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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一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干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系。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余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項目經理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采購員
(5)行政后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準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后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簽、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項目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范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采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于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后到職者,當月薪資并于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項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于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級,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于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
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二
會議應視情況明確設定秘書組、會務組、后勤醫療組、保衛組等工作組,重要會議可設專職服務員,并請后勤、保衛等人員做好治安、救護、餐衛等項工作。
1、秘書組
其主要任務是負責會議講話稿、會議議程、會議指南等材料的整理、報審及會議的報道宣傳工作,并協助會務組做好相應工作。
2、會務組
其主要任務是負責會議會務工作,包括:(1)下達會議通知;(2)負責報道登記,發放入場證件、紀念品和會議相關材料等;(3)迎送、接待主講人,負責食宿安排;(4)支付各類費用;(5)財務結算。
3、保衛組組織人員對會場進行安全檢查,疏通通道,開啟安全門等,同時協助會務組做好相應工作。
4、后勤醫療組:做好會議期間人員的應急醫療工作。
在整體運作過程中秘書組、會務組等各司其職,但又需要默契配合,互相支援,形成一個整體,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二)會議通知
1、通知應簡明準確,主要包括會議內容、參會人員范圍、時間、會期、開會和報到地點、是否需要報名單、聯系人及電話等。
2、通知發出后,應即落實有關負責人是否收到,并統計好參會人數。若需報名單,則要注意統計姓名、性別、職務等項。
3、大型會議應當印制會議指南。內容包括參會人員及會務人員的姓名、單位、職務、房間號和就餐時間、地點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會議秩序冊應在參會人員報到時發放)
4、需分組座談的,應指定座談地點、召集人等。
(三)會議材料準備
1、會議材料準備包括領導講話、主持詞、典型發言、會議議程等。應注意材料的數量、篇幅與會議時間安排一致。會議材料均應經相關領導閱知,會前送交講話者本人。
2、會務人員應對材料的印刷、裝訂把好關,應注意是否齊全。如有可能,會務人員應與相關處室逐頁核對。主持人、講話人對材料的紙張、字號大小等有特殊要求的,均應盡量滿足其要求。
(四)會場布置
會場布置應包括以下各項:落實會場場地、會標懸掛、電源、燈光、音響、投影、錄音錄象設備、飲水器具、主席臺和會議桌上物品擺放、座次排列、空調設備及安全出入等。(要做好后備電源、擴音設備及值班電工等應急安排)
1、會場布置形式
會場布置形式可根據會議的內容、發言人及參會人員數量而定。會議內容主要為傳達文件,而發言人數量較少、參會人數又較多時,宜采取分排式就座。座談或聽取匯報的會議,宜采取圓桌式就座。
2、座次排列
1.會務人員提前1小時到達會場,反復檢查會場準備情況。
2.搞好會議簽到、材料分發。
3.落實主席臺領導、發言人是否到齊。
會務人員應做好主持人或發言人不能到會的準備。主持人不能到會,可由合適的同志代為主持;發言人不能到會,可視情況尋找替代人或取消其發言。
4、按預定方案組織與會人員由前向后依次就座。
5、維持好會場秩序。會議前5分鐘,關閉會場大門,與會人員入座就緒,無關人員離開會場;會間關閉手機或調到振動,一般不允許找人,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會場。
6、安排專人做好話筒的擺放、倒水等服務工作。
7、會務人員須隨時觀察并領會主席臺領導的示意,做好臨時安排的各項工作。
8、由秘書組做好錄音、攝影、攝像及會議記錄等工作。
9、如有必要,為與會人員預定車票、機票等。
三、會后
1、會議結束后,要檢查會場,帶回剩余材料、席簽等物品。
2、組織送站。根據與會人員離會時間,提前安排車輛、送站人員等。
3、做好會議文件的清退、收集、歸檔工作。會議若需形成會議紀要印發的,組織單位要擬好文稿,送公司辦按公文處理辦法印發。
4、為嚴肅會議紀會風,對會議遲到、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單位與會人員進行通報。
5、做好會議報道工作。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三
一、通知:(相關人員參加公司會議)
1、會議時間:2016.1.8上午8:30分
2、會議地點:公司4樓會議室
3、會議主持:
4、會議記錄:
5、參會人員:保安部門人員
6、缺席人員:
7、會議主題:2015年工作總結及2016年工作計劃
二、會議議程
1、主持人檢查人員到會情況,宣布會議開始;
2、鮑春華介紹2015年工作情況
3、各員工匯報2015年工作情況、2016年各位工作計劃;
4、王軍總結發言及2016年各崗位工作計劃安排
5、各員工發言全部完成后,陸總評價;
6、會議的其他事項;
7、會議結束。
注:發言順序: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四
議流程安排(樣本)
公司會議流程安排
通知:
一、時間
二、地點
三、議題
四、主持人
五、與會人
會議程:
一、主持人檢查人員到會情況,宣布會議開始;
二、公司重大事件宣布,如何沒有直接進下一步;
三、部門匯報上周工作情況,下周計劃,提出問題;
四、各部門主管、負總評價工作進展,對計劃進行修正,解決問題;
五、部門匯報工作、工作計劃,提問,副總評價、解答;
六、各部門發言全部完成后,總經理評價;
七、總經理的工作計劃安排;
八、相關部門對總經理的安排提出異議,解決;
九、會議的其他事項;
十、會議結束,主持人宣布散會。
注意:
1、主持人職責:主持、節奏、不跑題、拾遺、氣氛
會后:各部門按計劃后實施工作,辦公室負責督辦。
公司會議流程安排
通知:
