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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鄉鎮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實用9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0-31 23:50:08
最新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鄉鎮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實用9篇)
時間:2023-10-31 23:50:08     小編:筆舞

方案在各個領域都有著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在個人生活中還是在組織管理中,都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資源的利用、時間的安排以及風險的評估等,以確保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一

為深入貫徹落實成都高新區2021年工作會精神,更好地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作用,加快推進穩定公平可及的營商環境先行標桿建設,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為成都高新區“十四五”新征程新階段開好局、起好步貢獻市場監管力量。結合成都高新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以增加市場主體更多的獲得感、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加快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為總目標,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助力成都高新區打造中西部地區投資興業首選地。

(一)目標任務:營造寬松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

1.開展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在自貿試驗區范圍內開展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將商事登記由許可登記模式向行政確認轉變,最大程度尊重企業登記注冊自主權。(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探索推行“一業一證”和“證照聯辦”新模式。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和經營許可全流程,將一個行業經營涉及的多個行政許可證整合為載明相關行政許可信息的“行業綜合許可證”,實現“證照聯辦”“一證準營”“一碼亮證”。(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完成時限:2021年6月)

3.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耗時。將企業開辦耗時壓減至3.5個工作小時,其中企業登記2個工作小時,印章刻制和發票申領1.5個工作小時。(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6月)

4.進一步放寬企業登記條件。總結提煉自貿試驗區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申報登記制改革經驗,并在全區范圍內推廣;全面推廣企業經營范圍備案制改革,允許企業經營范圍除記載主營范圍、許可經營項目外,不登記一般經營項目。(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5.牽頭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在全區范圍內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改革方式進行精簡優化。(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6.優化藥店開設審批。對“經營范圍為乙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取消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清理對開辦藥店設定的間距限制等不合理條件,并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責任處隊: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7.探索“大數據+政務服務”。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辦稅、社會保障等政務服務領域跨行業、跨區域、跨層級應用。(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8.優化企業遷移辦事流程。探索推行“一個窗口接件、一個窗口出件”各部門線上并聯審批的企業遷移事項辦理模式,避免企業多跑路;建立部門間協同聯動機制,及時溝通解決企業訴求及辦理流程中遇到的難題。(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9.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優化普通注銷登記制度,試點開展企業注銷套餐式服務;大力推廣使用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平臺,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各有關部門企業注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為企業退出市場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務。(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二)目標任務: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10.探索實施“沙盒監管”新模式。平衡創新與風險機制,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領域探索實施“沙盒監管”新模式,促進創新創業。(責任處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1.進一步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水平。高水平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部門聯合抽查常態化,監管覆蓋率100%。(責任處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2.強化市場主體誠信意識。全面實施信用承諾,在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備案)時,指導其簽訂《信用承諾書》和《“雙告知”承諾書》等,并配合上級部門通過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責任處隊:企業注冊處;完成時限:2021年3月)

13.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不同信用等級的市場主體以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物價等重點民生領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定向抽查,提高監管針對性;健全市場主體失信修復機制,探索開展線上信用修復。(責任處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4.加強重點領域價格監管。開展轉供電價格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轉供電違法加價行為,堅決避免減稅降費紅利被截留;開展民生領域商品價格專項檢查,落實民生商品保供穩價計劃;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檢查,進一步整治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亂象。(責任處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5.強化互聯網領域監管和執法力度。對互聯網交易領域格式條款合同、虛假廣告、價格問題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價格違法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責任處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6.搭建藥械經營智慧監管服務體系。建設藥械經營智慧監管系統,實現對藥品經營企業、三類器械經營企業全覆蓋線上監督檢查,降低企業營運成本,提高行政監管效率。(責任處隊: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7.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執法流程,規范行政執法文書,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責任處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8.推廣落實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制度。在市場監管領域推廣和落實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制度,推進包容審慎柔性執法。(責任處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9.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機制。持續健全柔性執法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機制,拓展告知渠道,提升告知覆蓋面,完善定期回訪機制。(責任處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0.建立監管執法信息“三通報”機制。建立“違法單位”“重點監管單位”“高風險單位”的常態化通報機制,促進市場監管信息互通。(責任處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三)目標任務:構建促進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21.推動知識產權案件快速查辦。健全知識產權投訴舉報、案件受理、查辦、結果反饋全流程機制,推動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案件快速查辦。(責任處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2.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做好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加大對侵犯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違法犯罪行動的打擊力度;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知識產權違法線索和案情通報,及時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責任處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3.推進商業秘密行政保護工作。建立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提升商業秘密保護效能。搭建工作交流平臺,開展宣傳教育,為經營者商業秘密保護提供行政指導。加強案件線索排查,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任處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四)目標任務:營造放心舒心的生產生活環境。

24.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完善企業消費投訴處理聯動機制,及時核實處理消費投訴,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責任處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5.開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綜合試點。梳理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編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規范,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機制與數據庫。(責任處隊:質量監管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6.加強特種設備監管。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在生產環節對有投訴舉報和涉嫌存在質量問題的生產單位實施重點檢查。在使用環節對風險分析確定的重點設備使用單位實施專項檢查,并加強對其他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責任處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7.加強電梯安全保障,推進電梯年檢全覆蓋。加強電梯設備數據資源清理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實現動態監察全環節信息互聯共享,妥善處置電梯困人、電梯投訴等問題,實現電梯年檢率100%。(責任處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一)加強營商環境宣傳。將營商環境宣傳納入工作重點,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權威媒體等渠道,持續宣傳報道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和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提升成都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的感知度和影響力。

(二)加強營商環境督查。建立督辦工作推進機制,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中的措施納入全局目標督查,一項一項抓落實;鼓勵各處、隊,各街道市場監管所積極行動,打造各具特色的亮點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新經驗、新做法。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二

為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宿發〔2016〕24號)、《“新常態下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宿辦發〔2017〕2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創優營商環境,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時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新常態下營商環境新特征,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創新管理方式、規范行政行為、改進工作作風為重點,進一步打造開放、透明、公正、穩定、高效的營商環境,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宿豫提供有力保障。

(一)構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

1.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各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執法程序制度,完善關于表明身份、告知、陳述和申辯、聽證、送達、執行、時效等行政執法程序制度的各項規定,對行政執法環節和步驟進行具體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程序公正。同時,要將制度文件通過公示欄、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

2.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各執法部門要建立和優化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結合執法實踐,對執法幅度進行細化、量化、具體化,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空間,防止執法的隨意性,遏制“人情案”“態度案”等問題。對于行政處罰,應當明確規定適用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處罰和停止執行處罰的具體情形;對于行政許可,應當明確規定適用撤回、變更、撤銷、注銷、吊銷行政許可的具體情形;對于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執法行為,應當根據法定裁量因素,結合酌定裁量因素作出具體規定。

3.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各收費主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將收費清單向社會公布,做到明白收費,凡未列入的收費項目,禁止收費;經批準設立的收費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進行收費,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嚴禁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攤派,不得強迫行政管理相對人捐贈、集資、贊助,購買指定商品,加入收費性質的學會、協會,訂閱報刊、刊登廣告等。

4.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各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合法性審查制度,除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外,其他行政執法案件在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由本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或者法制工作人員進行合法性審查。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將執法的依據、程序公之于眾,并告知當事人相應的申訴方式,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推動執法行為全時段全領域公開透明。同時,涉企檢查處罰要嚴格執行備案制度,要按有關規定將相關材料及時報送軟建辦備案。

(二)構建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1.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省、市、區關于加強信息公開的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四公開”和“三項制度”,將本單位權力事項、辦理時限、流程、條件,收費標準、依據,服務承諾及咨詢電話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制作成辦事指南置于辦公場所醒目位置,供群眾查閱;設置動態信息公示欄,及時公開公示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和申請公開事項;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還要通過報刊、門戶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向群眾承諾。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相關部門要推進政務云審批改革,創新“互聯網+”政務新模式,促進企業注冊全程電子化登記;優化審批模式,推進“并聯+串聯”審批模式,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深化“多評合一”試點,組建“多評合一”窗口,實行統一受理、統一評估、統一評審、統一審批;深化工程建設“思而學教育合”改革,實現一窗受理、同步辦理、限期完成、統一發證。

3.落實服務承諾制度。“窗口”服務部門要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務、一窗式受理、一單式收費、一條龍審批、一場式交易”五個一機制,深入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延時服務制、ab崗等制度;開展“微笑服務月”、雙“十佳”評選等活動,不斷強化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激發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水平,樹立良好的服務形象。

4.優化幫辦服務水平。深入開展“兩訪兩幫”“百名干部幫百企”“我為企業辦實事”等活動,推動各相關單位深入企業、項目建設工地、園區傾聽企業呼聲,辦企業之所需,解企業之所困,為企業發展獻計出力;組織企業負責人、項目投資方、相關園區對各幫辦單位服務質量進行滿意度測評,促進相關幫扶單位及人員進一步提高認識,改進方法,切實提高幫辦服務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構建重信守信的信用環境

1.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研究信用產品行政管理需求、市場需求、區域性需求等,制定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使用計劃;按照“應歸盡歸”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信用信息記錄、數據歸集標準,落實數據歸集工作;出臺信用產品應用相關制度,建立科學、統一的信用評價模型,推進信用信息有效、合理、規范運用。

2.強化市場監管執法信息公開。認真落實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以及《宿豫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雙公示”管理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業務操作流程,確保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抓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梳理和目錄上報與公示工作,按照規定標準、規定渠道、規定時間落實好“雙公示”工作。

3.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將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參考。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健全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犯消費者、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市場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守信主體予以支持和激勵,對失信主體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注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生產許可、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制度。

4.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厲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合同詐騙、金融詐騙、商業賄賂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嚴肅懲處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制假售假等侵犯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行為;嚴肅懲治侵犯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依法平等保護所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四)構建風清氣正的作風環境

1.拓展監督舉報渠道。實行“經濟110”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受客商及群眾投訴;建立微信公眾號,搭建隨手拍、微視頻舉報平臺;加強與“12345”聯動,及時查處網絡問政中暴露出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設立“軟環境監測點”,定期發放問卷調查表,多層次、全方位收集社情民意,及時了解掌握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對軟環境建設情況的意見、建議。

2.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結合“機關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的深入開展,加強對違反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規定和行政審批服務質效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建立常態化、全方位督查機制。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浮拖”等不作為、不善為、不快為問題,開展懶政怠政專項治理,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嚴肅查處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

3.嚴格實行問責追責。健全涉企投訴快速受理和查處機制,對企業反映的發展軟環境方面問題快受理、快調查、快處理、快反饋。對因涉企幫辦不力、服務企業不優、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以及在服務過程中存在中層梗阻、推諉扯皮、吃拿卡要等行為,經查實后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問責追責,公開通報曝光。

自2017年5月6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實施階段(5月6日至5月31日)

1.制定方案。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根據目標任務,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迅速部署落實。(時間安排:5月6日-5月10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2.開展收費清單宣傳月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將收費清單向社會公布,做到明白收費,凡未列入的收費項目,禁止收費。(時間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3.開展政策宣傳月活動。結合收費清單宣傳月活動,同步開展;要將本系統、本部門惠民、惠商、扶持等政策向特定服務群體進行宣傳,并做好解釋和幫扶工作。同時,要將政策內容及適用范圍報送至區軟建辦。(時間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4.開展企業難題集中化解月活動。根據幫辦服務實際情況,深化“進一線、查問題、辦實事”活動。(時間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二)推進落實階段(6月1日至12月20日)

1.開展幫扶成效檢驗月活動。組織對“進一線、查問題、辦實事”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報道,對服務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進行問責,并予以曝光。(時間安排:6月1日-6月3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三服務三促進”辦公室、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2.開展規范執法整治月活動。對執法程序制度、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執法公示制等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嚴肅查處執法主體不適格、程序錯誤、適用法律法規錯誤、自由裁量權運用不當等執法不規范行為;遏制暴力執法、越位執法、趨利執法等問題;杜絕態度案、人情案和關系案。(時間安排:7月1日-7月31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法制辦)

3.開展優化服務督查月活動。通過走訪座談、實地查訪、隨同辦事、模擬辦事等形式,對各部門、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服務承諾制度落實、文明用語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公開曝光。(時間安排:8月1日-8月31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4.開展違規收費行為治理月活動。組織對各部門、單位及社會團體收費行為進行專項清理,杜絕亂收費,指定服務、捆綁服務,違規強制入會、攤派會費等問題。(時間安排:9月1日-9月3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法制辦、區物價局)

