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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一
黨的十七大作出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去年底,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經黨中央批準下發執行。一年來,改革組織實施工作積極穩妥推進,改革成效逐步顯現,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支持與擁護。
??? 為全面了解今年司法改革工作的進展情況,12月17日,《》專訪了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鮑紹坤。
鮑紹坤: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是黨中央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需要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2004年黨中央關于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部署的繼續和深化,是關系到黨的執政基礎、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政法事業科學發展的一件大事。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從人民群眾司法需求出發,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促進社會和諧為主線,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為重點,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進一步解決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保障改革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順利運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提供良好有序的司法保障和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承擔改革任務的中央和國家機關高度重視,普遍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工作班子,抽調專門人員負責,及時研究制定方案,突出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推進改革組織實施工作。各省(區、市)也都高度重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結合本地實際,貫徹落實中央改革方案,有些省還積極探索出臺司法工作機制改革措施,中央和地方推進改革的兩個積極性都得到充分發揮。
鮑紹坤:經過司法體制改革各牽頭單位、協辦單位一年來的共同努力,中央提出的4個方面60項改革任務已經全部啟動,改革總體進展順利,有的改革事項已經完成,有的改革事項取得實質性進展,為明后年深化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方面,主要是在改革和完善對偵查活動的法律監督、完善民事行政案件執行體制、加強人大對司法工作的監督、建立黨外人士對司法工作行使民主監督職能的工作渠道和機制、推進人民監督員試點工作、完善司法公開、公開聽證、輿論監督制度等方面出臺了改革措施,以進一步完善執法司法機關之間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體制機制,切實保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在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方面,主要是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和網絡犯罪的法律規定、推進社區矯正工作等方面出臺了改革措施,以進一步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上升為法律制度,轉化為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使之既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增強群眾安全感,又有利于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在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方面,按照建設高素質政法隊伍的要求,本著“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相結合的原則,主要是在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相適應的政法機關紀檢監察工作體制機制、加強對政法機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試制度等方面出臺了改革措施,以切實解決政法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政法隊伍。
在加強政法經費保障方面,主要是在改革和完善政法經費保障體制和管理制度、建立政法經費分類保障政策和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等方面出臺了改革措施,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特別是基層政法經費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不斷提高政法經費實際保障水平。
:今年是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第一年,請您談談改革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鮑紹坤:主要成效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加強了對司法權的監督制約,影響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正在逐步得到解決。通過落實警務、檢務、審務、獄務等公開制度,完善公開聽證、輿論監督制度,建立健全新聞發布制度,推進網站建設,規范利民、便民服務活動,實行開放日等形式,進一步增加政法工作的透明度,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關于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進一步接受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監督。檢察機關完善了對內監督制約機制,將抗訴工作與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分由不同業務部門承辦,理順了內設機構之間的權力配置。加大查辦司法不公背后的瀆職犯罪的力度,加強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責任倒查,注意透過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輕判等現象特別是冤假錯案,深挖嚴查涉案背后的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犯罪。平穩推進人民監督員試點工作,全國有3137個檢察院開展了試點,占總數的86.5%,共選任人民監督員2.1萬多名,監督三類案件(不服逮捕決定、擬撤案、擬不起訴的案件)和不依法辦案情形共計2.8萬多件。人民法院開展量刑規范化試點,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正在全國100多個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實施,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進一步得到制約和規范,有利于減少“不當量刑”現象。改變傳統執行模式,將執行審查權和執行實施權分由不同的內設機構行使。中央政法委會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了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紀檢監察部門加大了對不當干預法院執行工作的紀檢監察力度,使“執行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據統計,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基本執結,全國法院累計執結有財產積案33萬多件,執結標的額約3430億元。進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審員制度,全國有1074個基層法院實行用“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占基層法院總數的35.75%。全國人大常委會運用聽取和審議“兩院”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多種監督形式,改進完善監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統戰部門建立健全了司法機關與黨外人士的溝通、通報、聯絡和聯席會議制度,聘請黨外人士擔任特約人員,進一步發揮了黨外人士監督司法工作、促進司法公正的作用。
員35.8萬人,解除矯正17.1萬人,正在接受矯正人員18.7萬人,社區矯正人員在矯正期間的重新犯罪率僅為0.2%左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此基礎上,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決定在全國全面試行社區矯正工作,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不斷提高矯正工作水平。通過修改刑法,進一步完善了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和網絡犯罪的法律規定,加大了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腐敗案件、網絡犯罪的查處力度。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政法隊伍整體素質有了新的提高。為適應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政法機關對警力和素質的需求,中央部署選擇部分政法院校進行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在去年招錄4000多人的基礎上,今年擴招2萬余人,立足造就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主要充實到中西部地區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基層政法機關,解決政法人才短缺問題。國家司法考試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進展,修改了考試大綱,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內容列為專章,使考生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了進一步理解和認識。繼續適當放寬西部地區考試報名條件并相應降低合格分數線的政策,使西部12省(區)所有的民族自治地方及享受扶貧開發政策的縣、市得以覆蓋,今年報名考生達1.4萬余人,進一步擴大了西部地區法律人才儲備。通過在新疆、西藏等地區單獨組織在職法律職業人員國家司法統一考試試點,使今年參考人員達到4200人,將有效緩解這些少數民族地區法律職業人員相對短缺問題,對加強和鞏固基層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中央編制部門決定為地方政法系統增加政法專項編制,將有效緩解部分地區基層警力不足問題。四是加大政法經費保障力度,政法機關履行職責的能力進一步提升。今年中央和省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的大幅增加,使我國東、中、西部基層政法機關的實際保障水平明顯提高,有效保證了政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經費需要。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收支明脫暗掛等現象明顯減少,政法機關執法形象得到進一步改善,促進了司法廉潔,維護了司法公正。
鮑紹坤: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是黨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必須堅決貫徹執行。明年是改革的攻堅之年,任務艱巨繁重。在今年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只爭朝夕、時不我待的精神,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統籌協調,積極開展工作,及時在規范自由裁量權、完善民事行政訴訟簡易程序、完善刑罰執行法律監督制度、完善上下級司法機關的關系、加強司法職業保障、修改部分嚴重犯罪的法律規定、完善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執紀有效銜接機制、規范司法警察管理機制、完善政法業務裝備配備標準等方面出臺新的措施,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等重點工作上取得新的進展,在解決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上實現新的突破,讓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更豐碩的改革成果,感受到更優越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體會到更充分的社會和諧。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辦將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及時掌握各項改革事項的進展情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評估工作,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12月17日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二
鹽山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縣人大的正確監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參與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一)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為群眾暢通訴訟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立案率達95%。
一是為群眾訴求敞開大門。不論案件大小,只要屬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圍,且當事人訴求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受訴狀,即刻登記立案。對材料有誤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導當事人及時補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案登記制擴大了法院受案范圍,為配合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緩解審判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案件繁簡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一鄉一庭等糾紛解決機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緩解立案登記制帶來的案件驟增問題。
三是依法嚴懲訴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于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無理纏訴行為的相關舉措,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維護登記立案秩序,推進訴訟誠信建設。
(二)以員額制法官改革為重點,推進人員分類管理
牢牢牽住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以員額法官作為重點的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實現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圓滿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首次確定計入員額法官工作實施方案》和《首次入額考核方案》,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寧缺毋濫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條件,經過報名、審查、考試、考核、考察、遴選委員會審議等嚴格程序,公平擇優遴選22名具有較好法律素養和較強履職能力的一線辦案法官入額。法官員額制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推進了以法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初步完成人員分類定崗管理。根據省高院《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的意見》,將法院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相應確立了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員額制管理。經過雙向選擇和業績考核,進一步明確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法警等審判輔助崗位人員和行政崗位人員,定人定崗,較好的完成了人員分類定崗任務。以法官為核心,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為輔助,以司法行政人員為保障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等級確認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縣委組織、人事和財政部門,建立與法院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開始預發增資工資,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發放到位。
(三)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重心,完善審判權運行機制
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我院嚴格貫徹上級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審判權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是強化案件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出臺《審判管理流程規范》,依托數字法院、移動辦案和oa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網上實時監控辦案流程,堅持每月評查卷宗、庭審和審判委員會專題討論制度,對案件辦理全程實行無縫隙、全方位的跟蹤管理;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和過渡期全員辦案機制,出臺《員額法官考核方案(試行)》,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審判權運行規則。
二是完善法官辦案責任制,實現權責統一。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法官辦案痕跡化管理,明確法官應當對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嚴格落實錯案及瑕疵案件責任追究,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嚴格落實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增強法官拒腐防變能力。
三是健全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廉潔司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定期開展審務督查活動,出臺《紀檢監察全程介入審執工作規定》,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和廉政風險環節監督機制,由紀檢組通過回訪案件當事人、監督評估拍賣、列席審判委員會以及會同審判管理部門聯合評查等手段,對案件辦理實施提前介入、重點監控、全程監督,切實建立“告廉、問廉、訪廉、督廉、查廉”監督問責機制。2016年,隨機抽取270余件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向當事人寄送《案件回訪征求意見表》600余份,監督評估、拍賣程序120余件次,杜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范、不廉潔的違規行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開,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健全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