一、時間
二、地點
三、議題
四、主持人
五、與會人
會議程:
一、主持人檢查人員到會情況,宣布會議開始;
二、公司重大事件宣布,如何沒有直接進下一步;
三、部門匯報上周工作情況,下周計劃,提出問題;
四、各部門主管、負總評價工作進展,對計劃進行修正,解決問題;
五、部門匯報工作、工作計劃,提問,副總評價、解答;
六、各部門發言全部完成后,總經理評價;
七、總經理的工作計劃安排;
八、相關部門對總經理的安排提出異議,解決;
九、會議的其他事項;
十、會議結束,主持人宣布散會。
注意:
1、主持人職責:主持、節奏、不跑題、拾遺、氣氛
會后:各部門按計劃后實施工作,辦公室負責督辦。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五
通知:會議有行政部負責以書面通知各部門負責人,相互傳達。
一、時間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9:30
二、地點
公司二樓會議室
三、議題
天文弘合肥分公司2014工作計劃預案說明會
四、主持人
范一水
五、與會人
分全體成員
會議程:
一、主持人檢查人員到會情況,宣布會議開始;
二、主持人向新員工介紹公司只要領導人
三、新員工自我介紹
四、各部門主管總結前段時間工作進展情況,簡述下一步工作計劃
五、每個成員簡述對公司環境、文化及個人目前狀態陳述
七、相關部門對總經理的安排提出建議及解決方案
九、會議的其他事項;
十、會議結束,主持人宣布散會。
注意:
1、主持人職責:主持、節奏、不跑題、拾遺、氣氛
2、與會人注意發言順序:市場部工程部財務部負責人總結
會后:各部門按計劃后實施工作,辦公室負責督辦。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六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__
高級職稱博士__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__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__ 3本科
研發__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七
會議召開通知:
一、時間:2016年1月15日下午1點
二、地點:國華供熱四樓會議室
三、議題:2015工作總結及2016計劃
四、主持人:張總
會議流程:
一、主持人檢查人員到會情況,宣布會議開始;
二、公司重大事件宣布,如果沒有直接進行下一項;
五、各部門發言全部完成后,梁總評價發言;
六、相關部門對總經理的安排提出異議,解決;
七、現場確定各部門工作流程(附各部門工作制度);
八、會議結束,主持人宣布散會。注意:
1、主持人職責:主持、節奏、不跑題、拾遺、氣氛
2、與會人注意發言順序:各區站長——工程部——材料科——客服部——辦公室——綜合部——副總——梁總 會后:各部門按計劃后實施工作,辦公室負責督辦。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章制度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證規章制度制定質量,提升規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為規范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公司有序、高效運轉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性、反復適用性、權利與義務并存的的規范性文件。
第三條 規章制度種類主要包括:辦法(實施辦法)、制度、規定、細則(實施細則)、章程、規則、指導意見等。
第四條 規章制度管理堅持體系化、規范化、標準化的原則,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廢、改、立管理流程,統一應用規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關規范。
第五條 規章制度制訂(修訂)的基本流程:計劃→起草→審核與審查→審批與發布。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統各單位。
第二章 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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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和協調性,定期匯編出版規章制度。
第八條 公司本部各部門是其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配合建立規章制度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建設計劃,起草并發布規章制度,負責業務范圍相關規章制度的專業性審核,以及本部門規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公司審計部是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規章制度在公司系統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九條 系統各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歸口于其承擔企業管理職能的部門,工作職責參照前款執行。
第三章 計劃
第十條 規章制度建設實行計劃管理,本部各部門、系統各單位應將規章制度建設納入年度計劃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
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和變更情況,規章制度培訓情況,規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規章制度廢、改、立計劃和培訓計劃等。
第十一條 公司企業管理部負責匯總、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統各單位的年度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情況,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專題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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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在匯總、審核各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執行。
第十三條 各部門根據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將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到季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確保按計劃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 起草
第十四條 起草規章制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
