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總結,我們只能在經歷中迷失,總結可讓我們從失敗中汲取教訓。在寫總結時,要避免主觀偏見和情緒化的表達。可以從這些總結范文中學習到一些優秀的總結思路和表達方式。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一
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二
河北廣播電視大學“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
《農村發展概論》。
2016年6月23日。
目錄。
一、農村改革30年來取得的主要成效…………………………………1。
(一)、加大農村經營體制和服務體制改革……………………………1。
(二)、深化農村管理體制改革…………………………………………1。
二、當前制約農村改革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2。
(一)、智力因素…………………………………………………………2。
(二)、農業基礎設施依然薄弱…………………………………………2。
(三)、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不高…………………………………………2。
(四)、農業生產標準化程度低…………………………………………2。
三、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的對策與建議…………………………………2。
(一)、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改革………………………………………3。
(二)、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3。
(三)、實施科技興農戰略,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3。
(四)、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體制……………………………………3。
內容摘要。
深化農村改革,是推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的有效途徑。近年來,我村緊緊圍繞“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這一根本目標,積極穩妥地推進了農村各項改革,有力地促進了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深化農業經營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深化農村服務體系改革,農技服務質量明顯提高。我們把搞好農村服務體系改革、完善農村服務體系作為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的一件大事。深化農村地改革,農村土地經營逐步規范。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加強“三農”工作,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長期艱巨的歷史任務。因此,我們要把改造傳統農業,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跨躍作為現階段我國農村改革的首要任務來抓。
關鍵詞:現狀。
開發與利用。
措施與前景。
遵化市夏莊子村農業的發展與展望。
一、農村改革30年來取得的主要成效。
深化農村改革,是推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的有效途徑。近年來,我村緊緊圍繞“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這一根本目標,積極穩妥地推進了農村各項改革,有力地促進了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
(一)加大農村經營體制和服務體制改革。
1、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一是進一步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取消了糧食準運證,糧食市場化經營平穩有序。二是全面完成了糧食企業改革。三是全面落實了糧食補貼政策。根據上級要求,制定了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的實施辦法,按每畝109.5元的標準發放到戶,到位率達100%。
2、深化農業經營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深化農村地改革,農村土地經營逐步規范。近年來,我村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認真落實了二輪土地延包政策,積極引導農村土地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上合理流轉,以經營大戶為龍頭帶動流轉,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3、深化農村服務體系改革,農技服務質量明顯提高。我們把搞好農村服務體系改革、完善農村服務體系作為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的一件大事。一是改革涉農服務模式。按照市場化運作的方式,采取縣直涉農部門及各基層農技站所及其技術人員與農戶或農業企業簽訂有償技術服務合同等形式,調動農技人員服務農業的積極性,增強責任心,變農技人員的“被動應付式服務”為“主動熱情服務”。
(二)深化農村管理體制改革。
1、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為了適應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我們把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作為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從2003年開始啟動,通過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強化了政府的指導、服務職能;二是理順了管理體制,實行鄉鎮“七站八所”“四權”(人權、財權、物權、事權)由縣級下放到鄉鎮,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只負責業務指導和培訓。是對鄉鎮“七站八所”實行“職能分設、機構獨立、定編定崗不定人”的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七站八所”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四是逐步對從事經營性的基層站所完全脫離行政管理體制,使其按市場經濟規則獨立運行。
2、農村工作“村為主”管理模式不斷完善。將農村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組,強化村干部在農村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是我村工作改革的一項積極探索和有益嘗試。改革總的原則是對村級工作實行“縣指導、鄉領導、村為主”。其目的是通過實施“村為主”,進一步加強農業,穩定農村,推動農村工作的健康發展,密切黨群干部關系。一是改革農村工作管理方法,變農村工作“鄉干部包打包唱”為“村干部唱主角”。二是改革村干部報酬兌現方式。提高“村為主”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建立和完善“村為主”村干部的保障和激勵機制,采取“基礎工資+考核工資”的報酬兌現方式,加大考核力度,調動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變村干部“被動管事”為“主動干事”,實現了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計劃生育、綜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等各項工作“村為主”。
二、當前制約農村改革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
近年來,我縣在農村改革上雖然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推動了農業的發展,促進了農民增收。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還面臨著許多的困難和問題。
(一)智力因素。
農民整體素質不高是制約現代農業發展的智力因素。推進現代農業建設需要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不斷提高產業化程度。據調查,我村的農村勞動力總數有7000人,在農村勞動力中,經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占6.5%,低于全國9.1%的平均水平。在2007年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占8.3%,低于全國18.6%的平均水平。農民的整體素質不高,不僅影響了先進適用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制約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而且影響了農民外出務工收入水平的提高。
(二)農業基礎設施依然薄弱。
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跟不上,農業生產抵御自然災害能力不強,成為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制約因素。
(三)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不高。
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是制約現代農業發展的體制因素。突出表現在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戶之間缺乏穩定的利益連結機制,對農民的帶動能力較差,農民發展生產的組織化程度不高,農業的標準化、集約化、規模化水平低,農業生產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不強。
(四)農業生產標準化程度低。
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不強是制約現代農業發展的主要因素。突出表現在優質農產品比重小、特色農業規模不大、標準化農業生產推進緩慢、農業生產的外向度不高、農產品缺乏品牌等方面。
三、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的對策與建議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加強“三農”工作,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長期艱巨的歷史任務。因此,我們要把改造傳統農業,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跨躍作為現階段我國農村改革的首要任務來抓。
(一)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改革。
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引導和鼓勵土地進行合理有序流轉,為發展規模農業奠定基礎。一是要切實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工作,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二是建立規范土地流轉秩序,切實保護農民群眾在土地流轉中的積極性,通過流轉促進土地向種植大戶和龍頭企業集中,促進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三是建立促進土地規模經營的激勵機制:對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按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成片集中從事土地規模經營開發建原料基地的,在稅收上給予一定減免,并由政府給予一定獎勵;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或大戶從事種養業規模經營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在項目安排、產品稅收方面給予優惠;對經營主體在其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投資興建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免收相關規費。
(二)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
著力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農業產結構的調整,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調整農業生產、品種和品質結構。一是大力培植主導產業,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目前,我村農業和農村經濟效益低,主要是由于在農產品加工滯后,農產品加工轉化增值率低。農產品是進行粗加工或根本沒有進行加工就直接進入市場,勢必造成競爭能力不強、價格低,影響農民收入。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將成為最有前途的產業之一。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中必須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使之成為農村經濟新的增長點,成為國民經濟的一大支柱產業。要圍繞本地主導產業,有計劃地辦好各種類型的加工企業。
(三)實施科技興農戰略,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
農產品市場的競爭實際上就是品種、質量的競爭,是科技含量的競爭。要在競爭中取勝,必須依靠科技,提高農產品的產量和質量,走集約經營的路子。一是加強農業科技隊伍建設,提高科技人員的待遇,充分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逐步建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提高農業科技競爭能力。二是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普及適用農業技術等示范技術。三是加強農業科技教育培訓,舉辦各種類型的農業技術培訓班,興建農民技術學校,發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為提高農民科技素質創造條件。
(四)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體制。
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體制。增強農業發展后頸,必須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關鍵是加大投入。要繼續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擴大各級政府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向農村傾斜和延伸,國家財政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量主要用于農村,實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體制以當前農民投入為主向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轉變。
參考文獻。
3、《現代社會調查方法》作者:風笑天出版時間:2005-3-1。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三
伴著清晨明媚的陽光,邁著輕盈的步伐,我和爸爸、媽媽一起去參觀玻璃博物館,一踏進玻璃博物館的大門,就感受到館內到處彌漫著一種非遺文化的氣息。
隨后我們走進了展覽大廳,展廳內陳列了五顏六色的玻璃容器和玻璃藝術品,造型各異,琳瑯滿目,看得眼花繚亂,目不暇接。令我印象最深的還是展覽廳旁邊的那家賣工藝品的商店,有不少獨具創意的玻璃器皿,有可愛的玻璃小動物,有小巧的玻璃掛件和玻璃飾品,樣樣都令人叫絕,處處都讓人愛不釋手,我無時無刻不被這些藝術品吸引,深刻感到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近三個小時的參觀是一次非遺物質文化的熏陶,精彩紛呈,開闊了眼界,令人戀戀不舍、流連忘返。
首先,我們參觀了熱玻璃的制作過程,只見師傅專心地從火紅的熔爐里取出一團閃閃發光的液態玻璃原料。再通過吹桿把氣吹入玻璃中,吹出一個泡泡形狀。緊接著他把玻璃放入一個花瓶容器中進行塑形。最后放入冷水中,只聽見幾聲“嗤嗤”的響聲后,此時玻璃球表面上就已經“著裝”上了臉普的花紋,成了栩栩如生的玻璃藝術品。整個制作是從玻璃的原材料放進熔爐,經過軟化、吹制、打磨、壓制,到最后成為婀娜多姿而熠熠生輝的玻璃藝術品的全過程,讓觀眾近距離地觀賞到制作玻璃藝術品的神奇變幻,形象直觀,非常精彩,博得了一陣掌聲,讓人贊不絕口。
今天在博物館看到的僅僅是非遺物質中的冰山一角,但我已經感受到了非遺物質文化藝術的魅力,并且深深喜歡上它們,期待這樣的文化藝術可以走進我們的校園,真正走進每個人的心窩。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四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智慧活動的結晶,具有極高的文化價值,是一個民族歷史文化的時間遺跡。
但近年來,隨著工業文明的不斷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呈現令人堪憂的局面,越來越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從地球上消失。
我國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大國,在對其的保護上也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就重慶巫溪“巫文化”為例,試圖探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措施。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五
親愛的同學們,你們對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了解嗎?下面,請大家看看我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的了解吧!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的表現,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或場所。其中包括:傳統口頭文學、傳統美術、音樂、書法、舞蹈、戲劇、曲藝、雜技和手工制作品。這是我在周五下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課上,從老師那里學到的新知識。
通過老師的講解,我知道了香包也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它是我國傳統節日五月初五端午節時人們佩帶的,香包以納祥祈福、消災避邪。香包中的香料用雄黃、艾葉、冰片、麝香、蒼術等中藥材,碾碎,裝入香包,方可做成,香包才散發出淡淡的清香。
讓我認知更深刻的是,我以天中晚報小記者的身份在學校學制作香包。制作香包時我學著老師的樣子,先從最簡單的開始,剪一塊正方形的布,沿兩角對折,從左邊拿針縫起來,到右邊留三公分,可以裝棉花和香料;再從沒縫的洞里把布反過來,再裝入棉花和香料就可以了。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六
今年第xx屆世界遺產大會,于6月28日至7月14日在蘇州舉行。這是我們年輕人應該義不容辭參加的活動,這對我們年輕人來說,能夠更加了解這世界遺產,同時也能學會怎樣保護這些世界遺產,為保護世界遺產作出更大的貢獻。在中國眾多的世界遺產中,我覺得兵馬俑是最燦爛的一個,如果讓我參加這次活動,我會首先為客人簡單地介紹一下秦始皇的兵馬俑。
秦始皇的兵馬俑為三個坑,一號坑為東西向的長方形坑,長有230米,寬有62米,四周各有五個門道。坑東西兩端有長廊,南北兩側各有一邊廊。軍陣主體面向東,在南、北、西邊廊中各有一排武士面向外,擔任護翼和后位。哦,對了,你現在看到的哪一個俑,說不定就是古代時的一名工兵,或將軍,這真是奇跡。這就是第八大奇跡。二號兵馬俑坑遺址大廳,位于一號兵馬俑坑遺址主廳東端北側。三號兵馬俑坑中部,出土木質戰車一乘,車已朽,僅存殘跡。車后有陶俑4件。前排的一件為軍史俑,后排中間一件為御手俑,御手俑兩側的俑為車士。此組陶馬位于三號俑坑中部是車馬。
介紹完了秦始皇的兵馬俑,客人們會為這第八大奇跡而感到驕傲,也會為這個世界而感驕傲。同時我會呼吁大家為保護世界遺產而共同努力!因為這世界遺產是屬于全世界的,也是屬于全人類。大家肯定還記得泰山吧,有些人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他們不惜代價,隨意建造高級住宅樓和高檔大酒樓,被世界文化遺產組織發出警告!
