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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存在問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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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存在問題(四篇)
時間:2024-03-20 17:23:21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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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存在問題篇一

農村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為鄉鎮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甚至是經營型轉變提出了緊迫的要求,也創造了很好的條件和機遇。如何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實現轉變作風、強化服務,是擺在鄉鎮一級基層組織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鄉鎮職能轉變是社會發展的必然。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對鄉鎮職能轉變提出了新要求。鄉鎮機構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的,其職能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隨著市場經濟的穩步發展,鄉鎮的一些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各種新出現的情況,一些新的職能需要重新增添。

2、縣域經濟的迅猛發展迫切需要鄉鎮職能轉變。縣域經濟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單元,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要想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就必須更好地適應形勢、放大優勢、培植強勢,做亮特色經濟。這就要求鄉鎮轉變傳統的粗放農業管理方式,增強規劃和經營意識,為農民提供從產前到銷售的具體指導和服務,而目前的鄉鎮職能對此卻無具體的要求。

3、稅費改革的全面推行是鄉鎮職能轉變的助推器。稅費改革的全面推行使農民負擔減輕,鄉鎮由原來找農民“收糧催款”,變成向農民發放“糧食直補、糧種補貼、農機補貼”,由索到予,鄉鎮工作性質發生根本性改變。

二、對鄉鎮職能的基本定位。

在一份轉型經濟國際比較經驗的專題報告中,世界銀行提出了界定政府活動范圍的3條原則。第一,政府應當大幅度減少在社會產品和勞務的生產、流通過程中的直接參與職能,除了國防、初級教育等少數例外,應當允許和鼓勵企業來承擔這些職能。第二,政府應當停止對私營合法商業活動的限制和直接控制,同時應當致力于促進宏觀經濟穩定性,為私營部門發展和競爭提供一個健全的法律和體制環境。第三,政府應當為社會成員中最需要保護的脆弱群體提供生活保障。參考這3條原則,鄉鎮應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大力改進調控和服務經濟的方式,依法規范行政行為,在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基礎上,把主要精力放在發展地方經濟、提供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基層組織四大職能上,從而建立精簡、效能、便民的鄉鎮工作運行機制,逐步實現從管理型向服務型甚至經營型的轉變。

三、鄉鎮干部的“兩個轉變”是鄉鎮職能轉變的基礎。

鄉鎮干部必須做到“兩個轉變”,為鄉鎮職能轉變奠定堅實的基礎。

1、轉變觀念。一要轉變計劃經濟的觀念,樹立市場經濟觀念。二要轉變“官本位”思想,樹立民本觀念。三要轉變自以為是的觀念,樹立開放的觀念。四要轉變“人治”的觀念,樹立民主法制觀念。

2、轉變作風。鄉鎮應該緊緊抓住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這一重點,加快干部角色轉換,切實搞好服務,以服務架起政府與農民的紐帶,實現鄉鎮職能的根本性轉變。在服務方式方法上,應有4條基本原則:一是服務的指導性。在為群眾服務上代辦不包辦,指導不強迫。二是服務的有限性。應延伸鄉鎮服務的手臂和觸角,加快建立社會化、市場化的服務體系。三是服務的群眾性。真正把群眾所想所盼、急需急用作為服務的重點。四是服務的長效性。把服務工作具體化和制度化,使服務真正落到實處。

造服務型政府 推進鄉鎮職能轉變工作

鄉鎮工作是黨和政府在農村工作的基石。在新的形勢和任務面前,如何充分發揮鄉鎮政府的職能作用,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十分現實而又緊迫的任務。我們提出了“打造服務型鄉鎮政府,培養技能型鄉鎮干部”這一口號,為鄉鎮職能轉變工作探索了一些有益經驗。

一、依據產業特色,合理設置機構。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鄉鎮“七站八所”,使鄉鎮工作很難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為農民提供服務。“條塊”分割的工作機構肢解了鄉鎮政府的職能。我們結合實際,打破過去工作模式,突出服務發展職能,對鄉鎮內設機構進行了重設和理順,按綜合管理、社會事務服務、主導產業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分類組建了新的鄉鎮工作機構和服務機構,形成了鄉鎮機構職責清晰、目標明確、統一管理的新格局。目前牞全區17個鄉鎮內設機構除垂直管理機構外,全面進行了重新組合,統一劃分為黨政綜合管理和經濟社會服務兩大塊,主要設“一辦二所三中心”,即黨政綜合辦公室、財政農經服務所、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事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服務中心。經過合理調整,全區鄉鎮內設機構由原來的160多個減少到110多個。鄉鎮工作力量已明顯集中到產業建設和經濟社會事業服務方面。

二、強化技能培訓,力促干部轉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鄉鎮干部隊伍,既是適應鄉鎮職能轉變和提高執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又是推進鄉鎮改革的重要前提。面對在發展農村經濟過程中干部素質與能力不適應的問題,我們制定出臺了有關培養技能服務型鄉鎮干部,建設技能服務型鄉鎮政府的實施辦法,把干部培訓作為鄉鎮職能轉變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整合培訓資源,籌措培訓資金,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農業實用技術、農村政策法規、市場經濟知識的培訓。目前,全區各鄉鎮已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訓方式累計培訓干部8000多人次。二是編寫實用技術手冊。組織涉農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編寫了《鄉鎮干部實用技術手冊》,鄉鎮干部人手一冊。三是組織開展了以農牧、林果、水利、財稅、司法、勞務、人口與計劃生育七個比賽項目為重點的鄉鎮干部服務技能“大比武”活動。四是建立以考促學制度。五是實行干部服務技能特長公開制。

三、堅持上下聯動,優化干部資源。鄉鎮職能轉變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和關系的調整,必須統籌考慮。為此,我們首先是科學配備領導班子,精減領導職數。全區鄉鎮領導職數由之前的185名減到140名,鄉鎮黨政班子正職領導由原來的34名減少為23名。精減后的領導班子在班子結構、人員組成、年齡結構、文化層次等方面都比過去更加合理。其次是優化組合干部隊伍。適應市場化和產業化的要求,實行按產業或工作項目將干部編組定崗,做到責、權、利相統一。三是實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機制。四是對在競爭上崗中崗位發生變化的干部實行“三變三不變三鼓勵”的優惠政策。即變工作崗位、不變干部身份,變工作職能、不變原職務職級,變分配方式、不變開支渠道,鼓勵鄉鎮干部自擔風險、帶薪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或承建農業科技示范園,鼓勵干部帶薪從事民營經濟、創辦企業,鼓勵干部帶薪到農村和街道社區擔任職務。五是妥善分流富余人員。

