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一
服務機構: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食堂委托經營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委托經營為甲方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第二條 設備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第三條 經費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于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第四條 供餐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職工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銷售或發放。
第五條 支付乙方將回收的餐券交給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第六條 食譜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并需經甲方總務部門審查。
第七條 規格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條 供餐時間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
第九條 合同變更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條 管理監督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第十一條 經營人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第十二條 損失賠償乙方應妥善管理各種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衛生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乙方從業人員應持有衛生防疫部門認可的健康證明。
第十四條 衛生責任因乙方供餐不衛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二
一、為向甲方教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三、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于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四、由乙方印制,甲方教職工憑就餐。由甲方銷售。
五、乙方將回收的提交給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六、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并須經甲方總務科審查。
七、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215;元,中餐215;元,晚餐215;元。
八、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中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晚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
九、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十
一、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十
二、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十
三、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進行從業人員體檢。十
四、因乙方供餐不衛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十
五、乙方負責與政府相關機構的事務處理。十
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損益計算表。應甲方要求,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財務帳簿。十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起________年以內。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須在2個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均未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原有條件下延期________年。十
八、當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迅速撤除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歸還屬甲方所有的物品。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四
甲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甲方將租賃來的座落于 的房屋經營使用權全權委托于乙方。該房屋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型為:
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屋內裝修、家具、設備(沙發、柜子、床鋪、電視機、電磁爐、微波爐、音箱、dvd等)所有權人為乙方。
第二條 經營期限和交付日期
2-1 該房屋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經營期限自
2-2 甲方于20xx年3月10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期間,本店鋪租金為每月800元,該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xx年1月1日后,該店鋪租金是否變為每月900元需待雙方協商后確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經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寬帶、有線電視等)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經營期間,該房屋原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賠償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四條 其它事項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對該門面經營產生的所有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在受委托期間對該店鋪有獨立經營權,且經營該店鋪產生的所有盈虧由乙方獨自承擔。
4-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五
合同編號: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xx公司
【封面蓋章】
合同條款內文
商鋪地址: 號(即甲方購買 簽訂的《商鋪購銷合同》的 層
號鋪,購鋪合同編號: 號)
第一條:條款具體內容
甲方在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時,已充分了解甲方統一運營的經營策略。甲方自愿將下列所購產權商住樓的使用權交給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專業公司作統一經營商業運營。
1、合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2、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購買的商鋪 層 號鋪進行經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統一對商鋪實行經營管理,在合同期內全權委托乙方對商鋪租金價格進行定價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內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內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反租期過后,甲方按照當時租金價格享受相應鋪面租賃收益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托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 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
2.標的用途 _________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范圍以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第三條 委托權限
1.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 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 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 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稅前_________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 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傭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托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具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以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證房屋轉讓后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分立、解散、破產等事項的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告知對方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繼承人。如對方不同意,則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托標的 標的物:位于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委托權限
2.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八
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食堂委托經營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一、為向甲方教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三、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于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四、由乙方印制,甲方教職工憑就餐。由甲方銷售。
五、乙方將回收的提交給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六、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并須經甲方總務科審查。
七、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215;元,中餐215;元,晚餐215;元。