讓我們年輕人共同參加這一次世界遺產大會,更加了解這些世界遺產,以便為保護這些世界遺產盡自己最大的一份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七
摘要:我國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依然任道重遠。
本人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意義、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對策等方面進行了探索。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八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學者稱作是一個民族的dna。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方面卻出現了諸多亂象,而我國現有的對其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仍然不夠完善。本文以此為切入點,討論了如何才能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對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高效的全面保護。
我國擁有上下五千多年的璀璨文明,在五千多年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祖先們不僅留下了有形的古物,還給予了我們同樣珍貴的無形財富———非物質文化遺產。可是我國目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的保護措施,與先進國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無疑是令人痛心的。近年來涉及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案例頻頻發生。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面,不但有外患,還有內憂。
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傳承并視為民族文化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及場所。其次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一是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是傳統音樂、戲劇、美術、舞蹈、書法、曲藝和雜技;三是傳統技藝、歷法和醫藥;四是傳統節慶、禮儀等民俗;五是傳統游藝和體育;六是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首先,沒有一部統一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法律規范。到了1990年,在《著作權法》中才姍姍來遲地規定,由國務院另行制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相關辦法,可是直到20xx年制定該法,其中關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的相關規定還是不夠具體。經過10年發展,在立法范疇中卻沒有體現出明顯的進步,從側面也反映了我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立法方面的嚴重滯后。20xx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而言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僅有44條,且多為原則性規定的內容。其次,行政保護機制不夠完善。許多行政部門都有權管轄非物質文化遺產,比如文化部門、建設部門、工商部門、文物保護部門、公安部門、宗教部門、專利部門、旅游部門等,但在實際上根本不知道哪個部門才是真正的主管部門。這樣的機構設置不僅會導致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還會因各個管理部門之間的權責界限不清,而導致在有利益的情況下互相“爭著管”,沒利益的'情況下互相“踢皮球”,這種多頭管理的狀況不利于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面保護。然后,傳承主體有限,且權利義務不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第31條規定了傳承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義務,即“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妥善保存相關的實物、資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公益性宣傳”。這部法律一再要求傳承人將所持有的技術、技藝貢獻給社會,針對性極強,卻沒有關于其所享有權利的只言片語,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當使用者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時,其使用行為會與傳承人產生兩種關系:一種是民事合同關系,另一種則是侵權關系。因為傳承人在實際上不享有利益分享權,更不用談專有權,那在合同關系中,傳承人如何去約束使用人,如何向使用人行使權利,都沒有法律上的規定;還有當出現侵權情況時,哪種情況構成侵權,侵權人如何去補償傳承人損失,也沒有一致的標準。最后,現有知識產權制度存在缺陷。首先,著作權以及其鄰接權對權利人的要求是作品具有獨創性,并只給予個人、單位或其他組織享有的權利,而且保護期限通常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后50年。但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通常是一定區域內,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才最終形成的,有些作品甚至根本找不到具體的作者,也無從探明作品的確切完成時間。其次,專利權對保護對象有新穎性、工業實用性和創造性三種具體要求,而不少的民族傳統科技在長期的廣泛使用中失去了新穎性,再加上其自身的限制,通常無法達到專利申請的要求。在消極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上,一些民族傳統科技知識還可以適用;但是在積極的知識產權利益取得措施上,民族傳統科技知識的傳承人很難用知識產權對其來進行保護,因為它既無法申請專利權,也無法申請外觀設計。諸多限制造成了沒有法律對民族傳統手工技藝進行保護的情況出現。
第一,從著作權法角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千百年間民族傳統文化進行傳承積累的結晶,有非常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無法確定具體的產生年代,其權利歸屬無從知曉,其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也很難用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相關規定來明確。甚至還有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著作權的差距更為遙遠,比如民間風俗、民族節日、民族儀式等。因此,我們要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的保護方式。我國已經公布了兩批共計102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單,其中一些項目的著作權保護應當從對傳承人的保護著手。年代久遠的民間故事與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無疑是存在脫節的,但是用著作權法保護一代代傳承人不斷創作的成果卻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對我國民間創作者創作或整理的作品,用著作權法來進行保護,是符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的。第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長期保護制度。一般客體的知識產權都有具體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到期后知識產權就自動進入市場的公共領域。但是基本上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經過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傳承和完善才得以形成最終的形態的,現有的保護期限不適用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要求。筆者認為,比較合理的解決方法就是給非物質文化遺產制定一個不同于普通知識產權保護期限規定,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所特有的保護期限應該是長期的。還應當仿照我國現行商標法中注冊商標續展的相關規定,允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對其知識產權進行續展,而且與注冊商標不同的是,在符合嚴格的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權利人續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第三,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權利和限制。傳承人在取得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主體資格之后,就自然而然地獲得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合理使用和享用收益的權利。并且,如果其他人想要對權利人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營利性使用,必須征得權利人的同意并且支付合理的費用。而且由于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群體性的特點,它的權利主體是一個聚落,而不是個人。在這個聚落中的每一個個體都對這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享有主體權利,所以他人支付的使用費用也應當由全體權利人共同享有。知識產權保護也只是其保護體系的一方面,加強和規范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是刻不容緩。相比起專門的法律法規的保護,知識產權的保護應當是一種輔助性的保護制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個制度體系,需要完整的法律體系及法律部門相互銜接。(作者單位:大理大學政法與經管學院)。
參考文獻:。
[2]嚴永和.論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出版社.20xx。
[3]齊愛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電子知識產權.20xx(6)。
[5]李東方.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為典型.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xx(4)。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九
目錄。
遷西縣西河南寨村農業發展與展望-從傳統農業改造與現代農業發展的視角。
一、遷西縣西河南寨村農業發展現狀。
深化農村改革,是推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的有效途徑。近年來,西河南寨村緊緊圍繞“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這一根本目標,積極穩妥地推進了農村各項改革,有力地促進了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
(一)加大農村經營體制和服務體制改革。
1、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一是進一步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取消了糧食準運證,糧食市場化經營平穩有序。二是全面完成了糧食企業改革。三是全面落實了糧食補貼政策。根據上級要求,制定了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的實施辦法。
2、深化農業經營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深化農村地改革,農村土地經營逐步規范。近年來,西河南寨村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認真落實了二輪土地延包政策,積極引導農村土地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上合理流轉,以經營大戶為龍頭帶動流轉,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3、深化農村服務體系改革,農技服務質量明顯提高。我們把搞好農村服務體系改革、完善農村服務體系作為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的一件大事。一是改革涉農服務模式。按照市場化運作的方式,采取縣直涉農部門及各基層農技站所及其技術人員與農戶或農業企業簽訂有償技術服務合同等形式,調動農技人員服務農業的積極性,增強責任心,變農技人員的“被動應付式服務”為“主動熱情服務”[2]。
(二)深化農村管理體制改革。
1、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為了適應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我們把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作為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是強化了政府的指導、服務職能;二是理順了管理體制,由縣級下放到鄉鎮,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只負責業務指導和培訓。四是逐步對從事經營性的基層站所完全脫離行政管理體制,使其按市場經濟規則獨立運行。
