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級匯報工作,其表達方式以敘述、說明為主,在語言運用上要突出陳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顯示內容的真實和材料的客觀。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報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一
2014年**月**日12點50分,**公司**廠房電機短路起火。該位置系兩面鐵皮夾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溫作用,墻體內的泡末燃燒,高溫拌發大量煙塵產生,引燃室內的地毯和木地板。
**公司**廠房車間本就是一個封閉的空間,**室又進一步形成一個更為封閉小空間,致使濃煙積蓄更多,對救援帶來極大的阻撓。
2014年**月**5日12:55:28,**消防隊接到報警電話,稱**公司**廠房發生火災。**消防隊立即組織兩車九人趕赴火災現場,于12:57:32出b區大門;于12:58:57過a區大門;于12:59:25過a區二門;于12:59:34過a區地磅房;于12:59:40過a區**部電工班門口;于12:59:54過**廠房門口并到達火災現場。
到場后,由于室內煙霧非常濃,起火點與起火物質均不明確,又被該分廠人員告知用水施救會損壞設備,針對此情況,消防人員采用滅火器實施救援。在使用大量滅火器無效的情況下,經現場請示溫總,立即使用水進行施救,在盡量保證設備的情況下于13:27分左右將火撲滅。在明火撲滅后,江津消防支隊德感中隊13:30分左右也到達了現場,他們立即使用專業排煙設備進行排煙,通過較長時間的排煙,順利將室內煙霧排空,使得此次火災事故得以成功處置,并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隊對火災現場進行了初步勘察,從火災現場痕跡來看,有可能是。
該廠房旁的空氣壓縮機過熱發生故障造成電氣線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熱層里的泡沫,且現場可能工作人員缺位,未能及時發現火情,從而造成了火勢的蔓延、擴大。
同時,通過此次火災事故,我們也要從中吸取教訓,各單位對各類電氣設施,特別是重點部位和死角的電氣設施要加大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作為我們職能部門,也需要加大對各單位的督促、檢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災救援后,我隊對火災現場進行了初步勘察,從火災現場痕跡來看,基本可以確定是該廠房旁的空氣壓縮機過熱,發生故障造成電氣線路短路起火。在**室當班工作人員***部測試組――****同志的證詞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點50分左右,我到達p300儀器室門口時聽到有異響,馬上去查看,看到空壓機起很大的火?!?/p>
(二)火災擴大的原因。
1.火災未能及時發現。
由于是大功率電器設備短路起火,溫度應該很高,高溫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熱層里的泡沫,且現場工作人員缺位。p300儀器室當班工作人員***部測試組――謝武俊的證詞材料中,也提到是“**月**日12點50分左右,我到達p300儀器室門口時聽到有異響,馬上去查看”可以說明他是在12:50左右“到達”現場,其真正起火時間現場并沒有任何人。由于未能及時發現火情,從而造成了火勢的蔓延、擴大。
2.火災現場的建筑材料違反消防要求。
從火災現場來看,其建筑材料是以雙層薄鐵皮加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這種材料嚴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見高溫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濃煙。
生產現場鋪設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類似這樣多油霧的磨齒間內,空氣中的油霧濃度相對較大,鋪設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結構違反消防要求。
無消防通道,無通風口,完全在半密閉的恒溫間內,再次密閉成一單獨空間。這樣的建筑形式導致內部空氣不能有效流通,高溫后極可能引起易燃物質自燃,并有毒煙霧不能及時、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員窒息傷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點的認定。
1.據查,**室當班工作人員***部測試組――****同志的證詞材料中,提到是“**月**日12點50分左右,我到達**室門口時聽到有異響,馬上去查看,看到空壓機起很大的火,我立即關閉附近電源”。
2.經過現場勘察,可以確認**機的電機部分已經完全燒毀、融化;相鄰的電路設施也是完全燒毀。
3.空氣壓縮機鄰近的鐵皮墻面油漆與其他過火地方的墻面油漆完全不一樣。是一種重度燒毀的跡象。
4.由**機至平臺,一路過火跡象明顯。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認定**公司**火災事故起火點為:**室后,**機起火。
四、起火原因調查。
圍繞起火部位和起火點,我們對可能的四種起火原因(縱火、煙頭起火、自燃、電線短路起火)進行了認真的調查。
1.排除縱火。
據查,火災時在起火部位附近有工作人員正在加班,并有監控錄象可以證明,無有意縱火跡象,可排除縱火。
2.排除煙頭起火。
據查,**公司及**分公司、**部均明確要求工人不準在生產區內吸煙,調查中沒發現有人在生產區內吸煙。
在場人雖均證實,火災發生前未聞到焦味及見到煙等異常情況,從火災發生的過程看,起火較突然,不存在陰燃起火特征。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二
湖南長沙汽車檢測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為龔樂群,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具有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檢驗產品/類別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四輪及四輪以上)、機動車安全技術等級評定(四輪及四輪以上)。20xx年3月10日肇事輕型貨車在該公司進行了在用機動車檢驗,整車檢驗結論為合格(建議維護)。
事故道路情況。
事故發生路段位于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東西走向,雙向四車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小客車限速12公里/小時,其他車輛限速100公里/小時。事故發生地點在由東向西車道,第第二行車道寬均為3.7米,應急車道寬2.9米,道路線形為左向轉彎,彎道半徑20xx米,超高值2%,自東向西下坡坡度0.5%。
事發地點7月19日凌晨1時至4時為晴天,能見度20-10.5千米,溫度24.9-24.0攝氏度,空氣濕度90%-95%。凌晨3時風速為2.5米/秒,風向為東北風。
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前路段狀況。
月19日1時12分(本次事故發生前1小時45分鐘),在滬昆高速公路1312公里450米處,一輛自西向東行駛的空油罐車沖過中央隔離護欄,與自東向西行駛的一輛大型客車和一輛小型客車發生刮碰并起火,造成1人死亡,雙向交通中斷,出現車輛排隊。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在自東往西方向距事故點300米以外,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進入事故現場路段,并安排一輛警車在自東往西方向距離車流尾端500米外向來車方向,隨滯留車輛的延長,適時移動警車,通過閃警燈、鳴警笛、喊話方式示警。至本次事故發生時,自東向西方向車道內排隊車輛約400輛,排隊長度約3.1公里。
事故發生經過。
月18日6時45分,由賈安奎、彭駿昌駕駛的閩by2508大客車載1名乘客從福建省長樂市營前鎮出發(未按規定到莆田涵江汽車總站進行安全例檢和辦理報班手續),車輛未按核準路線行駛,行經沈海高速、廈蓉高速,沿途在福建、江西境內上下客9次。22時26分,沿炎睦高速進入湖南省境內,此時車上共有乘客54人,后再無人員上下車。19日2時57分,賈安奎駕駛大客車到達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時,因前方臨時交通管制停于第一車道排隊等候。
月18日17時,劉斌駕駛湘a3zt46輕型貨車在位于湖南省長沙縣的長沙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土橋倉庫充裝6.52噸乙醇,運往武岡縣湖南湛大泰康藥業有限公司,行經長沙繞城高速公路、長潭西高速公路,22時45分進入滬昆高速公路。
月19日2時57分,湘a3zt46輕型貨車沿滬昆高速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1309公里33米路段時,以每小時85公里的速度與前方排隊等候通行的閩by2508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致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泄漏燃燒,引燃輕型貨車、大客車及前方快車道上排隊的車牌號為粵f08030小型越野車、右側行車道上排隊的車牌號為浙a98206重型廂式貨車和贛e38950/贛e4537掛鉸接列車,造成大客車52人死亡、4人受傷,輕型貨車2人死亡,重型廂式貨車和小型越野車各1人受傷,5輛車被燒毀以及公路設施受損。
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邵陽市消防官兵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置。接報后,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成立了事故救援處置工作組,指導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公安、消防、交通、安監、衛生等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同志組成的工作組,于事發當天趕到事故現場,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做好事故處置和善后工作。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國的經濟越來越發達,交通是越來越便利,撇開飛機、火車、輪船不說,就單單公路交通的發展已經讓人大為吃驚,短短的改革開放30年讓中國現在的交通地圖上布滿了穿越南北,橫七豎八的公路,就像蜘蛛結的網似的,從高速、省道、鄉村大大小小的公路讓人看的眼花繚亂。
本來,看到國家日新月異,飛速發展是值得每個人高興和驕傲的,但其中又隱藏著一些隱患,這又不免讓人有些擔憂。去過幾次大城市,堵車現象很常見,在這幾次的回家過程中,也發現我們那種小地方,小市區、小縣城的堵車現象也很頻繁。以前覺得小轎車只有城里人開得起,如今的農民也開上了各種各樣的小轎車,隨著交通的便利,車輛的增多,交通事故也隨之越來越多,我們不可能為了避免事故的發生而去控制車輛的生產,然而我們只能盡量的避免事故的發生。雖然國家制訂了相關的管理措施和法律,但交通事故的發生仍是很常見。所以我和我的小組針對相關問題做了這次調查,我們希望每個人都能看到自己的親人高高興興出去,平平安安歸來。
預防措施:
國家應當加大交通管理力度,把事故防范工作切實列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形成對策研究,措施制定,部署實施,監督評估等完整的事故防范工作運行機制;同時政府要健全和完善交通安全責任管理體系,把交通安全作為重中之重。
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對轄區內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的治理,完善路面交通設施。在目前道路不堪入流、車流重負,呈超飽和狀態的條件下,強化路面治理,完善路面交通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路面狀況進行交通渠化,是解決人、車、路矛盾的應急方法,也是向交通設施要警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緩解目前警力嚴重不足的一個重要舉措。
狠抓源頭管理,加大專業運輸單位和個體的整治力度強化內部安全管理機制。國家頒布政策,回收那些廢舊的,不安全不經濟排污超標的車輛,確保車輛性能更新,結構優化。要通過放開汽車注冊、登記優先公共交通、擴大機動車專用道等政策,有計劃地限制非機動車、二輪摩托車保有量的膨脹;要大力發展和推廣有利于提高汽車安全性能的產業和技術,使車輛防御交通事故傷害的能力不斷增強。對個體車輛,關鍵是要把分散的個體車主、駕駛員組織起來,加強管成立駕協工作站領導下的安全管理聯合組織,明確管理制度、章程職責權限,經費收支,切實加強對個體車主和駕駛員的管理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進一步改革勤務制度,落實領導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路段承包責任制,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提高管理覆蓋面。針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傳統的靜態交通管理已不適應的現狀,必須推行勤務制度改革,合理調配警力向一線傾斜,把早高峰到晚高峰工作制擴展為多次高峰,實行錯時上崗和彈性工作制,對重點路段、高峰時間、主干線,實行定人員、定路段、定職責、定獎懲、包安全暢通的勤務制度,全天候管理;有條件的地方,要把警力從崗臺指揮中解放出來,用于路面巡邏,加大動態違章的查糾力度,機動靈活,減少管理盲區,形成點、線、面為一體的區域化管理。對無牌無證,農用車、三輪車載人,報廢車上路行駛,明顯三超車輛以及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嚴重違章行為要嚴格重罰,決不能姑息遷就。另外,根據季節的不同和一個時期的交通形勢,采取相應的專項治理措施和城區交通秩序整頓活動,也是壓事故、保暢通的一個重要舉措。尤其對交通肇事犯罪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生特大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嚴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結語:
我們認為交通法是生命之友,如果你無視交通法,把它視為兒戲,你就隨時可能遇到危險,如果你能時時處處嚴格遵守交通法,你的安全系數將大大提高。所以我國迫在眉睫的事情應該還是在全國范圍內盡最大的努力去普及《交通法》,只有懂法、守法才能減少事故的發生。
在此,我衷心的祝愿國家繁榮富強,飛速發展。也同樣希望每位駕駛員能平平安安,免于車禍。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三
本文目錄。
××××年××月*日晚*點××分,××醫院門前發生了一起出租車與摩托車相撞的嚴重交通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點左右?!痢?出租車公司駕駛員××開出租車行至××到××方向,過紅綠燈后有乘客打車到××大學新校址。××越雙黃線違章調頭,想走××大橋到××路再上××路。調頭時沒有觀察情況與對面正急速駛來的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死者名為××,××*人,年僅××歲。當晚××被公安交警連人帶車一并扣留,等待處理結果。
此次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后,公司積極的和公安部門處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調解中,死者××家屬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殘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調處大隊協商賠償問題。由于死者家屬不按法律程序辦案,無法達成賠償協議。隨后又到××××出租車公司領導辦公室圍坐,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辦公。公司領導*總、*總出面,經過五天的艱苦協商調解,終于與死者家屬的達成協議。最終賠償死者家屬22萬。
血淋淋的事實,必須留下血淋淋的教訓!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給我們廣大的駕駛員留下最直接的教訓,就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雙黃線違章竟然要用一條鮮活的生命作為代價!這樣的教訓足夠深刻了,這是其一。第二,透過表面看本質,駕駛員××為什么會違章駕駛,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識和無視交通法規的態度。在出租車行業中不僅只有××平時違章駕駛,本站這是公司出租車普遍存在的問題。由于駕駛員心抱僥幸心理,想著不會那么倒霉,但是等到發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還能后悔嗎?這次的教訓足夠要求駕駛員朋友,在平時的駕駛過程中必須強化交通意識,樹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態度?!皩幍热植粨屢幻氚踩熊囘h離車禍”是我們每個駕駛員都應該牢記的警訓。經過此次慘痛的教訓后,希望我公司廣大駕駛員從心底認識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更要時時刻刻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注意行車安全,這用生命換來的教訓,必須扎根于每位駕駛員的心中,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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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發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經省政府批準,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省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和曲靖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羅平縣“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與。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全面調查。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郭雙海駕駛一輛號牌為云dv5586“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載乘15人(核載7人),從挖玉沖村前往阿崗鎮。當日8時許,車輛行駛出約146米,在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大轉彎”下陡坡左轉急彎路段,車輛駛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墜落于該道路下一臺路面上,造成10人當場死亡(含駕駛人)、1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8月11日8時05分,羅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過路群眾吳永平電話報警“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有輛面包車翻在路邊,具體情況不清”,指揮中心立即指令阿崗鎮派出所出警;8時09分,指揮中心再次接到吳永平電話報稱“有7人受傷”后指令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出警;9時28分接到阿崗鎮派出所反饋的“有10人死亡、5人受傷”的情況后,迅速組織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時50分左右到達現場,開展救援處置。阿崗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率領在崗的所有干部職工于9時30分左右趕到現場參與救援。
