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一
1.側重點不一樣。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提議。
2.資料要求不一樣。請示的資料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資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3.行文時間不一樣。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能夠在事后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4.行文目的不一樣。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時指導。
5.報送要求不一樣。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資料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事項;報告能夠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一樣。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資料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一樣。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關于.....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x關于.....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一樣。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證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復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一樣。請示屬于“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復;報告屬于“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復,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復。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準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關于申請購買...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準,批準后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于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并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于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關于...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屬于典型的呈轉性報告可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景或者既報告情景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貼合文種的使用規范。如《...x關于...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資料既匯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二
1.側重點不一樣。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提議。
2.資料要求不一樣。請示的資料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資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3.行文時間不一樣。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能夠在事后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4.行文目的不一樣。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時指導。
5.報送要求不一樣。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資料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事項;報告能夠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一樣。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資料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一樣。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x關于x..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關于x..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一樣。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證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復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一樣。請示屬于“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復;報告屬于“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復,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復。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準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x關于申請購買x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x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準,批準后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于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并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于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x關于x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x執行。”屬于典型的呈轉性報告可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景或者既報告情景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貼合文種的使用規范。如《xx關于x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資料既匯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三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見或者提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從請示與報告的概念定義能夠看出,請示是下級在遇到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項目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問題、新情景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時請求上級給予指點,說明處理的原則和方法,或下級為了搞好工作,打算進行某些活動和事項,而決定權又不在本單位,特拿出意見,報請上級給予批復;報告則多是下級在本單位權限范圍內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景、陳述問題,提出意見和提議、報送表冊資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級的詢問。
請示與報告雖同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卻存在很大區別。
(一)行文目的不一樣。
請示是請求性公文,重在呈請,行文宗旨是期望得到上級機關的支持或批復;報告是陳述性公文,重在呈報,行文宗旨是下情上達,使上級機關及時了解情景,掌握動態。
(二)行文作用不一樣。
請示作為請求性公文,要求上級必須做出批復,體現了請示主旨的求答性與執行性的統一,這是請示所獨有的;而報告只是陳述性公文,主要敘述事實,起備案作用,不需上級做出答復(呈轉性報告除外)。
(三)行文時間不一樣。
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絕不允許先斬后奏;報告則比較靈活,盡量事前行文,但視情景需要也可事后報告或在事情進行過程中隨時報告。
(四)主送機關不一樣。
請示必須堅持主送一個機關(受雙得領導的機關可同時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因為多頭請示易造成意見不一或互相推諉,從而延誤時間,貽誤工作。而報告一般應堅持一個主送機關,但根據需要可同時報送兩個或多個主送機關。
(五)行文資料不一樣。
請示必須堅持“一文一事”原則,文字簡潔,資料單一,主題明確,以免使原先分屬不一樣機關部門負責的若干事情混到一齊,以便于上級批答處理;報告能夠是“一文一事”的專題性報告,也能夠視情景將若干有關聯的事情綜合在一齊陳述,構成綜合性報告。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請示之中能夠包含原本屬于報告的資料,作為背景或緣由而使請示事項獲得一種充足支持;但在報告中則不能夠包含任何屬于請示的資料,以免領導忽視對所請示問題的處理,從而影響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一樣。
請示行文簡單,開頭寫明請示理由,之后提出請示的具體事項和問題。對已決定擬辦的事項則應提來源理意見或提議,最終用謙恭恰當的期復性語句作結。報告的正文,異常是匯報工作和反映情景的報告,一般涉及面廣,篇幅長,寫法多采用總述與分述相結合。正文開頭部分進行總述,概括說明諸如有關工作的背景、總評價等,然后在主體部分分述,將報告的資料分條列項一一加以具體說明。
(七)結束語不一樣。
請示與報告都要在結尾處提出期望和要求,但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急需得到解決的問題,行文用語應懇切謙恭,一般用“當否,請批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可否,請指示”等固定結語,且結語應單獨成段;而報告是向上級匯報反映情景,無需批準,無固定用語,常用的有“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指正”等結語,但絕不能使用類似“請批示、批準”等結語。
三、歸檔處理不一樣。
作為收文機關,請示應當歸于“批辦類”,供有關領導及時批閱、審查,給予回答;報告則應歸于“傳閱類”,相對于請示來說,有關領導能夠先辦緊要事,后看報告一類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為發文機關,請示類文件歸檔時應盡量將上級機關的批復一并歸檔處理;報告類則無這種要求。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四
請示和報告兩個文種不能混用已經是老生常談,但在具體使用的過程中仍發生混用的現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對兩個文種的使用界限辨別不清,干脆籠統使用“請示報告”行文。
共同點:都屬于上行文,用于向上級領導機關請示匯報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區別:請示,一般用于向上級黨委政府或主管單位請示解決重大事項、疑難問題,必須在事前行文請示。如:關于解決棚戶區改造項目配套資金的請示。一般都是一文一請示,一事一請示,不夾雜兩個或多個事項,原則上必須回復或批復,提出明確的意見。
報告,一般用于向上級黨委政府或主管單位匯報重大工作進展情景及完成情景,以及工作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做法,特色亮點。報告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可行文。如:關于產業扶貧推進情景的報告。報告,可不批復,領導可做出批示,提出要求。
在具體工作中,絕對不能同時使用。當前,無論是市州,還是縣鄉,都容易混淆,筆者曾多次見到這類錯誤的用法。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五
作為收文機關,請示應該歸于“批辦類”,供有關領導及時批閱、審查,給予回答;報告則應歸于“傳閱類”,相對于請示來說,有關領導可以先辦緊要事,后看報告一類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為發文機關,請示類文件歸檔時應盡量將上級機關的批復一并歸檔處理;報告類則無這種要求。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六
請示和報告都是上行公文,常常被混淆使用,但實際上是有明顯區別的兩類文種。
一是行文目的、用途不一樣。這是兩類文種最基本的區別。請示旨在請求上級批準、指示,需要上級審批,重在呈請;報告是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見或提議,答復上級詢問,一般不需上級答復,重在呈報。
二是呈送時間不一樣。請示需要事前行文,不能“先斬后奏”;報告一般在事后或者工作進行過程中行文。這正如平常工作中所說的“事前要請示,事后要報告”。