2、農村工作“村為主”管理模式不斷完善。將農村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組,強化村干部在農村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改革總的原則是對村級工作實行“縣指導、鄉領導、村為主”。其目的是通過實施“村為主”,進一步加強農業,穩定農村,推動農村工作的健康發展,密切黨群干部關系。
二、當前制約西河南寨村農業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
遷西縣西河南寨村的農戶觀念亟需改變,受傳統農業經濟的影響,小農意識、自然經濟在廣大農戶中根深蒂固,農戶市場意識、規模意識不強,在種、養、加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技術和市場理念,優質高效農業意識淡薄,導致種植品種雜亂,管理水平低,農產品質量不高,農業生產增產不增收,嚴重挫傷了農戶的積極性。同時,由于近年大量農民外出務工,大部分農戶只耕種自然條件好的口糧田,自給自足,致使農田拋荒現象十分嚴重,耕地資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一)產業結構不盡合理。
主要表現為優勢產業、特色產業少且規模不大,缺乏具有示范帶動和品牌效應的基地典型,產業競爭力弱,可持續性發展不強。農業生產依然以分散的小規模農戶家庭經營為主體,區域布局滯后,科學規劃不足,種植品種分散單一,且缺乏相應的技術支撐,科技含量不高,個體經濟實力弱,難以抗拒自然災害和市場所帶來的雙重風險,導致收入增長困難,經濟效益不明顯。
(二)龍頭企業發展不力。
(三)農業基礎設施依然薄弱。
(三)農業基礎設施依然薄弱。
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跟不上,農業生產抵御自然災害能力不強,成為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制約因素。
(四)農民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農民中以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為主,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很少,從整體上看素質較低,本科在讀生,從事農林經濟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與新農村的建設的人才非常少,農民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對于新農村建設極為不利。
(五)缺乏正規權威高效的農產品流通服務組織。
員的匾乏和農民科技素質低下,這也是農業發展的瓶頸。
(六)農民收入比較低,資金投放不足。
農業生產的主體是農民,農業投人最大的也當屬農民自身。當前農民收人甚微,沒有過多的資金用于農業設施的投人,而是依靠銀行貸款。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銀行信貸行業的門檻的越來越高,對于低收入的農民是無法貸款的。由于生產投人不夠,基礎設施便無法得到完善,農業生產的科研推廣、加工流通、農用工業等方面的發展就更談不上,最終農業產業發展受到巨大的限制。
三、發展西河南寨村農村經濟的主要對策。
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3]。加強“三農”工作,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長期艱巨的歷史任務。因此,我們要把改造傳統農業,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跨躍作為現階段我國農村改革的首要任務來抓。
根據遷西縣西河南寨村農業發展的現狀,可以向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方向發展,多培養一下農家樂,農民還可以大力發展有機農業。
(一)現代農業的含義。
(二)遷西縣西河南寨村發展觀光休閑農業的背景。
市場調查顯示,有95%的城市居民希望到郊區旅游、觀光和度假,巨大的市場需求為發展民俗旅游和農業觀光創造了發展空間[5]。近年來,遷西縣加強集生態示范、科普教育、賞花品果、采摘游樂、休閑度假、生產創收于一體的觀光休閑農業園建設成效顯著。
遷西縣強力推進休閑農業發展,在休閑農業發展座談會上指出休閑農業是新型產業、朝陽產業,是遷西縣農村經濟增長的新亮點、農業結構調整的新模式、新農村建設的新樣板。要求全市上下統一思想,后發趕超,高速推進,打造自己的特色、亮點;以農為本,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持續發展;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規劃,強化政策扶持,統籌安排項目,創新發展機制、土地流轉機制、投融資機制和農民參與機制,優化發展環境,合力推進休閑農業發展[6];進一步修改完善好休閑農業發展方案,制訂完善具體、科學的發展規劃和優惠措施,加大現有農莊的提質、提速、提效和招商引資力度,促進休閑農業有序發展[7]。
(三)現代農業前景。
伴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我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快速發展。2008-2010年,我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收入以年均46.39%的速度遞增。2009年,鄉村旅游行業已經形成800億元的經營收入,帶動近200萬城鄉人口就業,其中安排農民就業159萬人,實現農民增收257億元,帶動農產品銷售收入352億元。僅在地處中部的江西省,就已有各類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園區或企業1467家,直接安排以農民為主的從業人員80320人,間接帶動農民就業60540人,年營業收入超過48億元。
(四)西河南寨村現代農業的發展模式。
遷西縣西河南寨村的農業發展如果向有機農業、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方向發展,將積極推進本地區的農業發展。同時要改變以往的農業發展模式,積極改革、創新農業發展思路,向建設新農村的步伐挺近,以鄉村旅游的發展方向為主導,結合有機農業及休閑農業齊頭并進,抓住鄉村旅游行業的發展趨勢,帶動有機農業機休閑農業的發展,堅持解放思想,改變傳統觀念,遷西縣西河南寨村在未來的新農村建設中必然會成為領頭者。于此同時相關部門應當給予大力的人員及技術方面的支持,做好農民的思想轉變工作,講解有機農業及休閑旅游農業的相關知識,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同時向旅游農業發展,可以增加勞動力的使用,減少農民在農閑季節的外出務工,增加農村農民的額外收入,同時可以改變農民的生活環境,生活素質,同時村里可以以建立企業的模式,村民入股的方式,整合資金,以華西村為榜樣,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旅游農業、有機農產品的進行進一步的加工與生產,建立生產、加工、銷售一條龍的產業鏈,抓住自己的優勢項目在遷西縣占據一壁江山,同時可以與當地的商超進行農超對接,將有機農業的發展成果通過超市的平臺展示給消費者,實現走出遷西,走遍全河北的發展目標。結合休閑旅游,使現代農業發展與休閑旅游相結合,在現代農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同時鄉村旅游業也要隨之發展,互相結合并進。
參考文獻: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
【內容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中華民族的血脈。在當今信息化高速發展,互聯網無處不在的時代,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新性發展,成為擺在人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文介紹了日本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的經驗,我國可以借鑒日本的先進做法,從互聯網背景、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培訓計劃、少年兒童走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海外傳播四個方面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策略。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作為文化的一種存在方式和表現形態,一直與人們的生活、習慣、風俗等融為一體,是一種無形的文化記憶。
近些年來,“非遺”一直是個熱詞,非遺的保護得到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在傳統村莊減少、農耕方式替代的時代背景下,非遺的保護和傳承也要與時俱進,創造出具有時代意義的、符合當代人審美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非遺,使非遺融入現代生活,走進大眾的日常生活。
一、非遺活態傳承的意義。
非遺的活態傳承是指非遺的產生、發展在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中進行傳承與發展,其最終目的是保護非遺。
非遺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當代活態呈現的重要內容,是中華民族血脈和情感的主要體現。
非遺不是文物,不是凝固的。非遺歷經千百年的文化流變,是動態的、可變化的,在歷史發展演變過程中,各時代的傳承人群在與歷史、自然等環境的互動中不斷對非遺進行再創造。
一方面,非遺項目需要在創新和傳承相結合的良性互動中,為當代人理解和認同,真正實現活態傳承。
另一方面,非遺的活態傳承也要杜絕過度商業化的傾向。
例如,在一些旅游景點,“潑水節”“火把節”天天上演,那只是“表演”,而非“過節”;帶有惡搞甚至低俗性質的婚慶習俗強拉游客參與,目的就是讓游客為名目繁多的消費項目買單,早已失去了展示非遺項目、讓游客了解認識非遺的初衷。
這種純粹為了賺錢、改變非遺性質的.所謂創新,實則是對非遺的嚴重破壞,在非遺的活態傳承中是要堅決摒棄的。尊重非遺,保護和傳承非遺,核心是保護傳承人,尊重傳承人群的主體地位,保護傳承人群獲得收益的權利,在保護和傳承中實現非遺的創新性發展。
二、日本非遺活態傳承的經驗。
日本是世界上文化遺產保護走在前列的國家,重視非遺的活態保護,他們的許多做法都值得借鑒和學習。
(一)創新求變的傳承之路。
以傳統手工技藝為例,早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日本的傳統金屬工藝、漆藝和陶藝制作時使用天然材料和傳統技法,對器物形制、色澤、紋樣進行改良創新以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和人們審美取向的改變。
1974年日本頒布了《傳統工藝品產業振興法》,1992年國會進一步修正該法律,加大了扶持力度。日本的傳統手工藝堅持創新求變,因此多年來發展良好。
(二)“人間國寶”的認定和保護。
非遺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是“活”的動態文化,其聲音、形象和技藝存在于從事它們的人身上,傳承人是確保非遺“活態性”的核心因素。
日本在非遺的保護中非常重視傳承主體,強調對傳統文化持有人的保護。非遺保護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對傳承人的認定。日本將那些具有高超技能,能夠傳承某項文化的“身懷絕技者”,稱為“人間國寶”.日本的這些“人間國寶”對所傳承的技藝予以記錄、保存并公開。
日本政府每年給這些“人間國寶”200萬日元補助金,用來培養和傳承繼承人。因此,政府監督該筆款項的使用情況,“人間國寶”每年要向政府報告該筆款項的用途。日本對“人間國寶”的認定和扶持有力推動了日本非遺的傳承發展,“能樂”、“歌舞伎”、“狂言”這些日本傳統的藝術表演由此得到了很好的保護。
(三)非遺保護中的兒童意識。
非遺的活態傳承不僅是少數核心傳承人的保護,還關系著培養傳承群體,特別是傳承群體中的少年兒童。日本非常重視對傳承群體中少年兒童的培養,為中小學生提供體驗傳統藝能的機會。
例如“歌舞伎”,開始舉辦以中學生為對象的“歌舞伎講習會”,從起,“歌舞伎講習會”拓展到小學生,并且每年都予以實施。日本中小學在課程設置上也非常重視日本傳統文化的學習,設立了傳統工藝品課程,加深中小學生對民族傳統文化的感性和理性認識,培養他們從小對傳統文化的喜愛和親近之情。
三、我國非遺活態傳承的策略。
(一)互聯網背景下非遺活態傳承。
在信息化高速發展的時代,借助互聯網技術,讓非遺走進現代生活,更加貼近年輕人、更加符合時代發展要求,被當代人特別是年輕一代接受與選擇,拓展其生長空間,以真正實現非遺的價值。
微信推送、淘寶開店、視頻課程,是許多非遺項目都在嘗試的互聯網背景下活態傳承的新途徑。以桐鄉竹編的傳承之路為例,竹編傳承人錢利淮和他的團隊開創了竹蕓工坊,讓竹編從小眾作坊走向大眾傳承。
他們根據受眾的年齡和基礎編寫了生動直觀的竹編網絡課件,開設竹編私房課的網絡直播教學,并在“竹蕓”微店上推出竹編diy商品。錢利淮開創的“互聯網+竹編”的傳承形式受到了人們的歡迎。普通大眾可以根據需要在網上選購竹編材料,按照網絡課程自己在家學習竹編。
浙江桐鄉推出了非遺項目專題傳習班的微信公眾平臺,包括剪紙、桃核雕刻、藍印花布印染技藝、木雕、麥稈畫,最大程度地滿足公眾對非遺以及傳統文化的需求。
非遺項目通過互聯網匯聚人氣,擴大影響,吸引更多的人到非遺項目實體店;通過非遺項目實體店的展覽、展示,創造一種審美的情感體驗,以及對于傳統、對于歷史的敬畏,形成互聯網與實體店的良性互動發展。社交媒體公眾賬號、移動終端應用程序這些途徑讓非遺越來越進入普通公眾的視野。
例如,浙江象山的非遺訂閱號“象山非遺”,信息發布頻率很高,闡釋質樸而到位,策劃很接地氣。
中央美術學院發布的《中國古典家具》app大受歡迎,這個app運用游戲的手法,實現明代榫卯家具的完成過程,在帶給人們娛樂游戲的同時,使人們了解到中國傳統木作的“靈魂”---榫卯的技藝。這個基于移動互聯網的明代榫卯家具app,是數字化背景下將現代新技術與非遺中的傳統文化元素相結合的成功典范。這個明代榫卯家具app,使用戶短時間內能夠直觀的認知榫卯家具的結構和組合,讓非遺真正走進現代生活,實現了非遺的活態傳承。此外,通過開發非遺游戲軟件來擴大非遺在兒童、青年人中的傳播。
例如:南通藍印花布的游戲軟件收錄了近千種藍印布典型圖案,該軟件還可用在蘇繡、云錦等非遺項目中。
