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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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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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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篇一

??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實施針對性預防措施,及時將返貧致貧人口納入幫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緊緊圍繞“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充分利用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對返貧致貧風險人口進行實時動態監測,提前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鞏固脫貧成果,確保按時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扶貧辦牽頭,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全市工作實際,會同農業、統計、教育、醫療、民政、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對農戶收入不穩定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驟減、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及時預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民政局牽頭,重點對鰥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農戶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臺賬備案,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3.生產經營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當地養殖業、種植業、小加工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當發生牲畜疫情、小加工業運行困難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貧致貧風險監測,發生風險問題及時預警。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及時預警。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失學監測預警。由市教育局牽頭,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情況監測報告制度,將6-16周歲少年兒童全部納入監測對象,重點監測流動、留守、殘疾和家庭經濟苦難適齡兒童少年。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發現疑似輟學失學、漏資助的及時預警。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預警。由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進行監測,遏制農戶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7.飲水安全監測預警。由市水務局牽頭,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加強水質安全監測和供水穩定性監測,建立農村公共飲水設施維護公約,對因供水設施故障、自然災害和季節性供水困難等所引發的飲水保障問題及時監測預警。

??8.住房安全監測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充分發動鄉鎮干部、駐村干部、村干部開展定期排查和實時監測,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及時預警。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托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民政等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農戶返貧致貧風險進行監測,及時預警。

??10.特殊農戶監測預警。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門配合,對農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員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農村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治理的同時,落實相應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同時,做好發生疑似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預警。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或村名小組提名、行業部門預警監測、鄉村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或由村“兩委”每月組織村民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本村民小組初步名單上報村“兩委”。

??2.行業部門預警監測。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易返貧致貧關鍵因素,動態開展預警。同時,市扶貧辦依托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中返貧預警監測功能,實時開展監測預警。綜合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區域和對象,及時將問題梳理匯總,反饋到鄉、村和網格開展排查核實。

??3.鄉村走訪排查。在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提名和行業部門監測的基礎上,由村“兩委”召開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討論確定初步名單上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組織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網格員入戶核實,發現問題上報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共同研判,村級能解決的,第一時間解決。村級不能解決的,上報鎮級研究解決,鎮級不能解決的,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相關部門整合資源給予解決落實。

??4.對象認定錄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預警監測對象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一步研判,確定預警監測對象名單,組織落實相關干預幫扶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指導各鄉鎮(街道)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持續跟蹤監測。同時,利用“貴州省扶貧云”和黔南州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市防貧監測對象數據庫。

??5.實施動態管理。市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預警監測對象需求,精準制定相應的幫扶干預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實時調度相關部門落實幫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鄉鎮(街道)跟蹤預警監測對象,待監測對象情況緩解穩定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判認定,解除預警監測,并按程序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調整。

??三、幫扶措施

??(一)強化產業發展幫扶。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動員引導其參與壩區農業產業和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增加生產經營、勞動務工、入股分紅等收益。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資金的監測對象,提供小額扶貧信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等金融政策支持;對有勞動力但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鼓勵發展易地產業;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村級集體資產,可按不同比例優先支持貧困戶和監測對象發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民宗局、市農商行;責任單位:各鄉鎮)

??(二)強化就業創業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優先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工資性收入。對外出意愿不高的監測對象,優先推薦到當地園區、企業和扶貧車間等就業,鼓勵就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和扶貧項目建設。對弱勞動力中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安置其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等公益崗位工作。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意愿的監測對象實現技能培訓全覆蓋,提高技能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掌握一門以上技能。(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務局、市統計局、各鄉鎮)

(三)強化綜合保障幫扶。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符合條件的全面落實農村低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意外變故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落實相應的政策幫扶措施,適度提高臨時救助額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難且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低保保障。對“兩不愁三保障”存在問題的監測對象,及時多渠道采取有力舉措加以解決。(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統計局、各鄉鎮)

??(四)強化扶志扶智幫扶。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產業和就業脫貧致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并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監測對象通過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對依賴思想嚴重的監測對象,通過感恩教育、政策宣傳、心理疏導等方法,引導其摒棄“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營造守望相助、互幫互愛的和諧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

??(五)強化社會力量幫扶。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力度。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貧志愿服務。支持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防貧專項救助基金,開展公益慈善捐贈。鼓勵使用“10·17”扶貧日捐助資金,加大監測對象幫扶力度,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充分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源,加強中國社會扶貧網推廣運用,推動資金項目向監測對象傾斜。(牽頭單位: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

(六)強化保險防貧幫扶。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實際防貧對象需求的保險產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保險責任賠付起付線,實行階梯性保險賠償。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提高監測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鼓勵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照貧困戶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實現邊緣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各鄉鎮)