三是主送機關不一樣。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直接上級機關。不宜多頭、多級主送,以免因職責不明、或者互相推諉影響到辦文效率和質量。即是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單位上報請示,也應根據資料分別寫明主送、抄送機關,以根據主次分清承辦職責,由主送機關負責答復請示的問題。而報告有時可多級多頭主送,如情景緊急需要上級領導機關盡快明白的災情、疫情等等。
四是受文機關處理方式不一樣。請示均屬承辦件,收文機關必須及時處理,明確作答,限期批復;報告多屬閱知件,除需批轉的提議報告外,收文機關對其它報告都不可作答復。如果把請示誤寫為報告,就可能因不一樣處理方式而誤時誤事。
五是涉及資料不一樣。請示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指示,凡是下級機關、單位無權處理、無力解決以及按規定應經上級機關批準認定的問題,均可寫為請示。由此可將請示分為請求指示的請示、請求批準的請示和請求批轉的請示等三類。其中第一類多涉及法規政策上、認識上的問題,第二類多涉及人事、財務、機構等等方面的具體事項。而報告按其資料可分為向上級匯報工作的工作報告、反映情景的情景報告、提出意見提議的提議報告、答復上級詢問的答復報告、報送文件、材料或物品的報送報告。
六是寫作重點不一樣。請示和報告雖然都要陳述、匯報情景,但報告的重點就在匯報工作情景,報告中不能夾帶請示事項。而請示中陳述情景只是作為請示原因,即使反映情景所占篇幅再大,其重點仍在請示事項。
七是文面結構形式不一樣。請示多采用篇段合一式、三段式或總分條文式結構,篇幅一般較短。報告常用總分條文式、分部式或貫通式(多段式)結構,篇幅一般較長。
正因為有上述區別,絕不能把請示誤用為報告,也不能寫為請示報告。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七
在4月16日頒布,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是這樣定義的:請示是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的公文。
1.定義說明了請示兩個重要的'特點,一個是請示屬于上行公文,還有一個就是請示是請求性的文種。
(1)請求性。
(2)事前性。
(3)單一性。
(4)針對性。
(5)隸屬性。
3.請示的寫作要求。
(1)一文一事原則。即前面說到的單一性。
(2)單頭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上級領導機關不多頭主送,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關機關。這就可以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請示與報告不能混用,不能將請示寫成報告,即不寫“請示報告”。
(3)不越級請示。這一點,請示與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樣的。如果因特殊情況或緊急事項必須越級請示時,要同時抄送越過的直接上級機關。除個別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一般不直接送領導個人。
(4)不抄送下級機關。請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時不得同時抄送下級以免造成工作混亂,更不能要求下級機關執行上級機關未批準和批復的事項。
報告。
報告是“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詢問”的公文。
報告屬上行公文,應用相當廣泛。它可以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本本單位貫徹執行各項方針、政策、批示的情況,反映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1)陳述性(以敘述和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種,但它的敘述和說明是概括性的,除非情況特殊。)。
(2)建設性。報告的饌寫目的是為了向上級機關達情獻策,是為了上級機關更好地作出政策、指導工作服務的。
(3)溝通性。報告是“上傳下達”的主要手段,目的在于加強交流。報告是上下級間溝通情況、交流信息的主要公文之一。
相同點:同屬于報請性的上行公文。
不同點:
(1)含義不同。請示是“請求指示、批準”,帶有緊迫性;而報告是“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重點在反映情況上。
(2)性質不同。報告是陳述性的文件;請示是請求性文件。
(3)行文時間不同。報告是在事件前、事情進行過程中和事件后都可以行文;而請示是事先行文。
請示與報告都是上行公文,但二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卻是十分明顯的。
1.行文目的不同。
請示是有所懇求,要求上級機關批復;報告主要是下情上達,不要求批復。
2.行文內容不同。
請示主要寫帶有迫切性、需上級機關明確指示或批準的事項,行文時只能一文一事;報告則著眼于匯報或反映情況,既可一文一事,亦可一文數事。
3.行文時間不同。
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不允許“先斬后奏”;報告主要是事后行文,也可根據情況在事中、事前行文(匯報工作進展情況或開展工作、活動的打算等)。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八
每逢年底忙材料,各種總結、報告、請示……你有沒有被它們弄得暈頭轉向,傻傻分不清楚?沒關系,靑們有需求,我們給幫助。請示與報告有什么區別?報告和總結有哪些不同?看完本帖,包你明白。
“請示”和“報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機關公文使用頻率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種。常見的問題主要有:將“請示”文種用“報告”文種呈送上級機關,請求上級機關批復(答復),這樣就容易貽誤工作。因此,在撰寫“請示”和“報告”時,要特別注意二者之間八個方面的區別。
“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答復上級訊問,報送文件、物品等。
“請示”是本單位無力無權解決或按規定須上級批準之后才能實施的事項;“報告”是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比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級機關建議,須上級機關知道的事項。
“請示”應一文一事;“報告”可多事一報,但不得夾帶請示的事項。
“請示”應事前行文;“報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上級機關,不得多頭主送或越級主送;“報告”可以主送幾個相關的上級機關,其他上級機關也可以抄送。
上級機關收到下級的請示后,應及時批準、批復(答復),是辦理件,下級應在收到上級批復(答復)后才能實施;上級機關收到下級的報告后,主要是了解情況,可以不答復,下級不用等待上級答復。
“請示”的篇幅比較短,一般不超過1500字;“報告”的篇幅相對較長,但一般不超過3000字。
同。
“請示”在結束時用“特此請示”、“特此請示,請批示”、“請審示”等;“報告”用“專此報告”、“特此報告”。
尊敬的領導:
按照市委工作部署,今年4月底前我縣要需要完成20個村的實地測繪,工作量非常巨大,但我局目前所用設備均為97年前購進,非常落后,已遠無法適應工作需要,根據工作要求,現需購買br-8新型測繪儀器6臺,gf9型繪圖儀1臺,大型打印、復印機1臺,特此報告,請領導批示撥付所需資金12萬元。