(二)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的支持和培訓計劃。
人是非物質文化的載體,傳承人是確保非遺活態傳承的核心問題。除建立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制度之外,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29條規定了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目前,文化部已命名了4批共1986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國家自起,補助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起提高為每人每年2萬元。
非遺的傳承僅靠為數不多的代表性傳承人作用甚微,還需要積極培養非遺持有者、從業者等非遺傳承人群,通過非遺傳承人群來推動非遺的活態傳承。,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以下簡稱“研培計劃”)正式啟動,該研培計劃是文化部聯合教育部專門針對非遺保護發起的。
研培計劃有助于提高非遺傳承人群的技藝能力,有助于非遺傳承人群深入領會傳承項目的文化內涵,從而增強非遺活態傳承的持久動力。
(三)非遺走進少年兒童。
非遺的活態傳承要在少年兒童中扎根。聘請民間藝術家走進課堂為中小學生常年授課,教授傳統手工藝課程,為學校里的少年兒童講好民族文化的每一課。
在符合條件的中小學建立傳統文化基地,將非遺烙印在少年兒童心中,鼓勵中小學生從小就樹立保護傳承非遺的意識。充分利用民俗、節日,讓少年兒童在非遺實踐環節參與技藝體驗,在體驗中培養少年兒童對非遺的興趣愛好。建立非遺博物館,展示非遺項目的圖文及實物,舉辦非遺項目展示展演互動活動,點燃少年兒童非遺教育的火種。通過深入認知和參與非遺項目,使少年兒童成為非遺活態傳承的后備力量。
(四)非遺的海外傳播。
將中國的非遺向世界傳播推廣,是進行國際間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以非遺項目剪紙為例,剪紙在中國多地廣泛存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也有剪紙。以剪紙為媒介,可以很好地起到文化交流溝通的作用。
在中國剪紙推向世界的過程中,中央美術學院通過剪紙與世界進行溝通交流,十多年間與不同國家進行以剪紙非遺為主題的創作合作,將剪紙作為國際間交流共有的文化背景。
這既推動了中國剪紙走出去在海外的傳承,也促進了世界對中國剪紙藝術的認同與接納。從營銷策略來看,將非遺產品上傳到網絡平臺,除供應國內市場外,還遠銷到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為非遺的傳播提供了極為寬廣的領域。
【參考文獻】。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一
河北廣播電視大學“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
《農村發展概論》。
論文(作業)題目平山縣上東峪村農業發展與展望姓名王艷專業入學時間教學點。
2016年4月10日。
平山縣上東峪村農業發展與展望。
——從傳統農業改造與現代農業發展的視角。
摘要:通過對平山縣現代農業發展現狀的分析,針對該縣在現代農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結合該目前國內外現代農業前景和經驗的借鑒,提出了平山縣上東峪村突破目前現代農業發展瓶頸的發展方向。
關健詞:平山;農業;發展;旅游。
一、平山縣農村農業發展現狀。
平山縣位于河北省西部、太行山東麓、滹沱河上游,距石家莊40公里,距北京300公里,東臨鹿泉市,南接井陘縣,北靠靈壽、阜平,西與山西省接壤。全縣總面積為2648平方公里,其中山地288萬畝,耕地46萬畝,水域46萬畝,俗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常年農作物種植面積70萬畝左右。
近幾年來,隨著農業科技的發展和全縣產業結構調整工作的深入,平山縣農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一方面,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升,基礎設施全面加強。通過“項目投入、政府支持、群眾自籌”的方式,實施了標準糧田建設、中低產田改良、病險水庫加固、農村沼氣推廣等項目,同時完善了農村路網、電網、廣電通信等設施,農業生產水平已經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另一方面,以往糧食種植“一頭沉”的局面得到了切實改變。特色作物種植和旅游農業得到了很大發展,核桃種植已經初具規模,并且獲得了“中國核桃之鄉”的美譽,配合西柏坡、駝梁、天桂山等景區的旅游觀光采摘農業得到了長足進步,許多觀光采摘園都已經建成迎客。以“農家樂”形式發展的鄉村旅游業,每年接待游客上萬人次,已成為邊遠鄉村農村經濟增長的新亮點。
二、平山縣農村農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產業結構不盡合理。主要表現為優勢產業、特色產業少且規模不大,缺乏具有示范帶動和品牌效應的基地典型,產業競爭力弱。農業生產依然以分散的小規模農戶家庭經營為主體,區域布局滯后,科學規劃不足,且缺乏相應的技術支撐,科技含量不高。個體經濟實力弱,難以抗拒自然災害和市場所帶來的雙重風險,導致收入增長困難,經濟效益不明顯。
(二)龍頭企業發展不力。主要是企業規模小,品牌效益差,缺乏市場競爭力,產業鏈條短,產品附加值低。特色產業、支柱產業的發展優勢不明顯,導致引進的龍頭企業在農產品深加工方面難見成效,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不強,發展后勁不足。
(三)基礎設施有待完善。目前,雖然農村基礎設施有所改善,但仍然不能適應新時期農業發展的要求。如:田間機耕道建設滯后,加之小丘塊農田居多,大型農機具作業困難,從而制約了農業機械化的發展,造成整體農機化水平不高;用于防汛抗旱、排灌的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還不到位,農業生產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不強。
(四)農民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農民中以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為主,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很少,從整體上看素質較低,農民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對于新型農業發展十分不利。
三、上東峪村農業發展現狀。
上東峪村位于平山縣中部蘇家莊鄉境內,崗南水庫上游,是崗南水庫移民村,村中土地大多為高崗次地。多年來,上東峪村民就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中,依靠傳統農業勉強維持著生計。近年來,隨著全縣農業的發展和縣委、縣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強,上東峪村在村兩委班子的帶領下,積極發展核桃種植、木耳種植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農民收入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受傳統農業經濟的影響,小農意識、自然經濟在廣大農戶中根深蒂固,農戶市場意識、規模意識不強,在種、養、加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技術和市場理念,優質高效農業意識淡薄,導致農業管理水平不高,農產品質量也上不去。同時,由于大量農民外出務工,致使農田出現拋荒現象,耕地資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四、對上東峪村未來農業發展的謀劃。
目前,根據平山縣農業發展的大致方向,結合上東峪村農業發展現狀,我認為,可以堅持“兩手抓”發展戰略,一方面繼續做大做強已有一定規模的核桃產業,一方面向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方向發展,培養農家樂等休閑觀光采摘旅游業。
(一)做大做強優勢產業。
近年來,隨著對核桃營養、保健、醫療、生態功能的逐步深化認識,其開發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各地區的重視和珍愛。核桃不僅具有極高的營養價值和經濟價值,更擁有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雙重作用,是集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于一體的多功能產業,顯示出巨大的發展潛力。
平山是全國聞名的“中國核桃之鄉”,具有氣候溫和、水熱條件較好、光照充足、晝夜溫差大等氣候優勢。良好的前期產業基礎,廣闊的市場前景,決定了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核桃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山區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自2009年以來,上東峪村兩委班子帶領群眾,通過成立富峪農業專業合作社,對農戶實施“以地入股,按股分紅”,將村中的核桃樹地統一集中起來,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統一銷售,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眾收入,帶動了群眾參與生產的積極性。目前,村里已建成了千畝核桃基地,核桃產業已經初具規模。臨近的下東峪村是全縣乃至全石家莊市聞名的核桃加工產業聚散地,為上東峪村的核桃不出鄉就找到了銷售地,為核桃產業的發展創造了更加優越的條件。
另外,黑木耳俗稱木耳、云耳、光木耳,是一種藥食兩用的真菌,營養豐富,含有較多的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和礦物質元素。它的膠體有巨大的吸附能力,能起清胃和消化纖維素的作用。因此,它不僅是烹調高級菜肴必備的佐料,也是紡織工人不可缺少的保健食品。而且,黑木耳是一種腐生性很強的腐生菌,其水分、溫度、空氣、光照等生長環境而言,非常適合林區大面積種植,進行產業化作業,形成規模效益。平山縣委、縣政府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立足于開辟農民新的增收渠道,設置專門的扶持政策,在全縣大力推進木耳種植。上東峪村緊緊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在村內發展了幾十畝的木耳種植基地。未來,有必要把這一基地繼續做大做強,豐富群眾的收入來源。
(二)著力發展休閑旅游農業。
從全國的形勢看,休閑農業已經成為橫跨農村一二三產業的新興產業。產業規模不斷擴大,休閑農業點數量穩隨著國內旅游需求穩步增長。同時,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無論市場規模還是經營效益均呈現出向好的趨勢,發展前景看好。
從全縣的形勢看,平山縣被定為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縣”,大力發展紅綠相間的旅游文化產業,休閑農業作為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新型產業、朝陽產業,是農村經濟增長的新亮點、農業結構調整的新模式、新農村建設的新樣板,得到了自上而下地重視和支持,在諸如溫塘、崗南、合河口等鄉鎮已經得到了迅速發展,為各地農民增收致富創造了機遇和條件。
從上東峪村的形勢看,上東峪村位于崗南水庫上游,距離革命圣地西柏坡只有不到15公里的路程,且緊鄰西柏坡高速公路、207國道等交通干線,交通便利;村子依山傍水,自然環境優美,發展休閑旅游產業的條件得天獨厚。今后在發展休閑觀光旅游業時,可以秉持“以農為本,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持續發展”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規劃,爭取上級政策扶持,統籌安排項目,優化發展環境,合力謀取更大發展。例如:在村北,通過山桿農業合作社,集中經營“中華壽桃采摘+農家樂”發展項目;在崗南水庫沿岸,建設垂釣設施,發展休閑垂釣產業;各處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上東峪村休閑旅游農業產業形成大的規模,融入全縣旅游產業發展的大的格局當中。總的來說,上東峪村雖然地處山區,但是緊鄰西柏坡紅色旅游圣地、崗南水庫,西柏坡高速和207國道,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繼續堅持對該村傳統農業的改造,打造核桃、木耳特色種植產業和休閑觀光旅游農業產業兩大經濟支柱,將極大增強該村的經濟實力,提高群眾收入水平和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為最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二
星期五上午,老師笑盈盈地走進教室對我們說:“咱班的小記者們,今天下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人員要來教你們做香包!”我們都非常高興和期待,因為我們既可以鍛煉自己的動手能力,又可以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出自己一份貢獻,所以我們都表現的非常積極。
下午上課以后,我們滿懷期待的來到會議室,等待老師的到來。過了一會,老師走了進來,對我們說“同學們,我是教你們做香包的王老師”。王老師三四十歲的樣子,長得十分和藹可親,,我們都特別喜歡她,王老師和藹的對我們說:“同學們,拿出你們的方形布頭,然后對折成三角形,然后用針和線從右下角從下往上縫到上面那個角,再從上面那個角縫到離左下角三公分的地方,再把縫好的布反過面來,從這個角往里裝棉花和香料,最后把這個口縫好,就做成了。如果有掛飾的,比如小鈴鐺之類的會更加好看的,下面就開始動手吧!”
我們開始按照老師說得做了起來,但是到縫的時候我才發現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一直縫不好,只好向同學請教,他耐心的教了我很多遍,但我還是學不會,我很著急,有點想放棄,我突然想到了老師經常對我們說的話:無論做什么事情都要堅持到底!于是我想:“我一定要堅持!”于是我就又認真的反復練習,終于在同學們都快做好的時候我才縫完,這才松了口氣。
看著我那雖然縫的破破爛爛。上面有著無數針孔的香包,但是我還是開心的笑了,因為這個香包凝結了了很多的心血和汗水啊!