事故發生后,羅平縣政府立即啟動。
應急預案。
縣委、縣政府領導率相關部門人員于12時30左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報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書記高勁松、市長范華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書記李云忠、副市長早明光率領安監、衛生、公安等部門于13時30分趕到現場指揮救援和指導事故處置。與此同時成立了市、縣兩級事故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醫療救治組、秩序維護組、宣傳組、后勤保障組等7個工作組。羅平縣設立了由縣級領導、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和阿崗鎮黨政班子成員組成的9個善后工作組進村入戶“一對一”包戶做好死者家屬思想穩定工作羅平縣對每名遇難人員給予6000元救助費;每名受傷人員設1個醫療小組實行“一對一”救治。
省委書記秦光榮、省長李紀恒、副省長劉慧晏、尹建業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搶救傷員、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后處置和安撫工作;成立事故調查組,認真查明事故原因,開展責任倒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勢頭,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要求,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白光福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董家祿及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波帶領安監、公安、交通、監察、衛生、檢察院等部門組成的省政府工作組,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組于當日下午17時左右趕到事故現場,初步查看現場后,召集現場有關人員對現場搜救和善后處理,晚上到羅平縣醫院看望了傷員,并召開專題會議,傷員救治提出了具體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羅平召開有100多人參加的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宣布了經省政府批準的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和成員,白光福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組長。聽取縣政府工作匯報和省級有關部門領導發言后,事故調查組組長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后等有關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
郭雙海,男,42歲,居民身份證號:530324197103092319,住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257號;持準駕“b2”類車型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530300411141,初次領證日期xx年5月31日,發證機關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年4月1日換領xx年有效期駕駛證,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狀態正常,系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駕駛人。經查詢,駕駛人郭雙海于xx年12月24日,駕駛車輛未按規定車道行駛;xx年8月21日,駕駛未按規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載貨汽車;xx年8月25日,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機動車,均已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行政罰款處罰。
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車輛所有人:袁曉書,車架號為ls4bab3d3bg266382,發動機號為b5ha091897,初次登記日期:xx年3月13日,檢驗有效期至xx年3月13日;該車核定載人數為7人,肇事時實載15人。該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號:pdzaxx5303t000008961;商業保險保險單號:pdatxx5303t000009696,其中車上人員責任險(2萬/人,共14萬)、機動車損失險(2.5萬)、第三者責任險(10萬),有效期均至xx年03月07日。經查詢,該車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記錄;有6條交通違法記錄,其中,3條為張金強駕駛,xx年7月8日該車因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且不服從交警指揮被處罰;另外3條為袁曉書駕駛,分別是xx年11月23日,在師彌線64公里+600米處超速20%以上未達50%;xx年3月24日因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xx年6月22日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被處罰。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系村民自籌自建村中盤山道路,技術等級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彎急,道路起點位于挖玉沖村小學門口,終點至挖玉沖村小橋處與縣道法(羅平縣阿崗鎮法朗村)蔭(師宗縣蔭涼箐)線k23+250米處相連,全長980米。肇事地點道路為潮濕水泥路面,中心現場車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F場起點為“s”左轉彎道(車輛行駛方向),彎道半徑r=8.45米,坡度i=-8%,現場止點在“s”右轉彎直線道路上(車輛行駛方向)。車輛駛離路面處以北進彎道路寬為3.5米,彎道路面最寬為9.6米,出彎道路寬為5.4米。事故地點距羅平縣阿崗鎮23千米,距羅平縣城75千米,距師宗縣城40千米。道路西側為高出路面的建筑擋墻,東側為低于路面的山體,南側為低于路面的山崖?,F場道路無安全防護設施,無交通標志、標牌。肇事后云dv5586號車因村民搶救傷員時翻轉至頭西尾東停于村中道路北側(該車原始狀態為頭西尾東左側翻),該段道路路面寬3.5米,為東西走向,道路北側為坡地,南側為空地。
xx年5月,阿崗鎮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報檢查排查情況。6月24日,阿崗鎮交警中隊將6份“羅平縣阿崗鎮危險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崗鎮挖玉沖路段隱患表)上報鎮政府國土與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簡稱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楊偉平。楊偉平于7月初將14份道路隱患排查表(含建設服務中心排查發現隱患8份)上報分管副鎮長楊林。楊林請示鎮長楊畫,楊畫答復:因近期工作太多,過幾天召開班子會或專題會研究。
7月15日14時30分,楊畫主持召開鎮長辦公會議,楊林逐一匯報14個道路交通隱患點,并提出治理方案。鎮長楊畫在會議上就戈維村委會挖玉沖路段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安排:此條路已建設使用多年,彎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請楊偉平與縣交通局聯系下來幫助測設。若不需要改道,通過協調當地煤礦出資等渠道爭取6至7萬元對該路段增設安全防護設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發生時,楊偉平仍未向上級交通部門匯報協調此事。
1.現場勘驗情況。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駛離路面時,在道路南側邊緣形成一寬1.6米的壓印痕,壓印痕東側起點距勘查基準點(現場車輛南側標有“挖玉沖村變線d-2-050”電線桿)26.3米。車輛駛出路面后與現場南側山體距壓印痕5.2米的第一棵樹木刮擦(擦痕面積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與距第一棵樹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徑0.07米的一樹木相撞并折斷該樹木(該樹折斷點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車輛墜落于下一臺路面上并翻覆,車輛右側與道路南側電桿(標有“挖玉沖村變線d-2-050”)相撞后車輛左側著地,肇事后車輛因村民搶救傷員時翻轉至頭西尾東停于村中道路北側。經測量,車輛駛離路面點距第一落地點22.8米,車輛墜落高差為11.4米。
2.對當事人的調查情況。通過對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車主袁曉書進行調查,其陳述:8月11日早上,其駕駛云dv5586號車在挖玉沖村小學門口(距車輛駛離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劉石英、陳旭鵬、周汝蘭、楊瑞仙、張卓瑤、郭雙海、郭海發、郭和珍、劉會平、張杰、王開先、秦陸秀12人陸續上車后,袁曉書駕駛車輛行駛至其家門口停車(行駛距離為318米),陳曌華、陳錦華先后上車,袁曉書回家與丈夫張金付從家中搬來一袋約40公斤的苕子種并裝入車輛后尾部,張金付坐于苕子袋上。之后,袁曉書回到家中,由郭雙海駕駛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前往阿崗鎮,8時許,郭雙海駕駛車輛僅行駛146米,在雨后濕滑路面下陡坡左轉急彎過程中車輛駛離路面,墜落于距路面22.8米的該道路下一臺路面上。
3.檢驗、鑒定情況。
(1)經曲靖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送檢的郭雙海尸體血樣中未檢出有機磷、有機氯、氨基甲酸酯、擬除中菊酯類農藥和鼠藥類毒物及乙醇。
(2)經云南云通司法鑒定中心檢驗:云dv5586號車發生事故時轉向系功能有效、制動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駛系功能有效,未檢見該車的機械故障,該車駛離路面時的車速約為42km/h,發生事故路段坡度為-8%,彎道半徑為8.45m。
(3)經云南云通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鑒定人郭雙海符合云dv5586號小型普通客車肇事時駕駛人位置上人員。
(4)經羅平和諧司法鑒定所檢驗:陳錦華、劉石英損傷構成重傷,陳旭鵬損傷構成輕傷。
(5)經曲靖珠源司法鑒定中心檢驗:秦陸秀損傷構成重傷。
(五)經濟損失情況。
經初步測算,該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人民520萬元。
1.主觀原因。郭雙海駕駛嚴重超過核定載人數的云dv5586號小型普通客車(核載7人,實載15人,超員達114%),在下陡坡轉左急彎潮濕路面路段超速行駛(急彎路、下陡坡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超速40%),致使車輛駛離路面墜落在該道路的下一臺路面上,是造成事故的主觀原因。
2.客觀原因。事故路段為村民自籌資金村中道路,事故現場道路坡陡(坡度為-8%)、彎急(彎道半徑為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后路面濕滑。
1.羅平縣公安交警部門指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和監督檢查不到位;阿崗鎮派出所在村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點和疏漏。對農村車輛運行監管不到位,對超員、超載、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打擊不力,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輛的管控力度不夠。
2.羅平縣、阿崗鎮政府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實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農村地區小(微)型普通客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等活動不夠深入和細致。資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缺失,特別是縣鄉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等,部分農村道路安全隱患突出。阿崗鎮對轄區道路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對安全隱患沒有采取臨時防護措施。
3.羅平縣、阿崗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沒有切實做到深入鄉村責任到戶、管理到人。在農村地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農村地區駕乘人員安全意識、法制觀念不強。
經調查,該起事故為重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郭雙海,肇事車駕駛人。對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楊偉平,中共黨員,阿崗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負責交通建設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阿崗鎮道路交通整治責任人。在接到挖玉沖村道路隱患情況后未及時組織協調隱患整治,也未及時上報縣交通局整治立項事宜負有主要責任。涉嫌玩忽職守罪,檢察機關已立案偵查,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后,由有關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時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1.黃穩林,羅平縣公安局阿崗交警中隊中隊長,主持中隊全面工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監管不到位,對肇事車輛超載、超速嚴重違法行為失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金艷生,中共黨員,阿崗鎮政府副鎮長、鎮派出所所長、黨支部書記,分管鎮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對車輛運行監管不到位、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楊林,中共黨員,阿崗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分管交通運輸等工作。落實交通安全有關制度不到位,對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不夠及時、督促檢查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楊畫,中共黨員,羅平縣鐘山鄉黨委書記(xx年2月至xx年7月任阿崗鎮鎮長)。在任阿崗鎮鎮長期間,落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聶應斌,中共黨員,羅平縣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擔任縣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對落實上級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專項行動督促指導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1.方梓仲,羅平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分管農村公路建設和隱患整治,分片聯系阿崗鎮交通建設、管養工作。對村中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及監督檢查不夠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羅平縣人民政府對其進行問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彭安輝,中共黨員,羅平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分管縣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對督促有關部門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夠,督促公安交警部門落實路面管控有關制度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建議責成羅平縣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一)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羅平縣應組織對全縣范圍內縣、鄉、村道路安全隱患進行逐條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對隱患整改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通行的,應采取限制車輛通行措施,特別是要對營運車輛通行條件重新組織評估,確保安全。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努力解決農村群眾出行難、出行不安全的問題。
