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對風險點的防控措施不包括篇一
1.主要表現:放松世界觀改造,理想信念動搖,政治素質低;背離社會主義榮辱觀;不思進取、得過且過,作風漂浮、脫離實際,因循守舊、形式主義,以權謀私、獨斷專行等。
2.防控措施:
(1)建立廉政談話機制。按照風險崗位的三個等級進行:三級風險崗位的工作人員談話,局機關由科室負責人進行,學校由校務成員負責;二級風險崗位的工作人員,機關由局分管領導談話,學校(單位)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紀檢人員可參加;一級風險崗位的工作人員由局主要負責人談,分管領導和紀檢負責人可參加。下屬單位人員較多的,可以集體談話形式進行。廉政談話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要及時進行談話。談話情況要進行書面登記以備查。
(2)建立警示教育機制。可采取單位領導作廉政報告、到廉政教育基地參觀、參加相關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旁聽、前往法紀教育基地(監獄)接受警示教育、邀請有關領導和專家上廉政課等形式,對干部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廉政教育,使干部教師思想上時刻繃緊反腐倡廉這跟弦,形式可以多樣,重在實效。
(3)加強人文關懷。充分發揮黨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女職委)的作用,從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關心、愛護、幫助干部教師,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倡導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營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圍。
(4)加強日常工作生活的監督,通過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民主評議等方式,提高黨員干部教師的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1.主要表現:未能根據改革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形勢需要,及時完善和執行各項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強,貫徹落實不到位;部分機制缺乏相互支撐、相互制約,約束力和監督力的作用不明顯,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規化工作措施。
2.防控措施:
(1)定期梳理完善各項制度,增強可操作性,實現各項工作有制度依據,形成按制度辦事的行為規范。
(2)監督各項工作的決策和執行程序,建立綜合監督機制。
1.主要表現:不履行"一崗雙責",或履行不到位;違反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收受禮金、禮券、禮品等受賄行為;違反民主集中制,獨斷專行或軟弱放任;失職瀆職、不作為或濫用職權等。
2.防控措施:
(1)建立制度防范機制。對涉及班子成員的重點廉政風險崗位關鍵是要在建立健全民主決策、集體決策、陽光決策等方面下功夫,嚴格
執行重要事項議事規則、政務(校務)公開等制度;對涉及中層干部的重點廉政風險崗位,關鍵是要在規范自由裁量權、完善內部管理、相互制約上下功夫。
(2)嚴格落實招生、教育收費、財務審批、物質采購、工程建設管理等政策規定。
(3)全程監督干部選拔任用、教師招聘、調動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性。
(4)加強對重點崗位工作流程管理、日常監督。
(5)公示風險崗位及防控措施。各學校(單位)要對確定的崗位廉政風險點進行匯總,認真填寫《學校(單位)廉政風險防控登記表》,并通過上墻、局域網等方式公開。
(6)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廉政風險防范工作重在制度的落實執行,局黨委一年至少一次對本系統的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執行制度的行為要批評指出,因不執行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對有關人員給予相應處理。每年年終,重點風險崗位開展述廉評廉活動,除本學校(單位)干部職工外,邀請管理服務對象代表參加。
對風險點的防控措施不包括篇二
(一)基層安全生產風險治理存在“短板”
我國基層安全生產風險治理存在諸多“短板”,有很多隱患和風險,由于缺少專業人財物的投入,加之,由于我國近年來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及事權改革,部分職權下放到基層,并且基層部分部門之間存在職能職責劃分不清、權責不對等各種因素,導致一些安全生產風險治理問題存在“無人管”的“真空地帶”。一些基層監管部門基于人財物等現實條件的限制,特別是缺乏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的專業性人才、現代科技設備的配備,加之經費投入受各種因素的限制,導致基層安全生產風險治理中的“短板”問題極為嚴重,提高基層安全生產風險治理的能力迫在眉睫。
(二)部分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缺失
一些地方一些企業對貫徹落實“五落實五到位”的規定流于形式,文件制度掛在墻上、主體責任落實停在紙上或會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是企業,對企業而言就是要抓好主體責任的“五落實五到位”。
(三)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較差和風險辨識能力不足
根據事故資料及實地調研發現,部分企業的領導和從業人員風險意識較差,尤其一些一線從業人員對生產中的隱患和風險見怪不怪,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識,對潛在的風險普遍存在僥幸心理。同時,他們對企業生產中的風險認識也不足,辨識風險能力較差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危險源,更何談有效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辨識。如危化品生產、運輸企業、粉塵涉爆企業及周邊的人員對身邊危險源司空見慣;還有的對亂拉電線、超高堆物、高空作業及“三合一”等現象不以為然。
(四)基層安全生產監管人員隊伍缺乏、能力不足
據筆者從事的執法實踐及調研中發現,基層監管最大的問題是人少事多,比如一些縣區執法監察僅有一位執法人員,基本難以保證正常開展行政執法工作。部分基層監管隊伍人員流動性大,認為安全監管工作任務重、壓力大、問責嚴,導致人心渙散,大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由于缺少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加之平時執法監管實際業務辦得少,存在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監管,也有些執法監管人員囿于人情關系的.考慮,也存在怕得罪人心理,從而不敢監管。由于安全生產風險監管部門從業者素養不高,實踐經驗缺乏,流動性較強,在實際監管中缺乏主動發現問題和指導改進問題的能力。有些基層干部均身兼數職,除了安全監管、巡防治安,還要兼顧社區應急管理,工作范圍過寬、工作頭緒過多、人手短缺等問題突出,很多基層干部疲于應付,無法勝任基層安全監管的專業性工作。
(五)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溝通機制
企業監管部門之間存在“信息壁壘”及監管信息“不對稱”現象。由于當前互聯互通工作沒有完全到位,不同監管主體橫向上缺乏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機制,造成基層生產安全監管工作容易出現“盲點”和“三不管地帶”。如異地經營的監管問題,個別危化品生產企業在甲區注冊和登記,卻在乙區生產,造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對企業監管信息存在盲區,屬地監管的責任無法落實,影響所在地對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有效性。
圍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標,對專項行動排查出的風險點、危險源進行更加深入的評估、分級,特別要將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信息化、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前面。