申請部門:
申請日期:
教育局:
我于20xx年從xx學校畢業后分配在xx區從事教育工作,在xx小學工作四年后,于20xx年7月調至xx小學工作至今。因本人工作的xx小學與家較遠、丈夫不在市區工作等原因,導致小孩年幼無法照顧等實際困難,特向領導提出申請,將本人調到離家較近的路第一小學工作。
20xx年12月,我與在x縣上班的愛人結婚。20xx年我們按揭在巷購置了房屋。我的父母在xx市居住,愛人的父母在x縣居住,均因年事已高,不能來xx區與我們一起居住,不能給我們提供任何幫助。我們的兒子今年4歲,現在市保幼院讀書,我們工作繁忙,根本無法親自接送。因為丈夫從事公安工作,無暇顧及家庭,教養兒子,以及家務勞動,都由我獨自承擔。因我們家至xx小學較遠,長期以來,我一直在學校與家庭間奔波,疲倦之極,實在難以支撐。
為解決家庭實際困難,免除后顧之憂,更好的投身工作,我希望就近調入大公路第一小學工作。請領導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九
關于“請示”與“報告”的含義,《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都有明確的規定: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請示與報告都屬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的功用,但也有其明顯的不同:
1.內容要求不同。請示的內容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內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2.側重點不同。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建議。
3.行文目的不同。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況,便于及時指導。
4.行文時間不同。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5.報送要求不同。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內容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事項;報告可以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同。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內容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同。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xxx關于xxxxx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x關于xxxxx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同。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表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復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同。請示屬于“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復;報告屬于“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復,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復。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
關于“請示”與“報告”的含義,《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都有明確的規定: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請示與報告都屬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的功用,但也有其明顯的不同:
1.內容要求不同。請示的內容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內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2.側重點不同。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建議。
3.行文目的不同。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況,便于及時指導。
4.行文時間不同。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5.報送要求不同。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內容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事項;報告可以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同。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內容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同。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xxx關于xxxxx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x關于xxxxx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同。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表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復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同。請示屬于“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復;報告屬于“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復,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復。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準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xxx關于申請購買xxx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xxx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準,批準后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于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并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于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xxx關于xxx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xxx執行。”屬于典型的呈轉性報告但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況或者既報告情況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種的使用規范。如《xxxx關于xxx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內容既匯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請示和報告是兩種常見的文種。但在現實中,二者常常被人們所混淆。其實,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文種。
