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讀故鄉有感篇一
“滿身花影,猶自追尋”是我在電腦中看《每個故鄉都在消逝》的簡介時看到別人留下的,我以此為我的題目。
因為,它是這個時代的縮影,是這個時代的剪彩。
《每個故鄉都在消逝》從名字上就可以知道這本書講述的是中國當代問題:中國農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樓大廈。農村是人類生命的根,而我們的故鄉卻毀在了我們自己的手里。
我還記得小時候在爺爺家后面挖野菜的畫面,那時還是泥土路,我會和爺爺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長在雜草中,很難分辨,于是爺爺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還記得小時候在外公家放風箏,我們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們牽著風箏奔跑在稻田中,有時候被石頭絆倒了,爬起來拍拍褲子上的泥土,接著跑著放風箏。我也還記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筍,我和弟弟總會提一大籃筐的筍回來,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媽媽數落一番,下次,接著提一大籃筐回來,太奶奶家的筍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來,爺爺家變成了新式小區,連雜草都看不見,全是人為養的景觀花草,更別說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學藥劑毒死了。外公家后面變成了高爾夫球場,沒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黃色的沙,現在土地沙化嚴重,真不知道為什么還要把好好的農田填滿沙子。太奶奶家變成了荒地,拆遷完后便再也沒有人去弄過了,就那么荒廢在那,連一根筍也找不到了。
這些種種美好都只是過去,現在只是殘忍的高科技,樓房代替了平房,公園代替了農田,景觀河代替了小溪流,這些都是我的故鄉,而我的故鄉卻在消逝。
試著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們再也看不見農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變成回憶,當自己的孩子問起:“媽媽,稻田是什么樣的?”你準備怎么和他說?只是打開電腦尋找照片嗎?還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訴他是黃色的,像海浪一樣。當自己的孩子還在區別什么是蟈蟈,什么是蛐蛐的時候,我想或許連你自己都不知道了,還怎么告訴孩子這些。正如柴靜的《穹頂之下》所說:“我們還擁有什么?我們還能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園還是摩天大樓,是人文古跡還是人造景區、即使我們無法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類的杰作。我們尚可隨著記憶追溯美好,我們的后代呢?他們或許連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這些種種的美好回憶都是老一輩的記憶了,又如何傳給下一代?我們曾置身于花海中,卻在現在尋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經置身過的花,這就是現實,但不代表未來。
若我們從現在開始停止拆遷,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壞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讓故鄉不再消逝,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還是人,那種回憶至少還會停留在那,我們心的歸屬還在,人心不再冷漠,社會還有愛。
讀故鄉有感篇二
這是一個美麗而永恒的故事,對珍貴的童年記憶的覺悟講述,會一直浸潤著我的心,伴隨著我慢慢成長。
《紅色羊齒草的故鄉》就是講了這樣一個故事。生長在奧沙克山區的男孩比利從小想要一對浣熊獵犬。為此他努力賺錢,兩年后終于如愿買下了兩只小獵犬。比利和小獵犬一起度過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時光,形影不離、勇敢善戰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為了一名優秀的浣熊獵人,并贏得了獵浣熊比賽的金獎杯,然而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惡獅,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護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絕進食,最終死在了老丹的墳墓上。搬家去鎮上的時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墳墓前告別時發現墳墓上長出了紅色羊齒草,傳說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齒草的種子。也許,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給比利的禮物......
