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不單是督查室的事,每位秘書長、每個科室都有督查的責任,各口把分管領導開會。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領導干部在2022年政務督查工作匯報會上的發言材料,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今天專題研究政務督查工作,實際就是要做到“說了算、定了干、錯了糾”,這既是鞏固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成果的要求,也是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舉措。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抓督查就是抓落實,要進一步加強
“督查”就是督促、檢查。我國古代就十分重視督查,早在秦漢督查系統已初步形成,設立有御史府,負責“典正法度、監察百官”;明清時督查制度趨于成熟,朝廷有都察院,地方有督撫、按察司、巡道三級督查系統,古代督查的形式有奉旨督查、刷卷督查、催報督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一開始沒有專門督查機構,叫催辦查辦,
當前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需要加強督查。我們要科學發展、循環發展,在此基礎上還要奮力趕超,面臨的任務非常艱巨。特別是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發展中面臨很多矛盾和困難,需要各級攻堅破難,既定的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重點改革以及園區突破、生態建設、城鎮建設、鄉村振興、民生實事等任務,都需要一件一件干,一項一項落到實處。督查工作就是要通過跟蹤督辦、剛性問責,讓既定的思路、想法真正付之于行、見之于效。
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需要加強督查。執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線,沒有執行力,哪有公信力,哪有政府的威信;沒有執行力的政府,是軟弱渙散、難有作為的政府。習近平總書記講,“能否做到狠抓落實,是否善于狠抓落實,這是衡量領導干部作風、能力、水平的重要標志”;李克強總理講,“國務院決不發空頭文件,所有政策措施必須不折不扣落實到位”。政府的一言一行,群眾都看在眼里,看我們是不是光發空頭文件,是不是說了算、定了干。要提高政府的執行力,一個重要的手段就是督查,強化執行的監督,促進各級政府和部門樹立執行的理念,提高執行的效率。
一些地方和領域存在落實不力的問題,更需要加強督查。少數縣區和部門確實存在作風漂浮、落實不力的現象,缺乏敢于擔當的精神,缺乏克難攻堅、鍥而不舍、一抓到底的狠勁,特別對矛盾復雜的問題,涉及多個部門的問題,都不當“主攻手”,都喊要“給我上”,沒有說“跟我上”。為什么革命戰爭年代,革命先輩們前赴后繼,因為指揮員就是戰斗員,指揮員都在最前線。
當前政府自身建設存在的問題,不是戰略、思路、決策問題,主要是落實問題。個別縣區和部門加快發展的精力不集中,發展的意識不強烈,措施不過硬,少數人占著崗位不干事,不作為甚至亂作為;有的工作沒中心,做事沒重點,該干的事干不成、能干的事干不好;有的抓工作沒力度,遇到困難就躲、遇到矛盾就繞、遇到問題就拖,致使一些影響發展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有的缺乏協作精神,推諉扯皮,互不買賬,導致一些決策部署落不到實處。督查工作就要敢于向這些不良風氣“亮劍”,主動為黨委、政府分憂,定了的事,必須毫不動搖、想方設法去落實。
所以說,加強督查工作是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的需要,是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的保障,是改進干部工作作風的有效舉措,必須進一步加強。
二、權威性和服務性并重,建立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要樹立權威性。既要給督查室充分授權,更要在工作中樹立權威,敢于堅持原則,勇于碰硬。督查工作常常涉及對工作和干部的評價,難免遇到困難或阻力,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客觀公正,敢于較真。要改進督查方式,集中和專項結合、經常和跟蹤結合,已落實的要查效果,正落實的查進度,沒落實的查原因,對重大項目、重大事項咬住不放,可以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用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暗查暗訪的辦法,了解真實情況,督促工作落實。要注意工作方法,督查中既不以“欽差”自居,更不能有“好人主義”,敢于揭露矛盾和問題,如實匯報通報,不把尖銳問題平淡化、具體問題抽象化、典型問題一般化,對問題要嚴肅指出,限期整改,不姑息遷就,形成“落實不好不行,不落實更不行”的氛圍。
二要增強服務性。既要發現問題,又要幫助協調解決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落實中存在的困難,為決策的落實創造條件;還要敢于提出合理化建議,幫助校正決策偏差和失誤。既要有所為,也要有所不為,圍繞中心工作,突出重點,關注熱點,攻克難點,有針對性的開展督查,力避“工作范圍求寬,內容任務求全,列辦事項求多”,更不能一般意義上的簡單分解任務、下發通報。
三要建立大督查格局。督查室主要抓重大事項、重要批示的督促落實。督查工作不單是督查室的事,每位秘書長、每個科室都有督查的責任,各口把分管領導開會、發文定的事回頭望一下,搞好各口的督查。各位秘書長不僅要督促落實,還要幫助協調解決問題。督查部門要發揮牽頭、協調的作用,整合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力量,如監察、糾風、發改、審計等單位和相關媒體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可以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群眾代表以及新聞媒體,通過視察、調研、現場報道等方式,推動重大決策貫徹落實。還可以考慮從“退二線”或退休的領導干部中聘一些政治素質強、敢說實話的督查員,實行一年一聘,從而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盡快形成大督查的工作格局。
同時,要加強督查能力建設。現在政府督查室人員少、任務重、責任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開展,對于督查室提出的人員充實和機構的問題,辦公室拿出具體意見。要進一步加強對督查工作的領導,既要交任務、壓擔子,又要賦予必要的組織協調權力,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督查工作有效開展。
三、注重結果運用,增強督查實效
解決問題、推動落實,是督查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醒縣區和部門,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反饋。政府定的事情,不能光看開了多少會、發了多少文,關鍵要看干到什么程度,不能光講困難、講理由,要看結果、看實效。《督辦通報》要實事求是,加大批評和問責的力度,對于工作不力、嚴重滯后的,還要以政府或辦公室的文件通報批評。對未落實的事項要定期通報,提出要求,嚴格問責。要通過你們大膽、有效的督促檢查,促進工作落實、推進難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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