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報告的作用是幫助讀者了解特定問題或情況,并提供解決方案或建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一
實習地點:鹽津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20日
我想感謝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鹽津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感謝你們為我能擁有這樣一個有意義的實習所做的努力。
雖然名義上我的實習時間有近一個月的時間,但除去節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實習僅有半個月。但就是這短短的半個月,卻讓我受益匪淺。我很幸運能夠來到貴法院實習。,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加上在這的工作人員是我的一個學姐,交給了我很多知識,也給了我更多的學習機會。讓我從課本中走到現實,從抽象的理論到具體的實踐中,細致了解了案件公訴的程序及注意事項,掌握了一些法條的適應及適應范圍。讓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多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十五天的實習匆匆而過,如今回味起來還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自己在校園內學到的知識是那么的膚淺,匱乏,僅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為考試成績高就對法學很了解,可一旦接觸到實際情況,才發現自己對法學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還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種僅是看課本,背法條的學習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為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不是整日埋頭于書本就能成為法學強人的。對于具體案件的處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條,理論聯系實踐才是正確的方法。
在實習過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幫忙整理卷宗,打印當事人的陳述,或去幫忙給材料蓋章。整理卷宗時,我感受到了真正實實在在的案例,同時認識到了辦案人員的詢問程序與技巧,一份供述要當事人多次詢問才行,尤其對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內容,不止只有當事人的陳述,還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專業文件,像拘傳通知書,批捕決定書等。拿著他們去蓋章時,手里拿著章,感覺到一種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實習中,我們還去法院旁聽了兩個案子,一個是合同詐騙罪,一個是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通過旁聽,我對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以前旁聽的都是民事案件,這次旁聽的是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親眼見證了在法庭上公訴人是如何提起公訴的,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是如何的嚴肅,了解了其中的步驟,知道公訴人在其中的職能與職責。這兩次旁聽讓我更加認識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實習對于我們來說是一個實在難得的機會,因此從一開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剛開始實習時,那的工作人員就告訴我們要遵守紀律,保守秘密,維護法律的威嚴。懷著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學姐請教,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在工作之余,我細細看了中國檢察報,了解到各地的情況。以前總感覺法律從業人員一定會是很嚴肅,不茍言笑的。但實習發現他們都很親切,而且經常說笑話,和我們開玩笑,一點盛氣凌人的架子都沒有,都很平易近人,我們都親切地稱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經歷,是將來走上社會的一個重要步驟。這一段實踐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大多是來自工作人員的虛心教導,這是我一生中寶貴的財富。通過實習我明白了我以后應以什么態度對待法學,以什么方法學習法學,明白了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多么重要。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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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么所學的就等于零。理論應該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后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我們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
第一次參加社會實踐,我明白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投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培養鍛煉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養性,樹立服務社會的思想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在校大學生更新觀念,吸收新的思想與知識。
不同的時間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將讓我終生受用。社會實踐加深了我們與社會各階層人的感情,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實踐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干,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青年學生的成材之路與肩負的歷史使命。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里,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我在實踐中得到許多的感悟!
在這次實踐中,讓我們很有感觸的一點就人際交往方面,大家都知道社會上人際交往非常復雜,但是具體多么復雜,我們想也很難說清楚,只有經歷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為了工作走到一起,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個性,要跟他(她)們處理好關系得需要許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我們想說的一點就是,在交際中,既然我們不能改變一些東西,那我們就學著適應它.如果還不行,那就改變一下適應它的方法。
讓我們在各自的社會實踐活動中掌握了很多東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們在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好人際關系這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在這些社會實踐中使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必須在工作中勤于動手慢慢琢磨,不斷學習不斷積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設法解決,實在不行可以虛心請教他人,而沒有自學能力的人遲早要被企業和社會所淘汰。
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已,表現自已。
我在酷熱中迎來了作為大學生的第一個暑假,也滿懷激情地參加了暑期社會實踐活動。暑假時間過得好快,短短的幾天社會實踐結束了。這段時間對于我來說真的好長!其間有著太多的感觸。我想,這幾天是一個過程,一個學生走向社會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學習到了很多東西,我們在其中成長。我在酷熱中迎來了作為大學生的第一個暑假,也滿懷激情地參加了暑期社會實踐活動。
作為一個大學生有別于中學生就在于他更應重視培養自己的實踐能力,在注重素質教育的今天,社會實踐活動一直被視為高校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新世紀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暑期社會實踐活動是學校教育向課堂外的一種延伸,也是推進素質教育進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當代大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同時實踐也是大學生學習知識,鍛煉才干的有效途徑,更是大學生服務社會,回報社會的一種良好形式.。
暑假開始不久我便在阜寧縣溝墩法律服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暑期社會實踐,在自己的觀察和服務所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知識,對法律知識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實踐之前,我的心里很沒有底,深怕自己不能勝任這份工作。因為我只有一年的法律學習基礎,所以生怕自己會搞砸。可是同樣想證明自己,于是我就在這種既擔心又激動的心情下迎來了實踐。
剛開始實踐時,因為沒有經驗,所以工作人員只叫我做一些簡單的工作,例如端茶送水,裝訂文件,打印資料。實踐期間我有幸與實踐單位一起參加縣里組織的普法活動。目的是進行普法宣傳,以期用我們所學的知識,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群眾,為他們答疑解惑,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活動的地點是在縣政府的附近,在具體的活動進行當中,我們接待了許多來咨詢問題的人,了解了許多法律知識。
在這一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我們不僅對法律進行了宣傳幫助了許多缺乏法律知識的市民,還使我了解到自己法律知識的匱乏。看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給群眾介紹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法律問題,告訴他們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我覺得了解法律給別人提供法律建議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通過這次活動,也使我看到了只有在實踐中才能發現問題。
法律不僅僅是寫在紙上的東西,而是要運用到實踐中并發揮作用的東西。因此這次普法活動讓我們發現許多問題,在以后學習中,我們應多了解與法律密切相關的一些領域的信息,豐富自我。只要我努力,我相信不久的將來我也能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律工作者。
可是目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因為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高校的法學通論課時有限,要想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是很困難的。因此,高校大學生在這有限的課時中獲得的法律知識也是有限的。
然而進行了這次社會實踐,參加了與法律有關的活動,讓我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而且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從課堂中學到的產生的效果會更好。此外多閱讀參考法律書籍。這些對我法律意識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利于他們抵御不良社會現象的影響,預防和減少犯罪,能夠更好地健康成長。必須提高大學生法制觀念,才能使他們自覺遵守法律,才能對立法、執法和司法進行有效的監督,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目標的早日實現。
總之,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對于國家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培養需要社會、學校、家庭共同努力,這樣才能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得到很大的提高。通過這次實踐我了解到,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而隨之而來的競爭也非常嚴峻的擺在了我們的面前,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知識型人才。因為這些人才太多,而適合他們的崗位太少。時代賦予人才新的定義:不僅能夠駕馭新科技,具有創新意識,更要有將科技應用于實踐的能力。