每次看完《紅色羊齒草的故鄉》,主人公比利和小獵犬那種追求夢想、勇敢、拼搏和互愛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遠激勵著我。
夢—美麗的光輝。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可主人公比利的夢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兩只浣熊獵犬。家庭的貧困和父母的阻撓都無法熄滅他的夢。無意中他撿到的廣告點燃心中的希望。書中是這樣描寫的:。
“這則廣告是肯塔基州的獵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讀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廣告的內容,仿佛看到浣熊獵犬的模樣,聽到了它的聲音,甚至愛撫起它來。雜志被拋到腦后,我靜靜陷入深思”。
一個剛滿十一歲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歡的夢。可見比利對獵犬的癡迷與渴望。之后,他為了得到獵犬決定自己攢錢買獵犬,對別人來說那可是一個天文數字呀。為了夢想,他非常努力地賺錢:10美分是幫爺爺跑腿得來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賣給釣魚人換來的;為了十美分他的手腳出了血泡;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獵.......就這樣攢了整整兩個年頭,就如書中所說:“一個年頭過去了,又一個年頭慢慢過去,漫長的艱苦努力宣告結束,令人高興的日子終于來到了。我成功了,我掙了五十美元!我一邊數一邊哭,不知道自己數了多少遍”。兩個年頭是多么漫長的日子,比利從沒有放棄,經歷了這么多終于賺來50美元,因為他心中有一個困難遙遠又美好的夢想——購買兩只獵犬。我想比利見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獵犬,一定會很高興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夢想,必然會呈現美麗的光輝。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這之前,我從未去地鎮上,但是我知道朝哪個方向走,費里斯科鐵路在我家的右邊,伊利諾伊河在左側,鐵路和伊利諾伊河交匯的不遠處就是我去的地方。”
從未到過鎮里去的比利竟然決定自己去取獵犬,那該有多么了不起。一個孩子單獨去城里,確實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瞞著家人,帶著糧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獵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這可不是一個小數字,就邁著一雙赤腳走到鎮上。然而一路上的艱險也接踵而來。別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對;山獅的侵擾,他勇敢面對;在山里獨自過夜,他勇敢面對。一個小小年紀的男孩,竟有這么大的膽子,真令我不可思議。人哪,只要擁有勇者之心,就會變得高大起來。
拼—無窮的動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會讓獵犬失望。我要行動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單單這么一棵樹,就因為這棵樹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費了如此大的精力。為什么呢?因為獵犬完成了狩獵任務,我也要遵守和獵犬之間的約定。正如他自己所說;“如果它們完成了任務,現輪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覺,連吃飯也顧不上了,就兩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厲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悶,肺部似乎在燃燒,一次次痛苦的經歷后,大樹終于砍倒了,樹上的浣熊終于屈服了。就這樣苦干了兩天,比利贏來了第一張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與大樹和浣熊拼搏,終于把樹砍倒了。比利那種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經從砍樹的過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來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勁讓男孩擁有無窮的動力。
愛—永恒的美麗。
比利和小獵犬有著深深的情感,從領回來小獵犬那天開始,三人就形影不離。一次次危險的經歷,使得他們的感情越來越深。將小獵犬領回來路上,比利遭遇山獅。為了保護獵犬,比利時刻準備著為心愛的獵犬獻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對獵犬的愛已經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獵犬長大后,在一次狩獵活動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獅。而那一次,兩條小獵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來回報主人,自己卻以身殉職。比利和獵犬之間的愛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愛戀、無私的付出都將存入比利的內心世界。對于比利來說,那一段回憶是何等美妙啊!無論是動物還是人,愛是永恒的。
讀完這本書,輕輕合上書頁,我思緒萬千:主人公所擁有的夢想、勇敢、拼搏和愛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與靈魂深受著《紅色羊齒草的故鄉》。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確了自己的目標:對于自己的夢想,應當去追求才會實現;對于某種困難,應當去勇敢面對;對于很遙遠的事情,應當努力拼搏;對于人和動物,更應該用愛交流。這種生活才會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這本書毫無疑問是我讀過的最不尋常的一本書。第一次讀到它我就深深愛上了它。我日復一日地翻閱著,每一次閱讀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內心,從不感到厭倦。這本書的勵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滿了冒險與愛意,并且又令人心醉。假如你錯過它,你就錯過了史上最偉大的勵作。
讀故鄉有感篇三