5.開展政策知曉率測評月活動。通過走訪、電話回訪、問卷調查等形式對服務對象政策知曉率情況進行測評,測評結果全區排名通報,對知曉率低的單位通報批評;同時,在活動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督查發現涉嫌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問題的,移交有關部門查處,從源頭上杜絕截留政策、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等問題。(時間安排:10月1日-10月31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民意訪評中心、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6.開展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月活動。組織對信用信息記錄、數據歸集、“雙公示”、失信懲戒等制度建立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推進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拓展應用,積極營造誠實、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時間安排:11月1日-11月3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信用辦、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7.開展幫扶工作考核月活動。組織對“三服務三促進”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考評;對在幫辦活動中實績突出的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報道,對先進單位進行表彰;對服務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進行問責,并予以曝光。(時間安排:12月1日-12月20日,責任單位:區軟建辦、區“三服務三促進”辦公室、區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辦)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部門、各單位要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結合新的情況完善措施,進一步鞏固擴大工作成果;要將規范執法、優化服務、轉變作風等方面的成功做法歸納梳理,“固化”下來,堅持下去,形成長效機制。12月31日前,將方案、過程性資料及成果按目標任務分類歸檔后報送至區軟建辦。(時間安排:12月21日-12月31日,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要求不斷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細化任務、明確責任、扎實推進。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廣泛宣傳發動,引導人民群眾參與監督;要多角度、全方位、深層次地宣傳報道活動成效,及時推廣在規范執法、優化服務、轉變作風等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強力推進、務求實效。對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要緊抓不放,跟蹤督辦,直到企業、群眾和社會滿意為止;對在活動中馬虎應付、敷衍了事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行為,要從嚴處理,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三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令第722號)和《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緊緊圍繞全鎮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以市場為主體,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公平競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著力營造優質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完備優廉的要素環境、親商護商的社會環境,推動我鎮營商環境持續改善,進入豐城市乃至全省前列,為我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一流的環境保障。

(一)營造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

(二)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三)營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

(四)營造親商護商的社會環境

一是思想認識再提高。各地各部門要始終牢記營商環境就是一個地方軟實力,也是核心競爭力,以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繼續強化思想認識,主動擔當作為,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營商環境。

二是堅定信心再提升。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改善基礎設施等硬環境,更要在提高服務水平、營造法治環境等軟環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門要堅定信心和決心,充分展現豐城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著力打造優化營商環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紀律再嚴明。鎮營商辦、鎮紀委和鎮宣傳線要定期通報曝光單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問題,通報曝光在服務企業、兌現政策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敗問題,做到“零容忍”,形成“強震懾”。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四

(一)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

通過開展機關作風整治專項行動。加大對不作為、不順暢、辦事環節繁瑣、擅自增加審批條件、辦理時限長等作風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機關作風整治和服務企業意識提升,不斷強化全局干部職工紀律規矩意識和服務企業意識,有效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環境、政務環境、社會環境等得到優化。

(二)加大農業行政審批改革。

(三)規范行政執法檢查。

推進“互聯網+執法基層執法效率,提高農業行政執法精細化水平,實現”雙隨機”檢查機制,充分發揮區農業農村局現有的設施、技術、儀器,強化執法服務意識教育,提升抽查覆蓋率。

(四)開展志愿者服務活動。

充分發揮區農業農村局現有的設施、技術、儀器、人才等優勢,全力建設志愿服務隊,對農業服務組織、企業、種糧大戶及種糧農戶合作社等,開展以專業化技術服務為主的服務活動,為營商環境優化做實事。

(五)提升人民群眾法治意識。

通過給農民、農業企業發放宣傳資料,在村內張貼省種子、農藥、化肥公告,普及鑒定種子、農藥、化肥方法及相關的法律知識等方式,進一步夯實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群眾基礎。

(六)提升投資環境滿意度。

通過秘書式服務招商引次農業企業,使得投資企業反映的問題能得最快,最優的解決,投資環境滿意度全面提升。良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資軟硬環境“短板”加快補齊,建立“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五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精神及省、市政數系統工作會議部署,鎖定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確定的“1210”優化營商環境措施,推動長春營商環境盡快進入全國第一方陣,促進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關于營商環境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以落實國家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契機,按照省、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的總體部署,以長春營商環境盡快進入全國第一方陣為目標,樹立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綜合競爭力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完善政策,狠抓落實,實現突破,形成示范,進而帶動全區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助力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以“市場主體培育倍增行動”為抓手,持續優化企業開辦(“開辦企業”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1.全面推廣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落實推廣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依托智能審批應用系統,逐步提高開辦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業務類型覆蓋范圍。

2.實現企業開辦“一個環節”“零成本”。延伸企業開辦服務鏈條,實行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企業社保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一個環節辦理。免費向新開辦企業發放印章及稅控設備。

3.大力推廣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積極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長春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各行業、各領域以及各部門間的應用,提高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率,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4.簡化企業注銷程序。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實現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環節協同辦理,將非上市股份公司納入簡易注銷范圍。

(二)以“電網能力提升行動”為抓手,提高電力獲得能力(“獲得電力”指標組負責,南關區供電中心牽頭)

5.持續壓減辦電時間。持續推進低壓小微企業“三零服務”(零上門、零投資、零審批)實施,設定專人負責低壓小微企業實施過程中的指導答疑和解釋溝通工作。

6.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落實國家、省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推廣使用轉供電費碼,開展園區、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違法加價等行為專項整治。

7.提高供電穩定性。大力開展帶電作業,帶電消缺,減少計劃停電次數,周期性開展測溫和局放測試,增強高壓用戶聯動機制,完善線路自動化建設,縮小停電影響范圍,減少故障處理時間。

(三)堅持公平公正,推動招標投標領域改革(“招標投標”指標組負責,區政數局牽頭)

8.加強招投標領域監管。依托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強化監管,杜絕場外交易行為和圍標、串標等問題。

(四)深化“拿地即開工”改革,持續優化辦理建筑許可(“辦理建筑許可”指標組負責,區規自分局牽頭)

9.深化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項目改革。推進行政許可“四個階段”改革,精簡申請材料,簡化辦事流程,持續完善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審批服務質量,壓縮審批時限。

10.加快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全區所有新建、續建工程建設項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進行全流程在線審批。

11.大幅提升區域評估覆蓋面。加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宣傳力度,配合市發改委做好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12.進一步降低辦理成本。采用政策性減免、以保函替代保證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補償、人防易地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占用道路挖掘修復、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資金占用期間的貸款利息等費用。

13.全面推行并聯審批。開展協同服務,促進項目生成,實行方案聯合審查,聯合驗收;對工程規劃許可、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砍伐城市樹木審批、挖掘城市道路審批、交警部門意見征求等實行并聯審批。

(五)堅持陽光透明,全面規范政府采購(“政府采購”指標組負責,區財政局牽頭)

14.推行“政采云”電子商城。組織全區采購單位參加培訓,推進“政采云”電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與便利度。

15.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鼓勵采購單位在資金支付、信用擔保、合同融資等方面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六)堅持依法合規,實施規范審慎的市場監管(“市場監管”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16.實現“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全覆蓋。成立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南關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施工圖》,每季度發布工作指導。根據長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事項清單制定跨部門抽查計劃,并依法公示檢查結果。

17.全面落實“三項制度”。完善“12345+”制度體系,更新行政執法部門工作清單,把保證行政執法公示信息精準作為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健康的重點領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檢查和案卷評查。對執法人員資格證件審查發放流程進行制度化管理。推動街鄉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打造“街鄉吹哨、部門報到”聯合執法方式。

18.加強全流程信用監管。依托全流程監管機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諾,事中信用評價,事后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工作。

19.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業態領域、新經濟模式探索建立容錯管理機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

20.對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疫苗、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落實法律、法規對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領域的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

(七)堅持利企便民,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納稅”指標組負責,區稅務局牽頭)

21.全面推廣“非接觸式”辦稅。強化體驗區應用,窗口操作向引導非接觸式服務轉變。簡化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不再設置審批環節,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推行無紙化單證備案。

22.大幅壓減企業辦稅時間。設定業務辦理標準時間和標兵時間,開展辦稅業務競技活動,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縮短窗口業務辦理時間。優化留抵退稅辦理流程,縮短企業退稅到賬時間。

23.實行稅費服務政策精準推送。加強稅費優惠政策宣傳,簡化政策適用程序,實現政策信息精準推送。全面推廣應用長春稅務征納溝通平臺,推行“一對一、點對點”稅企互動服務模式。

(八)以“綠色審批行動”為抓手,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政務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政數局牽頭)

24.深化政務服務全程網辦。通過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審批、“快遞+政務服務”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方式,實現95%以上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引導更多事項網上辦理,高頻事項網辦發生率達70%以上。

25.推進24小時“不打烊服務”。加快建設南關區政務服務24小時自助服務區,實現各類業務24小時自助辦理。

26.開展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按要求開展證照類服務事項申請受理、材料提交和繳費等各環節全程網辦;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證事項和事務的收費辦法和標準。

27.深入推進主題服務,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探索我區“一件事一次辦”特色套餐主題服務。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要求及所需要材料,優化事項辦理,推進事項聯辦。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按照統籌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將醫保、社保、公積金、不動產登記、人才和就業等業務進行集成辦理,線下采取進駐政務服務中心或增設專業網點的方式縮短服務半徑,線上采取專業服務平臺與市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的方式,實現“一次辦”“網上辦”“就近辦”。

29.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落實應用“好差評”平臺,制定《南關區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實施細則》,加強制度運行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差評整改率達到100%。

30.積極落實“跨省通辦”。依據市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開展“跨省通辦”業務,及時收集并提報“跨省通辦”需求事項。

(九)倡導守信踐諾,加大合同執行力度(“執行合同”指標組負責,區法院牽頭)

31.解決商業糾紛不超100天(復雜疑難案件除外)。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加強訴訟與非訴訟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糾紛解決方式分流對接。完善“分調裁審”工作機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實現訴前化解糾紛,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提高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

32.解決商業糾紛成本與索賠金額比不超12%。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吉林電子法院、移動微法院平臺應用和推廣,為群眾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書樣式查詢、訴訟費線上支付、在線提出執行申請、在線聯系法官等服務。健全完善案件質量監管和評查機制,研究降低律師費用和解決糾紛成本。

33.加強法院“智慧執行”建設。推進“智慧執行”平臺應用,對財產查控、保全、評估、案件委托、信訪、宣傳等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職能作用;按照《長春市南關區法院訴訟保全工作流程規定》建立財產保全機制,加大執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全面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推廣應用議價、詢價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提高財產處置效率和財產變現溢價率。

(十)強化機制建設,加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保護中小投資者”指標組負責,區法院牽頭)

34.推進法律文書送達承諾制。加強企業涉訴信息共享,建立企業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先行確認及責任承諾制度,逐步解決法院送達難的問題。

35.強化審判結果運用。定期召開研討會、座談會,及時聽取金融部門及各類公司訴訟需求,有針對性的規范引導;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落實普法任務目標;開展司法建議工作。

36.建立聯防聯控金融風險機制。完善南關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在信息通報、違法違規線索移交、政策解讀與培訓、優化市場環境、涉眾型金融糾紛案件處置等方面加強聯動合作,促進金融保障、金融監管與金融審判形成合力;引導和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金融風險排查,加強非法集資案件的調度,推進陳案處置工作,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提高群眾抵制非法集資的風險意識。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動”為抓手,提升融資信貸水平(“獲得信貸”指標組負責,區發改局牽頭)

37.建設扶持金融發展政策體系。進一步落實好《長春市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行動計劃》《長春市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

38.提高融資服務整體效能。加強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三方聯系,爭取在普惠金融基礎上,為轄區企業爭取更低的融資成本;開展融資需求調度,做好點對點的融資對接工作。

39.推動政務信息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鼓勵征信機構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政務信息的應用模式創新,提高政務信息在金融場景的應用水平。推動“信易貸”平臺高質量發展,發揮信用貸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勞動力市場監管方式(“勞動力市場監管”指標組負責,區人社局牽頭)

40.增加就業崗位,提供創業貸款。健全完善“閉環式一體化”、“四方聯動”就業服務機制,促進各類企業開發就業崗位10000個,實現新就業8000人,加強對初創補貼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宣傳。

41.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結合全省實施百戶企業培育共同行動計劃,推動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的聯動,開展“點對點”式企業培育指導服務,在全區范圍內培育1戶以上和諧勞動關系示范企業,打造兩名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建立和完善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機制。

42.全面推廣勞動監察四項制度。通過專項行動檢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業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開展普法教育,廣泛宣傳勞動監察四項制度。

(十三)實施有效舉措,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43.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現和懲處力度。

44.提高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效益。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宣傳力度,增加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工具供給,擴大融資規模。

——創新創業(“創新創業”指標組負責,區科技局牽頭)

45.打造引領創新生力軍。開展輔導培訓,做好政策宣講,動員轄區企業積極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提高創新能力。深入走訪調研,做好跟蹤服務,解決企業申報中遇到的困難。

46.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強高校科研院所對接,推進產學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斷提高企業研發水平。認真落實與中科院長春分院科技創新合作協議,完成好2021年科技創新合作任務。