(二)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三)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服務于企業使命和目標的實現;
(五)職責和權限界定清晰、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
(六)相關制度之間邊界清楚,相互協調,有機統一。 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劃分、具體規范、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條 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起草部門應主動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協調一致;無法協調一致的,應將有關意見和規章制度送審稿一并提交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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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規章制度分章、節、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單一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 審核與審查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
(二)是否與現行規章制度協調、銜接;
(三)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四)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體例、文字要求。
(五)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將規章制度送審稿送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和審計部,就規范性、合法性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核,審核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審核意見。
(一)規范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管理要求,與已有的規章制度在內容上有無交叉、重復和矛盾之處,是否符合規章制度模板和編寫規范要求等方面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符合規范。
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與現行的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不發生沖突,滿足合法合規的要求。
(三)內部控制審核由審計部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內容能否涵蓋所規范業務的主要控制點,是否能有效控制風險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滿足公司內部控制及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條 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審核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然后根據規章制度實施范圍在本部、公司系統廣泛征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 規章制度送審稿經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審核后,由起草部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審查確定后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條 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反饋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經部門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審核部門會簽(會簽單表樣見附件2),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 審批與發布
第二十三條 對一般性的專業、專項規章制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發布實施。
其他規章制度提交公司黨政聯席會審批后發布實施,其中:基本的規章制度還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批后方可發布實施。
度,在履行前款審批程序的基礎上,還需提交員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發布實施。
第二十四條 審議規章制度時,由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作說明。
第二十五條 規章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發布。 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發布實施后,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應及時將其上傳至公司協同辦公系統予以刊登。
第二十七條 系統各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歸口部門要在規章制度發布后7個工作日內報企業管理部備案。
第七章 執行與檢查
第二十八條 規章制度制訂部門負責其業務范圍內規章制度的執行督促。
第二十九條 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時應向制度解釋部門反饋,以便適時修改和完善制度。
第三十條 審計部應將規章制度檢查納入內部審計工作計劃,針對規章制度條款的有效性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檢查。
第八章 修訂與廢止
第三十一條 規章制度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各部門應根據內外環境變化和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時做好規章制度的修訂和完善工作。
第三十二條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規章制度制訂部門應對
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二)規章制度主要內容被有關上位法或者其他規章制度替代時;
(四)規章制度本身不合理、不完善,對執行的有效性產生影響時;