故鄉不是一個地點,而是一種情感,一種親切的感覺。而在魯迅先生的筆下,他的故鄉是一個舞臺,演繹三種人生。或許在今天看來,魯迅半白半文的風格,一直讓人感覺生澀。閏土是文中一個主要人物,他就是一個農民的代表。閏土的少年時光多美好!抓鳥,刺猹,拾貝,觀魚,多快樂的生活。但中年時的閏土呢?多災多難,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這又是怎樣的不幸!不是因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來順受代替了勇氣,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個閏土的麻木或許不算什么,但千萬個閏土的麻木不仁又會怎樣?倘若人人振奮起來,閏土又怎會成一個悲劇?楊二嫂也是魯迅筆下的人物之一。她絕不只是一個笑話。她代表了無數市井小民。或許她唯利是圖造謠生事,但在文中魯迅并沒有呵斥。為什么?在魯迅看來,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攮攮皆為利往”貪點小便宜,又何妨?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楊二嫂會一直存在。對于這種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舊社會就是一條路,努力的改變社會的封建、迷信,改變人們封建的思想,新時代的大門才能打開。而《故鄉》種最令人傷心的,莫過于失去“故鄉”這個美好地方的“我”。其實故鄉沒變,變得只是“我”心中的觀念罷了。
讀故鄉有感篇四
在魯迅的心目中,故鄉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時他是一位地位尊貴、家境又好的少爺,在一個大院中成長。在一次祭祀中,他結識了忙月叫來管祭器的孩子——閏土。少年時朝氣蓬勃、見多識廣的閏土給他帶來了不同的童年記憶,但他在魯迅二十年后回鄉時所展現出的蒼老麻木卻也讓魯迅著實吃了一驚,多子、饑荒、苛稅等等生活壓力將他壓迫得遲鈍且畏懼生活,繁雜的禮教更是讓他與身為“老爺”的魯迅產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層隔閡。不僅是閏土,加上魯迅的家人、當年安分守己、年輕漂亮的豆腐西施楊二嫂,都被封建社會那經濟上的貧困、壓迫與精神上的摧殘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漸漸變得自私放縱,尖刻貪婪與麻木。
中國幾千年的舊制度舊文化和舊的理念到那時已經腐朽,但又猶如一顆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難的。那時老百姓沒有一個好的領頭人,再加上人們的心靈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無幾,被尊卑、主仆的觀念侵蝕得遲鈍木訥,所以大家不敢改變,也沒有能力改變。所以,封建社會的制度就這樣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國農村逐漸蕭條,破敗,人們無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給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對平等社會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飛煙滅。從碧綠的瓜田,深藍的天空,到蒼黃的天下,蕭索的荒村;從熱愛生活,無憂無慮的少年閏土,到悲哀痛苦、蒼老貧困的中年人;從與閏土是親密無間,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現在使用上“老爺”“磕頭”等詞的主仆身份……這一切,魯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說到這兒,我真的為魯迅與閏土那原先真真摯摯的友誼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會上禮教的壓迫,他們的友誼本可以永遠保持下去。魯迅先生在目睹了人們被剝削摧殘下的慘況和中國農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漸衰敗、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啟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認為,魯迅先生這是將“路”作為一個比喻,其實這個“路”象征著人們走向幸福與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國主義的成功之路。魯迅先生激勵人民要用實際行動去證明,而不是空說空想。魯迅自己就是這樣一位偉大的開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筆觸,就仿佛無形的武器,將敵人打得頭破血流,為中國的革命事業指明了方向。
現在,我們都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但這都是老一輩革命者打下的基礎與條件。所以我們新一代人們應該好好珍惜他們以生命為工具的勞動成果,學習他們的精神,也以便為以后的人們創造更美好的社會。
讀故鄉有感篇五
從我出生到現在的十二年里,我閱書無數,在這沒有千本也有數百本的書堆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魯迅所著的《故鄉》莫屬了。
魯迅在這篇小說中借助閏土這個人物描寫了兩個不同的故鄉:一個是過去的故鄉,一個是現在的故鄉,對于過去的故鄉,作者借閏土之口,寫出了他小時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寫出自己對自由的向往。而現在的故鄉,卻讓作者感到十分惆悵:二十年的時間,讓故鄉、故鄉的人有了太多轉變。閏土由“兒時的玩伴”轉變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們倆之間可悲的、無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還在文中刻畫了“豆腐西施”這樣的形象,用她的刁鉆、無恥反映出中國勞動人民的“辛苦麻木”。盡管故鄉變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從孩子們、后代們身上看到了改變舊社會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說的那樣:“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閏土向魯迅所描述的,正是我們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們可能都會認為,吃得飽,穿得暖,能上學對孩子來說已經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卻被忽略了:我們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許多新鮮事,也需要親身經歷各種事物呀!而現在,我卻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頭聽著爸爸講述他們小時候的有趣經歷了。
讀完這篇小說,我對于文中閏土與魯迅之間的友情我也頗有感觸。在學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問題我們一起攻破,遇到困難我們互相幫助,可以說我們的現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讀了《故鄉》之后,我卻有了一絲擔憂:三年后也許我們還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們是否會像魯迅與閏土一樣,隔上厚厚的壁障呢?為此,我想了好久,總算得出一個結論:好好把握現在的友情,以后多聯系,也許就不會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純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遠!