一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檔升級。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導訴、司法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職能,通過服務窗口實現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約化辦理,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設置專人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訴語音便民服務290人次;充實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務終端系統內容,當事人可憑身份證、短信密碼自助實現案件各階段的信息查詢,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實行院領導代班接待當事人和中層干部輪值導訴制度,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導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詢670余人次,收轉訴訟材料520余份,查閱案卷和電子卷宗130余卷,免費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明白紙》等法律資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開平臺全面打造“陽光司法”。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以“三大平臺”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將5010件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和執行案件信息錄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和“河北法院司法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將1241份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加大庭審直播力度,新建數字化法庭2個,依托本院庭審網絡直播系統,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審實況,方便群眾“圍觀庭審”;全面升級數字化法庭,實現實況同步轉播、庭審證據展示、同步錄音錄像、電子記錄打印、光盤刻錄備存功能,通過“每庭必錄”提高審判活動透明度;要求案件紙質卷宗同步生成電子卷宗,掃描生成電子卷宗4218卷,實現訴訟檔案的數字信息化應用,方便律師和當事人查詢調閱;進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網站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公開法官信息、陪審員信息、拍賣公告、評估機構、訴訟指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運用司法公開新渠道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注重發揮司法公開新渠道和新媒體作用,運用官網、官博、官微及時公布審判動態、執行動態、案件信息、裁判文書、庭審公告、庭審實況等內容,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和獲取司法服務,有效樹立司法權威;運用辦公樓前全彩led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系統,滾動播出開庭公告1560件、庭審實況449件、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26名、法律宣傳片7部、工作動態50余篇,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開新載體;向社會各界寄送《鹽山法院》報刊、《鹽山法院》畫冊2000余份,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開展“司法公開集中宣傳周”活動,舉辦公眾開放日、新聞發布會、法制宣傳等活動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審判工作情況,拉近法院與群眾距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旁聽案件庭審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開工作,營造公開、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五)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選人民陪審員8名,使現有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103名,滿足了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法官數量兩倍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隨機抽取方式、專業性較強案件相對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參審范圍;積極探索人民陪審員定期考核和考評通報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構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案件執行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一線,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便于同當事人溝通交流的優勢,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讓人民陪審員用平靜的心態、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2016年,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審權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務繁重帶來了雙重壓力。鹽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519件,較2014年增幅31.4%。鹽山法院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5人,實有人員69人,員額法官22人,辦案法官數量較以前進一步減少,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對審判質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堅定不移的推進改革,又能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證法官隊伍穩定,確保公正高效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是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改革的目標在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還權于法官和合議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法官依法獨立履職與院、庭長管理監督之間的關系,成為司法改革實踐操作中的難題。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獨立審理好重大疑難案件,處理結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紛止爭還有待實踐檢驗。另一方面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很有可能會帶來法律適用的不統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審理質效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
三是個別法官的綜合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黨和人民對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越大,責任更大,對法官的素質要求將更高。但個別法官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能力與其承擔的審判職責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培養機制,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四是部分改革事項尚無經驗借鑒,實踐探索中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司法體制改革現已邁入深水區,隨著人員分類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執行體制改革、職業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開。相應的改革機制尚無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藩籬。
一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解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員額制法官管理,確保入額法官一律在審判一線辦案,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進一步完善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有效提升審判質效。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將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對審判權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評價機制,加強對法官業績的綜合考評。依托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隊伍保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選拔、遴選和交流機制,健全和完善以培養法官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操守等為重點的法官教育培養機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堅持從嚴管理,從嚴治院,繼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和“三嚴三實”學習教育,打造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司法廉潔。
四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任務艱巨而緊迫。要切實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指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的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和落實審級制度、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三
孟建柱:準確把握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
司法體制改革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穩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取得了階段性重要成果,積累了寶貴經驗。但是,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相比,與民主法治的進步相比,與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國司法體制還存在一些不適應、不協調的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立足現實,著眼長遠,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
(一)確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是憲法的明確規定,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關鍵。近年來,社會上反映比較多的是司法機關的人財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動易受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影響法制統一,損害司法權威。為此,《決定》特別指出,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主要有兩項內容:
一是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我國是單一制國家,司法職權是中央事權。考慮到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將司法機關的人財物完全由中央統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難。應該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改革司法管理體制,先將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財物由省一級統一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中央財政保障部分經費。
二是探索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司法管轄包括司法機關的地域管轄和案件管轄。司法機關按行政區劃設立,管轄所屬行政區劃內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同時,我國地區間發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機關承擔的業務量也有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資源閑置。應該從現行憲法框架內著手,探索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通過提級管轄、集中管轄,審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區民商事、環境保護案件。
(二)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
我國在司法人員的招錄、遴選、培養、任用等方面,實行與普通公務員相同的模式。我國80%的案件在基層,80%的司法人員也在基層,加之司法隊伍人數較多,導致基層司法機關人多職數少,基層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職級低、待遇差、發展空間有限,不利于提升專業素質,不利于保證辦案質量。為此,《決定》要求,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主要有4項改革舉措:
一要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突出法官、檢察官的辦案主體地位,健全有別于普通公務員的法官、檢察官專業職務(或技術職稱)序列,完善執法勤務機構警員職務序列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健全書記員、專業技術人員等司法輔助人員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輔助人員的職數比例等配套措施,進一步提升司法隊伍職業化水平。
二要完善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選任招錄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統一招錄、集中培訓、基層任職、有序流動、逐級遴選的機制。
建立預備法官、檢察官訓練制度,將完成預備法官、檢察官職業訓練并考核合格作為法官、檢察官的法定任職條件。建立選拔律師、法律學者等專業法律人才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制度機制。針對不同審級法院的法官、不同級別檢察院的檢察官,設置不同的任職條件,實行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進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制度,加大警察院校畢業生入警的比例。
三要完善法官、檢察官任免、懲戒制度。建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業績評價體系和考核晉升機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成立吸收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檢察官選任委員會、懲戒委員會,制定公開、公正的選任、懲戒程序,確保政治素質高、職業操守好、業務能力強的優秀法律人才進入法官、檢察官隊伍,確保法官、檢察官的違法違紀行為及時得到應有懲戒。
四要強化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職業保障制度。從職業特點看,法官、檢察官既要精通法律專業知識,又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只有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和公務員考試,并從事一段時間的法律工作,才能被任命;從職業風險看,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矛盾的對抗性、敏感性增強,司法人員特別是人民警察的職業風險增大。現有的司法人員保障制度沒有體現其職業特點和職業風險,不利于推動司法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正規化建設。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在嚴格司法人員任職條件,強化司法人員辦案責任的同時,要為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依法公正履職提供必要的職業保障。
(三)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
一、權責明晰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
建立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的辦案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
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審判委員會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推進完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或審判委員會直接審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的制度。
明確四級法院職能定位,探索充分發揮一審法院明斷是非定分止爭、二審法院案結事了、再審法院有錯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證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職能。進一步規范和落實上下級法院的審級監督,確保審級獨立。
(四)深化司法公開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深化司法公開,讓司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利于保障公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增強有效監督,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樹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
要著力推進審判公開。除法律規定不宜公開的以外,都應公開審判。庭審是審判的中心環節,是訴訟雙方通過舉證、質證、辯論主張權利的平臺。庭審全程應該同步錄音錄像,并入卷存檔。庭審全程錄音錄像,有利于約束審判人員的審判活動,促進訴訟參與人員依法行使權利,有利于為上訴審、監督審評判案件是否公正審理提供原始資料和客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開設“中國裁判文書網”,逐步實現四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公開的生效裁判文書全部上網,增強裁判文書說理性。
要大力推進檢務公開。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訴、不予提起抗訴決定書等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制度,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實現當事人通過網絡實時查詢舉報、控告、申訴的受理、流轉和辦案流程信息。健全公開審查、公開答復制度,對于在案件事實、適用法律方面存在較大爭議或在當地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擬作不起訴、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申訴案件,檢察機關主動或依申請組織開展公開審查、公開答復。
要不斷推進警務公開、獄務公開。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依托現代信息手段確保各項公開措施得到落實,實現以公開促公正。
(五)改革人民陪審員制度,健全人民監督員制度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和監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審員來自群眾、代表群眾,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優勢,有助于與職業法官形成思維和知識上的優勢互補,有效調處矛盾糾紛;有助于增強裁判透明度,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長期以來,人民陪審員制度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駐庭陪審”、“編外法官”、“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等現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要擴大人民陪審員數量和來源,建立隨機抽選的機制,保障人民陪審員參審權利,提高陪審案件比例,切實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作用。
人民監督員制度是從群眾最關注、監督較薄弱的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入手,為確保檢察權特別是職務犯罪偵查權的正確行使而建立的社會監督機制,是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一種重要形式。2003年正式啟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目前已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行。要進一步健全人民監督員制度,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規范化,科學設置人民監督員選任方式,拓展監督案件范圍,規范和完善監督程序,增強監督實效,促進檢察工作科學發展。
(六)嚴格規范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程序
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是刑罰變更執行的重要制度,減刑是對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將原判刑罰適當減輕;假釋是對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附條件提前釋放;保外就醫是對患有嚴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經有關機關批準,由保證人取保在監外醫治,對其刑罰暫予在監外執行的形式。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的具體體現,對于激勵罪犯改造,促進罪犯回歸和融入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在刑罰變更執行中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一些罪犯實際服刑時間過短,職務犯罪罪犯減刑時間間隔短、幅度大,假釋和保外就醫比例高等,引起了社會輿論關注和對司法公正的質疑,必須進一步完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制度。
要從申請到裁定、決定各環節,嚴格規范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程序,特別是強化對裁定、決定程序的監督制約,實行執行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網上協同辦案,防止刑罰變更執行環節腐敗現象的發生。健全對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管理制度,強化管理責任,防止漏管、脫管和重新違法犯罪,提高矯治效果。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四
為加快全市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度,推動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項司法改革措施落地,根據院黨組工作計劃和部署,近期市中院研究室組織對全市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的有關情況進行了全面梳理,既全面
總結
