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對于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一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行政職務: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_________銀行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有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并終止合同的標志。
(四)試用期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天。
(五)見習期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見習期為______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上崗要求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甲方所安排的崗位工作,并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情況,在征求乙方意見后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在出現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待崗情形時,甲方也可以安排乙方待崗或培訓,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調整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確定乙方執行(標準、綜合、不定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以及按國家、中國建設銀行總行、甲方有關規定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假等待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女職工進行特殊的勞動保護。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第八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防止發生勞動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方貫徹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根據國家和行內有關規定,確定員工工資分配方式和水平(其中: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見習期內勞動合同工資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見習期滿后勞動合同工資_______________元/月),并按期核發。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乙方待崗時,甲方保證乙方待崗期間的月生活費,標準不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十三條乙方應保守甲方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和重要業務統計指標等商業秘密。
第十四條甲方有權對乙方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記載變更的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
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可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或者退職。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四)甲方破產或被撤銷。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乙方在醫療期內。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合同延緩終止的情形。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由于乙方被勞動教養,致使無法履行勞動合同。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一次培訓、調整一次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經營虧損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才能維持經營的,可以裁減人員,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除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在非掌握甲方商業秘密崗位工作的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崗位工作的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2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違約金。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均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賠償超過違約金不足的部分。違約金及賠償金標準按《_______________銀行勞動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勞動爭議,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束;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_______________銀行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這就是一份銀行勞動合同模版。
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二
本合同由xx銀行xx分行(以下簡稱“分行”)與xx分行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條 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銀行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規,雙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分行與分行職工根據法律、法規,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合同。
第三條 分行與職工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條 分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銀行實際,與工會協商后,合理確定訂立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第五條 分行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第六條 分行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第七條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滿20x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20xx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八條 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分行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九條 分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在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條 分行按照國家的“企業確保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員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增長率幅度”的原則,根據總行的“工效共進退”的原則,依據上年度工資水平和銀行經營狀況、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及其他相關因素,確定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十一條 分行根據總行的工資政策制定的重大工資調整方案應當征求分行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 分行按月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本人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
第十三條 分行應當執行省市最低工資標準(或分行集體協商后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對待崗、下崗職工支付的生活費不得低于當地政府的規定。
第十四條 分行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標準。
第十五條 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以及工作時間依法參加銀行組織的活動和其它社會活動,分行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 分行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工作時間規定,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十七條 分行依法執行國家假日工作時間的規定,保證職工每周休息2 天。由于經營管理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經與工會和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后進行。
第十八條 部分崗位(工種)根據工作特點,經工會同意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九條 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分行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職工休假前上月正常工資標準計發。
第二十條 分行應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
第二十一條 對分行管理人員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職工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分行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待遇,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分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分行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五條 分行在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之內,執行總行相關制度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第二十六條 分行應改善并提高職工福利待遇。工會協助分行為職工辦好集體福利,監督分行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二十七條 工會協助分行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二十八條 分行應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根據經營情況,有計劃、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衛生培訓。
第二十九條 分行對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必須在上崗前對其進行有關職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三十條 分行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鼓勵職工自學成才。
第三十一條 工會會同分行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專業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三十二條 分行與脫產培訓員工應當在培訓前簽訂《脫產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時間、專業、費用支出、從業服務最低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 不脫產經過分行職業培訓的員工,當其依法提出與分行解除勞動合同時,分行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培訓費。
第三十四條 分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總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勞動紀律規章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三十五條 分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行有關規章制度,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三十六條 工會協助分行共同做好先進團隊、優秀行員等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分行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行規章制度,經過辦公會議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對違反法律法規、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三十八條 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雙方各推薦2-3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三十九條 分行應組織管理人員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發生不能履行義務的情況,以適當的形式及時通知工會,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條 工會亦應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建議通知分行。
第四十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實行民主監督,工會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四十二條 充分發揮銀行黨組織在集體合同履行中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第四十三條 接受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五條 分行因經營狀況出現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第四十六條 分行裁減人員應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的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等。
第四十七條 分行提出的裁員方案應征求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經修改完善后,一并將裁員方案和工會意見,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備案,聽取勞動保障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八條 分行正式公布裁員方案時,按照有關規定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并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第四十九條 本集體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五十條 本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五十一條 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的本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
第五十二條 本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體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分行因被合并、解散、撤銷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時;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條 變更或解除本集體合同,需按規定的協商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分行違反集體合同規定,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以及賠償。
工會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由有關責任的職工承擔一定經濟和行政責任,工會按工會章程和工會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有關道義責任。