魯迅的作品微言大義,他的話,讓我回味無窮、受益匪淺。《故鄉》,定能被千古傳誦!
讀故鄉有感篇六
人生的旅途中,我們總會遇到一些苦難。所以當我們面對它時懷著一顆怎樣的心就顯得異常重要了。也許在苦難面前,我們無從下手,沒有人告訴你該怎樣去面對,怎樣去解決,你找不到辦法就像你在前行時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樣,可是希望是本無所謂有,本無所謂無的;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問題是我們所面對的,但解決問題的方法卻是需要我們自己去開拓的。所以我們可以在希望的盡頭找到希望,在路的盡頭踩出新的路。
讀故鄉有感篇七
兒時的故鄉在魯迅的心里多美啊。大家讀這篇文章的時候,應該挺有感覺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為你整理讀故鄉有感800字,一起來看看。
故鄉,多么富有詩意的一個名字啊!但我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在你長大離開家鄉,20xx年后再回到家鄉的時候,會是怎么一番情景呢?當你遇到兒時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學生們都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吧?我國著名作家魯迅先生也沒有想過這,他,就看著蒼黃的天空和遠近幾處蕭索的荒村,淚流滿面。
他因犯了傷寒而回到故鄉,可人、物的變化卻讓他心里一陣悲涼,特別是他兒時的伙伴與仆人:閏土。閏土是魯迅在他家辦祭祀的時候,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的一位與自己年齡相仿的仆人。
可這回魯迅先生回到故鄉時,看到的卻是另一個場景:啊,那是閏土嗎?他身材雖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圓臉,已經變作灰黃,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皺紋;眼睛也像他父親一樣,周圍已經都腫的通紅,一點兒也沒有小時候可愛的樣子。他一見到魯迅,馬上就跪著說:“老爺!”這樣大的反差,讓我不禁打了個寒戰。可見,在當時的時代,人們的生活不是越變越好,而是越變越壞。在戰爭的侵犯下和zf的無能下,人民群眾過著悲慘的生活,人們的生活也在發生著莫大的變化,而在當時人們的腦子里已經種植下了通用的關系,那就是主仆關系,否則,閏土怎么會發生那么大的變化呢?這真是個令人深思的問題。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話讓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嘗沒有呢?”現在我們沐浴在新時代黨的陽光下,人民群眾只有社會分工的不同,沒有社會階層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與那時候相比,現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現實社會是無情的,人與人之間有太多的規矩、疑惑、膽怯,因為富與窮的不同。產生了太多的阻礙,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讓人拒之千里。人們說的懂事啦,我覺得也只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又越來越遠了,因為他們的童心與無邪已被顯示那昏黑、陰冷,無情一點一嗲的磨光了,在這個漫漫的歲月之中,在這個凄涼的社會之中……長大了,我們就要一點點地顧到自己的面子問題。所以說認為彈珠比寶石要好的時候你是有一顆純潔的童心的。
就比如說閏土在歲月里一點點一點點地長大,成了一個大人。他不但是身體上的改變,也是心里之中的改變,他對魯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爺。”而先前那歡笑著叫魯迅:“迅哥兒!”的。那閏土早已經在社會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讓人費解。所以說以前的社會是吃人的。才讓魯迅要拿起筆去反擊這個社會,為后人開出一條大道來,讓后人走過這條道開出新的路來,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們常常說要懂事,可這不一定,還不如天真無邪,歡聲笑語要好的多。
當看了故鄉,我感到了一種凄然的感覺,自己不禁顫了一下,難道友誼在時間的過濾之后會褪色,會暗淡嗎?當魯迅激動得叫了一聲:“閏土哥!”而閏土默不吭聲。之后,又喊了一聲:“老爺!”我知道他倆的友誼不那么深,原來的大海已如一條溪水。