四、創新工作模式,完善服務機制。積極理順工作運行機制,推行“集中式辦公,窗口式服務”,工作模式由“分散服務”向“集中服務”轉變。一是建立區域服務網絡。以鄉鎮行政服務中心為依托,協調引導區直部門駐地站所建立服務窗口,實行“一窗受理,部門聯動”。二是設立村級“為民服務站”。以駐村技術指導員和鄉鎮干部、村委會干部為骨干,動員和吸收農民技術能手、科技示范戶、黨員、知識青年等參與其中。三是實施每周“3+x”工作制度。規定鄉鎮干部每周不少于3天到村“為民服務站”工作。其他(x)時間深入鄉鎮、村、企業了解掌握情況。四是區直部門服務范圍延伸。選聘有相應特長的干部職工,擔任農村技術指導員、企業助理、科技助理、平安助理等,深入基層一線開展服務工作。五是配套出臺相關制度。六是完善考核機制。

五、轉移工作重心,促進經濟發展。在鄉鎮職能轉變試點工作中,各鄉鎮在五個方面下功夫,促進了產業發展、農民增收。一是在產業建設上下功夫。突出區域特色,為農民群眾制定切實可行的產業發展規劃,按照“企業+基地+農戶”的模式,實行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使全區農業支柱產業進一步發展壯大。二是在發展勞務經濟上下功夫。我區農村勞動力資源充足,常年絕對剩余勞動力在10萬人以上。依托這一優勢,各鄉鎮將勞務輸轉作為鄉鎮工作中最大的項目來運作,引導和組織農村富余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達到產業結構優化和農民增收的雙贏效果。三是在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上下功夫。抓住國家財政性建設資金向農村傾斜的機遇,鍥而不舍抓項目、引資金、爭投入,狠抓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四是在培育市場主體上下功夫。堅持把培育市場主體作為全區鄉鎮職能轉變的主攻方向,積極扶持和培育龍頭企業,還培育了一批產業強村和種養加、產運銷專業大戶。五是在示范引導上下功夫。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各鄉鎮普遍采取組建農業產業協會等措施,通過協會給群眾做好示范,帶領農民進入市場。目前,全區有農村專業技術協會39個,協會專業門類齊全,通過農協會提供信息、銷售等方面的服務,有效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我是鄉鎮機關的事業編制干部,在鄉鎮工作了10年,根據我的理解,答復如下:

鄉鎮工作的特點

一鄉鎮機關是最基層的政府機關,直接面對廣大群眾,是各項方針政策的最終落實者.二鄉鎮機關最需要的是務實,要扎實的為群眾做實事,造福群眾.在當今社會急劇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各種矛盾問題隨之而來,群眾上訪與集體上訪事件增多,如何協調干部與群眾的關系,調解群眾之間的矛盾是鄉鎮干部必須具備的本領,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工作.三當前在農村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方面.因為新的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民耕種的土地經營權30年不變,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這導致有些農民新增人口卻不能及時增加耕地,矛盾突出.這是我在農民矛盾糾紛調解中遇到的比較普遍的案例.以上答復,不當之處請大家指正.還有鄉鎮政府職能的轉變的問題。

新農村的可能性不會很大,因為去年這個選題已經被其他省份考了,山東一般不會考別人考過的。鄉鎮工作,以我的理解,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待遇和工作不成比例、基層農村干群關系僵化、鄉鎮干部對農村建設裨益不大的問題。這些問題同樣可以歸結的、拔高到新農村建設中,但是更加貼近實際工作。

要求有政策性,簡單的五個字就可以概括“為人民服務”。這個應該更加貼近于中央對農村工作的思路。

既然鄉鎮招考明確提出單獨命題,這就有一個機會和一個陷阱在里面。機會是,如此一來范圍大大縮小,準備起來相應充分一些。但是單獨命題后,閱卷相應要嚴格一些,分數更不好拿。

個人見解,拋磚引玉了。

淺談推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

鄉鎮機構改革的核心是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得如何,事關行政效率,事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農村稅費改革直至取消農業稅,為鄉鎮政府按現代行政管理模式轉變職能提出了客觀要求,提供了有利條件。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付出艱辛探索,做扎實的工作。這里,就推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談幾點粗淺看法。

一、明確轉變職能方向

《國務院關于做好2004年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要加快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加強鄉鎮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功能。”溫家寶總理強調鄉鎮政府要“把主要精力轉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這就為鄉鎮政府轉變職能指明了方向。鄉鎮政府作為最基層政府有三個明顯特點。一個是行政職能不全。由于設在鄉鎮的站所基本上“三權在上”,經濟調節的功能小。另一個是自主權小。鄉鎮政府的決策受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制約較大,基本是按上面部署抓落實,上級部署啥抓啥。再一個是手段少。鄉鎮政府行政執法權、行政處罰權很小,抓工作難以運用經濟的和法律的手段。鄉鎮政府作為我國最基層政府的特點決定,其職能總的應是在落實國家經濟調節相關政策措施,協助上級行政執法部門搞好市場監管的同時,加強鄉鎮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鄉鎮政府應循轉變職能方向,認真解決職能越位、錯位、缺位問題,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吉林省一些地方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重點在“兩還”、“一剝離”、“四加強”上下了功夫。即:從催種催收退出來,還農民經營自主權;從直接管理村級事務退出來,還村民自治權;將適于市場運作的事務從政府工作中剝離出來,交給企業、社會組織;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引導,幫助農民拓寬生財之道;加強公共事業基礎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積極扶持弱勢群體;加強社會治安管理,維護農村穩定。在改革實踐中堅持這樣探索下去,必將收到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帶動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互動效應。

要把握好方向,積極穩妥地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主要應把握好四點。一是積極主動。鄉鎮政府轉變職能,關鍵在于鄉鎮干部特別是領導者的積極主動性。應引導鄉鎮干部自覺轉變觀念,打破“全能政府”觀念,樹立“有限政府”觀念,改變“全面控制”的做法,主動從不應該管的事務中退出來;破除“政府至上”的觀念,樹立服務的觀念,從政府主導型經濟模式走出來,把主要精力用在為經濟發展服務上;矯正片面對上負責的政績觀,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統一到建設服務型政府上來。二是循序漸進。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不能一蹴而就,應尊重客觀規律,根據客觀可能逐步進行。三是從本地實際出發。鄉鎮間參差不齊的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決定,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在客觀條件上有高有低,在步伐要求上也應有快有慢。四是在改革中推進。應把鄉鎮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統一起來,根據必須行使的職能“量體制做”,設機構,定崗定員,使轉變職能與機構改革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二、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組織

