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成績已屬于過去,新一輪的工作即將來臨,寫好計劃才不會讓我們努力的時候迷失方向哦。什么樣的計劃才是有效的呢?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計劃書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法院訴前調解工作計劃篇一
3.建設臺帳一體化制度。各單位要按時上報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歸帳存底。
各單位要利用五天時間,采取集中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臺帳。實行“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化解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二是定期排查和滾動排查相結合,按規定時限上報綜治辦。
1、對已經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認真分析,制定切實有效的調處措施,明確調處責任人,提出化解時限。
2、要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化解矛盾糾紛。
3、要落實跟蹤問責,對化解了的糾紛要及時銷案。對未化解的糾紛要進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舉措,對跨區域跨行業的矛盾糾紛,可報告上一級綜治部門協調解決。
1.建立考核考評聯動機制。
2.工信委綜治辦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股室、委屬各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結果進行通報。
法院訴前調解工作計劃篇二
【
黨政機關
】黨政文秘
【
監督執法
】公檢法司
【
產業發展
】【
演講致辭
】【
黨團建設
】【
報告體會
】述職述廉
【
計劃總結
】計劃方案
【
秘書公文
】規章制度
【
晚會文藝
】晚會主持
法院訴前調解工作計劃篇三
???以_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轉發的《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意見》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創建“平安益陽”為目標,以“三個強化”(強化人民調解職能、強化人民調解機制、強化人民調解隊伍)為手段,大力提高矛盾糾紛的預測預防能力和現場調處能力,確保全市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調解優先”原則,在做好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調處6種類型的矛盾糾紛:1、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群體性上訪的矛盾糾紛;2、重要時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糾紛;3、黨委政府交辦的矛盾糾紛;4、轄區內比較突出的、人民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難點”矛盾糾紛;5、多年積累的、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或反復性大的矛盾糾紛;6、經濟領域或改革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新類型矛盾糾紛。通過專項攻堅,使矛盾糾紛調解率達到98%以上,調結率達到95%以上,重大、疑難、反復的矛盾糾紛調結率達到90%以上,成功解決一批“社會關注、群眾關心、歷史欠帳”社會矛盾積案,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
???(一)動員準備階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各地要盡快成立專項攻堅活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結合當地實際認真制訂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通過召開會議、下發文件、組織培訓等方式進行深入動員和認真部署,并向黨委、政府領導做好匯報,爭取重視和支持。
???(二)攻堅實施階段(4月10日至12月上旬)。專項攻堅活動的主體是基層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調解員。專項攻堅活動的方式是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項職能,充分運用人民調解、“三調聯動”等工作手段,全力預防和及時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堅持定期排查、日常調處的同時,明確攻堅重點,認真做好集中排查和重點調處工作,確保完成專項攻堅活動的任務與目標。
???(三)總結表彰階段(12月中、下旬)。各地要對活動開展情況組織專項檢查,認真總結經驗,及時表彰先進。市局將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表彰。各地的專項攻堅活動書面總結和《專項攻堅活動統計表》(附后)要于11月底前上報市局基層科。
???(一)明確目標,認真抓好矛盾糾紛專項排查工作。區縣(市)、鄉鎮(街道)每月進行1次定期排查,市局適時開展兩次專項排查或督查,鄉鎮(街道)、村(社區)要經常開展糾紛排查工作。4月份各地要按照專項攻堅活動要求,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開展一次集中全面的排查,對重點單位、重點部位以及重點人、重點事、重點上訪和重復上訪對象進行重點排查,并進行統計梳理,4月29號前要將《專項攻堅活動矛盾糾紛排查統計表》(附后)上報市局基層科。
???(二)突出重點,切實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各地要成立矛盾糾紛專項攻堅工作小組,聘請一批法律專業人士、矛盾糾紛調處能手等為成員,負責本轄區內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集中調解攻堅工作。對排查出來的一般矛盾糾紛,要組織基層調解組織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時化解;對多年積壓、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協調各有關部門集中攻堅化解;對影響地區穩定的突出問題和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以及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上訪或轉化為刑事案件的社會矛盾糾紛,要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及時報告,配合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疏導化解;對涉及民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山林土地、征地拆遷、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損害賠償等糾紛,要盡快成立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健全“三調聯動”工作機制,整合各方力量做好化解工作。