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聽過了這句話,但一直不明白這句話,讀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條規律,本沒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條規律。每件事情總有一個開端,當每個人都認同他時,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最近,我讀了魯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鄉》。讀了這本書,我心中頓時有了千萬個想法。于是,我打算與大家一起分享這本書。
這本書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別是:回故鄉、在故鄉、離故鄉。
在“回故鄉”這部分中,講了主人公在從異鄉回故鄉接親人的路上,對即將到達的故鄉感慨萬分。
“在故鄉”則講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來住的大房子里,見到了母親后,講了許多話,母親讓“我”去看望一下親朋好友,并且說“我”兒時的好友閏土也會來。頓時,“我”立即回想起了兒時的自己與他,并在腦海中浮現了一幅閏土在大海邊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畫面。之后,來了一個臨近開豆腐店的楊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現已成了一個自私、尖刻、勢利,愛搬弄是非,愛嘮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楊大嫂本想從“我”的搬家中撈點東西,卻因我的不肯而生氣的走了。
過了幾天,閏土來了,他的模樣已與兒時變了許多。雖然他家里有著一塊耕地,而且連第六個孩子都會工作了,但承重的稅收依舊壓著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與兒時變了個模樣,變得善于奉承了,竟將兒時叫“迅哥兒”的“我”改叫成了“老爺”,頓時使我感到自己與閏土之間隔了一層可悲的厚障壁了。
讀了這本書,我感到了當時社會環境的腐敗,中國清政府、國民黨政府的愚昧、落后、貧窮、軟弱無能,以及當時列強、地主的蠻橫無理,到處搜刮民脂民膏,使廣大的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困苦,越來越貧窮,導致了中國普通民眾的生氣、活力、純真被活活地扼殺了。所以,當時的人們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會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質關系的新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呀!
在魯迅先生的這本書中,讓我們體會到了舊社會的腐敗,令我們更加體會到新中國的美好制度!
讀故鄉有感篇八
在這個暑假我閱讀了威爾遜?羅爾斯的知名作品――《紅色羊齒草的故鄉》。
這個溫暖心靈的故事是我的最愛,書里寫的是關于一個男孩和兩只浣熊獵犬的傳奇故事。在奧沙克山區,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擁有兩只浣熊獵犬,他憑艱苦的勞作和頑強的毅力,最終如愿以償地得到了兩只出色的浣熊獵犬――老丹和小安。比利與獵犬形影不離,一起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捕捉浣熊,結下了生死與共的情誼。勇敢忠誠的老丹和小安獲得了捕獵比賽的金獎杯,追蹤到了最為狡猾的浣熊鬼,在奧沙克山區為比利贏得了崇高的聲譽。然而在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惡獅,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護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獨活于世……當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盡頭,比利心中留下的,不僅有老丹與小安,還有它們墳頭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以及那美麗紅葉下掩埋的童年記憶……威爾遜?羅爾斯的這個故事不僅讓我明白了死亡的意義,死是人生命中的一個過程和階段,我們應當坦然地面對死亡;還告訴我們,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只有憑著勇氣和堅持才能實現自己遠大的理想,作為小學生的我們應當以誠實、勇氣與堅持來面對自己的學習與生活,在學習上遇到困難不能退縮,應該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過努力與堅持定能克服困難。