(二)特殊時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趕集天、婚喪嫁娶、學生收放假日、重要節假日等群眾聚集出行比較集中時段,出村路口要有專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執勤點,安排警力上路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處非法營運、超員、超速、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
(三)扎實開展農村地區微型面包車和摩托車專項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數,落實車輛及駕駛員“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實行戶籍化管理,落實“一盯一”、“一幫一”監管措施,村委會、村民小組、交通協管員、交警和片警要落實具體責任。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處置突發問題的技能。
(四)專項排查平交路口隱患。324國道師宗至羅平段,平交路口較多,安全隱患突出。曲靖市交通運輸局要立即進行專項排查,結合實際,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員交叉通行等路口,設置減速帶、安全警示提醒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
(五)結合實際加強宣傳教育。宣傳工作要深入廣大農村和邊遠山區,加強本地區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報刊、廣播、電視、電影放映等形式,重點加強農村群眾不乘座非法營運、違法載人、超員行駛等危害交通安全行為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安全出行意識。
(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羅平縣、鄉(鎮)兩級政府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協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省人民政府羅平縣“8·11”重大事故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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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駕駛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
根據來自4538位新浪網友的調查顯示,有81.29%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后駕駛屬于違法行為,但在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后駕駛行為時,僅有20.63%的被調查者從未有過酒后駕車的行為。在被問及酒后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39.84%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27.35%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18.97%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存在僥幸心理。
飲酒與開車——致命的結合。
然而事實并非想象中那樣簡單,來自某國際組織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每33分鐘就會有一人死于與飲酒有關的交通事故。盡管有大多數人認為酒后駕車釀成的交通事故永遠不可能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但專家的統計結果證明:在每個人的一生中卷入與喝酒有關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為30%。顯而易見,飲酒與開車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結合,正是由于酒后開車這個“罪魁禍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該發生的慘劇接連上演,造成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
酒精對駕駛員身體的影響。
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尤其是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下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意外的機會越高,受到酒精影響的司機通常會有如下特征:
1.對信號燈反應慢;。
2.逆向行駛;。
3.搖擺不定、突然轉向、飄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線駕駛;。
4.亂踩剎車;。
5.轉彎幅度大;。
6.蛇行;。
7.沒有原因就停車;。
8.開車速度極慢;。
9.突然轉彎或違法轉彎;。
10.天黑時不開前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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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府對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xx年12月13日02時13分,粵贛高速公路30公里+300米路段(河源市和平縣上陵張仙塘大橋)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傷,6車及車上貨物不同程度損毀,直接經濟損失1264.3萬元。
經調查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駕駛人李艷棚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且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存在安全隱患及超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在夜間和行經下坡路段時車速過快,又沒有充分注意路面情況,遇事時采取措施不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二是駕駛人曹立金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在前方機動車遇事故等候通行時,沒有按順序排隊等候通行,而是從左側車道隨意變更車道,占道停車,影響后方車輛通行秩序,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三是駕駛人李峰駕駛小型客車,未按規定裝載,超載1人,加重了事故的損害后果。
間接原因是:河南省漯河市萬通運輸有限公司(簡稱“萬通公司”)、廣東開盛鋼鐵實業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盛豐物流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河南省漯河市有關部門對貨運企業安全監管不到位;揭陽、河源市有關部門治超不力,路面執法管控不力;河源市有關部門事故信息報告不及時等。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的規定,司法機關已對萬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明伍、閩b09610(閩a8895掛)半掛貨車駕駛人曹立金采取措施;將萬通公司安全負責人、變更前企業法定代表人陳小剛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給予河南省漯河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王玉成等11名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羅暉誡勉談話。
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廣東省政府日前對《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復,按照以上主要調查結論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同意對相關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處理。廣東省政府還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一是落實貨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狠抓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三是深入開展高速公路隱患排查治理;四是加強高速公路應急處置;五要規范機動車駕駛陪駕服務市場。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四
29個省(區、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20xx年,全國有29個省(區、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20xx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遼寧、黑龍江、江西、河南、貴州6個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降幅超過11%。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上升。
交通違法。
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客車超員等交通違法肇事減少。
有關部門統計數據顯示,20xx年全國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駛、占道行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原因造成的人員死亡比較突出。
低駕齡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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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五
交通事故工傷調查報告,交通事故我們常常聽到,下面就來看看交通事故工傷調查報告范文!
一、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主要特點
1.訴訟主體復雜。
目前,機動車買賣有的未嚴格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對車輛掛靠、租賃、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亦不夠規范,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后,責任主體往往牽涉到登記車主、實際車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傭人等多方人員,且一般還有保險公司參與理賠。
而且如果出現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案件當事人涉及多名繼承人。
經統計,每個案件當事人數量達6人以上的占24%,而3至5人的約占70%。
2.改判率高,調撤率低。
20xx年1至9月,重慶一中院改判基層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案件55件,其中涉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為34件,占改判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61.8%。
另由于賠償項目多、責任劃分浮動空間較大、死傷者對賠償期望值過高,受害人一方對肇事方存在怨恨心理,希望能通過訴訟獲得其認為合理的賠償,在心理和感情上均不愿做出較大讓步,導致這類案件調解難度大,但這只是影響此類案件調解率的次要原因。
更為主要的是保險公司因內部管理產生的原因,到庭的代理人無法對調解作出承諾,導致保險公司參與的案件一般無法達成調解。
而對事故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保險公司的認可度極低。
保險公司認為調解書所確定的賠償數額系當事人協商達成,并非法院根據法定標準計算而成,可能損害保險公司利益,不予理賠。
從抽取的案件來看,判決760件,占92.8%;
調解34件,占4.2%;
撤訴25件,占3%(見圖一)。
這與基層法院總體60%甚至70%的調撤率相比,明顯不是審判人員疏于調解,而是因為客觀原因致此類案件無法調解,浪費司法資源,應予重視。
3.農村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數量占比例大。
隨著農村的富裕,農村道路上的機動車行駛更加頻繁,但因交通監管力度較小,交通參與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不強,無牌無照駕車、酒后駕車肇事增加,以至于近年來重慶一中院及轄區法院受理的農村道路上發生的道交事故數量增多,其所占比例已逼近城市道路發生的事故比例。
從抽取的案件來看,發生在農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已占45%。
4.摩托車肇事引發的道交案件比例較大。
摩托車交通肇事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占道交案件的比例較大,從審理的情況來看,摩托車無牌無照、駕駛員無證駕駛的情況較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和重傷的情況較多。
在抽取的案件中,涉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占30.5%,這一特征與重慶的摩托車產業和山地城市的特點有關,可能屬特有情況。
5.掛靠車輛肇事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數量多。
受到營運資格的限制,很多客運和貨運實際車主將車輛掛靠在有營運資格的運輸公司,由于掛靠關系本身法律性質模糊,掛靠車輛無視安全生產規則,盲目追求經濟效益,而掛靠單位對掛靠車輛疏于管理,掛靠車輛肇事引發交通事故的案件所占比例很大,達28.7%,其中99%認定被掛靠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審判疑難問題
1.掛靠關系中車主、駕駛員與被掛靠公司的關系認定。
車主個人購買車輛掛靠在公司,以公司名義進行營運,駕駛員由車主個人負責聘請并支付工資,駕駛員駕駛過程中受到損害或者對他人造成損害,車主、駕駛員、被掛靠公司的關系及責任分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中規定,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在車輛運營中傷亡的,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認定是否構成工傷。
故不能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
因此,宜認定駕駛員與被掛靠公司之間形成勞動關系,無論駕駛員受害還是第三人受害均應由被掛靠公司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
因被掛靠公司與車主之間往往約定一切責任由車主承擔,且被掛靠公司與車主利益共同,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支配、管理共同,基于這種共同關系,應由車主對被掛靠公司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2.車輛貶值費能否主張。
車輛貶值費是道交案件中特有的一種損失。
車輛因交通事故受損后即使經過修復等措施,其本身的價值會有所貶損,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但是對于這項損失是否予以賠償,一直存在廣泛爭議。
因為車輛經過修復仍可正常使用,而造成的其交易價值降低很難確定為直接損失,但對財產的侵權損害賠償主要是針對受害方所受直接損失,加之法律對此項損失賠償缺乏明確規定,所以各地司法實踐也比較謹慎,少有主張。
但是在交通事故中,常會出現新車、高檔車被撞后,受害方車輛交易價值確實貶損嚴重,不支持貶值費又顯失公平。
因此,建議如果受害方能證明修理后確實存在性能、安全性降低,在有明確鑒定意見的情況下,支持合理的貶值費。
待售車輛被撞造成交易價值降低和實際損失的,可以適當主張貶值費。
3.續醫費和傷殘賠償金是否系對損害后果的重復補償。
續醫費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一并支持或者判決待實際發生后另行主張,但一個道交案件中通常是續醫費和傷殘賠償金同時主張。
賠償一方當事人認為,經過后續醫療后病情好轉,到時受害方的傷殘等級較現在情況將有所降低,那么如果主張了續醫費就應當降低傷殘賠償金的數額,否則存在對損害后果重復補償的可能。
所以在同時主張續醫費和傷殘賠償金時,應注意醫囑或鑒定對后續治療后傷殘等級的變化情況,準確計算賠償金額。
4.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1)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需要適當對待。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主張數額應確立一定的原則,通常按精神損害賠償與傷殘等級的關系予以確定。
構成傷殘的一般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根據當地的司法實踐,按照當地死亡標準,十級為10%,九級為20%,以此類推,一級為100%,且可根據個案具體情況做調整。
(2)交通事故中涉及交通肇事罪,但在刑事部分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駕駛員(機動車所有人)已被判決承擔了刑事責任,受害人一方單獨起訴,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同時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自侵權責任法出臺后,對精神損害撫慰金予以明確,并且條件是“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即可主張,應按此執行。
而就被掛靠公司而言,若判定其承擔連帶責任則應當連帶所有責任,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
5.交強險份額分配問題。
(1)同一交通事故中,一車傷多人,僅部分賠償權利人起訴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付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金的,對未起訴的賠償權利人的權益處理:法院通知未起訴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或為未參加訴訟的當事人預留份額都不具有可操作性,交強險是對于受害人獲得賠償的一種保障,并不能代替全部的賠償,未能起訴者并不喪失獲得賠償的權利,只是失去了獲得賠償的保障,故宜按照誰先起訴誰先獲得交強險賠償的方式處理。
