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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調解簡報篇一
新年伊始,為進一步抓好人民調解工作,促進轄區社會和諧穩定,近日,固始縣司法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2016年人民調解工作,確定了“三大理念”引領2016年人民調解工作開展。
一、“調普結合”
改變過去單純調處模式,確定“調普結合”的調解新理念,將調處與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結合,通過“一事一法”、“以案析法”的方式,為當事人及周圍群眾普及法律知識,結合“七五普法”、“法律六進”等活動,把提高全民法制觀念與化解矛盾糾紛充分聯動起來,使每一次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都成為普法宣傳的途徑之一,有效地增強調處綜合效應。
二、“以法為本”
“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是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原則。在化解民間糾紛時,我們將樹立“以法為本”的調解理念,更多地注重從法律的角度對矛盾糾紛進行深入剖析、抽絲剝繭,以分清責任,明辨是非,讓當事人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法定權益或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便民利民”
繼續加強人民調解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把解決好、維護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人民調解工作的最高追求。確定“便民利民”的調解理念,根據矛盾糾紛的性質、難易程度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從便民利民的角度出發,充分利用“村頭”、“地頭”、“街頭”調解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不失時機地開展調解工作。準確把握人民群眾對化解矛盾的新要求,堅持“應調盡調”,積極幫助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2016年以來,全縣共調解矛盾糾紛1227件,調處成功1203件,調處成功率達98%。
家暴調解簡報篇二
為真正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進一步在基層(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工作中推行“4+1”大調解工作模式,10月14日,全縣“4+1”大調解工作現場會在鶴盛召開。縣領導胡曉東、呂偉雄參加現場會。
與會人員先后參觀了鶴盛鎮下家岙重點村調委會、東皋村聯片調委會、鶴盛鎮聯調中心,詳細了解鶴盛鎮“4+1”大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在隨后召開的“4+1”大調解現場會上,鶴盛鎮、碧蓮司法所、調解員代表作典型經驗交流;縣司法局通報了全縣人民調解工作。
今年以來,我縣積極開展人民調解“4+1”工作模式各項組織建設工作,統籌建設鎮街聯調中心、村級聯片調查會、重點村居模范調委會、個人品牌調解室四大基層調解組織,以及組建一個縣、鎮調解工作專家咨詢業務支撐平臺。目前,“4+1”模式各項組織建設工作已基本完成,22個鄉鎮(街道)已成立聯調中心22個,確定村級聯片調委會53個,重點村居調委會32個,個人品牌調解室3個,共聘任專職調解員75人。1-9月,全縣共調解糾紛5163件,其中鎮、村兩級調解組織調解案件3065件,占比從原來的不足30%上升至84.5%。
縣委副書記胡曉東指出,要充分認識“4+1”調解工作的優勢,注重協商的方式,追求協調的理念。各鄉鎮、街道要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統籌,擴大覆蓋面,形成聯調合力,使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能夠有效運轉。要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切實把“4+1”大調解工作抓緊抓實、抓細抓好。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時發現問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全面提升我縣“4+1”大調解工作水平。
家暴調解簡報篇三
16日,川陜甘三省五市邊界人民調解協作工作會議在我市朝天區召開。陜西省漢中市、四川省廣元市、巴中市和綿陽市以及甘肅省隴南市司法行政部門齊聚一堂,共同探討交流省際邊界人民調解工作。司法部基層司安置幫教處處長白杰、四川省司法廳副廳長劉朝寬、甘肅省司法廳副廳長鐘建龍、廣元市副市長劉志東出席會議。
數據顯示,全市共成立了3362個人民調解委員會,有人民調解員16928人,調解組織網絡實現全覆蓋,其中市醫患糾紛調解中心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會上,隴南、綿陽、巴中、廣元、漢中五地司法局相關負責人總結交流了邊界聯調協議執行情況,介紹了一年來毗鄰地區矛盾糾紛調防情況,現場宣讀并簽訂了三省五市邊界人民調解聯調協作協議。
就進一步加強新形勢新常態下的.邊界聯調協作工作,會議達成共識。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健全合作機制,堅持好每年一次的聯席會議制度,落實好聯絡員協調制度,要做到將“鄰居的事當成自己的事辦理”;要進一步拓展合作領域,推動整合法律服務資源,積極介入邊界地區群眾的矛盾化解、信訪、維穩、普法、法律咨詢等各個方面,要積極向上匯報銜接,建立法律服務區域一體化的協作機制;要進一步強化培訓交流,在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方面互學互鑒、互幫互助,重視人民調解員的培訓,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加強聯系、緊密協作,共同維護和打造法治、平安、和諧邊界。
家暴調解簡報篇四
近日,沁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縣司法局,組織交通事故處理民警、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各工作站調解員,召開了全縣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第四季度工作會議和工作交流座談會。
會議回顧總結了今年以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案件調解、信訪維穩、案件質量、隊伍建設和工作紀律等方面情況,集中學習了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及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執行規范等方面內容,并對交通事故人民調解融合于司法行政調解、快處快賠和民事訴訟及創建金牌調解員、精品調解案活動進行了任務分解和征求意見;就辦案單位、鄉鎮司法所、人民調解員之間的交流對接和工作流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分析、答復和座談溝通交流,發放了“黨員爭先鋒,全警創滿意”活動宣傳資料;同時針對第四季度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深化交調委基層基礎建設,推進所有鄉鎮司法員和法律援助中心參與交通事故調解,逐步將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員由部門調解向人民調解過渡、向社會過渡,使人民調解成為群眾依賴、當事人信賴、政府滿意的基層組織。
結合“黨員爭先鋒,全警創滿意”主題實踐活動,通過看誰調解的案件多、看誰做的案卷質量高、看群眾和當事人對哪個調解員最滿意,積極開展民意測評和案件回訪,廣泛掀起爭創群眾滿意金牌調解員活動。