轉變政府職能的一個基本途徑是放權于社會。鄉鎮要將適于市場運作的事務從政府職能中剝離出去,需要社會組織以足夠的能量承接下來。因而應按“小政府、大社會”的現代管理目標模式,在精簡機構的同時,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組織。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等社會組織,以其自治、自律等特點,處于政府與農民、政府與市場、農民與市場之間,起著橋梁紐帶作用。在市場經濟中,為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政府要下放一些資源控制權。但在一些公共領域,市場機制會出現失靈,政府又無力包攬下來,就需要一種介于政府與市場、公共與利益個體之間的社會組織來承擔這些職能。行業協會以其在會員間的公正、公平,社會中介以其在市場主體間的公正、公平,可依法發揮相應的管理、監督、公證等職能作用,促進有序競爭,維護市場秩序。社會組織通過承擔政府不該管的事或管不了的事,為政府和市場提供多種服務,成為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政府轉變職能不可替代的社會力量。

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組織,應從鄉鎮政府和農村兩個實際出發,上下配合,采取綜合性的措施。

第一,政府主動“瘦身”,放權于社會。政府把可剝離的管理權下放給社會,社會服務組織才能有發展的空間。政府瘦身放權,是一場行政管理的重大變革。一方面要把不該管、管不好的事情,根據可能,逐步交給社會組織去辦。另一方面,要下決心撤掉不該設的機構,精簡不該設的崗位,從根本上克服人浮于事、沒事找事做、擠占社會組織發展空間等傾向。政府放權于社會,鄉鎮政府需要作出努力,但主要在于縣以上政府的相關部門。這些部門的原有職能,基本是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按政府配置資源的模式形成的。應在行政體制改革中,下決心簡政放權,為社會服務組織的發展提供寬松空間和有利條件。

第二,拆除“官辦”門檻,堅持以民間組織為主。改革開放以來,各種類型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社會組織得到長足發展,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一大“先天不足”是“官辦”色彩濃厚。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多數是由政府部門牽頭設立的,人員來自機關或下屬事業單位,往往按政府部門的意愿開展業務活動,不注意服務對象的需求和市場效應。對于官辦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等機構,應納入行政體制和事業單位改革中,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將需要政府辦的服務機構全面規范,凈化職能,脫掉行政色彩,完全依據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運作。對于適合民間辦的,應借鑒國企改革經驗,全面進行體制轉換,逐步實現民辦化。同時,應在人才政策、財政政策、信貸政策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扶持民間社會服務組織的發展,從而以政府小的付出,實現社會化的大服務。

第三,由小而大,在發展中整合。鄉鎮政府面向農村培育社會服務組織,應根據相關資源條件,由小抓起,由不規范的雛形抓起。農村中以能人帶動型、專業戶集聚型的專業協會、研究會,為農戶提供信息、技術、供銷等服務,并減輕了鄉鎮政府工作負擔。應以此為基礎,培育和發展農村社會服務組織。

第四,以城帶鄉,統籌推進社會服務組織發展。設在大中城市的服務、培訓、監督、公正、認證等社會服務機構,應面向周圍農村張開服務網。這樣,既可為鄉鎮政府轉變職能創造寬松環境,又可發揮城市輻射帶動作用。設在城市的社會服務機構向農村張網,是要有投入的。政府應通過一定的扶持,支持社會化服務業下鄉。

三、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

公共財政是為市場提供公共服務并彌補市場機制失靈的國家財政。為確保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彌補市場的失靈,政府要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鄉鎮政府要把主要精力轉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特別是要強化缺位明顯的公共服務職能,必須增加公共財投入。國家確立的農村綜合改革目標之一,就是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和財政制度,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有利于集中財力辦大事。但除發達地方外,縣鄉兩級財政較困難,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能力很低。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必須由上而下,統籌考慮,采取相應措施。

首先,應加大上級財政面向農村的專項轉移支付力度。為實現以公共財政支持公共服務,縣級以上財政應設專項資金,通過轉移支付方式,用于面向農村的公共服務業,重點應該用于扶持五個領域的公共服務。即:農業、牧業等技術推廣;農村成人教育網絡建設和農民培訓;交通、通訊、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教育、醫療衛生事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國家和地方政府面向農村增加公共服務的專項投入,既可加強農村公共服務,又可解決鄉鎮功能不全在轉變職能上遇到的困惑。

其次,加快經濟發展,增加縣鄉財政收入。面向農村建立公共財政制度,根本的途徑是發展縣域經濟,增加縣鄉財政收入。在產業政策上,應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合理空間。農業產后部門,尤其農副產品加工部門,今后上項目,應布局在縣(市)城區及小城鎮。這樣,不僅能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也有利于農民增收。

第三,建立節約型政府。建立公共財政制度,開元與節流并重。有些地方鄉鎮財政拮據,但并沒有抑制住開支的膨脹,其節省開支的潛力遠遠大于精簡人員。在解決“食之者眾”的同時,還應解決食之者“奢”的問題。建立節約型政府,應以治奢作為突出口,將思想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統一起來,努力集約開支,調整支出機構,增強對農村公共服務的扶持力度。

四、圍繞依法行政目標加強法制建設

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需要理論上的探討,也需要對實際問題的研究,這其中就包括法律問題。應以十年基本建成法制政府的目標要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實現政府職責法制化,行政行為法制化。

第一,依法規范國家公權力。隨著法制建設工作的深入,國家公權力在制衡關系上得到加強,公權力受到一定約束。但按建設法制政府的要求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還應依法進一步規范國家公權力。首先,應依法進一步規范縣級政府權限。鄉級作為基層政府,基本是按上級政府的部署工作,其中相當一部分是由上而下壓下來的任務。往往出現上邊越位它越位,上邊錯位它錯位。應進一步規范上級特別是縣級政府職責,防止不問基層實際,一刀切式的往下壓任務。其次,規范縣級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與鄉鎮政府的關系。有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憑借具有在農村興辦事業的財力、物力及掌握的人權,向鄉鎮政府下達工作任務。部門下達任務,很少考慮農村工作全局和基層實際,往往影響農村工作統籌安排,影響鄉鎮政府職能轉變。依法規范這種“條塊”關系,應考慮五點。其一,對鄉鎮政府工作部署,由縣級政府“一個漏斗向下”,有關部門不能面向鄉鎮政府部署工作。其二,對鄉鎮工作考核,應由縣級政府按國家的相應規定,統一確定考核內容,設定考核指標。政府有關部門不能對鄉鎮政府工作進行考核、設獎。其三,部門在農村興辦事業,應與鄉鎮政府各負其責,防止部門以督查者對鄉鎮政府指手劃腳。其四,用于農村的財力、物力,盡可能由縣級政府統一掌握。在財力、物力分配使用上,應當公開透明。其五,設在鄉鎮的事業站所,應強化當地政府與上級主管部門的雙重領導,由鄉鎮政府定期組織服務對象評議事業站所工作,并作為對事業站所業績考核的基礎。從而使事業站所的服務工作既能突出行業特點,又能符合當地需要。