報告。
”
在這里,這個所謂“報告”,其實不是“報告”,而是“請示”。為什么?因為按照國務院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對“請示”作了如下界定:“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也就是說,凡是請求上級指示、批準的事項,都要用“請示”。而對“報告”,《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是這樣界定的:“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這顯然,與“請示”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上述領導所說的“報告”,其實就是“請示”。
為什么領導不說寫一個“請示”呢?這里面有兩種情況,一是領導僅僅是一種口語習慣,長期以來,由于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習慣成自然,便脫口而出,說成“報告”了;二是某些領導本身缺乏公文知識,對“請示”和“報告”的區別不了解,把“請示”當成“報告”了。
但作為文職人員,不能把二者混為一談,應該力求嚴謹。那么,怎么區分二者呢?下面根據我個人實踐,談談二者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相同點:“請示”和“報告”都屬于上行文,即下級向上級反映情況的公文。
不同點:
(1)“請示”是請求上級給予批準或答復,同意或不同意,上級都要給予明確的意見;而“報告”,只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上級可以不予批準或答復。
(2)“請示”只能有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呈送和抄報;而“報告”一般情況下,雖然也只有一個主送機關,但可以就相關的上級部門進行抄報。
(3)上級機關收到“請示”后,無論是同意,還是不同意,必須用“批復”的書面形式給予答復,因為“批復”是“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而上級機關收到“報告”后,可以“置之不理”,不需要進行答復或批準,也不需要用“批復”。
請示例文:
關于購置數碼單反相機的請示。
xxx公司:
為了進一步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加強原始資料的收集和儲備,更好地用視覺形式宣傳我部的模范集體和先進個人,現需購置一部數碼單反相機。
經市場詢價,有兩種品牌供領導參考:
1、尼康d90,價格8000元(套機,含18—55mm尼克爾鏡頭一只);
2、佳能450d,價格4850元(套機,含18—55mm佳能ef鏡頭一只)。
上述兩款相機的詳細技術規格附后。
妥否,請批復。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術規格(略)。
xxx辦公室(章)。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需要指出的是,“請示”之所以只能有一個主送機關,是因為多頭請示會造成批復的意見不一,會延誤辦文的效率,影響事物的解決。另外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不能越級“請示”,同時也不能抄送下級機關。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一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從請示與報告的概念定義可以看出,請示是下級在遇到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項目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問題、新情況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時請求上級給予指點,說明處理的原則和方法,或下級為了搞好工作,打算進行某些活動和事項,而決定權又不在本單位,特拿出意見,報請上級給予批復;報告則多是下級在本單位權限范圍內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陳述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送表冊資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級的詢問。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二
根據國務院2000年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從請示與報告的概念定義可以看出,請示是下級在遇到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項目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問題、新情況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時請求上級給予指點,說明處理的原則和方法,或下級為了搞好工作,打算進行某些活動和事項,而決定權又不在本單位,特拿出意見,報請上級給予批復;報告則多是下級在本單位權限范圍內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陳述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送表冊資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級的詢問。
請示與報告雖同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卻存在很大區別。
(一)行文目的不同。
請示是請求性公文,重在呈請,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級機關的支持或批復;報告是陳述性公文,重在呈報,行文宗旨是下情上達,使上級機關及時了解情況,掌握動態。
(二)行文作用不同。
請示作為請求性公文,要求上級必須做出批復,體現了請示主旨的求答性與執行性的統一,這是請示所獨有的;而報告只是陳述性公文,主要敘述事實,起備案作用,不需上級做出答復(呈轉性報告除外)。
(三)行文時間不同。