但是,再看看我們,只是被禁錮在四角高墻內,捧著書中自有黃金屋的古訓,做著日后事業有成,飛黃騰達的白日夢。我們的傳統,我們的教育制度還有我們本身使我們缺乏勇氣走出象牙塔,去接受實踐的檢驗和社會競爭的洗禮。并且我們的法律意識匱乏,不利于我們抵御不良社會現象的影響,維護我們自身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犯罪。
在這樣一個知識與實踐完全脫節的環境里,我們又有什么資本去談成才、談競爭、談事業?時代證明,歷史證明,我們的自身狀況證明:我們唯有面對社會,才能心平氣和地作出一些選擇,才能確立自己學習和生活的目標。我們無法改變社會,所以只能改變自己。這次實踐不僅給我帶來豐富的經驗,還改變了我的成才觀和人生觀,是我人生寶貴的財富。
其實我們的要求并不高我們需要空間;需要輕松的環境;需要一個屬于自己的天空。現在父母總是幫助我們安排著一切,不去考慮我們愿不愿意,把我們自己心中的真實想法都掩藏起來,去讓我們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因此讓我們叛逆心理越來越大、厭學的學生也越來越多。
因為他們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他們沒有明確自己的目標,所以他們的潛力沒有爆發出來。每一個人的潛能都像一個無底洞,就連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大,只有自己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的時候,才是真正爆發實力的時候!我以前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可是經過這次實踐我了解到我想從事于法律有關的工作,因為我認為它很有趣。這次實踐讓我有了真的理想,這不僅是一次實踐,還是一次人生經歷,是一生寶貴的財富。我相信我永遠都不會忘了這次實踐。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三
為檢驗自己對在學校所學的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同時根據課程安排和見習要求,本人于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5月15日,到精河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參加了社會活動實踐。
精河縣城鎮派出所地處精河縣城中心,是精河縣第一大所,現在編民警13人,下設信息采集室、片區民警室、治安室等,設所長、指導員各一名,轄區面積10余平方公里,人口3萬余人。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轄區案件年年上升,維護治安穩定任務越來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擔的工作量較大,到派出所參加社會實踐課以來,受到所領導的熱烈歡迎,專門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學習,力所能及的參加一些實際工作,這使我在這里學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新東西。
在近一個月的實踐期間,我主要參加的主要工作有:協助戶籍警幫群眾辦理戶口的相關工作,跟民警出現場調查處理,學習制作法律文書。
1、在戶籍大廳工作情況。
認真學習如何管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所以,查檔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看著,看民警師傅是如何又快又準的查到所需資料的;接待群眾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聽著,聽民警們是怎樣為老百姓排疑解難的;有機會出現場時,我總是在一旁學著,學民警們是如何做好現場訪問和調查的;制作文書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思考著,思考民警們對文書斟字酌句的用意。漸漸地,我學會了如何管理檔案;如何接待群眾,如何現場勘察的部分工作。張師傅說我學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給我去做。通過這些工作,我了解了轄區的更多情況,也認識了轄區的很多人,這對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幫助。在實習過程中,我一邊重溫學過的課程,一邊實踐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在辦案的同時積極查閱與案件相關的法律規定與法理要求,將在學校所學到的法學理論,運用于實踐中去;同時向領導和民警學習,從與他們的交談中學習到許多警察業務知識、辦案思路、詢問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藝術等,這些都是書本上不可能學習到的東西,從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質。同時我也從實踐中得到許多感性積累,這都將成為我人生中的寶貴財富,使我在以后的學習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現場實習情況。
在實習期同民警一起積極參與轄區各類案件的偵破工作,協助辦理了各類治安案件數件,有力的維護了轄區的社會治安,為轄區的經濟建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觸警務工作,還得下基層深入到群眾中去了解社會治安動態。許多民警因為所里的工作忙放棄了休假,始終堅持在工作的第一線,無論在什么時候,他們對待工作的熱情總是積極而飽滿的,對待人民群眾也是文明有禮。作為一名實習生,我積極協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開展各項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職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獻。
3、學習法律文書制作情況。
對于所里交代的任務我都盡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認真學習制作治安類的法律文書,制作詢問、訊問筆錄,為群眾出具各類證明等,實習期間作詢問、訊問筆錄數份,制作治安類法律文書多篇,幫助民警整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制作現場訪問記錄。在派出所里面實習工作多而雜,任務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實習的機遇,利用工作中點滴的學習機會,進一步學習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熟悉了簡單案件(如故意傷害案)的立案、偵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對警察業務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了解。
回顧短暫實習經歷,使我對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收獲到許多在學校學習不曾有過的體會,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不僅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識,更要成為一個“百事通”。所涉及的領域要廣泛,知識的運用要靈活。要具有相當的知識面是由警察的職業性質決定的,他們要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處理各種類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質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識,才能更好地做正確的案件分析,獲取更多有利的證據,為案件偵破提供幫助。
二是要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各種法律文書都有規范固定的格式、執法用語要準確簡潔、分析要深入透徹、規范的執法程序等等,都對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實習期間,看到警察對某些法律文書的標點符號都再三推敲,這種嚴謹的工作作風值得我去學習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點,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要有對工作的熱愛和對法律的正義感,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備的。我在實習的許多警察身上都看到這點,也正是有這種精神的支持,他們不辭勞苦,不計名利,不顧個人生命安全維護著法律的尊嚴,默默地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著自己的貢獻。
四是發現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專業經驗還不夠豐富,處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慮問題還不夠透徹。使我意識到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養成嚴謹、細致和耐心的工作態度和精神,實事求是、腳踏實地把本職工作做好,為群眾多辦實事、做好事。通過這次實習,使我收獲具大,不僅將書本上的知識學以致用,而且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我想這些不論對將來的學習還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使我更堅定了學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爭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專業學生,真正的法律尊嚴捍衛者。
通過近一個月時間的短暫學習,我按照學校和實習大綱的規定,基本完成了規定的實習任務,學習到了一些社會實踐經驗,必將對自己今后的學習和工作帶來進步。
以上是我的社會實踐情況報告,不足之處,懇請各位老師批評指正。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四
對于法律實踐工作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同時,實習期間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理論知識的不足以及實踐經驗的匱乏。現在,我就實習期間的工作和感受做如下報告:。
首先,我想通過在我們學校基層人民檢察院的實習,獲得一次認識社會的機會。社會是法律學科的源頭,沒有社會就沒有法律,法律因社會的需求而產生,所以認識社會是一個法科學生能夠真正學好法律的必備條件。
其次,我想通過此次在市中區人民檢察院的實習,來了解一下處于基層的人民檢察院所處理的案件的特點,包括案件的來源、數量,案件的性質等等。從而在此基礎上發現基層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社會實踐當中,以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極其講求實踐的,所以實踐應是法律的出發點和歸宿。
在檢察院實習,有法律實務方面,也有法律理論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實習,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實務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環環相連,從接到案件到做出決定,任何一個環節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實習這一個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翻閱卷宗,協助檢察官制作閱卷筆錄。偵查監督科的主要職責是審查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
內江市市中區人口密度大,經濟發展不平衡,直接導致刑事案件的發生率較高。單從一般的刑事案件來看,這一個月來,我們科一共辦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數達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說,平均每天我們科要收到一到兩個案件。公安機關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的主要證據,我們都必須逐一審查。
有的案件復雜,卷宗材料厚達七八十頁,每天的工作量相對較大,通過這一個月高工作量的實習,我深刻體會到理論知識不足會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特別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在實踐中運用最廣泛。所以,學好這兩門學科對于任何一個將從事法律職業的人來說,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二、到看守所提訊犯罪嫌疑人。這是案件承辦人制作閱卷筆錄的一個輔助工作,公安機關移送提請批準逮捕的卷宗材料內有一項重要證據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為了行使好法律賦予檢察機關這一監督職能,對每一個犯罪嫌疑人,我們都要認真、仔細地訊問,核實公安機關制作的訊問筆錄是否真實、合法。
實習這一個月,每次去看守所提訊,我都要協助案件承辦人做好訊問筆錄,偶爾也訊問犯罪嫌疑人。在制作訊問筆錄的過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對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予以認定,所以我們的工作主要是核對公安機關獲得的證據是否真實,以及犯罪嫌疑人構成何罪。在記錄的時候,不必字字都記,記上主要犯罪事實即可。
