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定中小學校長教育管理制度,可以規范中小學校長的管理行為,提高學校的教育質量,進一步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中小學校長應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努力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質,為學校的發展和學生的成長貢獻力量。同時,教育行政部門也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長的培訓和監督,確保中小學校長的管理工作能夠得到有效的落實。可圈可點網最近發表了一篇名為《中小學校長規范教育收費承諾書》的范文,覺得應該跟大家分享,這里給大家轉摘到可圈可點網。
xx區中小學校長規范教育收費承諾書
治理教育亂收費關系黨和政府的形象,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治理教育亂收費的第一責任人,為嚴格貫徹執行中央有關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規定,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特向社會和廣大群眾莊嚴承諾:
一、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標準,不準擅立收費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二、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不準搞搭車收費和變相收費;
三、嚴格執行《XX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規定,不準違規補課收費;
四、嚴格按照《北京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為學生造用書,不準統一組織學生購買教輔材料;
五、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公開化要求,不準任何部門和單位通過學校向學生亂收費或推銷用具、用品等。
敬請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監督。
舉報電話:8149xx 6944xxx
XX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