底線,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

3.嚴格工程建設程序。住建、規劃、審批部門對于新建燃氣場站、燃氣管線等,嚴格落實工程建設程序,依法辦理立項、規劃、施工、竣工驗收等手續。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二)細化實化燃氣管理體系。

4.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燃氣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燃氣企業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價與管控技術標準》《xx縣城鎮燃氣行業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組織燃氣企業建立健全“雙控”機制,提高企業風險管控水平。

5.開展年度監督檢查。燃氣行業管理部門要對燃氣經營企業開展年度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建章立制、安全運行、企業經營、入戶安檢、企業服務等情況,公示年度監督檢查合格企業、不合格企業名單。

6.完善各級應急體系。嚴格落實《xx省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燃氣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提請當地政府成立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級應急預案,充實應急力量,提高城鎮燃氣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三)扎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7.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嚴厲打擊燃氣企業無證經營、違法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深化全縣液化石油氣行業整頓和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持續加大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非法儲存、運輸、充裝、銷售等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液化石油氣游商倒灌、摻混二甲醚等行為。

8.強化餐飲場所及大型綜合體用氣安全管理。重點消除酒店飯店、夜間燒烤、美食街、火鍋店、流動商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軟管老化、未安裝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隱患,堅決打擊地下密閉空間使用液化氣行為,嚴厲查處充裝超期未檢、報廢鋼瓶等問題,堅決防止惡性事故發生。

9.細化完善巡檢巡護工作。建立定期巡檢制度,加大對第三方施工破壞、違章占壓等影響燃氣安全行為的巡查巡檢力度,檢查設備設施運行、維護,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切實保證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實行掛賬督辦,確保限期整改到位。對問題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問題線索移交當地政府,嚴肅問責相關單位及負責人。

(四)做好安全宣傳培訓。

10.保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全面開展安全培訓,做到燃氣行業管理人員、燃氣企業從業人員全覆蓋,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持證上崗。

11.開展燃氣“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燃氣安全宣傳咨詢日活動,開展燃氣安全知識進課堂、進社區、進家庭,充分運用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廣泛開展各種宣傳活動,提高用戶安全用氣水平。

12.強化安全用氣宣傳。優化燃氣安全知識宣講方式和方法,將進課堂、進社區、進家庭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報紙、電視臺作用。

三、時間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5月)。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縣安委辦統一部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根據工作職責,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動實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1月至12月)。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推廣先進經驗、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推動建立健全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氣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長效機制,逐項推動落實。

商務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餐飲場所及大型商業綜合體用氣安全隱患排查;

公安、應急、市場監管、交通運輸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氣行業隱患排查整治相關工作。

(二)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深入開展明查暗訪、突擊檢查、交叉互查、隨機抽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嚴肅問效問責。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強督促檢査,確保工作實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堅決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四)強化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加強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積極營造濃厚社會輿論氛圍。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為切實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履職能力,榆社縣始終堅持以“拓寬渠道建強隊伍、搭建平臺提升能力、突出保障強化管理”為抓手,全力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上檔升級。

拓寬“引、選、派”三條渠道建強帶頭人隊伍。

一是回引一批帶頭人隊伍。近年來,榆社縣深入開展“農民工還鄉創業、能人返鄉創業、退休干部回鄉創業”的“三創”活動,緊盯2021年村“兩委”班子換屆,及早謀劃,持續優化投資環境,提供就業創業平臺,為能人回鄉就業創業打通“綠色通道”。目前,本土人才542人錄入榆社籍在外能人信息臺賬,為換屆儲備人才。二是選配一批帶頭人隊伍。結合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每年對全縣村“兩委”干部進行聯審,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等問題的人員“擋在門外”,嚴防“帶病上崗”。截至目前,調整撤換34名支部書記。三是下派一批帶頭人隊伍。開展了選派機關干部到村任職工作,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本人自愿、雙向選擇,目前,共選派30名機關干部到26個行政村村任職。