(五)發現規章制度之間存在交叉、重復和矛盾之處時;
(六)其它需要修訂的情形。
第三十三條 規章制度的修訂和廢止,由規章制度制訂部門按制訂規章制度的程序履行審批程序。
第三十四條 規章制度分試行、暫行和正式三種版本,存續期間具有同等效力。原則上新建規章制度不得以正式版本發布。試行的規章制度原則上存續1~3年;暫行的規章制度原則上存續1年,可延期,但暫行期限和延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試行、暫行的規章制度在存續期結束前,由起草部門修訂后發布正式版本。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應于每年1月完成上年度規章制度的匯編工作。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6月2日頒發的《xx-x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辦法》(xx-x煤業總2011447號)同時廢止。
附件:1.標準制度模板
2.規章制度制定(修訂)會簽單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司建章立制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定義
況制定的,明確公司各機構、各崗位的責任、權利、義務以及管理程序的一系列文件 的總稱,是公司全體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和行動準則。其 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文件。
第四條 管理原則
實問題,并能保證公司長遠可持續發展。
2. 制度應合法合規,內容要客觀公正,符合常規且在公司內達成共識。
措施明確,監督主體或仲裁機構清楚,獎懲措施能落實到位,可操作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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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和關聯制度,避免修訂或新制定的制度與現行其它相關制度在條文上產生沖突。
5. 制度執行應嚴肅平等,任何組織成員都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違反公司制度后 須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章 制度建設職責分工
第五條 工作職責
1.桑德環境綜合管理部是制度建設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1.1 組織擬定公司制度修編計劃;
1.5 負責桑德環境管理制度的匯編工作;
1.6 負責已定稿公司層面的管理制度的冠文、會簽組織、編號印發及整理歸檔工作。
1.7 對制度的培訓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1 負責組織實施本中心、本部門制度修編計劃;
2.3 負責會審、會簽與本中心、本部門職能相關的規章制度;
2.4 部署、督促所屬部門、項目公司完成規章制度的建設、修訂和完善,監督所屬部門、項目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2.5 完成本辦法規定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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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桑德環境內控部為公司制度的檢查監督和執行效果評價部門,負責對制度的貫 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執行效果進行評價。
第三章 制度文體、分類和編號規則
第六條 制度的文體
根據管理活動的特點、性質及其范圍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體基本上可分為 “制 度”、“規定”、“辦法”、“規程”、“守則”和“規范”等。
1. “制度”是規范某一方面經營管理活動行為準則的文件,含義較為廣泛。制度 具有指導性、約束性、規范性和程序性的特點。
2. “規定”是對特定的事項、工作和活動所做出的關于原則、方式、方法等的要 求及相應的措施,是公司依據實際情況制定的行政法規性文件。
3. “辦法”顧名思義是指“處理或解決問題的方法”,辦法不能抽象籠統。辦法是對某一方面工作所做的具體措施進行梳理和列明,使有關人員在辦理具體工作時有章可循。
4. “規程”,簡單說就是“規則+流程”。所謂流程即為實現特定目標而采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繼的'行動組合,也即多個活動組成的工作程序。規則是工作的要求、規定、 標準和制度等。因此規程可以定義為:將工作程序貫穿一定的標準、要求和規定。“規程”主要用于具體生產運營過程中的操作性指導文件。
5. “守則”:是確定員工行為規范方面的向公司員工發布要求自覺遵守的約束性 公文。具有概括性、針對性、準確性、可行性、通俗性。守則的篇幅一般比較短小, 多采用通篇分條式寫法。
此外,公司相關中心或部門的專業要求也可以指定規范類文件,如“技術規范” 和“產品規范”等。
第七條 制度分類及標準縮寫
公司規章制度按業務性質,分為市場營銷類(標準縮寫 sc)、技術管理類(標準 縮寫 jis)、建設管理類(標準縮寫 js)、運營管理類(標準縮寫 yy)、財經管理類(標 準縮寫 cj)、綜合管理類(標準縮寫 zh)、風控管理類(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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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桑德環境大寫首字母+制度類別標準縮寫+文件版本號+制度生效日期,例如財 務管理類的《請款報銷簽字管理辦法》編號為:sdhj-cw-0101-20150620(其中 sdhj 為桑德環境首字母、cw 為財務管理類標準縮寫,0101 為版本號,20150620 為該版本 制度的生效日期)。
2.新制定的制度,版本號是 0101,表明該文件為制度的第一版。
3.制度文件升級(修訂)時,如為年度內修訂,則版本號僅在最后一位數加 1。 例如,2015 年1月新發布的制度在 2015 年 7 月進行修訂,版本號從 0101 升級到 0102。
4.制度文件升級(修訂)時,如為跨年度內修訂,則版本號最后一位數清零,第二位數字加 1。例如,2015年發布的制度在 2015年進行修訂,版本號從 0101 升級到0201。
第九條 制度編制流程
1.公司層面的重要管理制度。
專業管理中心/部門對制度編制需求進行識別與確認→專業管理中心/部門起草 初稿→組織完成本中心/部門內部會審并根據會審意見修改初稿→專業管理中心/部 門根據制度的重要程度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或會簽并根據意見修改取得一致意見→綜合 管理部審核并冠以文件眉首→公司行政總監復審→公司管理層會簽→總經理批準→綜 合管理部發布,審批時須附“制度發文審核單”。(見附件 1)
2.各系統針對公司管理制度所制定的專項管理辦法、規定、規程或規范。