第五十六條 本集體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七條 本集體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應在七日內由分行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工會應同時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上一級工會。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工會各一份,并應在七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三
本合同由xx銀行xx分行(以下簡稱“分行”)與xx分行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銀行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規,雙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分行與分行職工根據法律、法規,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合同。
第三條分行與職工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條分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銀行實際,與工會協商后,合理確定訂立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第五條分行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第六條分行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第七條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滿20x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20xx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八條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分行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分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在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條分行按照國家的“企業確保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員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增長率幅度”的原則,根據總行的“工效共進退”的原則,依據上年度工資水平和銀行經營狀況、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及其他相關因素,確定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十一條分行根據總行的工資政策制定的重大工資調整方案應當征求分行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分行按月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本人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
第十三條分行應當執行省市最低工資標準(或分行集體協商后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對待崗、下崗職工支付的生活費不得低于當地政府的規定。
第十四條分行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標準。
第十五條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以及工作時間依法參加銀行組織的活動和其它社會活動,分行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條分行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工作時間規定,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十七條分行依法執行國家假日工作時間的規定,保證職工每周休息2天。由于經營管理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經與工會和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后進行。
第十八條部分崗位(工種)根據工作特點,經工會同意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九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分行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職工休假前上月正常工資標準計發。
第五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條分行應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
第二十一條對分行管理人員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職工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分行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待遇,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六章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分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分行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五條分行在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之內,執行總行相關制度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第二十六條分行應改善并提高職工福利待遇。工會協助分行為職工辦好集體福利,監督分行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二十七條工會協助分行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七章職業培訓和教育。
第二十八條分行應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根據經營情況,有計劃、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衛生培訓。
第二十九條分行對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必須在上崗前對其進行有關職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三十條分行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鼓勵職工自學成才。
第三十一條工會會同分行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專業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三十二條分行與脫產培訓員工應當在培訓前簽訂《脫產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時間、專業、費用支出、從業服務最低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不脫產經過分行職業培訓的員工,當其依法提出與分行解除勞動合同時,分行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培訓費。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四條分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總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勞動紀律規章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三十五條分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行有關規章制度,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三十六條工會協助分行共同做好先進團隊、優秀行員等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分行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行規章制度,經過辦公會議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對違反法律法規、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雙方各推薦2-3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三十九條分行應組織管理人員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發生不能履行義務的情況,以適當的形式及時通知工會,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條工會亦應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建議通知分行。
第四十一條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實行民主監督,工會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四十二條充分發揮銀行黨組織在集體合同履行中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第四十三條接受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章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五條分行因經營狀況出現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第四十六條分行裁減人員應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的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等。
第四十七條分行提出的裁員方案應征求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經修改完善后,一并將裁員方案和工會意見,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備案,聽取勞動保障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八條分行正式公布裁員方案時,按照有關規定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并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第十一章集體合同的期限、終止和續訂。
第四十九條本集體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五十條本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二章集體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一條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的本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
第五十二條本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體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分行因被合并、解散、撤銷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時;。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條變更或解除本集體合同,需按規定的協商程序進行。
第十三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五條分行違反集體合同規定,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以及賠償。
工會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由有關責任的職工承擔一定經濟和行政責任,工會按工會章程和工會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有關道義責任。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本集體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集體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簽訂后應在七日內由分行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工會應同時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上一級工會。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工會各一份,并應在七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四
本合同由xx銀行xx分行(以下簡稱“分行”)與xx分行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銀行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規,雙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分行與分行職工根據法律、法規,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合同。
第三條分行與職工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條分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銀行實際,與工會協商后,合理確定訂立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第五條分行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第六條分行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第七條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滿20x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20xx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八條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分行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分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在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條分行按照國家的“企業確保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員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增長率幅度”的原則,根據總行的“工效共進退”的原則,依據上年度工資水平和銀行經營狀況、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及其他相關因素,確定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十一條分行根據總行的工資政策制定的重大工資調整方案應當征求分行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分行按月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本人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
第十三條分行應當執行省市最低工資標準(或分行集體協商后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對待崗、下崗職工支付的生活費不得低于當地政府的規定。
第十四條分行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標準。
第十五條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以及工作時間依法參加銀行組織的活動和其它社會活動,分行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條分行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工作時間規定,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十七條分行依法執行國家假日工作時間的規定,保證職工每周休息2天。由于經營管理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經與工會和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后進行。
第十八條部分崗位(工種)根據工作特點,經工會同意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九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分行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職工休假前上月正常工資標準計發。
第五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條分行應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