八、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中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晚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執行部門責任人(簽名)
九、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十
一、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十
二、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十
三、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進行從業人員體檢。十
四、因乙方供餐不衛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十
五、乙方負責與政府相關機構的事務處理。十
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損益計算表。應甲方要求,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財務帳簿。十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起________年以內。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須在2個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均未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原有條件下延期________年。十
八、當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迅速撤除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歸還屬甲方所有的物品。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__________學校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經充分協商后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以保證辦好食堂,服務廣大師生。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第__________食堂內場地即__________食堂及學校固定資產(注:固定資產清單另付 )提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允許乙方在__________食堂內經營飲食、開水供應。不得經營煙、酒、生活用品、食雜(面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飲。乙方不得在食堂內開設小賣部,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向食堂供水、供電( 注:若停電,甲方應及時發電;若自來水廠停水,甲方應及時供井水,以確保乙方能正常營業。)
4、食堂的開業停業時間由甲方根據校歷安排統一規定;
5、甲方對乙方經營的食堂存在衛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管理。
6、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承包者)應親自到場參加,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及時改正,提高服務質量以利于乙方將食堂辦得更好;若兩次不親自參加,當作不親自經營管理,視為違約;
7、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不在校內開設第__________家食堂。但甲方實驗室進行面包、蛋糕等工藝實驗或教工活動中心的正常活動不受此限。
8、乙方對食堂的水、電裝修及房屋結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對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經營自主權。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的相關規定。承包期內乙方不得隨意中途停止營業或不正常營業,或轉包他人經營。
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抵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甲方在合同期滿后應如數退還乙方;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甲方固定資產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維修年檢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證。
3、食堂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負,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財務科。甲方每月補貼食堂__________噸水,主要用于自來水廠停水時,供學生使用,乙方必須提供學生用水方便。食堂內嚴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食堂油鍋爐使用柴油為燃料,其它加工項目可使用蜂窩煤為燃料。食堂內娛樂設施不得播放內容反動或黃色音像制品。在晚自習及上課時間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4、食堂內粗加工間、更衣間、倉庫、面點間等功能區區分應明確。食堂采購應有廠家衛生許可證及每批產品檢驗合格證的復印件。餐具應嚴格洗、消、沖、保潔。應配備大型消毒柜兩臺并正常使用,對餐具進行嚴格消毒。應保證消毒柜正常運行和使用。食堂員工衣帽應統
一、穿戴整齊,保持整潔,每個員工應有冬、夏工作服各兩套。食堂內應有健全的防鼠、防蠅、防塵“三防”措施(特別是分菜間、加工間、餐廳等場所的門窗)。乙方應認真搞好食堂內外衛生,制訂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衛生工作自查記錄。食堂內所有垃圾應倒在甲方指定的地點,否則應另支付衛生管理費用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及有關安全工作,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承包期滿合同終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調、消毒柜、電視、音響及不影響裝修的設備外,其余改造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向師生供應符合衛生要求的開水,每壺價格不得超過0.2元,每桶價格不得超過1元,并確保開水供應。
6、乙方在承包期內對食堂經營負全責,必須參與有效管理,不能轉包,如發現轉包,甲方有權收回,風險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還。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在校內飼養家禽家畜,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甲方發生的一切經濟往來,其手續必須由乙方親自辦理(不得委托辦理)。
7、乙方承包者應在崗在位,親自參與食堂管理,傾聽甲方師生意見,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飯菜質量,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應到場參加,虛心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并及時進行整改。乙方應樹立熱情為廣大師生服務的觀念,降低成本,減輕用膳師生的負擔,努力做到飯熱、菜香、價廉物美,優質服務。
8、乙方不得干涉學生在校內外選擇就餐的自由,乙方應在分菜間設一個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與__________、__________食堂之間存在半成品及成品連代加工。乙方的家屬及親戚均不得參與__________食堂及__________食堂的經營與管理。否則以轉包論處。
10、乙方的經營場所以甲方提供的現有場所為限,乙方不得擴大經營場所,不得在現有場所范圍外搭蓋。1
1、若工商、稅務等校外行政部門需要收取有關費用(含稅費)由乙方自負。1
2、__________食堂設備投入費用的部分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中標后__________天內上交甲方財務科。
三、違約責任及解決辦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營業,所交納承包費及風險抵押金作為乙方不正常營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不予退還。
2、乙方因違反《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給學校及師生造成損失,乙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全部經濟責任。
3、合同期滿后,甲方所有固定資產應完好交還學校,否則甲方將按實際收取修理費或賠償費。
4、乙方逾期無法辦理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備上述兩證而被衛生防疫部門處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將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視情況直接從乙方所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為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若違約金使用超過__________萬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數交納。
6、在合同期內,若甲方需要收回__________食堂,則應賠償乙方在__________食堂投入的經濟損失。
7、若乙方將所承包的食堂轉包給他人經營,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費不予退還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擔保人________年。
8、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甲方應賠償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四、承包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承包金額
1、承包金額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兩次交納,乙方必須在每學期倒數
第二周(以校歷表為準)向甲方交清下學期承包費(即半年承包費)。本次交納承包金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納承包金,視為乙方自動放棄__________食堂承包經營權,以乙方中途停止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__________食堂另行發包。
六、免責條款若因國家發生重大政策性調整,或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負連帶責任。
七、擔保人責任擔保人應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八、附則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由甲方分別抄送人保科、財務科、總務科。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215;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
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1
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
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九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托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
