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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條令心得篇一
近段時間,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xx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八千兩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一.牢記入黨誓詞,對黨忠誠。
入黨誓詞是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黨員對黨和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和保證。當前,我們黨已經是一個擁有八千多萬名黨員的世界上第一大執政黨,在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長期執政,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面對艱巨復雜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面對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和危險,如果沒有統一的意志和嚴明的紀律來維護,只能一事無成。
二、嚴守黨的紀律,拒腐防變。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惡的過程中,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干部的基本原則,降低標準,放松要求,心存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三、加強政治學習,堅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對象。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xx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的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例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廉潔自律。
自覺接受監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作為黨員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抓好安全生產,遵守規章,杜絕事故和問題發生,在工作中嚴格做到“看一條,做一條,簽一條”。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親,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的先進性。堅持黨員服務群眾,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想去工作。
紀律條令心得篇二
一、從歷史上看,嚴明紀律,嚴格軍紀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戰無不勝的關鍵所在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成長史上來看,人民軍隊來自人民,由于當時軍隊的主要組成是農民,人民群眾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特別是人民軍隊中還有不少吸收進來的綠林人士、起義解放過來的舊軍人,這樣一個由社會各階層人大雜燴組成的軍隊,如果沒有嚴格的紀律,嚴明的軍紀,怎么可能拉得出,打得勝。所以,改造士兵,強化紀律,提高素質,增強戰斗力就成為人民軍隊的當務之急。從最基本的軍容軍紀開始,到吃穿住行戰等各個方面都進行了規定。土匪、兵痞、流氓這些原本被人不恥的人,到了人民軍隊之后仿佛脫胎換骨一般,都成為了鋼鐵戰士。于是世界軍事史上一支最奇怪的軍隊出現了。他們穿著各式各樣的軍裝,甚至還有平民衣服,扛著各式各樣的武器,甚至還有大刀長矛,但卻是一個紀律嚴明,戰無不勝的軍隊。反圍剿,踏長征,抗日寇,打蔣匪,上朝鮮,訓越霸,拒印軍,抵蘇修,幾十年的鐵血征途,終于打造出了一支赫赫威名、百戰百勝的威武之師、文明之師。
學習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心得體會
2010年6月1日起,由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起草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以下簡稱《條令》)就要正式實施了,新頒布的《條令》既與國家有關行政法規銜接緊密,又突出公安機關的職業特點,特別是針對公安機關常見易發的[武警學習紀律條令心得體會(共2篇)]痼疾和頑癥,設定了加強內部管理和相關行為的懲戒性規定,使《條令》成為堅持從嚴治警、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一部綜合性的重要紀律規章。《條令》賦予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對下一級公安機關違法違紀問題的調查權限,解決了長期制約公安監督工作的“瓶頸”問題,對進一步貫徹從嚴治警方針具有里程碑意義。
一、體制上的創新
新頒布的《條令》在監督體制上有了新的創新,在《條令》
監督工作的觸角,拓寬了監督領域。
三、擴大適用對象
在《條令》中在適用對象這一方面,新《條令》不僅適用公安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也適用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和海關系統公安機關及其民警。同時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安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對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作出了有條件執行《條令》的規定,即“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官兵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給予處分的,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沒有規定的,參照本條令執行”,拓寬了適用的范圍。
學習《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心得體會
按照市局領導的具體安排,我認真學習了《公安機關
2010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
律條令》,這部條令的出臺在我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它是中國
道,有助于社會秩序的構建與維護,也有助于避免權力濫用傷害民眾利益
當然,光有“牙”還不夠,當“條令”被違反后,這“有牙
[武警學習紀律條令心得體會(共2篇)] 的老虎”還得及時反應,并讓違法違紀者感覺到實實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違法必究,違紀必罰,“條令”的規范意義、威懾和指引功能才會顯現出來。
如今,我們承太平年代已經半個多世紀了,似乎有人
開始遺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開始對人民警察說三道四,挑三揀四,雖然也出了如文強之類的警界敗類,但我強烈鄙視這些目光短淺的人。要知道中國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夠自信地立足為國家建設發展保駕護航,并不是因為我們的裝備多么先進,而是靠我們抓防范破破案的輝煌戰績。然而這些戰績的得來,說到底只有一句話,就是要靠嚴格的軍紀,嚴明的紀律作保證。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為我們有嚴格和嚴明的紀律!