成績,也全面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礎上對全市法院今年及今后一段時期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相關意見建議。一、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省法院工作安排,清遠兩級法院參加省司法體制改革第二批試點。中院黨組高度重視,緊跟省法院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積極開展相關工作調研,及時出臺改革方案和開展改革動員,積極推動改革措施落地。
(一)在司法責任制改革方面。一是出臺《司法責任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對審判團隊組建辦法、審判權運行機制、院庭長監督管理權限和法官辦案責任等作具體規定,為全市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奠定基礎。二是組建新型審判團隊。按照“3+3+3”或“1+1+1”模式組建合議制或獨任制審判團隊***個。其中,中院組建審判團隊***個,基層法院組建審判團隊***個,并投入運作。三是建立完善其它配套工作制度。出臺《專業法官會議規則》、《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院庭長辦案規定》和《法院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方案》等,實行邊試邊改邊完善。
(二)在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方面。一是科學分配法官員額。推動員額分配向案件多的法院傾斜、向辦案一線傾斜。如清城區法院首批入額法官***人,占中央政法編制**.*%;而連山法院首批入額法官***人,僅占中央政法編制**.*%。二是嚴格開展法官入額遴選。遴選***名法官進入員額,占政法編制數的**%。入額法官平均年齡 44 歲,全部達到本科以上學歷(碩士學歷占**.*%),擔任法律職務10 年以上的占**%。三是規定院庭長辦案任務。如中院規定院長、副院長、庭長(處級審判員)、副庭長全年參與審理案件數分別為普通法官辦案數的 5%、**%、**%、**%。四是對未入額法官進行初步安置。部分繼續辦案或協助辦案,部分轉至立案、執行、審判管理、行政后勤崗位或提前退休。五是加快招錄審判輔助人員。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助理***名,書記員***名,書記員已基本滿足各法院配備需要。
(三)在省級財物統管方面。一是加強了兩級法院財務人員配備,以滿足省級預算編制工作需要。二是邀請省法院行裝處相關工作人員開展財務相關業務培訓。三是按期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審計、核定上報等工作。四是及時將各項非稅收入按要求全額上繳省級國庫。五是完成與省法院、省財廳及當地財政部門對接及經費保障。目前各類經費項目主要由省財政廳保障,部分經費項目仍由地方保障。六是完成各項預算編制工作。
(四)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完成法官等級套改,實現法官按期晉升。二是落實“三類人員、兩種待遇”改革,按期完成干警調資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強雇員待遇保障。目前,中院行政輔助類雇員本科月薪 4**元,專科月薪 3**元,后勤服務類月薪 3**元,比改革前人均月薪 2**元有大幅提升。四是加強干警年底績效考核。對部門及個人工作績效進行考評,考評結果作為年度評先評優、嘉獎立功依據,并與年底績效獎金掛鉤。
(五)在推動法官以案釋法方面。一是完善“一網雙微”及“司法公開”三大平臺,積極拓展以案釋法工作平臺。二是在電視、報紙等媒體刊登“以案說法”類新聞稿件 400 多篇,提醒廣大群眾增強法律意識,積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三是結合“法律六進”活動,到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到公園、廣場、工廠、學校等開展法律咨詢。四是邀請黨員干部、人大代表等旁聽案件庭審,自覺接受各方監督。五是配合拍攝法治微電影《春風化雨》,創新法律宣傳。六是出臺司法公開、法制宣傳考核方案,重申新聞宣傳工作紀律,推動法官以案釋法活動常態化、規范化。
(六)在其他改革方面。一是推進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制度改革。7 月 1 日起將全市各基層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集中由清新區法院管轄。改革實施以來,清新區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67件,其中152件為異地案件。二是開展環境資源審判改革。中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集中管轄粵北(清遠、韶關、云浮)地區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佛岡法院則集中審理前述地區范圍內屬基層法院管轄的跨地級市區域環境民事私益訴訟一審案件。目前已成功調解北京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等訴廣東南嶺森林景區管理有限公司等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糾紛案。三是開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佛岡法院被選為全省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具體改革實施方案已上報省法院及省編辦審核審批。
二、當前開展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司法責任制改革各項配套制度措施還不夠完善,審判團隊作用、成效發揮還不明顯。二是審判輔助人員不足,基層經費保障標準過低,特別是法官助理有較大空缺。三是省級統管機制不暢,改革前在建項目及歷史債務化解難。如清城區法院新綜合辦公大樓建設項目及連州法院、陽山法院的歷史基建債務沒得到化解。四是地方保障部分落實不暢。一些當地公務員可享受的地方性津補貼,一些法院尚未發放到位。
三、
進一步加強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建議一是司法責任制方面,著力抓好緩解法官辦案壓力和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責任。重點建立落實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快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制度,落實領導干部、內部人員插手過問案件記錄、通報制度,嚴格案件質量評查和責任追究,努力提升案件質效。二是人員分類管理方面,重點解決審判輔助人員、尤其是法官助理配備管理及未入額法官分流安置。三是省級財物統管方面,重點解決歷史債務化解、改革前在建項目經費保障及新基建項目申報審批緩慢等問題。四是職業保障方面,重點落實“托低保高”及政府聘員經費論,努力解決個別基層法院聘用制人員收入過低、隊伍不穩定問題。五是以案釋法制度方面,重點抓好司法公開、法制宣傳常態化與規范化。六是其它改革方面,重點加強智慧法院與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推進信息化 3.0 版工程,加快建設全市法院信息數據中心。健全訴訟服務體系,力爭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標準要求的訴訟服務中心。
我代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現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畫司法體制改革,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確定的全國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省委高度重視我省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會、省深改領導小組多次專題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監督指導,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開展專題調研、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調研,給予大力關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加強組織協調,9 月 25 日省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對省法院開展改革督察。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大力支持配合,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凝聚改革創新的強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 2015 年 9 月在福州、廈門、南平三地 9 個法院啟動改革試點,2016 年 8 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開。省法院黨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正確把握改革方向,堅定改革定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把握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成果的獲得感;始終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融合、依法有據遵循規律與體現福建實際相契合,保持速度、對標高度、健全制度,鍥而不舍、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開 92 次黨組會和司改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開展4輪專項督察。今年以來,著眼于“鞏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進***個黨組重大調研課題和 53 項改革重要舉措,堅持“完善提升一批、復制推廣一批、創新推進一批”,推動改革持續深入發展。全省法院多項改革創新成果入選全國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國復制推廣。
在省委堅強領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全省法院各項改革任務深入推進、全面發力、多點突破,取得顯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審判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符合審判特點和司法規律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逐步形成;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穩步實施,司法效能和審判質效不斷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審執各類案件**.*萬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一、二審后服判息訴率達**.*%。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進一步提升。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現有員額法官 3***人,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人員分類管理逐步深化,**%以上人員力量向辦案一線集中,一線辦案人員較改革前增長**.*%;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員額法官平均年齡 45 周歲,本科以上學歷占**.*%,具有 10 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今年 1 至 8 月,全省員額法官人均結案 120.4 件,同比上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立案登記制改革全面實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讓“告狀難”問題真正成為歷史;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打出聲威,成效顯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快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司法公開民主持續深化,人民群眾有了更多公平正義獲得感。
二、全面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基礎性改革,夯實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的體制基石
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對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基礎性作用。省法院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統籌兼顧,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全面推行司法責任制改革。出臺《福建法院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 31 份指導性文件,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審判權運行新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著力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確立法官辦案主體地位,推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層層請示、逐級審批案件的傳統做法,除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外,院庭長不再簽發本人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獨任法官、合議庭自主簽署簽發的案件裁判文書達**%以上;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審判委員會審判管理、審判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職能。著力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制定審判人員依法履職“一規定”“兩清單”“三指引”,厘清職責權限。堅持“入額必辦案”,建立院庭長辦案剛性約束和監督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2017 年 1 月以來,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審結案件 637041 件,占結案總數的**.*%。全面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加強類案指引與質量評查,嚴把二審、再審關,統一司法尺度,確保裁判質量。推進業績考評制度改革,樹立正確激勵導向。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和懲戒機制,明確追究法官違法審判責任的7 種情形,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著力把該嚴的監管嚴起來。把全面從嚴治黨治院貫穿改革全過程,推動審判執行與隊伍建設、廉政監督與執法辦案、作風建設與法院管理有機融合,審判監督與紀律監督、“數據鐵籠”與“制度鐵籠”有機結合,構建以院黨組統一領導、審判委員會統籌管理為統領的“六位一體”新型審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風建設、效能檢查、紀律監督為主體的“大督察”工作新機制,確保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深入開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以員額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為重心,將司法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注重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全省法院共組建以法官為核心的新型審判團隊 1***個。堅持以案定額。把員額向基層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層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員額比例向上逐級遞減,思明、晉江等 6個案件數量較多的基層法院法官員額比例最高核定為**%,較好體現了三級法院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堅持好中選優。經過嚴格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擇優遴選 4***名員額法官,既保證高素質優秀法官進入員額,又注意保護各年齡段和各層級人員的積極性。堅持有進有出。出臺員額退出管理辦法,有***人因轉崗、辭職、退休等原因退出員額。特別是對只拿待遇不愿盡責、擔當不夠不敢盡責、能力不足不能負責、違紀違法懲戒問責的法官,堅決退出員額。堅持分類定責。出臺人員分類定崗實施辦法,讓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首批招錄 1***名聘用制書記員,探索引入在校大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實習書記員,創新推進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社會化。與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相同步,著眼優化協同高效,2016 年 9 月起在 9 個基層法院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先行啟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優化審判職能,簡化管理層級,強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員額法官等級確定和按期晉升工作,逐步落實與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職業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晉升法官等級 1***人次,擇優選升高級法官***名。落實“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工資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業績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機制,充分調動一線辦案人員工作積極性。積極適應司法改革新任務新要求,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持續深入推進司法能力提升行動和“四個人才工程”建設,加快高層次審判人才培養和司法人才庫建設,規范法官職業操守和司法行為。加強司法人員權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嚴格落實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制度。
穩步推進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統一部署,如期實現省以下法院人員編制和經費統一管理。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法院機構編制上收省級統管,各中院和基層法院院長全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廈門,下同)全部作為省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經費納入省級財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財政年初預算**.*億元,比上年預算增長**.*%。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省法院出臺《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等 7 個規范性文件,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確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進庭審實質化。會同檢察、公安機關出臺***個常見疑難罪名類案證據冊和《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等規范性文件,全面試行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法庭調查“三項規程”,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案件597 件,排除非法證據 64 件,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率達**.*%。在省委政法委統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樓、福清法院開展“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認真開展刑事速裁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福州、廈門***個基層法院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寬嚴得當。2016 年 9 月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個試點法院共審結認罪認罰案件 12004 件 13***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其中判處緩刑的占**.*%。
健全防范冤假錯案機制。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 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宣告***名被告人無罪。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確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統一。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律師依法履職。
推進司法審判與監察程序有機銜接。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實。與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出臺《福建省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做好法法銜接。
四、加快推進審判執行機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省法院堅持創新引領,強化信息化支撐,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釋放司法生產力,增強隊伍戰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質量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著力完善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和營商環境的司法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我省高質量發展和實現趕超目標的要求,研究制定《關于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關于為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等,健全案件審判和司法服務機制,創新府院聯席互動新模式,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轄、糾紛預警和破產案件簡化審理、“執轉破”等機制;聚焦精準脫貧,加大司法精準幫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創新完善生態司法保護體系“福建樣本”。
