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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一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
二、公務車及費用基本情況。
輕型普通貨車、輕型專項作業車,改革前費用xxxx元。
三、公務車交通出行及交通費用報銷標準。
根據《xxxxx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單位具體性質,結合日常業務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業務用務用車基礎上,制定符合單位出行方式和交通費用報銷標準。年總費用控制在xxx元,不得超支。個人公務用車交通費用報銷額度,在單位公務交通費用報銷總額度約束的前提下,據實報銷交通補貼標準為xxx元/人/月。已享受交通補貼的崗位,不再執行公務交通費用報銷政策,xx區范圍以外的公務交通出行,按照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xx系統各事業單位除局財務集中核算中心參照區直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月發放交通補貼外,其余單位副科級及以上崗位發放交通補貼(正科級650元/月/人,副科級630元/月/人)其他崗位按規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xxx以外按80元/趟次,xxx境內40元/趟次。
四、司勤人員崗位安置。
司勤人員內部轉崗。
五、加強監督。
單位應嚴肅公務車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車輛,不得以各種名義占用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定向化保障的車輛或長期租用車輛變相作為個人固定用車,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不得虛假捏造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二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推動節能減排,降低行政成本,推進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制度改革,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用車配備使用遵循經濟適用、節能環保、保障公務、節約使用的原則。
第三條。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公務用車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辦法實施工作。
第四條。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車輛編制根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確定。
所有車輛,包括上級下撥實物車輛和專項資金所購車輛,以及社會贈送車輛,都要納入單位車輛編制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
第五條。
縣財政部門根據年度使用公務車配備更新計劃,統籌安排購置經費,并實行嚴格管理??h財政部門會同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定額標準,據以核定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列入部門預算。
第六條。
公務用車必須選擇《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中的車型,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公開采購。
第七條。
配備公務用車應當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不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配備使用自主創新的新能源汽車。
第八條。
一般不配備越野車和高于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確因防災抗災需要配備的,必須按照規定報公務車主管部門審批,并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九條。
嚴格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公務用車,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條。
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維修保養成本。
第十一條。
加強公務用車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減少駕駛,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費。
第十二條。
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制度和公示制度,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費用等信息。
第十三條。
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同級黨政機關通報或者公示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接受監督。
第十四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除特殊情況外,應當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使。外事接待、會議和集體活動用車應當主要通過社會租賃方式解決。
第十五條。
黨政機關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不得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嚴禁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不得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名目或者夾帶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黨政機關應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各項規定,把公務用車的配備管理工作納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節能減排檢查考核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以下行為依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處理:
(一)違規核定公務用車編制、審批超標準配備更新車輛;。
(二)違規安排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運行經費預算;。
(三)未經批準擅自配備更新公務用車;。
(四)違規使用公務用車。
第十八條。
不準公車私用。
(一)嚴禁將公務用車用于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親友、接送子女上下學等非公務活動。
(二)嚴格實行公務用車回單位停放制度。除了公務外出和加油、維修、保養等情況,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嚴格執行節假日封存制度,除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統一封存,存放在單位指定位置。
第十九條。
嚴禁公務人員擅自駕駛使用公務用車。凡違反規定駕駛使用公務用車,造成肇事、損壞、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由該駕駛使用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章加油、維修、保養、保險、
第二十條。
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保養、定點投保,定點單位由縣有關部門采取公開招投標確定。
(一)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降低運行成本。
(二)嚴禁超原配置標準裝修以及增添與車輛行駛性能無關的設備。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適用本辦法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三
為推進公司公務用車改革,進一步規范公務車輛管理,根據公司有關公務用車配置和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1、城區出行。市、縣分公司在城區范圍內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對參改人員適度發放交通補貼,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市公司保障范圍為市區范圍。各縣分公司的交通補貼范圍指各縣城整個城區范圍。
2、城區以外的公務出行。市、縣分公司城區以外的公務出行,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公司出差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二)、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1、市公司公務車輛由市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公務用車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各縣分公司公務車輛由各縣分公司綜合管理部管理,公務用車統一由綜合管理部安排。
2、公務用車改革后,交流人員不得使用公務用車輛往返工作地和居住地。
本方案自**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四
簡報一: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縣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傳達貫徹省市公務用車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新邵縣公務用車改革工作。
據新邵縣車改辦負責人介紹,納入此次公車改革的機構范圍為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即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關政策出臺后另行實施。全縣涉改的獨立核算單位87家,其中行政機構56家,參公群團機關7家,參公事業單位24家。會議要求新邵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力爭在底前完成,適時啟動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會議還就參改人員范圍、車輛保留范圍、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取消公務用車處置、司勤人員安置、公務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會議強調,各參改單位要認真做好統計上報工作,所有參改人員、參改車輛、相關費用等數據要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方式上報至新邵縣車改辦,9月30日前要把車改方案報邵陽市審批。