做好“建、優、創”三個平臺提升帶頭人能力。

一是建設教育平臺。今年對縣委黨校進行擴容提質改造,同時掛牌成立4個鄉鎮黨校,為按期輪訓黨組織書記提供了教學場所。打造博物館紅色展廳、河峪圪坨慘案舊址、講堂(韓莊)軍械所舊址等一批紅色教育基地,以實物、實景、實例、實事為載體,搭建黨性教育課堂。二是優化培訓內容。以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精準度為目標,統籌規劃培訓內容,精心設計培訓程序,以講黨課、課堂教學、交流研討、觀摩實踐、結業考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培訓內容和程序的優化著力提升了黨組織書記理論基礎、實踐操作能力和貫徹落實黨建規定動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也激發了黨組織書記干事創業的熱情,達到培訓實效。三是創新教育模式。為全面改善農村黨組織書記隊伍的學歷層次和知識結構,縣委組織部聯合縣教科局、縣職業中學分2批開展農村干部基礎學歷提升培養計劃,預計培訓學員200名。實行學分制管理,采用集中分段在校學習、現場實訓等模式,將培訓學員的理論學習、技能證書、經驗交流等內容轉化為學分,累計達到規定學分,領取職高畢業證書。

突出“責、職、考”三個主體強化帶頭人管理。

一是壓實責任主體。結合市委“一帶三創全域升級”行動,榆社縣配套制定了全面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的工作措施。健全了責任體系,明確了鄉村黨組織書記既是領導主體,也是工作主體,更是推進主體,切實擔負起黨組織的創建直接責任,把工作重心放在提升村黨組織戰斗力上。二是亮化職責主體。出臺了《榆社縣農村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責任清單20條》和農村黨組織開展“三亮三提三促”活動,以清單化推進黨組織書記履職,明確了基層組織建設、黨員干部管理、村級事務決策、任期承諾事項四個方面工作任務,為干部履職提供了“說明書”。三是落實考核主體。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制定了《關于對農村“兩委”主干“強化目標考核、實行末位淘汰”的工作措施(試行)》,采取“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隊、半年一測評、一年一評價”的方式對村“兩委”主干進行綜合考核,對不盡職、不勝任的村主干實行末位淘汰。截止目前,已經初步確定34名村主干列入騰退調整名單。

xx縣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為加強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根據《xx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通過實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完善燃氣安全長效機制、責任體系、制度成果和預防體系,扎實推進燃氣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嚴格落實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違法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燃氣安全預防體系,突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筑牢安全底線,提高安全水平,促進我縣燃氣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一)全面落實相關法規規范。

1.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執行《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xx省燃氣管理條例》規定,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工作落實。

2.嚴格落實標準規范。工程建設質量監督部門嚴格落實《城鎮燃氣技術規范》《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嚴格工程質量標準,嚴守工程質量底線,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

3.嚴格工程建設程序。住建、規劃、審批部門對于新建燃氣場站、燃氣管線等,嚴格落實工程建設程序,依法辦理立項、規劃、施工、竣工驗收等手續。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二)細化實化燃氣管理體系。

4.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燃氣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燃氣企業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價與管控技術標準》《xx縣城鎮燃氣行業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組織燃氣企業建立健全“雙控”機制,提高企業風險管控水平。

5.開展年度監督檢查。燃氣行業管理部門要對燃氣經營企業開展年度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建章立制、安全運行、企業經營、入戶安檢、企業服務等情況,公示年度監督檢查合格企業、不合格企業名單。

6.完善各級應急體系。嚴格落實《xx省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燃氣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提請當地政府成立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級應急預案,充實應急力量,提高城鎮燃氣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三)扎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7.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嚴厲打擊燃氣企業無證經營、違法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深化全縣液化石油氣行業整頓和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持續加大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非法儲存、運輸、充裝、銷售等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液化石油氣游商倒灌、摻混二甲醚等行為。

8.強化餐飲場所及大型綜合體用氣安全管理。重點消除酒店飯店、夜間燒烤、美食街、火鍋店、流動商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軟管老化、未安裝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隱患,堅決打擊地下密閉空間使用液化氣行為,嚴厲查處充裝超期未檢、報廢鋼瓶等問題,堅決防止惡性事故發生。

9.細化完善巡檢巡護工作。建立定期巡檢制度,加大對第三方施工破壞、違章占壓等影響燃氣安全行為的巡查巡檢力度,檢查設備設施運行、維護,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切實保證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實行掛賬督辦,確保限期整改到位。對問題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問題線索移交當地政府,嚴肅問責相關單位及負責人。

(四)做好安全宣傳培訓。

10.保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全面開展安全培訓,做到燃氣行業管理人員、燃氣企業從業人員全覆蓋,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持證上崗。

11.開展燃氣“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燃氣安全宣傳咨詢日活動,開展燃氣安全知識進課堂、進社區、進家庭,充分運用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廣泛開展各種宣傳活動,提高用戶安全用氣水平。

12.強化安全用氣宣傳。優化燃氣安全知識宣講方式和方法,將進課堂、進社區、進家庭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報紙、電視臺作用。