第二,依法規范行政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在政權建設上相繼清除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一些錯誤觀念和做法。但在一些地方以行政手段在基層搞形式、擺花架子之類的做法,時有發生。這些問題不解決,鄉鎮政府難以分神于公共服務。在依法規范行政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上,應加強“四個控制”。一是控制會議數量和質量,防止將“落實”演繹為繁衍會議。二是控制文件的數量和質量,特別應防止“政出多門”,使基層無所適從的問題。三是控制檢查評比。依法精選有實效的評比活動,取消形式主義的檢查評比。四是控制獎勵。獎勵是廣泛使用的激勵手段。但一部分鄉鎮,財政拮據,甚至舉債維持運轉,而先進鄉鎮的獎牌、獎狀掛滿“會議室”的墻壁。應依法規范,提高獎勵效應,減輕基層政府壓力。

第三,依法維護社會法人和農民的權益。維護社會法人和農民權益,是建立有限政府、法制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環節,應制定農民權益保障法,進一步落實村民自治法,加強執法監督,防止鄉鎮及其以上政府職能越位、錯位,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幾熱點:

1:新農村建設問題

2:合作醫療問題

3:占地問題

4、發展現代農業是新農村建設的根本任務。

5、新農村的文化建設(鄉風文明)

6、如何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發揮鄉鎮干部的作用(政府誠信)

農業科技在發展農村經濟中的作用.以自主創新為大背景,結合發展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作文章.幾點看法:

一是基層政府的欠債不還問題.原因是近幾年來,部分鄉鎮財政緊張,一些如吃喝招待工程建設等費用,不能按時歸還,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降低了在群眾中的威信,政府成了抗帳大戶,甚至為此走上了被告席.二個題目可能是政府做好事如何取得群眾理解支持的問題.如今在鄉鎮機關,想做一件好事實事,必然牽涉到各方面的利益,造成群眾的不信任不理解,發生許多現實的棘手的矛盾,如何解決已成為鄉鎮干部的必備的本領.我的分析,不知大家認為是否有道理.文章一

鄉鎮機構改革的核心是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得如何,事關行政效率,事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農村稅費改革直至取消農業稅,為鄉鎮政府按現代行政管理模式轉變職能提出了客觀要求,提供了有利條件。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付出艱辛探索,做扎實的工作。這里,就推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談幾點粗淺看法。

一、明確轉變職能方向

《國務院關于做好2004年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要加快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加強鄉鎮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功能。”溫家寶總理強調鄉鎮政府要“把主要精力轉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這就為鄉鎮政府轉變職能指明了方向。鄉鎮政府作為最基層政府有三個明顯特點。一個是行政職能不全。由于設在鄉鎮的站所基本上“三權在上”,經濟調節的功能小。另一個是自主權小。鄉鎮政府的決策受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制約較大,基本是按上面部署抓落實,上級部署啥抓啥。再一個是手段少。鄉鎮政府行政執法權、行政處罰權很小,抓工作難以運用經濟的和法律的手段。鄉鎮政府作為我國最基層政府的特點決定,其職能總的應是在落實國家經濟調節相關政策措施,協助上級行政執法部門搞好市場監管的同時,加強鄉鎮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鄉鎮政府應循轉變職能方向,認真解決職能越位、錯位、缺位問題,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吉林省一些地方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重點在“兩還”、“一剝離”、“四加強”上下了功夫。即:從催種催收退出來,還農民經營自主權;從直接管理村級事務退出來,還村民自治權;將適于市場運作的事務從政府工作中剝離出來,交給企業、社會組織;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引導,幫助農民拓寬生財之道;加強公共事業基礎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積極扶持弱勢群體;加強社會治安管理,維護農村穩定。在改革實踐中堅

持這樣探索下去,必將收到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帶動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互動效應。要把握好方向,積極穩妥地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主要應把握好四點。一是積極主動。鄉鎮政府轉變職能,關鍵在于鄉鎮干部特別是領導者的積極主動性。應引導鄉鎮干部自覺轉變觀念,打破“全能政府”觀念,樹立“有限政府”觀念,改變“全面控制”的做法,主動從不應該管的事務中退出來;破除“政府至上”的觀念,樹立服務的觀念,從政府主導型經濟模式走出來,把主要精力用在為經濟發展服務上;矯正片面對上負責的政績觀,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統一到建設服務型政府上來。二是循序漸進。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不能一蹴而就,應尊重客觀規律,根據客觀可能逐步進行。三是從本地實際出發。鄉鎮間參差不齊的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決定,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在客觀條件上有高有低,在步伐要求上也應有快有慢。四是在改革中推進。應把鄉鎮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統一起來,根據必須行使的職能“量體制做”,設機構,定崗定員,使轉變職能與機構改革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二、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組織

轉變政府職能的一個基本途徑是放權于社會。鄉鎮要將適于市場運作的事務從政府職能中剝離出去,需要社會組織以足夠的能量承接下來。因而應按“小政府、大社會”的現代管理目標模式,在精簡機構的同時,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組織。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等社會組織,以其自治、自律等特點,處于政府與農民、政府與市場、農民與市場之間,起著橋梁紐帶作用。在市場經濟中,為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政府要下放一些資源控制權。但在一些公共領域,市場機制會出現失靈,政府又無力包攬下來,就需要一種介于政府與市場、公共與利益個體之間的社會組織來承擔這些職能。行業協會以其在會員間的公正、公平,社會中介以其在市場主體間的公正、公平,可依法發揮相應的管理、監督、公證等職能作用,促進有序競爭,維護市場秩序。社會組織通過承擔政府不該管的事或管不了的事,為政府和市場提供多種服務,成為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政府轉變職能不可替代的社會力量。

