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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一
為了加強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生產事故,保護運輸作業人員的安全和運輸單位免受財產損失,特簽定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公司作為甲方,運輸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各工段、班組要明確專、兼職安全員直接主抓安全生產管理。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增強職工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職工上崗前必須先到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培訓,再由乙方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后果,乙方要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并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登記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后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錄用的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卷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后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法律規定讓職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乙方不得強迫職工疲勞作業。
(九)、不準錄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職工上崗前乙方應到醫療部門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錄用,體檢由乙方自行組織。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結合作業實際為職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并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并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志。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測而使用而發生災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職工簽定勞動安全協議或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和“五同時”,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止環境污染和破壞。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強迫職工違章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現場,并向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人員或車輛在非生產區域發生一切事故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抓好班前行車安全檢查,保證車輛維修和保養時間,保持車輛狀況安全良好。
2、制止酒后駕車和違章操作,嚴禁司機疲勞駕車、駕駛室乘人、超速、超載、溜車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3、加強運輸道路維修,保持道路平整暢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員進入采礦區或礦井必須經車間或井口負責人同意,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并要遵守車間和井口各項規章制度,熟悉爆破信號和爆破時間,爆破時要主動撤出危險區,到300米外安全地點避炮。凡進入采區、礦井、生產崗位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區內乙方人員和設備財產發生傷害和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境戒區為300米,下坡為500米)。
6、停止作業時,運礦車輛及設備不準在采區邊幫下方停放。否則,發生損壞后果自負。
7、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范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8、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臺或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9、爆破作業必須到公司保衛、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并落實作業措施后方可進行,不準擅自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10、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11、房屋上或樓層上危險作業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情況系好安全帶。作業現場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12、禁止夜間和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13、在油庫、炸藥庫、配電室、化驗室等重要崗位施工必須到安全科、保衛科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施工。
1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1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技術人員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并達到技術規范要求。
1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1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欄。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19、使用壓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不準混放,不準在陽光下爆曬。十米內不準有火源,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
20、啟動設備前必須搞好安全檢查,車輛倒車時要有人指揮。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要有擋堵措施,倒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2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志。
22、乙方與他方形成運礦或生產業務關系的雙方要簽定安全協議。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現場或作業現場相鄰互相作業發生危險影響的,雙方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安全措施和雙方安全生產責任關系。造成事故后果的,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執行,未簽定協議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責任與處罰
(一)、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運礦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教育。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限期整改、罰款等處理,罰款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做停產整頓處理,整頓期間可停止供電或采取其它強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下罰款。因上崗人員未安排“三級”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發生的安全罰款,乙方要現金交納,不能現金交納的,甲方通過公司財務處強制從施工費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十三、此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二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工程系統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口頭或安全整改通知、處罰單,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現場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因甲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整頓,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四、 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江蘇省和上級勞動安全市場主管部門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嚴格執行長江龍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制定的關于本工程(常州科教城國際創新基地低碳產業育成中心)《項目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同時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規定。
2、現場施工用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或與甲方共同承擔安全風險--見下第五條),不得無成本、無風險管理,必須共同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未成年人、殘障人員、心腦血管疾病或有不良行為者等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更不得參與施工。
3、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現場要安排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乙方負責人必須提高本單位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帶頭并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法規,真正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6、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如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進入施工區域必須帶好安全帽,系牢帽帶,正確使用各種勞保用品;2米高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且高掛低用(即安全帶的保險扣,盡量掛扣在高于作業點的位置)、掛扣點牢固可靠有效。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認為滿足后,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一旦發生事故,先應立即進行人員搶救和疏散工作,并保護現場。若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物品時,應做好標記和拍照取證工作,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1、如因乙方違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導致上級主管部門處罰外,甲方有權利進行加倍處罰。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為共同承擔施工管理責任,降低事故風險,就工人人身施工安全保險事宜協調一致如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人,按最高死亡90萬元、4萬元醫療/人的賠付額購買工程意外傷害險 ,最高宜按 人共同投保,甲方投入55%保險費用,乙方承擔45%,超出保險內容、保額部分的一切安全責任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或義務性適當補貼、或按保險比例分攤)。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合理配置勞動力,參加施工人數,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時辦理保險事宜。乙方不得隨意增加、減少施工人員,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否則因此項帶來的一切施工事故風險、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己方施工人員個人素質擔保:充分了解、信任乙方身體、思想素質,承諾乙方施工人員均符合勞動法相關條款要求,非犯罪分子、無惡意暴力傾向行為,身體心理均健康,如有證據證明乙方人員有身體心腦血管疾病、心理疾病等隱瞞不報并使用的、故意 “碰瓷”的等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對乙方加倍罰款、并追究其責任,無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勞動者,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因此不能及時辦理保險,并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4、參加施工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執行書面請假制度,(或電話、短信等口頭請假)普通員工向乙方管理人員請假,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向甲方現場負責人請假,沒必要的話(除了事假、病假)盡量不要外出,以減少不必要的安全風險。否則在此期間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名單;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3、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4、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項目部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簽訂時間: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三