第三、參與案件的討論,并做好討論案件筆錄。這是在前兩項工作的基礎之上,在承辦人審核了卷宗材料之后,由檢察長主持的對案件進行研究的會議。首先,由案件承辦人簡單介紹案情,然后提出本案中存在的問題,由大家共同討論,得出結論。最后由檢察長做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
這一環節尤為重要,特別是大家在對犯罪嫌疑人主觀行為方面的認定時,可能會持不同的意見,同時,主觀行為也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構罪的重要證據,所以,在記錄的時候,一定要綜合大家的意見,然后把問題和結論都寫清楚。
第四、法律文書的寫作。在檢察院這一個月,寫得最多的法律文書是批準逮捕決定書,還有其他文書,如檢察意見書,補充偵查提綱,逮捕決定書等。
批準逮捕決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審查批準逮捕所制作的文書,這種文書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是由存根、正本、副本、回執組成的四聯填充式文書。由于法律文書對當事人具有絕對效力,所以在填寫的時候,不能有絲毫差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
制作法律文書一定要有一顆細致的心,經過反復查看后,才加蓋人民檢察院的公章,然后送達公安機關。
第五、登記案卡。從工作流程來看,這是工作的最后一項,即將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登記在互聯網上,以備后查。這一項也要求細心,因為案卡要在互聯網上公布,一旦公布,就會成為查看犯罪嫌疑人有無前科的重要依據。
在檢察院為期三個月的實習,使我對現實中的一些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
首先,學習法律的必要性。通過實習,我了解到整個社會對法律的需求是如此強烈,也了解到普通民眾法律意識的淡薄,很多案件是行為人對法律認識不夠才導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不考慮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是有一定的責任。
所以,在全國開展普法教育,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作為一個法科生來說,在學好理論知識的同時,還要樹立起強烈的正義感。法律本身對司法工作者的自身素質要求較高,一部良法在高素質的司法人員那里能夠體現立法者的本意,并且達到良好的社會效果。相反,則會與法律背道而馳。
所以,在理論學習的基礎上,我們要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為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獻出自己的綿薄之力。
其次,要樹立法律的權威,法律的生命在于執行,檢察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是公權力的行使者。既然法律賦予了其監督權,就要敢于監督,勇于監督,做好法律的捍衛者。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貢獻力量。
再次,通過查閱卷宗和提訊犯罪嫌疑人,我發現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沒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過早踏入社會,找不到立錐之地,在想不到求生辦法的情況下才鋌而走險,邁出犯罪的第一步。
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現象較為突出,令人擔憂他們大多都是實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搶劫、搶奪。當我們在提訊青少年犯時,情不自禁的為整個社會嘆一口氣,由于青少年處于心智發育的關鍵時期,難免會受到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周圍環境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會左右青少年的成長。所以,對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們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
最后,從具體工作來看:
第一,要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無論是同事還是領導交辦的任務我們都要認真對待,力求做到最佳。作為法律職業人員一定要細心,法律是一門技術性較強的學科,由于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之間的差別要求我們在將法律運用于實踐時一定要細心,否則,將漏洞百出。
第二,在工作中要注重溝通、協調。人要融入社會就必須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與他人之間的溝通與交流便是重要一步。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識。知識的不對稱會導致工作的被動,降低工作質量;所以,人與人之間相互溝通,協調,培養團隊精神將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工作順利進展。
第三,分清輕重緩急,有條理地做事。
三個月的實習,在學到很多司法程序方面的知識以外,還學會了如何做人,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社會是一個復雜的群體,各種利益的驅使會使人性變得扭曲,我們要以正確的態度對待每天發生在身邊的小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這三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這一個月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三個月的實習時間不可能學到更多的知識,但使我對把法學理論知識轉化為具體的司法實務過程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這對我以后的學習和工作將有更大的意義和指導作用。
在此,謝謝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地區人民檢察院給我提供這個實習機會,還有謝謝這一個月來一直關照我的同事,科長以及檢察長。謝謝!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8日期間我在xx縣人民檢察院實習這期間我學會了很多常識性和事務性的知識,增長了知識和經驗;和犯罪分子進行了交流,了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無奈;更深刻的體會到法律程序的嚴格性和必然性。
說起來也很丟人,學法律兩年了,不知道抓捕人還需要檢察院的批準,學了一大堆的法律條文,總覺的自己學了很多東西,其實一到工作的崗位上什么都不會,能判斷是什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步,還必須準備寫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見書,逮捕登記卡,每月報表,逮捕書,檢察院認為要提請批捕公安局沒有提請批捕的要詢問批捕理由,檢察院認為不該提請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說明批捕理由。
實習天,為了不遲到給別人留下好影響我起了個大早,上路,注冊,報道,檢查長問我要選擇什么科室的時候我說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檢察院有什么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干什么的。最終被安排在了xx縣人民檢察院的偵監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著才檢察長認識了肖科長、張明住檢察長和張輝幾個志愿者。天的工作,科長讓我自己看著學,看看案卷,一整天下來所有沒有裝訂的沒裝訂的只要是在辦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發現xx縣20xx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殺人就是故意傷害、不是盜竊就是賭博、案一個比一個離奇,一個比一個可笑,一個比一個沒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于是形成了檢查院有鬼的理論,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個人來辦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務是整理檔案卷宗并進行裝訂,在學校時也學習過檔案整理,但著實不知道從哪里下手,都說檔案整理十個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檢察長說這個枯燥的機械性工作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實習的必經科目.性質有點像后勤,說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歸類,但每個卷宗都包括了目錄表、審查逮捕提請書,審查逮捕登記卡,案件線索登記表,審查逮捕意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證據材料、筆錄、送達回證等文書,要按照規定順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書。案卷依目錄的順序按照a4紙的大小排好順序,打好頁碼,打好封皮,然后裝訂成冊簽字蓋章,填好檔案盒,將案件基本信息輸入電腦存檔,準備移送市人民檢察院。說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就是一些繁瑣而重復的工作。而且好像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但是邊整理邊看,我發現在這些提請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動機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為前妻不讓其看孩子便將前妻娘家人全殺了;在整理卷宗過程中,我也對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實習的第二天就在埋頭苦干悄然而逝,沒有特別的感悟,沒有動人的事跡,一切都非常的順其自然。能夠盡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盡快進入角色,對我來說,是實習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這個意義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我剛去檢察院不久,由于控申科的志愿工作人員請假回家,反貪局又拘留了四五個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輪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實習過程中,有時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來訪人員的問題。一部分人是對一審判決不服要求上訴,一部分人要求檢察院公訴,很大部分人是找錯機關了,該找公安機關,法院,或民政部門的案件都被當事人找到檢察院來了。檢察院各部門也相互推辭,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來訪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會耐心的給他們說,實在不會的我就帶他們去長各科檢察長。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從偵監科學到審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為:審查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認為證據存有疑問的,可以復核有關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必要時可以派人參加偵查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審查下列案件應該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關鍵問題有疑點的,主要包括: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需要確認的,有無逮捕必要需要確定的,犯罪嫌疑人對案件主要問題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違背常理的,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偵查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等違法行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該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認真聽取其供述辯解。未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填寫后及時收回審查并附卷。辦理審查逮捕案件時,發現應該逮捕而偵查機關未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建議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如果偵查機關不提請批準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對于不批準逮捕的案件,應當說明理由。