簡報二:
9月2日,我縣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會,通報并解讀我縣公車改革方案,部署全縣車改工作??h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金山、副縣長石磊出席會議。
會上,縣公車辦負責人就我縣公車改革相關政策作了說明,對我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進行了解讀。
據了解,我縣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著眼建設節約型政府、節約型機關,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車輛停駛封存時間定于209月5日24時前,集中封存于縣委黨校停車場,并按涉改車輛處置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公開拍賣等工作;各參改單位交通補貼按照《崇陽縣公務用車改革實施辦法》的要求和進度發放;綜合執法應急公務用車保障中心根據市場需要制定收費標準。
金山、石磊就我縣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全縣參與車改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把握政策,積極穩妥推進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切實做到明確分工、部署到位;要明確責任,多措并舉,嚴格執行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和范圍,依法做好涉改車輛的處置,管好用好保留車輛;要創新工作方式,妥善兼顧各方利益,嚴格執行政策,考慮周全,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多途徑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要把握時間節點,積極推進改革,確保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簡報三:
8月18日下午,我市召開縣市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市委副秘書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國榮同志主持會議,各縣市區車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和市車改辦及相關各成員單位參加了會議。
會上,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易忠甫同志就縣市區改革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做了詳細說明,提出改革方案的制定要求。市車改辦相關單位就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參改單位和人員范圍、公務交通補貼和執法執勤用車改革、司勤人員分流安置、車輛處置、集中平臺建立等問題,向縣市區與會同志進行了政策解釋和答復。
劉國榮同志強調,公車改革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公車改革領導小組務必牢牢把握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把握好改革中的關鍵點,及時解決存在問題,盡最大努力,確保車改任務按期完成。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五
一、組織機構。
成立了xxx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協調、組織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務。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姓名、職務)副組長:(姓名、職務)……。
成員:(姓名、職務)……。
二、參改人員情況。
本單位現有人員編制人,實有人員人,其中不參加車改人(有允許不參加車改人員的單位填報)。藏愛人員:正縣級領導干部人、調研員人、副縣級領導干部人、副調研員人、鎮科技領導干部人、主任科員人、副科級領導干部人、副主任科員人、科員級以下人、工勤人員人。
三、
參改車輛情況。
本單位現有一般公務用車輛,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務車輛(有允許保留車輛的單位填報),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輛。(單位如沒有車輛,填報“本單位沒有一般公務用車”)。
(一)保留車輛信息:車牌號、車輛品牌、排氣量(升)、車架號、購車價格(萬元)、購置時間、行駛里程(公里)、車輛類型。(按保留車輛數量分別填報)。
(二)取消車輛信息:車牌號、車輛品牌、排氣量(升)、車架號、購車價格(萬元)、購置時間、行駛里程(公里)、車輛類型。(按取消車輛數量分別填報)。
本單位現有執法用車輛,改革后保留執法用車輛,取消執法執勤用車輛。(由11個允許保留執法執勤用車的單位填報,其他單位不需填報)。
(一)保留車輛信息:車牌號、車輛品牌、排氣量(升)、車架號、購車價格(萬元)、購置時間、行駛里程(公里)、車輛類型。(按保留車輛數量分別填報)。
(二)取消車輛信息:車牌號、車輛品牌、排氣量(升)、車架號、購車價格(萬元)、購置時間、行駛里程(公里)、車輛類型。(按取消車輛數量分別填報)。
四、司勤人員情況。
本單位現有正式司勤人員人,改革后提前離崗(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人,留用(允許留用車輛單位)人,轉崗人?,F有臨時司勤人員人,改革后繼續聘用(留用司勤人員不足的單位)人,轉入公務用車服務平臺人,終止、解除勞動關系人。
五、工作措施……。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六
公務用車,一般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組織和個人用于工作、業務、接待等公務活動的各類汽車。作為職務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行為和腐敗現象時有發生,領導挪用公款甚至扶貧款購置車輛、公車私用等現象和案件在媒體上經常遭到曝光,人民稱這是“車輪上的腐敗”,而且反映強烈,?“公車不公”引發的呼聲已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焦點,并且已經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議案資料表明:“八五”期間,全國購買公車耗資720億元,年遞增27%,大大超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約有350萬輛公車,包括司勤人員在內,耗用約3000億元人民幣,已經成為財政不堪重負的大包袱。正如全國政協委員們的大聲呼吁,公車改革勢在必行。
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愈來愈明顯。全國各級各地方對改革公務用車制度,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但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加快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步伐,我們對全市近年來公車購買、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認真借鑒國內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具體辦法和政策建議,供領導完善決策和部門實施公車改革時參考。
我市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給制,它以行政配置為手段,靠計劃批示來控制,從買車、管車、養車到用車各個環節,一切費用都由國家或集體用公款來支付。據市紀委統計,我市目前公務用車共有870輛:其中,市級機關部門455輛,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輛,鄉鎮一級政府150輛;按市編委統計,我市現有在編司機142名,臨時司機255名;市財政局2003年總的財政支出為10億元,公務用車消費為6960萬元,占總財政支出的6.9%。
近幾年來,我市對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加強了管理:制訂了一些政策,對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配備、購置更新等進行規范化管理、陽光操作;同時也加大了對違紀使用公車案件的處置力度;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規范公車使用、降低財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現有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車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我市近期發生的幾件公車私用的案件,群眾反響很大,人民群眾對于公車改革的呼聲日益強烈。
由于制度的不規范,所造成目前公務用車問題,全國各地區各部門也大同小異,就我們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問題:
1、公務用車的費用過高,財政負擔沉重。公車理應用于執行公務,但在使用過程中往往不計成本,不管辦事的距離遠近,能用公車的一律用公車。再加上用公車辦私事個人不必付任何費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樂而不用?同時監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車消費中存在腐敗行為。公車維修的“貓膩”最多,吃回扣已是公開的秘密。有的汽車修理廠為了留住客戶,以不正當手段吸引公車司機經常上門修車,按修理費用的一定比例返還司機,有的司機需要什么就給什么,有的則按司機的要求開發票,單位能報多少,發票就開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負擔,其結果是公車修理費用大大增加。公車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爾會出現,多開、虛開發票現象。這樣一來,公車的運行成本遠遠高于其他車輛也就不足為怪了。據不完全統計,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6萬元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再加上車輛的價錢,一輛公車一年的費用大概在20萬元以上,人民群眾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層樓”。地方公車消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間,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車私用現象嚴重,公車成為權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約束力,導致公車私用現象屢禁不止。公務車早已成為主人身份、地位、權力的象征,不少領導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輛車,到了無車不出門的地步,嚴重脫離了群眾。單位或部門的公車使用雖有相應的制度,但是這些制度形同虛設,因為公車費用不僅全部由財政采承擔,而且個人(駕駛員)有時還享受出車費、加班費等。正因為如此,政府雖然三令五申,公車不公、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愈演愈烈,公車迎親、公車旅游、公車掃墓、公車釣魚、公車接送子女上學等現象早已是司空見慣。市紀委糾風辦每年在節假日進行的突擊檢查中,查證違規使用的公車達30輛。少數人更是憑借手中的權利或職務上的便利,使得公務車幾乎成了他們的“私家車”,上下班哪怕幾分鐘的路要坐車、下班后赴宴要車、節假日走親訪友要車,甚至家屬子女、七姑八姨辦私事也要車。據調查,在某些地方公務車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機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車不“公”日益嚴重。有的領導干部上班時間由司機駕車,下班后和節假日自己開車,更有部分領導干部干脆自己駕車,讓在編司機“休息”。
3、公車使用效率低下,浪費驚人。資料表明,社會其他運營車輛每萬公里運行成本為8215元左右,黨政機關則的公務用車運行成本高達數萬元,每輛出租車的使用效率至少為公車的5倍以上,而運營成本僅為公車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資源的極大浪費。另一方面,由于現任領導都有相對固定用車,有的則成了專車。由于是領導的專車,其他需要用車的業務處室卻很難用到車,造成了公車的閑置浪費。
4、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問題屢禁不止。我市目前車輛配備的標準是根據市委發[1997]121號《關于市級黨政機關小汽車配備數量實行編制管理的規定》,鄉鎮參照實行。但是在現實中,超標準配備車輛仍然存在。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調查:2002年,全市61個市級單位238輛(其中轎車204輛。面包車34輛,不含特殊單位的專用車輛)的公務用車中按現有標準衡量,達標的單位19個,未達標的單位1個,超標的單位37個,超標率達61%。
改革公務用車制度不僅是當今社會的熱門話題,也是各級機關一直在努力解決的現實問題。從1998年起,我國公車改革進入“快車道”,許多城市都在積極探索改革現行公車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從先行改革的地方情況分析,改革的思路和舉措大體分為以下三種模式:
(一)公車服務市場化:一是實行“公車租用”,即部門、單位相對集中的區域將車輛集中管理,成立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將黨政機關現有公車整建制轉為經營性實體,模擬市場經營實行有償服務。按市場租車計價方式,向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有償用車服務。公務人員按照級別、崗位發放交通補貼或實行費用包干,需用公車時按里程、車型交納費用。這種改革方式的最大好處是積極穩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車制度的弊端,又照顧到目前駕駛、后勤人員無法安置的現狀。
山東省泰安市于2001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機關管理局車輛管理中心,規定各部門和單位除保留一輛工作用車外,其余車輛和駕駛員全部由車輛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統一調度,計價使用。部門按每車每年8000元的標準領取用車代幣券,超支不補,節余歸己。當年11月,泰安市53個黨政機關搬到新大樓,1700多名公務員從部門領導到一般干部,上下班都持市財政局統一辦理的乘車證,搭乘由公交公司開通的專線公共汽車。同時,泰安市把gps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引入車輛管理,指揮中心根據每一輛車的行駛路線和所處位置,在全國范圍內及時就近調度用車,從要車、派車、行程、耗油、計費到問題處理等全過程實現了智能化管理。這種公務用車形式,改變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務資源配備方式,實行資源共享。
二是實行“私車公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私有車輛越來越多,其中不乏機關工作人員,私車公用就是指當公務需要時,由單位指派干部駕駛自備車招待公務,補助標準以二人乘坐公交車及三輪車計算。其優點就是能有效解決派車難、節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等問題。也能達到減少公車數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針對目前的公務用車制度也能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樂清市教育局自從2004年3月試行私車公用制度以來,達到比較好的效果。據該局的資料顯示2003年3月、4月該局平均每次下鄉的費用分別是108。57元和133。54元,而試行私車公用后,2004年3月、4月的平均每次下鄉費用分別為80。74元和94.65元,同期相比,平均每次下鄉費用節約27.83元和38.89元;私車公用和乘坐公交車下鄉進行比較,2004年3月、4月私車公用下鄉每次費用分別為64.33元和54.37元,乘公交車下鄉費用分別為110.28元和123.95元,平均每次節約45.95元和69.58元,從數字上可以看出私車公用后,經費得到了很大的節約,同時,與同期相比,下鄉的次數明顯增加,干部的下鄉積極性明顯提高。
(二)公車分配貨幣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務用車,發給一定交通補貼。公車分配貨幣化,即實行“崗位補貼”,就是公務人員(有些地方是主要領導除外)徹底取消公車待遇,按級別、崗位發放交通補貼,從而變過去的“暗補”為“明補”。與“公車租用”相比,“崗位補貼”更符合職務消費貨幣化的市場經濟法則,也與國際慣例相接軌,是一項從根本上杜絕公車弊端的改革舉措。從目前情況看,已進行車改以及將要進行車改的城市,大多數采取了此類方法。交通補貼的發放又分為按月發放(以現金的形式隨工資發放)、一次性發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湖北省老河口市是中紀委職務消費綜合改革試點市,其公車改革的做法是:車輛向社會公開拍賣。領導干部、司機均可參加競拍,司機可享受拍賣價20%的優惠。行政、事業編制的司機進行轉崗,年紀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車的司機,兩年內發給每月70%的基本工資。干部發給交通補貼,標準為:最遠的鄉鎮黨政正職800元/月,較遠的700元/月,較近的600元/月,部門一把手最高的600元/月,中間的500元/月,最低的400元/月。副職減半。
無錫市鄉鎮機關公車改革的做法是:全市(含江陰市等9個縣級市和區縣)所有鄉鎮將公車拍賣,按照職務、崗位發放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由各區縣核定,但總體上鎮黨委書記、鎮長每月補貼額度一般不得超過2500元,其他職務依次遞減。
2、一次性發放交通補貼。一次性發放即給車改對象一定數額的購車補貼,并由公家負責車輛保險、養路、年審等固定性費用,其他如汽油、維護、路橋、停車等日常費用均由個人支付,單位不再發給其交通補貼。采取這一改革方法的一般多經濟較發達地區。具體做法是:一次性給車改對象每人發購車補貼,明確個人享有使用權期限,產權依然歸單位所有,期限滿后產權歸個人,公家不再負擔任何費用。
3、包干使用交通經費。包干使用即對用車費用限額包干,超支自負,節余按比例給予獎勵。這種費用補貼方式整個過程不出現貨幣,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稱為“準貨幣化模式”。
江蘇省東臺市的做法是:在拍賣公車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基礎上,對公務交通費實行“總額控制,分檔包干”。鄉鎮領導干部公務用車費用包干到人,其包干標準的確定主要考慮三個因素:一是鄉鎮經濟總量、經濟實力;二是距市區路程遠近;三是領導干部的職務、分管工作任務等。市直機關根據車輛數和公務人員數核定交通費,即在每輛車核定年費用1萬元的基礎上,區分單位類型確定人均交通費定額,公、檢、法、紀等執法執紀機關800元/人,其他機關部門509元/人,中小學校89元/人。公務交通費用以包干券形式發放,超支自負,節余按29%獎勵給個人,其余轉到下年使用。對特殊情況用車,費用買報買銷,但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加以控制。
(三)公車管理規范化:完善現有的公務用車制度,控制車輛的購置、使用和維修,堵塞公車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車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一些地區通過嚴格控制公車購買,規范公車使用、維修制度等,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監督和管理,為下一步公車改革做好準備。
1、規范車輛更新程序。
嚴格執行《關于市級黨政機關小汽車配備實行編制管理的規定》和國務院2001年第307號令提出的具體審核意見,制定公務車購置審批規程,負責審批車輛配備、更新計劃的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認真執行車輛報廢標準;利用職能部門的權限,對車輛進行調劑使用,嚴格控制公務車的增長。逐步減少公車的數量。
2、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對全市公務車輛進行扎口統一管理,對所有的公車進行統一著色,或者統一噴涂顯目的標志,便于公車的管理和監督。要設定車輛管理的職能單位,明確管理的職能范圍,引進現代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公務車的車輛檔案,準確掌握各單位的車輛的應配數量、實有數量、購置年限、車輛使用狀況等,加強對現有車輛的管理。
3、使用和維修規范化。
公車使用的不規范性,是當前公務用車的一個突出問題。各單位部門要建立嚴格的公車使用制度,規范公車的使用程序;建立全市公務用車的車輛維修服務站,規定全市公務用車統一進站維修,采取嚴格規范的車輛維修,保證質量、低價位,收費采用簽單的方式,由市會計核算中心進行核算;對于車輛用油,也可建立定點加油站,與定點維修一樣,統一由核算中心結算。這樣既可保證修理的質量,亦可節省經費,便于管理,更可以杜絕車輛維修方面的腐敗之風。
4、加大車輛監管力度。
公車改革已是勢在必行,具體采取什么樣的改革方式,應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我們可以在對上述各種改革方案的綜合分析和比較中,取其精華,為我所用,并結合我們的實際,提出一個既切實可行又有所創新的車改方案。但在改革中,要注意:
1、公車貨幣化改革,標準制定要科學。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以工作崗位所承擔的任務、性質和公務活動量為依據確定。補助標準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學,要切合當地實際,嚴禁借改革之名濫發獎金、津貼。如果不顧當地經濟的發展水平、不顧財政的承受能力,將補貼標準定得很高,那么改革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公務交通費補貼的發放范圍要適當。它屬于職務消費范疇,不是職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義,又不能過于懸殊。一般來說,分為領導干部、中層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類。一個地區一線領導和一個部門的一線領導,雖然級別不同,也基本屬于同一補貼檔次。同時,操作程序要規范,需要在陽光下進行。
2、公車改革要防止“一刀切”。公車改革是一個復雜的工程,決不是簡單的“取消公車,代之補貼”的“徹底革命”。各地方各單位各部門要區別對待。某些特殊公務的用車要有保障。車改后,可視情況建立機關出租車隊或保留少量公車,保障執行機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務的需要。對保留的公車要建立完善嚴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現“公車照用,補貼照拿”的現象。在市政府出臺的車改制度下,允許各地方各部門有不同的相關政策。
3、謹防特權現象,避免“虛改實撈”。因為“不搞‘一刀切’”,給公務用車改革留下了諸多自我掌控的空間。對于沒有費用列支審批權的一般公務員來說,落實起來不僅沒什么可難的,而且也肯定“虛”不到哪里去??墒菍τ诖髾嘣谖盏念I導來說,人們最擔心的,正是這些人可以利用職權,讓自己或小集團既享受諸如“交通費用補貼”這樣的實惠,又可以通過虛列開支等手段,不花自己一分錢地繼續享受公費用車,而變為“虛改實撈”。
4、公務用車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注意均衡推進。如果不從行政體制上進行改革,包括公車改革在內的職務消費改革,就不能徹底成功。首先實行財政法制化。財政預算立法后,必須嚴格執行,違反預算,就是違法。職務消費的各個要素的改革要同步進行,平衡開展,不能把公車改革單獨拿出來。改革必須在全市范圍和整個行業內同時進行。改革必須從上級開始,至少也是上下級同步。
公車制度的改革,其基本方向應是盡量減少公車使用的總量,提高公車使用的有效性,用發放交通補貼的方法逐步取代目前公車私人專用的現象,使公共交通工具也成為領導干部、行政管理機關主要的交通工具。其核心思想就是限制領導干部和政府機構利用職權,超越工作需要在公車使用上的特權,是“執政為民”的具體表現,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當各級領導干部拋棄特權思想包袱之時,就是公車制度徹底改革成功之日。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七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縣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傳達貫徹省市公務用車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新邵縣公務用車改革工作。
據新邵縣車改辦負責人介紹,納入此次公車改革的機構范圍為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即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關政策出臺后另行實施。全縣涉改的獨立核算單位87家,其中行政機構56家,參公群團機關7家,參公事業單位24家。會議要求新邵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力爭在底前完成,適時啟動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會議還就參改人員范圍、車輛保留范圍、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取消公務用車處置、司勤人員安置、公務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會議強調,各參改單位要認真做好統計上報工作,所有參改人員、參改車輛、相關費用等數據要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方式上報至新邵縣車改辦,9月30日前要把車改方案報邵陽市審批。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八
10月31日,江西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大會后,全省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的公車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昨日(11月10日)下午,江西省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新聞通氣會,解讀公車改革政策的重點內容。
一般公務用車一律取消,只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
這次公車改革的覆蓋面有多大?記者了解到,江西省公車改革將在改革范圍上做到應改盡改。
參改機構范圍包括全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以下簡稱“黨政機關”)。其他事業單位、地方國有企業、地方國有金融企業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待中央有關政策出臺后另行部署。
在參改人員范圍上,此次參改人員嚴格限定為在編在崗的黨政機關中公務員編制和參公事業單位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其他事業編制人員不屬于此次改革的范圍。鼓勵省直廳(局)黨政主要負責人,設區市、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在參改車輛范圍上,一般公務用車按照規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務出行能通過社會化、市場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給社會和市場。各級機關只保留一定的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在數量上嚴格核定,省直機關按照人員編制數保留5輛以內;各設區市、縣(市、區)保留車輛,數量上實行總量控制,集中管理,分別按不超過本級現有一般公務用車總數10%的比例保留,保留車輛不落到具體部門和單位,設立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同時,對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嚴格按照“有編制、有預算、有固定設備、不新增車輛”的原則,逐車審定。
公車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減少財政支出。方案提出,改革后全省和各設區市的公務交通總支出都必須低于改革前支出總額,且節支率不得低于7%。
結合江西省經濟發展狀況、財政承受能力、自然地理環境和交通便利情況等多種因素,經過精心測算,在補貼層級劃分上,省直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公務交通補貼層級劃分為四檔,分別為:廳(局)級、處級、科級、科員及以下(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共四個層級。在補貼標準上,不突破國家規定上限標準(詳見圖表)。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合理確定,但層級原則上不少于廳(局)級、處級、正科級、副科級、科員及以下五檔,每一檔次補貼標準不能高于國家規定的同級標準的上限。
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隨工資按月發放給個人。依據經濟發展和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適時進行調整。
經過測算,改革后按標準發放的公務交通補貼總額,加上保留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必要運行維護費用,總的公務交通支出,全省和省級節支率分別為7.1%和7.5%,符合中央對改革節支率的要求。
同時,改革方案也明確提出,實行車改不是發福利、漲工資,必須以承擔工作職能為目標,絕不允許出現“拿錢不干事、沒車不辦公、錢少不出門”等懶政、怠政現象。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能否保障正常公務出行是檢驗改革成敗的重要標準。方案明確,改革后各類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與社會化保障相結合的模式,除定向化保障外,其他普遍公務出行全部實行社會化公共交通保障。
對執法執勤用車,具有配備資格的部門,省、市、縣三級,原則上分別按現有車輛編制數的40%、60%、70%的比例保留,保留的車輛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確因工作需要超過上述比例保留執法執勤用車的部門,每多保留1輛車,每年按6萬元扣減部門公務交通補貼。原則上保留車輛比例超過90%的部門,不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保留執法執勤用車的部門僅限于11個部門(系統),即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含監獄、戒毒)、農業、林業、食品藥品監督、交通(海事)、工商、地稅。
其他行政執法用車,將組建跨部門綜合執法用車平臺,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使用,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執法用車成本。車輛編制數量省級、市級、縣(市、區)級及以下,分別按不超過現有行政執法用車數量30%、50%、60%的比例保留。
在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方面,方案也給出了“硬杠杠”。在合理確定保留的一般公務用車方面,省直機關各部門按照核定的人員編制數,可保留5輛以內的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但不得超過現有車輛數(2019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單位除外)。
各市、縣(市、區)按不超過本級現有一般公務用車總數10%的比例,保留本地區機要通信、應急用車,保留車輛不落到具體部門和單位,設立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各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套班子機關可各保留1-2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
同時,各市、縣(市、區)可保留一定的調研、接待用車,保留比例不超過現有同類車輛數的35%,總數不超過20輛,保留的車輛通過設立應急調研接待用車平臺集中管理、統一調度。