著力完善涉臺、涉自貿區和知識產權、海事海商審判機制。創新推進涉臺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調解員和臺胞陪審員制度,推廣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連續成功舉辦十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設立自貿區法庭和審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僑等審判機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機制,平潭法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創新企業信息共享機制被國務院列入第四批全國復制推廣的自貿改革試驗成果。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設立福州知識產權法庭跨區域管轄和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構建現代海事審判體系,完善涉外海事訴訟與仲裁良性互動機制,首次發布雙語《海事審判白皮書》。
著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轄和民生權益保障機制。2015 年 9 月起,在全省范圍對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管轄,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更好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導、家事調查員等制度,推進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融合創新。聯合省 14家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個法院成立獨立建制的家事審判機構。深化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遠程視頻接訪等制度。
著力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創新跨域立案和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在全國 7 家高院和***個中院推行。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精準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 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整合訴訟服務資源,打造訴訟服務大廳、itc 自助服務終端、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掌上訴訟服務幫手、12368 訴訟服務熱線“五位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型訴訟服務體系,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推進簡案快審、普案標審、難案精審。全省法院設立速裁團隊***個,今年 1 至 8 月,通過“分調裁”結案的占結案總數的**.*%。貫徹執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省法院與 27 家部門行業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個特邀調解組織、3***名特邀調解員進駐各級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調解、撤訴方式辦結各類案件116845 件。推廣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一鍵式理賠,完善金融等糾紛案件在線化解平臺,高效便捷化解糾紛。
著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開機制。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健全選任、參審和履職保障機制,龍巖中院等 5 個全國試點法院探索推進實質陪審等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今年 1 至 8 月,全省 6***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 62722 件。構建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監督管理“五大公開平臺”,做到主動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公開、實質公開。全省法院全部開通互聯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體陣地集群效應。優化代表委員監督聯絡工作手機應用系統,運用福建法院庭審直播網、微博發布廳、視頻演播室,打造“陽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計公開裁判文書189余萬份,庭審直播**.*萬場。在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的庭審公開情況第三方評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國高院第 7 位。
著力完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機制。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健全統一管理、統一指揮、上下一體、內外聯動的執行管理體制和指揮系統。各地成立執行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赴一線指揮督戰***人 248 次。去年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聯動聽取審議執行工作專項報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執行聯動專項檢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2017 年 7 月率先在全國建成全省失信聯合懲戒平臺,截至今年9月1日,省級100家單位全面對接,聯合限制、懲戒失信被執行人**.*萬多次,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10 多萬被執行人懾于壓力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從今年 7 月起開展“亮劍八閩、百日決勝”統一行動,與公安、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與稅務機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與保險公司建成“法院 保險”合作平臺,與新聞宣傳部門、文明辦合力推進執行攻堅宣傳和文明創建,取得明顯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執結案件**.*萬件,執行到位金額**.*億元,同比分別增長**.*%和**.*%。
著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體系。堅持“互聯網 ”“標準化 ”“數字化 ”,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構建司法權運行現代化新模式,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撐和強勁動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匯集全省法院各類案件信息**.*億余條,加強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實現從“司法數據”到“數據司法”的模式轉換。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構建“智審”業務平臺,實現案件“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標準型科技法庭***個。省法院被評為全國“智慧法院”建設先進單位。在今年4 月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我省法院執行信息化等“四個展位”亮相,受到好評。
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對標對表改革任務,對照人民群眾需求期待,我們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臨一些問題困難。
一是司法改革推進不平衡,力度還需加大。有的法院對改革認識還不夠到位,對改革政策學習不夠、理解不透,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夠;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夠開闊,司法理念、運行機制、辦案方式等還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不同法院之間在推進深度、落實力度、見效程度上不夠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決。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數連續 13年呈現正增長態勢,年均增幅近**%,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層法院特別是有的沿海法院員額法官年人均辦案量高達 300 件以上,法官辦案強度和工作壓力持續加大,法院干警長期超負荷加班成為常態。
三是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仍需做深做細做實。新型辦案機制加快推進,但有的法官還不能完全適應,“受權不敢用”;有的院庭長“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放權與監督的關系還需理順;適應改革的審判監督指導機制需要完善,司法不嚴格、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審判輔助人員缺口較大,新型辦案團隊高效順暢運行受到影響;新型審判運行模式與智能化辦案處在接駁換檔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綜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協同推進。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應的配套政策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尚未落實;人財物省級統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經費保障、“兩庭”建設和物質裝備、法官職業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需進一步理順落實。
六、鍥而不舍推進新時代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縱深發展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省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點難點問題上來,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堅定不移將改革進行到底,以優異成績迎接改革開放 40 周年,為加快建設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強新時代深化改革責任感使命感。持續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活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新思想引領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決策部署作為政治任務,狠下氣力推進有利于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改革、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以嚴明的紀律確保改革扎實推進。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綜合配套改革,構建權責一致、規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體系。深化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健全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機制。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立體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體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積極穩妥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加快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司法機構職能體系。
三要強化改革督察,確保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加強領導,科學統籌,務實戒虛,著力把改革重點放到解決實際問題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盤棋和全省法院一盤棋。加強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拉鏈式檢查,嚴抓實推,以釘釘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問效。
四要發揮改革效應,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福建發展大局和特色優勢,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和服務舉措的改革創新,及時把創新實踐和改革成果轉化為公正為民司法的制度規范,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福建經驗、福建樣本、福建品牌,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聚焦群眾關注的痛點難點堵點,以改革精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改、馬上改。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致力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大力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專項報告,既是監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將在省委領導和省人大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定信心、堅持不懈,敢于擔當、開拓創新,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新福建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以上報告,請審議。
根據海北州人大常委會 2017 年工作安排,3 月 7—16 日,州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深入州縣兩級法院、檢察院,采取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等形式,對全州“兩院”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中、*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目的是通過改革,進一步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提高司法質量和效率,實現司法的獨立、公開、公正。海北州中級人民法院、海北州人民檢察院自2014年11月被確定為全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單位以來,緊緊圍繞“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這一改革重點,立足本地實際,解放思想,精心組織,積極探索,有效推進了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取得了階段性工作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全州“兩院”按照州委和省院要求,從強化學習動員、提高思想認識、凝聚改革共識入手,堅持將頂層設計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及時成立司法改革領導小組,科學制定司改方案及法官、檢察官權力清單、員額法官業績考核辦法、員額檢察官遴選辦法、檢察官業績考評辦法、司法輔助人員績效考核辦法、司法責任追究辦法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并及時落實運行,確保了司法體制改革穩定有效推進。同時,及時召開司改動員大會,向全體干警講明白改革的意義,引導干警澄清模糊認識、打消擔憂顧慮、積極參與和支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自覺成為改革的實踐者、推動者,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司改辦牽頭、全體干警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組織領導到位、思想準備到位、工作方案制定到位、規章制度建設到位,為穩妥推進司改工作提供了堅強組織保障,夯實了思想根基。
(二)人員分類管理,全員定崗定責。根據《全面推進全省法院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均采取比例制的方式,按現有政法專項編制**%、**%、**%的比例確定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的比例。經過前后 2 次遴選,全州兩級法院共選任出員額法官***名,員額檢察官***名,人員已全部到崗到位,并按新的崗位職責開展工作,辦理案件。同時,優化內設機構,全州兩級法院共設置 5~8 個相對固定、專業化的合議庭,在合議庭員額配置上實行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中院 3:1:1、四縣基層法院 1:1:1的模式,各合議庭法官之間各有側重、統籌協調、均衡辦案。同時采取法官輪流駐庭與巡回審判相結合的辦案方式,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全州兩級檢察院以1:2:1 模式設置辦案組,并根據工作實際和案件數量整合內設機構,州院將原有業務處室整合為“一局七部一組一室”(反貪污賄賂局,刑事檢察部、民事行政檢察部、控告申訴檢察部、綜合業務部、檢察事務部、行政事務部、政治部;紀檢組;駐門源監獄檢察室),各縣院按***人以上設“一局五部”(門源縣檢察院:反貪局,刑事檢察部、民事行政檢察部、綜合業務部、政治部、行政事務部),***人以下設“一局三部”(祁連、剛察、海晏縣檢察院:反貪局,刑事檢察部、綜合業務部、行政事務部),力量得到整合,運行更加順暢。
(三)明晰權力清單,強化辦案責任。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緊緊抓住落實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始終堅持以公正高效廉潔司法為導向,堅決貫徹“權力落實、責任到位”的權責一致原則,積極推行法官、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構建了徹底放權、嚴格監督、科學追責三位一體的審判權、檢察權運行機制。一是落實審判、檢察責任,實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和責任倒查制,法官、檢察官對所辦案件終身負責。二是劃清權力界限,細化了法官、檢察官權力清單,明確了自身的職責權限。三是改革審判委員會、檢察委員會工作制度,減少審委會、檢委會討論案件的范圍,將審判和檢察權充分下放給法官、檢察官。如 2016 年 1 月以來,門源縣法院共召開審委會 3 次,同比下降**%。海晏縣檢察院共召開檢委會 14次,同比下降**.*%。四是法官、檢察官員額實行動態管理,制定法官、檢察官考評辦法,考核不達標的,退出法官、檢察官員額。五是加大司法公開力度,積極推進“四大公開”、網上立案等信息化平臺,全面運用互聯網、微博、微信和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手段,加強對辦案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案件辦理及監督全程留痕,主動把案件的相關信息晾曬在人民群眾面前,讓審判權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
(四)推進職務序列改革,落實職業保障。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根據省院法官、檢察官職務套改有關要求,按照省下達的員額比例和數量,推行員額法官、檢察官、司法助理和書記員職務序列套改工作。2016 年 3 月起,按照“三類人員、兩種待遇”的制度安排,先后給予不同標準的增資預發,新的單獨職務序列工資制度即將實行。
(五)及時清產核資,完成財物省級統管。實行省級財政部門直接管理的預算管理體制和資產管理機制,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積極配合省財政廳完成了資產清查登記、資產債務核實、資產劃轉、專網安裝測試、財務人員培訓、編報預算等工作,人員工資、辦案經費、差旅費報銷均通過省財政集中支付系統發放,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經過兩年多時間的探索實踐,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展順利,也為全省牧區法院、檢察院的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積累了可復制的成功經驗,概括起來取得了四個方面的成效:一是人力資源配置更加優化。全州“兩院”把法官、檢察官員額制改革作為人員分類管理的基石,通過嚴格、公平、公正的考試考核,先后完成了三批員額法官、檢察官遴選和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定崗定位工作,促進了優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初步構建起了以法官、檢察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檢察工作為重心的司法人員配置模式,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程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司法責任制體系不斷完善。圍繞司法體制改革,出臺了完善司法責任制的配套制度,一方面大膽放權、各盡其能,另一方面著力構建全面監督與重點監督、事中監督與事后監督、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監督體系,初步建立起權力、責任、監督制約“三位一體”的新的司法權運行機制,基本實現了責權一致。一線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得到確立,消除了部分法官、檢察官的依賴、推諉心理,辦案責任心和自律意識明顯增強,有效防止了法官、檢察官對審判權、檢察權的濫用,防止冤錯案件的發生和當事人權益的損害,法官、檢察官肩上的責任更重,工作的熱情更高,職業尊榮感更強。三是法官、檢察官自我充電意識進一步提高。司法責任制、績效考核、員額動態管理、隨機分案等制度的落實,使廣大法官、檢察官都感受到不學習就會落伍,不鉆研就會辦錯案,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得到進一步增強,辦好案、辦鐵案成為大家的共識。四是領導回歸一線辦案提高了辦案質量。全面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機制,法院確定正副院長按法官人均辦案數的**%和**%的比例參與辦案,檢察院確定正副檢察長按檢察官人均辦案數的**%和**%的比例參與辦案。院領導回歸一線辦案,緩解了案多人少的壓力,也有利于發揮院領導業務知識較強、審判經驗豐富的優勢,增強對重大疑難案件的掌控,有利于提高案件的整體質量和審理效果,同時也實現了審判資源和檢察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司法體制改革推進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司法體制改革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我州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在推進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和破解的難題。