在這次做香包的過程中,我不僅學會了做香包,還理解了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這句話,真是受益匪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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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三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智慧活動的結晶,具有極高的文化價值,是一個民族歷史文化的時間遺跡。
但近年來,隨著工業文明的不斷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呈現令人堪憂的局面,越來越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從地球上消失。
我國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大國,在對其的保護上也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就重慶巫溪“巫文化”為例,試圖探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措施。
我國擁有三千多年的歷史文明,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數量和質量上,在世界當中都是首屈一指的。
根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達到87萬項,可見我國在非物質遺產資源上是多么的豐富。
但近年來,隨著工業文明的不斷發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呈現令人堪憂的局面,如何保護逐漸消逝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當前我國文化歷史保護的重要課題。
筆者通過對重慶巫溪“巫文化”的現狀分析,來試圖為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一些策略方法,同時也希望能夠引起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
一、何謂“巫文化”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是:“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巫文化”則指的是我國古代巫咸國區域的特定文化遺產,是當時低下社會生產力背景下產生的特殊文化風俗,以“巫”為其文化的重要特征,表現為占星、占卜等類型的宗教活動,是先民樸素世界觀和精神寄托的一種再現,其遺風遺跡主要集中在現在的巫溪等地。
巫文化的。產生,主要是由于巫師這個特定時間特定職業所衍生出來的文化。
由于當時的生產力低下,人們的思維水平受限,對虛無縹緲的“神”有某種敬畏之心,巫師作為神與人溝通的媒介,成為當時先進文化的代表。
比如說巫師為了能和神溝通,必然需要掌握大量的天文歷法知識,為了滿足虔誠信徒“驅鬼治病”的愿望,所以需要掌握相關的藥物原理。
誠如民俗大師烏丙安所言:“古代的巫師因占卜需要,長年觀測天象,收集了大量天文知識,并摸索出了四季規律,中國農歷、節氣劃分與此密不可分。
巫師為‘驅鬼治病’,曾遍嘗百草,并發明簡單的制藥方法,這對中醫影響深遠。
同時,古代一些文學作品的浪漫主義色彩也與‘巫文化’有關。”
巫文化產生之后,通關大量的戰爭和部落遷徙活動得到了廣泛的傳播,與巴楚文化開始融合。
而后在秦滅六國一統天下之后,巫文化正式融入華夏文明的范疇,但始終能夠保持自身的獨特性,雖然期間也融入了儒釋道三家的文化內涵,但本質還是以“巫”為特色的文化傳承。
巫文化內容豐富多姿,是人類童年時期的精神印記,具有眾多文明濫觴的研究母題,它的“天人合一”、鹽文化、藥文化、巫歌巫舞文化等等,都極大的豐富了中華文明的內涵,拓深了人類文明的廣度。
二、巫文化的現狀。
在我國的歷史變遷之中,巫文化因為其詭異虛無的內質而飽受壓制,很多人都將巫文化簡單的概括為“裝神弄鬼的把戲”,這種偏見一直延續至今。
但隨著專家學者的深入研究,越來越多人開始對巫文化背后的積極意義展開探索和發掘,這個沉睡千年的華夏文化終于獲得了再生。
巫文化可謂博大精深,是人類早期文化的重要表現,更是華夏文明的根基,中國人類學會會長葉舒憲表示:“中華的傳統中,最重要的、根最深的就是巫文化。
”2010年,政府成立了重慶華夏巫文化研究院,帶動了巫文化研究的熱潮。
但熱鬧過后,還是難掩巫文化漸漸消失之痛,其存在問題主要如下:
一是政府的介入度仍是不夠。
巫文化作為我國古文明的悠久文化,光靠幾個熱心學者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作為政府部門應該首當其沖的承擔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任。
但是現實中,政府部門對巫文化的保護常常是走過場、打官腔、互推諉,不僅沒有認真的普查巫文化中整體遺留情況,對其中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也是視而不見,申報巫文化為華夏正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基本沒有。
二是國家對巫文化的資源保護投入匱乏。
對巫文化的歷史文化價值沒有真正發掘,一方面對巫文化僅僅只是停留在初級的帶動旅游業上做文章,只是追求短時利益,讓本該成為保護的巫文化,反而成了謀取利益的工具,急功近利之風導致巫文化的破壞和扭曲日益嚴重;另一方面對巫文化的保護工作一直沒有納入國民經濟規劃之中,毫無系統保護措施,資源投入過低,保護觀念陳舊。
三是缺乏現行法律的保護。
文物保護法僅僅是針對有形的物質文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系統科學的界定,讓保護工作的開展沒有法律支持。
三、巫文化保護的措施。
巫文化的保護無疑是我國文化延續上的重大事件,是功在千秋利在當代的項目,需要我們在認識上提高緊迫感。
這樣一種沉淀這民族、歷史、文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其的保護直接關乎我們民族文化的興衰,是落實國家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是實現社會主義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對巫文化的保護:
一是在立法上加強對巫文化的保護。
不斷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體系建設,廣泛借鑒外國先進的立法規范,將以巫文化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法律的保護體系之中。
二是加強宣傳力度,讓民眾參與到保護行列之中。
公眾的力量是無窮的,公眾的文化素養高低決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程度的高低。
為什么當前我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顯得這么力不從心,就是公眾在態度上壓根不覺得這是一件大事,錯誤的認為跟自己生活毫無關聯,這是非常可悲的現實情況。
作為我們共有的文化記憶,尤其需要我們自己親身參與進來,護守自己的根,才能真正擁有自己的文明傳承。
所以,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如果不能引起廣泛的傳播,很容易就陷入淹沒無聞的境地,我們應該在教育體制上、社會影響力上多做文章,帶動國人從根本上轉變以往漠視的態度。
三是推進巫文化保護的體系建設。
不僅要搞好普查工作,還要建檔建章建制,形成一系列的保護流程,對巫文化的管理、維護、研究都應該形成長效機制,國家加大資源投入,保護程度納入地方政績考核,并培養出一支相關的人才隊伍。
對于巫文化的神秘和其中的豐富內蘊,怎么能不讓我們現世之人心動神往呢?作為中國歷史文化的獨特內蘊和底色,巫文化無疑是支撐著一個國家文化厚度的重要基石,標識著一個民族的風土人情,只有不斷弘揚和繼承以巫文化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讓國家文運昌盛,才能讓民族屹立不衰。
而要做到弘揚和繼承,首先是要巫文化走入公眾視野,走出去是為了將文化傳承不衰,千萬別讓流傳了千年的巫文化在我們的手上消失殆盡。
參考文獻。
[2]王繼英,《巫術與巫文化》,貴州民族出版社,1993年。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四
【內容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中華民族的血脈。在當今信息化高速發展,互聯網無處不在的時代,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新性發展,成為擺在人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文介紹了日本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的經驗,我國可以借鑒日本的先進做法,從互聯網背景、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培訓計劃、少年兒童走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海外傳播四個方面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策略。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作為文化的一種存在方式和表現形態,一直與人們的生活、習慣、風俗等融為一體,是一種無形的文化記憶。
近些年來,“非遺”一直是個熱詞,非遺的保護得到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在傳統村莊減少、農耕方式替代的時代背景下,非遺的保護和傳承也要與時俱進,創造出具有時代意義的、符合當代人審美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非遺,使非遺融入現代生活,走進大眾的日常生活。
一、非遺活態傳承的意義。
非遺的活態傳承是指非遺的產生、發展在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中進行傳承與發展,其最終目的是保護非遺。
非遺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當代活態呈現的重要內容,是中華民族血脈和情感的主要體現。
非遺不是文物,不是凝固的。非遺歷經千百年的文化流變,是動態的、可變化的,在歷史發展演變過程中,各時代的傳承人群在與歷史、自然等環境的互動中不斷對非遺進行再創造。
一方面,非遺項目需要在創新和傳承相結合的良性互動中,為當代人理解和認同,真正實現活態傳承。
另一方面,非遺的活態傳承也要杜絕過度商業化的傾向。
例如,在一些旅游景點,“潑水節”“火把節”天天上演,那只是“表演”,而非“過節”;帶有惡搞甚至低俗性質的婚慶習俗強拉游客參與,目的就是讓游客為名目繁多的消費項目買單,早已失去了展示非遺項目、讓游客了解認識非遺的初衷。
這種純粹為了賺錢、改變非遺性質的所謂創新,實則是對非遺的嚴重破壞,在非遺的活態傳承中是要堅決摒棄的。尊重非遺,保護和傳承非遺,核心是保護傳承人,尊重傳承人群的主體地位,保護傳承人群獲得收益的權利,在保護和傳承中實現非遺的創新性發展。
二、日本非遺活態傳承的經驗。
日本是世界上文化遺產保護走在前列的國家,重視非遺的。活態保護,他們的許多做法都值得借鑒和學習。
(一)創新求變的傳承之路。
以傳統手工技藝為例,早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日本的傳統金屬工藝、漆藝和陶藝制作時使用天然材料和傳統技法,對器物形制、色澤、紋樣進行改良創新以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和人們審美取向的改變。
1974年日本頒布了《傳統工藝品產業振興法》,1992年國會進一步修正該法律,加大了扶持力度。日本的傳統手工藝堅持創新求變,因此多年來發展良好。
(二)“人間國寶”的認定和保護。
非遺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是“活”的動態文化,其聲音、形象和技藝存在于從事它們的人身上,傳承人是確保非遺“活態性”的核心因素。
日本在非遺的保護中非常重視傳承主體,強調對傳統文化持有人的保護。非遺保護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對傳承人的認定。日本將那些具有高超技能,能夠傳承某項文化的“身懷絕技者”,稱為“人間國寶”。日本的這些“人間國寶”對所傳承的技藝予以記錄、保存并公開。
日本政府每年給這些“人間國寶”200萬日元補助金,用來培養和傳承繼承人。因此,政府監督該筆款項的使用情況,“人間國寶”每年要向政府報告該筆款項的用途。日本對“人間國寶”的認定和扶持有力推動了日本非遺的傳承發展,“能樂”、“歌舞伎”、“狂言”這些日本傳統的藝術表演由此得到了很好的保護。
(三)非遺保護中的兒童意識。
非遺的活態傳承不僅是少數核心傳承人的保護,還關系著培養傳承群體,特別是傳承群體中的少年兒童。日本非常重視對傳承群體中少年兒童的培養,為中小學生提供體驗傳統藝能的機會。
例如“歌舞伎”,2001年開始舉辦以中學生為對象的“歌舞伎講習會”,從2002年起,“歌舞伎講習會”拓展到小學生,并且每年都予以實施。日本中小學在課程設置上也非常重視日本傳統文化的學習,設立了傳統工藝品課程,加深中小學生對民族傳統文化的感性和理性認識,培養他們從小對傳統文化的喜愛和親近之情。
三、我國非遺活態傳承的策略。
(一)互聯網背景下非遺活態傳承。
在信息化高速發展的時代,借助互聯網技術,讓非遺走進現代生活,更加貼近年輕人、更加符合時代發展要求,被當代人特別是年輕一代接受與選擇,拓展其生長空間,以真正實現非遺的價值。
微信推送、淘寶開店、視頻課程,是許多非遺項目都在嘗試的互聯網背景下活態傳承的新途徑。以桐鄉竹編的傳承之路為例,竹編傳承人錢利淮和他的團隊開創了竹蕓工坊,讓竹編從小眾作坊走向大眾傳承。
他們根據受眾的年齡和基礎編寫了生動直觀的竹編網絡課件,開設竹編私房課的網絡直播教學,并在“竹蕓”微店上推出竹編diy商品。錢利淮開創的“互聯網+竹編”的傳承形式受到了人們的歡迎。普通大眾可以根據需要在網上選購竹編材料,按照網絡課程自己在家學習竹編。
浙江桐鄉推出了非遺項目專題傳習班的微信公眾平臺,包括剪紙、桃核雕刻、藍印花布印染技藝、木雕、麥稈畫,最大程度地滿足公眾對非遺以及傳統文化的需求。
非遺項目通過互聯網匯聚人氣,擴大影響,吸引更多的人到非遺項目實體店;通過非遺項目實體店的展覽、展示,創造一種審美的情感體驗,以及對于傳統、對于歷史的敬畏,形成互聯網與實體店的良性互動發展。社交媒體公眾賬號、移動終端應用程序這些途徑讓非遺越來越進入普通公眾的視野。
例如,浙江象山的非遺訂閱號“象山非遺”,信息發布頻率很高,闡釋質樸而到位,策劃很接地氣。
中央美術學院發布的《中國古典家具》app大受歡迎,這個app運用游戲的手法,實現明代榫卯家具的完成過程,在帶給人們娛樂游戲的同時,使人們了解到中國傳統木作的“靈魂”---榫卯的技藝。這個基于移動互聯網的明代榫卯家具app,是數字化背景下將現代新技術與非遺中的傳統文化元素相結合的成功典范。這個明代榫卯家具app,使用戶短時間內能夠直觀的認知榫卯家具的結構和組合,讓非遺真正走進現代生活,實現了非遺的活態傳承。此外,通過開發非遺游戲軟件來擴大非遺在兒童、青年人中的傳播。
例如:南通藍印花布的游戲軟件收錄了近千種藍印布典型圖案,該軟件還可用在蘇繡、云錦等非遺項目中。