(七)強化專項扶助幫扶。用好用活“三戶”專項扶助資金,對因殘、因病等返貧致貧對象,進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資源幫扶后的再保障,重點采取對該類家庭所需生活、生產、教育等方式,織密兜底防線,確保不出現一例返貧、不發生一起致貧。(牽頭單位:市扶貧辦;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各鄉鎮)

四、工作要求

(一)細化責任。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州)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市級落實主體責任,鄉鎮為重點、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對返貧致貧監測工作組織領導,深刻認識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抓,推動監測預警工作落實、落細,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夯實脫貧質量。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工作實際,嚴格認定程序,每月至少組織開展走訪摸排不少于一次(排查表見附件1),統籌抓好調查核實、信息錄入、精準幫扶、動態管理等工作,抓好幫扶政策實施。各鄉鎮(街道)于每月10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排查臺賬及幫扶措施臺賬》(附件2)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另外,產業扶貧、就業保障、兜底保障、飲水安全保障、教育保障、醫療保障、住房保障、易地扶貧搬遷8個工作專班、各鄉鎮(街道)還須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15日前報送每季度防貧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報告。(聯系人:楊正楠,電話:?13638011971/2468420,郵箱:

[email?protected]

)

??(二)加強協作。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牽頭,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隨時組織召開),通報工作情況,解決相關問題,部署下步工作。“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等行業部門要明確專門的聯絡人員,強化橫向溝通協調。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請涉及部門(單位)、鄉鎮(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調度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名單回執》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涉及單位詳見附件3)。

??(三)鼓勵創新。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和解決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提高成效。

(四)轉變作風。依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現有成果,充分發揮國家、省、州級扶貧系統平臺和村“兩委”、駐村工作隊、網格員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爐灶,減少不必要的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堅持抓具體、抓深入,確保監測對象認定、管理、幫扶精準。

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篇二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

按照吉林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吉林省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吉脫貧組【2020】10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

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指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標準,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全面監測、及時預警,提前介入、事前幫扶,鞏固脫貧成果、保障穩定脫貧,確保高質量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

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瞄準重點群體、實施動態幫扶;堅持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強化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注重凝聚合力、協同推進;堅持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激發內生動力、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一是明確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已脫貧但有返貧風險的不穩定戶;非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但有致貧風險的邊緣戶。

二是確定范圍。防止返貧監測范圍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縮減的;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保障和飲水安全存在隱患的;遭遇重大變故或重大自然災害等可能存在返貧或致貧風險的。

三是強化機制。民政部門通過貧困家庭走訪和入戶排查,發揮主動發現機制,對存在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和面臨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及時報送縣扶貧部門并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進行救助;對無勞動能力以及因病、因殘、因災等意外變故返貧致貧的家庭,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給予相應救助,必要時由縣政府啟動“一事一議”程序落實專項救助,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發現支出驟增或支出驟減家庭,要及時通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縣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縣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監測工作動員部署,全面鋪開檢測各項工作。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縣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縣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篇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20﹞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1、收入支出情況。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及其結構中工資性、生產經營性、財產性和轉移性等各類收入變化情況;監測對象教育、醫療、突發災害等方面剛性支出情況;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 “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縣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縣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篇五

根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脫貧攻堅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全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和處置,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建檔立卡脫貧戶2020年在現行標準下實現穩定脫貧、邊緣戶不致貧,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達到“零返貧、零致貧”目標,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明確對象

(一)監測對象

1.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國扶系統”)2019年度已標注的52戶脫貧監測戶和已錄入的82戶邊緣戶。

2.除國扶系統2019年度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之外的1618戶脫貧戶。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二)分級管理

1.紅色監測對象。國扶系統2019年庫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已錄入的邊緣戶;預估今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災害、突發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兩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項有可能不達標的,若為脫貧戶則在國扶系統中標注為脫貧監測戶,若為非建檔立卡農戶則在國扶系統中錄入為新增邊緣戶。

2.黃色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均達標,預估當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脫貧戶。

3.綠色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均達標,預估當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10000元(含)的脫貧戶。

(三)監測原則

堅持2020年“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標準,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四、監測方式

鎮、村三級聯動、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充分利用國扶系統、建檔立卡手機app、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大數據平臺”)等信息化工具,結合適時入戶走訪,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并在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

五、監測步驟

按照“排、訪、評、錄、測、補、銷”七步工作法對監測對象進行篩查確定、動態監測、分類幫扶、補短銷號,具體步驟為:

(一)初篩初定

第一步:精準“排”。在3月25日前,由村“兩委”、第一書記負責,駐村幫扶干部、網格化精細管理工作隊成員參與組成工作隊按照“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穩定,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困難家庭戶作為擬監測對象,集中一次入戶排查。