(一)司法體制改革政策宣傳不夠到位。目前,司法體制改革政策宣傳工作僅停留和局限在法檢內部,社會知曉面不廣、知曉度不高,對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宣傳、解讀不到位,致使不少人誤以為改革就是給司法人員漲工資、提待遇,從而對改革的認識產生偏差。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法官、檢察官員額比例實行后,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入額法官、檢察官數量有所減少,但近年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外來人口逐年增多,立案數每年大幅度增長,員額法官、檢察官面臨的辦案壓力增大,案多人少問題突出,既影響案件辦理效率,也不利于法官、檢察官身心健康。
(三)輔助人員配置不盡合理。按照法官、檢察官、助理法官、檢察官、書記員3:1:1和1:2:1的比例,司法輔助人員配置較少,且在實踐中由于人員缺少,甚至連規定的比例都未達到(基層檢察院基本是 1:1:1),難以充分發揮協助和保障作用,法官、檢察官仍然置身于大量的事務性工作中,無法專心從事審判、檢察業務工作。同時,目前法官、檢察官助理的職業預期模糊,晉升途徑不明,如果與法官、檢察官的收入差距過大,極有可能出現法官助理留不住、干不久的問題。此外,由于配套制度建設滯后,檢察院內設機構尚未批復,有的頂層設計與地方實際不盡切合,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層院司法體制改革進程。
(四)司法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現有員額法官、檢察官業務素質和信息化能力與其承擔的職責有一定差距。部分法官、檢察官法律水平有限,辦案實際經驗不足,不能主動適應司法責任制和隨機分案的要求,獨立承擔辦案的信心不足,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感到壓力巨大,一定程度上影響辦案進度甚至辦案質量。二是人員進入渠道不暢通,法官、檢察官斷層問題日益凸顯。有的院員額法官、檢察官年齡偏大,加之法官、檢察官職業準入門檻較高,致使法官、檢察官后備人才嚴重不足,尤其是基層院“雙語”法官、檢察官緊缺問題十分突出。三是專業技術人員缺少。隨著“兩院”信息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審判、檢察工作及政務工作都要通過信息化應用系統進行,而基層院網絡管理人員缺少(四縣都只有 1 名),影響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司法行政人員配備過少(專項編制的**%),基層院司法行政人員只有 1~2 名,不能滿足正常的政工、紀檢、黨務、行政事務、維穩、扶貧等眾多工作的需要,導致后勤保障工作壓力越來越大。
(五)基建資金及各項經費保障不暢。人財物省級統管后,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保障機制滯后,后續資金遲遲不能到位,如州檢察院、門源縣法院建設項目遲遲不能下達批復,現有業務用房面積過小,達不到規范化建設要求,配備的各類信息化設備“休眠”于倉庫,發揮不了作用。而剛察縣法院審判大樓已竣工兩年,但因后續建設資金不到位,部分業務用房、輔助設施、辦公桌椅等無法落實,至今不能搬遷,辦公大樓閑置。全州“兩院”辦公樓取暖費用撥付標準低,無法保障正常的取暖需要,尤其是各項經費及司法救助基金申請程序繁瑣、審批周期長,不能及時到位,難以保障正常辦案的需求。同時,地方享有的各種獎勵性待遇難以落實。
三、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幾點建議
(一)強化思想教育,進一步增強司法體制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司法體制改革是司法領域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中居于重要地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就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司法公信力低等問題。司法體制改革涉及到制度機制的完善健全、資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層次調整,其深度、廣度、難度都是空前的。為此,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要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感,堅持改革方向不動搖,堅定改革信心不動搖,持續做好廣大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著力凝聚改革共識,勇于自加壓力、攻堅克難,破解司法體制改革中面臨的諸多體制、機制難題,堅定不移地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切實當好改革的促進派和實干家。要堅持頂層設計與地方探索創新相結合,認真做好總結可復制經驗和做法,及時向上反映我州試點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多爭取上級機關給予政策層面的支持,保障司改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輿論引導,進一步加大司法體制改革相關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尤其是互聯網和新媒體,講清楚司法體制改革的背景、性質、目標,增強群眾的知曉度、認可度,推動全社會形成擁護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改革成果和經驗的正面宣傳,為司法體制改革營造積極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建議把司法體制改革相關政策的學習納入各級黨委中心組學習內容,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對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認識,凝聚改革共識,加大對司法改革的支持,形成改革合力。
(三)強化司法公信,進一步加強司法隊伍建設。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要著力在提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綜合素質和辦案質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會治理水平上取得突破,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要求,通過交流掛職、實務培訓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對現有法官、檢察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培訓力度,強化專業理論、法律適用、辦案技能、司法能力等方面的培訓,注重拓寬人權保護、公共安全、社會管理、信息技術、輿情應對等知識領域,培養一批審判、公訴和調解能手。廣大法官、檢察官要自我加壓,切實增強學習的緊迫感和主動性,盡快適應隨機分案要求,拓寬學習范圍,提升素質能力,公正高效辦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個案的公正來確保司法公正,切實守好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讓人民群眾有更多司法體制改革的獲得感。要積極向省院反映,充分考慮農牧區辦案半徑大等因素,科學確定員額法官、檢察官比例,適當增加政法專項編制,在空編內按規定及時補充專業人員,解決一線辦案人員數量嚴重不足和雙語法官、檢察官緊缺的問題。要完善司法輔助人員的配置與保障,盡快建立一支保障合理、相對穩定、素質較高的司法輔助人員隊伍。地方黨委要加強對“兩院”司法行政人員的關愛,將“兩院”司法行政人員的教育培訓納入黨委組織部門的教育培訓計劃。同時,建議省院在法官、檢察官的招錄、遴選和退出機制以及司法人員的職業保障等頂層設計上要給予支持,確保邊遠牧區基層院引得進、留得住優秀法律人才。
(四)強化責任擔當,進一步落實司法責任制。司法責任制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重要舉措,是司法工作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保證司法公正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所在。全州兩級法院、檢察院要切實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和“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監督、侵權須賠償”的要求,完善法官、檢察官、合議庭、審判(檢察)委員會的辦案責任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序監督、有效制約。要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立足實際綜合測算法官、檢察官的工作績效,合理體現法官、檢察官工作量與工作獎勵的對應關系。要進一步探索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方法,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時,嚴格執行防止干預過問案件的“兩個規定”,有效建起“防火墻”、劃出“隔離帶”,為真正落實司法責任制、排除各種干擾提供制度保障,構建權責統一、風清氣正的司法生態。要正確處理好完善司法責任與保障審判權檢察權獨立的關系,既嚴格依紀依法追究法官、檢察官違法辦案責任,又要充分保障法官、檢察官依法獨立履行審判職責;既要明確違法辦案責任追究情形,又要明確司法豁免原則和免責事由,實現司法責任與司法豁免相統一。
(五)強化溝通協調,進一步完善人財物省級統管機制。要加強匯報銜接,及時向上級院反映試點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逐步解決基層院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問題。結合信息化建設新要求,規范化建設和改造辦公用房,為履行審判檢察職能提供良好的物質裝備保障。要抓緊解決人財物省級統管后財務報賬手續繁瑣、周期長等問題,為正常開展工作及時提供經費保障。
(六)強化協作配合,進一步營造有利于公正高效司法的外部環境。州縣兩級法院檢察院雖然實行了人財物省級統管,但維護地方穩定、懲治犯罪、化解糾紛、保障權益等方面的司法責任和服務功能沒有變,尤其在案件辦理、干部管理等方面與地方聯系密切,各相關部門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法檢“兩院”工作,關心司法隊伍建設,力所能及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減少事務性任務,共同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匯報
司法工作調研報告
體制改革調研報告
司法體制改革 講話稿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五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面對改革大趨勢,基層法院的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由于沒有經驗可循,司法體制改革更需集思廣益,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司法體制改革方案。根據縣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隊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鹽山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縣人大的正確監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參與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一)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為群眾暢通訴訟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立案率達95%。
一是為群眾訴求敞開大門。不論案件大小,只要屬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圍,且當事人訴求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一律接受訴狀,即刻登記立案。對材料有誤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導當事人及時補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案登記制擴大了法院受案范圍,為配合立案登記制的實施和緩解審判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案件繁簡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一鄉一庭等糾紛解決機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緩解立案登記制帶來的案件驟增問題。
三是依法嚴懲訴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于懲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無理纏訴行為的相關舉措,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維護登記立案秩序,推進訴訟誠信建設。
(二)以員額制法官改革為重點,推進人員分類管理
牢牢牽住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以員額法官作為重點的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實現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圓滿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結合本院實際,制定《首次確定計入員額法官工作實施方案》和《首次入額考核方案》,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寧缺毋濫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條件,經過報名、審查、考試、考核、考察、遴選委員會審議等嚴格程序,公平擇優遴選22名具有較好法律素養和較強履職能力的一線辦案法官入額。法官員額制實現了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推進了以法官為核心的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建設。
二是初步完成人員分類定崗管理。根據省高院《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的意見》,將法院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相應確立了33%、52%、15%的員額比例,實行員額制管理。經過雙向選擇和業績考核,進一步明確了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法警等審判輔助崗位人員和行政崗位人員,定人定崗,較好的完成了人員分類定崗任務。以法官為核心,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為輔助,以司法行政人員為保障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等級確認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縣委組織、人事和財政部門,建立與法院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開始預發增資工資,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發放到位。
(三)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重心,完善審判權運行機制
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我院嚴格貫徹上級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舉措,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審判權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一是強化案件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出臺《審判管理流程規范》,依托數字法院、移動辦案和oa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網上實時監控辦案流程,堅持每月評查卷宗、庭審和審判委員會專題討論制度,對案件辦理全程實行無縫隙、全方位的跟蹤管理;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推行院領導帶頭辦案和過渡期全員辦案機制,出臺《員額法官考核方案(試行)》,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審判權運行規則。
二是完善法官辦案責任制,實現權責統一。嚴格落實法官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法官辦案痕跡化管理,明確法官應當對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嚴格落實錯案及瑕疵案件責任追究,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嚴格落實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增強法官拒腐防變能力。
三是健全審判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廉潔司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定期開展審務督查活動,出臺《紀檢監察全程介入審執工作規定》,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和廉政風險環節監督機制,由紀檢組通過回訪案件當事人、監督評估拍賣、列席審判委員會以及會同審判管理部門聯合評查等手段,對案件辦理實施提前介入、重點監控、全程監督,切實建立“告廉、問廉、訪廉、督廉、查廉”監督問責機制。2016年,隨機抽取270余件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向當事人寄送《案件回訪征求意見表》600余份,監督評估、拍賣程序120余件次,杜絕司法過程中的不規范、不廉潔的違規行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開,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健全公開機制,創新公開方式,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
一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提檔升級。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導訴、司法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職能,通過服務窗口實現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約化辦理,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設置專人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訴語音便民服務290人次;充實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務終端系統內容,當事人可憑身份證、短信密碼自助實現案件各階段的信息查詢,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實行院領導代班接待當事人和中層干部輪值導訴制度,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導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詢670余人次,收轉訴訟材料520余份,查閱案卷和電子卷宗130余卷,免費發放《訴訟指南》、《訴訟明白紙》等法律資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開平臺全面打造“陽光司法”。堅持把司法公開作為法院工作新常態,以“三大平臺”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將5010件案件審判流程信息和執行案件信息錄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和“河北法院司法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將1241份案件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加大庭審直播力度,新建數字化法庭2個,依托本院庭審網絡直播系統,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審實況,方便群眾“圍觀庭審”;全面升級數字化法庭,實現實況同步轉播、庭審證據展示、同步錄音錄像、電子記錄打印、光盤刻錄備存功能,通過“每庭必錄”提高審判活動透明度;要求案件紙質卷宗同步生成電子卷宗,掃描生成電子卷宗4218卷,實現訴訟檔案的數字信息化應用,方便律師和當事人查詢調閱;進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網站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公開法官信息、陪審員信息、拍賣公告、評估機構、訴訟指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運用司法公開新渠道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注重發揮司法公開新渠道和新媒體作用,運用官網、官博、官微及時公布審判動態、執行動態、案件信息、裁判文書、庭審公告、庭審實況等內容,當事人可通過網絡自助查詢和獲取司法服務,有效樹立司法權威;運用辦公樓前全彩led電子顯示屏信息發布系統,滾動播出開庭公告1560件、庭審實況449件、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26名、法律宣傳片7部、工作動態50余篇,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開新載體;向社會各界寄送《鹽山法院》報刊、《鹽山法院》畫冊2000余份,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開展“司法公開集中宣傳周”活動,舉辦公眾開放日、新聞發布會、法制宣傳等活動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審判工作情況,拉近法院與群眾距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旁聽案件庭審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開工作,營造公開、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五)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選人民陪審員8名,使現有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103名,滿足了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法官數量兩倍的要求,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隨機抽取方式、專業性較強案件相對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和參審范圍;積極探索人民陪審員定期考核和考評通報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構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案件執行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大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一線,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便于同當事人溝通交流的優勢,協助法官做好調解工作,讓人民陪審員用平靜的心態、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2016年,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審權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務繁重帶來了雙重壓力。鹽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為4519件,較2014年增幅31.4%。鹽山法院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5人,實有人員69人,員額法官22人,辦案法官數量較以前進一步減少,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對審判質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堅定不移的推進改革,又能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證法官隊伍穩定,確保公正高效地辦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是審判權、審判管理權和審判監督權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司法改革的目標在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還權于法官和合議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法官依法獨立履職與院、庭長管理監督之間的關系,成為司法改革實踐操作中的難題。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獨立審理好重大疑難案件,處理結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紛止爭還有待實踐檢驗。另一方面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很有可能會帶來法律適用的不統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審理質效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