(二)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的支持和培訓計劃。
人是非物質文化的載體,傳承人是確保非遺活態傳承的核心問題。除建立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制度之外,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29條規定了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目前,文化部已命名了4批共1986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國家自2008年起,補助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2016年起提高為每人每年2萬元。
非遺的傳承僅靠為數不多的代表性傳承人作用甚微,還需要積極培養非遺持有者、從業者等非遺傳承人群,通過非遺傳承人群來推動非遺的活態傳承。2015年,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以下簡稱“研培計劃”)正式啟動,該研培計劃是文化部聯合教育部專門針對非遺保護發起的。
研培計劃有助于提高非遺傳承人群的技藝能力,有助于非遺傳承人群深入領會傳承項目的文化內涵,從而增強非遺活態傳承的持久動力。
(三)非遺走進少年兒童。
非遺的活態傳承要在少年兒童中扎根。聘請民間藝術家走進課堂為中小學生常年授課,教授傳統手工藝課程,為學校里的少年兒童講好民族文化的每一課。
在符合條件的中小學建立傳統文化基地,將非遺烙印在少年兒童心中,鼓勵中小學生從小就樹立保護傳承非遺的意識。充分利用民俗、節日,讓少年兒童在非遺實踐環節參與技藝體驗,在體驗中培養少年兒童對非遺的興趣愛好。建立非遺博物館,展示非遺項目的圖文及實物,舉辦非遺項目展示展演互動活動,點燃少年兒童非遺教育的火種。通過深入認知和參與非遺項目,使少年兒童成為非遺活態傳承的后備力量。
(四)非遺的海外傳播。
將中國的非遺向世界傳播推廣,是進行國際間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以非遺項目剪紙為例,剪紙在中國多地廣泛存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也有剪紙。以剪紙為媒介,可以很好地起到文化交流溝通的作用。
在中國剪紙推向世界的過程中,中央美術學院通過剪紙與世界進行溝通交流,十多年間與不同國家進行以剪紙非遺為主題的創作合作,將剪紙作為國際間交流共有的文化背景。
這既推動了中國剪紙走出去在海外的傳承,也促進了世界對中國剪紙藝術的認同與接納。從營銷策略來看,將非遺產品上傳到網絡平臺,除供應國內市場外,還遠銷到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為非遺的傳播提供了極為寬廣的領域。
【參考文獻】。
[1]王英杰。淺析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j]理論界,2013(4):67。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五
摘要:鄉村旅游重在使人們體驗民俗風情,其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與利用就顯得尤為緊要。本文首先介紹了兩者的關系,調查了鄉村旅游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現狀,并在此基礎上,歸納總結了鄉村旅游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模式。
旅游的基本屬性是文化,不管旅游的內容還是旅游的形式都承載著文化的精神。從這一層面可看出,鄉村文化是鄉村旅游的核心,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又是鄉村文化的主要內容。鄉村旅游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著共同發展、相互促進的內在關系。
一、鄉村旅游與非遺。
最近出現一種新的旅游形式,即旅游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兩者相結合。這種旅游方式具有文化性、地域性、典型性、稀缺性、真實性等特點,牽動效果顯著,廣泛影響相關地區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非遺作為一種文化,包含民間文學、戲劇和曲藝、音樂、舞蹈、民俗等多個種類,這些文化狀態一般存在于鄉村地區,比如,以北京太平鼓為代表傳統舞蹈,以成都面人為代表的傳統美術等。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要深入利用當地文化特色,通過當地的特色文化來吸引消費者前來觀光旅游,進而起到增加鄉村旅游中文化底蘊的作用,使游客在鄉村旅游的過程中體驗文化,最終達到鄉村旅游和非遺深度結合的目標,實現在鄉村旅游過程中繼承和保護非遺,同時又通過非遺來帶動鄉村旅游業的發展。
二、鄉村旅游中非遺的利用現狀。
當前,已經開發利用了一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的利用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牽頭組織策劃在傳統節假日、藝術節或申遺紀念日進行一系列表演活動,市場生產經營和非遺相關產品,當地居民自娛自樂等方式。盡管當前鄉村旅游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和傳承已經取得了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利用率低。
現在只有小部分非遺等級高,具有較大的知名度,其它極大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率普遍較低,知名度不高,甚至不被外地人所熟悉。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一些表演藝術種類大多以當地居民自娛自樂的方式存在,利用率較低,一般散布在各鄉間村落里,不僅沒有和鄉村旅游相融合,也沒能較好的促進當地文化建設。
隨著建設現代化城市的步伐加快,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的空間產生了變化,傳統的文化活動逐漸離我們遠去,無人繼承發展,使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在消失的邊緣。比如說,通州的運河船工號子,現在唯一的傳人是位于永順鎮鹽灘村的已86歲高齡的.趙慶福,缺少后人傳承發展。并且,依靠漕運兒存在的運河船工號子,如今已失去了載體,沒有了生存空間,加上人們對他缺少足夠的認識和研究,面臨失傳。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鄉村旅游的一個新的發展創新點,可以提供鄉村旅游發展的新契機。針對鄉村旅游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現狀,結合非遺的特色和類別,歸納總結出幾種鄉村旅游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方式。要注意,不同地區應按照當地鄉村旅游的實際發展情況進行靈活選取,選擇適當的利用方式。
1.展示與體驗方式。
非遺的展示與體驗利用方式指的是將其進行展示,針對有條件實施體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適當讓游客在現場進行文化體驗,最終使游客參與到非遺的傳承中來,并且通過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來為當地旅游業吸引外地游客。對吸引力強、知名度高、級別高并且展示時間非固定的非遺文化項目,可以通過建造非遺文化主題博物館的形式,在博物館展示和非遺有關的物質載體,并在博物館內進行定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現場展示。在鄉村旅游中適合通過體驗來傳承的非遺主要包括戲劇和曲藝、音樂、舞蹈和雜技等,這些項目都具有容易體驗的特性,游客可以親自體驗學習這些項目,促進文化的傳承。
2.旅游商品方式。
以傳統美術、傳統醫藥和傳統技藝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因為它們的技藝本身不能引起游客的足夠興趣,并不能吸引游客的到來。針對這種類型的非遺文化項目,可以利用生產非遺有關的商品來促進鄉村旅游的發展。旅游商品化方式指的是把非遺項目中的有關藝術形式經過大規模集中工廠化生產加工制造出來的商品作為具有當地文化特色的旅游紀念品。在鄉村游客集中的地方進行銷售該商品,達到通過售賣旅游商品來增加當地鄉村旅游收入,并且實現在鄉村旅游中繼承發展非遺文化的目標。
3.旅游節方式。
非遺與物質遺產的最大區別是無形性,要使鄉村旅游充分利用這種無形的文化,就要一款合適的介質。比如,非遺文化中的民俗就需要憑借鄉村旅游中的旅游節來展現起文化形式,通過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來傳播民間文學。另外,展示時間相對來說固定、名氣不高的非遺文化,也需要通過開展旅游節活動進行展示體驗,使更多的旅游者了解認識這一非遺文化項目。在旅游旺季,將當地鄉村旅游資源和非遺文化相結合,舉辦盛大的鄉村旅游節,使游客在游玩過程中有機會參與旅游節,感受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經過旅游節活動追溯歷史,使游客在鄉村旅游過程中體驗各地民俗。并且,隨著鄉村旅游的進一步發展,當地百姓的經濟收入也不斷增加,進而使他們感受到傳承文化帶來的好處,不斷激勵他們繼續表演民俗,更好的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依托旅游節發展鄉村旅游中要注意,舉行鄉村旅游節活動時不能太片面,非遺文化項目和鄉村旅游一定要結合起來,舉辦一系列的活動。如果不這樣,會造成旅游節活動的吸引力減少,前來觀光旅游的人較少,達不到定期開展旅游節的條件。
四、總結。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獨特的旅游資源,可以實現消費者在旅游時求知識、求不同、求美景和休閑娛樂等各方面的要求。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鄉村旅游寶貴的文化資源。按照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獨特內容,進行科學規劃與創意設計,把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鄉村旅游結合起來,實現文化和旅游相融合,有利于做出文化品牌,傳揚優良的文化傳統,實現鄉村旅游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共贏。
參考文獻:
[2]侯瑞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視野下的新農村建設[d].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4]劉敬華,王輝,郝文軍.鄉村旅游發展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開發研究——以遼寧省西安鎮為例[j].環渤海經濟瞭望,2014,04:35-38.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六
:世界上最早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施保護的國家是日本。日本把非物質文化遺產命名為無形文化財產。在法國,文化遺產保護已經成為發展的基本原則之一俄羅斯已經出臺了一些保護傳統節日,阻止其消亡的政策。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和我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以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傳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被各群體、團體,有時被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工具、實物、工業品和文化場所。”它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現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另一類是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具體包括(1)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傳統表演藝術;(3)社會風俗、禮儀、節慶;(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技能;(6)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口傳心授、口耳相傳、世代傳承的無形的活態流變的文化遺產,它鮮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間,主要表現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是一個民族的生命記憶和活態文化基因,是人類創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勞動的結晶,是文化多樣性的生動展示。
世界上最早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施保護的國家是日本。日本把非物質文化遺產命名為無形文化財產。
日本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提出者,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的第一個實施者。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日本就頒發了《文化財保護法》并實施“人間國寶”制度,賦予那些在傳統藝術表現領域具有突出的表演才能、精湛的表演技藝,并愿意將自己的這些技藝傳諸后人的杰出民間藝術家和工業制作領域身懷絕技并愿意通過帶徒方式將自己的技藝傳諸后人的著名匠人以“人間國寶”稱號,并每年給予一定的經濟補貼。
在日本的文化遺產保護框架里,最高設有文部科學省,下設文化廳,主要負責文物保護,管理國立美術館、國立博物館、文化財研究所等機構。文化廳依法設立有專家和官員組成的文化審議會,凡是涉及重大立法、法律修訂、申報國家級文化遺產的決議等,要經過文化審議會的審議通過,然后再由廳長蓋章生效。
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日本陸續出臺了多個具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1966年,日本制定了《關于古都內歷史風土保存的特別措施法》(簡稱《古都保存法》),是為了在經濟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過程中切實保護京都、奈良、鐮倉等古都的“歷史風土地區”。1975年,日本修改《文化財保護法》,創設“傳統建造物群保存地區制度”,開始保護一般城鎮的歷史聚落、傳統街區和特色地區。1996年,再次修改《文化財保護法》,引入“文化財登錄制度”,將歷史保護運動從單一、僵硬的模式推向柔軟、綜合、更為廣泛的領域。2004年6月制定的《景觀法》,是適合所有城鎮和鄉村的國家法律,以促進城鄉良好景觀的形成,以實現保護美好的國土景觀、創造豐富的生活環境以及富有個性與活力的地域社會為基本目標。