2.標的用途_________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范圍以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第三條委托權限
1.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稅前_________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傭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托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具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以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證房屋轉讓后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以及經營管理費用。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全面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的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的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必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10.乙方自接受甲方委托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他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第十一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十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農村土地經營權委托經營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經營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委托給乙方經營。
二、委托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委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經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經營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委托經營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它土地) 畝,委托給乙方經營,該土地位于
四至: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五、委托經營借款及經營方式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委托費用以現金支付,乙方在每年10月1日前付甲方1000元/畝,合計:(大寫) ,(小寫)元,雙方約定,根據市場經濟增減,每五年為每畝價格的調整期。
委托經營的土地上級各項補貼歸乙方所有,委托經營土地的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委托經營收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委托經營的土地。
有權監督乙方不改變委托經營土地的農業用途。
2、義務。
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集體經濟組織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在委托經營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收益權。
2、義務。
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委托經營費,對委托經營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由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因國家征用土地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委托經營費用。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委托經營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經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讓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受讓方)簽章: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簽證人:
年 月 日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十一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ⅰ)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ⅱ)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ⅰ)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ⅱ)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ⅰ)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ⅱ)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ⅲ)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ⅳ)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管理
5.5.1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條保險
7.1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財政項目
8.1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一般規定
10.1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雙方關系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準、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本合同經__________批準后生效。
酒店業主: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十二
船舶委托經營合同
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十三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托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十四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托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后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后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后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托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托經營期滿后,甲方需繼續委托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托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征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簽署時間:
年 月代 表: 年 月 日簽署時間: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物業名稱:彭州巴黎不夜城。物業編號:
甲方購房合同編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以甲乙雙方 年 月 日的《委托經營合同》的基礎上,經過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委托經營事宜,達成如下繼續履行經營條款:
一、房屋的概況
該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層;共 間;房屋結構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甲方將所購房屋委托乙方經營,委托經營期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的委托經營合同期限繼續執行至期滿。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滿,乙方按期將該房屋歸還甲方。
三、本合同以乙方就彭州巴黎不夜城 樓至 樓與 公司所簽訂的整體租賃的 合同的成立且生效之日為其生效之日。
四、租賃房屋在委托經營期間內的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及其他有關經營的一切權利歸乙方(房屋所有權屬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收回經營權或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和經營方式。房屋裝修、裝飾風格、布局、色彩等應服從乙方經營需要和統一風格,對此甲方不得予以干涉。
五、委托經營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 元委托經營收入。
支付方式為: .
六、委托經營期滿,乙方將該房屋交還甲方時,其房屋內由原經營者所進行的地面、墻面、吊頂的裝修均無償交給甲方,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補償費用。甲方如需拆修移動,其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委托經營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向乙方委托經營權,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訂立新的委托經營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甲方房屋的權利。
八、甲方因轉讓、贈與、繼承、抵押或其他原因導致商鋪所有權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當在變更發生之日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原商鋪所有權人必須保證變更后的商鋪所有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 )均由原商鋪所有人負擔。
九、本協議的簽訂后的, 年 月 日簽訂的委托經營合同繼續有效,直到 年 月 日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按照原委托經營合同執行[見附件二];以后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方式按照本合同執行。
十、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合同的公約與業主手冊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托經營合同須與購房合同或產權證[產權證號: ]一起方能構成有效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