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組織,應從鄉鎮政府和農村兩個實際出發,上下配合,采取綜合性的措施。第一,政府主動“瘦身”,放權于社會。政府把可剝離的管理權下放給社會,社會服務組織才能有發展的空間。政府瘦身放權,是一場行政管理的重大變革。一方面要把不該管、管不好的事情,根據可能,逐步交給社會組織去辦。另一方面,要下決心撤掉不該設的機構,精簡不該設的崗位,從根本上克服人浮于事、沒事找事做、擠占社會組織發展空間等傾向。政府放權于社會,鄉鎮政府需要作出努力,但主要在于縣以上政府的相關部門。這些部門的原有職能,基本是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按政府配置資源的模式形成的。應在行政體制改革中,下決心簡政放權,為社會服務組織的發展提供寬松空間和有利條件。第二,拆除“官辦”門檻,堅持以民間組織為主。改革開放以來,各種類型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社會組織得到長足發展,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一大“先天不足”是“官辦”色彩濃厚。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多數是由政府部門牽頭設立的,人員來自機關或下屬事業單位,往往按政府部門的意愿開展業務活動,不注意服務對象的需求和市場效應。對于官辦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等機構,應納入行政體制和事業單位改革中,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將需要政府辦的服務機構全面規范,凈化職能,脫掉行政色彩,完全依據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運作。對于適合民間辦的,應借鑒國企改革經驗,全面進行體制轉換,逐步實現民辦化。同時,應在人才政策、財政政策、信貸政策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扶持民間社會服務組織的發展,從而以政府小的付出,實現社會化的大服務。第三,由小而大,在發展中整合。鄉鎮政府面向農村培育社會服務組織,應根據相關資源條件,由小抓起,由不規范的雛形抓起。農村中以能人帶動型、專業戶集聚型的專業協會、研究會,為農戶提供信息、技術、供銷等服務,并減輕了鄉鎮政府工作負擔。應以此為基礎,培育和發展農村社會服務組織。

第四,以城帶鄉,統籌推進社會服務組織發展。設在大中城市的服務、培訓、監督、公正、認證等社會服務機構,應面向周圍農村張開服務網。這樣,既可為鄉鎮政府轉變職能創造寬松環境,又可發揮城市輻射帶動作用。設在城市的社會服務機構向農村張網,是要有投入的。政府應通過一定的扶持,支持社會化服務業下鄉。

三、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

公共財政是為市場提供公共服務并彌補市場機制失靈的國家財政。為確保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彌補市場的失靈,政府要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鄉鎮政府要把主要精力轉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特別是要強化缺位明顯的公共服務職能,必須增加公共財投入。國家確立的農村綜合改革目標之一,就是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和財政制度,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有利于集中財力辦大事。但除發達地方外,縣鄉兩級財政較困難,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能力很低。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必須由上而下,統籌考慮,采取相應措施。

首先,應加大上級財政面向農村的專項轉移支付力度。為實現以公共財政支持公共服務,縣級以上財政應設專項資金,通過轉移支付方式,用于面向農村的公共服務業,重點應該用于扶持五個領域的公共服務。即:農業、牧業等技術推廣;農村成人教育網絡建設和農民培訓;交通、通訊、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教育、醫療衛生事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國家和地方政府面向農村增加公共服務的專項投入,既可加強農村公共服務,又可解決鄉鎮功能不全在轉變職能上遇到的困惑。其次,加快經濟發展,增加縣鄉財政收入。面向農村建立公共財政制度,根本的途徑是發展縣域經濟,增加縣鄉財政收入。在產業政策上,應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合理空間。農業產后部門,尤其農副產品加工部門,今后上項目,應布局在縣(市)城區及小城鎮。這樣,不僅能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也有利于農民增收。第三,建立節約型政府。建立公共財政制度,開元與節流并重。有些地方鄉鎮財政拮據,但并沒有抑制住開支的膨脹,其節省開支的潛力遠遠大于精簡人員。在解決“食之者眾”的同時,還應解決食之者“奢”的問題。建立節約型政府,應以治奢作為突出口,將思想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統一起來,努力集約開支,調整支出機構,增強對農村公共服務的扶持力度。

四、圍繞依法行政目標加強法制建設

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需要理論上的探討,也需要對實際問題的研究,這其中就包括法律問題。應以十年基本建成法制政府的目標要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實現政府職責法制化,行政行為法制化。第一,依法規范國家公權力。隨著法制建設工作的深入,國家公權力在制衡關系上得到加強,公權力受到一定約束。但按建設法制政府的要求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還應依法進一步規范國家公權力。首先,應依法進一步規范縣級政府權限。鄉級作為基層政府,基本是按上級政府的部署工作,其中相當一部分是由上而下壓下來的任務。往往出現上邊越位它越位,上邊錯位它錯位。應進一步規范上級特別是縣級政府職責,防止不問基層實際,一刀切式的往下壓任務。其次,規范縣級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與鄉鎮政府的關系。有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憑借具有在農村興辦事業的財力、物力及掌握的人權,向鄉鎮政府下達工作任務。部門下達任務,很少考慮農村工作全局和基層實際,往往影響農村工作統籌安排,影響鄉鎮政府職能轉變。依法規范這種“條塊”關系,應考慮五點。其一,對鄉鎮政府工作部署,由縣級政府“一個漏斗向下”,有關部門不能面向鄉鎮政府部署工作。其二,對鄉鎮工作考核,應由縣級政府按國家的相應規定,統一確定考核內容,設定考核指標。政府有關部門不能對鄉鎮政府工作進行考核、設獎。其三,部門在農村興辦事業,應與鄉鎮政府各負其責,防止部門以督查者對鄉鎮政府指手劃腳。其四,用于農村的財力、物力,盡可能由縣級政府統一掌握。在財力、物力分配使用上,應當公開透明。其五,設在鄉鎮的事業站所,應強化當地政府與上級主管部門的雙重領導,由鄉鎮政府定期組織服務對象評議事業站所工作,并作為對事業站所業績考核的基礎。從而使事業站所的服務工作既能突出行業特點,又能符合當地需要。第二,依法規范行政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在政權建設上相繼清除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一些錯誤觀念和做法。但在一些地方以行政手段在基層搞形式、擺花架子之類的做法,時有發生。這些問題不解決,鄉鎮政府難以分神于公共服務。在依法規范行政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上,應加強“四個控制”。一是控制會議數量和質量,防止將“落實”演繹為繁衍會議。二是控制文件的數量和質量,特別應防止“政出多門”,使基層無所適從的問題。三是控制檢查評比。依法精選有實效的評比活動,取消形式主義的檢查評比。四是控制獎勵。獎勵是廣泛使用的激勵手段。但一部分鄉鎮,財政拮據,甚至舉債維持運轉,而先進鄉鎮的獎牌、獎狀掛滿“會議室”的墻壁。應依法規范,提高獎勵效應,減輕基層政府壓力。第三,依法維護社會法人和農民的權益。維護社會法人和農民權益,是建立有限政府、法制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環節,應制定農民權益保障法,進一步落實村民自治法,加強執法監督,防止鄉鎮及其以上政府職能越位、錯位,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鄉鎮企業的變遷