專業管理中心/部門對制度編制需求進行識別與確認→專業管理中心/部門起草 初稿→組織完成本中心/部門內部會審并根據會審意見修改初稿→專業管理中心/部 門根據制度的重要程度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或會簽并根據意見修改取得一致意見→主管 領導審批→綜合管理部審核并冠以文件眉首→行政總監審核→綜合管理部發布,審批 時須附“制度發文審核單”。(見附件 1)
3.公司管理制度在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或會簽時均應征詢內控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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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度名稱;
2. 制度適用范圍;
4. 該制度的主要內容;
5. 起草部門和擬稿人;
6. 起草進度計劃(擬完成的時間);
7. 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 起草初稿和內部會審
1. 名稱/標題;
2. 目的/宗旨;
3. 適用范圍;
4. 定義;
5. 管理原則;
6. 所涉及部門的職責;
7. 主要內容;
8. 罰則;
9.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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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附件;
11.參考文件。
制度在初稿編制完成后,須在本中心/本部門范圍內征求組織進行內部會審,制度 擬稿人應根據內部會審會議上形成的統一意見對制度初稿進行修改和完善,完善后的 初稿提交中心/部門負責人確認。
第十二條 相關部門會簽/會審
1. 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法規、政策的要求;
2. 是否符合行業慣例、規范和標準;
3. 是否符合監管機構要求;
4. 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5. 所涉及部門是否有不同意見;
6. 對其預見性效果的不同意見;
7. 是否切實可行。
針對制度會簽意見或會審一致意見擬稿人進行修改后提交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 導進行審核確認。
1. 綜合管理部審核的內容包括:制度是否符合公司戰略和經營管理理念的要求、 制度反饋意見采納情況、與其它專業制度的銜接情況、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是否正確、 制度編寫格式是否規范、有無相應的流程與表單、有無“制度審核單”以及有無制度 培訓計劃等,綜合管理部審核制度要形成書面的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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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確認為“一般”的制度經行政總監和本系統主管領導審定,總經理批準下發。
3.未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及未經過綜合管理部審核的制度,不得提交公司領導審定 或會簽。
第十四條 制度審查民主程序
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項時須經過民主程序、公示程序,廣泛征求意見。
“民主程序”通常采取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意見的形式,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公 示、傳閱、座談會、論證會、征詢意見表等多種形式。
第十五條 制度的修訂流程
編制制度的專業管理中心/部門提出制度修訂的書面申請或建議→綜合管理部 審核→依重要程度提交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審定→執行制度編制流程。
第十六條 制度的廢止流程
1.對制度進行修訂后,原制度同時廢止。
2.對不能適應現實狀況要求的制度進行廢止,按如下流程進行:制度編制中心/部門提出制度廢止的書面申請→綜合管理審核→依照制度重要程度提交主管領導或總 經理審定→決定是否廢止。
第十七條 制度的存檔
公司發布的規章制度以年度為中心將制度最終稿及相關文件送至檔案室歸檔。相 關文件包括制度初稿、制度審核單、經過會議研究討論的會議紀要(若進行會簽的, 復印會簽頁)、紅頭文件(電子版/紙版/掃描版)、培訓計劃單及記錄單、修訂及廢止記錄等。
第五章 制度的督導執行及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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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件 3),并提交到綜合管理部;在制度下發的 15 天內,各相關專業管理中心/ 部門要會同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貫徹,并填寫培訓簽到表和培訓記錄單。
第十九條 制度的執行及特殊情況處理
公司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認為制度脫離實際難以落實時,要及時與制度起草中心/部門或綜合管理部書面溝通,如無異議就要對制度在本中心/部門的落實負責。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現重大情況確實不能按制度執行的,制度/的執行中心/部門或相關單位/部門必須履行請示報告程序,經對應系統主管領導(公司層面的重要制度需經過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同意后方可靈活處理。
第二十條 制度的評審
綜合管理部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各專業管理中心/部門對公司制度評審,并協助 各專業管理中心/部門制定制度建設計劃。
1. 定期評審:每年十二月初,綜合管理部組織公司各專業管理中心/部門對公司的制度進行一次評審,并協助各專業管理中心/部門制定下一年度的制度建設計劃。
2. 不定期評審:發生下列情況時,綜合管理部應適時組織公司制度體系或有關制 度的評審活動。
2.1 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重要法律法規實施、競爭對手的競爭態勢發生變化等影響公司經營環境改變時。
2.2 資源配置、經營方向和領域、組織機構等發生重大變化時。
2.3 公司的經營、管理策略進行重大調整時。
2.4 其它改變公司外部或內部經營條件的事項發生時。
管理制度一般由名稱、題注、目的、適用范圍、定義、職責、管理內容和方法、其它、參考文件、附件(報告和記錄)、附錄、終結線、頁碼等部分組成。
1.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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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不應涉及不必要的細節。
2.題注
