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制度細則最新版8篇”,這一系列文章旨在為廣大志愿者和志愿團體提供最新的管理指南和操作細則。隨著志愿服務的不斷發展,規范化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本文集涵蓋了不同領域和類型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從招募、培訓、考核到激勵,全方位解讀志愿者管理的最新趨勢和實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志愿者管理制度細則最新版8篇》,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應用志愿者管理知識。
志愿者管理制度1
一、志愿者按要求佩戴志愿者標志上崗,每天實行簽到制度,按時參加志愿服務工作,不能無故缺席。確有特殊情況,需向志愿服務工作組織請假。
二、志愿者須在醫院志愿服務工作組織和所在科室指導下參加服務工作,遵守醫院、科室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根據志愿者參與服務情況,志愿服務工作組織適時召開志愿者座談會,聽取志愿者在服務中的意見與建議,解決志愿者在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
四、醫院志愿服務工作組織選派專人負責志愿者的簽到、考勤、崗位協調及日常管理,定時到各崗位巡視,與志愿者面對面溝通,了解志愿者的工作情況與困難,對于志愿服務中出現的問題隨時協調解決。
五、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以完成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作為證明志愿服務的依據。志愿者服務結束后由所在服務科室、部門的指定工作人員進行信息核實,存入志愿者檔案。
六、注冊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后,由服務對象或組織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等證明,志愿服務工作組織予以認定。服務時間為實際服務時間(不含往返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計量。
七、對不履行志愿者義務的,醫院有權取消其注冊志愿者身份。
志愿者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一、為促進和規范服務中心志愿者(義工)(以下簡稱志愿者)的各項工作,全面推進社區義工事業的健康發展,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促進社會和諧,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務的宗旨是通過志愿者服務的形式,發揮志愿者的愛心、才能與社會責任感,為中心轄區乃至整個社會創造一種“守望相助”的氛圍。
三、國際社會關于志愿者的定義:“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種道義、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責任感而從事公益事業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強制外力驅使,在職業之外自愿為社會、社區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同時獲得自我提升、自我實現的'人。
四、中心為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機構,對志愿者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加強志愿者工作的機制建設,不斷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務體系。
第二章招募與注冊
五、招募志愿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10周歲以上;
2、自愿從事志愿者服務,遵紀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5、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六、招募工作應堅持公開招募、志愿報名、實名注冊的基本原則。
七、招募方式:
1、網上下載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注冊。
2、前往中心現場注冊。
八、注冊:
1、申請人提出注冊申請,填寫書面或電子檔注冊登記表。
2、志愿者服務隊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務檔案。
志愿者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科學發展觀,更好地推動“志愿者服務活動”有效發展,加強青年志愿者服務管理,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第一條:自覺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展現蓬勃向上、開拓進取的精神風貌,維護醫院和志愿者的形象。
第二條: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服從工作崗位安排和醫院管理制度,積極主動地展開各項工作。
第三條: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保證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四條:遵守工作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準備,換崗時按要求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不得出現空崗現象。如遇到特殊情況,按規定及時請假。
第五條:按照微笑、熱情、文明、專業的標準提供志愿服務,工作時間不閑聊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在公共場所吸煙或飲酒,不得在工作崗位上吃零食。
第六條:珍惜志愿者的公眾形象,上崗時統一披掛“武警醫院青年志愿者”的綬帶,并保持儀表整潔、舉止文明、態度親和,面對他人主動微笑示意。
第七條:對所有的服務對象保持尊重、平等、熱情的態度,按照職責規定提供志愿者服務。如果不能有效的解決情況,要及時聯系院內志愿服務團隊給予幫助。
第八條:遵守各項工作紀律。針對媒體采訪的各項要求遵從所在團隊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九條:不可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求不正當利益關系,不得向服務對象所要簽名、禮品或小費,不得擅自接受服務對象的饋贈。工作時間不主動與服務對象合影。
第十條:如遇到突發事件,在確保置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規范的應急流程果斷處置,遇到無法處理時,第一時間向院辦公室及時匯報,注意維持良好的正常秩序,避免擴大事態。
第十一條: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和所在服務崗位的其他相關規定。
志愿者管理制度4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志愿服務活動,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有效使用志愿者資源,保證志愿者隊伍素質,進一步推動志愿者服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促進社區教育的發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務隊必須具備“六個有”:
有一支相對穩定的志愿者隊伍;有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檔案;有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有一個相當穩定的服務基地;有完整的活動計劃;有規范的規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愿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遵守志愿者協會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志愿者每個月應至少參加一次服務活動,吃苦耐勞,熱情主動,服從分配的任務。