中央車改領導小組10月11日正式批復了江西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省直實施方案,10月31日,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織召開了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大會,對公車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動員大會的召開意味著全省公車改革的正式啟動。
方案提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適時啟動全省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通過改革,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據介紹,各地各部門按照全省總體方案的要求,都已制定了本地區、本部門改革進程表,細化了工作線路,明確了各個階段的工作任務。省直部門和設區市11月底前將形成具體落實方案報省車改領導小組審批,在今年年底前,全省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基本完成。
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傳統的公務用車保障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傳統的公務用車實物供給制,對保障公務出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成本高、浪費大、不公平的弊端也日益顯現,群眾有意見,社會不滿意。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政府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三公”經費占行政經費總支出的比例偏高,其中公車支出又是“三公”經費的大頭。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機關運行成本,把節約的資金花到“刀刃上”,用在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上,經過測算,改革后,全省公務用車數量縮減比例將達到65.7%,公車相關支出壓縮比例將達到45.9%;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以節儉的政風,帶動社風民風,促進全社會形成勤儉節約的良好風尚。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的重要內容。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是這次公車改革的方向。改革后,將改變機關自辦交通的傳統模式,轉為向社會購買服務,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普通公務出行由社會化提供,這一變化不僅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改變過去政府辦社會的局面,也有利于激活社會力量,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推進公共資源優化配置。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九
近日,山東公車改革全面啟動,并計劃于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山東版”的車改實踐,如何回答這些問題:公車司機如何安置?保留的公車咋管理?補貼如何發放……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轉崗后,一險變為了五險,福利待遇提高了,還不錯!”代顯亮一邊填寫著車輛調度單一邊說,以前在機關單位上班感覺“有面子”,不過現在心態轉過來了,待遇好了。
之前,代顯亮是山東臨沂蘭山區檢察院的一名司機。2019年初,區檢察院先行先試車改,拍賣超編公車,將保留公車的維修、保養、保險等一系列管理服務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交由臨沂正直駕校負責?!皡^檢察院也沒有留司機,司機必須轉崗或者另謀出路?!贝@亮說,他通過競聘,從原來29名司機中脫穎而出,轉崗到了臨沂正直駕校。
“還有6名同事和我一起轉了過來?!贝@亮說,別看他現在還在區檢察院當司機,但是身份變了,“現在,我們7個人干原來29個人的活?!?/p>
“這次全省各級各部門車改,涉及司勤人員65091人,安頓好司勤人員,車改就成功了一半?!鄙綎|省公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說,本次車改對未留用的在冊正式司勤人員,主要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措施安置。對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員,要做好聘用合同或者。
勞動合同。
的終止、解除工作,并依法經濟補償。
除了安頓好司勤人員,取消的公車如何處置呢?據山東早先全面摸底的統計數據顯示,此次車改預計可減少公車62412輛,壓減率超過50%。
“處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駛、鑒定評估、移交車輛、公開拍賣、收入上繳、核銷賬務六個步驟進行?!鄙綎|省公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員介紹說。
據濟南市一位負責單位公車運維人員測算,一輛一般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護費以及過路過橋費等一年的費用在2萬元左右。在編司機收入一個月將近3000元。該單位有12輛一般公務用車,“取消公車節省了不少錢”。
據了解,在本次車改中,山東省內各級黨政機關的一般公務用車也將被取消。保留的公務用車,僅限于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
“因為牽扯到偵查、辦案等環節,保留一定的執法執勤用車很有必要?!碧m山區檢察院檢察長蘇波說,區檢察院保留了24輛執法執勤用車。
山東對保留車輛的數量、型號等也做出了嚴格規定。比如,在數量上,在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方面,省級黨政機關根據編制總量和工作性質,可保留5輛以內的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在型號上,車輛配備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并確保達到一定比例。
據介紹,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按照省市縣各級主管部門核定的一般執法執勤用車編制數的一定比例保留。對于保留比例比較大的一線執法執勤用車,車改后,超過所規定比例,每增加1輛相應核減該部門的公務交通補貼6萬元;超過原編制數90%的,不再發放該部門公務交通補貼。
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有專家表示,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部分汽車租賃公司,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也許是不錯的選擇。一家租車公司的負責人王慶介紹說,他們可提供全年包車的通勤車,或者是月租、日租服務,司機、維修保養由公司提供,黨政機關省事不少。
“發補貼好啊,一個月多領650元呢!”山東省直機關一位科級干部表示,以前單位每年只有528元的交通補貼,平均下來每個工作日2元錢,也就是上下班乘坐公交車的費用。不少基層干部雖然少了專門公車待遇,但每個月的補貼讓他們的收入提高不少。
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如何確定?據相關負責人介紹,綜合考慮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公務出行成本、公務出行次數等因素,全省公務交通補貼劃分為7個層級,每人每月的公務交通補貼不得高于以下標準:廳局級正職1690元、廳局級副職1560元,縣處級正職1040元、縣處級副職960元,鄉科級正職650元、鄉科級副職600元,科員辦事員和機關工勤編制人員500元。各市的具體補貼標準,可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此次山東車改,嚴禁既拿補貼又坐公車現象發生。按照《山東省公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規定,確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必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不同崗位,公務出行成本也不一樣,如何避免一刀切?山東允許參加車改的單位從本單位公務交通補貼總額中劃出一定比例進行單位統籌,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的問題,統籌資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
這些公務交通補貼由誰出呢?山東規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統一納入各級財政預算。按照在編在崗公務員數量和職務核定補貼數額,不得擅自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根據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也會對公務交通補貼標準適時適度進行調整。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
為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切實降低公務交通支出費用,《云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臺,標志著云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方案》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參改范圍、主要任務、強化管理、組織實施7個部分共21條,重點圍繞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補貼發放、車輛留用、司勤人員安置、擬取消車輛處置和改革后公務出行保障等幾大關鍵問題,提出了具體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6項主要任務是: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確定及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從嚴保留公務用車、創新公務交通保障機制、妥善安置司勤人員、公開處置取消的公務用車。
云南省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遵循“創新制度、保障公務;統籌兼顧、政策配套;因地制宜、傾斜基層;統一部署、分步實施”的基本原則,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但針對云南省邊境線長、山高谷深、路網不健全、自然災害頻發以及禁毒防艾、處突維穩任務繁重和交通社會化保障能力差等實際,對基層特別是邊疆民族地區鄉鎮予以政策傾斜,確保改革后的公務用車。