古人云: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意思是說,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踐。
方律行
交警大隊
紀律條令心得篇三
近日,大隊組織全體民警學習了新頒布的《紀律條令》,通過這次統一及會后的自我學習我感觸頗深,學習《紀律條令》心得體會。《紀律條令》(以下簡稱《條令》)是由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xx部聯合起草和頒布的,20xx年6月1日正式實施。通過《條令》的起草和主體不難看出,新頒布的《條令》既與國家有關行政法規銜接緊密,又突出機關的職業特點。其內容特別是針對機關常見易發的痼疾和頑癥,設定了加強內部管理和相關行為的懲戒性規定,使《條令》成為堅持從嚴治警、加強隊伍建設的一部綜合性的重要紀律規章。
一、它拓寬了監督的主體及領域。新頒布的《條令》在監督體制上有了新的創新,在《條令》第六條規定中明確指出: “監察機關派駐同級機關監察機構可以調查下一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必要時也可以調查所轄各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監察機關派駐同級機關監察機構經派出它的監察機關批準,可以調查下一級機關領導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這就為“下查一級”的規定提供了重要依據,這是加強系統管理的一項重大創新舉措,既解決了長期制約監督工作的瓶頸問題,又延伸了監督工作的觸角,對被監督者來說監督主體拓寬了,對于監督者來說拓寬了監督領域。
二、它細化了xx部發布的《五條禁令》。xx部發布了以槍、酒、車、賭等四個方面為主要內容的《五條禁令》,對加強隊伍建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新頒布的《條令》沿用了《五條禁令》的基本內容,又注意細化了違紀情形和處分幅度,《條令》在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分別就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工作時間飲酒、攜帶槍支飲酒、酒后駕車、參與賭博的行為明確了具體處分幅度。第二十六條作出“對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或限期調離”的規定。《條令》既保持了《五條禁令》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又增強了《五條禁令》的可操作性。
三、它加大了違紀“高壓線”的“電壓”。通過學習,可以看出這次《條令》對機關內部管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加重了各種違紀的處分力度,使違紀這根“高壓線”加大了“電壓”。如第七條首先針對危害特別嚴重的行為,設定了“高壓線”,即凡是有第七條規定行為之一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第八條至第十四條和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設置了32種行為,并明確規定 有行為之一的起點就是記過處分,最高至開除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條令》規定:“參與賭博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從重處分”。
四、它使適用對象得到了有效擴大。新頒布的《條令》中在適用對象這一方面,新《條令》不僅適用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也適用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和海關系統機關及其民警。同時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xx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對邊防、消防、警衛部隊作出了有條件執行《條令》的規定,即“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官兵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給予處分的,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沒有規定的,參照本條令執行”,拓寬了適用的范圍。
古人云: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意思是說,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踐。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新《條令》的制定頒布不過是邁出了第一步,在今后的實踐過程中,還要敢于和真于貫徹《條令》,確保《條令》設定的這些“高壓線”起到規范、教育和威懾的作用,有效遏制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紀律條令心得篇四
一年前的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題,在會上,提出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xx條例》的重要任務。黨中央把這項工作列為今年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點,并以此為出發點,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管黨治黨靠什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黨紀和國法的關系。
遵循這個正確方向,歷時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已于近期頒布。新修訂的兩項法規,主旨更加鮮明,內容更加科學,指向更加清晰,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貫徹了系列重要講話的精神,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證,在黨的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
一、修訂的內容貫穿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思想