(六)志愿者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短期內無法參加服務的,應將原因告知組長,不得無故不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三、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教育服務、環境保護、文化服務、幫困服務、治安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有限。
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全體社區成員,重點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管理制度5
一、本院工作人員、實習進修人員、在校學生及社會愛心人士,利用業余時間參與門診志愿服務活動,組成門診志愿服務隊。
二、堅持以奉獻愛心、服務患者、服務群眾為目標,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塑造藍馬甲的志愿服務形象和品牌效應。
三、遵守法律法規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按志愿者服務章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主動履行志愿服務義務。
四、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空崗,不閑聊,不得從事與志愿服務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按規定請假,以便安排替補人員。
五、維護志愿者的公眾形象,工作時穿志愿者服裝,儀表端莊,舉止文明,態度親和,以微笑、熱情、文明的言行,為患者提供服務。
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服務對象尊重、平等,一視同仁,主動為他們提供幫助和支持,自覺維護其合法權益,保守秘密,不泄露隱私。
七、在志愿服務時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與周圍工作人員聯系,必要時報門診部,協助處理。
八、不得以醫院志愿者身份從事盈利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一經發現取消其志愿者資格。
九、遇突發事件,與相關工作人員聯系,立即上報門診部,按應急預案處理,以維持良好的就診秩序。
十、認真做好志愿服務工作登記,定期組織考核、評價,頒發志愿者證書,評選優秀志愿者,以激勵先進,逐漸形成志愿服務長效機制。
志愿者管理制度6
為加強對我中心志愿者服務的管理,合理利用義務服務資源,規范和促進志愿服務的健康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中心機構組織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1條
志愿者應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及支隊各種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志愿者服務隊的形象。
第2條
組織制度
(1)志愿者服務隊實行隊長負責制,各隊員密切配合、分工協作。每個小分隊各設宣傳報道員1名,服務隊設組織員1名。
志愿服務隊隊長職責:按照支隊領導的指示,對全隊的日常事務做決定,對全隊負責。具體工作:
1、全面統籌安排好各項活動,帶領小分隊組織開展每次活動;
2、做好聯系單位的交流;
3、定期召開例會;
4、做好隊里成員的思想工作,調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
5、做好工作報告總結,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
6、做好隊員獎懲的建議工作。
志愿服務隊副隊長職責:全面協助隊長開展工作,負責全隊日常事務。
具體工作:
1、協助隊長做好日常事務工作;
2、積極與隊員溝通交流,并及時反映信息;
3、負責并開展好各項活動,確?;顒拥囊饬x性;
4、按活動方案、計劃,按時開展好活動,活動結束后做好工作總結。
志愿服務隊宣傳報道員職責:負責每次活動的宣傳工作。具體工作:
1、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向辦公室提供活動信息;
2、參加每次活動,組織素材,隨時做好宣傳;
3、做好活動的攝像、拍照、錄音;
4、每次活動后及時整理形成工作總結。
志愿服務隊組織員職責:負責服務隊內部協調,服務隊活動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具體工作:
1、做好每次會議的簽到,協助做好考勤工作;
2、做好會議記錄;
3、提早通知隊員開會的時間、地點,確保通知到位;
4、做好資料整理歸檔工作。志愿服務隊隊員職責:積極配合隊內活動,及時、主動地向隊長、副隊長反映對服務隊的建議、想法和打算,進一步完善服務隊建設。
(2)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時,隊員必須統一著制服。具體著裝要求執行支隊《著裝管理規定》,特殊情況下,按照活動帶隊隊長要求著裝。
(三)每次志愿服務活動結束后,宣傳報道員在3日內形成活動工作總結,并報隊長,由隊長呈報志愿服務領導小組。
第3條
例會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志愿者會議,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二)會議由隊長或副隊長主持,傳達支隊指示、決議,討論決定志愿者服務隊的重大問題;總結、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務隊的工作。
(三)嚴格遵守會議紀律,維持會場秩序,積極發言,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四)服務隊全體會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表決時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
第四條
學習制度
(1)全體志愿者原則上每月集中組織學習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學習由志愿者服務隊隊長組織,傳達上級部門的指示、學習志愿者的相關知識、其他單位或者部門的志愿者活動開展經驗,以及提高志愿者綜合素質的相關知識。
(3)志愿者之間要加強工作、生活、活動中的學習交流,從而達到共同進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5條
考勤制度
(1)在參加服務隊組織的志愿活動以及志愿者服務隊統一組織的例會、學習、活動中,志愿者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果必須請假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則必須告知隊長并請示組長,事后補寫請假條,并及時了解學習內容、會議要求或活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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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事請假者,必須持有假條,由組長或副組長簽字認可。
(3)全體志愿者參加的活動考勤由志愿者服務隊隊長記錄存檔,并做為獎懲先進的考核項目。
第6條
活動制度
(1)服務隊全體志愿者,應有組織、有紀律的開展活動,發揚“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的活動宗旨。
(2)服務隊全體志愿者應服從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調遣,自覺服從志愿者隊伍的指示,確保志愿者隊伍活動準時、高效、有序的完成。
(3)各位志愿者也可結合自身條件,發揮個人專長,積極主動地走向社會聯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義的活動。
第7條
獎懲制度