《方案》明確,參加本次公車改革的機構為: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
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待國家出臺有關政策后按照規定執行。
參改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的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全部參加改革。參改的車輛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方案》要求,要嚴格定向化保障車輛管理,完善財務管理,切實保障公務出行,加強監察審計。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推進各項改革任務,確保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一
為保障正常公務開展,改革后仍有必要保留部分機要通信、應急車輛及其他車輛。參照中央規定和中央、省的做法,經市車改領導小組明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根據改革方案,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保留用車數量,根據工作性質和任務,經各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清遠高新區保留公務用車數量,根據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市直和縣(市、區)所屬每個單位不超過1輛。
鄉鎮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地理環境以及人口規模等因素,分類確定保留車輛,其中一般鄉鎮不超過3輛,較大鄉鎮不超過4輛,特大鄉鎮不超過5輛。
改革后保留的公務用車,除必須配備到部門的車輛外,要建立跨部門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使用。
在原核定執法執勤車輛編制數并扣除特種專業技術車輛編制數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執法執勤車輛規模,市直機關保留比例不超過60%,縣(市、區,清遠高新區)及以下保留比例不超過70%。
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清理現有行政執法用車,與國家核定執法執勤用車口徑不一致的原則上不再配備;確屬地方行政執法需要的一線執法執勤車輛,在從嚴控制總量的前提下,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后可予以保留。
推動建立跨部門綜合執法執勤用車平臺,確保兩年內建成。
公務交通補貼保障的區域范圍由各地根據當地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距離等條件合理確定,并要與補貼標準相匹配,要避免出現公務出行保障范圍小,補貼標準高的不合理現象。
經市車改領導小組核定,市直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為:清城區東城、鳳城、洲心、橫荷街道,清新區太和鎮。在該保障區域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區域由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結合實際適時進行調整。
清遠車改方案中提出: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各級財政部門統一規范處置,制定處置辦法,委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公開招標評估,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正處置。
取消車輛處置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對高污染排放車輛一律予以淘汰,對達到報廢條件的車輛按規定處置。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未能公開拍賣處置的車輛,采取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實行市場化運營,減少車輛閑置浪費,不得變相為其提供財政性補貼,過渡期由各級政府確定。
本次改革,司勤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改革后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留用人員。
對未上崗司勤人員,堅持人性化原則,分類采取不同的安置及補償措施。其中:編制內的司勤人員以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編制外的聘用司勤人員,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終止、解聘。
合同。
給予相應的補償維護其合法權益。
改革方案提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探索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
及時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改革后公務出行得到有效保障。財政部門要完善出差管理辦法,做好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與差旅費保障范圍的銜接,要避免出現公務出行保障范圍小、補貼標準高的不合理現象。
改革后,公務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按照現行有關出差管理規定執行;選擇租賃車輛方式出行的,在保證節約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批準,由機關后勤管理部門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提供出行服務。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二
一是摸清底子,確保參改車輛認定精準,不錯不漏,應改盡改。各參改單位嚴格按照市縣有關車輛改革文件精神,堅持標準,準確把握,詳實的摸清統計了參改車輛底子,結合各單位的工作實際,從嚴從緊核定保留車輛。二是結合實際,反復論證,制定實施方案。制定好實施方案是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關鍵,為使方案切實可行,各參改單位均成立了車改領導小組,采取調查摸底、召開職工大會、征求各方意見和建議的方式,在充分調研、多次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各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三是妥善安置司勤人員。駕駛員屬外聘人員的,車輛封存后按照相關規定已解聘,其他在編在崗駕駛員,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均已安置了崗位。四是嚴格核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范圍和人員。按照縣車改方案有關規定,在保證節支和本單位穩定的前提下,經多次會議研究確定,所有在職人員參加車改,領導班子成員帶頭維持現有方式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公務出行。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三
《方案》重點圍繞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補貼發放、車輛留用、司勤人員安置、擬取消車輛處置和改革后公務出行保障等幾大關鍵問題,提出了具體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8項主要任務是: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建立公務交通補貼制度、一般公務用車改革、執法執勤車輛改革、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改革、節支情況、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范車輛處置。
我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遵循“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堅持統一部署,整體協調推進;堅持應改盡改,降低行政成本”的基本原則,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
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對能以市場化保障的公務出行全部實行市場化保障,最大限度減少公務車輛,減少車輛相關費用,降低行政成本。
參加本次公車改革的機構為:全省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級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各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
非參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另行部署。參改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使用行政編制的工勤人員)參加改革。
參改的車輛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四
12月27日,秦安縣召開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議,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精神,對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縣委副書記裴貴軍,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彥軍,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扇忠瑜,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共90多人參加會議。會議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彥軍主持。
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扇忠瑜傳達了省、市有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精神;縣財政局負責人宣讀了《秦安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