(2)同一交通事故中,兩車或多車相撞致第三人受傷,如兩車或多車均向保險公司投了交強險,且在交通事故中,兩車或多車的事故責任大小明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對其應承擔的交強險保險金的賠付:交強險設立的目的就是讓受害人得到及時、充分、有效的救濟,既然多車已投保多份交強險,受害人就可以獲得多份交強險的賠償。
6.交強險與商業險能否同時受理、同時審理的問題。
因交強險與商業險系不同的法律關系,且商業險涉及內容較為復雜,故在當事人將交強險和商業險的保險公司在同一案件中進行訴訟時,案件當事人擴大為受害人、車方、強制險保險公司、商業險保險公司,案件中的法律關系包括侵權法律關系、強制險合同關系和商業險合同關系,是否合并審理有較大爭論。
較多的做法是在商業險合同關系較為簡單、約定明確、爭議不大時,與交強險一并審理,否則即當事人就商業險合同關系另案起訴。
基于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會上要求盡量一次性解決糾紛,建議交強險和商業險合并審理。
三、化解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對策建議
1.多措并舉,加強調解。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調撤率已經嚴重影響到此類糾紛的妥善化解。
為提高此類案件的調解率,除法官加大調解力度以外,更重要的是與保險公司溝通聯系甚至發出司法建議。
建議保險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進行調整,授予出庭代理人調解權限,以利于案件案結事了。
同時,對于事故當事人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保險公司經審查,協議內容未損害保險公司利益,保險公司應認可調解協議,并應依照法律和合同積極理賠。
2、管理宣傳,促進規范。
農村交通事故的增長應引起高度重視,農村居民法律意識不強,農村交通管理不嚴與農村交通日益發展、機動車迅猛增長相矛盾。
一是加強農村道路和機動車管理,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故發生,如晾曬谷物占用道路、堆放物未及時清除等引發的交通事故。
同時加強農村機動車管理,及時辦理牌照、購買保險,以利于安全管理和事故發生后及時足額賠償。
二是加強法制宣傳和安全教育。
加強向農村居民宣傳交通事故法律法規、機動車輛管理法律法規,加強行車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以減少事故的發生。
三是對上路摩托車加強檢查,對無牌無照無證駕駛和違章駕駛等要嚴查嚴處,有效督促其上牌照、買保險、規范行駛。
3.聯系走訪,改善管理。
對于交通事故中涉及掛靠關系多的情況,加強走訪運管部門,深入了解車輛運營行政規定,對于掛靠這種較為特殊的法律關系,要深入分析,以利于糾紛的解決。
同時,向運管部門提出建議,加強掛靠公司及掛靠公司的車輛管理,加強檢查規范,以減少事故的發生。
一、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二、工傷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
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工傷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
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六
20xx年×月×日×時×分,醫院門前發生了一起出租車與摩托車相撞的嚴重交通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點左右。-出租車公司駕駛員開出租車行至到方向,過紅綠燈后有乘客打車到大學新校址。越雙黃線違章調頭,想走大橋到路再上路。調頭時沒有觀察情況與對面正急速駛來的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死者名為,-人,年僅歲。當晚被公安交警連人帶車一并扣留,等待處理結果。
公司出面達成協議。
此次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后,公司積極的和公安部門處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調解中,死者家屬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殘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調處大隊協商賠償問題。由于死者家屬不按法律程序辦案,無法達成賠償協議。隨后又到出租車公司領導辦公室圍坐,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辦公。公司領導-總、-總出面,經過五天的艱苦協商調解,終于與死者家屬的達成協議。最終賠償死者家屬22萬。
分析事故警鐘長鳴。
血淋淋的事實,必須留下血淋淋的教訓!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給我們廣大的'駕駛員留下最直接的教訓,就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雙黃線違章竟然要用一條鮮活的生命作為代價!這樣的教訓足夠深刻了,這是其一。第二,透過表面看本質,駕駛員為什么會違章駕駛,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識和無視交通法規的態度。在出租車行業中不僅只有平時違章駕駛,這是公司出租車普遍存在的問題。由于駕駛員心抱僥幸心理,想著不會那么倒霉,但是等到發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還能后悔嗎?這次的教訓足夠要求駕駛員朋友,在平時的駕駛過程中必須強化交通意識,樹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態度。寧等三分不搶一秒安全行車遠離車禍是我們每個駕駛員都應該牢記的警訓。經過此次慘痛的教訓后,希望我公司廣大駕駛員從心底認識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更要時時刻刻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注意行車安全,這用生命換來的教訓,必須扎根于每位駕駛員的心中,警鐘長鳴。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七
本案爭議的是關于新發現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郭某在車禍后,由于左脛腓骨骨折嚴重,疼痛劇烈,而沒有意識到其他部分的傷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現左髖部疼痛并加劇、左股腫大等癥狀,后來傷勢加劇,才被診斷為左股骨頸骨折。而且郭某的腳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輪椅上度過的,生活更加小心細致,從來沒有過任何外部沖擊,更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左股骨骨裂這樣嚴重性的損傷。這一系列癥狀的發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應認定為郭某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存有因果關系。
20xx年xx月29日8時左右,郭某在韶山路被謝某的小轎車撞倒,發生交通事故,經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下段骨折,手術后于20xx年xx月14日出院。20xx年2月19日原告首次因左髖部不適就診,20xx年3月5日mri顯示為左股骨頸骨折。由于雙方在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存在糾紛,而郭某又無力支付醫藥費,遂第一次起訴至法院要求謝某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和律師費,法院支持郭某的全部訴請?,F郭某第二次起訴要求謝某支付傷殘賠償金、殘疾器具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和鑒定費。
接受甲的委托后,律師代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同時申請對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鑒定。
經過鑒定,郭某構成道路交通十級傷殘,但難以認定左側股骨頸骨折系交通事故外傷所致。審理后,法院支持了郭某關于傷殘賠償金、殘疾器具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的請求,但是對于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因果關系難以認定,該部分的鑒定費不予支持。
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之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本案中,由于謝某的不謹慎駕駛,致使郭某的人身受到損害。謝某對于此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應賠償郭某相關方面的費用。
本案爭議的是關于認定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郭()某在車禍后,由于左脛腓骨骨折嚴重,疼痛劇烈,而沒有意識到其他部分的傷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現左髖部疼痛并加劇、左股腫大等癥狀,后來傷勢加劇,才被診斷為左股骨頸骨折。而且郭某的腳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輪椅上度過的,生活更加小心細致,從來沒有過任何外部沖擊,更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左股骨骨裂這樣嚴重性的損傷。這一系列癥狀的發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應認定為郭某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存有因果關系。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八
xx年7月19日2時57分,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一輛自東向西行駛運載乙醇的車牌號為湘a3zt46輕型貨車,與前方停車排隊等候的車牌號為閩by2508大型普通客車(以下簡稱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泄漏起火燃燒,致使大客車、輕型貨車等5輛車被燒毀,造成54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00余萬元。
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馬凱副和楊晶、郭聲琨、王勇國務委員等領導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盡力減少人員傷亡,盡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要汲取事故教訓,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和?;愤\輸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遵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xx年7月21日,國務院批準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湖南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等參加的國務院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聘請了公安、交通、消防、車輛、質檢、化工、塑料加工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鑒定、研究試驗、專家論證、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基本情況。
事故車輛和駕駛人情況。
湘a3zt46輕型貨車及其駕駛人。
(1)車輛情況。
肇事車輛湘a3zt46輕型貨車廠牌型號為福田牌bj5043v9cea-c型,《道路機動車車輛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公告》中車輛類型為篷式運輸車。機動車整備質量2.72噸,最大設計總質量4.495噸;核定載貨量1.58噸,實際裝載乙醇6.52噸。機動車登記所有人為周未榮(女,1964年出生,湖南省岳陽縣人),注冊登記日期為20xx年3月22日,登記時載明車輛類型為輕型倉柵式貨車,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20xx年3月26日在長沙市芙蓉區交通運輸局辦理道路運輸證,經營范圍為普通貨運,有效期至20xx年4月10日,事故發生時已過期,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格。該車實際使用人為周未榮的兒子,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
該車輛在購進時僅有貨車二類底盤,未隨車配備貨廂,后在長沙市芙蓉區安順貨柜加工廠加裝了右側有一扇側開門的貨廂,同時將后軸鋼板彈簧厚度從11毫米增加到13毫米,在貨廂前部設置有一個容積1.06立方米的夾層水槽,在貨廂左側下部前、后各安裝一個方形箱體并在箱體內加裝了卸料泵和閥門,前方形箱體的閥門與夾層水槽連接;在貨廂下部加裝了與夾層水槽及方形箱體內的閥門連接的鐵管,后方形箱體的閥門通過鐵管與夾層水槽連通。為運輸乙醇,周添在長沙市芙蓉區振興塑料廠定制了一個長寬高分別約為3.5米、1.5米、1.8米的用聚丙烯板材焊接的方形罐體,用方鋼框架將罐體加固置于貨廂內。車輛前臉及貨廂左右兩側、后部均噴涂有洞庭漁業的字樣。
(2)駕駛人情況。
劉斌,湘a3zt46輕型貨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死亡),男,1986年出生,湖南省漣源市人。20xx年5月13日在湖南省婁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b2,有效期至20xx年5月13日。20xx年5月28日在婁底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從業資格類別為普通貨物運輸,有效期限至20xx年5月27日。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
閩by2508大客車及其駕駛人。
(1)車輛情況。
閩by2508大客車廠牌型號為宇通牌zk6127h型,核載53人,事發時實載56人(其中兒童3名、幼兒1名)。機動車登記所有人為福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城廂分公司(以下簡稱城廂分公司),注冊登記日期為20xx年10月21日,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10月31日。20xx年10月22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交通運輸局辦理道路運輸證,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經營范圍為省際班車客運、省際(旅游)包車客運,經營線路為福建莆田涵江汽車總站至四川宜賓客運站,沿途無??空军c。城廂分公司根據福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莆田公司)授權將該車及福建莆田至四川宜賓線路承包給余讓雄,承包期限自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駕駛人情況。
賈安奎(在事故中受傷,后因傷勢過重于8月11日醫治無效死亡),男,1976年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1996年4月30日在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a1a2,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4日在宜賓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有效期至20xx年5月3日。
彭駿昌(在事故中死亡),男,1963年出生,四川省自貢市人。1988年10月13日在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a1a2,有效期至20xx年10月13日。20xx年4月22日在四川省自貢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有效期至20xx年4月22日。
按照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關于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川運駕便〔20xx〕7號),由于從業資格證編碼規則的調整,為不影響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正常從業活動,將原從業資格證有效期延長180天,賈安奎、彭駿昌從業資格有效期分別延長至20xx年11月3日和20xx年10月22日。
事故單位情況。
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xx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周添,注冊資本人民幣20萬元,具有乙醇等危險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資格,有效期至20xx年12月1日,經營方式為批發(無自有儲存和運輸)。公司共有員工15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員1名。該公司自20xx年3月份開始一直使用湘a3zt46輕型貨車運輸乙醇。
莆田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xx年,注冊資本人民幣8000萬元,總資產5.05億元,具有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運營資質,公司下設城廂分公司等21個二級單位。閩by2508大客車隸屬于城廂分公司,城廂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由莆田公司授權獨立經營,公司現有客運車輛71臺、客運線路26條。
相關涉事單位情況。