47.依托“云網數智安”平臺優化數字產業環境。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計算機網絡安全等多種技術,依托長春市“云網數智安”平臺將數據充分共享,為企業提供數字化服務,促進全區數字化產業發展。

——文化開放與包容(“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文旅局牽頭)

48.打造開放包容的文化環境。開展“永遠跟黨走”建黨100年百場群眾系列文化活動。開展文化志愿者服務,組織公益性文化藝術培訓10000人次。舉辦冰雪節、消夏藝術節、市民讀書節等,促進文化消費。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教育局牽頭)

49.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充分發揮我區卓越教師資源,以“雙名工作室”為平臺,深化“名師云課”建設,逐步推進“三個課堂”。深入開展智慧教育試點示范行動,完善南關區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研發優秀課程資源,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50.解決引進人才子女和隨遷子女就學問題。嚴格落實《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政策,妥善安排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堅持以流入地政府公辦學校為主,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

——醫療福祉(“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衛健局牽頭)

51.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組織公立基層醫療機構與區級醫院建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制定并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布局規劃,合理設置醫療衛生機構;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對群眾常見病慢性病診療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醫生簽約等健康服務。

——養老服務(“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民政局牽頭)

52.打造宜居養老的生活環境。優化敬老孝老服務,開展“敬老月”主題活動;加快適老化試點項目建設進度,在現有社區文養結合試點的基礎上,提高文養結合社區數量與質量。

——碧水藍天森林凈土(“碧水藍天森林凈土”指標組負責,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態環境。全面完成《長春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長春市劣五類水體治理和水質鞏固提升實施方案》《長春市土壤環境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確定的南關區2021年度目標任務,推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在“十三五”基礎上繼續鞏固提升、穩中向好。

——綜合立體交通(“綜合立體交通”指標組負責,區規自分局牽頭)

54.打造“暢通長春”。實現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全面開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對接項目單位告知審批要件。

——美麗鄉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指標組負責,區執法局牽頭)

55.建設“美麗鄉村”。取締建筑垃圾消納池,加快農村區域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建設,完善城鄉一體化保潔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轉運設備,提高農村區域生活垃圾收運能力。

——城市治亂(“城市治亂”指標組負責,區公安分局牽頭)

56.打造“平安南關”。圍繞南關區發展、環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隊伍素質提升,繼續開展市容環境、交通運輸、社會治安、工程建設、醫療衛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網絡、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貸等十大領域亂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建設領導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總體指揮、統籌協調、組織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門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各指標組要主動認領任務,抓緊研究任務,明確任務進度表和工作推進路線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深化政企溝通。不斷完善政府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繼續深化“大培訓、大對接、大招商”活動,充分發揮“萬人助萬企”政企交流平臺作用,各部門要及時收集和處理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企業咨詢,向企業宣傳解釋有關政策法規,提供服務,保持與企業聯系渠道暢通。

(三)抓好政策落實。各部門要組織做好政策梳理,明確實施主體、對象和范圍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單。對確需企業申請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

(四)量化督導考核。建立營商環境建設督導和量化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營商環境企業反饋機制。完善營商環境考核評價辦法,將營商環境建設納入各單位績效考核體系。堅持日常調度、檢查指導、跟蹤督辦和年度評價相結合,對重點指標、重點任務、重點單位實施精準考核和量化評價。

(五)做好法治保障。認真執行長春市《關于大力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充分發揮法治引領和保障作用,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加強行政、司法機關溝通協調。嚴格落實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電子商務促進等法律法規及流通設施建設、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維護、流通行業發展和市場監管等基本制度,規范相關參與方行為,推動建立公平、透明的行業規則。

(六)加強宣傳引導。制定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工作方案,建立宣傳推介機制。統籌用好各類宣傳資源,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南關區營商環境建設、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中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成效,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形成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六

營商環境是指市場主體在準入、生產經營、退出等過程中涉及的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等有關外部因素和條件的總和。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第一篇: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地落實落細,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根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實施方案》《市政務服務“雙全雙百”工程實施方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錨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標,對接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全國、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點難點堵點,以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的決心和魄力,以精準有力、務實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全力推動我縣營商環境評價相關指標在2020年基礎上實現更大突破。

(一)優化企業開辦營商環境

1.落實企業開辦全市通辦。依托政務服務大廳“跨省通辦”“全省通辦”窗口,注冊地在全市范圍內的私營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可提交設立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后,當場發放加蓋企業注冊地審批機關印章的營業執照,同時將企業登記檔案郵寄至企業注冊地審批機關,實現市內企業登記“異地申請、異地領照、全市通辦”。(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提升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智能化水平。將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與電子地圖系統對接,市場主體住所區位點選、門牌號碼與房屋信息錄入相結合,提高住所信息的錄入效率和真實性。7月底前,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設立登記,提高信息自動識別和智能篩查精準度,減少人工干預,實現“即報即得”。(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電子印章與電子營業執照全面同步發放。9月底,全省電子印章系統上線,與電子營業執照系統對接后,即時在全縣推廣應用,對所有市場主體的設立登記和名稱變更,逐步實現電子印章與電子營業執照全面同步發放。(牽頭部門:縣公安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4.實現分時分次辦理。推進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實現辦理時間和進度可視可查,增加事項單獨辦理功能,可選擇同步或單獨辦理。(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8月底前,實現新開辦企業涉稅辦理、預約銀行開戶、職工就業登記等業務“一網通辦”、隨時可辦。(牽頭部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

5.強化電子證照推廣應用。營業執照辦理、銀行開戶、印章刻制、公積金登記、涉稅辦理、招標投標等開辦企業涉及的各事項,全面應用“電子兩證”(居民身份證電子信息、電子營業執照)。8月底前,申請人掃描證件二維碼或錄入代碼信息,即可通過全省電子證照庫調取相關信息,無需人工核驗,取代紙質證照證明材料。(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公安局、縣大數據局;責任部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圍。將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由單純的開辦業務,向變更、備案、注銷等“全鏈條”業務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記事項實現“全鏈辦”,相關信息及時共享應用。(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大數據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

7.實現企業開辦掌上辦理。強化“愛”移動政務服務平臺企業開辦“一窗通”模塊應用,7月底前,實現企業開辦掌上辦。(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大數據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

8.持續優化企業開辦使用體驗。9月底前,開發企業開辦“智能審批”系統,實現與“一窗通”系統用戶的統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統已有賬號的申請人,刷臉即可快速登錄;沒有賬號的申請人,通過刷臉完成現場快速注冊。用戶在申報全流程中,可隨時進行電腦端和微信端切換,多個股東可以自由選用app簽章或者微信簽章,不再依賴登記介質。(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9.不斷強化智能審批措施應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審批”系統,實現智能識別申請人所辦企業類型、業務,自動選擇填報、采集和使用不同的業務內容和證明資料。通過對經營范圍、法人股東類型、董事、監事、經理信息數據標準化改造,實現智能審批系統對申報信息關鍵登記項的自動校驗,完成無人審批。組建企業開辦專職幫辦代辦服務隊伍,提供全方位服務,提升“智能審批”系統應用率。(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0.探索推行市內遷移“一站辦理”。7月底前,精簡企業市內遷移調檔程序及環節,將遷移調檔程序精簡為遷移企業直接到遷出地審批機關提出遷移調檔申請,由遷出地審批機關為申請人辦理所有遷入遷出手續,并直接換發營業執照,事后由遷出地審批機關及時將企業檔案郵寄至遷入地審批機關,通過市內遷移“一站辦理”,真正實現讓企業群眾少跑腿、好辦事。(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1.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深化企業簡易注銷改革,優化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企業注銷模塊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探索擴展企業簡易注銷程序適用范圍,簡化企業注銷登記程序和材料,加強跨部門業務協同,建立營業執照與許可證同步注銷機制,提供“套餐式”企業注銷服務。7月底前,實現涉企注銷業務辦理進度和結果實時共享,提高企業注銷便利化水平。(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醫保局、縣大數據局、縣稅務局、海關、人民銀行縣縣中心支行)

12.推動“一業一證”改革全行業覆蓋。根據省統一部署,將“一業一證”由20個行業擴展到50個行業,推出30個新增行業工作規范,開發線上辦理系統,全面實現涉及2個以上行業許可的發放1張綜合許可證,解決“準入不準營”矛盾。(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民政局、縣文旅局)

(二)優化辦理建筑許可營商環境

1.優化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事項辦理。加快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程審批系統)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建設工程招投標文件、文件澄清、中標結果等信息共享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相關部門根據共享信息加強監管。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無需建設單位提供中標通知書。(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優化聯合竣工驗收流程。按照“進度相似、并聯打包”的原則,7月底前,推行分段聯合驗收,建設單位根據需要自主選擇分段聯合驗收或綜合聯合驗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人防辦)

3.提高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效率。水電氣熱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過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其配套建設的教育、養老、衛生、社區服務、物業服務等公益設施,聯合驗收牽頭部門將聯合驗收申請推送教育、民政、衛健、街道辦事處等主管部門(單位),參與竣工聯合驗收。通過聯合驗收的項目,非建設單位原因導致不能及時移交的配套公益設施,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時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指定部門督促有關部門(單位)限時接收。7月底前,實現通過聯合驗收并簽訂移交協議即可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教體局、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以及水、電、氣、熱、信各專營單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將“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合并為“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發”。規劃主管部門在審查設計方案時,會同有關部門一并審查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指標,不再單獨核發結建防空地下室防護規劃設計方案審批文書。(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人防辦)將“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合并為“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省級平臺將“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核)”“工程建設使用草原審核”合并為“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核)”后,抓好落地實施。(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5.合并施工許可關聯、驗收備案手續。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合并為“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人防辦)將“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合并辦理。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實行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承諾在3個月內按要求提交城建檔案驗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設工程檔案驗收意見書(告知承諾),可通過工程審批系統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人防辦)

6.進一步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查事項。7月底前,制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符合條件的項目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定規委會審查項目清單,非有必要,無需上會審查。(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7.整合低風險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將低風險項目開工前行政審批、市政服務等事項合并為1個政務服務事項,將竣工后的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市政接入等合并為1個政務服務事項,明確操作規程。進一步優化一般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和投資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審批環節、審批時限。(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局、縣水務局、國網供電公司)

8.統籌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第4季度,完成“多規合一”的“三級三類”縣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框架構建和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縣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上線內網試運行。(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9.縮小初步設計審查范圍。對于建設內容單一、建設標準明確、技術方案簡單的政府投資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不再進行初步設計審查。(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0.調整施工許可辦理方式及限額。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需要分段辦理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1.建立建設用地區域評估制度。實現縣政府統一組織對擬提供建設用地的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文物影響等事項進行評價,不得要求用地主體承擔評估費用或者重復評估。完善區域評估成果應用機制,制定評估評價豁免清單和負面清單,在豁免清單內或負面清單外且建設單位承諾落實相應區域評估成果的項目,無需評估評價。7月底前,相應區域評估成果要關聯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規劃地塊編碼,納入工程審批系統“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管理,獲得地塊的使用權人通過系統自動獲取成果。(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縣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測繪事項。8月底前,將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測繪業務整合為一個或幾個綜合測繪事項,實現全流程“多測合一”和成果共享。技術成果達到相關標準要求的,由測繪機構出具審核報告,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實體工程現場核實驗收。實現從用地、規劃、施工、竣工、不動產登記的全過程共享應用。(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3.優化中介服務。將“施工圖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評價”“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建設工程消防設施及系統測”作為相應審批事項的辦理環節,納入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實行服務承諾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氣象局)

14.鼓勵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8月底前,對小微企業投資的低風險項目審批實施所涉及的地質工程勘察、工程監理、全流程測繪等事項,可全部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5.強化建筑質量管控能力。實現對低風險項目只需由牽頭部門組織開展1次聯合監督檢查,相關監管部門不得單獨開展監督檢查。開展差異化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信用管理機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建立工程領域糾紛仲裁機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6.探索實行建筑師負責制。9月底前,根據國家、省授權,充分發揮建筑師及其團隊的技術優勢和主導作用,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設計、咨詢等服務,提升工程建設品質和價值。(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7.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平臺信息互聯。12月底前,在省級層面對工程審批系統進行完善的基礎上,推動我縣工程審批系統實現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施工圖聯審、不動產登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系統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做到統一入口、統一申報、流程分類、統一出件,實現“規劃設計方案聯審”“施工圖聯審”“聯合驗收”“多評合一”“多測合一”等事項并聯辦理,確保項目全覆蓋、審批全流程、數據全歸集,加強全過程審批信息監管。推進工改系統與國家、省級系統數據互聯互通,審批部門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