上世紀80年代初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一度國民經濟三分有其一。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95%以上的鄉鎮企業通過改制實現了民營化,但鄉鎮企業安排農村勞動力就業增收的社會責任沒有變,吸納農民向

二、三產業進軍的本質特征沒有變。鄉鎮企業的內涵也比以前更為豐富,從過去的以鄉村集體企業為主轉變為辦在鄉鎮區域內、以農村勞動力創業和就業為主的企業。也就是說,如今的鄉鎮企業不僅包括了鄉村兩級集體企業,還包括鄉鎮范圍內其他所有以農村勞動力為主體的企業,如個體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合作制或合伙制企業等。

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存在問題篇二

轉變政府職能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不斷深化的長期過程,轉變政府職能是貫穿這一過程的重要課題。政府職能轉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一定時期內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責、作用、功能的轉換與發展變化。包括管理職權、職責的改變(對哪些事務負有行政管理權責,管什么,管多寬,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轉換,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轉變等。十六大報告指出政府的職能主要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府機構需按這個總要求轉變職能。那么它轉變的主要內容、根本途徑是什么呢?通過調查和研究,筆者認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應該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努力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 一個機構龐大、人員臃腫的政府,不僅會加重財政負擔,增加政府成本,而且導致效率低下,遠遠適應不了行政管理現代化的要求。經濟想要加速發展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建設廉潔政府,就要充分認識政府在反腐敗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設,真正樹立起廉潔行政的形象。要在制約行政權力上下工夫,建立起有效的廉政制約機制。在公務員收入相對不高,而又面臨市場經濟種種利益誘惑、物價頻頻升高的情況下,要從制

度和配套措施上形成保障公務員廉潔行政的機制。同時,必須保證每一個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廣泛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特別是來自人民群眾的輿論和批評監督。建設高效政府,首要的就是精簡機構,建設精干的強有力的政府系統,進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人才脫穎而出; 要下放權力,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集權與分權的關系,既要加強宏觀調控,維護中央的權威,又要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建設高效政府的另一方面就是杜絕官僚作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同時還要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盡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根本上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體現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強化市場監督職能 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對市場秩序的規范和監管還十分薄弱,規范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壟斷嚴重,加上執法不嚴,管理松懈,紀律松弛,甚至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致使市場秩序比較混亂。突出表現為假冒偽劣商品泛濫,偷稅、逃稅、騙稅、走私等,建筑領域弄虛作假、工程質量低劣等問題嚴重。為此,必須建立現代市場監管制度,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建立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新秩序。首先,要加快有關市場規范的法律法規建設,比如盡快出臺反壟斷法,采取法律手段打破行政壟斷,防止企業相互勾結,形成價格聯盟,損害消費者利益;其次,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力度,嚴格執法,從嚴治政,采

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擊各種違法亂紀、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再次,在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行業與政府維持公平市場秩序密切相關,在實施政企分開改革的同時,要建立獨立的監管委員會,將政府決策職能與監管職能分開,以加強對權力的監督。

三、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市場經濟中,政府職責之一是宏觀調控,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政府“越位”的現象普遍存在,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得過多過細。特別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項目審批制度,已成為影響我國投資環境、影響企業競爭能力的嚴重問題。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勢在必行,只有擺脫了大量微觀審批事項的政府,才能夠研究超前性、深層次的戰略性重大問題,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觀調控。加快審批制度的改革,一要搞好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和處理工作,減少政府審批事項和審批范圍;二要縮短審批環節和審批周期;三要公開審批標準,規范審批程序;四要明確審批責任,健全監督機制,對審批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五要改革審批部門普遍存在著的重審批、輕監管,重權力、輕責任現象。

四、轉變政府管理方式,實現微觀管理向宏觀調控的轉變 微觀管理,指政府站在出資者立場上,依靠行政命令、參與企業治理結構或直接介入市場的方式,對微觀經濟主體實施的一種直接管理,主要指國家和地方政府機構對公有制企業的直接管理活動。宏觀調控,指政府運用宏觀經濟政策對宏觀經

濟運作所進行的“控制”或“調節”,它是政府通過調整其所掌握的某些經濟變量(如財政支出、貨幣供給),來影響市場經濟中各種變量的取值,從而影響私人經濟部門行為的政策過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政府壟斷一切,宏觀、微觀一把抓的弊病暴露得更加充分。今后,政府應該減少對經濟主體的直接管理,更多地運用間接調控手段,以更靈活多樣、更講究效益的方式進行宏觀調控。凡是企業和個人能夠做好的事情,政府就不插手,凡是市場能夠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盡力為其創造有利條件。即使在“市場失靈”領域,也要考慮是否需要政府發揮作用,政府發揮作用是否有效,是否有更好的辦法。只有在不僅需要而且能夠做好時,政府才進行干預。

五、切實轉變政府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轉變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就要做到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世貿組織要求,政府要保證法律法規在全國的統一實施,有比較完善的依法行政體制,政府行政過程應當是透明的、可預見的、公開的。各級政府部門應當摒棄陳舊的管理方式,嚴格依法行政,由權力行政轉向規則行政,從隨意裁決轉向依法辦事。其次,要公開。透明度原則是世貿組織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改進政府管理方式的一個基本方法。各級政府在管理過程中應盡量做到決策公開、過程公開。再次,要推行管理信息化。盡快實現政府管理信息化,不僅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加強政府各級機關及各級部門間的信息溝

通,也有利于政府與內外商人之間的聯系和方便商人們辦事,使行政管理更準確、快捷地實現互動。

六、加強人口、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管理職能(社會管理職能)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的人口、資源、環境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人口、資源、環境工作,不僅要把國內因素與國際因素結合起來考慮,而且要更多地考慮國際因素。加入世貿組織,既為我們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也對我們提高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為此,必須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強化國土資源管理與合理利用,建立政府管理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資源優化配置新機制,全面加快資源調查、規劃和管理,不斷提高對資源的保護,深化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推進國土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做到產權明晰、規則完善、調控有力、運行規范,依法保護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把國土資源的管理、利用與開發納入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的軌道;加大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力度,加強水利建設和對水資源的管理。

七、加強公共服務,建設服務型的政府 建立服務型政府就是要確立服務理念,樹立服務意識,當好人民公仆。新形勢下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是為企業發展和各類創業者提供良好的環境。政府應通過發揮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職能,為企業發展創造寬松的宏觀