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絕不允許先斬后奏;報告則比較靈活,盡量事前行文,但視情況需要也可事后報告或在事情進行過程中隨時報告。
(四)主送機關不同。
請示必須堅持主送一個機關(受雙得領導的機關可同時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因為多頭請示易造成意見不一或互相推諉,從而延誤時間,貽誤工作。而報告一般應堅持一個主送機關,但根據需要可同時報送兩個或多個主送機關。
(五)行文內容不同。
請示必須堅持“一文一事”原則,文字簡潔,內容單一,主題明確,以免使原來分屬不同機關部門負責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級批答處理;報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專題性報告,也可以視情況將若干有關聯的事情綜合在一起陳述,形成綜合性報告。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請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屬于報告的內容,作為背景或緣由而使請示事項獲得一種充足支持;但在報告中則不可以包含任何屬于請示的內容,以免領導忽視對所請示問題的處理,從而影響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請示行文簡單,開頭寫明請示理由,接著提出請示的具體事項和問題。對已決定擬辦的事項則應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最后用謙恭恰當的期復性語句作結。報告的正文,特別是匯報工作和反映情況的報告,一般涉及面廣,篇幅長,寫法多采用總述與分述相結合。正文開頭部分進行總述,概括說明諸如有關工作的背景、總評價等,然后在主體部分分述,將報告的內容分條列項一一加以具體說明。
(七)結束語不同。
請示與報告都要在結尾處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急需得到解決的問題,行文用語應懇切謙恭,一般用“當否,請批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可否,請指示”等固定結語,且結語應單獨成段;而報告是向上級匯報反映情況,無需批準,無固定用語,常用的有“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指正”等結語,但絕不能使用類似“請批示、批準”等結語。
三、歸檔處理不同。
作為收文機關,請示應該歸于“批辦類”,供有關領導及時批閱、審查,給予回答;報告則應歸于“傳閱類”,相對于請示來說,有關領導可以先辦緊要事,后看報告一類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為發文機關,請示類文件歸檔時應盡量將上級機關的批復一并歸檔處理;報告類則無這種要求。
請示與報告不分,容易給上級機關正常的公文處理帶來不變,還容易使上級機關錯批、漏批文件,嚴重影響公文質量。我們應弄清楚兩者之間的區別,正確行文,提高公文質量。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三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會發現有部分文秘人員或者單位會把請示和報告這兩個文種搞混淆。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分享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一、行文的目的不同。
請示是請示上級,須報上級批復。
報告是向上級報告工作情況,不須批復。
二、行文的內容不同。
三、所針對的時間形態不同。
請示,事前寫好,須報上級審批才能實行。
報告,也許在事后寫,也許在事發時寫,也許在事發前寫。
四、請示的特點:。
(一)只用于向有隸屬關系的上級或有業務領導關系的上級主管機關請求請示、批準事項時用。
(二)請示的事項必須是本機關職權范圍內無法確定或處理的。
(三)必須事前請示。
(四)必須要求上級明確表態、批復。
(五)請示的寫作要求:
1.區分請示與報告的異同,請示是呈請,報告是呈報。
2.寫請示要一文一事。
3.主送一個領導機關,不要搞“多頭”請示。
4.請示的語氣要謙和。
5.堅持逐級行文的原則。
請示與報告的區別在于,報告僅僅要求主送知道,而不要求答復,而請示是要求必須答復(批復)的。
在20xx年4月16日頒布,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是這樣定義的:請示是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的公文。
1.定義說明了請示兩個重要的特點,一個是請示屬于上行公文,還有一個就是請示是請求性的文種。
2.請示的特點。
(1)請求性。
(2)事前性。
(3)單一性。
(4)針對性。
(5)隸屬性。
3.請示的寫作要求。
(1)一文一事原則。即前面說到的單一性。
(2)單頭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上級領導機關不多頭主送,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關機關。這就可以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請示與報告不能混用,不能將請示寫成報告,即不寫“請示報告”。
(3)不越級請示。這一點,請示與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樣的。如果因特殊情況或緊急事項必須越級請示時,要同時抄送越過的直接上級機關。除個別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一般不直接送領導個人。
(4)不抄送下級機關。請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時不得同時抄送下級以免造成工作混亂,更不能要求下級機關執行上級機關未批準和批復的事項。
報告。
報告是“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詢問”的公文。
報告屬上行公文,應用相當廣泛。它可以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本本單位貫徹執行各項方針、政策、批示的情況,反映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2.報告的特點。
(1)陳述性(以敘述和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種,但它的敘述和說明是概括性的,除非情況特殊。)。
(2)建設性。報告的饌寫目的是為了向上級機關達情獻策,是為了上級機關更好地作出政策、指導工作服務的。
(3)溝通性。報告是“上傳下達”的主要手段,目的在于加強交流。報告是上下級間溝通情況、交流信息的主要公文之一。
相同點:同屬于報請性的上行公文。
不同點:
(1)含義不同。請示是“請求指示、批準”,帶有緊迫性;而報告是“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重點在反映情況上。
(2)性質不同。報告是陳述性的文件;請示是請求性文件。
(3)行文時間不同。報告是在事件前、事情進行過程中和事件后都可以行文;而請示是事先行文。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四
請示與報告是公務活動中使用頻率極高的兩種公文,是公文寫作的重點。下文小編將告訴大家,請示和報告的區別在哪兒,歡迎閱讀!!