18.優化市政公用設施聯合報裝流程。工程建設項目市政公用報裝申請納入“一張表單”和“聯合踏勘”,不再單獨申請。實現工程審批系統與專營單位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或在工程審批系統設置報裝模塊,專營單位實時獲取項目接入需求,及時提供主動服務。市政設施接入涉及的審批環節實行并聯審批,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水、電、氣、熱、信各專營單位)8月底前,在政務服務大廳劃定市政公用服務專區,試點開設“專門窗口”無差別受理水電氣熱信報裝,行政審批部門為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單位開通政務服務平臺賬號,共享建設工程有關信息。鼓勵專營單位共享營業網點。(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委、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局以及水、電、氣、熱、信各專營單位)

19.簡化排水接入。制定優化排水接入實施方案,簡化辦理流程,納入工程審批系統“一張表單”的,接入環節不超過1個,不再單獨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務單位主動向建設單位提供周邊排水設施情況和排水方案咨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問題。(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20.統一規范政務服務標準。對于合并和優化事項,制定全縣統一的辦事指南、申請表、申報材料清單(可實行告知承諾的一并注明)、審批業務流程,統一補正,發放一個證書;審批權限涉及跨層級(縣級以下)、跨部門的,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代替審批,合并后原審批事項對應監管責任主體不變。對于政府部門(含市政專營單位)協作事項,由縣政府辦公室組織縣發展改革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水務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統一編制協作規程,實施閉環管理;根據工作實際明確牽頭部門,統一編制協作規程。(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相關部門)

21.持續提升審批服務便利度。在審批權限范圍內進一步加大事項整合力度,由縣政府匯總上報省市政府備案后實施。及時修訂各類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各階段“一張表單”和服務指南,梳理事項申請材料,同步明確可以采用告知承諾制材料。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實現各類審批事項從申請受理到發證辦結全流程在線辦理。(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相關部門)

22.編制公布審批事項清單。10月底前,參照省級清單模式,編制并公布縣級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清單,明確審批事項名稱、適用范圍、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結合實際,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縣政府相關部門)

23.依法依規穩步推動改革。涉及調整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部門規范性文件適用的,10月底前,由縣政府相關部門按程序及時提出修訂意見。涉及事項調整合并的,按程序調整部門權責清單。涉及調整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適用的,由縣政府呈報省市政府,統一提請國務院授權調整。依法依規研究制定簡易低風險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費、不動產登記費用、供排水供電供氣外線工程城市綠化補償費、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城市道路占用費優化收取和減免政策。(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責任部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水務局、縣房管中心)

(三)優化政務服務營商環境

1.推進“雙全雙百”工程。圍繞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結合省級“雙全雙百”工程,實現各類高頻事項集成辦、極簡辦、全域辦。以事項為基礎,優化場景集成服務,實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請”;9月底前,依托“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總門戶、“愛”移動端等平臺,設置服務專區,線上實現“一網通辦”,線下實行“一窗受理”。(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教體局、縣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醫保局、縣人防辦、縣大數據局、縣殘聯、縣畜牧服務中心、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國網供電公司、縣煙草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

2.深入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完成國家部署的第二批74項“跨省通辦”事項落地;實現省級面向企業和個人推出的107項“全省通辦”事項清單落地,12月底前基本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全省通辦”。9月底前,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梳理與京津冀交流頻繁的通辦事項,爭取有關事項納入京津冀區域通辦范圍。(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教體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醫保局、縣人防辦、縣林業局、縣大數據局、縣法院、縣殘聯、縣畜牧服務中心、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縣郵政管理局)

3.持續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水平。9月底前,推動全縣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實行動態調整和同源管理,確保同一事項在政務服務平臺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研究出臺《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辦法》。(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4.提升“一網通辦”水平。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提升網辦深度,9月底前,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可網辦率達到95%以上,可全程網辦率達到80%以上。完善西部經濟隆起帶“一網通辦”機制,擴大“全鏈通”領域線上綜合通辦服務內容。(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責任部門:縣委統戰部、縣委編辦、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改革局、縣教育局、縣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體育局、縣統計局、縣醫保局、縣人防辦、縣地方金融監管局、縣林業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委黨史研究院、縣畜牧服務中心、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氣象局)

5.深化“一網通辦”總門戶應用。持續完善縣政府門戶網站和移動端服務功能,優化欄目布局,豐富涉企服務(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局)。9月底前,建立企業個人全生命周期數字檔案,實行“一企一檔”“一人一檔”,提供精準化服務應用和政策推送,為各服務渠道提供全面支撐。(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

6.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支撐能力。完善提升縣級政務服務平臺,提高跨層級、跨部門的業務運行支撐能力,加大政務數據統籌管理和共享應用。9月底前,加強與省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完善我縣政務服務平臺業務統一調度系統。(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大數據局)

7.全面推動電子證照應用。持續推動證照證明數據統一歸集和管理,實現身份證、營業執照、結婚證、駕駛證、不動產權證等高頻電子證照在全縣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8.推廣電子印章應用。擴大電子印章在政務系統、公共服務中的應用,覆蓋涉企高頻事項。(牽頭部門:縣大數據局、縣公安局)

9.深化數據共享應用。建設完善縣一體化大數據平臺,根據省統一部署,深化與省平臺級聯對接,逐步實現全縣政務服務事項業務數據統匯統管。(牽頭部門:縣大數據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0.探索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全省數據交易平臺建成后,結合我縣實際,開展數據交易和數據價值評估。(牽頭部門:縣大數據局)

11.持續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標準,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設置,綜合窗口比例達到80%以上,鼓勵公共服務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等更多事項進駐大廳,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模式。(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2.加強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運行標準,通過優化功能布局、科學設置窗口領域、精簡完善業務流程、梳理制定業務手冊等,指導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規范化運行。(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3.提升全縣政務服務大廳服務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幫辦代辦標準,規范幫辦代辦服務,深化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限時辦結,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無權否決機制,完善預約服務、延時服務、上門服務,為老年人及殘障人士提供服務保障,不斷提升線下服務水平。圍繞窗口服務規范、紀律作風和政務服務便利化等方面開展專項提升行動,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優化政務服務環境。(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4.推動向政務大廳工作人員充分授權。9月底前,全縣各級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應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充分授權,進廳窗口不能直接完成業務辦理的,推動有審批權限工作人員進廳。(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直有關部門)

15.深化政務服務滿意度評價。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規范,全面推行以離場評價和線上評價為主的評價方式,推進評價和回復公開,健全“差評”問題和投訴問題調查核實、督促整改和反饋機制。(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6.加強政策優化集成服務。9月底前,完成縣級政策標準化梳理,實現政策最小顆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庫,同步推進縣政策標準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務“中央廚房”全流程功能,實現涉企政策智能精準推送,進一步提高政策知曉率、通達率。(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

17.深入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深化鄉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著力打造基層“一站式”便民服務平臺,推動實現“一次辦好”服務網絡基層全覆蓋。以“六有一能”為基本要求,鞏固提升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實現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站點村(社區)全覆蓋。9月底前,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加強與郵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網點業務合作,推動政務服務自助終端、移動終端在基層便民服務場景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優化招標投標營商環境

1.規范招標投標規則制定程序。加強規則制定前的評估論證,認真開展公平競爭審、合法性審查。9月底前,建立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征求機制,維護制度規則統一。(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司法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2.開展招標投標制度規則和違規收費清理。嚴格落實招投標“零收費”要求,杜絕隱形收費、搭車收費等。9月底前,完成全縣招標投標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縣級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網站專欄公布目錄及全文(或網址鏈接),清除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牽頭部門:縣發展改草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司法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3.加快推進遠程異地評標工作。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同步啟動遠程異地評標試點;9月底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遠程異地評標協同系統建設完成后,即時在我縣實現遠程,異地評標。(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等)

4.推進公共資源交易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8月底前,制定《關于在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施行交易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在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施行交易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等)

5.創新公共資源交易主體身份認證方式。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多ca認證平臺功能,9月底前,實現數字證書(ca)向移動端延伸,通過移動客戶端登錄電子交易系統。(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6.暢通招標投標提出異議渠道。指導督促各行業領域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人,在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公布接收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時答復和處理有關主體依法提出的異議。9月底前,實現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在線提出異議和作出答復。(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單位等)

7.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制度體系。嚴格落實《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用信息管理的實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施行信用承諾制的工作方案》,完善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庫,推進信用信息應用共享。(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8.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完成各行業招標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建設,緊盯招標投標關鍵環節,合理確定抽査對象、比例、頻次,向社會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隨機抽查,將抽查檢查結果同步歸集至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牽頭部門:縣發展改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9.健全投訴處理機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業領域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對投訴進行受理、調查和處理,并網上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探索在線受理投訴并作出處理決定。(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縣通信運營單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監督職責分工清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職責,按照“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快落實工業、農業農村、廣播電視、能源等行業領域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職責,完善監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職責劃分。(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11.探索開展水利項目招標投標大數據分析監管。強化交易過程監管,依托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項目管理平臺和信用信息平臺,整合數據資源,開展大數據分析,對交易異常行為進行監測預警,9月底前,實現交易數據可比對、過程可追溯、問題可監測。(牽頭部門:縣水務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2.擴大“一網交易”覆蓋范圍。9月底前,推動我縣公共資源交易逐步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完成在數據資源共享、電子認證、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監督管理等方面協同合作,推動魯西南區域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和公共資源跨交易。(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管委會)

13.建立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常態化征集機制。在本行業系統、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開通意見建議征集欄目,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不斷改進管理、提升服務。(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把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親自協調,分管負責同志抓好調度落實。

(二)凝聚工作合力。牽頭部門要真正發揮牽頭作用,會同責任部門健全工作機制,主動與縣級部門對接,聚焦本縣實際問題編制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各項突破任務措施落地見效。

(三)轉變工作作風。狠抓作風建設、夯實主體責任,緊盯市場主體最困擾、辦事群眾最反感、影響發展最突出的問題,全面檢視、靶向攻堅。大力整治慵懶散漫、辦事拖沓,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維護群眾利益不擔當不作為、服務群眾推托繞冷硬橫等問題。嚴格執行首問負責、服務承諾、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時,加大對窗口人員培訓力度,持續強化政務服務效能監管,倒逼作風改進、效能提升。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普遍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完善信用監管,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持續完善監管機制,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

(五)強化督查督辦。持續開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訪,對督查發現的正面典型予以褒獎激勵,對反面案例予以問責曝光。

(六)加強宣傳推介。要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的解讀推介,展現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行動和成效,形成全社會知曉、支持和參與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

第二篇: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精神及省、市政數系統工作會議部署,鎖定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確定的“1210”優化營商環境措施,推動長春營商環境盡快進入全國第一方陣,促進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關于營商環境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以落實國家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契機,按照省、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的總體部署,以長春營商環境盡快進入全國第一方陣為目標,樹立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綜合競爭力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完善政策,狠抓落實,實現突破,形成示范,進而帶動全區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助力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以“市場主體培育倍增行動”為抓手,持續優化企業開辦(“開辦企業”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1.全面推廣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落實推廣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依托智能審批應用系統,逐步提高開辦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業務類型覆蓋范圍。

2.實現企業開辦“一個環節”“零成本”。延伸企業開辦服務鏈條,實行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企業社保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一個環節辦理。免費向新開辦企業發放印章及稅控設備。

3.大力推廣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積極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長春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各行業、各領域以及各部門間的應用,提高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率,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4.簡化企業注銷程序。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實現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環節協同辦理,將非上市股份公司納入簡易注銷范圍。

(二)以“電網能力提升行動”為抓手,提高電力獲得能力(“獲得電力”指標組負責,南關區供電中心牽頭)

5.持續壓減辦電時間。持續推進低壓小微企業“三零服務”(零上門、零投資、零審批)實施,設定專人負責低壓小微企業實施過程中的指導答疑和解釋溝通工作。

6.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落實國家、省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推廣使用轉供電費碼,開展園區、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違法加價等行為專項整治。

7.提高供電穩定性。大力開展帶電作業,帶電消缺,減少計劃停電次數,周期性開展測溫和局放測試,增強高壓用戶聯動機制,完善線路自動化建設,縮小停電影響范圍,減少故障處理時間。

(三)堅持公平公正,推動招標投標領域改革(“招標投標”指標組負責,區政數局牽頭)

8.加強招投標領域監管。依托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強化監管,杜絕場外交易行為和圍標、串標等問題。

(四)深化“拿地即開工”改革,持續優化辦理建筑許可(“辦理建筑許可”指標組負責,區規自分局牽頭)

9.深化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項目改革。推進行政許可“四個階段”改革,精簡申請材料,簡化辦事流程,持續完善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審批服務質量,壓縮審批時限。

10.加快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全區所有新建、續建工程建設項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進行全流程在線審批。

11.大幅提升區域評估覆蓋面。加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宣傳力度,配合市發改委做好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12.進一步降低辦理成本。采用政策性減免、以保函替代保證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補償、人防易地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占用道路挖掘修復、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資金占用期間的貸款利息等費用。