經濟環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企業及人民群眾干事創業提供優質到位的服務;通過不斷完善硬環境、優化軟環境,營造鼓勵人們干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氛圍,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繼續推進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機構改革必須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基礎,與政府職能轉變同步進行。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行政機構改革,至今已經取得了不少進展,但轉變政府職能仍然是一個努力的目標,具有長期性和漸進性,我們應該用發展的眼光去審視它。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許多領域要同國際接軌,要按國際慣例辦事,政府行使其職能(尤其是經濟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等必須相應地不斷做出新的調整。我們既要有長遠規劃,又要有近期目標,循序漸進,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存在問題篇三

對南京轉變政府職能的幾點思考

政府職能轉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根據國家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其應擔負的職責和所發揮的功能、作用的范圍、內容、方式的轉移與變化。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性,是由影響政府職能的諸多因素所決定的。

30多年來,市場化改革不僅使原來高度集中僵化的經濟體制格局發生了明顯的甚至帶根本性的變化,而且保持了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中國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中,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其中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效率至關重要。

一、政府職能轉變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當前,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我國正處在經濟轉型、擴大內需、保障民生的重大變革時期,國際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我國行政體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戰,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成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的重要任務。

首先,政府干預企業的現狀還沒有完全改觀。目前比較普遍的情況是,企業的經營自主權雖然多數得到了落實,但普遍到位不足,眾多的政府主管部門仍然在或明或暗地侵犯著企業的經營自主權。通過翻牌公司繼續掌握企業的經營權是一種典型的表現,而通過項目審批,能源、運輸和重要物資的分配,以及人事任命等方面進行的直接或間接干預,將政府部門的意志強加給企業的現象仍沒有清除。長期以來形成的“政府管企業,企業管社會”的局面改變不大,企業的社會負擔仍然較重。

其次,政府管理經濟的行為不規范。這至少表現在三個方面:政府的職能不規范,不該管的事仍在管,該管的沒有管好,政府效率仍較低;政府的權力不規范,如前所說仍在干預企業的自主權;政府的責任和義務不規范。目前,我國政府承擔了許多本不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如社會就業、企業破產等。不必要的責任義務過多,加重了政府的負擔,影響了政府的效率。

第三,政府機構改革還不盡人意。行政機構臃腫膨脹是目前轉變政府職能的一大疾患,并引發了管理效率低下、行政經費高漲、行政職能交叉、行政指令紊亂等現象,還造成了人浮于事、官僚主義和行政干預過多等結果,嚴重阻礙了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和建立新體制的進程。在一定程度上,行政機構臃腫和膨脹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嚴重阻礙。

因此,從目前狀況來看,中國要使改革繼續深入下去,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從根本上改變政府職能轉變滯后的問題。而南京政府對此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嘗試。

二、南京市轉變政府職能的有益探索

近年來,南京市委、市政府對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高度重視,在新一輪轉型發展和政府機構大部制改革背景下,以創新體制機制為重點,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建設依法治理、務實勤政、運轉高效、清正廉潔的政府,取得了積極成效。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六個部分:

一是大力推行政府機構改革。根據中央和省的統一部署,本著突出重點、上下銜接、因地制宜、平穩推進的原則,做好機構改革工作。機構改革突出建設責任政府的目標,明確政府各部門促進科學發展的責任,嚴格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及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制要求,整合職能相近部門,實行綜合設置,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本次南京市政府機構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26個,實際減少9個局級機構,增設了市行政服務大廳。市政府部門由原來的42個減少到38個,同時還積極推進區縣政府機構、鎮街機構改革。

二是著力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按照機構改革后重新確定的職能,調整確認權力事項,對市政府部門的2899項行政權力、區縣政府及其部門的1.4萬項行政權力,逐項進行了主體、事項、流程的確認及轉移行使,重新編制外部流程、內部流程,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經過清理,市級權力事項減少為2113 項,減少27%。進一步完善了網上動態管理機制。

三是及時清理規章與規范性文件。機構改革后,南京市根據國家、省要求,在市區兩級開展文件清理。納入市級清理的規章97件、規范性文件407件。經清理廢止111件,占文件總數的22%;修改95件,占保留文件總數的24%,清理結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向社會正式公布。

四是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過在民生重點領域推行各項積極有效的政策,著力解決民生熱點問題。如,繼續降低民間資本準入門檻,放寬市民創業的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核準、投資者出資方式和經營場所限制;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強化社會保險擴面征繳,社保總量增長10%以上;實現養老保險城鄉全覆蓋,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與國家和省政策的對接,提高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按計劃開工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中低價商品房、租賃房和人才公寓。

五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通過網絡、媒體公開。2010年舉辦政府新聞發布會61場,市政府網站發布信息69241條,市政府部門發布信息11803條,區縣政府發布信息4966條。年終政府工作接受服務對象的大檢閱和監督,市政府質監、藥監、住建委等10個重點部門工作向服務對象述職,人民群眾走進電視臺直播現場,與重點工作部門面對面交流。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行政效率,政府還與媒體聯動開辟多個節目、專欄,開通了“12345”政府服務熱線。

六是著力加強法治政府建設。2010年8月,全國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后,南京市研究制訂《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四年行動計劃》,計劃以2014年承辦第二屆青奧會為時間節點,用四年時間,把法治政府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同時,注重依法行政考核,每年根據法治政府建設的新要求,對市級機關和區縣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進行全面修改,不斷創新考核方式,調整考核體系,完善保障機制。在制度建設上,我們堅持立法服務發展的導向,堅持突出實現民意充分博弈,探索實施開放式、多元化的政府立法機制。在文件管理方面,以健全完善文件管理制度體系為重點,起草了《南京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南京市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評估工作方案》制定了文件審查備案工作規范,積極推進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建設。在執法規范化建設方面,積極開展執法規范化創優活動,突出強化行政執法證件管理,探索制定《南京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定》和《南京市行政執法協管人員管理辦法》,推進市和區縣兩級政府建立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體系。在行政復議創新方面,南京市正積極啟動集中行政復議權和行政復議委員會籌建工作。

三、

南京市轉變政府職能中存在的問題

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政府管理,是優化發展環境、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多年來,南京市在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依然存在一些現實問題。

一是認識上不夠到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對轉變政府職能重要性認識不足,致使政府職能轉變滯后,影響行政效率提高,同時產生腐敗。

二是部門職能交叉產生矛盾。南京市政府部門機構改革,在精簡機構和人員、減少行政審批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部門職責不清、職能交叉、重管理輕服務、政務公開缺乏力度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比較突出,也說明科學劃分政府、市場與社會的治理邊界在實踐中顯得猶為重要。

三是協調機制不健全。政府與社會管理的協調機制尚未完全確立,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無法脫離某些原本應由社會自主管理的領域,嚴重制約了政府職能轉變的速度。