根據國務院20xx年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從請示與報告的概念定義可以看出,請示是下級在遇到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項目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問題、新情況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時請求上級給予指點,說明處理的原則和方法,或下級為了搞好工作,打算進行某些活動和事項,而決定權又不在本單位,特拿出意見,報請上級給予批復;報告則多是下級在本單位權限范圍內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陳述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送表冊資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級的詢問。
作為收文機關,請示應該歸于“批辦類”,供有關領導及時批閱、審查,給予回答;報告則應歸于“傳閱類”,相對于請示來說,有關領導可以先辦緊要事,后看報告一類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為發文機關,請示類文件歸檔時應盡量將上級機關的批復一并歸檔處理;報告類則無這種要求。
請示與報告雖同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卻存在很大區別。
請示是請求性公文,重在呈請,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級機關的支持或批復;報告是陳述性公文,重在呈報,行文宗旨是下情上達,使上級機關及時了解情況,掌握動態。
(二)行文作用不同。
請示作為請求性公文,要求上級必須做出批復,體現了請示主旨的求答性與執行性的統一,這是請示所獨有的;而報告只是陳述性公文,主要敘述事實,起備案作用,不需上級做出答復(呈轉性報告除外)。
(三)行文時間不同。
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絕不允許先斬后奏;報告則比較靈活,盡量事前行文,但視情況需要也可事后報告或在事情進行過程中隨時報告。
(四)主送機關不同。
請示必須堅持主送一個機關(受雙得領導的機關可同時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因為多頭請示易造成意見不一或互相推諉,從而延誤時間,貽誤工作。而報告一般應堅持一個主送機關,但根據需要可同時報送兩個或多個主送機關。
(五)行文內容不同。
請示必須堅持“一文一事”原則,文字簡潔,內容單一,主題明確,以免使原來分屬不同機關部門負責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級批答處理;報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專題性報告,也可以視情況將若干有關聯的事情綜合在一起陳述,形成綜合性報告。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請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屬于報告的內容,作為背景或緣由而使請示事項獲得一種充足支持;但在報告中則不可以包含任何屬于請示的內容,以免領導忽視對所請示問題的處理,從而影響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請示行文簡單,開頭寫明請示理由,接著提出請示的具體事項和問題。對已決定擬辦的事項則應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最后用謙恭恰當的期復性語句作結。報告的正文,特別是匯報工作和反映情況的報告,一般涉及面廣,篇幅長,寫法多采用總述與分述相結合。正文開頭部分進行總述,概括說明諸如有關工作的背景、總評價等,然后在主體部分分述,將報告的內容分條列項一一加以具體說明。
(七)結束語不同。
請示與報告都要在結尾處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急需得到解決的問題,行文用語應懇切謙恭,一般用“當否,請批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可否,請指示”等固定結語,且結語應單獨成段;而報告是向上級匯報反映情況,無需批準,無固定用語,常用的有“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指正”等結語,但絕不能使用類似“請批示、批準”等結語。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五
1.內容要求不同。請示的內容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內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2.側重點不同。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建議。
3.行文目的不同。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況,便于及時指導。
4.行文時間不同。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5.報送要求不同。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內容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事項;報告可以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同。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內容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同。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xxx關于xxxxx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x關于xxxxx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同。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表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復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同。請示屬于“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復;報告屬于“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復,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復。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六
1.側重點不一樣。請示屬于請示性公文,側重于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準;報告屬于陳述性公文,側重于匯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提議。
2.資料要求不一樣。請示的資料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資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3.行文時間不一樣。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能夠在事后或者事情開展過程中行文。
4.行文目的不一樣。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準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時指導。
5.報送要求不一樣。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資料注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回復請示事項;報告能夠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一樣。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資料涉及面較為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一樣。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關于.....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x關于.....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一樣。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準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證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回復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一樣。請示屬于;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復;報告屬于;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回復,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回復。
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準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xx關于申請購置xx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置...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準,批準前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于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并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于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xx關于xx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屬于典型的呈轉性報告可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景或者既報告情景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貼合文種的使用標準。如xxx關于xx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資料既匯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延長了另外幾件事情。
簡要論述請示與報告的區別篇十七
1科學技術報告科學技術報告是描述一項科學技術研究的結果或進展或一項技術研制試驗和評價的結果;或是論述某項科學技術問題的現狀和發展的文件。
科學技術報告是為了呈送科學技術工作主管機構或科學基金會等組織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科學技術報告中一般應該提供系統的或按工作進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兩方面的結果和經驗,以便有關人員和讀者判斷和評價,以及對報告中的結論和建議提出修正意見。
2學位論文學位論文是表明作者從事科學研究取得創造性的結果或有了新的見解,并以此為內容撰寫而成、作為提出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時評審用的學術論文。
學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碩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的基礎理淪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并對所研究課題有新的見解,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成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博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并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了創造性的成果。
3學術論文學術論文是某一學術課題在實驗性、理論性或觀測性上具有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或創新見解和知識的科學記錄;或是某種已知原理應用于實際中取得新進展的科學總結,用以提供學術會議上宣讀、交流或討論;或在學術刊物上發表;或作其他用途的書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