加強調委會各調解員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認真學習上級業務部門、司法行政部門的規定、精神和調解標準,進一步規范調解用語,提高業務技能,確保每件調解案件質量經得起檢驗。
規章制度。
杜絕違法違紀嚴格調解程序按照一案一卷、裝訂成冊要求規范調解法律文書制作逐步使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高效、規范、文明、嚴謹的工作格局。
善于利用媒體,主動聯系媒體,及時將人民調解員的先進事跡和好的經驗做法宣傳出去、發揚光大,讓更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從中受益,讓社會各界群眾進一步理解、關心和支持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工作。
全市第十一次人民調解工作會議昨召開。記者獲悉,我市人民調解工作將建立“大數據”綜合分析模塊,提升調解精準性,推動人民調解向“數據化”邁進。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錢三雄出席會議并講話。
近年來,我市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共受理社會矛盾糾紛近18萬件,調解成功率達99.33%,涉及協議金額52.5億元。
據悉,該綜合分析模塊以政府大數據平臺為依托重點,推進法院、綜治、公安、司法等多部門信息向平臺集中,推動調解工作從“信息化”向“數據化”轉變。同時,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將加強大數據智能分析,及時掌握社會矛盾糾紛的動態及發展趨勢,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工作的預見性和高效性。
錢三雄指出,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楓橋經驗”,加強村級組織建設、優化整合行業調解力量、配優配強調解隊伍,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要善于因人制宜、因地制宜開展調解工作;堅持“大數據”引領,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工作的精準性,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新要求、新規律,運用好底線思維、法治思維、互聯網思維,扎實推進調解工作的精細化、社會化和智能化。
會議表彰了10名“最美人民調解員”和一批先進集體、個人。
市領導陳作榮、卓高柱、王x琪參加會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建新參加會議。
16日,川陜甘三省五市邊界人民調解協作工作會議在我市朝天區召開。陜西省漢中市、四川省廣元市、巴中市和綿陽市以及甘肅省隴南市司法行政部門齊聚一堂,共同探討交流省際邊界人民調解工作。司法部基層司安置幫教處處長白杰、四川省司法廳副廳長劉朝寬、甘肅省司法廳副廳長鐘建龍、廣元市副市長劉志東出席會議。
數據顯示,全市共成立了3362個人民調解委員會,有人民調解員16928人,調解組織網絡實現全覆蓋,其中市醫患糾紛調解中心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會上,隴南、綿陽、巴中、廣元、漢中五地司法局相關負責人總結交流了邊界聯調協議執行情況,介紹了一年來毗鄰地區矛盾糾紛調防情況,現場宣讀并簽訂了三省五市邊界人民調解聯調協作協議。
就進一步加強新形勢新常態下的邊界聯調協作工作,會議達成共識。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健全合作機制,堅持好每年一次的聯席會議制度,落實好聯絡員協調制度,要做到將“鄰居的事當成自己的事辦理”;要進一步拓展合作領域,推動整合法律服務資源,積極介入邊界地區群眾的矛盾化解、信訪、維穩、普法、法律咨詢等各個方面,要積極向上匯報銜接,建立法律服務區域一體化的協作機制;要進一步強化培訓交流,在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方面互學互鑒、互幫互助,重視人民調解員的培訓,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加強聯系、緊密協作,共同維護和打造法治、平安、和諧邊界。
家暴調解簡報篇五
1月26日上午,夷陵區樟村坪鎮人民調解工作會在宜昌明珠磷化工業有限公司濃重召開。各村(居)書記、治保調解主任,全鎮30家企業調委會主任、網格員和中心戶共170余人參加了此次人民調解工作會,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寶華,鎮委書記高秉政等領導出席會議并講話。
大會表彰了樟村坪鎮2015年度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優秀人民調解員,其中部分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優秀人民調解員作了典型發言;鎮委書記高秉政重點強調了人民調解工作在服務群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肯定了2015年度樟村坪鎮人民調解工作成效,要求大家再接再厲在新一年中取得更大的進步。
會上,區司法局局長張寶華對樟村坪鎮人民調解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樟村坪鎮委、政府對人民調解工作重視程度高、工作謀劃早、培訓抓得好,并對該鎮2016年人民調解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以推進村級人民調委會規范化建設全覆蓋為抓手,不斷加強村級調委會組織、陣地、隊伍、業務規范化建設,切實達到“五有”、“四落實”、“六統一”的要求,確保完成規范化創建全覆蓋目標。二是以鞏固企業調委會全覆蓋成效為抓手,繼續加強對企業調委會的業務指導,并結合樟村坪鎮礦產企業多的實際,加大地礦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力度,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為服務企業健康發展,維護轄區和諧穩定保駕護航。三是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能力建設為抓手,推動人民調解辦案成功率和群眾滿意率雙提升。司法所要主動履行人民調解員培訓職責,科學制定培訓計劃,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培訓,個案分析等方式,分層次組織人民調解員開展業務技能培訓,促進全鎮廣大人民調解員整體業務水平大幅提高。
會后,鎮委、鎮政府還邀請了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調解員”楊興義等一批調解工作能手對全體與會人員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人民調解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切實提升了該鎮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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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調解簡報篇六
甲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xxxx年月日發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月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方支付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元(大寫: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后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三】打架糾紛調解書。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xx年11月2日在上班時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元、生活費,等合計人民幣,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遵醫囑返回醫院復查時由甲方陪同復查,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