兩項法規的修訂,全面梳理了黨章對黨員干部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與修訂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點是解決了四個方面問題:一是解決了紀法不分的問題。原《準則》和《條例》的內容與法律法規混同現象嚴重,導致管黨治黨不以紀律為尺子,而是以法律為依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尷尬局面。修訂后的兩項法規緊扣“六大紀律”,開列“負面清單”,刪除了與國家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使紀律真正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行為底線。二是解決了條例準則交叉的問題。原《準則》中的“8個禁止”“52個不準”,凝練正面倡導不足,禁止性條款過多,沒有體現自律的要求,與黨紀處分條例有重復,“廉潔”主題不突出。修訂后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將有關“負面清單”內容移入同步修訂的《條例》,并借鑒“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表述,向全黨提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的廉潔自律規范。三是解決了全面的問題。新《準則》把普通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制約范圍,實現了規范對象的全覆蓋、無例外;新《條例》也明確“六大紀律”是全體黨員的基本遵循和底線,并將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內容收入條例,上升為紀律規范,使違紀行為的處置一個不漏。四是解決了從嚴的問題。新《準則》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自律規范不再限于廉潔從政,而是擴展到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方面,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新《條例》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在對行為的標準設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對行為的后果處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實踐導向,也強化了越往后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兩項法規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
制度源于實踐。黨的以來,黨中央在全面從嚴治黨上持續探索、不斷實踐,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言出紀隨,嚴明政治紀律和規矩,強化巡視監督,遏制腐敗蔓延、形成有效震懾。新的法規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實踐成果,把繼承傳統和改革創新結合起來,增強了從嚴治黨的系統性和實效性。
1、體現了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要求。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治必依據法規。新的《準則》和《條例》就是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領,依靠嚴明紀律作保障,把黨章中關于對黨員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具體化,形成明確而嚴格的標準,為廣大黨員干部提供了標桿和戒尺,使全體黨員干部的行為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確保嚴到位、管到份,真正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保證全黨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
2、體現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挺在前、落下去。修訂后的兩項法規,首先為黨紀“減負”,剔除了與現行法律有重復的內容,在法律底線之前為黨員劃定了一條紀律底線,使紀律先于法律做出反應,管住了“破紀”到“破法”的中間地帶,堵塞了小錯釀大禍的漏洞,阻斷了不正之風和腐敗滋生的通道;同時,更為黨紀“加碼”,將各類紀律事項整合成6大紀律,突出政治紀律,把沒有成文制度規定的政治規矩納入到處分條例里面去。通過開列負面清單,讓全體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在思想上劃出紅線、在行為上明確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紀律、不講規矩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3、體現了守紀律、講規矩的要求。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守紀律講規矩是對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作為黨內的重要法規,新的《準則》和《條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黨紀硬約束,也包括中華民族歷史傳統中的“規矩”,是全體黨員干部的行動指南和行為準則。全體黨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只有恪守兩項法規,把守紀律講規矩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才能在全黨逐漸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以優良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
4、體現了治標與治本的要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堅持“標本兼治”。通過持續高壓反腐,基本解決了黨員干部“不敢腐”的問題,修訂出臺的兩項法規是中央從制度層面探索解決“不能腐”、“不想腐”問題的有力實踐。新《條例》突出問題導向,堅持紀嚴于法,進一步扎牢了黨規黨紀的制度籠子,努力解決好“不能腐”的問題,新《準則》立根固本,樹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努力解決好“不想腐”的問題。兩者各司其職又辯證統一,形成了內外兼修、標本兼治的全面從嚴治黨新格局。
三、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既是對黨的各級組織的有力約束,也是全體黨員的基本遵循。學習貫徹兩項法規是各級黨委(黨組)、廣大黨員和領導干部的共同責任,必須全黨一起抓、全黨一體執行。我認為,核心是抓好兩點,即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
1、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準則》和《條例》的貫徹執行,黨委承擔主體責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紀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工作,紀委、組織、宣傳和黨校要加強溝通協調,將兩項法規宣傳教育納入“大宣教”格局,納入黨校所有主體班次的學習,尤其是對各鎮和部門主要領導要進行專題培訓,使《準則》和《條例》真正入腦入心,掀起學習《準則》和《條例》的高潮。黨員領導干部在執行兩項法規過程中,要發揮表率作用,敢于負責、敢于較真,同一切違反紀律的行為作斗爭,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2、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紀檢監察機關要全面履行職責。要找準全面從嚴治黨中的職責定位,既要立足當前,聚焦目標任務,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又要著眼長遠,堅持標本兼治,把紀律挺在前面,監督檢查黨章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切實轉變慣性思維,從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到執紀審理各環節都要以紀律為準繩,真正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運用情況作為檢驗評價工作的標準,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紀律條令心得篇五