(1)志愿者必須按時參加志愿者服務隊組織、提供的培訓及各項服務工作,無故2次遲到或1次不到者,批評警告1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無故3次遲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動退出志愿者服務隊處理。
(2)獎勵:
1、每次活動沒有缺勤現象的,工作認真積極表現者,優先考慮評優資格;
2、對在服務隊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隊員,報志愿者服務活動領導小組,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或通報表揚;
3、取得評優資格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通報表揚。
第8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志愿者管理制度7
本團隊實行集體決策管理,每次活動都要進行研究,形成活動方案后組織實施。
一、志愿者加入本團隊條件
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
2、不圖任何物質報酬;
3、能積極參加服務于社會的公益事業;
4、積極的奉獻自己的力所能及。
二、志愿服務策劃制度
1、按照志愿服務項目,有計劃地開展服務活動。由團隊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召集相關人員進行活動策劃,制定出詳細的活動方案,再組織實施。
2、策劃活動應全面考慮到活動的各個方面,如:活動性質,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內容、參加人數、交通方式、隊員可能發生的費用等。
三、志愿服務活動召集制度
1、團隊決定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后,應遵循盡快的原則通知到要求參加人員。通知時應講清楚參加活動的時間、地點、活動內容及要求等事項,確認被通知人明白無誤,通知時做好通知記錄。
2、每次活動都必須明確一名活動召集人,活動召集人由團隊承擔。因特殊情況隊長無法到位或鍛煉隊員等原因,由隊長指定活動召集人。
3、能夠參加活動的隊員在接到QQ群呼叫或電話通知后,必須盡快確定能否參加活動,并予回復。
4、對于人數有限制的活動,由召集人根據要求選擇參加活動的隊員,選擇的'原因如下:
①機會均衡:盡量選擇本年度內參加活動次數較少的隊員;
②讓資深隊員帶新隊員,共同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四、志愿服務活動簽到考核制度
1、參加活動的志愿者,必須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精神飽滿積極地參加活動。
2、到達活動地點后,本人親自簽到,并統一聽從隊長號令。如對活動安排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時,可以及時向活動現場負責人提出來,但在活動現場負責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張。
五、志愿服務活動制度
1、本團隊志愿服務活動按照分工有序開展,做到各司其責,確保安全。
2、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必須服從指揮,文明用語,熱情大方,樹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3、每次志愿服務活動結束后,要做到清理現場拋棄物,保持環境衛生。
六、志愿服務活動制度
1、活動結束后,活動負責人在活動現場召開活動總結會,討論分析活動中的經驗不足,充分聽取并記錄每個與會隊員提出改進的意見,以不斷提高活動質量。
2、活動總結可由撰稿人直接在志愿服務團隊的QQ群上發布。
3、活動總結必須包含一下幾個要素:時間地點、參加人數、現場負責人、活動內容、活動結果(會議通過的決議)、其它事項。
七、隊員勸退標準
1、因個人行為對志愿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2、在志愿者組織內部搞不團結、制造不和諧的;
3、有其它對志愿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志愿者管理制度8
第一條:公開招募制度
1、招募。服務站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招募志愿者,凡年齡在14周歲以上,有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均可報名成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組織招募:通過黨團組織動員,引導黨團員和社會公眾,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
社會招募:通過電視、廣播、海報、報刊以及公布熱線電話等方式動員、發動青年和社會公眾報名應招。
第二條:登記制度
服務站負責對求助的群眾和報名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實行書面登記制度。
第三條: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檔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愿服務意向。
2、建立服務對象檔案,主要是五保戶、烈軍屬、孤寡老人、殘疾人、困難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況,掌握服務要求。
3、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務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聯系網絡,使每一項活動做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人員穩定,服務項目具體,任務量化,責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務檔案,對志愿者開展服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
第四條:培訓制度
1、服務站定期組織志愿者開展各項理論和技能培訓,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動的發展情況、志愿服務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務的有關規定等,不斷提高志愿者的服務水平。
2、服務站定期邀請黨政領導、志愿者、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監督檢查制度
1、組織指導和協調各志愿者服務隊及志愿者完成黨團組織和上級志愿者協會統一部署的任務。
2、通過跟蹤服務、信息反饋等形式,監督檢查志愿者服務情況并記入服務檔案。
第六條:評比獎勵制度
1、服務站領導小組為評比獎懲活動的具體組織和決定者。
2、建立以“小時”為依據的普遍表彰與以“小時”加“突出事跡”為依據的重點表彰相結合的表彰激勵機制。
3、采取走訪服務對象、自評和領導小組總評相結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務站把志愿者參加活動的時間和業績記錄情況作為評價與表彰的依據。評比獎懲要有志愿者的書面小結。
5、志愿者有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6、志愿者認為評比獎懲決定依據不足的,可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訴,領導小組對申訴要求進行復議,復議結果需記錄在案。
7、評比獎懲活動每年舉行1次。
第七條:注冊證制度
1、志愿者上崗服務必須佩戴志愿者胸章,攜帶志愿者注冊證;
2、在提供服務時,須如實填寫服務記錄,并由服務對象確認;
3、志愿者注冊證記滿后,交由服務站留存,重新領取新的注冊證;
4、志愿者退出服務站,應繳回注冊證,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冊證系證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轉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冊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服務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