三、時間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5月)。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縣安委辦統一部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根據工作職責,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動實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1月至12月)。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推廣先進經驗、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推動建立健全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氣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長效機制,逐項推動落實。

商務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餐飲場所及大型商業綜合體用氣安全隱患排查;

公安、應急、市場監管、交通運輸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氣行業隱患排查整治相關工作。

(二)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深入開展明查暗訪、突擊檢查、交叉互查、隨機抽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嚴肅問效問責。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強督促檢査,確保工作實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堅決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四)強化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加強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積極營造濃厚社會輿論氛圍。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通過實施城市管理和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重點解決城區地下管線產權位置信息不清、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存在短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燃氣企業安全生產過程不規范、農村安全用氣隱患多、燃氣安全運行體系不健全等方面的問題,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城市管理和燃氣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生產制度、管理辦法、專項整治、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燃氣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到2022年底前,城市管理和燃氣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升,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強化城市運營安全管理。

1..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安全。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加強城市道路橋梁、照明、供水、排水、供氣、熱力等運維管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強化市政公用有限空間作業管控,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履行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積極采用機械疏通車、機器人等自動化裝備,嚴防中毒、窒息事故。加強城市道路、路燈、橋梁的巡查養護,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按有關養護技術規范進行維修,定期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對城市橋梁進行檢測評估,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及時進行養護維修或加固。

2.提升地下管線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推進縣城區地下管線補測補繪工作,根據城市發展及規劃需要擴大普查范圍,將新(擴)建道路、機關事業單位、老舊小區范圍內的地下管線納入普查范圍。嚴格落實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程監理、竣工驗收以及檔案移交等規定,實現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的即時錄入、動態更新、共建共享。2022年12月前,探索建立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與專業管線信息系統共享數據同步更新機制,加強地下管線信息數據標準化建設,構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地下管線管理平臺。

(二)大力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3.開展垃圾處理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加強建筑垃圾消納、資源化利用等處置活動管理,完善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名錄管理制度,并作為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許可的前提條件。實行建筑垃圾處置特許經營,建立渣土堆放場所常態化監測機制,規范作業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4.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加快補齊我縣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全面提升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12月前,實現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泥無害化處置目標。2022年12月前,縣城建成區徹底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系統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到2022年縣城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5.加強城市公園、廣場安全管理。加強城市公園、廣場日常運行維護與管理,加強對城市公園水系安全隱患排查,設置警示標識和防護設施并巡檢維護,公園內的游樂項目加強監管,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做好節假日等重點時期管控和游客密集區域的安全疏導,嚴防擁擠踩踏事件。健全城市公園、廣場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和實地演練。

(三)強化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6.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一是加強調度。結合本行業工作實際,定期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調度會和現場會,研究解決燃氣安全運行、管理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二是嚴格落實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強化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制度,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崗位、班組和一線從業人員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職責,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

7.提高企業安全風險防控水平。一是加強風險管控。建立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定期組織專業力量和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辯識生產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風險,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分級分類進行管理,逐一落實公司、部門、班組管控責任,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行管控。二是強化危險源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確保每名員工都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措施。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加強危險源監測和預警。三是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加強對事故隱患治理,并向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制定并實施嚴格的隱患治理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實現閉環管理。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縣范圍內雙重預防體系檢查。

8.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一是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機構工作,并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持續提升安全管理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術團隊。二是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堅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確保足額提取、使用到位,嚴禁違規挪作他用。加強從業人員勞動保護,配齊并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措施。2021年底前,各企業要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

(四)強化燃氣企業安全生產過程專項治理。

9.加強基礎管理工作。一是開展全縣范圍內安全專項指導。組織第三方機構、聘請燃氣行業專家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指導,重點檢查燃氣企業的安全管理體系、主體責任制落實、安全投入、教育培訓、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設施設備管理、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準備等基礎管理的建設情況,幫助燃氣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建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強燃氣設施運行及安全管理。重點開展儲氣設施、老舊管線和管道占壓等安全隱患治理,針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全部建立整改臺帳,逐一明確整改責任人、措施及時限。加強部門聯動配合,開展燃氣安全聯合執法;突出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專項整治,組織開展重要時間節點專項督導檢查。三是強化持證上崗。重點檢查三級教育檔案、從業人員上崗證書、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書、特殊崗位使用具有相關資質的員工等情況,嚴肅處理無證上崗行為。檢查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措施等情況。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縣范圍內安全專項檢查。