一年前的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題,在會上,提出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xx條例》的重要任務。黨中央把這項工作列為今年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點,并以此為出發點,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管黨治黨靠什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黨紀和國法的關系。
遵循這個正確方向,歷時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已于近期頒布。新修訂的兩項法規,主旨更加鮮明,內容更加科學,指向更加清晰,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貫徹了系列重要講話的精神,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證,在黨的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
一、修訂的內容貫穿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思想
兩項法規的修訂,全面梳理了黨章對黨員干部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與修訂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點是解決了四個方面問題:一是解決了紀法不分的問題。原《準則》和《條例》的內容與法律法規混同現象嚴重,導致管黨治黨不以紀律為尺子,而是以法律為依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尷尬局面。修訂后的兩項法規緊扣“六大紀律”,開列“負面清單”,刪除了與國家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使紀律真正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行為底線。二是解決了條例準則交叉的問題。原《準則》中的“8個禁止”“52個不準”,凝練正面倡導不足,禁止性條款過多,沒有體現自律的要求,與黨紀處分條例有重復,“廉潔”主題不突出。修訂后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將有關“負面清單”內容移入同步修訂的《條例》,并借鑒“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表述,向全黨提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的廉潔自律規范。三是解決了全面的問題。新《準則》把普通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制約范圍,實現了規范對象的全覆蓋、無例外;新《條例》也明確“六大紀律”是全體黨員的基本遵循和底線,并將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內容收入條例,上升為紀律規范,使違紀行為的處置一個不漏。四是解決了從嚴的問題。新《準則》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自律規范不再限于廉潔從政,而是擴展到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方面,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新《條例》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在對行為的標準設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對行為的后果處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實踐導向,也強化了越往后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兩項法規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
制度源于實踐。黨的以來,黨中央在全面從嚴治黨上持續探索、不斷實踐,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言出紀隨,嚴明政治紀律和規矩,強化巡視監督,遏制腐敗蔓延、形成有效震懾。新的法規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實踐成果,把繼承傳統和改革創新結合起來,增強了從嚴治黨的系統性和實效性。
1、體現了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要求。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治必依據法規。新的《準則》和《條例》就是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領,依靠嚴明紀律作保障,把黨章中關于對黨員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具體化,形成明確而嚴格的標準,為廣大黨員干部提供了標桿和戒尺,使全體黨員干部的行為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確保嚴到位、管到份,真正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保證全黨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
2、體現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挺在前、落下去。修訂后的兩項法規,首先為黨紀“減負”,剔除了與現行法律有重復的內容,在法律底線之前為黨員劃定了一條紀律底線,使紀律先于法律做出反應,管住了“破紀”到“破法”的中間地帶,堵塞了小錯釀大禍的漏洞,阻斷了不正之風和腐敗滋生的通道;同時,更為黨紀“加碼”,將各類紀律事項整合成6大紀律,突出政治紀律,把沒有成文制度規定的政治規矩納入到處分條例里面去。通過開列負面清單,讓全體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在思想上劃出紅線、在行為上明確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紀律、不講規矩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3、體現了守紀律、講規矩的要求。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守紀律講規矩是對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作為黨內的重要法規,新的《準則》和《條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黨紀硬約束,也包括中華民族歷史傳統中的“規矩”,是全體黨員干部的行動指南和行為準則。全體黨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只有恪守兩項法規,把守紀律講規矩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才能在全黨逐漸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以優良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