???(三)夯實基層基礎,把司法所建設成為司法行政機關維護基層穩定的前沿陣地。認真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創建規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見》和省廳的實施辦法,全面推進司法所的組織機構、隊伍建設、業務工作、基礎設施、所務管理的規范化建設,加快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進度,通過爭取增加行政編制、聘請專職調解員、設置公益性崗位等多種渠道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逐步實現基層司法所每所3—5人,使司法所硬件更硬,軟件更強,提高司法所的履職能力,把司法所真正建設成為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四)大力加強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要進一步完善和鞏固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同時,不斷拓寬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大力發展企事業單位、大型集貿市場和各類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擴大區域性、功能性人民調解組織。要進一步健全落實人民調解員和糾紛信息員選聘制度、首席人民調解員制度和調解辦案補貼制度,加大專職人民調解員選聘力度,促進人民調解員隊伍的規范化、職業化建設。各地要按照分級培訓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抓好調解制度、調解場所、調解文書等方面的規范化建設,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水平和社會公信力。
???(五)不斷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三調聯動”在專項攻堅活動中的作用。要進一步加強駐公安派出所、駐檢察院和駐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建設,大力推進人民調解與刑事和解銜接聯動以及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大力加強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設。要充分發揮各級“三調聯動”辦分流指派、協調調度、檢查督辦、責任追究等綜合職能,不斷完善“三調聯動”工作長效機制,著力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效力。
???(一)深化認識,加強領導。“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是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樹立調解也是執法的觀念,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攻堅活動的重要意義,把活動擺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力推進。市局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葛志強同志任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曾國強同志任副組長,陳民、羅功本、江云輝、曹彥峰、何衛華、徐高茂、胡賽玲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局基層科,陳民任辦公室主任,胡賽玲任辦公室副主任。各區縣(市)也要成立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領導小組。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謀劃和推進專項攻堅活動,及時匯報活動方案、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并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保障,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二)嚴格考核,落實責任。各地要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主要領導為本轄區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凡因排查不到位、不仔細,調處不及時、不恰當,導致矛盾糾紛激化并產生嚴重社會后果的,要追究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市局將不定期對這項工作開展督查考核和通報講評,年底進行全面檢查,并列入年度工作考評內容。
法院訴前調解工作計劃篇四
根據霍邱縣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印發的通知》(政法〔2020〕23號)文件精神,扎實推動我鎮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信訪不上行”。根據鎮黨委政府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全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以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司法行政與信訪部門負責、各村各有關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以“百日攻堅行動”為抓手,積極探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方法新途徑,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捷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集中解決一批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為加快平安曹廟建設、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聚焦矛盾糾紛排查,著力解決矛盾排查不全面、不細致、不到位的問題。各村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方式,充分運用全鎮矛盾糾紛系統等線上平臺數據,開展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全面排查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重點排查涉及民生的醫療、交通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土地權屬、征地拆遷等矛盾糾紛,排查越級上訪、治安隱患、群體性事件等苗頭線索,據實填寫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聚焦受疫情、災情影響較大的重點領域,著力解決企業復工復產后糾紛化解不及時、不專業、不徹底的問題。以中小企業、困難企業和受疫、受災嚴重影響行業為重點,組織開展“法治體檢”等活動,幫助企業及時發現、防范化解相關法律風險。鎮司法所建立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及時調處各類涉企矛盾糾紛,并減免相關費用。建立健全企業、商會等調解組織,切實把各類涉企矛盾糾紛納入調解范圍,有效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聚焦大調解體系效能發揮,著力解決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協調聯動不順暢、不互動、不銜接的問題。進一步優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大力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全面構建“1+4+n”(以鎮、村人民調解為基礎,以訴調對接、警民聯調、檢調對接、訪調對接為支撐,以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為補充)糾紛化解工作格局。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中心等綜合性、“站式”平臺建設,加強公共法律服務資源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融合聯動,高效化解涉疫情、災情矛盾糾紛。