這次實習,我學會了很多東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論和時間結合了起來,也開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現象。要求自己以后在司法從業中要公正嚴明,為百姓辦實事。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五
又是一個假期,寒假開始了,利用本次假期,我又來到了xx縣人民法院刑一庭開始了我為期七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得到了庾副院長、劉庭長以及同志們依然不變的耐心指導,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此番實踐,不像往年我來此實踐時做的一些文職工作,劉庭長安排了我認真旁聽了一起引起了法院和檢察院持不同意見的搶劫案件。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踐后,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層面。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思維方式。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來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么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沖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件,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查清案件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件事實。一般來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于一般的事實。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系,才能對案件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序出發。程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通過規定明確的程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類型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序問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來支持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并依賴于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六
通過社會實踐,我在我的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踐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做到將自己所學的理論與社會實踐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一個月間,我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求教,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在學校所學到的知識,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落落大方,始終以學習的態度做人做事,我的工作得到了社會實踐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在社會實踐中,我參加了一次案件的開庭審理,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觀摩庭審,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地了解了行政訴訟活動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庭審的舉證、質證、認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適用問題,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行政訴訟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律師做好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社會實踐期間,珠海市東部蚊尾洲測繪有限公司王律師的指導下,我能夠虛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這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王律師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難得的寶貴財富。這次社會實踐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在短暫而充實的社會實踐過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時,我感覺到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盡量避免畢業后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在社會實踐過程中,我發現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所進行的多年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地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社會實踐期間,我參加了很多實務性活動,接觸到許多公司經濟案件,學到許多活知識,而從庭審觀摩和典型案例中獲益最多,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
xxxx有限公司,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有時候是很正式的全事務所討論形成結論,但更多的時候是平時很隨意的探討。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一個多月來的鍛煉,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法律實體問題上,我的收獲是可以和兩年的專業學習所得相媲美的,這也是我在畢業社會實踐中最大的財富。在一個月的社會實踐期間,我基本上學會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中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序,以至于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社會實踐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里想象的那般嚴重。
這次社會實踐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對案例,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舍和遺憾。都說大學生對社會的認識不夠,所學到的知識實踐性不強,這回的畢業社會實踐讓我對這些說法有了足夠的認識。在社會實踐的日子里,我逐漸認識到扎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只有學好專業知識才能不斷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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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七
法官,他們對自己的工作很認真,對我們提出的問題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價格鑒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覺得像價格鑒定這樣的事應該由公安局或檢察院來做,而法官告訴我法院作價格鑒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鑒定,而這些是我在課本上沒有學到的,或者說,如果不是遇上實際的問題,憑空是很難想到的。通過實習了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
(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
(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
(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于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咨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了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了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制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墻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么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么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著。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了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后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蓮山但在法律咨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咨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系。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咨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群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干群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對法律知識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后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么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么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復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了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可以說,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變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于擺脫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積極的意義。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群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周的實習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于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于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于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并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于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八