其中,《古都保存法》并不是保護整個古都,而是保護古都里寺廟、園林、文物古跡周邊的環境,包括山水、森林等更大的范圍。該范圍內的土地無論是私人所有,還是企業所有,都可以劃進保護區進行保護,因此稱之為“特別保護法”。如果私人認為劃進保護區會影響開發建設和經濟效益,可依據市場價申請將土地賣給地方政府。由于日本的土地很貴,地方政府需依據《古都保存法》向中央財政申請專項資金將土地買下來,從而進行合理的保護控制。例如京都古城的周邊,按照《古都保存法》嚴格規劃管理,大片的山體、森林,幾乎沒有被開發建設過,如此良好生態環境的形成,很重要的一點是依靠國家相應的財政支持。
日本文物部門具有很強的原則性,自制定遺產保護相關政策的調查初始,國家會給予相應的經濟支持,以確保工作人員能夠進行定期的跟蹤調查,保證調查數據和調查結果的真實可靠。總之,日本文物保護工作的發展進步,國家財政力量起到了強有力的支撐作用。
在法國,文化遺產保護已經成為發展的基本原則之一,歷史遺產的評價標準和管理辦法也日趨成熟。法國政府有著漫長的中央集權制歷史和傳統,一直通過強有力的全國性政策,推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截至2005年,在法國受到國家保護的紀念建筑有4.2萬處,也就是說至少有300多萬公頃的`土地被劃入文物建筑周圍保護區,這個面積占法國國土面積的6%。
法國早在1943年就通過的《紀念物周邊環境法》明確規定:一旦一座建筑根據《歷史紀念物法》列級或登錄保護,對其周邊范圍的保護規定即刻生效,即在其半徑500米范圍內的建設都將受到一定的制約。這一規定反映了在歷史保護區制度誕生之前,對文物建筑周邊環境控制的嚴厲和保護優先的基本準則,這一辦法的確定,對文物古跡和歷史建筑的保護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國遺產保護工作由文化部統一管理,文化部下設遺產司,遺產司下設高級考古研究部、遺產調查總部和歷史紀念物、紀念地資金公共管理部等部門。在法國有200個具有文物建筑工程資質的國家建筑規劃師,專門代表國家部門負責管理文物古跡和歷史建筑的保護修繕工程和處理相關事務。法國的國家建筑規劃師制度,使國家文化遺產保護政策與城市發展規劃融為一體。
1962年頒布的《馬爾羅法》(malrauxact)開始劃定國家的歷史“保護區”。該法的主要目標為保護與利用歷史遺產,將文物建筑與周邊環境一起保護,同時促進對歷史保護區的保護與利用,為保護區煥發生機提供多種途徑。以法國港口城市巴約納為例,老城區300米半徑范圍內,城市相關職能部門對其歷史建筑進行修繕,對于寬度超過6米的街巷,會作為消防通道保留;對于年代久遠的老房子,政府不是直接讓居民搬走,而是邀請專家前來考察、評估、制定保護解決方案,同時給予資金支持,以鼓勵對老房子進行保護性修繕,從而使得老城區的格局得以完整保存。
由于有了政府的財政支持,老城區的修繕比較全面,或改造密度過大的部分;或擴大一些公共空間,增添新的戶型來保證采光、通風良好及消防安全;或建立公共場所設施,為城區居民提供便捷服務。為解決老城區的交通問題,在老城區安排免費公共巴士,并對利用自駕車外來進城人員提供免費乘坐公交的通行證,保證老城交通順暢的同時,也使城區生活更加低碳環保。
在蘇聯解體后,農村的這些傳統節日也受到新政治體制和經濟形勢的影響正在悄悄地發生變化,俄羅斯的傳統節日正在逐漸消失。人們越來越不知道該如何過節,特別是代表著現代俄羅斯的年輕人。且撇開那些古老的節日不提,根據社會學家的調查顯示:有超過半數的俄羅斯公民(51%)不知道11月4日(星期五)俄羅斯將度過人民統一紀念日。只有8%的被訪者知道節日的具體名稱。有三分之一(33%)的俄羅斯居民認為11月4日為俄羅斯協商和解日。有5%的俄羅斯居民認為11月4日為波蘭立陶宛武裝沖突自由日。其他3%的俄羅斯居民的回答更是五花八門。和諧和解日,曾經也是俄羅斯的重要節日之一。但是由于,俄政府的變遷,這個節日也是幾經沉浮。先是俄羅斯首任總統葉利欽為與過去時代劃清界限,將“十月革命日”改為“和諧和解日”,后來普京又將“和諧和解日”改為“莫斯科紅場軍事閱兵日”為的就是讓人們忘記這個曾經特殊的日子。
俄羅斯出臺了一些保護傳統節日,阻止其消亡的政策,比如說,把謝肉節作為莫斯科的城市節日,努力向世人展示一個原汁原味的謝肉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七
在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2007年6月以來,文化部先后公布了兩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大多數傳承人都是屬于民間音樂類的。筆者認為被作為傳承人的民間音樂家身份發生變化,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提出了不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現狀造就了不同傳承人類型的觀點。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作為詳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控制者,對其身份的認定將能完成民族記憶、民族優秀文化的持續與傳播。不同歷史時期帶來的開展環境亦不相同,在停止非物質文化遺產維護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發作著變化。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維護工作進程的加快,因維護理念的失誤常常形成嚴重的維護性毀壞,另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護環節較為單薄。各級政府或者其他維護團體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維護過程中,常取代真正的傳承人停止傳承內容上的變換,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遭遭到嚴重的外部損壞。因此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身份的認定極端必要,同時也需促使各級政府和維護團體認識到傳承人的意義,從而真正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維護目的。
我國近年來快速開展經濟,在文化建立方面較為遲緩,并且只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維護歸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建立制度的一局部。因國度及民眾淡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維護認識、相關維護制度的不健全,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遭遇艱難的生活處境。就目前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呈現斷層現象,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力氣單薄,不能很好的持續具有代表性的民間文化。例如民間工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因不具備較大的經濟效益,在收取學徒時不能有較強的吸收力;傳統的中醫類技藝因科學技術的快速開展和西醫的盛行,簡直淡出人們的視野。而新的一代人遭到各方面要素的影響,只關注外面的世界,對原有的生活方式雖有保管并持續的設想,但因各種障礙將放棄完成的時機,轉而尋求外面的生活;或者對原有生活方式產生疑心、厭惡的心情,放棄追求傳統技藝的持續與進步,這在一定水平上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帶來宏大壓力。因此,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身份的認定具有重要作用,國度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身份真正認定之后將會給其一定的補助以及采取相應的維護措施,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行業的開展。
國度政策法規并未明白認定規范,因此各級中央法規應針對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性,分離實踐狀況制定相關的傳承人調查、認定項目與規范,在實踐操作中可有效應用。例如云南省中央法規肯定調查對象后,首先調查其個人根本材料,例如姓名、藝名、性別、地址、職業、信仰、受教育狀況等;再調查其所傳承的項目、技藝以及當地中央文化的關系,該項目在文化社區、行業中的位置;或其所保管的實物詳細狀況,搜集傳承人的相關作品,以及所傳承的項目的創新與開展情況,并將調查結果細致記載,借助調查結果對傳承人有整體的認識。
而在傳承人方面則需配合相關政府或主管部門的調查工作,照實提供個人材料。非物質文化遺產品種多樣,在對其停止身份認定時無法構成統一規范,在一定水平上給非物質文化遺產帶來損失。因此各中央政府或主管部門停止傳承人身份認定時需分離實踐狀況提出詳細的認定規范,補償規章制度的缺陷進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身份認定制度。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人亦需盲目上政府及主管部門停止申報或者引薦,有效應用國度政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面維護政策。在對傳承人身份認定之后還需將之發布于眾,以便社會公眾對其監視并檢驗傳承人身份。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身份的認定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顯現非物質文化遺產遭到國度及社會各層的認可與承受,傳承人身份的認定將會刺激相關感興味的人士參加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活動,其具有劃時期意義。近年來,我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采取一系列的維護政策,這在國度文化戰略范疇是一種創舉。傳承二字在之前社會存在中處于互相別離的狀態,在各大詞語工具書中亦未找到,而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只給出傳授與繼承的解釋,表現出傳承、傳承人等詞語屬于新興詞,但并不代表傳承人也為新興事物。傳承人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自然傳承開展的主體和主要力氣,極大的推進民族文化的繼承與開展進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身份的認定將能加強傳承人以及社會各層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維護的盲目性和積極性,有利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完好以及傳承人的開展,為我國文化建立事業提供堅實的根底。
綜上所述,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進程中的關鍵在于人,對其施行的維護政策離不開注重傳承人的維護與開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身份的認定,將在一定水平上改動傳承人的生活情況,為其提供良好的生存環境以及傳承環境,以便其能真實反映民間藝術的活態特性,完成維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正目的。(作者單位:濰坊學院幼教特教學院)。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八
人們曾經越來越認識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但是如何保護能力到達較好的實踐效果呢?通常狀況下為了很好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應該遵照以下幾個原則:
(一)生命原則。作為一種人類精神發明的。結晶,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本人旺盛的生命力,這終身命力的存在包含很多條件的存在。所以假如想要不時維持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就必需經過調研等手腕,尋覓到這終身命的存在基本,把握其精神靈魂。即貫串其中由特定民族精神(心理)凝鑄的中心價值觀,從而在源頭和基本上精確認識,精心保護。
(二)創新原則。從邏輯上說,這是第一項原則的必然延伸。既然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生命存在,它就不可防止地在與自然、社會、歷史的互動中不時發作變異。這種變異,有正負兩個方向:其負向為畸變――走向扭曲變形,招致本身基因譜系的損傷以致斷裂;其正向便是創新――它是非物質文化本身生命在面對新的生存環境時,吐故納新,順應異化,自我調理革新的結果。這種積極創新,促使保護對象得以應時而變,新陳代謝,生生不息。
(三)整體原則。有兩重意義:一是生態整體――這是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態性特征決議的。二是文化整體。一個具有長久歷史的民族,她所發明的非物質文化,是多種多樣、豐厚多彩的,固然在詳細內涵、方式、功用上有所不同,但它們都是該民族精神情感的衍生物,具有內在的統一性,是同源共生、聲氣相通的文化共同體。我們所要保護的,正是這樣一個文化整體。