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見證方:
【四】打架糾紛調解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就20xx年10月10日在上班時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人民幣1251.36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遵醫囑返回醫院復查時由甲方陪同復查,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
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年月日乙方:(簽字)年月日。
家暴調解簡報篇七
今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開局之年。為確保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順利啟動,我市精心準備、早安排、早部署,從制度機制、隊伍建設、基層調研、氛圍營造上狠下功夫,以求彰顯普法的系統性、針對性、專業性、實用性,為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市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健全機制,為“七五”普法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支持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體制,加強各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傳教育評估考核和激勵機制,確保工作制度、目標任務和人員落實到位。
一是加大考核分值。按照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在年初已將“七五”普法啟動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黨委、政府績效目標考核、綜治考核和文明創建考核內容并加大分值權重,斗硬考核,確保“七五”普法啟動能順利落到實處。
二是細化普法工作載體。為進一步深化“七五”普法,我市加強了普法宣傳的載體建設,在“法律七進”的基礎上根據實際作了細化拓展,進一步明確了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即各縣(區)負責轄區內“十二進”工作的全面落實,條上由市司法局牽頭抓總,市委宣傳部、市委xxx部、市委農工委、市直機關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xxx和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分別負責每一進工作,確保法治宣傳深入到機關、農村、社區、學校、企業、單位、寺觀教堂等每一個細胞單位。
三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把法治宣傳教育與“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相結合,要求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制定具體普法宣傳實施方案,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面向社會、服務對象等開展好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宣傳,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為“七五”普法的順利啟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隊伍建設,為“七五”普法提供人才保障。
全市各級通過理論培訓、實踐操作,不斷提升普法隊伍的綜合能力素質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問題、解決矛盾的能力。
一是開展普法隊伍培訓。各級各部門通過會前學法、班子會議、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公務員培訓、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等各種形式開展法治培訓,著力提高普法隊伍的法律素質和普法宣傳的能力,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是探索法律志愿者普法模式。與高校及相關部門積極探索在校大學生、大學生村官及社會志愿者義務普法的工作模式,主要在暢通志愿者服務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志愿者普法宣傳水平,利用好志愿者服務隊及各種服務平臺上積極思考,力求整合力量把法治宣傳、法律服務延伸到社會的各個層面。
三、廣泛調研、為“七五”普法提供群策保障。
一是深入基層,開展普法工作調研。市司法局堅持問題導向,采取實地走訪、查閱資料、訪問群眾、交流座談等方式深入到基層鄉鎮、村(社)、學校等,認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了解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尋求新方式新方法,為下一步謀劃“七五”普法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掌握第一手資料。
二是征求民意,大規模開展普法問卷調查。全市大規模開展“七五”普法問卷調查,廣泛收集民意,并對調查問卷的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分析,深入了解群眾對普法工作的建議及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問卷調查表發到了各縣(區)、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調查對象包括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農民、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各個層面,有利于更科學、更加貼近實際、更有針對性地安排部署我市普法工作。
四、強化宣傳,為“七五”普法提供氛圍保障。
家暴調解簡報篇八
縣司法局人民調解工作調研報告為了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更好的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和“減壓器”作用,根據司法部“基層工作指導司《關于開展人民調解專項調研活動的通知》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對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級領導普遍高度重視,廣大人民調解員認真敬業。各級黨委、政府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到位,領導有力,普遍納入了黨政目標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建立了相關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如:馬安鎮為了最大限度的發揮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實行調解案卷獎勵機制,每調解成功一起合格案卷可獲得獎勵200元,推行“政法單位服務,黨委政府買單”的量化標準。