四是舊的管理模式未擺脫。由于傳統行政體制的慣性運作,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政事不分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對政府管理與社會管理的領域不能進行科學明確的規范,因此實際上在很多領域依然沿用傳統的管理方式,影響職能轉變的效果。

五是政府部門權力配置不盡合理。政府職能履行需要制度體系、財力資源、機構設置和人力資源等權力結構合理配置的支撐。當前,政府職能轉變面臨的重要問題,是權力配置的不合理,因此以優化權力配置促進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推進與政府職能轉變相適應的政府機構改革,確立財政分權和公共產品分層供給的制度框架十分必要。

面對這些問題,南京從其實際出發,借鑒外地經驗,整體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多年來,南京市以依法行政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據《南京市法治政府四年行動計劃》的要求,下一階段要在廣泛借鑒外地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固化已有機構改革的成果,進一步理順行政職能,完善配套制度建設,整體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深化。

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存在問題篇四

約政府職能轉變的諸多客觀因素。一是鄉鎮蘇木債務沉重,財政困難。鄉鎮債務問題一直是我國鄉鎮政府面臨的主要問題。機構改革后,隨著鄉鎮的合并,債務問題進一步凸顯,少則幾_t萬,多則幾百萬,有的甚至達到上千萬。農業稅取消后,從現有蘇木鄉鎮實際和地方財力來看。蘇木鄉鎮的正常運轉已經有不少困難,根本沒有能力解決這些債務。債務問題已經成為制約蘇木鄉鎮行政能力的一個嚴重問題二是部分縣鄉公務員隊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不盡合理。機構改革后.由于鄉鎮撤并,科級干部重新安置和一般干部分流,鄉鎮蘇術普遍存在著行政空編缺崗問題,有的地方只能用事業單位的人員頂崗。另外,一些民族蘇木鄉鎮民族十部缺乏,不利于工作的開展。與行政缺編相比,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更加嚴重。由于在改革中有些專業技術人員在改革中競聘到別的崗位,有些享受政策提前離崗,而專業服務單位又受到編制和經費的限制.無法吸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各地普遍反映專業技術人員不足,甚至出現“懂行不在崗、在崗不懂行”現象.技術服務出現斷層。幾點對策與建議壤黲蔫菱

1、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職能關系。目前有關鄉鎮蘇木政府的職能界定已經明確,機構設置也基本合理。要真正落實政府職能的轉變,關鍵是進一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理順職能關系,優化鄉鎮蘇術政府的行政生態環境。要切實理ⅲ頁鄉鎮蘇木與旗縣的關系.科學界定和明確鄉鎮蘇木的權利和責任、事權和財權.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條塊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擴大鄉鎮蘇木政府組織的自主性:要加快縣級政府改革,推動縣級政府自身的職能轉變,改變縣級政府工作方式,切實按照法規明確的上下職責推進各項工作,保障蘇木鄉鎮依法履行職能:要支持和推動農村牧區各類民間組織的發展,尤其是要大力扶持農牧民經濟合作類組織、社會服務類組織的發展,提高農牧民組織化程度。為鄉鎮蘇木政府職能轉移創造條件。

2、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面對改革后的新形勢,廣大鄉鎮干部必須切實轉變觀念和工作作風.盡快實現鄉鎮職能方式由指令型向指導型、由管理型向服務型、由行政推動型向引導示范型、由指揮型向協調型轉變。各地應積極探索新的服務方式,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從制度上減少辦事程序和環節,方便群眾辦事,提高工作效率,為農牧民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消滅服務盲區。

3、加大對蘇木鄉鎮財政支持力度,積極化解蘇木鄉鎮債務,保障基層工作正常運行。一定的財政能力是政府履行職能的基礎條件。也是影響鄉鎮蘇木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因素。應根據“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和“財權與事權相對應”的原則.進一步創新縣鄉財稅管理體制.提高鄉鎮蘇木政府的財政能力;要根據改革后鄉鎮蘇木行政范圍擴大、工作量加大和經費支出大幅度增加、辦公生活條件差的實際情況,科學地測算核定蘇木鄉鎮財政需求,加大對蘇木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以保障蘇木鄉鎮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同時,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蘇木鄉鎮債務問題久的不利影響.積極采取有力措施,推動蘇木鄉鎮債務的逐步有序化解。

4、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改善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要統籌安排、合理調整旗縣政府機關及鄉鎮政府機關人員.盡快解決因鄉鎮改革人員向旗縣流動而造成的鄉鎮空編、旗縣超編的問題,解決部分鄉鎮政府缺員的問題。在基層干部隊伍的配置上要特別重視補充民族干部,以解決民族干部缺乏帶來的問題。同時,要加大對蘇木鄉鎮干部的培訓力度,使他們轉變觀念、明確職責、提高技能、掌握方法,適應新形勢下的工作需要。另外,要盡快補充一些大中專畢業生充實事業單位.以改善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隊伍素質.增強服務能力口

1、旗縣鄉鎮蘇木財政自我保障能力差

由于興安盟經濟發展落后,債務負擔沉重,雖有轉移支付資金的支撐,但只能保證低水平運轉,保了人員工資,卻沒有錢辦事,不能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縣鄉財政體制改革能否達到預期效果,還需要中央加大轉移支付力度,規范轉移支付運作,以緩解縣鄉財政困難。

2、機構改革人員分流難

鄉鎮蘇木改革過程中人員分流成為第一大難事。其一因興安盟經濟欠發達,觀念陳舊,分流人員很難找到出路,又不能簡單推出去不管,因此勢必造成財政供養人員過多,這更加劇了財政困難;其二是正是因為財政困難,對分流人員無法進行一次性補償,使被分流人員不愿意走,人名長期掛在花名冊上,拿著補助金,形成了慢性不治綜合癥。

3、鄉村集體債務化解難

雖然近年來各地想了很多辦法,但收效甚微,而大多數債務成為呆死賬,不靠外力無以化解。債務問題又是困擾各級干部群眾的一大難題,已經影響到當地的經濟發展和穩定,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

4、教育布局調整進展緩慢

興安盟有些地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加上經濟困難,基礎建設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撤校并點的進程。已經撤并的學校,由于都地處偏遠,形成國有資產變現難,許多地區因缺少制度制約,造成了資產流失。

5、國有農牧場改革相對滯后

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國有農牧場為國家做出了貢獻,也因此欠下了歷史債務。目前的農牧場仍然承擔著沉重的歷史包袱,步履蹣跚,如不加快改革勢必影響其今后的發展。針對以上問題,我認為應采取以下對策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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