4、體現了治標與治本的要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堅持“標本兼治”。通過持續高壓反腐,基本解決了黨員干部“不敢腐”的問題,修訂出臺的兩項法規是中央從制度層面探索解決“不能腐”、“不想腐”問題的有力實踐。新《條例》突出問題導向,堅持紀嚴于法,進一步扎牢了黨規黨紀的制度籠子,努力解決好“不能腐”的問題,新《準則》立根固本,樹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努力解決好“不想腐”的問題。兩者各司其職又辯證統一,形成了內外兼修、標本兼治的全面從嚴治黨新格局。
三、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既是對黨的各級組織的有力約束,也是全體黨員的基本遵循。學習貫徹兩項法規是各級黨委(黨組)、廣大黨員和領導干部的共同責任,必須全黨一起抓、全黨一體執行。我認為,核心是抓好兩點,即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
1、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準則》和《條例》的貫徹執行,黨委承擔主體責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紀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工作,紀委、組織、宣傳和黨校要加強溝通協調,將兩項法規宣傳教育納入“大宣教”格局,納入黨校所有主體班次的學習,尤其是對各鎮和部門主要領導要進行專題培訓,使《準則》和《條例》真正入腦入心,掀起學習《準則》和《條例》的高潮。黨員領導干部在執行兩項法規過程中,要發揮表率作用,敢于負責、敢于較真,同一切違反紀律的行為作斗爭,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2、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紀檢監察機關要全面履行職責。要找準全面從嚴治黨中的職責定位,既要立足當前,聚焦目標任務,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又要著眼長遠,堅持標本兼治,把紀律挺在前面,監督檢查黨章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切實轉變慣性思維,從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到執紀審理各環節都要以紀律為準繩,真正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運用情況作為檢驗評價工作的標準,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xx條例》,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理論、科學發展觀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憲法和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不論什么組織,它都有保障其運行的
規章制度
和要求。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是無產階級的革命意志、高度組織紀律性的體現,是按照黨的政治綱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根據革命和建設的需要而確立的。實踐證明,黨的紀律是執行黨的路線的保證,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鞏固與群眾密切聯系的重要條件。紀律處分條例從十個方面規范了我們的行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潔自律、貪污賄賂、經濟秩序、財經、失職、瀆職,侵犯權利、道德、社會秩序等十個方面,指出了我們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也就是說要加強十個方面的修煉,從這十個方面切實加強黨員教育和黨的建設,正如中共中央關于印發《xx條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樣,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下面我從五個方面談一些認識和體會。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試行條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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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條令心得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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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名、百戰百勝的威武之師、文明之師。
二、從現實來看,中國人民解放軍繼續保持著這一光榮傳統
當香港回歸之后,不少香港人對這支年輕的解放軍還保留著神秘感和陌生感。然而,十年過去了,如今的廣大香港同胞再說起我們的駐港部隊,無不交口稱贊,衷心擁護。曾幾何時,參觀駐港部隊軍營,參加軍營一日成了廣大香港市民最高興,最盼望的時刻,能與駐港官兵合影成為人們的驕傲和時尚。這些都充分說明了,駐港官兵以自己嚴格的軍紀,嚴明的紀律,有力地維護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威武之師,文明之師的無上榮譽。我們再放眼世界,看看遠在非洲、黎巴嫩等地參加維和的中國軍人。正是他們用自己的行動在世界人民心中重重地留下了中國的印記,留下了中國軍人的偉大身影。
三,從未來再看,我們的人民軍隊將永遠繼承發揚這個治軍法寶
如今,我們承太平年代已經半個多
世紀了,似乎有人開始遺忘了人民解放軍的作用,也有人開始對人民軍隊說三道四,挑三揀四,我強烈鄙視這些目光短淺的人。要知道中國人民解放軍之所以能夠自信地立足于世界軍事強國之林,并不是因為我們的武器裝備多么先進,而是靠我們百戰百勝的輝煌戰績。然而這些戰績的得來,說到底只有一句話,就是要靠嚴格的軍紀,嚴明的紀律作保證。所以,我可以自豪地說,未來,也許我們的人民軍隊在軍事裝備上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保證,我們的人民軍隊絕對是世界上戰斗力最強的鐵血勁旅!
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為我們有嚴格的軍紀,嚴明的紀律!