(四)聚焦“四下基層”,著力解決接訪下訪流于形式、一接了之、接而不結的問題。將信訪“四下基層”納入“百日攻堅行動”全過程,結合“信訪接待下基層”,將排查出的群眾反映強烈、重復上訪、協調難度大的信訪事項,納入鎮主要負責人接訪約訪、帶案下訪。結合“現場辦公下基層”,將排查出的疫情防控、抗洪防汛、“四重”(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事項、重點人員)信訪事項等,及時調度,主動化解。結合“調查研究下基層”,將群眾關注度高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調查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結合“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下基層”,將黨的方針政策和_《信訪條例》《安徽省信訪條例》作為重點,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
(五)聚焦“四最”試點,著力解決積案化而不解,漏管失控、包案形同虛設的問題。鎮黨委政府堅持“邊排查、邊化解”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摸排出的矛盾糾紛采取多種形式的化解穩控措施。近年來上級信訪部門交辦督辦的1件信訪積案,鎮建立包案化解穩控措施,嚴格按照“五個一”包保責任(一名包案領導、一組化解專班、一套穩控措施、一個化解方案、一份結案報告),咬定不化解不放松,不銷號不放松,確保積案清倉見底,人穩當地。
(六)聚焦信訪基層基礎,著力解決受理辦理不夠及時、不夠規范、不夠到位的問題。組織鎮信訪干部到縣以上參加信訪業務培訓,規范辦理信訪事項、提升信訪“三率”水平、開展信訪聽證評議等內容,夯實基層業務水平,補好工作短板努力提高我鎮信訪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專業化水平。
(七)聚焦依法處置,著力解決以訪施壓、以訪牟利、違法信訪的問題。引導群眾依法依規反映信訪訴求,堅持輿論宣傳和分類處理相結合,堅持解決問題和依法處理并重,在做好群眾宣傳、源頭預防的同時,對合理訴求及時解決到位,對無理訴求解釋教育到位,同時教育信訪人依法反映問題,理性表達訴求。在信訪過程中發生的違法行為,根據_《信訪條例》、《關于進一步依法規范信訪秩序的通知》、《安徽省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依法進行打擊,維護好我鎮大局穩定。
“百日攻堅行動”從8月份開始,到11月上旬結束,由鎮黨委牽頭,鎮綜治辦、信訪辦、司法所共同組織實施,組建統計匯總專班和矛盾糾紛化解專班(專班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1)。
法院訴前調解工作計劃篇五
為確保xx期間社區穩定,掌握重點人群的基本情況,根據xx街道關于做好近期轄區內穩定工作的精神,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方案如下:
適用在xx期間日因信訪、矛盾糾紛等因素引起的上訪事件及突發性重大問題的發生。
1、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依規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進行管理和處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
3、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社區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4、堅持內緊外松、內外有別的原則。對內要及時做好正面教育疏導工作,盡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對外要嚴格控制宣傳報道范圍,統一宣傳口徑,以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5、對突發性群體性上訪事件,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的原則,講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確做好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針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性質、規模、事態、地域等,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2、負責應急現場通信聯絡、對外聯系、突發事件的統一協調;工作人員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3、組織力量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發生突發事件時,指揮平臺,為領導提供信息、通信、預案、咨詢等,保證正常運轉;
5、對因工作不力而引發事件的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6、負責向街道匯報每日維穩情況;
7、加強對社區內重點人員的監管工作。
1、社區內發生個體、群體突發性事件接報后,立即向街道通報情況,并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狀態啟動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1)事態控制:制定現場應急方案,并進行上報和組織實施,及時向領導匯報現場工作進展情況。
(2)教育引導:了解事態發生的主要原因,并進行對話,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3)協調聯絡:通知鬧事人員親屬赴現場進行勸導,動員家人參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發事件切實消除后,工作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4、對突發事件必須記錄在案,同時要對應急行動過程的活動進行綜合評價,整理記錄,及時寫出工作總結,上報街道相關領導,并進行歸檔保存。
1、加強對信訪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高對做好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凡是涉及應急的工作,必須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社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和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訪工作,定期分析重口人員的思想動態。要查找社區內已知以及未知信訪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別是要做好特殊人員、群體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情況,高度警覺,早發現、早滲透、早報告、早化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中。
3、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對社區群眾中出現的一些不利于應急的話和事,要及時進行正確引導,引導群眾把主要精力放在謀求社區的發展、干好本職工作上來。
4、做實、做細居民的思想工作。關心群眾生活,重視群眾的利益問題,特別是要關心弱勢群體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要及時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化解矛盾,扎實有效地做好社區的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