13.全面推行并聯審批。開展協同服務,促進項目生成,實行方案聯合審查,聯合驗收;對工程規劃許可、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砍伐城市樹木審批、挖掘城市道路審批、交警部門意見征求等實行并聯審批。

(五)堅持陽光透明,全面規范政府采購(“政府采購”指標組負責,區財政局牽頭)

14.推行“政采云”電子商城。組織全區采購單位參加培訓,推進“政采云”電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與便利度。

15.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鼓勵采購單位在資金支付、信用擔保、合同融資等方面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六)堅持依法合規,實施規范審慎的市場監管(“市場監管”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16.實現“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全覆蓋。成立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南關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施工圖》,每季度發布工作指導。根據長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事項清單制定跨部門抽查計劃,并依法公示檢查結果。

17.全面落實“三項制度”。完善“12345+”制度體系,更新行政執法部門工作清單,把保證行政執法公示信息精準作為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健康的重點領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檢查和案卷評查。對執法人員資格證件審查發放流程進行制度化管理。推動街鄉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打造“街鄉吹哨、部門報到”聯合執法方式。

18.加強全流程信用監管。依托全流程監管機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諾,事中信用評價,事后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工作。

19.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業態領域、新經濟模式探索建立容錯管理機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

20.對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疫苗、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落實法律、法規對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領域的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

(七)堅持利企便民,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納稅”指標組負責,區稅務局牽頭)

21.全面推廣“非接觸式”辦稅。強化體驗區應用,窗口操作向引導非接觸式服務轉變。簡化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不再設置審批環節,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推行無紙化單證備案。

22.大幅壓減企業辦稅時間。設定業務辦理標準時間和標兵時間,開展辦稅業務競技活動,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縮短窗口業務辦理時間。優化留抵退稅辦理流程,縮短企業退稅到賬時間。

23.實行稅費服務政策精準推送。加強稅費優惠政策宣傳,簡化政策適用程序,實現政策信息精準推送。全面推廣應用長春稅務征納溝通平臺,推行“一對一、點對點”稅企互動服務模式。

(八)以“綠色審批行動”為抓手,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政務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政數局牽頭)

24.深化政務服務全程網辦。通過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審批、“快遞+政務服務”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方式,實現95%以上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引導更多事項網上辦理,高頻事項網辦發生率達70%以上。

25.推進24小時“不打烊服務”。加快建設南關區政務服務24小時自助服務區,實現各類業務24小時自助辦理。

26.開展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按要求開展證照類服務事項申請受理、材料提交和繳費等各環節全程網辦;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證事項和事務的收費辦法和標準。

27.深入推進主題服務,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探索我區“一件事一次辦”特色套餐主題服務。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要求及所需要材料,優化事項辦理,推進事項聯辦。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按照統籌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將醫保、社保、公積金、不動產登記、人才和就業等業務進行集成辦理,線下采取進駐政務服務中心或增設專業網點的方式縮短服務半徑,線上采取專業服務平臺與市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的方式,實現“一次辦”“網上辦”“就近辦”。

29.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落實應用“好差評”平臺,制定《南關區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實施細則》,加強制度運行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差評整改率達到100%。

30.積極落實“跨省通辦”。依據市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開展“跨省通辦”業務,及時收集并提報“跨省通辦”需求事項。

(九)倡導守信踐諾,加大合同執行力度(“執行合同”指標組負責,區法院牽頭)

31.解決商業糾紛不超100天(復雜疑難案件除外)。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加強訴訟與非訴訟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糾紛解決方式分流對接。完善“分調裁審”工作機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實現訴前化解糾紛,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提高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

32.解決商業糾紛成本與索賠金額比不超12%。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吉林電子法院、移動微法院平臺應用和推廣,為群眾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書樣式查詢、訴訟費線上支付、在線提出執行申請、在線聯系法官等服務。健全完善案件質量監管和評查機制,研究降低律師費用和解決糾紛成本。

33.加強法院“智慧執行”建設。推進“智慧執行”平臺應用,對財產查控、保全、評估、案件委托、信訪、宣傳等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職能作用;按照《長春市南關區法院訴訟保全工作流程規定》建立財產保全機制,加大執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全面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推廣應用議價、詢價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提高財產處置效率和財產變現溢價率。

(十)強化機制建設,加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保護中小投資者”指標組負責,區法院牽頭)

34.推進法律文書送達承諾制。加強企業涉訴信息共享,建立企業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先行確認及責任承諾制度,逐步解決法院送達難的問題。

35.強化審判結果運用。定期召開研討會、座談會,及時聽取金融部門及各類公司訴訟需求,有針對性的規范引導;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落實普法任務目標;開展司法建議工作。

36.建立聯防聯控金融風險機制。完善南關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在信息通報、違法違規線索移交、政策解讀與培訓、優化市場環境、涉眾型金融糾紛案件處置等方面加強聯動合作,促進金融保障、金融監管與金融審判形成合力;引導和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金融風險排查,加強非法集資案件的調度,推進陳案處置工作,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提高群眾抵制非法集資的風險意識。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動”為抓手,提升融資信貸水平(“獲得信貸”指標組負責,區發改局牽頭)

37.建設扶持金融發展政策體系。進一步落實好《長春市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行動計劃》《長春市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

38.提高融資服務整體效能。加強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三方聯系,爭取在普惠金融基礎上,為轄區企業爭取更低的融資成本;開展融資需求調度,做好點對點的融資對接工作。

39.推動政務信息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鼓勵征信機構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政務信息的應用模式創新,提高政務信息在金融場景的應用水平。推動“信易貸”平臺高質量發展,發揮信用貸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勞動力市場監管方式(“勞動力市場監管”指標組負責,區人社局牽頭)

40.增加就業崗位,提供創業貸款。健全完善“閉環式一體化”、“四方聯動”就業服務機制,促進各類企業開發就業崗位10000個,實現新就業8000人,加強對初創補貼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宣傳。

41.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結合全省實施百戶企業培育共同行動計劃,推動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的聯動,開展“點對點”式企業培育指導服務,在全區范圍內培育1戶以上和諧勞動關系示范企業,打造兩名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建立和完善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機制。

42.全面推廣勞動監察四項制度。通過專項行動檢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業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開展普法教育,廣泛宣傳勞動監察四項制度。

(十三)實施有效舉措,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43.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現和懲處力度。

44.提高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效益。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宣傳力度,增加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工具供給,擴大融資規模。

——創新創業(“創新創業”指標組負責,區科技局牽頭)

45.打造引領創新生力軍。開展輔導培訓,做好政策宣講,動員轄區企業積極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提高創新能力。深入走訪調研,做好跟蹤服務,解決企業申報中遇到的困難。

46.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強高校科研院所對接,推進產學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斷提高企業研發水平。認真落實與中科院長春分院科技創新合作協議,完成好2021年科技創新合作任務。

47.依托“云網數智安”平臺優化數字產業環境。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計算機網絡安全等多種技術,依托長春市“云網數智安”平臺將數據充分共享,為企業提供數字化服務,促進全區數字化產業發展。

——文化開放與包容(“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文旅局牽頭)

48.打造開放包容的文化環境。開展“永遠跟黨走”建黨100年百場群眾系列文化活動。開展文化志愿者服務,組織公益性文化藝術培訓10000人次。舉辦冰雪節、消夏藝術節、市民讀書節等,促進文化消費。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教育局牽頭)

49.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充分發揮我區卓越教師資源,以“雙名工作室”為平臺,深化“名師云課”建設,逐步推進“三個課堂”。深入開展智慧教育試點示范行動,完善南關區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研發優秀課程資源,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50.解決引進人才子女和隨遷子女就學問題。嚴格落實《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政策,妥善安排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堅持以流入地政府公辦學校為主,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

——醫療福祉(“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衛健局牽頭)

51.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組織公立基層醫療機構與區級醫院建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制定并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布局規劃,合理設置醫療衛生機構;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對群眾常見病慢性病診療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醫生簽約等健康服務。

——養老服務(“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民政局牽頭)

52.打造宜居養老的生活環境。優化敬老孝老服務,開展“敬老月”主題活動;加快適老化試點項目建設進度,在現有社區文養結合試點的基礎上,提高文養結合社區數量與質量。

——碧水藍天森林凈土(“碧水藍天森林凈土”指標組負責,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態環境。全面完成《長春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長春市劣五類水體治理和水質鞏固提升實施方案》《長春市土壤環境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確定的南關區2021年度目標任務,推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在“十三五”基礎上繼續鞏固提升、穩中向好。

——綜合立體交通(“綜合立體交通”指標組負責,區規自分局牽頭)

54.打造“暢通長春”。實現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全面開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對接項目單位告知審批要件。

——美麗鄉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指標組負責,區執法局牽頭)

55.建設“美麗鄉村”。取締建筑垃圾消納池,加快農村區域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建設,完善城鄉一體化保潔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轉運設備,提高農村區域生活垃圾收運能力。

——城市治亂(“城市治亂”指標組負責,區公安分局牽頭)

56.打造“平安南關”。圍繞南關區發展、環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隊伍素質提升,繼續開展市容環境、交通運輸、社會治安、工程建設、醫療衛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網絡、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貸等十大領域亂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建設領導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總體指揮、統籌協調、組織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門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各指標組要主動認領任務,抓緊研究任務,明確任務進度表和工作推進路線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深化政企溝通。不斷完善政府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繼續深化“大培訓、大對接、大招商”活動,充分發揮“萬人助萬企”政企交流平臺作用,各部門要及時收集和處理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企業咨詢,向企業宣傳解釋有關政策法規,提供服務,保持與企業聯系渠道暢通。

(三)抓好政策落實。各部門要組織做好政策梳理,明確實施主體、對象和范圍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單。對確需企業申請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

(四)量化督導考核。建立營商環境建設督導和量化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營商環境企業反饋機制。完善營商環境考核評價辦法,將營商環境建設納入各單位績效考核體系。堅持日常調度、檢查指導、跟蹤督辦和年度評價相結合,對重點指標、重點任務、重點單位實施精準考核和量化評價。

(五)做好法治保障。認真執行長春市《關于大力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充分發揮法治引領和保障作用,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加強行政、司法機關溝通協調。嚴格落實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電子商務促進等法律法規及流通設施建設、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維護、流通行業發展和市場監管等基本制度,規范相關參與方行為,推動建立公平、透明的行業規則。

(六)加強宣傳引導。制定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工作方案,建立宣傳推介機制。統籌用好各類宣傳資源,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南關區營商環境建設、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中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成效,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形成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

第三篇: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著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投資環境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鞍委辦發﹝2021﹞1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簡政放權。對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管理更為方便有效的審批事項,堅持應放盡放原則,依法及時下放。(區編委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各部門要動態調整已公布的權責清單,明確清單內容,并將新增的行政職權及依據、行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內容在清單中列示,進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門的職責權限,接受社會監督。(區編委辦牽頭,區政府法制辦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省、市政府出臺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沒有列入目錄的一律不得收費。嚴格執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所定價格。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規范收費行為。落實下放和放開價格管理項目,還權于市場,還權于企業。(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四)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除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決定設定的中介服務事項外,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務以及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決消除行業壟斷,切斷利益關聯,徹底解決“紅頂中介”問題。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充分競爭機制,激發中介服務的發展活力。實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中介服務收費嚴格規范其收費行為,并在政府網站進行公布。(區編委辦牽頭,區發改局、區政府法制辦、區民政局、區財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鞍山市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減流程,壓時限,構建便民利企的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新模式。實現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嚴格執行《遼寧省企業投資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清單以外的,企業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加快鐵西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同時成立開發區項目審批服務局,整合開發區內所有審批服務職能,打造“一平臺、一章制”的審批新模式。(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務體系。全區清權、確權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實現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對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保姆式”代辦制,從正式簽約到開工建設實行全程跟蹤服務,代辦各種手續。將有關聯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七)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繼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落實“提高辦稅效率、創響服務品牌、服務國家戰略、明晰執法責任、規范進戶執法、增進納稅信用、拓寬信息查詢、實現信息共享、共建電子稅務局”9大類23項便民措施。(區國稅局、區地稅局牽頭)

(八)提高商事服務水平。將公安部門印章刻制備案納入登記制度。把社會保險登記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試點。放寬企業注冊登記管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七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及推進“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切實抓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我市《關于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實,全面提升我縣的營商環境水平,全力推進全縣產業項目建設和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推動東安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東安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標先進發達地區,切實解決項目落地時間過長、涉企服務質效不高、生產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場監管有缺失等短板和問題,著力建設有利于聚集更多優質產業、先進生產力及生產要素的政務環境和市場環境,不斷提升各類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最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