三是個別法官的綜合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黨和人民對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應的實踐經歷和社會閱歷,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司法職業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權力越大,責任更大,對法官的素質要求將更高。但個別法官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能力與其承擔的審判職責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培養機制,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四是部分改革事項尚無經驗借鑒,實踐探索中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司法體制改革現已邁入深水區,隨著人員分類管理的進一步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執行體制改革、職業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開。相應的改革機制尚無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藩籬。
一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解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員額制法官管理,確保入額法官一律在審判一線辦案,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進一步完善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有效提升審判質效。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將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對審判權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促進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和評價機制,加強對法官業績的綜合考評。依托信息技術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隊伍保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選拔、遴選和交流機制,健全和完善以培養法官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操守等為重點的法官教育培養機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堅持從嚴管理,從嚴治院,繼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和“三嚴三實”學習教育,打造過硬法院隊伍,確保司法廉潔。
四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任務艱巨而緊迫。要切實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持頂層設計指導,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推進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的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和落實審級制度、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六
我代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現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畫司法體制改革,***總書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確定的全國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省委高度重視我省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會、省深改領導小組多次專題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監督指導,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開展專題調研、組織人大代表視察調研,給予大力關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加強組織協調,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對省法院開展改革督察。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大力支持配合,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凝聚改革創新的強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廈門、南平三地9個法院啟動改革試點,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開。省法院黨組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正確把握改革方向,堅定改革定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把握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成果的獲得感;始終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融合、依法有據遵循規律與體現福建實際相契合,保持速度、對標高度、健全制度,鍥而不舍、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開92次黨組會和司改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開展4輪專項督察。今年以來,著眼于“鞏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進10個黨組重大調研課題和53項改革重要舉措,堅持“完善提升一批、復制推廣一批、創新推進一批”,推動改革持續深入發展。全省法院多項改革創新成果入選全國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國復制推廣。
在省委堅強領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全省法院各項改革任務深入推進、全面發力、多點突破,取得顯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審判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符合審判特點和司法規律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逐步形成;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穩步實施,司法效能和審判質效不斷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審執各類案件50.88萬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9.32%,一、二審后服判息訴率達97.91%。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進一步提升。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現有員額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7.62%;人員分類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員力量向辦案一線集中,一線辦案人員較改革前增長13.98%;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員額法官平均年齡45周歲,本科以上學歷占98.14%,具有10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員額法官人均結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立案登記制改革全面實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讓“告狀難”問題真正成為歷史;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打出聲威,成效顯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快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司法公開民主持續深化,人民群眾有了更多公平正義獲得感。
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對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基礎性作用。省法院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統籌兼顧,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全面推行司法責任制改革。出臺《福建法院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31份指導性文件,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審判權運行新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著力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確立法官辦案主體地位,推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層層請示、逐級審批案件的傳統做法,除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外,院庭長不再簽發本人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獨任法官、合議庭自主簽署簽發的案件裁判文書達99%以上;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審判委員會審判管理、審判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職能。著力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制定審判人員依法履職“一規定”“兩清單”“三指引”,厘清職責權限。堅持“入額必辦案”,建立院庭長辦案剛性約束和監督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2017年1月以來,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審結案件637041件,占結案總數的45.97%。全面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加強類案指引與質量評查,嚴把二審、再審關,統一司法尺度,確保裁判質量。推進業績考評制度改革,樹立正確激勵導向。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和懲戒機制,明確追究法官違法審判責任的7種情形,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著力把該嚴的監管嚴起來。把全面從嚴治黨治院貫穿改革全過程,推動審判執行與隊伍建設、廉政監督與執法辦案、作風建設與法院管理有機融合,審判監督與紀律監督、“數據鐵籠”與“制度鐵籠”有機結合,構建以院黨組統一領導、審判委員會統籌管理為統領的“六位一體”新型審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風建設、效能檢查、紀律監督為主體的“大督察”工作新機制,確保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深入開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以員額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為重心,將司法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注重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全省法院共組建以法官為核心的新型審判團隊1648個。堅持以案定額。把員額向基層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層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員額比例向上逐級遞減,思明、晉江等6個案件數量較多的基層法院法官員額比例最高核定為42%,較好體現了三級法院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堅持好中選優。經過嚴格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擇優遴選4205名員額法官,既保證高素質優秀法官進入員額,又注意保護各年齡段和各層級人員的積極性。堅持有進有出。出臺員額退出管理辦法,有229人因轉崗、辭職、退休等原因退出員額。特別是對只拿待遇不愿盡責、擔當不夠不敢盡責、能力不足不能負責、違紀違法懲戒問責的法官,堅決退出員額。堅持分類定責。出臺人員分類定崗實施辦法,讓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首批招錄1920名聘用制書記員,探索引入在校大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實***員,創新推進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社會化。與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相同步,著眼優化協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個基層法院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先行啟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優化審判職能,簡化管理層級,強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員額法官等級確定和按期晉升工作,逐步落實與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職業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晉升法官等級1694人次,擇優選升高級法官398名。落實“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工資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業績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機制,充分調動一線辦案人員工作積極性。積極適應司法改革新任務新要求,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持續深入推進司法能力提升行動和“四個人才工程”建設,加快高層次審判人才培養和司法人才庫建設,規范法官職業操守和司法行為。加強司法人員權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嚴格落實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制度。
穩步推進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統一部署,如期實現省以下法院人員編制和經費統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機構編制上收省級統管,各中院和基層法院院長全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廈門,下同)全部作為省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經費納入省級財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財政年初預算24.89億元,比上年預算增長23.77%。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省法院出臺《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等7個規范性文件,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確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進庭審實質化。會同檢察、公安機關出臺28個常見疑難罪名類案證據冊和《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等規范性文件,全面試行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法庭調查“三項規程”,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證據64件,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率達77.90%。在省委政法委統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樓、福清法院開展“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認真開展刑事速裁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福州、廈門18個基層法院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寬嚴得當。2016年9月試點工作開展以來,18個試點法院共審結認罪認罰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處**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錯案機制。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無罪。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確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統一。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律師依法履職。
推進司法審判與監察程序有機銜接。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實。與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出臺《福建省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做好法法銜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省法院堅持創新引領,強化信息化支撐,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釋放司法生產力,增強隊伍戰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質量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著力完善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和營商環境的司法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我省高質量發展和實現趕超目標的要求,研究制定《關于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關于為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等,健全案件審判和司法服務機制,創新府院聯席互動新模式,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轄、糾紛預警和破產案件簡化審理、“執轉破”等機制;聚焦精準脫貧,加大司法精準幫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創新完善生態司法保護體系“福建樣本”。
著力完善涉臺、涉自貿區和知識產權、海事海商審判機制。創新推進涉臺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調解員和臺胞陪審員制度,推廣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連續成功舉辦十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設立自貿區法庭和審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僑等審判機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機制,平潭法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創新企業信息共享機制被國務院列入第四批全國復制推廣的自貿改革試驗成果。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設立福州知識產權法庭跨區域管轄和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構建現代海事審判體系,完善涉外海事訴訟與仲裁良性互動機制,首次發布雙語《海事審判白皮書》。