裴貴軍強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領會中央、省、市關于公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從講政治和講大局的高度出發,切實增強公務用車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各項工作穩步推進。要吃透精神,認真制訂本單位的具體改革實施方案,準確把握時間節點,確保取消的所有車輛在12月30日完成封存任務??h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牽頭抓總、綜合協調職能,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車改情況進行指導、核實和匯總。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堅決查處公車改革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健康有序推進。
12月22日,屏南縣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黃巧星主持會議,代縣長王旭東參加會議并講話。
王旭東指出: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是加強黨風廉潔建設,例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后勤服務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順應民意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要充分認識公務用車的重大意義,要深刻領會中央公車制度改革的深遠意義,切實增強改革的責任感、使命感,確保改成、改好、改出成效。
王旭東強調:各級干部要主動適應公務用車改革后的常態,堅決杜絕因為車改而影響工作效率的現象,防止沒公車不用干活的懶散思維。要高度重視車改方案、認真學習方案,準確把握公車改革的主要內容,時間節點,要主力保障車改后必要的公務出行,要研究公務出行的具體措施,確保不能因為公車改革影響正常的工作開展,要高度重視、妥善安置司勤人員,制定周密的方案,嚴格政策的界限,做到司勤人員安置工作有序,要規范組織實施涉改車輛取消車輛的處置,杜絕國有資產流失,要加強輿論引導,嚴格緊密約束車改制度確保車改制度取得實效,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縣的要求,嚴格公務用車,六個不得的紀律,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及時督促糾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嚴肅處理。
縣處級在家領導、各鄉鎮黨委書記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12月16日下午,在區委五樓會議室,區委、區政府召開平安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啟動會議,區委副書記包鈞泰,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王海波出席會議,會議由區政府副區長王德民主持。
會上,區委副書記包鈞泰宣讀了《關于成立海東市平安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和《關于印發海東市平安區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
的通知》。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王海波從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把握原則,統籌兼顧,積極穩妥地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力確保公車改革圓滿完成三個方面就如何開展公務用車改革工作、抓好工作落實提出了明確要求。
會議還邀請了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羅浩驥工程師、靳廣鑫工程師,為大家進行相關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五
“成交!”隨著拍賣師的手起槌落,編號為1號的豐田霸道越野車被28號競買人以14.2萬元的起拍價成功競得。
隨后出場的斯巴魯森林人因車況較好而受到多位競買人追捧,而13.3萬元的底價也被眾人交口稱贊“物美價廉”,經過多輪舉牌,最終同樣以14.2萬元的價格成交。
編號為10號的本田雅閣轎車因其1.3萬元的全場最低價而同樣成為熱點,經過5輪舉牌,8號競買人笑到了最后,以1.8萬元的價格將其“收入囊中”。
“雖然行駛里程數多了點,但是政府用車一般都保養得比較好,車況我比較放心。”在簽字確認時,8號競買人告訴記者。
最終11輛公車成功拍賣5輛,總價47.2萬元。其余6輛流拍。
28號競買人無疑為本場公車拍賣會的.最大贏家,這位楊姓市民一人購得3輛車,他表示購車用于公司日常經營,購買新車不但價格貴而且手續繁瑣,而拍賣的公車不僅手續齊全,價格也合適。
“拍出的車輛大都被個人買走,前來‘淘車’的二手車市場也屢有斬獲?!逼饺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人金純雙表示,自20xx年6月26日以來,平泉縣已陸續舉辦了4場公車拍賣會,共計拍賣公車16輛,總價137.25萬元。本次公車拍賣會是平泉縣今年舉辦的規模最大的一次,預計今后再次舉辦類似公車拍賣會。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六
國資委今日在此間通報,截至目前,在53家中央企業中,已有12家實行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另有6家在二級骨干企業設立了總法律顧問),占23%;有7家已經制訂了相關方案,即將實行,占尚未實行企業的17%。
另外,在190家中央企業中,已有101家企業設置了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占53%,其中39家設置了中層獨立的法律職能部門。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據《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轉變傳統的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為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
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機制有效轉換。
3.堅持統一部署、分類分步推進。
率先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參照本方案制定相關改革政策,堅持先易后難,分類分步穩妥推進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參改范圍
1.機構范圍:中央紀委機關和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參公事業單位。
2.人員范圍: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3.車輛范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二)改革方式
1.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2.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于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合理確定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具體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
統籌資金使用要公開透明,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3.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按月發放,用于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
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4.執法執勤部門統一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規定保留的執法執勤用車要嚴格配備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執法執勤部門的其他一般公務用車一律納入改革范圍。
5.對未參改單位和人員,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改革公務用車制度,規范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現就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務用車一直實行實物供給制度,對保障公務出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傳統公務用車制度越來越難以適應形勢發展需要,車輛配備范圍過大、運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車私用等問題日益突出,社會對此反映強烈。
為解決公務用車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黨中央、國務院專門作出部署,強調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進行了積極改革探索,為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積累了有益經驗。
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順應民意、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改革步伐。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加快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積極推進廉潔型機關和節約型社會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創新制度、分類保障。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統籌協調、政策配套。
妥善處理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種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過渡、有機銜接。
3.統一部署、分步實施。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制定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先行示范,地方黨政機關加快實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有序推進。
(三)總體目標