我們從填寫各種表格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為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過程中,會發現,一個案卷就是一個案件從發生到審結、罪犯被送到監獄的全過程。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信息,從收案、分案到結案都被歸入了電子信息檔案。檢察院會將案件的起訴書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機關關于各種案件的刑事偵查,一個案子并不是簡單的幾個物證或口供,而是非常詳細完整的環環相扣的證據鏈,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人體損傷鑒定、價格鑒定、勘驗筆錄、工作記錄、辨認筆錄,到電話清單、各種物證圖片,確可證明一個案件的始末。律師的委托書、辯護詞,還有民事材料、調解書,雖不是每個案件都涉及,卻也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組成部分。立案登記表、收案筆錄是法院的工作。開庭公告、庭審筆錄、宣判公告、判決書還有送達判決書回證、執行書及回證、提票,我們目睹的這些,其實已經是一個刑事案件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這讓我真正把課本上的東西連了起來。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幫助核對起訴書、判決書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訴書、判決書的格式及寫作方式。填寫了送達起訴書和判決書的記錄,這些本應當事人親自填寫,但在法院約定俗成。幫法官寫工作記錄,明白了工作記錄的作用。訂案卷正卷副卷,編編號,填寫卷宗目錄,卷宗內容,這項工作人見人煩,但沒有他,在法院的實習將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討論案情、法條、定罪量刑,學習__大,氣氛很好,讓我在實踐中運用了學到的知識。填寫提押票、換押票、律師的出庭通知、結案報告、執行書還有上訴報告、審委會報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師、看守所、審委會各個部門的職能。去檢察院、價格鑒定中心、看守所,開闊了眼界,知道了許多從不曾涉及的東西。
以前認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對他們深惡痛絕,所以第一次見到穿黃馬甲的罪犯,嚇得不敢和他對視,而是從后面繞到了旁聽席。而當我聽了許多的案件審理,親眼見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當事人、家屬談話,了解了案件的全過程,逐漸改變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裝瘋賣傻;但也有那種剛高中畢業甚至只念了小學就出來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時邪念就犯罪的。有許多甚至比我們還小的人多次被執行強制措施;還有許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離異,沒人管,許多罪犯沒有工作,很多人請不起或根本不懂請辯護人,聽不懂法庭上的問話,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讓我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實他們就是一些再普通不過的人,對罪犯,感到從最初的害怕還有像孫繼秋老師說的好奇到后來的麻木。每天看著罪犯和一些家屬出出入入,每天看著來往法院的人,會覺得本認為不會很多的刑事案件實際很多,會覺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復雜,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幾百個法條又如何能解決得了紛繁復雜的社會的各種問題。
就像我遇到的一個案例,有兩個老人,沒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賣報紙為業的生活來源,在家門口擺攤,被城管制止,雙方發生沖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務,取保候審,后被判緩刑。
20__年8月15日,我旁聽了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可像是美國的法律在運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過程中怎樣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詳細的針對性條文,講究“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即“給與惡人以懲罰”,企圖以此恐嚇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簡單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屢見不鮮,為什么?被逮著必然沒有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自己就那么“幸運”能夠中到頭獎!同樣類似的問題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于這種法不達人的情況,我們一是期望技術進步,讓國家機器的監控力度能夠涉及到方方面面——可這樣以來,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保證?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意在馬路上傾倒垃圾——斬!隨意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雖然無需如此殘忍,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控制闖紅燈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每年國家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來平均結果,最后或許可以得出一個在利益方面使國家不受損,而公民又會完全受到威懾的答案!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九
面談,實際走訪。
:通過對目前社區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社區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都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城市周邊的拆遷失地農民、外地來湖安置的新居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社區里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民富小區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區里的新居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社區里的居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吳興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個體居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居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居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居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居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居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居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基層社區,很少有居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居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區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社區做法律服務者。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由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叔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層社區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社區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龍馬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基層社區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基層居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社區。因為我國基層社區人數眾多,是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新居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社區新居民宣傳,同時也引導居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基層社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們社區的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
這一周我們法院的工作任務加重了,所以,我們很忙。
為了規范法庭審理程序,嚴肅法庭紀律,建設新的法庭面貌,這周**縣法院開設了8個觀摩庭,由院領導組成評委進行評比。我抽空觀看了3個觀摩庭,從中學到了不少知識。
我觀看了一個刑事案件的觀摩庭和兩個民事案件的,刑事案件觀摩庭是我實習的刑庭開設的,審理的是一個危險駕駛的案件,由于工作忙,我沒有去看。不過兩起民事案件我都看了,從觀摩過程我深刻體會到了民事案件審理的繁瑣,有一個案件是關于交通肇事的民事賠償,原告僅僅陳列證據就用了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這還不算被告方查看證據,整個賠償案審理用了足足兩個小時。另一個案件是關于離婚的案子,雙方當事人沒有申請回避,案件適用的是簡易程序,但這也用了一個多小時,因為被告方的代理人,也就是被告的父親是一個老農民,不懂得法律審理的程序,讓他發表意見的時候總是重復事實、不論述觀點,耽誤了很長時間,這起案件雖然原告堅持要離婚,但最終法庭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加之為了維護家庭的和諧,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判處了不予批準離婚。
除了觀摩這幾起庭審,我們這周還去看守所開了一個簡易的法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這起案件的被告人是有些冤枉的,他在案發當天喝了很多酒,對方騎著摩托車向他開來的時候他進行了躲避,但是最終輛車還是撞在了一起,導致對方當場死亡。這起案件被告本應負的是次要責任,可適逢嚴打期間,判刑的時候要求從重,所以在被告賠償了對方10萬元以后還是被判處了拘役四個月的刑罰。
作為實習生,這周在一次送達起訴書的時候我親自對被告人進行了詢問,想他闡明了所擁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對他的話進行了記錄,給他送達了起訴書。說實話第一次和犯罪嫌疑人面對面說話,不緊張肯定是假的,但是帶我們的書記員告訴我們,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面,我們在外面,是應該他們怕我們而不是我們怕他們,經過她的開導,我相信在下次面對犯罪嫌疑人時就應該不會那么緊張了。
總的來說,這一周是既充實又快樂的,畢竟我又學到了好多的知識,我知道了怎么填寫逮捕證、怎么填寫匯報表,也真正的和犯罪嫌疑人面對面接觸了好多次,從中我也明白了法院的權威性,法律是不可褻瀆的。這一周的實習收獲是頗多的,期待著下周的到來。我將以一個更積極的態度,投入更多的熱情去認真學習知識,努力完成好實習的任務!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一
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歷史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會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縣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仍舊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用暴力方式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有些黨、政干部,由于沒有嚴格的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如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原因簡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這可能與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個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我村一個王姓村民,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救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被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農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專業人員,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來。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三、相關對策。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尤其是農民的法制建設是關鍵。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