總承包方:(或簡稱甲方)
分包方(建設單位外委): (或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協議內容
1. 甲方責任及義務
1.1. 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1.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報甲方審核。
1.3.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直至清退出場。
1.4.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1.5.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員有權停工和采取強行措施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 乙方責任及義務
2.1. 乙方須嚴格遵守長春市關于施工企業用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2.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4. 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長春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2.5. 乙方應杜絕死亡、重傷、火災、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下。
2.7.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8. 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2.9.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10.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11.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具有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1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2.13.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購買正規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
2.1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
2.15. 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長春市政府、長春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權向建設單位匯報情況,讓建設單位參與監管。
2.17.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等災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立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2.18. 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負責。
2.19.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長春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施工中乙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程度,并且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2.20. 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甲方關于施工技術管理、現場防護、施工用電、機械、化學危險品管理、消防防護及保護女工的各項程序。
2.21. 乙方應對接觸職業病危害源的現場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品,并對其健康定期進行檢查,并承擔其相應費用。
2.22. 乙方須按規定對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堆放并及時清運。
2.23. 現場狹小乙方不能在現場設置食堂及宿舍。
2.24. 對于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甲方有權監督、跟蹤檢查乙方廢棄物處理情況。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廢棄物處理,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采取其它處罰措施的權利。
3. 外保溫吊籃的使用
3.1. 甲方責任及義務
3.1.1. 甲方負責提供吊籃給乙方做外墻保溫使用。
3.1.2. 甲方負責吊籃租賃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維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籃必須是合格產品,設備相關資料齊全。
3.1.4. 吊籃配重塊數量及重量按廠家要求設置,不允許減少。
3.2. 乙方責任及義務
3.2.1. 吊籃內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2人。
3.2.2.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將安全帶用安全鎖扣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籃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籃在雷雨、霧天和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觸油類,嚴禁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內,工作鋼絲繩不得有砂漿、雜物,如發現鋼絲繩開裂,亂絲、變形必須通知總包方更換。
3.2.6. 安全鎖鎖緊鋼絲繩時,安全鋼絲繩在受力情況下,嚴禁強制開鎖,應將平臺提升,在安全鋼絲繩不受力時自動打開安全鎖。
3.2.7. 提升機如發生異常噪聲應停止使用。
3.2.8. 吊籃使用結束后,將提升機、電控箱、安全鎖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滲入。
3.2.9. 由于乙方使用不當及人為原因造成吊籃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
3.2.10.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不允許進行高空作業,工作期間不允許飲酒。
3.2.11.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當及違章作業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非乙方原因責任方負責。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_____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周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并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并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避風港,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志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并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并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并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對于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借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2.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協議自行解除。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五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械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
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
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
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按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如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失。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盟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六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七
為保證珠 項目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本項目發包人 有限公司 與承包人 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
第一條 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傳達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督促、指導施工承包人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承包人對施工承包人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消防安全隱患。
第二條 承包人職責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對建設標段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二)在建設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圖,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
(三)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4米,能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作業要求,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占用臨時消防車道。
(四)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提供處置火災突發事件所需的消防用電。
(七)嚴把易燃建筑材料進場前的復試檢測關,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進場前的檢測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燒性能達不到等級的,絕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杜絕火災隱患,嚴防火災的發生。
(八)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九)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做到布局、選型合理。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滅火器材,且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生活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區域。
(十一) 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辦公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業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現場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清除周圍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現場監護。在危險場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氣瓶、火工品在儲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倉庫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可燃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設計、建造危險品倉庫,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落實專人保管。
第三條 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按公司有關質量信用評價和“六位一體”檢查考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工程項目保修期結束時止。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篇八
腳手工____在________公司工作中,為了確保個人人生安全,特訂如下協議。
一、____等腳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須遵守國家的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摩托車,確保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二、腳手工在搭、拆腳手時,不得喝灑、戲笑、開小差,工作時應該集中全部精力。腳手工在腳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時,要小心謹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發事故,后果自負,公司不負責任。
三、腳手工在拆腳手時一定要看清地面情況,不得亂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責任由腳手工自負。
四、腳手工在搭腳手時,一定要認真負責,扎緊、扎牢,負責到底。
本協議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