(一)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風險治理責任
解決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執行中“最后一公里”的困境。強化新《安全生產法》和兩高相關司法解釋的宣傳,從制度、法制上依法明確并督促企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和區縣、街鎮屬地責任,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各個環節、崗位和個人。同時可以引入社會監督機制,鼓勵社會公眾、專業人員、社會組織及新聞媒體等主體監督政府的監管行為,保障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二)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
一是進一步明確各有關單位安全生產風險治理工作職責,并落實到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和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中,全力協調督促各有關單位健全完善風險管控工作規范和標準,對基層組織開展工作形成有力指導。二是及時收集匯總開展各地、各部門專項行動情況信息并適時通報,把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效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各地按照標準和規范要求,切實查清本地區城市風險點、危險源的分布情況,全力推進專項行動向風險管控方向深入開展。
(三)探索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治理長效機制
重點研究完善風險治理相關制度辦法,健全完善雙重預防機制的政府監管體系,強化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撐,著力督促企業落實構建雙重預防機制主體責任,支持、推動建設一批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程示范工程;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與企業安全風險管控狀況掛鉤,并積極發揮保險機構在企業構建風險管控體系中的作用,形成政府領導有力、部門監管有效、企業責任落實、社會參與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堅強基礎。
(四)強化“源頭管控、嚴格執法、社會動員、齊抓共管”的風險治理理念
創建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管網絡,基于基層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工作“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及理念,應進一步探索張彌補安全生產風險治理“短板”的思路和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建立政府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與社會各界各部門以及廣大群眾的良性互動,調動群眾對安全生產風險、事故隱患等問題的投訴舉報的積極性,為群眾就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工作創建平臺,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進一步發揮安全生產社會監督職能,嚴格依法辦理安全生產投訴舉報案件,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有訴必查、有查必果。
(五)健全完善風險管控配套措施
融合各行業領域風險管控數據,實現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整體評估,確定企業整體安全風險等級,并根據企業安全風險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推行企業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確定不同的執法檢查頻次、重點內容等,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推動各地由點及面,結合掌握的風險點、危險源情況,組織對公共區域內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確定整體區域安全風險等級,繪制整體區域“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建立完善覆蓋城市運行各環節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
(六)加快風險管控信息化技術的應用
一是盡快建設完善城市風險點危險源信息系統并投入正式運行,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盡快將前期排查出的風險點、危險源的數據按照信息系統格式要求全部錄入或導入信息系統;繼續加強風險點、危險源數據綜合采集分析利用,構建統一的風險點、危險源數據庫,豐富完善風險點、危險源“一張圖”展示功能。二是進一步強化信息系統功能設計,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數據交換共享與系統整合接入規范和數據采集規范,實現政府、企業、部門及社會服務組織之間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努力打造“大數據、大支撐、大安全”的信息平臺;健全完善決策支持系統,為安全風險評估、分級、管控提供科學依據;努力實現企業風險防控異常情況自動報警,實現風險管控“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目標。
(七)應創建多元共治的安全監管體系
努力實現參與式安全生產監管模式,一是在基層企業安全生產監管中引入市場保險的機制,通過專業保險機構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現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治理由企業與保險機構共同分擔的機制。二是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安全監督,發揮社會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安全生產監管合力。可借鑒食品藥品監管的成功做法,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風險舉報人的激勵力度,鼓勵企業內部或風險相關的人員積極舉報企業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基層安全生產風險的識別和管控能力。三是通過協商民事合同或者第三方協議等市場委托的方式,引進第三方監管力量,通過第三方專業化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彌補政府監管的專業性和有效性不足的問題,創新企業安全生產監管新方式。
對風險點的防控措施不包括篇三
1、檢查時講情面,發現問題不要求整改。
2、檢查時接受被檢單位吃請。
3、對檢查對象索要財物。
4、公車私用。
1、通過日常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樹立指導服務思想。領導帶頭示范,動員全員在檢查工作中按照規范和標準,對發現的問題一律下發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講情面,做好人,發現問題不要求整改的現象發生。
2、重溫八項規定。堅決杜絕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務對象吃請,發現接受服務對象吃請行為,服從組織處理決定。
3、認真學習黨員干部準則條例,加強法制教育,嚴明紀律。對索要檢查對象財物的行為,一經發現,無論是誰,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組織處理。
4、嚴格執行公車使用登記制度。設專人管理車輛,駕駛員根據安排的出車任務如實填寫<建管中心公務車使用單>(出車事由、地點、里程等),并經用車人簽字確認,管理人員妥善保管,不得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