著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轄和民生權益保障機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圍對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管轄,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更好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導、家事調查員等制度,推進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融合創新。聯合省14家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37個法院成立獨立建制的家事審判機構。深化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遠程視頻接訪等制度。
著力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創新跨域立案和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在全國7家高院和14個中院推行。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精準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整合訴訟服務資源,打造訴訟服務大廳、itc自助服務終端、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掌上訴訟服務幫手、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五位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型訴訟服務體系,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推進簡案快審、普案標審、難案精審。全省法院設立速裁團隊612個,今年1至8月,通過“分調裁”結案的占結案總數的53.56%。貫徹執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省法院與27家部門行業建立訴調對接機制,894個特邀調解組織、3689名特邀調解員進駐各級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調解、撤訴方式辦結各類案件116845件。推廣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一鍵式理賠,完善金融等糾紛案件在線化解平臺,高效便捷化解糾紛。
著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開機制。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健全選任、參審和履職保障機制,龍巖中院等5個全國試點法院探索推進實質陪審等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62722件。構建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監督管理“五大公開平臺”,做到主動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公開、實質公開。全省法院全部開通互聯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體陣地集群效應。優化代表委員監督聯絡工作手機應用系統,運用福建法院庭審直播網、微博發布廳、視頻演播室,打造“陽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計公開裁判文書189余萬份,庭審直播4.5萬場。在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的庭審公開情況第三方評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國高院第7位。
著力完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機制。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健全統一管理、統一指揮、上下一體、內外聯動的執行管理體制和指揮系統。各地成立執行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赴一線指揮督戰258人248次。去年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聯動聽取審議執行工作專項報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執行聯動專項檢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國建成全省失信聯合懲戒平臺,截至今年9月1日,省級100家單位全面對接,聯合限制、懲戒失信被執行人5.05萬多次,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10多萬被執行人懾于壓力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從今年7月起開展“亮劍八閩、百日決勝”統一行動,與公安、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與稅務機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與保險公司建成“法院保險”合作平臺,與新聞宣傳部門、文明辦合力推進執行攻堅宣傳和文明創建,取得明顯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執結案件16.14萬件,執行到位金額901.3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9.22%和131.77%。
著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體系。堅持“互聯網”“標準化”“數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構建司法權運行現代化新模式,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撐和強勁動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匯集全省法院各類案件信息2.45億余條,加強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實現從“司法數據”到“數據司法”的模式轉換。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構建“智審”業務平臺,實現案件“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標準型科技法庭808個。省法院被評為全國“智慧法院”建設先進單位。在今年4月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我省法院執行信息化等“四個展位”亮相,受到好評。
對標對表改革任務,對照人民群眾需求期待,我們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臨一些問題困難。
一是司法改革推進不平衡,力度還需加大。有的法院對改革認識還不夠到位,對改革政策學習不夠、理解不透,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夠;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夠開闊,司法理念、運行機制、辦案方式等還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不同法院之間在推進深度、落實力度、見效程度上不夠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決。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數連續13年呈現正增長態勢,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層法院特別是有的沿海法院員額法官年人均辦案量高達300件以上,法官辦案強度和工作壓力持續加大,法院干警長期超負荷加班成為常態。
三是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仍需做深做細做實。新型辦案機制加快推進,但有的法官還不能完全適應,“受權不敢用”;有的院庭長“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放權與監督的關系還需理順;適應改革的審判監督指導機制需要完善,司法不嚴格、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審判輔助人員缺口較大,新型辦案團隊高效順暢運行受到影響;新型審判運行模式與智能化辦案處在接駁換檔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綜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協同推進。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應的配套政策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尚未落實;人財物省級統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經費保障、“兩庭”建設和物質裝備、法官職業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需進一步理順落實。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省法院將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點難點問題上來,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堅定不移將改革進行到底,以優異成績迎接改革開放40周年,為加快建設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強新時代深化改革責任感使命感。持續深入開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活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新思想引領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決策部署作為政治任務,狠下氣力推進有利于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改革、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以嚴明的紀律確保改革扎實推進。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綜合配套改革,構建權責一致、規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體系。深化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健全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機制。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立體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體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積極穩妥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加快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司法機構職能體系。
三要強化改革督察,確保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加強領導,科學統籌,務實戒虛,著力把改革重點放到解決實際問題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盤棋和全省法院一盤棋。加強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拉鏈式檢查,嚴抓實推,以釘釘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問效。
四要發揮改革效應,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福建發展大局和特色優勢,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和服務舉措的改革創新,及時把創新實踐和改革成果轉化為公正為民司法的制度規范,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福建經驗、福建樣本、福建品牌,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聚焦群眾關注的痛點難點堵點,以改革精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改、馬上改。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致力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大力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專項報告,既是監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將在省委領導和省人大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定信心、堅持不懈,敢于擔當、開拓創新,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新福建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以上報告,請審議。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七
20xx年以來,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駐村聯戶扶貧工作的工作要求,我工作小組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積極動員縣**局、縣**干部職工深入開展包村聯戶工作,努力為***鎮***村辦好事、做實事、解難事。現將今年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為切實加強對駐村聯戶包扶工作的組織領導,**局與***將包扶工作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周密籌劃,扎實推進。成立了****村駐村聯戶扶貧包扶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村駐村聯戶扶貧包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安排部署、組織協調全局包村聯戶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辦公室,負責處理小組工作的日常事務。
(一)加強調度,做好包村工作。
建立健全包村聯戶工作調度機制,領導小組領導定期對工作推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召開調度會議、聽取部門匯報、深入基層走訪等形式,認真研究,及時解決。
(二)深入基層,做好聯戶工作。
堅持把包村聯戶工作作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途徑,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及時了解群眾所需、所急、所盼,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千方百計幫助解決。本著辦一件實事,暖一片人心,結合我工作小組工作特點,主動為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三)駐村蹲點,做好幫扶工作。
為積極響應上級的號召,我小組共安排兩名技術骨干到****村駐村蹲點,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真幫實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貼心人。按照精準幫扶工作要求,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基層組織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結合我工作小組的實際情況,從***局、**共抽調*名幫扶人員,要求每個幫扶責任人每周至少到村到戶1次,認真摸清幫扶貧困戶基本情況,找準幫扶辦法,制定幫扶脫貧計劃,按照“不脫貧不收隊”的工作要求進行幫扶。通過扶貧工作隊進行實地調研、進村入戶走訪、分析致貧原因并找準幫扶突破口,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四)真抓實干,為包扶村做實事。
20xx年以來,我工作組嚴格按照規模分解、初選對象、公示公告、結對幫扶、制定計劃、填寫手冊、數據錄入、聯網運行、數據更新等九個步驟,按照相應的時間節點,完成****村*戶*人和建檔立卡工作。
今年以來****局已向****村發放村委會維修改造費用**元;添臵價值*元辦公桌椅*套;過節期間,前往****村慰問貧困戶并發放慰問品。現已將****村*組、****村*組、****村*、****村*組納入規劃當中,日后將結合具體情況逐步實施。
機關工委今年已向****村發放干雜果建設費用**元;村容村貌政治費用**元;為****村發放科技讀物、報刊**余份;慰問該村困難戶并發放慰問品;在村內開展黨務工作培訓3次。
20xx年,我局將立足本職,加大投入,真抓實干地開展好包村聯戶包扶扶貧工作,讓所包扶村和所聯系貧困戶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技術服務。
我局將堅持促農增收、富民優先,進一步加大包村聯戶的投入力度,強化先進技術扶持,跟蹤幫扶貧困戶的生產生活,以實際行動做好包村聯戶工作,深入推進包村聯戶工作有序開展。
(二)要注重實際成效,建立督查機制。
強化效能督查,落實考評制度,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干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逐步構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報告篇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代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現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報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促進國家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全局高度全面規劃司法體制改革。***總書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戰略,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根本依據。福建是中央政府確定的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省委高度重視我省司法體制改革,省委常委會、省深改領導小組多次研究部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監督指導,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開展專項研究,組織全國人大代表檢查研究,給予大力關懷和支持。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工作組對省法院進行了改革監督。省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大力支持合作,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環境,凝聚強大的改革創新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廈門、南平三地9個法院啟動改革試點,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開。省法院黨組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正確把握改革方向,堅定改革定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把握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成果的獲得感;始終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融合、依法有據遵循規律與體現福建實際相契合,保持速度、對標高度、健全制度,鍥而不舍、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開92次黨組會和司改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開展4輪專項督察。今年以來,著眼于“鞏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進10個黨組重大調研課題和53項改革重要舉措,堅持“完善提升一批、復制推廣一批、創新推進一批”,推動改革持續深入發展。全省法院多項改革創新成果入選全國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國復制推廣。
在省委堅強領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全省法院各項改革任務深入推進、全面發力、多點突破,取得顯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審判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符合審判特點和司法規律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逐步形成;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完善;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穩步實施,司法效能和審判質效不斷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審執各類案件50.88萬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9.32%,一、二審后服判息訴率達97.91%。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進一步提升。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現有員額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7.62%;人員分類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員力量向辦案一線集中,一線辦案人員較改革前增長13.98%;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員額法官平均年齡45周歲,本科以上學歷占98.14%,具有10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員額法官人均結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立案登記制改革全面實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讓“告狀難”問題真正成為歷史;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打出聲威,成效顯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快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司法公開民主持續深化,人民群眾有了更多公平正義獲得感。