以服務企業需求為導向,緊扣企業和群眾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以及制約企業發展的“高頻事件”,以開展“一項活動”、建立“兩項機制”、實施“三項規范”、強化“四項服務”為工作重點,全面優化政務環境、法治環境、成本環境、信用環境,不斷強化服務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品質,加快構建穩定規范、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為東安經濟建設提供堅實有力的保障。

(一)開展“一項活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在全縣積極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以突破一批改革難點、破除一批“堵點”“痛點”、查處一批典型案例為主要內容,對標審批服務、監管執法、成本負擔、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風五個方面的95項“堵點”“痛點”問題,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主動查找和解決問題。對發現的問題逐一建立臺賬,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實行掛賬銷號。在開展活動中,對發現的損壞營商環境的違紀違法的問題堅決進行查處,并按“三個一律”規定處理到位。

(二)建立“兩項機制”

1.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好差評”測評機制。

創新

測評方式方法,建立在線測評平臺,采取電話民調和在線測評相結合方式,聚焦服務對象和辦事群眾,運用“大數據”實現精準測評。建立優化營商環境測評庫,測評庫成員涵蓋園區內全部企業、園區外規模以上全部企業、“兩代表一委員”代表、工商聯代表、縣政務中心及各鄉鎮政務中心辦事群眾代表等約1000人左右。年中、年終各采集一次數據,每次測評采取從測評庫中隨機選取400人左右實行手機app在線測評,并進行電子化量化計分排名。同時,及時公布測評結果,對測評排名靠前的單位實行獎勵,對排名靠后的單位加大問責力度。

2.建立優化營商環境評估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縣直各單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客觀評估,明確評估指標標準和分值,在開辦企業、辦理建筑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納稅、獲得信貸、執行合同、政務服務、企業注銷、政府采購等13項指標中進一步細化評估標準。通過深入走訪和調研相關政府部門、企業等進行收集數據,規范評估工作客觀公正開展,定期發布評估結果。同時,對第三方評估提出的問題,按照屬地原則和責任主體,形成整改任務交辦單,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要求各單位對號入座,認賬領賬,并實行掛賬管理,逐項研究,逐項整改,逐項銷號,以查改問題的實際成效不斷提升各部門為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三)實施“三項規范”

1.規范涉企執法檢查。嚴格執行《關于對園區企業(項目)開展涉企檢查行為實行報備的工作制度》,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組織實施跨部門(單位)綜合執法、聯合檢查,嚴禁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粗暴執法,嚴禁以檢查之名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加強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政執法部門(單位)對企業的執法行為,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懲處力度。探索構建“先輔導再整改后執法”的行政執法流程,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促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合法規范。

2.規范涉企中介服務。編制涉審服務目錄清單和涉審中介機構名錄庫,健全完善網上“中介超市”平臺,擴展信息公示渠道,供業主自主選取。按照“多評合一”要求,精簡整合同類評估事項,推動首次評估結果通用。堅決打破壟斷,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選擇中介服務主體,對于各類中介服務評估事項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進行合并,最大限度減少評審環節的隨意性,從而提高效率、規范行為。

3.規范招投標行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實現政府采購項目的全過程信息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合同簽訂等信息應依法依規及時公開。建立政府采購合同跟蹤管理機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嚴禁無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項。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推進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提高政府采購競爭度和中小企業參與度。加強招投標管理,健全招投標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和信用管理。規范保證金收取行為,一律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保證金項目。強化標后履約監管,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將履約、違約情況納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標投訴信息化管理平臺,完善投訴舉報受理和處理機制,實施投訴管理首問負責制。

(四)強化“四項服務”

1.優化提升政務服務。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建設,全面推行審批服務“一網覆蓋、一次辦好”,實現縣、鄉鎮、村(社區)全覆蓋。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改進企業不動產登記,優化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統籌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簡化企業開辦注銷程序,提升企業注冊登記信息化水平,實現企業登記事項全程電子化。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進重點項目“一次性蓋章匯”審批,不斷創新政務窗口服務,推廣容缺后補、綠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實現“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格”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切實解決企業群眾反映的來回跑等突出問題。繼續實行辦事群眾三分之一的電話回訪制度,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2.創新生產保障服務。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對企業結構性、季節性用工問題加強協調對接。加強落戶工業園區的企業水、電、氣、訊保障相關設備設施建設,簡化業務流程、規范報裝收費,大幅壓減時限。整合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供水、供電等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實體服務窗口,設立“縣投資項目并聯審批綜合窗口”,水、電等相關部門在建設規劃、工程報裝、維護檢修等服務方面為規模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開通“綠色通道”。在工業園區設立水、電、氣、訊保障管理服務的專門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立與水、電、氣、訊服務企業、園區企業信息共享、工作互動、矛盾聯調的工作長效機制。

3.加大融資信貸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落實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的政策措施,防止對民營企業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等做法,落實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鉤的激勵機制。通過優化工作流程、簡化貸款手續、降低審核門檻,探索通過信用方式發放創業貸款,逐步取消創業擔保基金反擔保等方式,支持大眾創新創業。推進“銀稅互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托納稅信用信息創新信貸產品,推動稅務、銀行信息互聯互通,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4.完善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依法收集市場主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信用記錄,以及工商管理、稅務、環境保護、金融、社會保險、行政處罰、法院強制執行等信用信息,實現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共享平臺,建立健全誠信“紅黑榜”發布制度,實現“紅黑名單”統一管理和聯合懲戒業務協同,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采取市場進入限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長效機制。

(一)開展專項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的工作要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突出經開區、商務、稅務、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門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著力發現和解決履職盡責不夠、履行行業監管責任不嚴、項目落地難、服務企業和群眾不到位、干部作風不嚴不實、審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二)實施“精準幫扶”。建立健全“精準幫扶”機制,對全縣園區工業實體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實行“四個一”工作機制開展“精準幫扶”,并要求每家企業的聯系縣級領導和責任單位要下沉到企業一線,主動及時了解企業困難所在、發展所需,對企業履約及運行存在的問題進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積極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三)暢通問題投訴。在縣政務中心設立作風監督崗,做好一線受理辦事群眾的投訴和服務工作。向企業和群眾公布縣紀委(監委)、縣作風辦、優化辦和12345投訴受理電話,開通生產保障服務“直通車”,對反映或收集上來的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別交予相關部門認真調查核實處理或協調處理,采取面復、信復等方式在7個工作日內(復雜的案件除外)回復當事人,切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實。

(四)加強“四項保障”。聚焦“陋習”及“四風”新表現、政務服務、執法規范、企業服務管理等四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由縣紀委(監委)、縣作風辦、縣行政審批局聯合成立糾“四風”“陋習”督查組、政務服務督查組、企業服務管理督查組、執法規范督查組,明確督查人員、督查范圍、督查時間及任務,進一步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督查中發現的違反“優化營商環境十條嚴禁規定”的問題線索及時上報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到位,著力破解影響營商環境的痛點難點堵點,大力推動和督促落實各項重點工作,護航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見附件1.2)

對工作不落實、任務完成不好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八

工作計劃是未來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較強的方向性和指導性。它是應用寫作的計劃風格之一。在現代領導科學中,為了達到特定的效果,決策助理需要有遠見、有思想、仔細思考,并從不同的角度設計各種工作計劃,供領導參考。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加強機關干部隊伍作風建設,進一步營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營商環境,推動工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綠色發展,切實振興我市工業實體經濟,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2017年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推進方案》和市政府辦公廳《石家莊市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總體目標:認真貫徹全市重點工作落實推進會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推進方案》和《石家莊市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以“六個明顯”為目標,緊密結合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實際,切實解決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激活市場主體的內在活力和發展潛力,確保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主要目標:

1.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堅持深入各縣(市、區)和工業企業開展工作,推動各項涉企政策直接在工業企業落地,確保各項政策都認真執行到位,支持企業發展,使廣大工業企業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對工信干部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2.服務企業效率提高。堅持求真務實、敢于擔當、善于擔當,對標先進單位做法,主動增強服務意識,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對服務企業的工作做到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為廣大工業企業提供“保姆式”服務。

3.重點難點問題突破。加大主動幫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工作態勢攻堅克難,著力解決工業企業合理訴求,“放管服”改革實現突破,一批影響工業企業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得到解決。

4.工業提質增效明顯。積極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行動,加快工業企業轉型升級步伐,通過實施工業經濟質量效益年活動,使全市工業經濟效益和企業運行質量得到較大提升,整體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17年一年時間,對工業企業在政策落實、企業幫扶、項目建設、融資難題、拓展市場、企業減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全面優化各種要素保障和服務條件,促進全市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促進政策落實。加強對工業企業宣講國家和省、市出臺的一系列振興工業實體經濟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爭取讓工業企業全面掌握和運用好各項政策,確保各項惠企政策落實到位。梳理匯總國家和省、市出臺的政策措施,編印成冊,免費發放企業。(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責任處室:工作組相關成員處室)

2.強化企業幫扶。深入開展入企幫扶活動,按照局幫扶50強企業和縣(市、區)的工作分工方案,認真摸排規上工業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突出問題,并積極幫扶協調解決,及時報送幫扶進展情況,力爭第一時間幫企業解難題。開展扶助中小微企業專項行動和“金色陽光”行動,為企業提供“訂單式服務”。(牽頭處室:運行監測協調處,責任處室:工作組相關成員處室)

3.推進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省、市重點技改項目建設,鼓勵企業加大技改投資力度,積極幫助企業解決項目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及時掌握情況,跟蹤服務,促進技改項目早建成早投產。(牽頭處室:規劃發展處,責任處室:工作組相關成員處室)

4.破解融資難題。深化政銀企保合作,定期開展政銀企保對接活動,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設立工業企業穩定發展資金池,解決工業企業在運行發展中的短期資金周轉困難。設立技改項目引導基金,用于支持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升,帶動企業向“高大新專”方向發展。規范我市融資擔保行業發展,扎實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工作,積極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需求,服務我市中小微實體經濟發展。(牽頭處室:資金協調服務處,責任處室:工作組相關成員處室)

5.拓展企業市場。引導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協調、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國際國內大型展會,最大限度地為企業開拓市場、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強與北京市經信委的溝通和對接,促進兩地產業和企業交流對接。積極招商引資,實現工業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的新突破。開展跨區域(省際、市際)、多層次(上下游產業鏈)、多種類(線上線下)產需對接活動。(牽頭處室: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處,責任處室:工作組相關成員處室)

6.減輕企業負擔。監督我市降費減負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涉企收費目錄,堅決取消目錄以外的涉企收費項目。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實行透明化執法,杜絕亂執法。完善企業負擔監督網絡,公開減輕企業負擔舉報電話。切實發揮企業負擔監督員作用,嚴格落實企業負擔案件督辦制,確保企業和群眾舉報事項得到落實。(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責任處室:工作組相關成員處室)

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分五個階段展開。

(一)動員討論階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學習討論。在全局機關開展以優化營商環境為主題的大討論,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市改善營商環境作出的決策部署、出臺的改革舉措,進一步深化認識、統一思想、明確任務。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推進方案》及《石家莊市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研究制定《石家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細化任務。

(二)查擺問題階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處室分別召開專題會議,站在對我市發展負責的高度、對工業企業負責的高度,開展以優化營商環境為主題的集中研究,對照先進單位的經驗做法,結合承擔的職能開展討論,自查自糾履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查找問題根源,形成問題清單,主動開展問題自糾。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業企業在政策落實、企業運行、項目建設、融資難題、拓展市場、企業減負中遇到的問題,特別是反映過多次、協調過多次,仍然沒有得到解決的老問題、難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拉出清單,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能馬上解決的馬上解決,能部分解決的部分解決。

3.廣泛征集。通過入企調研、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征求意見、征集問題,深入各縣(市、區)和工業企業調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層和工業企業的具體問題和意見建議。

4.梳理匯總。各處室對自身全面排查和廣泛征集到的具體問題和意見建議進行分類匯總,把影響工業企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群眾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找出來,明確整改任務、整改時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決問題。各處室對梳理的問題和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交辦的任務,明確責任人、整改時限和要求,建立問題臺賬,實行掛單辦理,一項一項解決、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確保把影響我市工業轉型升級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深層次問題、把各縣(市、區)和工業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找出來、分下去、解決掉。

2.重點攻堅。對跨單位、協調有難度、工業企業反映比較集中、對營商環境和產業發展影響較大的熱點難點問題,按程序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并協助推進解決。采取領導分包,重點攻關,由局領導牽頭,處室分工負責,協調相關單位,攻堅突破,確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進展。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據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的經驗和成果,結合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際,各處室要認真總結在整治階段的好經驗、好做法,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等制定出臺一批規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問題反復,努力把整治行動成果轉化為提高執行力的長期行為。