總之,假如保護工程能在這樣的原則下進行,能夠肯定,保護力度越大,就越有益于對象生命力的恢復與發揚,同時防止新的毀壞,真正完成“有效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十九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鍵在于對傳承人的保護,合理有效的認定制度是傳承人保護的前提和首要步驟,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來說,明確其應享的特定權利與應擔的義務責任,既是對傳承人進行保護的理論前提,也是對傳承人進行監管的合理依據,建立一個以代表性傳承人為核心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規和科學長效的保護機制是保護傳承人的有效舉措。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在長期社會歷史中形成世代相承的、相對穩定的文化傳統或文化模式。作為一種無形的、以人為載體的“活態”文化樣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與發展永遠處在“活體”傳承與“活態”保護之中。從本體論的角度來看,傳承人的存在根本上決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從價值論的角度來看,傳承人的價值集中地體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從功能論的角度看,傳承人的延續有效地保證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1]。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鍵在于對傳承人的保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展開研究就是迫切而重要的議題。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是指掌握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與技能或利用、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人。鑒于傳承人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傳承人的認定與選擇就顯得至關重要,是傳承人保護的基礎與前提。只有形成科學、合理、有效的認定制度,才能遴選出能夠真正代表民族文化的傳承人[2,3]。要合理認定傳承人,前提是了解傳承人的內在特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單一性與綜合性兩種形態,相應地傳承人被分為單個傳承人與群體傳承人。單一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傳承人具有無需群體合作單憑個人技藝就能獨立傳承的特點。對于這類傳承人的認定,我們在制訂可操作性的技術指標時,就需要從縱向與橫向兩個維度分別加以考量:從縱向的傳承歷史看,應該把所傳習的技藝是否具有久遠的傳承譜系、深厚的歷史底蘊與豐富的精神內涵作為認定傳承人的標準;從橫向的傳承分布看,應該把是否為該類型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重要代表作為認定傳承人的標準。只有這樣,才能選出政府、專家、公眾都認可的代表性傳承人。綜合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般是群體性活動,與特定群體、場所與社區關聯。對于這類傳承人的認定就需要考慮非某一人就能掌控全局這一事實,挑選出其中具有傳承技藝并能主動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一些關鍵人物作為傳承人。只要將這些人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綜合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獲得活態傳承的保障[4]。對于傳承人的認定還得考慮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空間特性,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決定了傳承人只有在特定的時空中才能更好地傳承,一旦脫離其生存空間和文化土壤,傳承必然走樣甚至異化。因此對于這類傳承人的認定,要以傳承人是否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賴以存在的時空中堅持傳承來考量。否則,傳承人離開了文化傳承的空間,就會切斷傳承人與傳承土壤的聯系,傳承必然會走向無源之水的窘境[5]。
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來說,明確其特定權利與義務責任,既是對傳承人進行保護的理論前提,也是對傳承人進行監管的合理依據。權責分明才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傳承人的傳承熱情,促進傳承人的保護工作。對于單一性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說,傳承人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持有者、掌握者、使用者,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所有者。而對于綜合性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說,傳承人就只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持有者、掌握者、使用者,并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所有者。盡管如此,傳承人依然享有其自身的權利。確定權利是保障、落實、行使傳承人權利的基礎與前提,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順利傳承的重要條件。
(一)傳承人享有的權利。
具體來看,傳承人享有如下權利:(1)傳承權。傳承人有權依據傳承技藝的特征、傳承對象的特點以及傳承空間的特質等綜合因素來選擇自認為最有效的方式進行傳承。(2)署名權。傳承人有權在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上獲得肯定和認可其價值的署名,但這種署名只是一種精神上的權利或身份權,不能買賣出讓。(3)改編權。傳承人有權在不損害原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在特質的情況下對其進行有益的改編,無需得到非物質文化遺產所有者的同意。(4)表演權。傳承人有權對屬于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品進行表演,以便弘揚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只要在合理范圍內則無需許可與付費。(5)獲助權。傳承人有權獲得國家的經濟資助與政策支持,政府也應盡力為傳承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提供便利條件[6]。
(二)傳承人享有的義務。
當然,作為傳承人同樣擁有相關的文化傳承義務。具體來看,應承擔以下一些義務:(1)自覺傳承。傳承人有義務對其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進行展演、傳播和傳承,同時也有責任對其所掌握的知識、技藝及有關的原始資料、實物、建筑物、場所等進行保護。(2)培養傳人。傳承人有義務依照一定的程序嚴格選擇、培養新傳承人,有條件的還應講述自己的口述史或留下書面著作,以便后人更好地學習傳承,以免非物質文化遺產失傳與中斷。(3)積極創新。傳承人有義務在尊重傳統、沿襲傳統的基礎上,在不改變傳統文化根本價值與意義的前提下,依據時代變化與時俱進地創新,以便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斷地得到活態傳承。(4)服務社會。傳承人有義務用自己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服務社會、回報社會,更好地發揮其內在的社會與經濟價值[4]。
既然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著力點在于保護“傳承人”,那么建立一個以保護代表性傳承人為核心的科學長效機制就是當務之急。
(一)加快完善傳承人的經濟保障。
政府應完善傳承人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傳習年限給予傳承人相應補償,使其在無生活之憂的情況下能盡心傳承。同時,政府還應針對農民和老弱病殘等弱勢傳承人群體,就最低生活保障、養老醫療保險等出臺特殊政策,以保證他們有充裕的時間與精力開展傳承工作。此外,政府還可設立專項資金,對學習非遺技藝的學生予以學費資助或減免,以便加快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二)加快完善傳承人的培養機制。
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示范基地,免費為傳承人提供政府興建的傳習場所,同時還要充分利用農村祠堂、城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場所進行傳承;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把非遺技藝、絕活、民間文學、民間故事等編入教材,開展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的活態教育培訓。鼓勵傳承人通過公益講座、現場技藝傳授,讓更多的人了解非遺技藝,激發他們的學習熱情。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出版社創辦非物質文化遺產電子期刊,加強宣傳與研究,提高傳播力與影響力,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及研究者的培養。
(三)加快完善傳承人的平臺保障。
新型城鎮化導致傳承人背井離鄉,其傳承的文化土壤不斷缺失。應創建文化生態保護區,支持民間資本結合文化旅游、民俗節慶活動等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展示館、傳習所等基礎設施,鼓勵傳承人參加本地原生態的民俗活動、節慶活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大賽。鼓勵文化部門或傳承人個人開辦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網站,利用現代科技手段進行宣傳。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技藝檔案庫,對非遺傳承人技藝進行完整錄相歸檔,并以傳承人個人姓名命名制作光盤進行傳播或傳習。
(四)加快完善傳承人的法律保護。
對傳承人的保護最終要落實到法律制度上來,從國家層面來看,要通過立法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的法律制度。從地方層面看,地方政府應加快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地方性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其傳承人保護做出進一步細化、補充和完善的具體規定,在傳承人培養、傳承人認定、創新獎勵、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做出更加明確的具體規定。
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承載者、傳承者、創造者,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鍵就是保護傳承人。由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多樣,社會處于轉型時期,經濟發展不夠均衡,法律制度不夠完善,傳承人保護面臨著諸多難題,要加強對于傳承人的保護,使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發揚光大。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論文寫作指南篇二十
以趙巨濤為代表的自貢果核雕經歷了艱難的生長期,趙巨濤從自1996年起在自貢東方廣場、檀木林街等地擺地攤兒開始了艱難的果核雕生涯。1992年,他創作的《八駿圖》在自貢市彩燈公園舉辦的民間藝術品展覽上榮獲一等獎,他創作的根雕藝術品逐漸被人們關注和接受。1997年,趙巨濤的作品《八仙過海》、《核舟記》參加在青島舉行的中國雕刻藝術大展賽獲得優秀獎,并被組委會收藏。2000年4月,經羅紹文的介紹,趙巨濤參加了中華民間工藝(含收藏)美術大展,之后趙巨濤還陸續參加過幾屆中華民間工藝(含收藏)美術大展。
(一)選材——果核。在進行核雕創作之前,對于果核的選擇是一項艱巨而縝密的任務。果核的選擇是進行構思和創作的基礎,構思和實踐都是因果核而異,不同形狀、紋理、大小、色澤的果核會激發創作者不同的藝術構思,最終會產生形態各異、別具一格的作品。
(二)構思(題材)。要根據所選原材料確定雕刻題材,借鑒某一圖畫、或資料(關于佛教和道教的神話和民間傳說、典故等),并結合果核大小適當削減圖畫內容,也可結合雕刻者的主觀構思增減內容,待作品雛形在腦海中初具形態后便可操刀。
(三)操刀。趙老師操刀的時間一般選在深夜,深夜安靜,易于集中精力雕刻而不受外界打擾,基本上是從晚上十點左右開始,雕到早上六點左右。現在因為工藝要求較高,雕刻者對自身技藝也有較高的追求。一個單子作品成型基本上三天左右。成串的一般是一個月之內完成。
(四)拋光。先是手工拋光,用砂紙由粗到細地打磨,然后再用電布輪拋光。拋光時要注意保護好作品,掌握好力度,防止作品被打壞。
自貢果核雕自1992年正式與世人打交道至今也不過22年的時間,一時間還無法令所有人接受。自貢地處中國西南內陸地區,交通相對閉塞,地域交通較差。在交通上形成了一定的障礙,不利于自貢果核雕的對外傳播。從自貢果核雕興起至今,工藝傳承人稀缺,只有趙巨濤和他的五個弟子,勢單力薄,根本不利于自貢核雕在本土的發展乃至在全國的推廣。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自貢核雕逐步打開了與國人接觸的大門。因自貢處于西南內陸地區,交通相對閉塞,遠離核雕基地,在核雕市場上顯得孤立無援。但是,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打破了地域的限制,自貢核雕的對外傳播和發展不再受交通的牽制。只要在互聯網上開辟出自貢核雕的市場,自貢核雕便能初步站穩腳跟。對此,趙巨濤不斷學習互聯網知識,為自貢核雕打通了一片天地。但是,對于目前自貢果核雕在業內取得的成績,趙巨濤沒有表現出一點點驕傲和滿足,他仍然在不斷鉆研學習,不斷超越自我,他是自貢果核雕的創始人,他肩負著高擎川派核雕大旗的使命。為了發揚光大川派核雕,能使之與江蘇、上海、北京等地的。核雕交相輝映,趙巨濤先后接收了5個熱愛核雕藝術的美術專業的大學生為徒,經過他的口傳身教和學生們的刻苦學習,這5個徒弟如今都能夠獨立完成創作了,其中有2人在國內核雕界已經小有名氣。趙巨濤希望這項工藝能在自貢傳承下去,并希望在以后能把這門工業產業化,像蘇州的舟山村一樣,能在自貢也打造一個“核雕村”,將其建成獨特的文化產業基地和旅游商品基地,并使之與自貢龔扇、扎染、剪紙并稱自貢四絕。果核雕與象牙雕刻和紅木雕刻等作品不同,它把玩時間的增長而生值。其原因是象牙雕件長時間把玩后會越來越黃,失去潔白的本色,對外觀有影響;紅木雕件佩戴或者把玩的時間一久,也會慢慢失去紅潤的光澤,顏色會慢慢變黑。相反,核雕工藝品經過收藏家的不斷把玩后,表面的色澤會越來越紅,給人一種通透的質感,有點類似于玉雕飾件的特性。
對于此刻民間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要是對傳承人的保護,一是保障傳承人的物質基礎。二是核心技藝的保護與傳承,結合現代社會發展的特色進行創新。三是從人類精神意識形態出發,人們自主保護的意識增強。針對傳統手工藝的保護與傳承,最關鍵的是生產性保護,可也需要多方的努力與思考,也需要更多的學者來號召和保護,提出更多具有更切實際的作用和措施。
[1]張鏞。藏中逸品果核雕。中國醫藥報,2001.
[2]殷毅軍。蘇州核雕。檢察風云,2011.
[3]高密。核雕:方寸天地繪出廣闊市場。農村百事通,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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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www.tb8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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