長沙市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齊平,實際控制人戴飛鴻,注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具有乙醇等危險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資格,有效期至20xx年10月23日,經營方式為儲存經營。公司共有員工50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員6名。該公司無自有儲存場所,自20xx年4月起租賃長沙市液化石油氣發展有限公司的場地及儲存設施,儲存乙醇、甲醇、酮類等物料。本次事故中輕型貨車所運乙醇系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從該公司購買并充裝。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諸城奧鈴汽車廠。該廠成立于20xx年10月20日,是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直屬的商用車制造工廠,經營范圍包括制造、銷售輕型汽車、低速貨車、農用機械、拖拉機及配件、模具、沖壓件、機械電器設備及進出口業務等。本次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用于加裝貨廂的貨車二類底盤系在該廠生產。
長沙市勝風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xx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劉幸福,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汽車(不含小轎車)、農用車、機械設備及配件的銷售,代辦機動車上牌,不包括貨車二類底盤的銷售。本次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用于加裝貨廂的貨車二類底盤系該公司出售。
長沙市芙蓉區安順貨柜加工廠。該廠系民營企業,經營者為彭吉安,經營范圍包括貨柜加工、銷售及維修服務。該廠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得從事汽車生產及改裝。本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在該廠進行了加裝貨廂、更換鋼板彈簧等改裝。
長沙市芙蓉區振興塑料廠。該廠是一家無照經營的私營塑料罐體加工廠,經營者為唐谷云,肇事的輕型貨車所用的聚丙烯材質方形罐體系在該廠制作。
長沙市翔龍城西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該公司原名為望城縣機動車輛檢測站,20xx年2月7日變更為長沙市翔龍城西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喻英軍,注冊資本人民幣150萬元。具有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檢驗產品/類別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四輪及四輪以上)。20xx年3月18日肇事輕型貨車在該公司進行了注冊登記檢驗,整車檢驗結論為合格(建議維護)。
湖南長沙汽車檢測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為龔樂群,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具有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檢驗產品/類別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四輪及四輪以上)、機動車安全技術等級評定(四輪及四輪以上)。20xx年3月10日肇事輕型貨車在該公司進行了在用機動車檢驗,整車檢驗結論為合格(建議維護)。
事故發生路段位于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東西走向,雙向四車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小客車限速12公里/小時,其他車輛限速100公里/小時。事故發生地點在由東向西車道,第第二行車道寬均為3.7米,應急車道寬2.9米,道路線形為左向轉彎,彎道半徑20xx米,超高值2%,自東向西下坡坡度0.5%。
事發地點7月19日凌晨1時至4時為晴天,能見度20-10.5千米,溫度24.9-24.0攝氏度,空氣濕度90%-95%。凌晨3時風速為2.5米/秒,風向為東北風。
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前路段狀況。
月19日1時12分(本次事故發生前1小時45分鐘),在滬昆高速公路1312公里450米處,一輛自西向東行駛的空油罐車沖過中央隔離護欄,與自東向西行駛的一輛大型客車和一輛小型客車發生刮碰并起火,造成1人死亡,雙向交通中斷,出現車輛排隊。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在自東往西方向距事故點300米以外,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進入事故現場路段,并安排一輛警車在自東往西方向距離車流尾端500米外向來車方向,隨滯留車輛的延長,適時移動警車,通過閃警燈、鳴警笛、喊話方式示警。至本次事故發生時,自東向西方向車道內排隊車輛約400輛,排隊長度約3.1公里。
月18日6時45分,由賈安奎、彭駿昌駕駛的閩by2508大客車載1名乘客從福建省長樂市營前鎮出發(未按規定到莆田涵江汽車總站進行安全例檢和辦理報班手續),車輛未按核準路線行駛,行經沈海高速、廈蓉高速,沿途在福建、江西境內上下客9次。22時26分,沿炎睦高速進入湖南省境內,此時車上共有乘客54人,后再無人員上下車。19日2時57分,賈安奎駕駛大客車到達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時,因前方臨時交通管制停于第一車道排隊等候。
月18日17時,劉斌駕駛湘a3zt46輕型貨車在位于湖南省長沙縣的長沙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土橋倉庫充裝6.52噸乙醇,運往武岡縣湖南湛大泰康藥業有限公司,行經長沙繞城高速公路、長潭西高速公路,22時45分進入滬昆高速公路。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九
親歷過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人將永生不會忘記,那血肉模糊的場面,那撕心裂肺的哭喊,不由得讓人感嘆生命的脆弱和活著的可貴。2006年,全省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7414起,死亡2138人,受傷7819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9起,死亡181人,同比上升9.70%。今年1-10月份,我省共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866起,死亡1521人。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元化和復雜化的。
目前,我省擁有機動車駕駛人370萬,由于機動車駕駛員數量以及增長速度過高,安全駕駛技術水平不高,部分駕駛員缺乏職業道德,交通違法現象嚴重。特別是客、貨運機動車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分散、疲勞過度、休息不充分、睡眠不足、酒后駕車、身體健康狀況欠佳等潛在的心理、生理性原因,造成反應遲緩而釀成特大交通事故。今年上半年,因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而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2715起,造成627人死亡,占總死亡人數的77.89%。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反映在公路客運車輛上面就是極易引發群死群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1803起,造成403人死亡,占死亡總人數的50.06%,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11%。
截止2007年10月,我省擁有機動車256萬多輛,數量激增的機動車已成為現代社會經濟發展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的標志之一。車輛猛增的勢頭劇增不減,特別是一些人圖便宜購買一些已近報廢的車輛,使得交通安全形勢變得復雜。
目前,我省國、省干道和高速公路,基礎設施完好,安全設施齊備,交通安全暢通。然而,在一些等級較低的干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的道路基礎較差,交通安全設施不全,存在著很多的安全隱患。
通過案例,我們來逐一列數引發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殺手。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十
2014年7月10日16時35分許,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樂樂旺幼兒園駕駛員鄭友華駕駛湘cg5210校車在送長沙的幼兒回家途中,車輛墜入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石塘水塘,導致發生1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57萬余元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國務委員、公安部長,國務委員,國家安監總局局長,副局長王德學,省委書記徐守盛,省長杜家毫,副省長李友志、盛茂林、張劍飛等領導同志分別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人員搜救工作,核清傷亡人數,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加強道路交通特別是校車安全管理,深入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遏制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014年7月11日,政府批準成立了由省安監局牽頭,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長沙政府和湘潭政府有關人員組成的長沙市岳麓區“7·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由省安監局副局長楊國慶擔任事故調查組組長;同時邀請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了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技術鑒定,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分析了事故責任,認定了事故的性質,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單位)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鄭友華,男,1963年1月23日出生,系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樂樂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住湘潭縣云湖橋鎮史家坳村荷葉組428號),2010年8月14日取得準駕c1車型駕駛證,駕駛證號為430321196301231597,有效期10年。2013年8月18日獲得了校車駕駛資格。
經調查:駕駛人鄭友華在事發時無酒駕、毒駕、疲勞駕駛、猝死和撥打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未發現有仇視、報復社會的思想動機及其他異常反常的情形。
湘cg5210小型普通客車系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樂樂旺幼兒園自備校車,車輛識別代號:,發動機號:,核載8人。2009年4月30日車輛初次登記,幾經轉讓,2013年8月8日轉移登記給樂樂旺幼兒園,檢驗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1日。該車于2013年7月10日經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整改合格,后經湘潭市學生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于2013年9月1日審查合格,第一次核發了校車使用許可決定書(證號:a201300032〔a〕,車輛登記校車號牌為湘cg5210,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該車經樂樂旺幼兒園申報、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和湘潭市公路運輸管理局河西運管所審核,其行駛線路為“響塘鄉燒湯河村—公河村”,沿途停靠站點為燒湯河村部、益佳村部和公河村部,開行時間分別為7時30分和16時30分。樂樂旺幼兒園根據幼兒的分布情況擅自增加了“新湖村—計家壩—陳家灣—石湖(干子村)”的運行線路,每天開行時間為6時30分和15時30分。2014年4月11日,湘潭市學生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該車再次審查合格,第二次核發了校車使用許可決定書(證號:a201300205〔a〕,有效期至2014年9月30日)。此次審查過程中,樂樂旺幼兒園向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報告湘cg5210校車的2條實際運行線路,即在原來審核線路的基礎上增加了“新湖村—計家壩—陳家灣—石湖(干子村)”的運行線路,每天開行時間分別為6時30分和15時30分。新增線路沒有經過教育、交通等部門和當地政府的審核。
經調查:該車每月16日均到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五中隊進行車輛安全檢查,沒有發現車輛安全問題。該車的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因欠費于2014年6月19日起就中斷了數據上傳,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的車輛監控平臺不能實時反映車輛的運行情況,一直顯示為停滯狀態。
事故車輛被打撈出水后,經現場勘查,車身著黃色校車標志,車頂有四個黃色警示燈,前擋風玻璃龜裂內陷,前擋風玻璃右上角粘貼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車輛左右前門玻璃呈搖下打開狀態,其余門窗及玻璃關閉完好,車輛左前保險杠有破損;車輛座椅靠背前傾、底座骨架有裂痕。經技術鑒定,車輛轉向、制動、整改等均符合gb7258標準、湘公交傳發〔2013〕154號和湘教通〔2013〕82號文件對車輛的技術規定。車輛前擋風玻璃龜裂內陷、左前保險杠的破損均系車輛入水過程中沖擊和碰撞所致。車輛座椅斷裂問題系車輛在沖出路面墜入水塘的過程中,車內乘員擠壓座椅造成。
事故發生后,經湖南省汽車摩托車(整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授權站技術鑒定,事故時車速為32km/h。
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樂樂旺幼兒園(以下簡稱“樂樂旺幼兒園”)由王長海、王霓裳父女于2010年共同創辦,王長海全額出資,2011年4月12日經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批準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2012年5月7日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2012年5月11日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機構代碼為:59104455-7,其法定代表人王霓裳(女,身份證號:),有效期至2016年5月11日;注冊住所為響塘鄉燒湯河村(2013年燒湯河村更名為金僑村),實際控制人為王長海(身份證號:,園長為黃喜顏,現有學生120人(其中長沙籍55人、湘潭籍65人),教職員工13人;校車3臺(湘cg5210,核載8人,湘cf9650,核載7人,湘c11258,核載18人)。
經調查:該園法定代表人王霓裳在幼兒園開辦之初參與過相關工作,之后隨丈夫在益陽和長沙等地生活,沒有參與幼兒園的管理,沒有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該公司設立于2000年2月23日,注冊住所為長沙市長沙縣江背鎮,法定代表人張君偉,注冊資本9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430121000000468(2-1)s,經營范圍:從事客車、校車的制造、改裝、銷售等,組織機構代碼74835084-4。該公司與樂樂旺幼兒園于2013年7月簽定了《非標校車整改協議》,約定由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將五菱小型普通客車湘cg5210(原車牌號湘ce3960)整改為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非標校車,整改內容包括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牌、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以及逃生錐、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其中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包括“北斗車行一網通one05(校車版)”硬件以及2個監控攝像頭,該設備采用移動公司的移動數據流量卡,能提供車輛的定位和實時監控信息,整改費用為10024元(含一年數據流量費)。2013年7月7日,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完成對車輛的整改并將車輛交付給王長海,2013年7月10日開具《校車整改專用合格證》。
經調查:湘cg5210校車的衛星定位裝置于2014年6月19日停止了數據傳輸(數據流量卡欠費),其后不能實時顯示車輛定位和相關信息。該公司在2014年6月19日湘cg5210校車的數據流量卡欠費停止數據傳輸時,未及時向樂樂旺幼兒園、湖南新空間系統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提示和說明。
該公司設立于1998年1月28日,注冊住所為長沙市芙蓉區芙蓉中路二段1號碧云天10樓a、b、c號房,系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鐘進,注冊資本500萬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430000000058710(2-1)s,經營范圍: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生產及經銷電子計算機及軟件、機械電子設備等;組織機構代碼18380353-4,軟件企業登記號為湘r-2003-0027,軟件企業認定證書編號為湘r-2003-0290。湖南新空間系統技術有限公司與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簽定了《“同心金象”乘用車信息智能化合作協議》,約定雙方為非標校車整改項目合作單位。湖南新空間系統技術有限公司向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整改的非標校車提供車載終端,負責智能監控中心平臺的運營、維護和技術保障。2013年7月7日,新空間系統技術有限公司派人到湘潭的校車整改點向湘cg5210安裝了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北斗車行一網通one05)的硬件以及2個監控攝像頭,設備于當天安裝調試并通過功能檢測合格,交付樂樂旺幼兒園負責人王長海。