(五)總結鞏固階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處室對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回頭看”,對照目標任務和工業企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逐項進行對照檢查,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效果不明顯、企業不滿意的進行再梳理、再整治,堅決克服搞形式、走過場,切實保證整治行動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局營商環境整治行動工作組,由黨組書記、局長彭勇民同志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劉俊德同志任副組長,各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各牽頭處室一名工作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的協調、督導、信息報送等工作。各處室要明確一名整治行動聯絡員,負責按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二)扎實開展工作。實行分管局領導每月調度、局長每季聽取匯報、半年一小結、年終考核總評的工作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各處室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機關作風整頓的重點,整治行動要精心謀劃、統籌安排,集中人員、集中時間,目標明確、責任到人,解決問題、務求實效。各處室于每月20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牽頭處室,由牽頭處室梳理匯總后報局營商環境整治行動辦公室。

(三)強化督導檢查。建立督導檢查和情況通報機制,局營商環境整治行動辦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對各處室負責的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問題查找不深入、問題解決不到位、企業滿意度低的處室,進行通報、限期整改。

(四)廣泛宣傳引導。利用石家莊日報、局網站、微信工作群等宣傳網絡平臺的作用,加大信息宣傳力度,形成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強大輿論聲勢。開展互動交流、問計于民,廣泛接受監督。發現和總結營商環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經驗,反映局內營商環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進行深入剖析,開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和《寬城縣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文件要求,為持續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場營商環境建設,把我鄉打造成聚集優秀人才、聚集先進要素、聚集優勢產業的高地,堅定走好加快轉型、綠色發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確保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現制定如下行動工作方案:

此次開展的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就是對鄉域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創業者(以下簡稱市場主體),在項目落地、企業運營全過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全面優化各種要素保障和服務條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主體多元、業態先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綠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貿流通體系和較為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牢牢把握新常態下營商環境新特征,堅持問題導向,瞄準重點環節和突出短板,嚴字當頭,精準發力,迅速行動。努力營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營商環境,全面激發市場主體的內在活力和潛力,為實現我市營商環境的極大優化奠定堅實基礎。為此,確定以下行動目標:

1、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政策落實、項目落地、企業經營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鄉營商環境明顯改善。

2、對標先進鄉鎮,做到提供材料最簡、跑辦次數最少、辦結時限最短,辦事效率明顯提高,切實做到“零距離”優質服務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突出“放管服”,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和管理水平。鄉干部為基層、群眾、企業主動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大力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

4、健全便捷、通暢的市場主體咨詢服務投訴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評估發布制度,形成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的長效機制。

1、政策落實方面。集中整治對我鄉扶持企業發展、鼓勵創新創業、改善營商環境的政策文件落實不到位、執行打折扣、宣傳解讀不及時,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實效果不理想的問題。

2、項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對投資項目盯得不緊、服務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對項目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及時協調解決,致使項目落地難、落地慢問題。

3、企業運營方面。集中整治對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推諉扯皮、久拖不辦,行政執法不規范,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以及仍然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配套公共服務不到位的問題。

4、政府誠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資時亂承諾,對依法作出的承諾事項不兌現,因相關負責人更替不履約等問題。一些黨員干部的能力素質和作風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擔當意識不強,主動作為不夠,不想為、不敢為、不會為。5、政務窗口服務方面。著力整治政務服務窗口單位工作流程不順暢、辦事環節繁瑣、擅自增加審批條件、辦理時限長、涉企收費不公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場主體對相關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市場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

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分5個階段展開。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門、各單位要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細化措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全面落實,確保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查擺問題階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形成問題清單、原因清單、措施清單,建立專項整治臺賬,查找問題根源,主動開展問題自糾,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確責任主體和解決時限,對問題清單上的問題做到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能馬上解決的馬上解決,能部分解決的部分解決,以真解決問題的態度、立行立改的作風,率先展示通過集中整治打造優良營商環境的決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統總結專項整治典型經驗和突出成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關制度保障,并在行動的各個環節中不斷修改完善,實現行動成果具體化、制度化。

(五)總結鞏固階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對全鄉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客觀評估集中整治成效,對集中整治行動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進行總結推廣。對照集中整治目標任務和企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一項一項對照檢查,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開展“回頭看”、再整治,堅決克服搞形式、走過場,切實保證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組織推進機構。我鄉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認真研究部署,成立葦子溝鄉營商環境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及時解決整治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問題。

(二)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動。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開設“綠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為商貿服務業企業提供便利服務,為商貿服務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經營環境。組織和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為,切實維護好市場秩序,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輿論宣傳部門和各行業協會要廣泛開展職業道德宣傳、誠信體系建設活動,共同打造以誠招商、以誠養商、以誠富商的商貿服務業發展環境。

(三)營造濃厚輿論氛圍。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微信、微博等媒體,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任務、整治內容和行動步驟進行詳細解讀,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政民互動平臺和政府網站等載體,廣泛收集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各方面意見和問題,進一步暢通訴求渠道,實時受理群眾和企業訴求。

(四)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整合市場監管力量,強化事中事后監督,落實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訪、問卷調查、網上評議、現場采訪、跟蹤報道、群眾舉報等方式,嚴肅查處干擾、阻撓、破壞發展環境和市場經濟秩序的違紀違法行為,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環境。

(五)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各單位之間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溝通協調和密切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動工作開展。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及推進“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切實抓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我市《關于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實,全面提升我縣的營商環境水平,全力推進全縣產業項目建設和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推動東安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東安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標先進發達地區,切實解決項目落地時間過長、涉企服務質效不高、生產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場監管有缺失等短板和問題,著力建設有利于聚集更多優質產業、先進生產力及生產要素的政務環境和市場環境,不斷提升各類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最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

以服務企業需求為導向,緊扣企業和群眾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以及制約企業發展的“高頻事件”,以開展“一項活動”、建立“兩項機制”、實施“三項規范”、強化“四項服務”為工作重點,全面優化政務環境、法治環境、成本環境、信用環境,不斷強化服務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品質,加快構建穩定規范、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為東安經濟建設提供堅實有力的保障。

(一)開展“一項活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在全縣積極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以突破一批改革難點、破除一批“堵點”“痛點”、查處一批典型案例為主要內容,對標審批服務、監管執法、成本負擔、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風五個方面的95項“堵點”“痛點”問題,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主動查找和解決問題。對發現的問題逐一建立臺賬,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實行掛賬銷號。在開展活動中,對發現的損壞營商環境的違紀違法的問題堅決進行查處,并按“三個一律”規定處理到位。

(二)建立“兩項機制”

1.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好差評”測評機制。創新測評方式方法,建立在線測評平臺,采取電話民調和在線測評相結合方式,聚焦服務對象和辦事群眾,運用“大數據”實現精準測評。建立優化營商環境測評庫,測評庫成員涵蓋園區內全部企業、園區外規模以上全部企業、“兩代表一委員”代表、工商聯代表、縣政務中心及各鄉鎮政務中心辦事群眾代表等約1000人左右。年中、年終各采集一次數據,每次測評采取從測評庫中隨機選取400人左右實行手機app在線測評,并進行電子化量化計分排名。同時,及時公布測評結果,對測評排名靠前的單位實行獎勵,對排名靠后的單位加大問責力度。

2.建立優化營商環境評估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縣直各單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客觀評估,明確評估指標標準和分值,在開辦企業、辦理建筑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納稅、獲得信貸、執行合同、政務服務、企業注銷、政府采購等13項指標中進一步細化評估標準。通過深入走訪和調研相關政府部門、企業等進行收集數據,規范評估工作客觀公正開展,定期發布評估結果。同時,對第三方評估提出的問題,按照屬地原則和責任主體,形成整改任務交辦單,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要求各單位對號入座,認賬領賬,并實行掛賬管理,逐項研究,逐項整改,逐項銷號,以查改問題的實際成效不斷提升各部門為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三)實施“三項規范”

1.規范涉企執法檢查。嚴格執行《關于對園區企業(項目)開展涉企檢查行為實行報備的工作制度》,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組織實施跨部門(單位)綜合執法、聯合檢查,嚴禁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粗暴執法,嚴禁以檢查之名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加強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政執法部門(單位)對企業的執法行為,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懲處力度。探索構建“先輔導再整改后執法”的行政執法流程,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促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合法規范。

2.規范涉企中介服務。編制涉審服務目錄清單和涉審中介機構名錄庫,健全完善網上“中介超市”平臺,擴展信息公示渠道,供業主自主選取。按照“多評合一”要求,精簡整合同類評估事項,推動首次評估結果通用。堅決打破壟斷,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選擇中介服務主體,對于各類中介服務評估事項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進行合并,最大限度減少評審環節的隨意性,從而提高效率、規范行為。

3.規范招投標行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實現政府采購項目的全過程信息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合同簽訂等信息應依法依規及時公開。建立政府采購合同跟蹤管理機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嚴禁無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項。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推進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提高政府采購競爭度和中小企業參與度。加強招投標管理,健全招投標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和信用管理。規范保證金收取行為,一律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保證金項目。強化標后履約監管,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將履約、違約情況納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標投訴信息化管理平臺,完善投訴舉報受理和處理機制,實施投訴管理首問負責制。

(四)強化“四項服務”

1.優化提升政務服務。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建設,全面推行審批服務“一網覆蓋、一次辦好”,實現縣、鄉鎮、村(社區)全覆蓋。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改進企業不動產登記,優化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統籌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簡化企業開辦注銷程序,提升企業注冊登記信息化水平,實現企業登記事項全程電子化。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進重點項目“一次性蓋章匯”審批,不斷創新政務窗口服務,推廣容缺后補、綠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實現“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格”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切實解決企業群眾反映的來回跑等突出問題。繼續實行辦事群眾三分之一的電話回訪制度,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2.創新生產保障服務。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對企業結構性、季節性用工問題加強協調對接。加強落戶工業園區的企業水、電、氣、訊保障相關設備設施建設,簡化業務流程、規范報裝收費,大幅壓減時限。整合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供水、供電等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實體服務窗口,設立“縣投資項目并聯審批綜合窗口”,水、電等相關部門在建設規劃、工程報裝、維護檢修等服務方面為規模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開通“綠色通道”。在工業園區設立水、電、氣、訊保障管理服務的專門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立與水、電、氣、訊服務企業、園區企業信息共享、工作互動、矛盾聯調的工作長效機制。

3.加大融資信貸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落實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的政策措施,防止對民營企業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等做法,落實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鉤的激勵機制。通過優化工作流程、簡化貸款手續、降低審核門檻,探索通過信用方式發放創業貸款,逐步取消創業擔保基金反擔保等方式,支持大眾創新創業。推進“銀稅互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托納稅信用信息創新信貸產品,推動稅務、銀行信息互聯互通,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4.完善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依法收集市場主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信用記錄,以及工商管理、稅務、環境保護、金融、社會保險、行政處罰、法院強制執行等信用信息,實現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共享平臺,建立健全誠信“紅黑榜”發布制度,實現“紅黑名單”統一管理和聯合懲戒業務協同,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采取市場進入限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長效機制。

(一)開展專項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的工作要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突出經開區、商務、稅務、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門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著力發現和解決履職盡責不夠、履行行業監管責任不嚴、項目落地難、服務企業和群眾不到位、干部作風不嚴不實、審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二)實施“精準幫扶”。建立健全“精準幫扶”機制,對全縣園區工業實體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實行“四個一”工作機制開展“精準幫扶”,并要求每家企業的聯系縣級領導和責任單位要下沉到企業一線,主動及時了解企業困難所在、發展所需,對企業履約及運行存在的問題進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積極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三)暢通問題投訴。在縣政務中心設立作風監督崗,做好一線受理辦事群眾的投訴和服務工作。向企業和群眾公布縣紀委(監委)、縣作風辦、優化辦和12345投訴受理電話,開通生產保障服務“直通車”,對反映或收集上來的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別交予相關部門認真調查核實處理或協調處理,采取面復、信復等方式在7個工作日內(復雜的案件除外)回復當事人,切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實。

(四)加強“四項保障”。聚焦“陋習”及“四風”新表現、政務服務、執法規范、企業服務管理等四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由縣紀委(監委)、縣作風辦、縣行政審批局聯合成立糾“四風”“陋習”督查組、政務服務督查組、企業服務管理督查組、執法規范督查組,明確督查人員、督查范圍、督查時間及任務,進一步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督查中發現的違反“優化營商環境十條嚴禁規定”的問題線索及時上報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到位,著力破解影響營商環境的痛點難點堵點,大力推動和督促落實各項重點工作,護航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見附件1.2)