總結
回顧了人民軍隊光榮的歷史,輝煌的現在,展望了光明的未來,我深深地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而驕傲自豪。作為紅色尖兵普通一員,雖然是虛擬社區的一份子,但正因為這個團隊是紅色尖兵,是繼承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光榮傳統的優秀團體,所以,在今后我將倍加珍惜團體榮譽,倍加努力工作,用嚴格的軍紀、嚴明的紀律激勵自己,為紅色尖兵的發展壯大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紀律條令心得篇七
“條令條例”是每個軍人必須學習和遵守的紀律,它是規定軍人言行舉止的標準,“條令條例”的學習能讓我看到作為一名軍人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也是改正問題的準繩。
無規矩不成方圓,通過學習“條令條例”讓我明白嚴明的紀律是一支部隊戰斗力形成的首要條件,如果沒有一個好的紀律、好的作風,那部隊就如一盤散沙,就會無任何戰斗力,所以學好“條令條例”是每個軍人必須做好的一門功課,尤其是對于我們警衛部隊來說。新同志初到軍營,對部隊的一些紀律認識還不清楚,有的還帶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條令條例”是要我們提高紀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種良藥。
部隊有句話說的好“進門看內務,出門看隊列”內務條令的學習讓我更深入的了解到軍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內務是部隊戰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內務它能鍛煉自己的細心,能改正以前懶惰、粗心的臭毛病,軍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著人民軍隊的形象,“隊列條令”它規范著軍人的一言一行,軍人的形象就應該硬朗大氣而不拘小節,一個好的隊列更能給人民群眾帶來安全感,隊列的養成就是培養我們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過學習“條令條例”讓我明白部隊紀律的嚴明性、讓我明白部隊的一日生活制度、讓我明白部隊隊列養成的重要性,所以“條令條例”是我們學習中的重中之重,是我們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最高法寶。
紀律條令心得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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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批準,由監察部、人社部、公安部聯合公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將于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紀律以及對違反紀律行為給予處分的部門規章。
有網友將《紀律條令》的公布實施與另外一條事涉警方的新聞聯系起來比較,即河北靈縣公安局通過偽造拘留證,以抓人然后收取保候審保證金牟利。并認為“警察抓人牟利是對《紀律條令》的諷刺。”在我看來,恰恰相反,《紀律條令》是警察抓人牟利類似事件的“緊箍咒”。
需要明確的是,警察抓人牟利這種損壞公民利益,破壞公安隊伍形象的案例的確存在。正因為其存在,所以要直面問題,嚴肅調查,嚴格處理,最終給公民一本明白賬。所以,才要制定《紀律條令》來懲戒、約束和監督執法行為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何況,從時間邏輯上來講,警察抓人牟利事發在前,條令公布實施在后。
我們應該感到欣慰的是,《紀律條令》不但設定了76種具體違法違紀行為,還分別規定了這些違法違紀行為應適用的處分。如第七條首先針對危害特別嚴重的行為設定了“高壓線”,即凡是有第七條規定行為之一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拉起“高壓線”,套上“緊箍咒”,既尊重了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和公安監督工作的實際,也體現了公安機關從嚴治警的剛性要求,非常實在,非常具體,值得期待。
同樣,我也想起了另一則新聞,5月7日,人民日報刊文詮釋社會公正的三重涵義。文章指出,司法公正是實現社會公正的保障。我認為,人民警察作為司法公正的主要執行者之一,需要社會各界進行監督,也需要一部系統的部門規章來約束。而此次《紀律條令》的另一看點就在于,這部規章由監察部、人社部和公安部聯合制定并發布,且監察機關可調查下級公安機關領導人員。此舉,既解決了長期制約公安監督工作的瓶頸問題,又延伸了公安監督工作的觸角,拓寬了監督領域,將避免警察問題公安內部解決,有效克服司法不公的問題。
為,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執法行為的規范化,筑牢社會正義的堅強防線。
紀律條令心得篇九
經過只一次的紀律條令學習,我們要敢于和真于貫徹《條令》,確保《條令》設定的這些“高壓線”起到規范、教育和威懾的作用,參照本條令執行,拓寬了適用的范圍。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紀律條令學習心得,歡迎大家閱讀。
按照學校黨支部要求,我認真學習了《xx條例》。通過學習《條例》,使我們充分地認識到,《xx條例》是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與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問題。《xx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會保證我們黨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我們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xx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六千六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目的在于帶領廣大黨員干部抓好各項工作。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業業,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學校和學生的發展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覺遵守黨紀法規,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教育創新,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特別是對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教育事業貢獻力量。
近日,大隊組織全體民警學習了新頒布的《xx紀律條令》,通過這次統一及會后的自我學習我感觸頗深,學習《xx紀律條令》
心得體會
。《xx紀律條令》(以下簡稱《條令》)是由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xx部聯合起草和頒布的,20xx年6月1日正式實施。通過《條令》的起草和主體不難看出,新頒布的《條令》既與國家有關行政法規銜接緊密,又突出xx機關的職業特點。其內容特別是針對xx機關常見易發的痼疾和頑癥,設定了加強內部管理和相關行為的懲戒性規定,使《條令》成為堅持從嚴治警、加強xx隊伍建設的一部綜合性的重要紀律規章。一、它拓寬了監督的主體及領域。新頒布的《條令》在監督體制上有了新的創新,在《條令》第六條規定中明確指出: “監察機關派駐同級xx機關監察機構可以調查下一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xx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必要時也可以調查所轄各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xx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監察機關派駐同級xx機關監察機構經派出它的監察機關批準,可以調查下一級xx機關領導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這就為“下查一級”的規定提供了重要依據,這是加強xx系統管理的一項重大創新舉措,既解決了長期制約xx監督工作的瓶頸問題,又延伸了xx監督工作的觸角,對被監督者來說監督主體拓寬了,對于監督者來說拓寬了監督領域。