經調查:該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提供1年的湘cg5210校車衛星定位裝置數據流量傳輸。在2014年6月19日湘cg5210校車的衛星定位裝置數據停止傳輸時,未向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樂樂旺幼兒園進行提示和說明。
事發地位于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該村處于長沙與湘潭兩市的交界位置,緊鄰長沙市寧鄉縣道林鎮、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事發路段位于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石塘水塘的壩基機耕道,石塘水塘水面約16.5畝,水深約6m,塘基距水面1.7m;壩基機耕道路面有效寬度2.3m,砂石路面,路面不平整,道路兩側均有雜草,西側雜草寬1.7m,高0.3-0.9m,東側雜草寬0.7m,高0.31-1.5m,事故路段無防護設施,無交通標牌。
事發前,車輛沿壩基機耕道由西往北左轉彎,微下坡,坡長15.5m,坡度為7.16%,校車轉彎后(轉彎半徑25.2m)在壩基機耕道上直行17.8m落水(壩基全長67.3m)。校車在水中形態為頭南尾北、四輪著塘底、距壩基垂直距離10.3m、距落水點距離11m。
在幼兒園開學期間,鄭友華駕駛湘cg5210五菱牌校車負責公河村線路和石塘線路上幼兒的接送,上午和下午各3趟。石塘線路上有15名左右幼兒,鄭友華在該線路上每天接、送各一趟,超員成為一種常態。
7月10日,鄭友華駕駛湘cg5210校車5時33分至7時接完第一趟(石塘線路),7時至7時51分接完第二趟,7時51分至8時30分接完第三趟,返回幼兒園。之后,鄭友華前往距樂樂旺幼兒園300米左右的金僑三角坪超市打麻將。11時30分左右返回樂樂旺幼兒園吃中飯、午睡。當日16時,樂樂旺幼兒園放學,幼兒在幼師的組織下坐上校車,童聰、肖建陽2名幼師和周天樂等13名幼兒登上了核載8人的校車湘cg5210。16時01分,鄭友華駕駛湘cg5210校車(實載16人)從幼兒園出發,送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和寧鄉縣道林鎮燒湯村的幼兒回家,于16:07、16:17、16:24、16:28和16:30左右沿途分別送完劉康康、周天樂、蔣宇銀、楊柏倩、楊廣等5名幼兒后,車輛行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石塘水塘壩基機耕道時,墜入水塘,造成車內11人全部溺水死亡。
7月10日19時16分57秒,湘潭市公安局警令部接處警中心第一次接到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和8名幼兒失聯的報警。之后,接多起類似報警。19時47分,接到處警指令的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區分局響塘派出所兩名民警趕到樂樂旺幼兒園,與報警人吳方會合,并沿校車可能行經的線路找尋。19時51分,湘潭市公安局警令部接處警中心與長沙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揮中心溝通了解。20時10分,湘潭市公安局警令部接處警中心接到報警人吳芬報告,在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一水塘內發現失蹤校車。20時22分,長沙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揮中心接到湘潭市公安局警令部接處警中心反饋的事故相關信息,長沙、湘潭警方迅速組織人力趕赴現場救援,并報告了當地政府及政府應急辦。
接到事故報告后,政府、長沙市、湘潭政府、雨湖區和岳麓區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政府副省長張劍飛第一時間率政府辦公廳副主任趙清云、省安監局副局長李大劍、省教育廳副廳長葛建中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局長唐國棟等省直部門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長沙政府市長胡衡華、副市長夏建平、副市長兼公安局長李介德,湘潭市市委副書記李江南、常務副市長談文勝、副市長蘇健全、副市長戴德清等和雨湖區、岳麓區相關負責人陸續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后,長沙、湘潭兩市迅速調集消防、醫療等部門參與事故救援。長沙市調集了海事局水警大隊、藍天水上救援隊參與水下救援工作。7月11日3時30分,湘cg5210校車被打撈出水,車內有9名遇難者;救援人員再次下水搜尋,4時50分,發現2名遇難者,至此,車上11人全部被打撈上岸。5時50分,事故現場清理完畢。
事故發生后,長沙市、湘潭政府高度重視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安排善后處理專門班子進行一對一的協商,與遇難者家屬分別簽訂了賠償協議并及時進行了賠付,對遇難者進行了妥善安葬。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鄭友華駕駛超員的湘cg5210校車(核載8人、實載11人)在臨水、窄路、彎道和下坡機耕道上違法超速(限速20km/h、事故時32km/h)和不按照審核線路行駛,違反安全駕駛操作規范,導致校車沖出路面墜入水塘。
1.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樂樂旺幼兒園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嚴重缺失。一是法定代表人王霓裳長期不在崗,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二是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對校車駕駛人及隨車照管幼師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沒有及時糾正鄭友華違法超員駕駛行為。三是未經審核批準,擅自增加鄭友華校車跨區域行車線路,導致校車在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道路上行駛。四是沒有認真解決校車與生源數量的供需矛盾,辦園的安全基本條件欠缺,招生數量近三年始終保持在100人以上,只有三臺校車(核載總數33人),無法滿足需求。
2.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提供實時監控服務不到位。
該公司在對湘cg5210五菱小型普通客車進行非標校車整改時,給車輛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設備實時監控1年服務期未滿時,提前20天中止實時數據傳輸,沒有向樂樂旺幼兒園提示和說明情況,導致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失效、事發時不能及時提供車輛位置、監管部門不能對校車實施動態監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3.湖南新空間系統技術有限公司提供定位監控服務不到位。該公司未按合同約定為校車提供1年的車載衛星定位裝置數據流量費,提前20天中止數據傳輸,沒有向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樂樂旺幼兒園提示和說明情況,導致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失效、事發時不能及時提供車輛位置、監管部門不能對校車實施動態監管,與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導致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失效的責任。
4.湘潭市教育主管部門安全監管不力。
(1)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中心校對樂樂旺幼兒園的日常監管和校車安全管理檢查工作不到位。對樂樂旺幼兒園法人代表王霓裳長期不在崗的情況督促整改不力;對樂樂旺幼兒園長期存在的校車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沒有向上級部門報告。
(2)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不到位,對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不力。未建立校車安全管理舉報平臺;在校車使用許可過程中,對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提出初審意見后,未按規定程序報送湘潭市教育局;對幼兒園及校車安全的日常監管及安全檢查不深入,未能發現樂樂旺幼兒園校車長期存在的超員、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等安全隱患。
(3)湘潭市教育局對雨湖區教育局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在校車使用許可過程中,未嚴格執行(湘教通〔2013〕82號)規定的市轄區校車使用許可程序,沒有審核校車許可申報材料,違規將蓋好市校車領導小組公章的《校車使用許可決定書》下發給各縣市區校車辦自行填寫。
5.湘潭市公安交警部門對校車的安全監管不到位。湘潭市交警支隊及下屬雨湖大隊和五中隊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到位,對校車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樂樂旺幼兒園湘cg5210校車長期超速、超員和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問題監管不力。
6.湘潭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落實校車安全管理不到位。湘潭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河西所對湘潭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湘潭市雨湖區校車使用許可審核工作執行不到位,對樂樂旺幼兒園校車行駛線路等沒有進行認真審核和實地勘察。
7.湘潭市雨湖區政府及響塘鄉政府落實校車屬地管理職責不力。
(1)雨湖區響塘鄉政府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不到位,對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力。一是沒有制定詳細的校車管理制度;二是沒有協調組織鄉中心聯校和交警五中隊對校車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發現校車有超員超速現象沒有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對樂樂旺幼兒園屬地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
(2)雨湖區政府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不到位;對區教育局等職能部門督促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對市級相關職能部門協調不夠;沒有及時修改完善區校車管理相關制度。
8.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辦事處及干子村落實校車安全屬地管理職責不力。
(1)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辦事處“打非治違”工作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未發現外地校車長期在轄區內接送幼兒,并超速超員行駛的問題;對干子村村委會開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不力,校車安全管理宣傳不到位。
(2)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校車安全知識宣傳不到位,對重大安全隱患采取措施不力。
9.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對校車安全監管工作存在漏洞。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及八中隊對樂樂旺幼兒園校車長期超速、超員及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問題監管不力。
1.王霓裳,樂樂旺幼兒園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長沙市岳麓區公安分局于7月12日對其刑事拘留。
2.王長海,中共黨員,樂樂旺幼兒園實際控制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長沙市岳麓區公安分局于7月12日對其刑事拘留。
3.楊強,中共黨員,雨湖區教育局監察室主任、安全政策法規股股長,雨湖區校車辦的專干。涉嫌玩忽職守罪。2014年8月11日,湘潭市雨湖區檢察院決定對其立案偵查。
4.章華,中共黨員,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五中隊隊長,校車戶籍化管理的責任民警。涉嫌玩忽職守罪。2014年8月13日,湘潭市雨湖區檢察院決定對其立案偵查。
上述人員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結論后,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瀆職等職務犯罪的,由檢察機關依法查處。
鄭友華,樂樂旺幼兒園校車湘cg5210駕駛人,駕駛超員的校車違法超速和不按審核線路行駛、違反安全駕駛操作規范,導致車輛沖出路面墜入水塘,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1.姜丙乾,中共黨員,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八中隊中隊長。在組織和具體負責轄區內校車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對湘cg5210校車的日常監管不力,未及時發現、依法查處和有效糾正該車在岳麓區域運行中長期存在的超員、超速和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2.周建文,中共黨員,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副大隊長。分管法制、事故預防處理和聯系八中隊。督促指導八中隊開展校車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湘cg5210校車在岳麓區運行過程中長期存在的超員、超速和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3.張佳,中共黨員,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副大隊長。分管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對校車安全監管工作組織、領導不力,未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湘cg5210校車在岳麓區域運行過程中長期存在的超員、超速及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4.劉浩軍,中共黨員,2014年3月任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干子村全面工作。對樂樂旺幼兒園校車超員行駛的違法行為進行過勸阻,但沒有及時將問題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也沒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李戒,中共黨員,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長,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對干子村村委會開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對轄區內村組道路安全隱患排查處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事故發生后已免除所任職務,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夏峰,中共黨員,岳麓區含浦街道辦事處主任,主管街道行政工作。對本轄區內幼兒異地就讀且需要校車接送的情況沒有召集街道有關部門進行專項研究和部署,也沒有上報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7.馮友庚,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中心校副校長,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對響塘鄉樂樂旺幼兒園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監管不到位,對樂樂旺幼兒園的日常安全檢查不深入,對幼兒園法人代表王霓裳長期不在崗的情況沒有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對校車長期超員和不按審核路線行駛等安全隱患雖然向中心校反映過,但是沒有采取強力措施予以制止,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8.趙延榮,中共黨員,響塘鄉中心校校長,主持中心校全面工作。對響塘鄉校車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對樂樂旺幼兒園校車長期存在超員、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安全隱患沒有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對樂樂旺幼兒園法人代表王霓裳長期不在崗的情況沒有及時處置整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9.屈志輝,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副局長、雨湖區學生用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分管區教育局安全工作。貫徹落實校車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不到位;沒有建立校車安全舉報網絡平臺,對幼兒園的日常安全檢查不深入;對幼兒園園長的安全培訓力度不夠。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事故發生后已免除所任職務,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降級處分。