第二十一條對分行管理人員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職工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分行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待遇,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六章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分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分行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五條分行在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之內,執行總行相關制度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第二十六條分行應改善并提高職工福利待遇。工會協助分行為職工辦好集體福利,監督分行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二十七條工會協助分行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七章職業培訓和教育。
第二十八條分行應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根據經營情況,有計劃、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衛生培訓。
第二十九條分行對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必須在上崗前對其進行有關職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三十條分行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鼓勵職工自學成才。
第三十一條工會會同分行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專業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三十二條分行與脫產培訓員工應當在培訓前簽訂《脫產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時間、專業、費用支出、從業服務最低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不脫產經過分行職業培訓的員工,當其依法提出與分行解除勞動合同時,分行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培訓費。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四條分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總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勞動紀律規章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三十五條分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行有關規章制度,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三十六條工會協助分行共同做好先進團隊、優秀行員等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分行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行規章制度,經過辦公會議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對違反法律法規、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雙方各推薦2-3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三十九條分行應組織管理人員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發生不能履行義務的情況,以適當的形式及時通知工會,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條工會亦應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建議通知分行。
第四十一條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實行民主監督,工會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四十二條充分發揮銀行黨組織在集體合同履行中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第四十三條接受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章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五條分行因經營狀況出現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第四十六條分行裁減人員應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的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等。
第四十七條分行提出的裁員方案應征求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經修改完善后,一并將裁員方案和工會意見,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備案,聽取勞動保障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八條分行正式公布裁員方案時,按照有關規定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并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第十一章集體合同的期限、終止和續訂。
第四十九條本集體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五十條本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二章集體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一條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的本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
第五十二條本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體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分行因被合并、解散、撤銷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時;。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條變更或解除本集體合同,需按規定的協商程序進行。
第十三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五條分行違反集體合同規定,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以及賠償。
工會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由有關責任的職工承擔一定經濟和行政責任,工會按工會章程和工會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有關道義責任。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本集體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集體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簽訂后應在七日內由分行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工會應同時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上一級工會。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工會各一份,并應在七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五
目前商業銀行用工形式主要包括在職正式員工、內退員工、勞務派遣用工和物業服務外包用工等幾種類型,對于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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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xx銀行xx分行(以下簡稱“分行”)與xx分行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銀行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規,雙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分行與分行職工根據法律、法規,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合同。
第三條分行與職工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條分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銀行實際,與工會協商后,合理確定訂立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第五條分行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第六條分行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第七條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滿20x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20xx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八條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分行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分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在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條分行按照國家的“企業確保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員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增長率幅度”的原則,根據總行的“工效共進退”的原則,依據上年度工資水平和銀行經營狀況、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及其他相關因素,確定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十一條分行根據總行的工資政策制定的重大工資調整方案應當征求分行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分行按月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本人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
第十三條分行應當執行省市最低工資標準(或分行集體協商后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對待崗、下崗職工支付的生活費不得低于當地政府的規定。
第十四條分行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標準。
第十五條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以及工作時間依法參加銀行組織的活動和其它社會活動,分行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條分行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工作時間規定,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十七條分行依法執行國家假日工作時間的規定,保證職工每周休息2天。由于經營管理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經與工會和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后進行。
第十八條部分崗位(工種)根據工作特點,經工會同意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九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分行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職工休假前上月正常工資標準計發。
第五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條分行應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
第二十一條對分行管理人員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職工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分行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待遇,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六章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分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分行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五條分行在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之內,執行總行相關制度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第二十六條分行應改善并提高職工福利待遇。工會協助分行為職工辦好集體福利,監督分行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二十七條工會協助分行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七章職業培訓和教育。
第二十八條分行應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根據經營情況,有計劃、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衛生培訓。
第二十九條分行對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必須在上崗前對其進行有關職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三十條分行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鼓勵職工自學成才。
第三十一條工會會同分行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專業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三十二條分行與脫產培訓員工應當在培訓前簽訂《脫產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時間、專業、費用支出、從業服務最低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不脫產經過分行職業培訓的員工,當其依法提出與分行解除勞動合同時,分行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培訓費。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四條分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總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勞動紀律規章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三十五條分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行有關。
規章制度。
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三十六條工會協助分行共同做好先進團隊、優秀行員等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分行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行規章制度,經過辦公會議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對違反法律法規、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雙方各推薦2-3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三十九條分行應組織管理人員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發生不能履行義務的情況,以適當的形式及時通知工會,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條工會亦應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建議通知分行。
第四十一條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實行民主監督,工會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四十二條充分發揮銀行黨組織在集體合同履行中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第四十三條接受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章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五條分行因經營狀況出現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第四十六條分行裁減人員應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的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等。