題注是必備要素。包括規章制度的批準日期、生效日期、批準人、版本號。
3.目的
定)”。
4.適用范圍
域、部門、組織、人員等。
5.定義
義的用語。當管理制度中某些關鍵詞語尚未普遍使用,或有可能影響管理制度的理解 時,宜對這些詞語加以解釋說明。
6.工作職責
項需要兩個以上部門參與完成,且需要界定他們的職責時,應明確加以說明。必要時, 即使管理制度中的事項只需一個部門完成,也可明確其職責。
7.內容
干章予以表述。
8.附則
的陳述可根據需要使用下列表述其中之一項:
——xx 制度自本制度實施之日起即行廢止。
——現行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
——現行制度中與本制度之規定不相符的,應參照本制度予以修改。
9.附件
其他管理制度文件中已包含的文件不用再單獨列為本制度的附件。
制度內容中首次出現第一個附件時,需在該附件名稱后作“(見附件 1)”標注, 首次出現第二個附件時則作“(見附件 2)”的標注,依此類推。
10.參考文件
名稱。
11.附錄
的主要內容由下面列項中的一項或幾項組成。
——范例;
——管理制度中所引用的專業術語解釋或系統介紹:
——對管理制度中內容的說明性資料或指導操作性資料。
12.終結線
在管理制度最后一個條款之后應有終結線。
第二十二條 編排格式
1. 幅面與頁邊距
±1cm、下邊距 2.5cm±1cm、左邊距 2.8cm±1cm、右邊距 2.5cm±1cm。
2. 標題、題注、章、節,條、款、項、目、表和圖
制度的標題、題注、章、節,條、款、項、目,序號統一使用以下格式(詳見表 1)。
字符。)
表 1:格式要求
3.參考文件
列一行。
4.附件
附件在制度中出現的次序排序,編排式樣如下:
表 2:附件目錄
5. 附錄 在制度中只列出附錄的編號與標題,每項各占一行:編號與標題之間空 1個字符。
編號格式為“附錄”+阿拉伯數字序號。附錄內容用小五號宋體字排。
如:“附錄 1”。
有多個較短的附錄(或附件),也可接排,接排的附錄(或附件)之間距離宜大于 2cm。 管理制度中如果同時存在附錄和附件時,附件應排在附錄之前。
觀 為原則,并要求至少在附件或附錄的首頁的左上角頁眉處有含公司中英文的 logo。
6. 終結線
面寬度的四分之一,終結線不能另起一頁編排。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
2015 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九章 附 件
一、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匯波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范的總稱。
三、本規定適用于匯波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審核、頒布、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
四、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2、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
3、堅持政企分開,有利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和遺漏;
5、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范的原則。
五、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2、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人;
4、實際性:高標準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
5、穩定性:能在一定時間和一定范圍內適用;
6、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行使規章制度的審核、批準、修訂和廢止權。
1、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3、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5、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范的審核;
6、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審批等工作;
8、負責規章制度編號的管理工作;
9、負責規章制度的保管、存檔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規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審核工作;
2、負責規章制度的行文規范審核工作;
九、公司職能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十一、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并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作出專門說明。 十二、 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組協助。
十三、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
2、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3、撰寫草案;
4、將草案發至集團相關單位征求意見;
5、匯總意見,修改草案;
十四、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
2、適用范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
3、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權限。
4、制度規范的內容、要求與程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5、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6、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持性文件、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十六、規章制度草案完成后應送相應職能部門、基層企業和員工代表征求意見。
十七、被征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進行修改。征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存檔備查。
十八、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采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后,并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
十九、規章制度草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核表,經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將草案及審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組審查。