10.譚先玉,中共黨員,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區校車領導小組副組長、區校車辦主任,主持區教育局全面工作。對校車辦崗位職責沒有以正式文件印發;沒有建立校車安全舉報網絡平臺;協調各部門推進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機制不順暢。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11.周利光,中共黨員,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副大隊長,分管車駕管、交通安全宣傳及校車gps監控信息平臺等工作。督促指導下級及五中隊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及校車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不到位。對下級沒有實地審核勘查校車行駛路線工作失察,對校車gps監管平臺發現校車存在超速及只能看到駕駛員而不能看到車內全貌的情況未查處整改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事故發生后已免除所任職務,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12.劉明華,中共黨員,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隊長。在主持雨湖交警大隊工作中,對校車安全監管工作督促指導不力。未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湘cg5210校車運行中長期存在的超員、超速和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研究解決大隊校車gps監管信息平臺中發現的視頻監控不能有效運行等異常問題;向調查組提供不實的《校車gps監管信息平臺管理制度》文件。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13.陳抗,農工黨員,湘潭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河西所所長。在具體承辦湘cg5210校車的使用許可審核工作中,對《湘潭市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核發申請表》上規定校車的“行駛線路、開行時間、??空军c”等信息沒有進行認真審查和實地勘察,審核工作流于形式,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14.周衛平,中共黨員,湘潭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分管湘潭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河西運管所。對校車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落實不到位,對湘潭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河西所審核樂樂旺幼兒園事故校車工作不到位等情況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5.張大春,中共黨員,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發現校車超員等安全隱患問題后沒有及時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監管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6.蔣益平,中共黨員,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黨委委員,分管組織、道路交通、學校幼兒園及校車安全等工作。沒有將轄區范圍內校車超員的安全隱患情況及時向上級及監管部門書面報告,沒有協調上級主管部門和鄉中心聯校對校車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在校車安全隱患排查中沒有及時發現校車擅自改變規定線路行駛等重大安全隱患問題;在發現校車超員現象后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校車超員超速行駛等問題,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7.彭忠良,中共黨員,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主持鄉政府全面工作。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沒有按照上級有關校車管理文件和《雨湖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用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精神及時成立鄉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沒有認真督促下級深入排查校車超員、擅自改變行車線路行駛等重大安全隱患問題,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18.張贊群,中共黨員,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黨委書記,主持響塘鄉全面工作。沒有及時督促鄉政府成立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沒有及時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沒有專題部署校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沒有認真督促下級深入排查校車超員、擅自改變行車線路行駛等重大安全隱患問題,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9.向澤華,中共黨員,湘潭市教育局安全保衛科科長。負責湘潭市學生用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沒有嚴格執行湘教通〔2013〕82號文件規定的市轄區校車使用許可程序,沒有審核校車許可申報材料,違規將蓋好市校車領導小組公章的《校車使用許可決定書》下發給各縣市區校車辦自行填寫。對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20.鄧幼苗,中共黨員,湘潭市交警支隊黨委委員、副支隊長,分管秩序科。對雨湖交警大隊執法檢查工作指導督促不力,對雨湖交警大隊未及時發現湘cg5210校車運行中長期存在的超員、超速和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的違法違規行為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21.袁典凡,中共黨員,湘潭市雨湖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分管教育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校車管理的精神不全面,沒有進一步督促、健全完善校車管理相關制度;沒有及時督促區教育局和基層政府全面排除學生用車安全隱患,對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事故發生后已免除所任職務,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樂樂旺幼兒園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湘潭政府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吊銷樂樂旺幼兒園有關資質和證照。
2.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和湖南新空間系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定位監控服務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分別對其依法查處。
1.責成雨湖區政府向湘潭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2.責成岳麓區政府向長沙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3.責成湘潭政府、長沙政府分別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學校幼兒園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應嚴格履職安全管理職責。一要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堅持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校車司機、教師和幼兒的安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全員的安全技能和應急救援能力。二要加強校車管理,嚴禁校車不按審批線路行駛,對校車跨區域接送學生的,應向生源所在地教育、交警和交通部門申報備案,從源頭上杜絕校車超員和不按審批線路行駛的安全隱患。同時要建立健全校車使用、保養、行駛路線管理臺賬以及幼兒上下車登記臺賬。三要加大安全保障資金的投入,建立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和校車監控平臺,實時監控幼兒上下車過程,并對校車接送幼兒過程實施全程衛星定位監控,防止校車超員、超速、不按審批線路行駛等問題發生。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學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嚴格落實“管行業必管安全”的要求,認真履行對學校幼兒園的安全監管職責。一要充分發揮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作用,建立定期協商機制,認真分析本地區學校分布、學生出行及校車發展情況,分析研判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勢,研究解決校車安全管理方面問題和薄弱環節,全面部署安排聯合執法行動;二要嚴把校車資質審查關,對報審的校車要確定司機、行駛線路、隨車管照人員、接送的學生等情況進行現場審查,合理規劃運行線路,公示相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對幼兒上下學接送情況的動態監管;三要建立并運行校車安全監控平臺,落實對校車的動態實時監控,加強對在用校車的規范化管理,確保校車營運安全。
各級公安交警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增強做好校車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監管。一是加強對校車行經路段的巡查,特別是加強對民辦學校幼兒園校車的檢查力度,堅決制止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從源頭上治理校車超員、超速和不按審批線路行駛的安全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二是加強基層交通安全管理服務站的建設,在交警管理力度較弱的地區組建交通安全協管員隊伍,研究由市、縣級政府給予相應資金的保障措施,解決偏遠、農村鄉鎮交通安全失管失控的問題;三是加強對校車整改情況的查驗,嚴格按校車標準對車輛狀況進行審查,確保非標校車整改符合規范要求。四要加強對長沙梅花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和湖南新空間系統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加大對整改校車的質量監督、嚴格檢查驗收標準和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務質量。
湘潭市、長沙市的交通運輸部門要認真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一要認真審核校車資質的申報材料,實地勘查校車的行駛線路,對不符合校車通行條件的路段,不得批準通行;二要對轄區已審批同意通行校車的農村道路進行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徹查各類事故隱患路段,消除安全死角,特別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安全隱患;三要加大對農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治力度和經費投入,要認真研究、合理增設道路防護設施和交通安全警示標志,加大對校車行經的路段的維護力度,保障車輛通行條件,一時難以改造到位的危險路段,要落實相關管制措施,加強安全防范,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湘潭市、長沙政府要認真研究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和細則,一要進一步明確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理順管理關系、創新管理模式,將監管審批與執法監督相統一,切實解決監管盲區問題,要加強政策研究,縮短非標校車使用過渡期,力爭在2015年底前全面解決使用非標校車的問題。二要組織教育、公安和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迅速開展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地段、要害部位、關鍵環節,查隱患、促整改、強基礎、防事故。三要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合理布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減少學校幼兒園校車使用需要,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校車事故。四要深入落實縣級領導包鄉鎮,包交通主干道,鄉鎮干部包村,村(居)委會干部包車輛、包路段、包駕駛人的包保責任制,形成縣、鄉、村三級聯動、層層落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保障車輛通行安全;五是要加強對校車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充分運用社會力量推動建立校車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機制,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共建共管新模式。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十一
在調研過程中,我發現一個年輕的警察攙著兩位老人護送他們過馬路的情景。老人臃腫遲緩,警察機敏靈活,黑發襯著鶴發,年輕的臂彎護佑著年邁的身軀,這一舉動無疑增加了老人過馬路的安全保障、減少了意外事故的發生。相信每一個看到此情景的人必然會同我一樣深受感動、感慨警民的魚水情深。公安機關是什么,是舟。人民群眾是什么,是水。水和舟的關系大家都清楚,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為什么近幾年全國幾個地方發生大規模的事件,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個別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存在不作為,消極作為或亂作為行為,無視民生,疏忽民意,引起群眾的長期心里壓抑,必然會在某一個時間在某一個導火索引導下爆發。在我們這樣一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里,交通運輸如此繁忙和重要,要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每一個公安機關的民警都要有如履薄冰的壓力。要關注民生,以百姓冷暖為自己之冷暖,這樣才能以警心換民心。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十二
×年××月*日晚*點分,××醫院門前發生了一起出租車與摩托車相撞的嚴重交通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點左右。出租車公司駕駛員開出租車行至到方向,過紅綠燈后有乘客打車到××大學新校址。越雙黃線違章調頭,想走××大橋到路再上路。調頭時沒有觀察情況與對面正急速駛來的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死者名為,*人,年僅××歲。當晚被公安交警連人帶車一并扣留,等待處理結果。
此次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后,公司積極的和公安部門處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調解中,死者家屬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殘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調處大隊協商賠償問題。由于死者家屬不按法律程序辦案,無法達成賠償協議。隨后又到出租車公司領導辦公室圍坐,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辦公。公司領導*總、*總出面,經過五天的艱苦協商調解,終于與死者家屬的達成協議。最終賠償死者家屬22萬。
為切實抓好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全市各地建立常態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隊伍,各鄉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現經費保障到位、人員落實、制度健全、機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一步完善,農村群眾交通安全常識進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一般交通事故明顯下降,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絕。
(一)人力、財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對鄉鎮交管辦的工作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人力、財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鄉鎮交管辦工作正常開展。
1.管理工作機制明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縣級政府負總責,鄉鎮政府主責主抓,主要領導統籌協調,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各司其職。
2.鄉鎮交管力量充實到位。鄉鎮交管辦要以鄉鎮公安派出所為依托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專職管理人員不足3人的鄉鎮,要根據轄區人口、道路、車輛及駕駛人數量等實際情況,盡快將管理人員配齊。
3.配齊工作裝備。各地要為鄉鎮交管辦安排專門辦公場所,配置必要的辦公設備和執勤執法裝備,保障工作正常開展。