主人公所擁有的愛、信仰、責任、誠實、勇氣與堅,有廣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們永遠學習。
讀故鄉有感篇九
十四歲時第一次讀周作人先生的《故鄉的野菜》,感覺特別的親切。像野菜一樣樸素卻充滿生活氣息的語言,抒寫著故鄉自然清新的野趣,洋溢著淳樸又濃郁的鄉情。
我從小生活在七仙嶺下,從名字看,她就很吸引人。相傳當地黎族女子勞作之余用橘葉泡溫泉洗浴,得以容顏美麗,王母娘娘聽說后,派七仙女下凡偷師,誰料七仙女來到保亭后,被熱帶雨林溫泉風光所迷,化作七峰永駐人間。七仙嶺以山上的熱帶雨林和溫泉著稱,位于我們縣的東北邊,是海南省的名山之一。她“身上”無奇不有,她是我們的樂園。
近日再讀《故鄉的野菜》,矛盾被解開了。或許在離開的日子里,遺憾是美,懷念也是一種美:或許離開是為了更好的回歸。
故鄉的野菜不會忘,故鄉的野趣不會忘,野菜旁的暢想不會忘。
讀故鄉有感篇十
“我”冒了傷寒回到闊別二十余年的故鄉,如今美麗的故鄉如今卻是一片蕭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與母親交談關于搬家的問題。在聊天之時,“陌生”的揚二嫂出現和潤土的探訪使“我”原先覺得蕭索的故鄉更加的蕭索了。“我”在十于天后離開故鄉,但心里并不留戀故鄉了。
在短短的幾頁紙里,給予我的感觸是十分大的。
文檔為doc格式。
讀故鄉有感篇十一
一篇優秀的寫景文章,通常是情景交融的佳作,正如王國維所說的“一切景語,皆情語也。”《故鄉情》就是這樣的一篇成功之作。它最大的亮點就是匯人了作者個性的獨到的情景交融。
作者對家鄉的山水傾注了深厚的思念,把這種個人的情感寓寫于景物的描繪里,不僅使文章具有詩情畫意,而且能讓讀者通過詩畫領會到作者對家鄉的一草一木那獨有的感受。那“緩緩飄逸的流云”、“連綿起伏的群山”、“稻香飄逸的田野”,還有那“勤勞的各自忙著活兒的鄉親”,這一切,無一不包含著作者的靈魂,無一不滲透著作者無限的情思所賦予的生命。
正因為它們飽含著作者強烈的思情,所以才能強有力地感染了讀者,拔動著讀者的心弦。文中,情與景已成為不可分隔的一個整體。“碧藍的天空”、“飄逸的流云”、“淡淡的稻香”,“辛勤的村民”……這些可親的景物,對于一位出門求學的游子來說,已演化成故鄉的象征,而且她也把自己投身其中融成深深的戀情。
寫這樣的文章,想要做到情景交融,我以為,首先要對景物傾注自己內心的真實感情,要寫真事;抒真情,不能矯揉造作,更不能無病呻吟。沒有這樣的體驗,沒有這份真情,就不要強寫。其次,要抓住景物的獨特之處,用自己的情意進行描寫,才能使它們蘊含了自己的內心感受,才能讓情與景自然渾成一體,相得益彰,而不是一味地在遣詞用句上下功夫。
讀故鄉有感篇十二
原創:狂人老師俗讀魯迅。
10月28日,我獨自一人背著背包,帶著行李,從廣州白云機場,飛往杭州蕭山,接著再乘坐大巴,輾轉前往我最向往的地方――紹興。全國各地有很多有夢想的人,都離開自己的故鄉,來到廣州這樣的一線城市打工、淘金;然而我出生在廣州,卻離開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城市,到了一個經濟發達程度遠遠不及自己故鄉的城市來。我離開故鄉的原因,并非生活所迫,而是感覺到當下的一切并不是我想要追求的,我應該要追求一種新的生活,改變自己成為本該成為的樣子。來到紹興的短短兩個月,我充滿寫作的靈感,寫出了我的人生第一本書《真誠的套路》,并且得到了廣大群眾的好評。
很多人都害怕孤獨,不愿意一個人去面對任何事情,就連發個朋友圈,都希望得到他人的點贊、評論;而我就喜歡與孤獨做伴,只有獨自一人的時候,才會把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致,寫作的靈感油然而生。過年,我也加入春運的隊伍中,只是我和大多數人的'路線剛好相反,主流的人們都是離開廣州往全國各地去,而我就是從外地走進廣州。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也許我回去的時間還算比較早吧,很多外來務工者還沒走。即使不在上下班高峰期,乘坐地鐵都是那么的擁擠。在10多年前,廣州地鐵的線網不太發達,這時的公交非常擁擠,這個很正常;但令我想不明白的是,現在地鐵線網已經是四通八達了,但路面上坐公交的人依然沒有減少。我不禁有個疑問――人都從哪里來的?直到臘月二十八,才稍微清靜一點點;過了初三,又陸續恢復到以往的喧鬧中去了。