10.開展燃氣行業各領域專項整治。一是加強瓶裝燃氣企業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建立自有鋼瓶的安全管理和標識制度,檢查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為超期未檢、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鋼瓶充裝燃氣,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等不法行為。二是加強汽車加氣站安全管理。督促燃氣企業加強燃氣質量管理,嚴把氣源質量關,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燃氣。嚴格遵守充裝操作規程,加氣前、后對加氣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充裝記錄。三是加強管道燃氣企業安全管理。切實履行安全管理義務,嚴格按照《東營市燃氣管理辦法》要求,對單位用戶開展安全檢查,對居民用戶進行入戶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實行閉環管理。

11.加強農村管道天然氣工程建設質量管理。一是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加強對農村地區用氣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燃氣安全監管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加強監管、規范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制度,建立完善基層安全管理服務體系。二是加強農村管道天然氣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嚴格按法定程序進行燃氣工程建設,參與配套工程建設各方主體應具有相應資質。縣直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管道天然氣工程建設的過程管理,依法履行項目核準或備案、規劃、施工許可、工程驗收備案等手續。承接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的單位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統籌安排好設備采購、工程設計、建設施工、竣工驗收等工作,科學組織建設,確保工程質量。三是開展農村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各類隱患排查整改計劃,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到位。2020年底前,對有用氣需求且符合安全送氣條件的用戶全部開通天然氣。

12.加強燃氣安全使用宣傳。一是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加強農村地區燃氣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對企業、農村安全員和用戶開展教育培訓,提高農村地區居民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和技能,掌握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法。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簡單易記的宣傳材料。根據農村地區留守老人多、新增“煤改氣”用戶安全知識欠缺等情況,制作、印發燃氣安全使用手冊、天然氣安全使用明白紙等宣傳材料,強化室內安全用氣常識及燃放煙花爆竹、車輛擠壓、自然災害等對戶外燃氣設施安全危害的宣傳教育。三是開展燃氣安全集中宣傳活動。組織企業深入農村、社區、街道、“煤改氣”用戶家庭,發放燃氣安全使用手冊、明白紙等,手指口述,大力開展燃氣安全法規和使用常識宣傳。尤其是對新增“煤改氣”用戶,當面告知燃氣安全注意事項、隱患和泄漏處置方法。

(六)健全燃氣安全運行體系。

13.加強燃氣設施運行管理和保護。一是強化燃氣設施運行管理。組織燃氣企業對天然氣門站、儲配站、調壓站、燃氣管網、加氣站及附屬設備進行全面細致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對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狀況進行摸查,加強對儀表和安全附件特別是儲罐安全閥、管道安全閥、壓力表等定期檢測和運行維護。二是強化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加強對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施工作業、交通運輸等行為的管理,落實地下管線及架空管線保護措施,防止管線設施被外力損壞,保障管線設施安全運行。督促燃氣企業完善相關標識標志工作。三是強化用戶設施安全檢查。燃氣企業要本著“誰供氣,誰負責”的原則,定期不定期入戶檢查燃氣管道及附件、燃氣灶具、連接軟管、熱水器等。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風險防控、災害防治、預測預警、監測監控等安全技術和產品。

14.加強應急處置機制和應急隊伍建設。一是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堅持厘清權責與加強統籌并重,健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工作協調機制,針對農村地區特點完善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提高突發事件處置水平。建立健全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充分考慮農村地區道路交通、氣源種類、供氣方式、村居環境等具體情況,分別制定搶險、搶修、恢復供氣方案,做好農村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二是建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燃氣企業充分整合現有人員、設備等資源,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搶險救援隊伍,認真開展定期演練。配備適合農村地區使用的搶險救援車輛、設備,組織開展實地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三是強化應急響應與保障。設立、公布應急電話,并保持暢通。針對農村燃氣使用環境,根據運行發現問題或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建立預警機制,分級啟動應急響應,保障應急過程中各環節通信通暢,應急物資、器材供應及時到位,確保應急迅速高效。2022年底前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印發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全縣城市管理和燃氣安全管理會議,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和燃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總體部署要求,全面組織實施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排查城市管理和燃氣領域存在的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臺賬,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動態更新隱患臺賬,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推廣有關優秀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總結城市管理和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完善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縣城市管理和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深刻認識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將其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強化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將其納入城市管理和燃氣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深入一線開展督查,積極推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

(二)落實工作責任。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督促指導,落實時限進度,定期對表銷賬。強化調度督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情況開展調度、督導、檢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糾正工作中各類不嚴不實問題,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

(三)創新監管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加強部門聯動,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邀請安全專家開展精準指導服務,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主動搞好跟蹤指導服務。