4.落實專門勸導人員。村委會干部要負責對轄區機動車、駕駛人及車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勸導,各村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交通安全勸導員。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攻堅年行動要求,對近年來制定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關工作制度進行清理,并認真修訂、充實和完善,為相關工作的開展打牢基礎。
(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際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定期召開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總結階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實。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訂符合當地農村實際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完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學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
(五)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際聯席會議要按照各級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工作檢查和業務指導,每月向本級政府上報一次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六)加強鄉鎮交管辦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指導。各地要把轄區所有鄉鎮交管辦分解到承擔相關職能的部門,實行部門定點聯系和業務工作指導,不斷提高鄉鎮交管辦工作人員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強農村道路交通違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鄉鎮牽頭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制度,適時開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隊和鄉鎮交管辦工作人員參與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動,重點查糾客車、校車、面包車、拖拉機、低速汽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廳《四川省農村公安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定(試行)》(川公交〔20xx〕93號)要求,認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并確定一名民警經常參與當地交管辦開展的交通違法行為查糾活動。
(八)加強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定期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隱患臺賬,制定整治計劃和完成時間表,加大財力投入,實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
(九)落實農村道路管理養護職責。各地要切實履行本轄區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主體職責,按照相關規定投入養護資金和日常管理補助,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完善考核機制,確保管理和養護落實。
(十)大力發展農村客運。各地要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村客運政策性補貼制度,制定發展農村客運總體規劃,積極引導農村客運實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區化經營。要合理設置農村客運站點,根據農村群眾出行特點安排好車次和線路,保障群眾平安出行。
(十一)強化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進一步強化農村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摩托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關部門要加強管理和違法查處,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實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帶牌銷售”和下鄉服務等便民服務制度,消除摩托車無牌無證現象。
(十二)實行考評考核管理工作機制。各地要把農村道路交。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十三
10月1日,我市舒城縣境內發生一起死亡4人、傷5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受市政府委托,由市安監局牽頭,依法組織成立由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總工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單位參加的“.10.1”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組。調查組經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有關責任者的責任已經查明。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車輛駕駛人情況。
楊偉,男,漢族,身份證號342425198006105715,皖ntk266號起亞智跑牌轎車駕駛人,住舒城縣城關鎮春秋路2-28-150,持機動車駕駛證c1證,初次領證日期6月3日,有效期至6月3日。經安徽全誠司法鑒定中心檢測,事發時楊偉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8mg/100ml;經舒城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對楊偉的尿樣進行膠體金法檢驗,結果為陰性。
劉萬成,男,漢族,身份證號342425197504216712,皖n28612號金旅牌大型普通客車駕駛人,住舒城縣曉天鎮三元村小橋組,持機動車駕駛證a1a2證,初次領證日期2月5日,有效期至2月5日。經安徽全誠司法鑒定中心檢測,事發時劉萬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零;經舒城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對劉萬成的尿樣進行膠體金法檢驗,結果為陰性。
(二)事故車輛情況。
皖ntk266號起亞智跑牌轎車,登記所有人:楊偉,注冊登記日期06月07日,檢驗有效期至07月,保險公司:陽光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交強險保單號:1336005072013002327、商業險保單號:1336005092013001250。經安徽省中和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皖ntk266號輕型廂式貨車事發時行駛速度為71公里/小時—75公里/小時。
皖n28612號金旅牌大型普通客車,登記所有人:舒城縣通運公交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登記日期204月27日,檢驗有效期至204月,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交強險保單號:pdza201334240000004631)商業險保單號:pdaa201334240000002663)。經安徽省中和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皖n28612號輕型廂式貨車事發時行駛速度為62公里/小時—65公里/小時。
(三)事發路段狀況。
事故現場位于國道105國道1174公里+225米處(舒城縣五顯鎮境內),道路東西走向,東往舒城縣五顯鎮街道,西往曉天鎮,瀝青路面,路面干燥。由西向東方向下坡,向右彎道。路寬9米,設道路中心分割黃實線。道路南側為山丘,近路沿筑有防護墻,北側為農田,視線一般。
事故路段由舒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負責安全監管,限速為60公里/小時。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3年10月1日14時左右,楊偉駕駛皖ntk266轎車,由舒城縣山七鎮返回五顯鎮,沿105國道由西向東行駛途徑105國道線1174公里+225米彎道處,車輛越過中心黃實線駛入逆向車道,與相對方向劉萬成駕駛的皖n28612大型普通客車迎面相撞,造成楊偉及皖ntk266轎車內乘坐人李環龍(女,漢族,身份證號:342425198112125760,住舒城縣五顯鎮五顯街道羅沖路163號)、錢再奇(男,漢族,身份證號:34232619701223531x,住舒城縣五顯鎮上河村塘灣組35號)、錢正東(男,漢族,身份證號:341126199510135810,住安徽省鳳陽縣二鋪鄉二鋪村)等4人死亡,皖n28612大型普通客車內乘坐人賈代芳、郭忠香、郭翠華、張成敏、朱濤等5人受輕微傷。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2013年10月1日14時20分,舒城縣110指揮中心接警稱:“在五顯鎮上河境內,一輛轎車與大客車相撞,有多人死亡?!苯泳?,舒城縣110指揮中心立即指令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五中隊及五顯派出所民警趕到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同時指令舒城縣消防隊協助處置。舒城縣交管大隊五中隊出警人員與趕到現場的醫務人員進行施救,經現場確認3人死亡,1人受重傷緊急送往五顯鎮醫院搶救。舒城縣交管五中隊及五顯派出所負責人同時分別向五顯鎮黨委政府、舒城縣交管大隊報告事故現場情況。交管大隊接報后,立即向縣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領導做了匯報,同時向縣委、縣政府主要和分管領導作了報告。舒城縣政府負責同志率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施救與現場勘查,開通綠色通道,搶救治療傷者,16時左右,事故現場恢復交通。事故發生當晚,省公安廳領導、省交警總隊趙強總隊長蒞臨舒城,并對“10.01”較大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三、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
調查組通過對實地、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詳細勘察、詢問、結合查閱相關資料,現將“2013.10.1”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性質及責任分析如下:
(一)直接原因。
楊偉,駕駛皖ntk266號轎車超速行駛,且車輛越過道路中心黃實線逆向行駛;劉萬成,駕駛皖n28612號大型客車超速行駛,遇情況避讓不及,是導致此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篇十四
xx。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高速增長,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也愈顯嚴重,而每一次交通事故都是由“人、車、路、環境”這四個環節組成相互關系受到破壞所產生的后果,若要從根本上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那么則需要統籌考慮這四個關鍵環節,并深入分析,補其不足,加強防范,科學管理。因此我們一行三人對xx縣交通安全現狀進行了為期十余天的調查研究。
xx縣位于xx省“八百里秦川”的腹地,xx市中部,南靠涇河和渭河,屬xx市轄縣,轄16個鄉鎮,面積792平方千米,人口51萬,是一座古老而又年輕、充滿著勃勃生機和活力的魅力城市。中國領土的中心位置位于xx,被譽為“原點之城”。xx自然條件優越,歷史悠久,風光秀麗,素有“關中白菜心”之美稱。xx縣十分重視交通基礎建設,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以前的道路規劃逐漸無法滿足現在經濟發展的需要,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與道路資源不足的矛盾加劇,一些道路交通設施也開始老化、出現故障,加之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淡薄,交通執法、道路監管力度有限等,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不僅容易對市民生命和財產構成威脅,而且會增加政府和相關部門維護交通安全的負擔,甚至影響到整個城市的文明建設,為此,減少道路交通隱患、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勢在必行。
本次調研,針對當前xx縣交通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深入城鎮、鄉村、農家,開展細致的調查研究,且廣泛聽取農民群眾、特別是交通戰線的專家學者、交通參與者的意見和呼聲。通過實地調研、問卷調查、文獻查閱等方法獲取一手資料以及判斷依據,并通過簡單的統計分析,討論問題嚴重性、存在的原因以及可能的解決方案。結果顯示xx縣存在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且居民對本地交通安全狀況的滿意度非常低,其主要原因在于行人與司機交通安全意識較為薄弱,交警執法人員有限,機動車與人行橫道信號燈還存在一系列問題等方面,因此建議今后xx縣道路交通管理需要著重對這幾個方面進行加強與改善。
(一)交警執法人員力量有限,官民需增進理解溝通。
由于現有道路都是混合道路性質,道路上不僅有各種機動車還有大量行人,近幾年來,xx縣的機動車保有量也是年創新高,然而相應的交通協管機制、交警執法力量卻未得到同步的提升。而正是由于交警執法力量有限,更是間接地促使縣區行人肆無忌憚地闖紅燈、摩托三輪有恃無恐地違法,而這一切在群眾眼中就是交警部門不作為或失職的表現。另一方面對于那些被攔下的違反交通法規的司機,交警也大多只是開罰單、扣分了事,讓許多司機產生了交通管理就是開罰單賺錢這種錯誤思想,從而對交管部門產生逆反情緒,抗拒心理。綜合上面兩個方面,行人上街提心吊膽,司機開車煩遇交警,群眾與交管部門產生了分歧與隔閡,久而久之市民對交管部門的信任度下降了,對xx縣道路交通安全的滿意度也下降了。
(二)法律宣傳教育需完善,市民安全意識較薄弱。
作為交通的主要參與者,行人與司機若無法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規,那么再好的交通管理都是被動的。xx縣交通混亂、人車混雜的現狀的主要原因就是行人與司機的交通安全意識均都較為薄弱,易圖己私利,逞一時之快,不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因此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而提升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除了嚴格、徹底的交通整治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借助完善的法律宣傳手段。
(三)基礎設施年久失修,道路狹窄,路面坑洼。
我們在對xx縣16條道路進行實地調研中,發現其中3個路口交通信號燈紅綠燈時間分配不合理,3個路口缺少信號燈,2個路口的路障、信號燈故障或損毀。道路養護和管理的資金投入不足,維修養護不到位,標志、標線不齊全,部分農村道路長期處于“病患”狀態,道路交通環境氛圍較差。
綜上所述,居民的出行安全問題仍然是各級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重頭戲。
xx縣交警大隊在經歷了幾次的群眾對抗執法沖突后,圍繞構建一個和諧的交通管理執法環境,在認真摸清轄區交通安全狀況,充分掌握第一手的基礎上,建立基礎臺帳,全面分析原因;積極開展各種宣傳方式,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氛圍;實行人性化管理,盡量化解被處罰群眾的敵對情緒;調動群眾參與交通安全管理的積極性,開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種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到基層,進一步便民利民;加強警民溝通,強化廉政監督。綜合考慮“人、車、路、環境”四個關鍵要素,找準矛盾關鍵,對癥下藥,事半功倍。針對如上問題并綜合分析在此給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各部門合作,共同提升居民交通安全意識。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帶進校園,充分發展交通管理志愿者,特別是學生志愿者,通過志愿活動或學生社會實踐彌補交通管理人手的緊缺同時加強市民的社會責任感。其次,逐步建設xx縣交通宣傳網、設立手機短信平臺、完善電視信息發布等,對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教育等進行長期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再次,交警部門需要擺正態度,重視宣傳教育,若僅是抱著例行公事的態度,群眾也必定會敷衍了事,繼續我行我素,最終只會得不償失。最后,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是一項長期性的活動,見效較慢,只有長期的,堅持不懈的,不脫離群眾的進行宣傳最終才能達到實效。
(二)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強化隊伍建設。特別是對非機動車輛等違章現象加以嚴管,減少摩托車搶占機動車道、搶燈越線、逆向行駛,以及三輪車“闖禁區”等違規行為,并在人流、車流密集的路口,增加交通協管員,對行人闖燈過街、翻欄過街、橫穿道路等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約束與制止。并在嚴管的同時“以人為本”,注重與居民的溝通與交流,逐漸恢復民眾的信心。
(三)添加必要的交通安全配套設施。建議在車流量較多的路段,加長人行橫道護欄長度或加高機動車道柵欄高度,從硬件上加強約束,減少行人占道行走和亂闖馬路的現象。另在學校門前加設減速帶,在人流較多、急轉彎處加設減速標志。
(四)增強交通執法力量勢在必行,然而在有限的財政支出以及設備技術的限制下提高執法力量是比較困難,可以采取借助非政府組織的力量,利用交通協管志愿者達到四兩撥千斤的效果。當然在加強執法力度的同時,增進與群眾的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交警是交管部門與群眾聯系的紐帶,其執法方式直接影響著交管部門在群眾心中的形象。
(五)借鑒他市成功的交通管理經驗。三人行必有我師,積極借鑒其他地市交通管理經驗,學習優秀的交通管理方法,并充分結合xx市xx縣本地特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提出一套適合xx縣交通長遠可持續發展,具有xx交通特色的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