我在故鄉生活了三十多年,看著一件件經典的事物離我而去,而很多不想要的東西卻不請自來。曾經的老廣州,是一個多么有文化底蘊的古城,五羊雕像是廣州的標志物;然而到了今天,廣州的標志物卻變成了“小蠻腰”,有誰還知道曾經的五羊雕像呢?我跟不少人交流,提到我家鄉在哪里,很多人甚至把“廣東”和“廣州”畫上等號!昨晚,我在朋友圈找到一歌《我來自廣州》,才頓悟到我的根是在廣州,我懷念我的故鄉,雖然現在交通很發達,只需要兩個小時而已,但從前的故鄉,已經再也回不去了。
在我初中的時候,語文課本學過魯迅的《故鄉》,今天再重新閱讀這篇文章,不僅淚流滿面。當年的魯迅,也是在年底回到故鄉,看到的一切,已經物是人非的。雖然說,故鄉還是那個故鄉,但已經找不出那種兒時那種淳樸的感覺來了,一方面自己的人生經歷多了,看問題的想法也變了;另一方面,看到很多年沒見的楊二嫂、閏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些變化都是他想不到的。曾經的楊二嫂,是一個貌美如花的女神,現在卻變成了一個斤斤計較、唯利是圖的大媽;曾經的閏土,是一個聰明伶俐的小孩,現在卻變成了麻木、封建的大叔。當然,社會大環境是一個客觀的因素,但我覺得跟他們當年的選擇有著巨大的關聯。楊二嫂曾經是賣豆腐的,就是一個商人,當錢越來越難賺的時候,出于本能的改變,當然會變得唯利是圖,要不然怎么生存下來?雖然閏土小時候是聰明伶俐,但他家本身就是一個農民,他的見識永遠就停留在農村的各種事物,雖然當年能說得頭頭是道,但僅僅是他知道的那些事物。人的思維不改變,()當然就會越來越難適應這個社會,就變得麻木不仁了。
從《故鄉》描繪出,世界是運動的,而不是一成不變的,唯一不變的東西,就是“變”.不論是故鄉的環境,還是魯迅本人的經歷,還有楊二嫂、閏土的經歷,一切都是在不斷的變化中。所有發生的一切,看似偶然,實則必然。
如果一個人沒有了信仰,那就等于是提前死亡了,只是還沒到埋葬的時間而已。“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之所以告別家鄉,來到紹興,潛心研究魯迅的智慧和精神,就是為了走出一條屬于自己的路。如果說奮斗一輩子,只為一套房子而努力,你活著的意義又是什么呢?其實每個人都有權利去選擇屬于自己的路,只有敢于創新,做非主流的事情,雖然前期會很困難、很迷茫,甚至是絕望,但當你為了信念堅持下來時,幾百年后,依然在歷史上長河中永生,這就是我們活著的意義。
讀故鄉有感篇十三
對于我來說,故鄉的最大特點便是常刮風。
因為地理位置,風常常帶著水汽,將家門口的長江水卷帶著,吹向洲上每一個人的臉龐。媽媽有時說,將躺椅搬至廊道口,睡個一中午,膚色會因風變得黑些。這江風將洲上每個人的臉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點,吹給莊稼獨有的水分,吹咧了種地鄉親的笑臉。炊煙給江風吹得散得縹緲,幾家人的炊煙因此混雜著,慢慢遠去,給夕陽鍍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棗樹結著青果,也應著風和余暉在搖動著,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環抱在一起,腳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徑,人們在飯后或走動或閑適地坐在門前談天,衣角被江風吹的微搖。日頭漸落,風帶來的是勞碌一天后的雜感,人們或充實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氣。江風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與屋間的小縫里,穿梭在人們踏出的小徑上,將人與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溫馨的鄉村社會。正如作者所說,“我喜歡鄉村的味道:寧靜、淳樸、喜悅、安樂,像理想的桃花源。”這“桃花源”因這江風,更添幾筆。
故鄉是我魂牽夢繞的一陣江風。盡管故鄉漸漸冷清,人們大多進入縣城謀生活,但故鄉的江風帶給我的安適寧靜,故鄉給我的輕淺的“源頭”之感,都不會因此消失不見。洲上的綠土因江風仍顯沃饒,和家前的長江水一起,承載著時光的印跡,揮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進我的心里。只要江風依舊,我便會記得幼時的鄉鄰、幼時的經歷,這些歡笑淚水,印證著我的成長。
江風帶給我的,是我最寶貴的,我驕傲我所擁有的故鄉,盡管它沒有顯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風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這江風,是我靈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