第二步:重點“訪”。鎮黨委、政府統籌組織力量對村上報的初步監測名單開展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新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困難的農戶,按照監測對象評定標準,進行核實并綜合評定是否符合監測對象條件。

第三步:綜合“評”。

1.村級初評。村委會排查匯總初步監測對象名單后,第一時間組織“村兩委”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干部等人員召開專題會進行初評,提出初評意見。形成初評意見后,在統籌組織人員逐戶核實的基礎上,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復核,形成書面評定結果反饋到鎮上。

2.鎮上評定。鎮扶貧辦對村上反饋對象名單,組織力量開展動態監測,并據此開展暗訪督查督辦。

(二)準確鎖定

第四步:準確“錄”。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鎮扶貧辦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監測對象信息,組織人員及時在國家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分類建檔管理,紅色監測對象在國扶系統中錄入為新增邊緣戶或標記為脫貧監測戶,由扶貧開發局把國家子系統中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形成防止返貧致貧監測臺賬;黃色監測對象由鄉(鎮)、村同時建立臺賬管理;綠色監測對象由各村自行建立臺賬管理。

第五步:每月“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要實地入戶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若預警對象原為黃色或綠色監測對象,則先在國扶系統錄入為邊緣戶或標記為脫貧監測戶,待導入大數據平臺后按上述步驟標注預警。

(三)分類幫扶

第六步:分類“補”。根據分級對象、分類實施幫扶措施:

1.紅色監測對象。以“補”為主,對照今年脫貧標準補齊短板。對于收入不達標的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協調就近和外出務工等途徑增收,對收入不達標且無勞力的,民政部門負責加強兜底政策扶持;對于飲水安全、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達標的,由水務、教育、衛健、住建等負責補齊短板。

2.黃色監測對象。以“扶”為主,根據監測對象勞動力狀況和收入結構,制定幫扶措施。通過就業創業培訓、種養殖技術指導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寬就業渠道,壯大產業規模,多元促進增收,提高脫貧質量。若監測等級升級為紅色,則按紅色監測對象開展監測和幫扶。

3.綠色監測對象。以“引”為主,突出“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主題,加強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勵機制,樹立脫貧榜樣。若監測等級升級為黃色或紅色,則按黃色或紅色監測對象開展監測和幫扶。

六、時間安排

(一)及時開展評定,準確錄入信息。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評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評定紅色監測對象信息錄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黃色、綠色監測對象臺賬建立工作。

(二)加強監測幫扶,限時完成補短。從4月開始,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及時制定每戶補短措施,做好監測對象的對標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紅色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全面銷號。

(三)全面鞏固提升,提高脫貧質量。7至12月,對當月監測新發現確定的紅色預警監測對象,及時落實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及時銷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站所要將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硬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細化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銷號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工作落實。

(二)加強統籌協調,分類落實幫扶。鎮上綜合統籌,組織辦公室和村(社區)分級分類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

(三)強化督導問效,跟蹤問題銷號。鎮上將此項工作納入督導重要內容,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及時通報,對影響脫貧攻堅任務的嚴肅問責;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對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各村要立行立改。4月起,各村每月2號前將上月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開展情況報鎮扶貧辦,鎮上據此開展暗訪督查,通報發現的問題,并跟蹤問題整改情況,直至問題銷號。

防返貧監測工作方案篇六

為進一步加強返貧致貧監測,開展針對性幫扶工作,構建防止返貧致貧的制度防線,根據《湖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湘扶發〔2020〕6號)以及《益陽市赫山區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益赫扶領辦〔2020〕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防止返貧致貧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明確程序和內容,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因地因戶因人制宜開展精準幫扶,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高質量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提前發現并識別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口,及時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一旦出現返貧和新致貧,及時納入建檔立卡,享受脫貧攻堅相關政策,實施精準幫扶,確保穩定脫貧。

(二)堅持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原則。因戶因人精準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主要采取開發式幫扶措施,支持發展產業、轉移就業,通過就業幫扶實現增收。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落實各項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實現應保盡保。

(三)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原則。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構筑共同富裕、守望相助的社會風尚。

(四)堅持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原則。處理好外部幫扶與自身努力的關系,加強監測對象扶志教育,強化勤勞致富導向,培養監測對象艱苦奮斗意識,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一)監測對象范圍。全街道所有農村人口,以家庭為單位,原則上以2020年度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左右的戶為主。重點監測以下對象:

1.街道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脫貧不穩定戶

2.尚未脫貧戶、返貧戶。

3.已納入扶貧信息系統的邊緣戶。

4.通過上半年脫貧質量“回頭看”發現的建檔立卡之外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低保戶、大病重病戶、重度殘疾戶中有致貧風險的戶。