(四)強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安全宣傳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專項整治的宣傳報道,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社會氛圍。針對季節性防范特點和事故發生規律,督促各有關單位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切實增強企業安全防范能力。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廣泛參與,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標本兼治,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努力消除各類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堅決杜燃氣安全生產事故,把該項工作做實做細做深,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鎮燃氣供應場站設施,整治供應、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扎實做好查底數、列清單等基礎性工作;整治瓶裝液化氣違規違法經營;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鋼瓶、超期未檢鋼瓶、違規檢驗鋼瓶等行為;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全面落實入戶安檢工作,排查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隱患,扎實整改,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一)燃氣設施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對照《安徽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建城〔2017〕164號)《關于加強城鎮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號)督促燃氣企業對天然氣門站、天然氣儲配站、車用加氣站、壓縮天然氣場站、液化天然氣場站、液化天然氣場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天然氣管道等設施,以及儲罐安全閥、壓力表等監控設施開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氣設施安全風險隱患,并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點查找手冊》及風險管控、隱患整治雙重預防機制,按周期滾動排查,實施“清單管理、動態銷號”管理;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專項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運行。在督促企業排查整改的基礎上,按季度開展滾動排查和風險隱患整治。

(二)規范城鎮燃氣市場經營秩序。

1.規范燃氣企業經營行為,督促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嚴格落實入戶安檢工作,嚴格按標準執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入戶安檢,積極推進落實瓶裝燃氣色標管理、溯源管理、配送經營的制度化、標準化和常態化,強化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燃氣企業加強對供應站(點)、送氣車輛、送氣人員的管理,統一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發現送氣車輛及人員非該企業所屬,應立即責令企業停業整改,拒不整改的應依法按照“向無經營許可單位和個人供應用于經營的燃氣的行為”進行處罰。

2.督促瓶裝液化氣企業落實用戶實名制氣登記,發放《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安全用氣告知書》(詳見附件),在進行實名制管理建立用戶檔案的基礎上,推動瓶裝液化氣企業建立用戶信息提供,實現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服務。

3.督促管道燃氣企業開展燃氣設施排查工作,加強市政管網巡查力度,及時維修更換老舊燃氣設施,精準理清市政燃氣管網路線走向,完善燃氣設施標識標牌。

4.督促燃氣企業加強員工安全、消防和保衛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的必須確保100%持證上崗;要求生產一線員工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禁止違章操作,對存在“三違”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從重處理。

5.加快瓶裝液化氣市場整合。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文件精神,嚴格安全準入,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嚴格對照相關要求,嚴控新設立瓶裝液化氣經營企業,對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業整頓。

6.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天然氣的行為。重點檢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車庫、住改商、密閉場所等從事餐飲服務的公共聚集場所。依法查糾氣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氣場所不符合要求、燃氣設備設施不符合要求、用氣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為,重點查處餐飲場所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的行為。在執法過程中,及時移交存在需其他部門查處的違規行為。

(三)加大燃氣使用安全宣傳,提高用戶安全意識。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渠道,依托宣傳、教育等部門廣泛開展用氣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居民用戶、非居民用戶(包括機關、學校、醫院以及養老機構食堂、工地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通過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教育。

從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5月)認真落實工作方案,廣泛宣傳動員,部署有關工作,營造工作氛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對照本方案整治內容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完成問題和風險隱患摸排梳理,落實安全整治主體責任,建立隱患及措施清單,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針對整治中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攻堅整改工作,強力推進問題整改,確保整治無死角。

(四)鞏固提升(2022年)認真分析突出的安全問題,查找深層次原因,總結經驗,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過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制度成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鄭文。

副組長:汪承金、毛純君、夏純成、劉興剛。

成員:鄧應何、鄭志華、張迪福、謝予暉、陳斐。

葉凡晶、李鴻勝、田勇、伍德傳、包琪。

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聽取整治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問題,強化責任落實。

(二)加大部門間協調。各二級機構、科室積極配合落實燃氣專項整治工作,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明確各部門責任。一二大隊、開發區分局要加強轄區內餐飲也燃氣安全使用巡查力度,及時督促整改安全隱患;物業管理中心加大小區內燃氣使用安全宣傳力度,督促物業工作人員加強巡查小區內燃氣管網設施安全,及時發現整改隱患;公共事業局負責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對照工作方案定期巡查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局機關各科室負責法制、人事、物資等保障。

(三)嚴格督促指導。局督查科對專項整治行動全過程督查檢查,準確掌握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強化跟蹤督辦,確保任務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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