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色色日韩,午夜福利在线视频,亚洲av永久无码精品,国产av国片精品jk制服丝袜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作文 >> 2023年企業養老保險基數申報操作流程(四篇)

2023年企業養老保險基數申報操作流程(四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1 07:13:29
2023年企業養老保險基數申報操作流程(四篇)
時間:2023-01-11 07:13:29     小編:zdfb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養老保險基數申報操作流程篇一

二o一三單位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認定稽核工作已開始。為了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各參保單位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申報上工資總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頒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辦理。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只要是職工的勞動報酬都應計入工資總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還應包括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和其他獎金以及補發工資。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是2013五個險種繳費基數標準,在一個繳費內不變。不得少報、漏報、多報。有少報、漏報、多報所造成的后果由申報單位負責并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的規定處理。

參保人員范圍:只要是在單位工作滿一個月以上的人員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

各單位對所報的材料務必數據真實、準確,確保繳費基數審核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附:填報基本人員信息,按個人社保編號的順序排列。

備注:請領導及有關人員閱讀簽字后報送社保經辦機構進行2011年年審及繳費基數的審核。

法人代表簽字:工會主席簽字:

勞資負責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

企業養老保險基數申報操作流程篇二

2018年繳費基數申報須知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政〔2015〕120號)及《關于印發《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6]30號)文件規定,將于2018年7月1日-25日開展2018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請各參保單位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對本單位參保人員2017年1-12月的工資收入進行規范測算,并經本人簽字確認后申報2018年個人繳費基數。

一、參保單位需填報的表格:

《工資申報表(系統導入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資總額申報表》(由社保經辦機構從系統中導出,發給單位。其中,工資總額申報表需打印紙質表一式兩份,經本人簽字,單位蓋章)。

二、機關單位需提供審核的材料:

市人社局工資股審批的《機關工作人員晉升級別(崗位)工資檔次審核花名冊》、《機關工作人員晉升級別工資審核花名冊》、《機關工作人員職務(崗位)變動工資審核花名冊》、《機關工作人員調整工資標準審核花名冊》等有效工資變動證明。

三、事業單位需提供審核的材料:

市人社局工資股審批的《2017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表》、《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薪級變動花名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變動工資花名冊》、《事業工作人員調整工資標準審核花名冊》等有效工資變動證明。

四、沒有“社保平均工資取數”軟件的單位,按機關、參公單位和事業單位分類,利用《2017工資測算表》進行測算(填寫藍色部分,黃色部分為公式計算列)。

五、繳費基數嚴格按照皖人社發〔2016〕30號文件規定執行。1.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下同)公務員個人2018繳費基數為2017本人工資收入中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為2017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下同)、警銜津貼、海關津貼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個人2018繳費基數為2017本人工資收入中的技術等級工資、崗位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個人2018繳費基數為2017本人工資收入中的崗位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2018繳費基數為2017本人工資收入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包括中小學教師、護士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提高10%部分)和績效工資之和。

5.新參加工作的人員當年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起薪當月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核定,其中機關工作人員繳費工資基數中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按起薪當月的基本工資核定。

6.工作人員繳費基數中的工資項目標準調整執行時間早于實際發放時間,且執行時間和實際發放時間不在一個結算內的,按調整后的工資項目標準重新核定繳費基數。

7.工作人員在一個結算內工作單位發生變動的,結算內剩余月份的繳費基數保持不變。

企業養老保險基數申報操作流程篇三

2018繳費基數申報須知

基數申報須填寫的表格:

1.《陜西省___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匯總表》(以下簡稱《基數申報匯總表》)。2.《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申報表》(以下簡稱《個人繳費基數申報表》)。

以上表格一式兩份(單位加蓋公章,負責人、經辦人簽章,涂改無效)重要提示:

一、全省上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前,參保單位對繳費基數進行申報,須按照以下標準:

參保單位繳費基數:按本單位全部職工2017月平均工資總額確定;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職工本人2017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申報時,不低于上繳費基數下限3081.30元,不高于上繳費基數上限的110%即16947.15元)。

參保單位繳費基數必須大于或等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二、全省上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經辦機構對已報基數進行調整,系按照以下辦法:

全省上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參保單位無需重新申報繳費基數,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信息系統按照繳費基數審核有關規定,對此前核定的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進行修正。其中,繳費基數不足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補足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本金;高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多繳納的部分計入企業待轉基金,用于沖抵以后月份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介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300%之間的,不再做調整。

《基數申報匯總表》填報說明:

所有參加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都必須認真填報《基數申報匯總表》。該表須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參保單位的繳費人數、繳費基數和進行繳費基數公示或簽字認可等情況,表中有關欄目填寫說明如下:

(一)“上年年末職工人數”欄,指2017年12月31日在冊的全部在職職工數(2018年注冊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參保單位不需填寫)。

(二)“上年全年工資總額”欄,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填寫上年實際發生的數額(2018年注冊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參保單位不需填寫)。

(三)“本年首月繳費人數”欄中的“首月”,對于2018年元月以后新參保的單位,指2018年首次應繳費的月份(以下相同);對于2017年12月之前已參保的單位,指2018年元月。“人數”為首月應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員數合計,既要包括首月新參保人員、新轉入人員和暫停繳費后擬恢復繳費的人員,也要包括應在首月繳費,但尚未轉入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以及在首月之后不再繳費的已離職、退休、死亡人員。

(四)“本年首月單位基數”欄,為“上年實際工資總額”除以上工資發放月數的數額(“本年首月單位基數”欄≧“本年首月個人基數”欄)。

(五)“本年首月個人基數”欄(至關重要,必須準確填寫),是首月所有應繳費職工的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首月所有應繳費職工應與“本年首月繳費人數”欄中人員一致。

重要提示:對于首月應繳費但結賬時尚未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的人員,參保單位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結賬前,務必要在網上服務平臺進行登記并打印或填寫《未轉入人員登記表》,以便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結賬時暫時不計這類人員的單位繳費部分,避免了這類人員在以后轉入補繳時,重復繳納單位繳費部分。

(六)“參保單位申報聲明”欄,參保單位必須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選擇以“公示”或“簽字認可”的方式向全體職工告知本人月繳費基數。只有在全部職工確認且無異議后,參保單位方可打勾選擇“公示”或“簽字認可”,然后蓋章或簽字。“公示”或“簽字認可”工作由以下組織或個人監督實施,并須蓋章、簽字進行證明:已建立工會組織的參保單位,由工會組織蓋章;未建立工會組織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由監事會蓋章(未設立監事會的,由監事簽字);其他單位,須由三名以上職工代表簽字。

此《基數申報匯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在辦結繳費基數審核手續后,留存在經辦機構辦結崗位;一份由參保單位留存,并在首月結賬時向經辦機構出示。

基數申報須攜帶的資料: 從業人員超過20人的參保單位:

為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參保單位的參保人數和工資總額情況,按照社會保險書面稽核的要求,參保單位必須向經辦機構提供反映職工人數和工資發放信息的各類報表、冊頁、賬頁等資料,并保證這些資料真實、完整、有效。

參保單位須攜帶這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打印件(復印件、打印件須加蓋參保單位公章)。經辦機構審核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打印件。

(一)為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參保單位2018年首月的繳費人數,不同類型的參保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有選擇地提供反映職工繳費人數信息的資料。(例如,2017《財務會計決算報表》中的《基本情況表》、2017《工資基金手冊》、2017《勞動工資統計報表》、2018年首次繳費月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等)。

(二)為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參保單位2017年的工資總額,參保單位必須提供2017“職工薪酬”總賬賬簿及其明細賬(未按企業會計制度設立“職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賬戶的參保單位,應提供反映上年職工薪酬支付情況的其他相關賬簿記錄和會計憑證,并出具加蓋公章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的內容應包括:每筆勞動報酬的支付日期、記賬憑證號、支付情況摘要、列支科目名稱和支付金額)。

(三)參保單位為非獨立核算單位,須攜帶本單位設立或成立的注冊登記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并出具上級單位確認的人員和工資發放情況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上級單位公章);

(四)參保單位為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須出具參保人員及其工資發放情況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證明單位性質的書面資料;

(五)由上級單位統一編制財務報表而下級單位卻分別獨立參保的,應由上級單位統一做出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上級單位公章),各參保單位應與經辦機構約定后一同進行繳費基數審核;

(六)因勞動關系緊密關聯而勞動報酬相互代發的各參保單位,應統一做出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各參保單位公章),各參保單位應與經辦機構約定后一同進行繳費基數審核;

從業人員不足20人(含20人)的參保單位:

(一)《西安市2018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誠信申報承諾書》

(二)參保單位須攜帶2018年首月的工資發放表原件和復印件、打印件(復印件、打印件須加蓋參保單位公章)。經辦機構審核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打印件。溫馨提示:申報當年繳費基數可采取上述誠信申報試行辦法,逾期申報往年繳費基數,仍按當年原申報辦法執行。

企業養老保險基數申報操作流程篇四

2010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申報流程和須知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陜人發[1998]37號)的規定,我中心將從5月4日起開展2010年度繳費基數審核工作。有關辦理事項如下:

繳費基數申報的流程

為了使繳費基數申報工作高效、便捷,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一次告知、二次辦結”的工作程序; 一、一次告知,即參保單位第一次在我中心經辦會議上即可獲悉與繳費基數申報有關的全部信息。具體步驟如下:

1、在會議上領取《2010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須知》;

2、參保單位需攜帶優盤,在會上拷貝本單位《2010年個人繳費基數申報表》(以下簡稱《基數申報表》)的excel電子版和個人歷年繳費情況表、年檢表、新城養老經辦業務標準表格及相關政策的電子資料。在閱讀本《須知》后,按規定編制本單位電子版的《基數申報表》。二、二次辦結,即參保單位第二次前來我中心即可辦結基數申報審核事宜。具體辦事步驟如下:

1、各單位按照會上下發的《2010年申報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時間安排表》進行申報。

2、憑預約的單位編號,當天攜帶:

①裝有已編制完成的電子版《基數申報表》優盤;

②《陜西省___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一式三份;

③用a4紙打印出的紙質《基數申報表》一式兩份;

④有人員增減月份的《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年 月份)繳費人員增減變化情況表》(以下簡稱《增減表》)一式兩份;

⑤審核基數的相關財務資料。在業務大廳繳費審核崗初審資料和報表;

3、初審合格的單位,在二樓最東面檢查服務科復審資料和報表,然后返回大廳留存基數審核資料,同時通過excel電子版《基數申報表》上傳本單位繳費人員的應繳基數信息,進行年基數申報上機操作。

繳費基數申報須知

一、基數申報的范圍和對象

凡在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的繳費單位,均必須進行2010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

二、基數申報須填報的表格

參保單位申報2010年繳費基數時,應根據本單位的相關資料認真填報紙質版的《匯總表》(一式三份)。參保單位應根據下發的本單位《基數申報表》的電子版,按下述說明進行編制后,并用a4紙打印紙質(一式兩份),單位必須對電子版的《基數申報表》進行備份,無需再手工填寫《基數申報表》。同時提供2010年1月至編制《基數申報表》之時有人員增減月份的《增減表》(一式兩份)。

1、紙制版《匯總表》的填報說明

①“上年年末職工人數”欄,填寫2009年12月31日在冊的全部在職職工數;

②“上年全年工資總額”欄,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填寫2009年實際發生的數額;

③“本年首月繳費人數”中的“首月”,對于往年已參保的單位是指元月,對本年新參保的單位是指第一次繳費的月份(以下相同);

④ “本年首月單位基數”欄,為“上年實際工資總額”除以上年度工資發放月數(“本年首月單位基數”欄的數字≧“本年首月個人基數”欄的數字);

⑤“本年首月個人基數”欄,是首月所有應繳費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合計數(包括沒有在電子版《基數申報表》中反映的新參保人員、新轉入人員和暫停后恢復繳費的人員),此欄數字務必準確。否則,將有可能使單位應繳數出現錯誤; ⑥“參保單位申報聲明”欄,參保單位必須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選擇“公示”或“簽字認可”的方式向全體職工告知本人繳費基數。在職工確認且無異議后,在此欄選擇“公示”或“簽字認可”打勾,然后蓋章或簽字。“公示”或“簽字認可”工作由以下組織或個人監督實施,并須蓋章、簽字進行證明:已建立工會組織的參保單位,由工會組織蓋章;無工會組織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 司由監事會蓋章(未設立監事會的,由監事簽字);既無工會組織又無監事會或監事的其他單位,須由三名以上職工代表簽字。

2、電子版《基數申報表》的編制說明

①參保單位通過保險機構編制下發的電子版《基數申報表》,生成2010年新基數的電子版《基數申報表》。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統計依據詳見本《須知》之五“基數申報的相關政策摘錄”中1:《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2009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 元,月平均繳費基數為 元。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于本省在崗職工月平均繳費基數300%的,以 元作為繳費基數;低于本省在崗職工月平均繳費基數60%的,以 元作為繳費基數。②此電子版《基數申報表》僅反映首月應繳費的職工(包括次月至編制《基數申報表》之時因已解除勞動關系、退休、轉出、死亡、出國定居等原因停止繳費的職工),且填寫的職工只能為下載的《基數申報表》中已經列出的。參保單位不得將應在首月繳費,卻尚未錄入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信息系統的新轉入職工﹑新參保職工自行填入此電子表格(新轉入職工、新參保職工只有在履行了轉入或新參保人員登記手續后,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信息系統才能接收到這些人員的繳費基數信息。參保單位上報新轉入職工﹑新參保職工的繳費基數信息,可另通過紙質的《增減表》(一式兩份)上報)。否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信息系統將無法接收參保單位《基數申報表》的所有信息。