店子、澗池等鄉鎮推行“調解員給誤工補貼”等辦法有效提高了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工作規范性和工作效率。
使人民調解工作從組織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調解工作機制不斷創新,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各鄉鎮、各部門積極創新工作機制,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
城關鎮“百人百日進萬家,矛盾糾紛大排查”模式。就是以鄉鎮為單位組織轄區內的村組治調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單位干警以及聘請專職調解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進村入戶,對轄區內的矛盾糾紛進行大排查、大調處,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店子鎮開展“巡村入戶,矛盾糾紛調處雙簽”模式,要求鄉鎮干部(包括鄉直單位干部)每月必須進村入戶不少于一次,對轄區內所有的常駐人口、臨時戶口和流動人口都要一戶不漏地訪查。
做到“三訪”、“四送”,即訪查治安隱患、訪查群眾生產生活、訪查生育狀況;送法律、送技術、送溫暖、送政策。巡村入戶干部每訪查完一戶,戶主要在干部訪查表上簽名或蓋章,干部要在農戶保管的“干部巡村日歷本”上簽名。
并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實行定時定人承包解決。為防止走過場,鄉鎮還要建立抽檢制和責任追究等機制;羊尾鎮開展“警治聯調”模式。
就是村、組治調干部與鄉鎮政法干警通力協作,對矛盾糾紛予以調處。村、組調解組織無力調處的及時上報鄉鎮,并由綜治辦牽頭組織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單位進行“會診”予以調處;六郎鄉開展“疑難糾紛聽證”模式。
對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難糾紛、調解組織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邀請當地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士參加進行公開調處,達到調處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澗池鄉開展矛盾糾紛“三卡”模式。矛盾糾紛排查上報卡、交辦卡和回報卡;觀音、湖北口等鄉鎮開展“聯防聯調”模式。
縣、鄉、村每年都要與周邊地區簽訂聯訪聯調協議,共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不僅調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多發性、常見性民間糾紛,同時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熱點,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圍繞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積極主動參與征地拆遷、企業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業管理等容易引發上訪的社會矛盾的調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調解的工作領域。
4、調解工作方法多種多樣,維護社會穩定成效顯著。各鄉鎮、各部門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堅持和諧調處矛盾糾紛,重視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
例如,積極探索試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與人民調解有機銜接的辦案機制,充分發揮了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的獨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級的肯定。,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236件,調解成功率達,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引起的自殺41件41人。
防止群體性上訪35件,防止民事糾紛轉為刑事案件58件,防止群體性事件21件,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我縣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著制約人民調解工作發展的一些難點問題。人民調解工作不論在思想認識還是實踐工作中都還存在著一些與形勢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
1、少數基層領導對調解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有的地方對人民調解在新形勢下的地位、作用認識不充分,以致多年沒有召開過地域性調解工作會議;有的領導認為人民調解是“軟組織”可有可無,以致人民調解工作難以擺上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有的地方長期聽不到宣傳人民調解的聲音或宣傳力度不足,以致人民調解的作用與社會大眾的認知程度相差懸殊;還有不少群眾認為調解沒有強制力,以致出現矛盾糾紛時不是訴訟就是上訪,或者干脆“用拳頭說話”;全社會普遍關心、認可、支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氛圍相對缺乏,一些部門沒有形成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調解人員孤軍作戰,難以處理一些復雜的矛盾糾紛。
2、調解隊伍總體素質偏低。人民調解員素質參差不齊,特別是村級調解員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層調解員還留在傳統的“勸架員”水平,法律知識貧乏,政策水平較低,有些甚至連制作調解記錄和調解文書都有困難,工作力不從心,以致調解效果事與愿違者不乏其數。
3、調解經費嚴重不足,沒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工作經費得不到保障,嚴重制約了調解工作的開展,挫傷了調解人員的積極性,阻礙了人民調解作用的發揮,“重打輕防”現象比較普遍。加之,社會各界對人民調解化解糾紛,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認識,人民調解在糾紛當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權威性,出現糾紛,當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決和訴訟解決。
三、對人民調解工作的幾點建議。
1、深化對人民調解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調解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和有效途徑,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具有基礎性作用。
要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加強督促檢查,考核獎懲。
要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宣傳,營造人民調解工作的良好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