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對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基礎性作用。省法院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統籌兼顧,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出臺《福建法院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31份指導性文件,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審判權運行新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著力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確立法官辦案主體地位,推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層層請示、逐級審批案件的傳統做法,除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外,院庭長不再簽發本人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獨任法官、合議庭自主簽署簽發的案件裁判文書達99%以上;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審判委員會審判管理、審判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職能。著力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制定審判人員依法履職“一規定”“兩清單”“三指引”,厘清職責權限。堅持“入額必辦案”,建立院庭長辦案剛性約束和監督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2017年1月以來,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審結案件637041件,占結案總數的45.97%。全面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加強類案指引與質量評查,嚴把二審、再審關,統一司法尺度,確保裁判質量。推進業績考評制度改革,樹立正確激勵導向。健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和懲戒機制,明確追究法官違法審判責任的7種情形,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著力把該嚴的監管嚴起來。把全面從嚴治黨治院貫穿改革全過程,推動審判執行與隊伍建設、廉政監督與執法辦案、作風建設與法院管理有機融合,審判監督與紀律監督、“數據鐵籠”與“制度鐵籠”有機結合,構建以院黨組統一領導、審判委員會統籌管理為統領的“六位一體”新型審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風建設、效能檢查、紀律監督為主體的“大督察”工作新機制,確保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以員額法官為中心,以服務審判為重心,將司法人員分為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并注重人員專業化分工、類案專業化辦理,全省法院共組建以法官為核心的新型審判團隊1648個。堅持以案定額。把員額向基層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層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員額比例向上逐級遞減,思明、晉江等6個案件數量較多的基層法院法官員額比例最高核定為42%,較好體現了三級法院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堅持好中選優。經過嚴格考試考核、遴選委員會專業把關、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擇優遴選4205名員額法官,既保證高素質優秀法官進入員額,又注意保護各年齡段和各層級人員的積極性。堅持有進有出。出臺員額退出管理辦法,有229人因轉崗、辭職、退休等原因退出員額。特別是對只拿待遇不愿盡責、擔當不夠不敢盡責、能力不足不能負責、違紀違法懲戒問責的法官,堅決退出員額。堅持分類定責。出臺人員分類定崗實施辦法,讓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首批招錄1920名聘用制書記員,探索引入在校大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實***員,創新推進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社會化。與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相同步,著眼優化協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個基層法院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先行啟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優化審判職能,簡化管理層級,強化司法效能。
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員額法官等級確定和按期晉升工作,逐步落實與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職業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晉升法官等級1694人次,擇優選升高級法官398名。落實“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工資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業績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機制,充分調動一線辦案人員工作積極性。積極適應司法改革新任務新要求,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持續深入推進司法能力提升行動和“四個人才工程”建設,加快高層次審判人才培養和司法人才庫建設,規范法官職業操守和司法行為。加強司法人員權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嚴格落實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制度。
按照中央、省委統一部署,如期實現省以下法院人員編制和經費統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機構編制上收省級統管,各中院和基層法院院長全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廈門,下同)全部作為省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經費納入省級財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財政年初預算24.89億元,比上年預算增長23.77%。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省法院出臺《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等7個規范性文件,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確保司法公正。
會同檢察、公安機關出臺28個常見疑難罪名類案證據冊和《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等規范性文件,全面試行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法庭調查“三項規程”,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證據64件,證人、鑒定人等出庭率達77.90%。在省委政法委統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樓、福清法院開展“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福州、廈門18個基層法院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寬嚴得當。2016年9月試點工作開展以來,18個試點法院共審結認罪認罰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處**的占43.89%。
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無罪。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確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統一。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律師依法履職。
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實。與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出臺《福建省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做好法法銜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省法院堅持創新引領,強化信息化支撐,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釋放司法生產力,增強隊伍戰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質量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緊緊圍繞我省高質量發展和實現趕超目標的要求,研究制定《關于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關于為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等,健全案件審判和司法服務機制,創新府院聯席互動新模式,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轄、糾紛預警和破產案件簡化審理、“執轉破”等機制;聚焦精準脫貧,加大司法精準幫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創新完善生態司法保護體系“福建樣本”。
創新推進涉臺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調解員和臺胞陪審員制度,推廣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連續成功舉辦十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設立自貿區法庭和審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僑等審判機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機制,平潭法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創新企業信息共享機制被國務院列入第四批全國復制推廣的自貿改革試驗成果。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設立福州知識產權法庭跨區域管轄和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構建現代海事審判體系,完善涉外海事訴訟與仲裁良性互動機制,首次發布雙語《海事審判白皮書》。
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圍對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管轄,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更好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導、家事調查員等制度,推進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融合創新。聯合省14家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37個法院成立獨立建制的家事審判機構。深化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遠程視頻接訪等制度。
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創新跨域立案和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在全國7家高院和14個中院推行。出臺《關于深入開展精準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整合訴訟服務資源,打造訴訟服務大廳、itc自助服務終端、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掌上訴訟服務幫手、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五位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型訴訟服務體系,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推進簡案快審、普案標審、難案精審。全省法院設立速裁團隊612個,今年1至8月,通過“分調裁”結案的占結案總數的53.56%。貫徹執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省法院與27家部門行業建立訴調對接機制,894個特邀調解組織、3689名特邀調解員進駐各級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調解、撤訴方式辦結各類案件116845件。推廣道路交通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一鍵式理賠,完善金融等糾紛案件在線化解平臺,高效便捷化解糾紛。
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健全選任、參審和履職保障機制,龍巖中院等5個全國試點法院探索推進實質陪審等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62722件。構建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監督管理“五大公開平臺”,做到主動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公開、實質公開。全省法院全部開通互聯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體陣地集群效應。優化代表委員監督聯絡工作手機應用系統,運用福建法院庭審直播網、微博發布廳、視頻演播室,打造“陽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計公開裁判文書189余萬份,庭審直播4.5萬場。在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的庭審公開情況第三方評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國高院第7位。
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健全統一管理、統一指揮、上下一體、內外聯動的執行管理體制和指揮系統。各地成立執行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赴一線指揮督戰258人248次。去年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聯動聽取審議執行工作專項報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執行聯動專項檢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國建成全省失信聯合懲戒平臺,截至今年9月1日,省級100家單位全面對接,聯合限制、懲戒失信被執行人5.05萬多次,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10多萬被執行人懾于壓力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從今年7月起開展“亮劍八閩、百日決勝”統一行動,與公安、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與稅務機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與保險公司建成“法院保險”合作平臺,與新聞宣傳部門、文明辦合力推進執行攻堅宣傳和文明創建,取得明顯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執結案件16.14萬件,執行到位金額901.3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9.22%和131.77%。
堅持“互聯網”“標準化”“數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構建司法權運行現代化新模式,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撐和強勁動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匯集全省法院各類案件信息2.45億余條,加強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實現從“司法數據”到“數據司法”的模式轉換。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構建“智審”業務平臺,實現案件“網上錄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標準型科技法庭808個。省法院被評為全國“智慧法院”建設先進單位。在今年4月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我省法院執行信息化等“四個展位”亮相,受到好評。
對標對表改革任務,對照人民群眾需求期待,我們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臨一些問題困難。
有的法院對改革認識還不夠到位,對改革政策學習不夠、理解不透,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夠;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夠開闊,司法理念、運行機制、辦案方式等還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不同法院之間在推進深度、落實力度、見效程度上不夠平衡。
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數連續13年呈現正增長態勢,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層法院特別是有的沿海法院員額法官年人均辦案量高達300件以上,法官辦案強度和工作壓力持續加大,法院干警長期超負荷加班成為常態。
新型辦案機制加快推進,但有的法官還不能完全適應,“受權不敢用”;有的院庭長“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放權與監督的關系還需理順;適應改革的審判監督指導機制需要完善,司法不嚴格、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審判輔助人員缺口較大,新型辦案團隊高效順暢運行受到影響;新型審判運行模式與智能化辦案處在接駁換檔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應的配套政策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尚未落實;人財物省級統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經費保障、“兩庭”建設和物質裝備、法官職業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需進一步理順落實。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全省法院將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點難點問題上來,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堅定不移將改革進行到底,以優異成績迎接改革開放40周年,為加快建設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持續深入開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活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新思想引領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決策部署作為政治任務,狠下氣力推進有利于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改革、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以嚴明的紀律確保改革扎實推進。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綜合配套改革,構建權責一致、規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體系。深化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職業保障,健全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機制。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立體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體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完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積極穩妥推進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加快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司法機構職能體系。
加強領導,科學統籌,務實戒虛,著力把改革重點放到解決實際問題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盤棋和全省法院一盤棋。加強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拉鏈式檢查,嚴抓實推,以釘釘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問效。
緊密結合福建發展大局和特色優勢,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和服務舉措的改革創新,及時把創新實踐和改革成果轉化為公正為民司法的制度規范,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福建經驗、福建樣本、福建品牌,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聚焦群眾關注的痛點難點堵點,以改革精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改、馬上改。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致力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大力加強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專項報告,既是監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將在省委領導和省人大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定信心、堅持不懈,敢于擔當、開拓創新,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新福建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以上報告,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