第四十七條分行提出的裁員方案應征求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經修改完善后,一并將裁員方案和工會意見,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備案,聽取勞動保障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八條分行正式公布裁員方案時,按照有關規定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并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出具裁減人員。
證明書。
第十一章集體合同的期限、終止和續訂。
第四十九條本集體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五十條本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二章集體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一條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的本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
第五十二條本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體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分行因被合并、解散、撤銷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時;。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條變更或解除本集體合同,需按規定的協商程序進行。
第十三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五條分行違反集體合同規定,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以及賠償。
工會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由有關責任的職工承擔一定經濟和行政責任,工會按工會章程和工會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有關道義責任。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本集體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集體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簽訂后應在七日內由分行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工會應同時將本合同及說明報送上一級工會。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工會各一份,并應在七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山東省有關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方:濟寧東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麗華。
公司地址:濟寧市環城北路5號老干部活動中心404室乙方: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1、甲方經面試合格后聘用乙方為公司員工,對乙方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期間的具體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期限年,于年月日開始,于年月日終止。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2、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4、乙方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及其他補助、獎罰,根據甲方制度規定的相應崗位工資。
及補助、獎罰等執行。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甲方應為乙方創造合理的工作條件,提供必備的工具和用具。
4、甲方應定期為乙方發放必要的勞動用品及福利,按月足額發放乙方應得的工資和補貼等,不得無故拖延。
1、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甲方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導致的經濟性裁員。
(2)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他工種。
(3)乙方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負有刑事責任,或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根據公司有關規定應予開除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協議。
2、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協議的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協議,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認真遵守公司的員工守則及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制裁,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原因對公司聲譽或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罰款等措施。
4、乙方在協議期內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員工離開公司前,應認真完成工作崗位及物資、服裝、資料等的交接,經本部門負責人證明簽字后,方可到公司財務部門結算離開。
5、協議期內甲方出資派乙方參加培訓或學習的,乙方應在接受培訓或學習后至少在甲方任職兩年以上。兩年內提出辭職的,應退還相應的培訓或學習費用方可離開。
6、其他因嚴重違規違紀需扣款處罰的,視具體情況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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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六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七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行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國農業銀行儲蓄合同工勞動合同制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到甲方從事儲蓄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終止。
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單位)儲蓄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其工作進行相應調整。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制度和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工作制。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等假期待遇。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保用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并負責對乙方進行有關培訓。
一、甲方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和質量確定勞動報酬。
二、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在乙方按時、足額完成甲方規定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甲方保證支付數額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
二、乙方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假。
三、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其有關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紀律。
乙方應在合同期內遵守以下紀律:
一、主動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
規章制度。
;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二、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
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四、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積極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對工作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五、保守甲方的秘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或享受乙方提供的特殊待遇的;。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其他情況。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當事人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退職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主體資格消失的;。
(四)勞動合同中另有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四、勞動合同期滿,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延長至該情形結束:
(一)女儲蓄合同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二)停工醫療期間醫療期未滿的。
五、經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泄露甲方秘密或為競爭對手服務的;。
(四)違反勞動合同,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有貪污,侵占、挪用公款,盜竊,賭博,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的;。
(六)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優化勞動組合未上崗的;。
(二)持證上崗考試、綜合考試不合格,經補考仍不合格,或兩次綜合考核不合格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儲蓄工作的;。
(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依法撤并機構,確需裁減人員的,甲方可依照法律程序裁員。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八條7、8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并經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儲蓄合同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該情形結束之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二)經司法、行政機關決定和批準正在接受審查或為尚未結案的案件當事人的。
違約責任和違約賠償。
一、勞動合同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對賠償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法》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事項的;。
(三)未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前,到新的用人單位工作或為其他用人單位服務的;。
(四)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違反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甲方為其支付的學習、培訓費用;。
(二)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經濟補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解除合同前本人12個月平均收入的1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由甲方一次性發給: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儲蓄工作,或綜合考核不合格,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解除合同前本人12個月平均收入的1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一次性發給:
(二)甲方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儲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當發給不低于6個月收入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儲蓄合同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儲蓄合同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四、乙方月收入包括________(項目)。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自發生爭議之日起30日內,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前后,甲方依法制訂并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應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若本合同與今后國家及總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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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簽的勞動合同能給我一份嗎篇八
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很多人都有接觸過了,這就一起寫一篇吧。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銀行的勞動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
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3.在法定節日和公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________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_____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工廠。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于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恤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采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__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_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__________次乙方工資。
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
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__________%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項甲方應提前_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_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下同)發給相當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癥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________%或________%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________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________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________%的病假工資;超過________天的,發給乙方工資________%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于補足部分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________%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了解本合同內容后,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