③此電子版《基數申報表》只能出現首月應繳費的職工,對于電子版《基數申報表》所列出的不在首月繳費人員,參保單位應在編輯電子版《基數申報表》時,對這一類職工的所有信息進行整行刪除,不得簡單的將這類職工的繳費基數編輯為空或“0”。否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信息系統將無法接收《基數申報表》的所有信息。

④參保單位若在下發電子版的《基數申報表》中發現職工的身份證號碼、姓名有誤,不得擅自更正為正確的,只能在上傳電子版《基數申報表》時,暫時將錯就錯。待以后通過填報紙質版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更正審核表》,履行有關變更手續。否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信息系統將無法接收參保單位電子版《基數申報表》的所有信息。

3、紙制版《匯總表》與電子版《基數申報表》的勾稽關系

紙制版《匯總表》中“本年首月繳費人數”和“本年首月個人基數”兩欄的數字是參保單位電子版《基數申報表》的人數、基數,加上在2010年首月《增 減表》中體現,而沒有在電子版《基數申報表》中反映的新參保人員、新轉入人員和暫停后恢復繳費的人員的人數、基數之和。

三、基數申報須攜帶的財務資料

為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參保單位的參保人數和工資總額,參保單位必須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反映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信息的各類報表、冊頁、帳頁。參保單位要攜帶這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打印件(復印件、打印件須加蓋參保單位公章)。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打印件。

1、為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參保單位2010年首月的繳費人數,不同經濟類型的參保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選擇性地提供反映職工人數信息的資料。(例如,2009年度《財務會計決算報表》中的《基本情況表》、2009年度《工資基金手冊》、2009年度《勞動工資統計報表》、2010年首次繳費月的工資發放表等)。

2、為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參保單位2009年的工資總額,參保單位必須提供2009年度應付工資總賬賬簿。(未按企業會計制度設立“應付工資”等薪酬核算賬戶的參保單位,應提供反映上年工資支付情況的其他相關賬簿記錄和會計憑證,并對上年全部工資支出總額做出書面說明并加蓋公章。說明內容應包括:支付日期、記賬憑證號、支付情況摘要、列支科目名稱和支付金額;)

3、非獨立核算單位(如外地單位駐西安辦事機構)須攜帶單位設立或成立的登記證,及上級部門確認的人員和工資發放情況說明;

4、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須出具用工人員及工資發放情況說明;

5、由上級單位統一編制財務報表,而下級單位卻獨立參保,或者勞動關系和勞動報酬存在相互關聯的不同參保單位,應由上級單位統一做出書面說明,一同前來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基數。

四、申報的時間安排 1、2010年基數申報從2010年5月4日開始至7月31日前結束。對逾期不進行基數申報的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將停辦有關業務,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有職工在2010年4月30日以前退休、轉出,需辦理相關手續的參保單位,可優先在2010年5月31日前申報;無上述情況的參保單位可適當推遲至2010年6月1日以后辦理基數申報。

五、基數申報的相關政策摘錄

1、《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省九屆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通過)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參保單位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繳費,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百分之八繳納。

2、《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勞社發?2003?21號)規定:

第二條 繳費單位的繳費工資總額不得低于本單位全部職工個人的繳費工資收入之和。單位工資總額超過單位總人數與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公布的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積數的300%以上的部分,不再作為單位繳費工資總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可作為建立企業年金的資金來源。

第三條 繳費單位要建立并實施繳費公示制度,每年要定期向職工和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本單位全年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內容包括參保人數、單位繳費工資總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及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接受職工和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3、《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處理意見》(陜勞發?1999?6號)規定:

企業實際工資總額小于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企業繳費工資總額。

4、《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規定:

第三條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⑴計時工資;⑵計件工資;⑶獎金;⑷津貼和補貼;⑸加班加點工資;⑹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5、《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6號)規定: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聘雇的臺、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6、《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規定:

一、關于繳費基數的核定依據:凡是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沒有明確規定不作為工資收入統計的項目,均應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二、關于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在崗職工工資總額;不在崗職工生活費;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外籍及港澳臺方人員勞動報酬以及聘用其他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號)規定: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在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后,未按規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變更登記或者社會保險注銷登記的;

(三)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

第十三條 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一)因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造成社會保險費遲延繳納的;

(二)因不設帳冊造成社會保險費遲延繳納的;

(三)因其他違法行為造成社會保險遲延繳納的。

第十四條 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警告,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偽造、變造社會保險登記證的;

(二)未按規定從繳費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

(三)未按規定向職工公布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

第十五條 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給予警告,并可以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隱瞞事實真相,謊報、瞞報,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

(三)拒絕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

全文閱讀已結束,如果需要下載本文請點擊

下載此文檔
a.付費復制
付費獲得該文章復制權限
特價:5.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b.包月復制
付費后30天內不限量復制
特價:9.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聯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