1、是否符合法規的基本原則;
3、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范;
4、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二十一、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組送管理中心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組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公司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主管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二十三、首次頒布的制度為試行文件。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后經修改的文件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據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規章制度發布后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公司檔案室備案。 二十五、規章制度一經頒布生效后,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二十六、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征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搜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二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并及時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組。
二十八、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建議,管理中心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二十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1、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2、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的。
3、規章制度的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抵觸的。
4、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后重復矛盾的。、
5、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沖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并或變更的。
三十、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2、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項已有新規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資源部、企管部對上年度公布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編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規章制度制定流程見附件二。
三十三、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細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九
第一條 本公司業務提成獎勵制度的建設是建立在員工的工作目標和企業發展目標緊密聯系的基礎上的,本著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則制定。
第二條 目標:不斷對員工進行激勵和指導,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公平合理的評價公司員工的價值分配。加強部門之間,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之間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樹立良好的團隊意識,建立優秀的企業文化氛圍,最終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第三條
第二章薪資結構
其中: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績效考核獎金。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第五條
第六條 薪資結構表: 說明:
2、績效獎每月按績效考評的百分比計算,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3、連續三月業務都不達標的項目人員,公司保留降職、開除的權利;
5、勞保每月定額50元,以發放實物為準;
6、所有崗位均設有年終獎金,年底根據業務完成量及效益由股東會批準核發。
第七條
第八條 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年底雙薪+計發業務提成
(轉正員工享有年底雙薪,根據員工實際工作月數核發)
統計情況及公司業務發展情況,由總經理領導綜合行政部提案,報股東會,經董事長簽字后方可發放。
第三章績效考核
第十條 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業績考核和管理考核(含業務技能考核)兩大類:
業績指標考核:根據業務部與項目部人員簽訂的'《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的完成情況為準,每季度簽一次,分月考核,季度考核分值計算三個月平均值。《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由被考核人按崗位層級簽訂后交人事行政部門存檔。《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一式兩份,被考核人一份,綜合行政部存檔一份。財務部另復印備案一份。
日常管理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在能力素質、制度遵守、敬業與奉獻、工作效率、協作配合、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以行政規章、獎懲條例、考勤記錄等為考核依據;綜合行政部根據被考核人的崗位職責確定其考核內容。
注:以上兩項考核將融入到《月績效考核表》中一并考核,季度末在統計做一次業績完成情況考核,以方便員工提成金額的核算。
第九條 考核對象
管理指標考核:針對公司全體員工。
業績考核:融資擔保部門等能直接創收的員工及主管領導,以及與業績掛鉤的管理部門及部分管理人員。