二、它細化了xx部發布的《五條禁令》。xx部發布了以槍、酒、車、賭等四個方面為主要內容的《五條禁令》,對加強xx隊伍建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新頒布的《條令》沿用了《五條禁令》的基本內容,又注意細化了違紀情形和處分幅度,《條令》在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分別就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工作時間飲酒、攜帶槍支飲酒、酒后駕車、參與賭博的行為明確了具體處分幅度。第二十六條作出“對不適合繼續在xx機關工作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或限期調離”的規定。《條令》既保持了《五條禁令》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又增強了《五條禁令》的可操作性。
三、它加大了違紀“高壓線”的“電壓”。通過學習,可以看出這次《條令》對xx機關內部管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加重了各種違紀的處分力度,使違紀這根“高壓線”加大了“電壓”。如第七條首先針對危害特別嚴重的行為,設定了“高壓線”,即凡是有第七條規定行為之一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第八條至第十四條和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設置了32種行為,并明確規定 有行為之一的起點就是記過處分,最高至開除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條令》規定:“參與賭博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從重處分”。
四、它使適用對象得到了有效擴大。新頒布的《條令》中在適用對象這一方面,新《條令》不僅適用xx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也適用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和海關系統xx機關及其民警。同時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xx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對xx邊防、消防、警衛部隊作出了有條件執行《條令》的規定,即“xx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官兵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給予處分的,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沒有規定的,參照本條令執行”,拓寬了適用的范圍。
古人云: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意思是說,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踐。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新《條令》的制定頒布不過是邁出了第一步,在今后的實踐過程中,還要敢于和真于貫徹《條令》,確保《條令》設定的這些“高壓線”起到規范、教育和威懾的作用,有效遏制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近段時間,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xx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八千兩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一.牢記
入黨誓詞
,對黨忠誠。入黨誓詞是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黨員對黨和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和保證。當前,我們黨已經是一個擁有八千多萬名黨員的世界上第一大執政黨,在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長期執政,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面對艱巨復雜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面對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和危險,如果沒有統一的意志和嚴明的紀律來維護,只能一事無成。
二、嚴守黨的紀律,拒腐防變。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惡的過程中,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干部的基本原則,降低標準,放松要求,心存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三、加強政治學習,堅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對象。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xx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的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例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廉潔自律。
自覺接受監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作為黨員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抓好安全生產,遵守規章,杜絕事故和問題發生,在工作中嚴格做到“看一條,做一條,簽一條”。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親,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的先進性。堅持黨員服務群眾,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想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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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條令心得篇十
《xx條例》,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理論、科學發展觀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憲法和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不論什么組織,它都有保障其運行的規章制度和要求。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是無產階級的革命意志、高度組織紀律性的體現,是按照黨的政治綱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根據革命和建設的需要而確立的。實踐證明,黨的紀律是執行黨的路線的保證,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鞏固與群眾密切聯系的重要條件。
紀律處分條例從十個方面規范了我們的行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潔自律、貪污賄賂、經濟秩序、財經、失職、瀆職,侵犯權利、道德、社會秩序等十個方面,指出了我們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也就是說要加強十個方面的修煉,從這十個方面切實加強黨員教育和黨的建設,正如中共中央關于印發《xx條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樣,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下面我從五個方面談一些認識和體會。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試行條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