階層的經濟基礎,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使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應該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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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二
8月15日,我旁聽了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可像是美國的法律在運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詳細的針對性條文,講究“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即“給與惡人以懲罰”,企圖以此恐嚇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簡單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屢見不鮮,為什么?被逮著必然沒有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自己就那么“幸運”能夠中到頭獎!同樣類似的問題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于這種法不達人的情況,我們一是期望技術進步,讓國家機器的監控力度能夠涉及到方方面面——可這樣以來,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保證?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意在馬路上傾倒垃圾——斬!隨意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雖然無需如此殘忍,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控制闖紅燈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每年國家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來平均結果,最后或許可以得出一個在利益方面使國家不受損,而公民又會完全受到威懾的答案!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三
調查方法:面談,實際走訪。
調查目的:通過對目前社區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社區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都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城市周邊的拆遷失地農民、外地來湖安置的新居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一、調查內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社區里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民富小區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區里的新居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社區里的居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吳興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個體居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居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居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居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居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居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居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二、調查結果。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基層社區,很少有居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居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區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社區做法律服務者。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由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叔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層社區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社區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龍馬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基層社區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基層居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三、調查體會。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社區。因為我國基層社區人數眾多,是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新居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社區新居民宣傳,同時也引導居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基層社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們社區的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四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樣暑期實踐是學校的一項教學計劃,我們學院的要求是“三個一”或課題調研,我也本想做課題但由于同學有事回家去了沒辦法就只能做實踐了。為了增加自己的實踐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學到的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在實際中檢驗所學的知識,在檢驗中得到提高。同時也為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剛考完試,就拿著學院的介紹信來到了龍華區法院開始我為期二十多天的見習。
龍華區法院是基層法院,位于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簡陋的辦公樓,其旁邊是海口市中院。與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嘆基層就是基層條件就是不如高層。龍華區法院有十幾個大小不一的審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識增強了還是社會變亂了侵權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見習結束期間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幾百件執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過這些數據可以知道基層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員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認為司法領域應該重視基層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層法院的工作條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兩位庭長一位副庭長,以為保全法官和一位執行法官。剛去時我很怕韋庭長因為我一進去自我介紹是他很嚴肅把我給嚇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講話,我也問了他很多關于立案方面要注意的問題。通過與他的聊天使我不僅知道其實他是一個很好講話也愛開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比如:要起訴一個公司必須要有它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資料、起訴狀等等。高庭長雖然很少跟他講話當從他跟當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豐富的經驗和扎實的法學基礎,分析問題全面嫻熟讓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長是位很年輕的姐姐,也許是年齡就相近吧,我覺得跟她很親近有問題就想請教,現在真有點想他們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陣地,每一個案件要進入審判程序必須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審查立案、審理案件的排期、訴前財產保全、申訴案件的復查、信訪、執行、郵寄送達等。根據我國的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在接到當事人的起訴之日起七日內審查立案。龍華法院立案庭為了方便當事人提高辦案效率,更好的服務人民,每天有三個專門的立案法官,在當事人起訴時當場進行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場進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審批繳費之后就要對其進行排期,排期看似簡單其實也很繁瑣,排期的人員必須對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況進行排期。訴前財產保全和執行分別有專門的人員負責,由于人手不足,他們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里,對于這兩方面我不怎么了解。申訴案件的復查,首先是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進行申訴,由立案庭進行復查,制定裁定書,對符合條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對不符合條件的裁定予以駁回。立案庭看似些簡單的形式工作其實有很多可以學的東西,只可惜我呆的時間不長還有很多知識沒學到。
在法院的時間雖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學會了很多東西,也學會了做很多的工作,具體如下:
1、我剛去的幾天邱姐教我怎樣輸立案審查的記錄,雖然很簡單只要認真學一教就會,但是還是要很細心,如果不細心就會漏掉很多的事項特別是立案時間一定要輸對,因為這一條如果輸錯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還可以改但有點繁瑣。這項工作對民事案件是簡單但是刑案就有的難因為輸入的信息很多,特別是要計算被告人的年齡時要用周歲,如果計算錯了就可能影響到刑事責任的承擔,如:滿十六周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滿十六周歲就可以除八種犯罪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將未滿十六周歲算成十六歲那就是性質的不同了。
2、收案、立案審查、訴訟費計算、分案。收案就是將案件輸入電腦備以后查閱和統計,再收案是要能夠區分案件的類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組織不知道這個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輸正確當事人的信息;立案審查就是審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條件,對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當然沒有這個權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將他們立案的相關信息輸入電腦,發現了問題就可以想他們告訴他們然后改正。計算訴訟費也很簡單就是將訴訟標的輸入,然后按計算訴訟費結果就出來了。不過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簡易程序訴訟費要減半,勞動爭議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計算的。法院大多數案件都是簡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為簡易程序較簡便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尤其是對于工作量大的基層法院來講。分案有民案、刑案、執行案,執行案中有執行案和行政案,執行案只要分到執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還必須分到具體的審判員那里。這些工作雖然簡單也很費精力和耐心。