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通過改革,切實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下同)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改革后,行政區域(城區或規定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要與差旅費保障范圍搞好銜接,對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要做好遠距離公務出行的差旅費保障。
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改革,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具體范圍由各地根據本意見研究確定。
規范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職務待遇和業務消費,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備車輛;對保留的必要的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經營用車和事業單位業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取消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要與年薪制、崗位津貼及國家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等統籌考慮、相互銜接。
(二)合理確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各級黨政機關要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行政級別和實際承擔的工作職責等因素,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于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確定本地區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根據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適時適度進行調整。
允許參改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統籌資金使用須公開透明,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制定。
對特別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事項,各地可從實際出發在應急預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況下公務用車保障辦法。
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補貼標準差距不宜過大,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地區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同一市(地、州、盟)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地方補貼標準層級劃分可不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層級完全對應。
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補貼標準按屬地化原則參照所在地區標準執行,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員
各級黨政機關根據改革后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留用人員;未聘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措施妥善安置。
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員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相關必要支出由各級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保障。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負責指導參改單位做好司勤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改革平穩推進。
參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要依法做好司勤人員安置工作。
(四)公開規范處置公務用車
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各級相關職能部門統一規范處置。
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取消車輛處置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
參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輛處置收入,按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未能及時處置的'車輛,采取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進行市場化運營,減少車輛閑置浪費,過渡期由各地確定,政府不得變相為其提供財政性補貼。
四、健全公務用車管理和保障制度
(一)加強定向化保障車輛管理
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的編制和標準,車輛配備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涂明顯的統一標識。
機要通信、應急等車輛要充分考慮不同部門的工作差異,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配備,保障到位。
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會化監督的有效形式和具體辦法。
在從嚴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和優化配置相關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鼓勵各地建立跨部門綜合性執法用車平臺。
進一步精簡地方公務用車管理機構。
(二)完善財務管理
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統一納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按月發放,用于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
各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按照在編在崗公務員數量和職級核定補貼數額,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擅自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
(三)加強公務用車監督檢查
把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及政務公開范圍。
黨政機關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違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管理的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切實保障公務出行
鼓勵公務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務。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探索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
及時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改革后公務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性強、任務艱巨,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工作紀律,明確工作責任。
中央和地方分別建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明確工作機制,負責落實各項改革任務,確保改革扎實穩步推進,既要改成,更要改好。
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牽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指導、協調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二)精心組織,扎實推進
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深入調查研究,細致統計測算,周密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時限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有效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盡快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改革任務。
已先行開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地區和部門要按本意見進行規范。
(三)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切實加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輿論宣傳工作,做好政策解讀,闡釋改革的目的和意義,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使廣大公務人員和人民群眾了解、支持改革,努力為改革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篇十八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有關人民團體:
按照《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497號)的`有關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市縣出差執行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準。根據財政部的統一部署,目前,各地財政部門已將差旅住宿費標準細化到地市。為方便執行,我們將相關標準匯總整理后,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現印發給你們,自5月1日起執行。
該明細標準已同時發布在財政部門戶網站行政政法司子網站()政策發布欄目,各部門可根據需要自行下載。今后標準如有調整,我部將及時更新。
財政部。
20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