第十條 考核方式
1、管理考核:
采取百分制分數扣罰形式。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按層級進行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制。
扣罰由公司根據崗位職責的不同,有針對性的根據崗位的基本工作要求列出部分扣罰內容,形成正常的管理職能,實行月度考核制。考核分數與每月度績效獎金掛鉤。綜合行政部每月1日以前將上月《績效考核表》按部門分發給被考核人的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部門負責人打分完畢交分管領導考核。分管領導最遲于當月5日前交綜合行政部復核并匯總后提交總經理和董事長考核。綜合行政部匯總考核表后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后開始核算上月工資,并登記考核分數抄送財務部門記發獎金。考核表由綜合行政部門存檔并作為年終考核的部分依據。
2、業績考核:
總經理負責根據公司年度任務計劃安排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部門人員簽署《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原則上《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為公司季度、年度員工個人業績考核指標標準。因特殊情況業績指標須進行變更的,必須由總經理和董事長進行審批。每年1月1 5日前,綜合行政部負責將本年度業務人員每季度的業績考核結果抄送財務部門。綜合行政部門、財務部門按照上一年度業績指標考核情況定下年終獎金及人員名單。
第十一條 業績考核標準:
(一)業務部人員考核
1、業績指標確定標準:
2、業務人員由業務主管確定年度、季度業務任務,根據業務量提成獎勵,沒有實現業務收入的,領取基本工資。
(二)風控部人員考核:
1、公司擔保業務的年度不良率控制在3%以內;
2、年損失率控制在0.8%以內。
其中兩項中的一項未完成的,扣發年終獎金,停發該項目的提成獎勵,已發放的項目的提成獎金予以追回。
第十二條 申訴
1、考核結束后,被考核人有權了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考核人有向被考核人反饋和解釋的職責。
2、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與考核人溝通方式解決。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了解考核結果后5個工作日內向級考核人上一主管或綜合行政部總監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績效考核申訴說明書》及相關說明材料。
3、主管領導或綜合行政部在接到《績效考核申訴說明書》后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人做出書面答復并將最終處理意見報公司備案。
4、若員工的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核結果。
5、各級主管領導對申訴人應持積極心態,不得對下級申訴隨意阻撓或打擊報復。
第四章
第九條 計提基礎
1、擔保費
2、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條 計提比例
(一)保費收入計提比例
按照保費收入的10%計提提成獎勵。具體分配如下表:
業績提成
(二)其他收入
轉正員工(且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以自有資金投入公司“員工發展基金資金池”的回報收入。
附:員工按級別及投放金額劃分月利率表:
一同發放上月收益;
2、每月按實際天數計算,不足一月的按實際投放天數計算。
3、此基金隨時可以投放,投放時簽署自愿投放確認書由公司存檔,若有
需求隨時可以提取,每年提取次數不可超過2次以上。
第一十一條 分配方法
(一)業務部門內部的額外分配
1、業務部門獨立營銷的項目,分三種情況:(1)、部門經理營銷,部門經理獨立完成的,部門經理原則上提成70%(含)以上,視項目經理的配合程度,給予項目經理提成總額的10%-30%的提成;(2)、部門經理營銷的項目,交由項目經理操作,項目經理應占提成額的50%(含)以上,部門經理占50%(含)以下;(3)、項目經理獨立開拓的項目,并且在部門經理的指導下完成的,項目經理應占提成額的70%(含)以上,部門經理占(30%)以下(原則上項目經理營銷的業務應由項目經理自身完成);(4)、公司高管營銷,并交由部門經理安排操作的項目,按提成分配方案的常規比例核算,即部門經理(a角)60%,項目經理(b角)40%。
2、提成時間安排
(1)常規擔保項目:在確認收取費用并完成項目反擔保措施,且及時進行項目資料歸檔的,可發放應提成獎勵額的60%,另外20%在年底時與年終獎金一同發放,剩余20%風險解除后發放。
(2)中間業務項目:即中介收入、財務咨詢收入、服務收入等一次性收益的項目,均按收入的10%進行一次性提成,具體分配方案由業務部制定方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發放,原則上按照參與人員6:4發放。
(3)業務提成每季度發放一次。季度結束后的第一個月10日之前各部門統計、核算結束,15日之前審批結束后由財務部統一發放。
(二)風控部門
在確認保費已收取并已落實反擔保措施,且項目已歸檔的,先發放50%的首次計提額,另外的50%在項目風險解除后發放。
(三)其他人員的分配
非業務、風控部門以下人員的獎勵由獎勵基金中支出,根據業務收益情況按季發放,年終獎勵具體由綜合行政部提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第一十二條 其他規定
1、離職人員(包括辭職和辭退)未提成部分的計算和發放:
(1)離職后一個月內項目仍未歸檔的,不計提成;
(4)如因重大過錯并造成公司損失離職的,所有未領取提成不再發放;
(5)離職前項目已解保但提成未領取的,除因第(4)條規定離職的,可發放剩余提成。
2、業績指標統計:
(1)每季度結束后第一個月8日前由業務部將各部員工上季度業績完成情況以及發生代償的情況,填制業績統計表報送財務部。
(2)財務部當月8日前確認完畢并送交總經辦、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3)財務部匯總并以此為據計算員工業務提成,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后于當月1 5日作為發放的依據。
(4)各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業績指標統計工作,如有延誤,影響提成發放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補貼
第六章股權激勵
第一十六條 根據公司發展情況,針對核心管理層,適時實施股權或者期權激勵機制,管理層與公司簽訂協議,明確行權的條件。實施細則另行擬定。
第七章附則
第一十七條 本制度的修改、實施、廢止均由綜合行政部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第一十八條 本制度如與其他考核制度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一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20__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