3、送案和蓋章。送案就是將立案庭各程序都結束了的案件分類移送到其他事務庭,簽收是由各個庭的內勤做,其他人沒有這個權利。因為我送案送的頻繁認識了很多的人,記得有次執行庭的人跟我說:“小妹你是海大的呀,來我們庭吧。為什么我們庭就沒有海大的學生呢,你們海大還會來見習生嗎?如果會來就叫他來執行庭。”聽到她這樣講我很高心,我們的工作得到了他們的肯定,給他們留下了一個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學生在他們心中的形象。說到蓋章就不得不提辦公室主任他是一個很和藹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達回證、起訴書、當事人信息表等)去蓋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著很累。這些就是我實習期間經常做的事,雖然每件都很容易當要每天堅持做好不犯錯誤也是很難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學問。其實學東西不能看事情很簡單就覺得沒啥學的沒意思,其實如果簡單的事就做不好還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難的嗎。
在做完法官們交代的事之余我也還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時間,庭長跟我講沒事的時候可以去看看開庭學點庭審知識了解庭審程序。為了能夠趕到早上的開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當我到達那里我們庭還沒有開門。通過這一段時間的起早精神也特別好,早到上班給他們留下了個很好的印象,我也覺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參加了數十次的庭審的旁聽,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孝布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保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后,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并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后,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并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后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么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
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
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盡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
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煉。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就拿接電話和回答當事人的詢問來講吧,我在見習期間接了很多的電話,大多是對法律知識和法院的運作不清楚,很多時候覺得這個問題好像會做但具體到實踐操作就得問法官了。有個人問我財產保全可以用什么作為擔保,這我知道當他問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擔保公司作擔保時我就瞢了,因為以前沒接觸過等等。因此,作為學生還是應該學好學扎實理論知識,同時還應多參加一些實踐活動,不斷地鍛煉自己,學會將理論融于實際。
后來跟法官們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只是一個過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的去積累。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嘆說我們見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下去多找機會鍛煉。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當中,然后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并重新指導實踐。
以上就是在法院見習的情況。總之。我在見習期間學到了許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為我以后的學習和踏入社會奠定了基礎。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五
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馬紙業有限公司,因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邊旅游邊實踐,完成了我的實踐報告。
在公司期間,我不是在固定的某個職位任職的,哪里需要人,經理就叫我去哪里幫忙,所以他們都叫我“員工的副手”:有時我會幫他們聯系業務,有時會去幫忙清理帳目……一個人經歷什么就會有什么樣的經驗,這是一定的,雖然只有20天,對于如何做一個稱職的員工,我卻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1、普通話是一項基本素質。
我從來沒意識到過普通話會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聯系業務,如果一個人不能說流暢的普通話,他跟客戶幾乎處于兩個不會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談成功聯系業務的可能性了。
2、維護本公司的利益是底線。
現在是一個競爭的時代,在商場中體現得尤為明顯。在業務聯系的過程中,兩個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論是價格、數量還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個方面。一個員工要時刻記住自己的使命,因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話的失誤或軟弱就讓公司蒙受很大的損失。
3、管理是一種技巧。
在實踐期間,我當然沒有去管理員工的權力,但是通過我對公司管理者的觀察,他們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卻遭到員工的抵觸。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強硬的手腕,關鍵是一種協調能力,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個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讓員工的個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20天之中,我能對公司的實在少的可憐,但我學到的東西卻多得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益。在那些天里,我與幾位管理者都有過溝通,對其中一部分員工也做了調查。讓我的詫異的是他們對現在的大學生都有所排斥,因為過去的大學生員工在他們的印象里懶散、不負責、不塌實……當時我臉都紅透了,因為這些個別的大學生員工卻是大學生群體的一個縮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這樣的缺點,在我的要求下,他們給我列出了他們欣賞的大學生應有的素質:
1、塌實務實。
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實務實是一個大學生最基本的素質。尤其在對專業素質要求不是很高的經濟活動中,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學歷的員工,他們需要的員工是高素質,而沒有這項基本素質,再高的素質也是空談。
在他們公司有一個學韓語的大學生,因為一時沒有找到本專業的工作,于是來到了他們這里。但他在這里表現卻很差:不停地拿著手機發短信、工作不積極……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員工對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負責人對他也頗有微詞。
經理對我說過一句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用的話:“是金子你就要發光,在哪里都要發光,用盡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還是在水里,因為不是每塊金子都會被打成首飾的”。
2、責任心強,勇于承認錯誤。
社會上評價80后的人說這一代的人責任心差、軟弱,在做錯事之后不敢承擔責任,的確是這樣。在實踐期間,不管是經理還是員工,他們都告訴我他們欣賞的是那種謙虛、責任心強、不怕犯錯誤的大學生員工。他們不怕新員工犯錯誤,怕的是他會不停的犯錯誤,因為這樣不管是對公司還是其他的員工都有很大的不利影響。
3、合群的能力。
現在大學生雖然越來越多,但不是每個單位里的人都會是大學生,大學生員工的比例在很多情況下都很下,剩下的當然是低學歷、年齡大一些的員工,很多大學生自恃自己的高學歷瞧不起別的員工,這是很不可取的。一個公司只有成為一個團結的群體才能取得進步,這就要求大學生很快的融入到他們當中。我們要找到與其他人之間的共同語言,找到一個切入點,因此在看書等方面就要有所調整。實踐期間在與很多客戶的交談中,我一般很難找到話打開局面,他們所談論的很多都是歷史、戰爭等方面的話題,他們看的書也多是傳記性質的。可能我的專業是法律這是一個隔閡,但我覺得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課余時間看的書大都是小說之類的,因此有了這么多的差異。當然我說的不是拋棄自己的專業去向他們靠攏,而是廣泛的閱讀,加大自己交際的廣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4、一個好的身體。
這一點很多大學生都會忽視,也達不到,因為大多數大學生平常鍛煉太少,課余的時間大都是上網、看小說或者是睡覺,所以大學生體質狀況差的現象很普遍。去一個單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個好的身體,公司不會一直在等一個員工把病養好,因為市場不會等這個公司。
除了這幾點外,還有一些不需要贅述,因為每個大學生都清楚這些:包括誠信、良好的態度……但我們每個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難。
通過我對他們的調查我發現,現在的企業對學歷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質的員工,這種素質不僅是專業素質,也是成為一個優秀的“人”的最基本的東西——美德。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一年的學習下來,說實話,我并不清楚,我在學什么,學這為了什么。而這次的經歷——一個月的法院生活,我體會到了公平與正義的真正價值。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因為我發現,真的,我依然年少輕狂,不識“愁的滋味”。
為了能通過面試,順利地進入法院實習,我前一天在家反復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的答案。比如:“你為什么想進法院實習?”那我會亳不猶豫地說:“定紛止爭,維護正義,成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價值。”
第二天,我一路緊張而興奮地到達法院。仔細端看,大門莊嚴肅穆,旁邊的二尊石獅巍然矗立,整個法院籠罩在一層等級與森嚴的暮紗下。不禁,一陣畏然。
看到“門口禁止停放一切車輛”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個地方把我的愛車給安頓下來。剛往大門方向走去,門衛就遠遠地問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長!”我底氣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長?”“啊…”啞然。“哦,一個法院會有幾個院長么?”我納悶。“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個大學生,來這兒實習的。”“哦,這樣啊,那你先過來坐吧。我們這兒下午是三點上班,現在還沒到時間,你在這兒等會兒。”沒辦法,只能這樣咯。
沒過一會兒,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從大門經過,門衛告訴我“這是我們季庭長,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遠,我忙奔過去,他顯然覺察到什么,回過頭來,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卻不知說些什么。“季庭長,您好。”“你好,有事嗎?”他溫和地回答。“我是來這兒實踐的。”“哦,這事,你去找政治處吧。”“好,謝謝。”我不得不重新回到傳達室。
終于,在兩點五十左右,政治處有人上班了。門虛掩著,我敲門進去,說明情況后,他說:“好,我跟領導匯報一下,可以的話,我這兩天打電話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職應聘的問題,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話打電話通知,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絕嘛。哎,沒戲,歇菜般我離開了法院。
憧憬的破滅,猶如怒放后的煙花,瞬間的璀璨浮華后,天空一無所有,留下寂寞的回憶顧影自憐。
(二)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覺。“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談專業對口的話,那就還有檢察院和司法局這兩個國家機關了。正當我琢磨著先去找哪個單位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陳海杭嗎,我是法院……”啊,真的嗎,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這份意外的收獲來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三)