5.因洪澇災害、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種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導致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引發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縮減的戶。

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監測程序。以街道為單位組織開展,通過農戶申報、鄉村干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由區級扶貧部門確定監測對象,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對已經消除致貧、返貧風險的邊緣戶、監測戶及時在系統標識已消除風險。

(三)監測內容。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開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況。監測收入達標、收入穩定、大額支出等情況,即:監測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達到最低監測標準;與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響、勞動技能缺失、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產業或就業收入下降的情況。同時,監測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況;是否存在因病、因學、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導致家庭產生大額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繼而導致家庭生活出現困難的情況。

2.“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情況。監測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監測戶和未脫貧戶的教育、健康、住房、飲水安全的政策落實是否連續穩定,是否存在返貧風險點;監測檔外群眾在教育、健康、住房、飲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是否存在致貧風險點。

(一)監測責任。由駐點街道干部、村(社區)“兩委”、村(居)民小組長等人員進行監測,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員協助參與。以“三走訪三簽字”、各駐村幫扶工作隊、各幫扶責任人按要求上門走訪為契機,全面分析本村(社區)貧困戶、檔外重點監測對象農戶的收入、“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詳細建立臺賬。

(二)幫扶責任。未脫貧戶(含返貧戶)、脫貧不穩定戶即監測戶由村(社區)“兩委”、駐村工作隊及幫扶責任人共同承擔幫扶責任;對監測對象中的非建檔立卡貧困戶,如邊緣戶或者其他檔外特殊困難對象,由街道統籌幫扶力量進行幫扶。

(三)管理責任。對于群眾個人自主申請的,進行數據比對發現的,各級通過督查、檢查、暗訪、信訪發現的各類疑似問題,統一轉交街道、村(社區)兩級進行重點監測。監測數據原則每季度一更新,特殊情況隨時匯總上報。

保持現行扶貧政策總體穩定,統籌利用政府、市場和社會扶貧資源,支持各單位結合實際自主建立動態幫扶機制,在堅持現行扶貧標準和防止返貧致貧實際需要的前提下,精準落實對監測對象的幫扶措施。

(一)產業幫扶。對具備產業發展能力以及意愿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提供扶貧小額信貸支持,動員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社、鄉村致富帶頭人等帶動其發展生產。深入開展消費扶貧,動員機關、學校、醫院和企事業單位通過以購代捐、以買代幫,優先集中采購監測對象生產的農產品和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的企業、合作社農產品。

(二)就業幫扶。深化扶貧勞務協作,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加強就業信息服務,推動監測對象就業意愿、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組織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其邊培訓邊上崗。拓展建設扶貧車間,吸納更多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就業。積極開發扶貧公益性崗位,加大對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選聘力度。鼓勵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方式,動員監測對象參與農村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獲取勞務報酬。

(三)“三保障”與飲水安全幫扶。開展常態化控輟保學,確保監測對象義務教育階段無失學輟學;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對象雨露計劃、義務教育困難生活補助、職業教育和高中助學金各項免補政策落地落實。通過加大醫療救助資金投入,幫助監測對象全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對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開展醫療救助。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和檔外低保戶、五保戶、殘疾戶4類對象危房改造,年內完成邊緣戶危房改造;對其他監測對象,要根據實際情況,逐戶開展住房危險性鑒定,通過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監測對象人不住危房。動態解決飲水安全問題,加強水源點建設,有效解決季節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證率,保障所有監測對象飲水安全。

(四)社會幫扶。依托中國社會扶貧網,引導社會組織及愛心人士向監測對象傾斜眾籌。深入開展“戶幫戶親幫親,互助脫貧奔小康”行動,引導社會力量對監測對象進行幫扶,引導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監測對象幫扶志愿活動。

(五)綜合保障幫扶。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對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難的監測對象,由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依據實際情況給予臨時生活救助。對因病、因殘、因災等意外變故返貧致貧的家庭,及時落實健康扶貧和殘疾人、災害、臨時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加強組織領導。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開展,扶貧辦加強指導,督促各部門單位落實防止返貧致貧責任。各村(社區)承擔主體責任,村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相關行業部門要認真落實好行業扶持政策。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相關行業部門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扶貧辦定期開展走訪摸排,受理農戶申請,嚴格認定程序,及時審核上報。村(社區)“兩委”干部、各級駐村工作隊、結對幫扶干部依據扶貧信息系統監測對象信息,及時開展到戶幫扶。

(三)嚴格考核要求。年底對相關村(社區)的脫貧考核,除了看脫貧退出資料外,重點考核是否出臺了本轄區切實可行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部署安排,是否按照本方案要求開展了監測對象的摸底,各項統計報表數據是否精準,監測對象落實的各項幫扶措施是否有臺賬資料、有據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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