(五)注重結果運用。將提升年活動開展情況、“好差評”測評和營商環境第三方評價結果等作為縣直單位優化營商環境考核和干部個人考核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設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項獎勵,對工作推進積極、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落實、任務完成不好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為了全面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力打造中國商業環境最佳城市,實現今年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根據《關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建設中國商業環境最佳城市的實施意見》(衢委發布〔2018〕《關于印發衢州市建設中國商業環境最佳城市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衢政辦發布)〔2020〕21日,《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山市建設中國商業環境最佳城市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政辦公室)〔2020〕53號)任務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要求,堅持最多運行一次改革,以數字化改革為動力,努力在智慧政務、擴大開放、法治誠信、企業服務、創業創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營造政務最優、投資最優、開放最優、信用最優、法治最優、服務最優的六最經營環境,更好地激發轄區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按照模塊聯動、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骨干隊伍建設,成立長臺鎮優化經營環境工作組,成員如下:
組長:毛方坤(黨委書記)姜增勝(黨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陳(黨委副書記)
張華軍(黨委組織成員)
呂寧(黨委宣傳委員)
蔣蕓(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姜麥慧(副市長)
徐偉(副鎮長)
成成員:鄭凌波,斯劍雄,周益如,陳琪,何璐璐,王明強,陳淋淋,徐曉瑤,徐楊東,姜孝法,芮世靈,朱天錦,徐磊,周來

(一)優化審批服務,創造最佳政府環境
1.全面深化經營環境便利化改革。加快辦公大廳一窗無差別受理,不斷提高掌上辦和網上辦水平;加大項目審批流程的宣傳力度、廣度和政策指導力度,
斷推進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全流程“最多80天”,試點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時間“最多20個工作日”。借助網格力量,持續推進建房審批“最多跑一次”。
責任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綜合信息指揮室、政務服務中心
(二)深化發展模式,打造最優投資環境
2.深化推進“融衢接杭”戰略及產業鏈招商。以主要領導帶隊,各分管領導圍繞業務工作,系統謀劃推進一批融衢接杭跨區域協作項目,培育長臺經濟發展新動能。圍繞長臺特色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開展產業鏈招商,完善招商引資政策體系,加強重點產業集聚和新興產業培育;構建產業招商服務平臺,建立從招商信息收集、網上信息研判、會商決策咨詢、投資項目審批、招商政策兌現的全流程服務機制。結合“多規合一”和“標準地”改革,制訂并發布招商地圖。
責任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
3.強化人才引進和科技成果轉化。持續優化人才生態環境,不斷加強與周邊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在技術研究、成果轉化、人才培養中的引領作用,深入推進創新成果與產業發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務流程,多途徑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問題。推進新時代工匠培養,大力培養適應產業轉型需求的高技能實用人才。
責任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政務服務中心
(三)推動公共服務,打造最優開放環境
4.營造全面對外開放新格局。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除明確列為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外,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推進戶籍、人事檔案管理、社會保險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響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細化精準幫扶外貿企業舉措,力爭貿易出口和實際利用外資保持增長態勢。
責任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
5.著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推進轄區甜蜜客廳、嵩溪幼兒園等重大項目建設,提升交通、醫療、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水平。加大人才引進力度,補齊公共服務領域人才資源短板;加快推進社會矛調中心建設,著力化解信訪積案。
責任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治理辦公室
(四)優化服務體系,打造最優服務環境
6.建立服務長效機制。堅持推進“組團聯企”服務,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及時會商解決方案。發揮營商環境服務“管道”作用,及時歸納企業反映問題,建立問題快速受理、處置、反饋機制,確保企業反映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反饋。加大項目關注力度,完善項目掛聯包干制度,定期對項目進度開展通報,確保項目建設穩步推進。
責任單位:經濟發展辦公室
7.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受理營商環境建設方面投訴;對工作作風不實、服務意識不強、涉企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行為及時督查整改;對破環營商環境建設、落實營商環境政策不力、涉企服務中吃拿卡要、索賄受賄,對解決企業訴求無動于衷、消極應付的,及時進行查處。
責任單位:紀委

(一)加強領導。營商環境的改善和優化,是區塊重要軟實力,也是核心競爭力。各辦公室要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制定實施方案、落實任務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做好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二)統籌推進。要充分重視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對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堅持對標先進、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頂層設計,按照營商環境建設的總體思路和目標任務,在職責范圍內主動作為,各辦公室之間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營商環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三)嚴格督查。建立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加強對本方案實施舉措推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嚴明“十條軍規”,嚴格執行衢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十條宣言”和“三個絕不能”,勇當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探索者與實踐者,鍛造長臺干部鐵軍。

為全面貫徹x市、x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切實解決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場營商環境建設,確保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根據x市、x縣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優化營商環境是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行動。我們要按照中央、自治區和來賓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關鍵環節為重點,加快改革開放步伐,降低市場運行成本,著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開放包容的市場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環境、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對全鎮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創業者,在項目落地、企業運營全過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全面優化各種要素保障和服務條件。力爭做到辦事效率明顯提高、重點難點明顯突破、基層群眾明顯受益的目標,集中力量、集中時間,上下聯動、扎實推進,抓準抓實抓出成效。
x、對標先進鄉鎮,凡企業在其他鄉鎮能辦到的,在我鎮也應能辦到,企業辦同樣事項在我鎮跑辦次數少,辦結時限短,辦事效率明顯提高。x、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政策落實、項目落地、企業經營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鎮營商環境明顯改善。x、著力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持續深化“平安
x”建設,提高社會安全感,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生產檢查,堅決查處打擊報復企業投訴的行為,形成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的長效機制。x、各級干部為群眾、企業主動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主動作為、積極作為,敢于擔當、善于擔當,為企業排憂解難,集中攻關解決企業在項目投資、生產運營中遇到的特別是長期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的滿意度大幅提升。

(一)打造宜商宜居的城鄉環境。x.美化鄉村環境。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持續開展美麗鄉村清潔衛生工作。一是對重點路段確定專人進行監管,有效抑止亂堆亂放亂涂亂畫、亂倒亂拉等行為;二是分區保潔。配備了保潔員的村屯,分設責任區,確定保潔人,做到區段明確、責任到頭;三是定時清運。一些工作量較小、衛生基礎較好的村,配備相對固定的清運設備,定時進行垃圾的集中清運,做到日結日清。x.營造良好文化氛圍。通過第文明城市創建活動的契機,深入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宣傳活動,通過廣告牌、宣傳欄、板報、懸掛橫幅標語等形式營造良好文化氛圍。x.優化基本公共服務。全面推進“就業、社保、教育助學、衛生健康、文化體育、法律援助”六項便民服務落地,力求村民辦事不出村。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務服務事項,對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理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按照標準化規范化進行梳理歸集,減少群眾辦事環節,按照上級要求加快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讓群眾實現在家門口辦事。
(三)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x.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檢查。聯合藥監所不定期對農貿市場及各藥店的食品藥品進行抽樣檢查,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切實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x.提高群眾安全感。根據上級要求落實禁毒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升群眾安全感工作。在各村委懸掛禁毒、“掃黑除惡”、反邪教等宣傳標語,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建立村級巡邏隊伍,加強日常巡邏,嚴厲打擊賭博、盜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群眾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聯合綜治辦、村委干部、第一書記、駐村隊員形成合力,力爭最大程度的調處化解矛盾糾紛。

(一)迅速成立組織推進機構。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鎮營商環境整治領導小組,參照市、區做法,成立專門組織推進機構,迅速開展工作。
(二)營造濃厚輿論氛圍。開門搞活動,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將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全程置于陽光下,吸引群眾和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達到實時互動交流、隨時問需于民、及時接受監督的目的。
(三)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動。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今年干部職工作風整頓的重點,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謀劃推動,分管負責同志具體組織實施,把相關責任目標落實到科室、崗位和責任人
四)加強統籌協調。鎮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要做好本鎮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的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工作調度,建立情況通報機制。對工作推進情況實行檢查、通報、總結,加強溝通協調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動工作開展。(五)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采取聯合巡查、一案一督、體驗式暗訪等方式,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對問題查找不深入、解決不到位、群眾滿意度低的,啟動調查、通報、問責程序。實行分級負責、分級督導,切實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力度,共同推動全鎮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工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篇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制定本方案。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破解制約營商環境優化的關鍵瓶頸為重點,以群眾滿意、客商滿意、企業滿意為標準,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為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堅強保障。

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一)提高營商環境執行力

積極推進項目審批流程再造。優化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切實厘清省、市、縣三級審批事項和類別。優化項目審批流程,完善投資項目審批機制,探索推行重點項目模擬審批等制度。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要求。(責任科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二)牢固營商環境支撐力

1.積極落實已出臺優惠政策。針對已出臺的優惠政策“落地”不夠的問題,特別是“三個大幅度降低”落地情況,創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強政策透明度,細化實化每項政策、舉措,明確責任分工、工作標準和落地時限,推動各項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實到位。(責任科室:市國有林總場、局相關科室)

2.抓好生態環境建設。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積極推進生態保護與修復。(責任科室:市國有林總場、局相關科室)

(三)增強營商環境驅動力

1.規范涉企執法檢查行為。制定年初檢查計劃,必須檢查的要按“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進行,堅決防止反復檢查,真正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做好對規模以上企業檢查或處罰前備案工作。(責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綜合執法大隊)

2.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按照已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的目標要求,制定各行業實施的操作方案、具體辦法,并要明確時限要求。歸集整理各類主體的信息,建立信用檔案。依據信用“四張清單”,確定各行業紅黑名單。制定行業標準格式的信用承諾,和服務對象簽署并公示。建立獎懲、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社會鼓勵機制。開展信用政策的解讀和培訓,通過省級媒體平臺宣傳報道的聯合獎懲案例數量不少于1例,各有關單位在做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報“雙公示”信息。(責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審批辦)

(四)共創營商環境協同力

1.繼續提高對營商環境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深入學習領會關于東北營商環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學習省市營商環境建設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配備營商環境建設聯絡員,組織開展《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每季度前5個工作日將上季度重點工作任務推進落實情況報市軟環境辦公室(責任科室:辦公室法制科行政審批辦)

2.開展多形式、廣角度、立體式的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營商環境建設宣傳工作,提高企業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集中開展營商環境建設宣傳月活動,每月上報市軟環境辦1篇營商環境建設工作信息,積極向國家、省、市主流媒體刊發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相關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責任科室:辦公室法制科行政審批辦)

3.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大力開展“五公開”工作,深入貫徹執行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

報告

。貫徹執行政務公開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組織和指導好本系統政務服務場所的標準化建設工作。按照要求參加全市組織開展的業務培訓,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專欄的更新和維護工作。(責任科室:法制科)

4.持續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審批服務便民化。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努力實現“無差異、均等化”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群眾辦事百項堵點疏解行動”部署和《市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的難點、政務服務的堵點和痛點,提升高頻事項服務水平。高頻事項實現“只跑一次”,企業和群眾辦事事項提供的材料減少60%以上。(責任科室:行政審批辦)

5.統籌推進各項政務服務改革。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政務大廳實現應進必進,7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分類受理。(責任科室:行政審批辦)

6.抓好“數字政府”建設。制定內容詳細、通俗易懂的政務服務辦事指南,采取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并按照政務大廳的統一要求印制成冊,供辦事群眾查詢和領取。許可事項標準清晰,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條款。積極配合上級完成政務數據歸集、共享、開發和利用。市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90%。(責任科室:行政審批辦)

7.加強政務中心窗口單位干部隊伍管理。圍繞“提升服務質量”“提高審批效率”“規范執法行為”等內容向全市企業和群眾作出公開承諾。(責任科室:行政審批辦法制科)

8.突出抓好項目建設服務工作落實。健全重點項目包保、服務秘書工作,加強與企業溝通聯系,及時了解企業發展需求和項目建設動態,研究解決制約項目落地的實際困難。按照《百名機關干部助力百戶企業發展服務行動實施

方案

》開展活動。(責任科室:科技產業辦公室)

9.加大涉軟問題線索查辦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辟涉軟案件線索,加大涉軟案件查處力度,對典型涉軟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軟問題(案件)不少于1件。嚴格落實服務責任,把服務意識不強、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效果不好以及推諉扯皮不作為、懶政怠政慢作為、吃拿卡要亂作為當作重點,加大整治力度,嚴肅問責。落實警示、通報、告誡制度,對市軟環境建設辦公室交辦、督辦事項及明察暗訪結論意見及時辦理、報結。對投訴查實的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應予追究責任。(責任科室:紀檢辦公室)

(五)提高營商環境影響力

學習復制推廣國務院大督查發現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營商環境建設的典型經驗做法,突出特點特色,研究“一招鮮”改革舉措。(責任科室:行政審批辦法制科)

1.加強組織領導。黨組書記為營商環境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各責任科室科長為具體責任人。牽頭科室為辦公室,負責總協調工作。

2.責任科室要按照

方案

分工,落實好各項工作。職責分工有交叉時,排序第一位的責任科室負責協調落實,要積極主動與其它科室做好溝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諉扯皮,不作為。

3.做好階段性總結,行政審批辦、法制科每月向辦公室報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辦公室報送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軟環境辦公室每月向辦公室報送一次軟環境案件查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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