7月5日,我正式開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處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隱約感到我的工作似乎與案件審理沒有什么關系。
嗬,沒想到我竟會在前一天面試的地方工作。也許緣份就是這樣簡單而神奇。走進辦公室,一切都異常陌生,所以干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鮮,自然十分賣力。大家對我這個新手顯得十分客氣,端茶倒水的也沒讓我干些什么。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過了。三五天熟絡了以后,他們似乎把我看成他們中的一員,稱呼上也從以前的“小丫頭”直接改叫“小陳”了,有什么要幫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雖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許多,但我卻做得很開心。因為我終于不是在這兒參觀了。
這樣的狀態大約持續了近半個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松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儼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辦公室的同事很照顧我,因為所在部門性質的關系,差不多全院各類人群我都有機會接觸到,大家對我的工作也給予了一致的首肯。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六
對于法律尺度的把握離不開經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11月20我進入了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司法局單位,開始了我第一次走上工作崗位的體驗。
在實習期間內,由于我的專業知識還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幫忙接待前來咨詢和辦理案件的群眾。這些都是在學校里無法感受到的。在學校,只有學習的氛圍,畢竟學校是學習的場所,每一個學生都在為取得更高的成績而努力。而這里是工作的場所,每個人都會不斷努力學習和工作來提高自已的能力,以適應競爭激烈的社會需要!讓我學習到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沒有想像到的東西,讓自己對法律工作的性質和環境,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了解。相信這些見識對于將來無論是否會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來說,都是受益匪淺的。
一、實習過程中的認識與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識顯著提高。
實習的第一天,司法局的當事人來來往往,忙了一整天。每天從早上進司法局到下午下班,一直都不斷會有當事人到辦公室來,他們咨詢自己身邊發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或詢問自己案件的辦案進程,提供案件線索證據等。在實習期間,有關工傷、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賠償,因家庭暴力而訴訟離婚等等案件一直有發生。其中,在這些案件的原告當中不乏有年過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識還不夠完善的農民。每天接待這些案件的當事人,雖然自己不能給他們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識的幫助,但是在與他們的交談中,我能夠深切的感受到他們已經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管是從辦理的案件的數量,還是從群眾的思想變化來說,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識都正在不斷提高。
當然,在我國社會各方面還不發達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需進一步的提高。我國在改革開放之后,尤其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之后,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德治”,號召全國人民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僅僅靠社會輿論的譴責是無法實現這一目標的,而只有通過法律手段,通過比社會輿論手段更為強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規則、履行義務,并能夠強化這種履行義務遵守規則的法律意識,方可實現。
我們知道,一個法治的社會,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維法、護法的現代公民。遵守法律從根本上說,是符合絕大多數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廣大公民是法治建設的主體。即便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法治發展,政府也是代表公眾利益行使職權,建設法治國家依然是廣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賴于公眾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對于我市乃至全國的法制建設都將產生深刻的長遠的良好影響。
(二)有關工傷、交通事故索賠的案件多。
在實習期間所接觸的案件中,類似于工傷索賠,交通事故賠償的案件占多數。“天有不測風云”,務工者在勞動的過程中,難免有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即所謂的“工傷”。工傷得不到賠償,與老板發生糾紛等事也時有發生。特別是農民工在私人承接的工地上工作,在無任何保護和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極易發生各種傷害因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在這期間,我所知道的類似案件就有:一中年婦女楊某在其務工的工地上因安全防護措施不當而造成左手四手指被截斷,被鑒定為九級傷殘,要求工地負責人賠償醫療費及各種損失費等等。
這類案件發生之多,應引起我們的深思。在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會最底層的勞動者,發生如此之大的人身傷害對于自己的家庭環境而言,顯然是不能夠承受的。但是,越是如此,在發生傷害事故后,這些工程的負責人很多的卻都是一味的推卸責任,使這些受害人不得不進行法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看到這些受盡歲月洗禮的農民,為自己本應得到的賠償、保護而奔走的時候,會覺得我們社會對于他們的社會保障還是很不完善的,他們的合法利益應該受到全社會的更大重視。他們是活躍在城鎮和鄉村中最積極、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們在創造社會財富的同時也在塑造自己,已經與城市發展和居民生活、與農村繁榮和文明進步密不可分。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在全社會上下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如何協調好他們與各階層的關系,進一步保護他們的權益不受侵害是我們亟需解決的問題。結合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識,考慮到農民工勞動關系的復雜性和特殊性,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民工已成為中國社會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立法部門在完善《勞動法》、《工會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等法律法規貫徹的同時,應對農民工適當做出特別規定;還可以制定適用于農民工的單項條例、地方性法規和行業性、區域性勞動標準。由于城鄉結構和農民工自身文化、知識、法律素質的局限性,他們在城市生活中處于弱勢地位,權益屢屢受到侵害,因此,盡快制定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顯得尤為重要。
每當看到類似案件的當事人到來時,心里都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在我國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對于他們的合法利益的保護顯然國家還需做很多的努力。
(三)、遇事要注重問題本身的解決。
在實習的過程中,不管對于自己將來的繼續學習,還是進入社會,從司法局律師們身上看到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對自己是很受益的。大多數的案件當事人,在前幾次進到辦公室時都習慣于把自己的案件從頭到尾一味的講述,特別是會反駁對方提出的各種說法。每當這個時候,接待律師都會的耐心告訴他們:現在事情已經出來了,對方肯定會找各種借口來為自己開脫反駁,最重要的不是這些,而是我們怎么來解決這些問題。當時聽著他們講這樣的話,確實很實際。我們要的不是事實的再現,而是怎樣很好的解決案件,最大限度的尋求自身的利益。
當然,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不僅僅學到了這些。對于如何與人相處,如何和不同身份的人交流,如何提高自己說話處事的技巧,自己將來的專業學習還需怎樣來提高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受益。在這里要感謝司法局律師們對我的幫助,相信通過實習,更加堅定了自己學習法律的信心,增強了對法律的興趣,對以后的學習中也將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二、實習過程中的看法與思考。
(一)、加快我市律師辦公的現代化步伐。
短暫的實習期間很快就結束了,在實習期間除了讓自己對各種法律常識有了更深的認識外,自己對于我市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雖然我市是一個還需不斷發展的中小城市,但是,我覺得就我所實習的律師所而言,他們的辦公環境還應進一步改善。現在生活和工作的快節奏,要求我們提高工作效率,以在盡量短的時間內完成更多的工作。對比我實習的律師的工作,我覺得他們應該實現案卷、資料的電子化,以方便以后的查閱。計算機不應流于一種擺設,而應切實服務于自己的工作。在和律師提到這點的時候,他們也談到自己這方面知識的缺乏,以后要不斷學習。相信在不久后的幾年里,不僅我市律師業的辦公會實現現代化,其他行業的發展也會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
當然,要實現律師辦公更加現代化的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這需要上至國家各機關組領導,下至全體律師的共同努力,營造一個以科技提高工作質量、以科技提高審判效率、以科技增強綜合實力的環境。因此也真正為辦理好自己的案件服務。
(二)、律師應真正做到以維護法律的尊嚴為己任。
另一方面,讓自己引起思考的是:在我國建設法制社會的今天,法律工作者要成為為民伸張正義,弘揚法治精神的使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由于國家關于律師對犯罪嫌疑人提取審問的制度還不完善,律師在辦案的過程中還依賴于公安機關及檢查機關的協助,因而當案件涉及到他們的利益的時候,極少數律師就感到很為難了。在這期間,我也悉心觀察了我實習司法局律師的工作,總的來說覺得他們在原則立場上對事的看法觀點還是很值得學習的。但是,記得在關于一個何姓青年起訴自己曾工作的市檢查院的案件中,在何某咨詢律師時,律師說他不想因為這個案子而和檢查院的人特別是領導有過多的接觸,他還想繼續從事他的律師工作。當時聽到律師對當事人講這些話的時候,讓自己產生了很大的震撼。難道就連律師這個為民伸張正義的職業,也不能有最后一點的堅守嗎?律師不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就算完事的,他們看似在來往于天堂和地獄之間,但最重要的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我個人認為在這點上,廣大律師從業者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切實維護好法律的尊嚴,而不是象某些拜金主義者一樣,處處朝錢看齊。我相信大多數律師在思想上都還是保持著絕對的先進性的,我也希望廣大的律師都能真正做到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證法律的公正有效實行。相信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下,我國才能更快實現國家治理的民主化,法制化。
三、實習對自身的影響。
俗話說得好:經一事長一智。通過這短短的`實習,耳濡目染律師辦案的環境,讓自己懂得和學到了更多的東西。首先,我從之前的一名在校學生轉變成為一名實習的工作人員,這是在角色上發生了轉變。在現在這樣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中,我們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層不變的,而是在不斷變化中。我們需要在這種不斷轉換自己角色的過程中,努力適應這種環境的改變,并扮演好不同的角色,從而學到更多的不同的東西。其次,深感國家實現我國法制化社會目標的艱難。雖然最近幾年,國家不斷加大普法宣傳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為國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各單位由于相互的制約和利益的牽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規不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